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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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在进行工程项目合作时,合同的结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以双方约定的总价作为基础,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以下将探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一、进度款支付方式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通常会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如按照工程进度比例支付、按照工程阶段支付等。

在制定合同时,应明确每个工程阶段的进度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支付条件和时间。

二、合理控制阶段款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合理控制阶段款的支付比例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比例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以确保支付的金额能够覆盖实际工作量和成本。

合同双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来确定各个阶段款的比例,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支付比例对工程进展和资金流动造成不利影响。

三、合同变更和索赔处理在工程项目合作中,合同变更和索赔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对于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处理,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变更和索赔应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和签署变更协议,确保变更和索赔金额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变更和索赔的处理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证和后期结算之用。

四、材料、设备和质量验收在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中,材料、设备和质量验收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应具备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检测和测试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才能够计入结算范畴,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风险分担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风险的分担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和风险承担。

例如,对于一些无法预见的风险和不可抗力因素,应合理分担责任,避免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风险分担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能够增强双方的互信和合作。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因此,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充分的风险评估。

首当其冲的是价格风险,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很难进行调整,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量和成本进行精确计算。

任何计算上的差错都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成本或业主支付超出预期的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还需考虑变更管理风险。

尽管合同总价固定,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总成本。

为了应对这类风险,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变更订单处理流程,确保任何变更都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对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是时间延误。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有严格的时间表,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固定总价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起止日期,以及对于不可抗力、材料供应延迟等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和处理机制。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项目按时完成,也为可能出现的延误提供了预先的解决方案。

质量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符合标准时的处罚措施。

这样既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也促使承包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工程,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额外成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税务变化等。

为此,固定总价合同应当包含适用法律的说明,并考虑到可能的法律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固定总价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争议的通知、协商解决程序以及仲裁或诉讼的途径。

通过设定清晰的争议解决流程,可以在出现分歧时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合同价格在签订时就已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或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然而,这种合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2.1 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准确估算至关重要。

如果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给承包商或业主带来损失。

2.2 设计变更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时常发生。

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应实际工程需求,进而引发合同纠纷。

2.3 材料价格波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材料价格已确定。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4 不可预见风险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如地质条件变化、意外事故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合同的执行。

3. 应对措施3.1 详细估算工程量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工程量,尽量减少估算误差。

可以采用历史数据、类似工程经验等多种方法进行工程量估算。

3.2 明确设计变更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变更价格的确定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

3.3 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波动进行调整。

3.4 风险分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不可预见风险进行分担。

业主可以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减轻承包商的压力。

4. 结语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准确估算工程量、明确设计变更条款、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及风险分担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5. 风险管理策略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策略:5.1 加强前期调研在合同签订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调研,包括了解地质条件、附近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等,以便更准确地预测工程成本。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是工程承包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

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而业主则可以享受到固定的合同价格带来的便利。

然而,承包商在这种合同中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工程量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

首先,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和计算错误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

在投标阶段,承包商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如果清单中存在漏项或计算错误,承包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

其次,工程量的增减也可能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需求调整等原因,工程量可能出现增减。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价格调整条款,承包商将不得不承担工程量变化带来的成本波动。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在工程量增加时面临额外的经济压力。

此外,材料价格的波动也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承担的风险之一。

在施工周期较长的情况下,材料价格可能出现上涨或下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价格调整条款,承包商将无法将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可能对承包商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人工工资的问题也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关注的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工工资水平不断上涨。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人工工资的调整方式,承包商将承担人工工资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和计算错误、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人工工资的问题。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应充分了解工程情况,认真审查工程量清单,合理预测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签订阶段,尽量争取价格调整条款,以便在工程量变化和材料价格波动时能够调整合同价格;同时,承包商还需要关注人工工资的变化,并与业主协商制定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

此外,承包商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成本控制等手段来降低工程量的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密切监控工程量变化,及时与业主和设计师沟通,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看起来是个“美丽的陷阱”。

你看,合同一签,双方都开心,业主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承包商也觉得自己“锁定了利润”。

但这背后埋的雷,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还多。

大家都知道,现实是复杂的,项目进展中的意外总是层出不穷。

比如,材料涨价了,设计改了,工期拖了,最后业主希望按合同价格办事,承包商却想方设法增加费用。

一个字——尴尬!而这时候,如何有效化解这种风险,避免让自己“掉进坑里”,这就成了关键问题。

大家必须明白,固定总价合同虽然听起来稳定,但它带来的压力可是两方面的。

业主一方面要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另一方面要避免超支;而承包商呢,面对不确定的市场情况、原材料涨价,压缩的利润空间会让他绷紧神经。

你说,这压力多大!风险是分散在双方之间的。

如果处理不当,双方都可能“栽跟头”。

好吧,接下来咱们来说说,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招——风险分担。

其实固定总价合同里,最忌讳的就是“把所有风险都推给对方”。

你想啊,如果承包商为了规避风险,非得把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加到总价里,那业主也会觉得不值,心里“咯噔”一下。

那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清晰的合同条款,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列出来,分清楚,哪一方承担哪一部分。

如果遇到外部因素,比如不可抗力,双方就可以商量调整,避免一味的追责。

说白了,大家都得拿出点“诚意”,共同承担这个蛋糕的分担。

第二招,改变一下“死板”思维。

很多人总觉得固定总价合同就是一成不变,或者就得“拿捏死”价格不变。

但事实上,灵活性才是应对变化的王道。

比如,设计修改这块,很多项目中都会出现,突然间业主心血来潮,想要增加个房间,或者缩小一下厨房的尺寸。

这样一来,工期、材料、工人安排全得调整,这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所以,合同里最好明确规定:设计更改需要双方确认,并合理调整费用。

这种事别拿“原价”说事,能合理调整、大家商量着办才是真理。

再有,大家一定要做好成本控制。

听着好像很简单,实际上能做到的却少之又少。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首先,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约定了固定的工程价格,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工程项目所需材料和劳动力的数量和价格。

如果承包商在评估过程中出现错误或遗漏,导致工程项目所需资源的估算不足或价格不准确,可能会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额外的成本投入。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能不得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导致其利润减少或亏损。

其次,固定总价合同存在价格不敏感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价格是固定的,承包商无法通过调整价格来应对原材料和劳动力等成本的变动。

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劳动力成本增加,承包商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从而降低了其盈利能力。

此外,如果工程项目出现延误或增加项目变更,将导致维持固定总价合同的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到承包商的利润。

另外,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技术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价格是固定的,承包商可能会采用低成本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以保证自身利润。

然而,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如使用低质量的材料或降低工程质量等,从而影响项目的质量和结果。

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会对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或者需要重新进行工程项目,导致额外的时间和资金投入。

此外,固定总价合同还存在合同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价格是固定的,承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合同条款和条件的限制。

如果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需要与业主重新协商和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这可能会导致工期延长和项目成本增加,从而对承包商的利润和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广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承包商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以准确估计所需资源的数量和价格。

此外,承包商还需要注意合同条件和条款,以及与业主进行及时沟通和协商,以应对工程变更和调整,降低风险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固定总价合同是在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是指承包商与委托人就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按照约定的总价对工程进行承包的合同。

下面从一起造价争议的角度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预算确定性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明确了工程的总价和支付方式,具备一定的预算确定性。

2.变更控制严格: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原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

3.委托人风险较小:由于承包商对工程的建造、成本控制、风险承担等具有独立的责任,委托人风险相对较小。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成本风险:由于工程的设计、建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未知因素或者变更需求,承包商可能需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成本,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2.时间风险:若工程项目的进度延迟或工期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质量风险:尽管在合同中规定了质量标准,但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进而增加了乙方的质量风险。

为了防范以上风险,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范围、从属关系以及包括的工程量,减少后期的纠纷。

2.明确变更管理规则: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约定差错责任和补偿机制:明确不同方对自身的责任和承担范围,对于因承包商过错导致的损失应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4.约定质量验收和保修期: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保修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能有效解决后期出现的质量问题。

5.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规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补救方式,并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特点包括预算确定性强、变更控制严格、委托人风险较小等。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前言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指在建设工程承包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达成的固定总价的合同。

合同签订后,建设工程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来完成工程,而业主则需要按照预定的总价支付相应的费用。

由于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体现了工程的价格稳定性,因此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应用非常广泛。

然而,由于工程承包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工期变更、设计变更以及工地环境变化等,往往可能会引发双方在工程总价、工程结算方面存在争议,给工程的承包过程带来许多困难。

本文将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包括纠纷处理的流程、双方的责任以及工程款结算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纠纷处理的流程在建设工程承包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了工程总价及结算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解决:第一步:协商首先,双方应该进行协商。

双方可以在协商阶段确定工程的施工情况、变更、等价等方面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仲裁仲裁是指利用第三方机构来调解、仲裁纠纷的过程。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僵局,有利于双方不陷入法律诉讼。

建议在合同中规定中选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三步:法律诉讼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争议,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和更高的成本,同时也无法避免硝烟弥漫、关系恶化的问题,因此仅应当作为最后的手段。

双方的责任在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工程总价,同时规定了相关的变更、索赔、质量保证等条款。

根据规定,工程承包商有如下责任:•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并按照约定的质量进行验收。

•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施工情况、工程进度等的汇报。

•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更改工程的总价和标准。

•遵守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和质量保证内容。

而业主在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有如下责任:•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对工程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工程进度验收和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利弊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利弊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利弊让我们看看固定总价合同的优势所在。

最显著的优点之一是价格确定性。

在合同签订之初,双方就确定了工程的总价格,这意味着业主可以准确预测项目的总成本,避免了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工程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

这种确定性对于预算控制严格的项目尤其重要。

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伴随着风险的转移。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承包商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包括工期延误、成本超支以及材料价格上涨等。

这样一来,业主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项目的其他方面,如设计、质量和后期运营等。

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缺点。

首先是灵活性较差。

一旦合同签订,任何工程变更都可能导致双方重新协商合同条款,这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引发争议。

在建筑过程中,由于设计、技术或法规的变化,工程变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困扰。

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报价时过于保守,以覆盖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这可能会导致初期报价偏高,从而影响业主的成本效益。

如果承包商在评估风险时出现失误,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

固定总价合同有时可能会抑制创新。

由于成本和利润已经固定,承包商可能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探索更高效或成本更低的施工方法。

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无法从最新的技术和材料中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合同要求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对工程的需求和范围有非常清晰的认识。

这要求双方都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留下纠纷隐患。

固定总价合同在提供价格确定性和风险转移的同时,也带来了灵活性差、可能抑制创新和对双方专业要求高等问题。

业主和承包商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时,应该全面考虑项目的特点、自身的能力和市场环境,权衡利弊,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通过精心的规划和管理,固定总价合同仍然可以成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有效工具。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从这个简单的结算案例以及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固定总价合同有种种的优点,但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和约定,那么在实践操作中还是会碰到一些问题。

只有这样,日后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相关条款作清晰明确的描述,作。

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

从结算角度来看,凡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方不得再提出任何额外的价款要求;而在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为变更另行支付费用。

2、对工程量清单的约定: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形成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发包方可能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全部由承包方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自行编制,报量报价报费;也有可能发包方只提供参考数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同样可根据图纸、技术资料等报单价、报相关费用。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明确: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其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而单价和相关费用则可以约定作为将来变更或结算的依据。

从结算的角度来看,合同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可能产生如上述例子中的第二种意见,即承包方可以认为组成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依此按报价中的数量来进行变更结算。

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这种约定,其实反映了承包方必须承担固定总价合同的数量风险。

尽管在实际工程中,可能很少有时间给承包方仔细计算数量,当合同的执行碰到问题的时候,承包方也会以计量时间太紧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但在合同面前,这些理由都不具说服力所以,为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发包方应尽可能地为投标方留足准备标书时间。

3、对合同单价调整的约定: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及纠纷处理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及纠纷处理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及纠纷处理背景
在工程建设中,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等各项费用十分繁杂,因此需要特定的合同来规范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以防止因为费用问题导致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主要介绍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以及在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式。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在结算时,可以遵循如下方式:
阶段性支付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情况等来确定每一阶段的支付比例。

在每一阶段完成后都需要及时结算和支付款项。

完工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完工前,工程项目成本已经基本确定,此时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对工程成本进行估算,提出结算方案并进行结算。

预付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需要支付低于总价款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预付款,之后再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来进行结算。

纠纷处理方式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同意见或者其他因素导致纠纷的发生。

当纠纷发生时,应该遵循以下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自愿且平等的协商对双方都有好处,并且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并且双方能够保持好的关系。

仲裁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仲裁解决。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光明正大的解决双方争端。

诉讼解决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效,双方主体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向政府部门或者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端。

结论
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上,需要遵循特定的标准来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平和透明。

当出现纠纷时,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以免影响工程建设和开展正常的业务。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规定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规定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葛办理与结算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现状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嘴合同” 或“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类价款一经商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改正外,一律不一样意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达成合同商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达成该工程量而实行的所有工作的总价款。

因为固定总价合同拥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肩负 (据研究,业主肩负风险比率大概为 20%,而承包商为 80%)以及承包商索赔时机少等长处,所以,最近几年来好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商定。

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常常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疑惑 ,因为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常状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拥有法律效劳,即即是出现建设期资料价钱改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上程结算工作中也不可以核减造价。

最高人民法院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公布实行法释[2004]14 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葛案件合用法律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商定依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恳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判定的,不予支持。

”,可见承、发包两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第一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采纳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样风险在充足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商定。

2.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葛的主要原由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葛产生的原由主假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图纸的改正 (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 )而致使的工程量变化。

由于业主使用要求忽然发生重要变化,从头改正了图纸,改正内容许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实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招标估算书已经不可以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类状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葛,进而增添了却算工作的难度。

3.施工图估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葛与争议在施工图估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供给工程量清单,而仅供给招标图纸,招标单位依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招标估算参加招标。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通用17篇)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通用17篇)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通用17篇)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篇1在建筑管理中,较之于质量、安全等纠纷而言,最易出现而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

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最终受损的是施工方。

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施工中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论述施工中易于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使施工企业能加强合同管理。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

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两回事。

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

而索赔则不完全是这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按该定义,再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4款看,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2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实践中,很少有施工方严格地履行该款,届最后发生结算争议时,该款可能对施工方的结算要求形成致命影响。

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规定是有缺陷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中国翻版,后者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时应由建设方通知施工方有相应的规定,但前者没有。

这种程序公正的不对称好像一方面是出于我国工程施工的实际,因为在我国,变更一般都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另一方面,似乎更是出于合同文本的制定者对施工方不自觉的行业倾斜(第29.1款已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一、价格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签订,合同金额通常不会因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

因此,承包商需要对材料价格的变动保持高度警觉。

例如,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影响工程成本。

为此,承包商应在合同中明确包含价格调整机制,如设定合理的价格波动幅度,超出该幅度的部分由业主承担或共享。

二、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增减通常不会引起合同总价的变化。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对工程量进行准确预估。

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估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的成本增加。

为避免此类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变更处理程序,确保双方对工程量的变更有明确的预期和处理方式。

三、设计变更风险设计变更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情况,它可能会对工程的总价产生影响。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设计变更的可能性,并在合同中预留相应的条款。

例如,可以约定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加时,如何进行费用的补偿或者分摊。

四、施工期限风险施工期限的延误往往会导致成本的增加。

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对施工期限有准确的把控。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期限的计算方法和延期责任的归属。

同时,应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合理设置工期延误的免责条款。

五、质量风险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还可能影响最终的结算。

承包商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和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以及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的承担方式。

六、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涉及多方主体,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合同中应考虑到相关法律政策的变化,明确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的处理方式。

七、其他风险除了上述风险外,还应考虑到汇率变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环境保护要求加严等因素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

合同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这些风险。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格合同,又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约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种条件变化不大,风险可以预见并可以控制;2.工程设计详细、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对于承包人的风险1、承包人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承担工程量风险(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

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

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技巧在商业合作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固定总价合同,也就是以一笔固定的总金额来结算。

对于这种结算方式,双方在合同中需要明确金额、结算周期等相关条款,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技巧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明确总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首要的工作就是明确总价。

双方应协商确定合同总价,并写入合同条款中。

在确定总价时,需要考虑到项目的具体需求、成本以及风险等因素。

除了明确合同总价,还需规定好总价的支付方式,可以按阶段支付、前期支付一定比例等方式来分期支付总价。

二、明确结算周期总价结算需要明确结算周期。

结算周期决定了资金的流动性和企业的经营能力。

一般来说,结算周期一般与项目的进度相匹配,可以按月结算,也可以按季度结算。

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周期,有助于双方及时了解款项的到账情况,避免发生资金困难。

三、注意阶段验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项目通常会按阶段进行验收。

每个阶段的验收都有一定的付款比例,通常在合同中约定好比例。

在每个阶段完成后,双方需要进行阶段验收,确认阶段工作的合格性,然后根据约定的比例进行付款。

阶段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做好合同管理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方面,双方应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进行明确规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双方应注意保管好合同文本,避免遗失或被他人篡改。

同时,要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五、灵活应对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项目的进展和实施方式发生变化。

此时,合同双方需要灵活应对,并及时进行变更协商。

变更后的价格和时间等相关事项都需要重新协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进行。

六、注意风险控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风险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合同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责任的承担方式。

对于可能的风险,可以通过明确违约责任、争端解决方式等方式进行控制。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第一篇: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1.前言固定总价合同俗称“ 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

所谓“ 固定” 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总价” 是指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据研究,业主承担风险比例大致为20%,而承包商为80%)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

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工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可见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首先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选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种风险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约定。

2.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量变化。

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内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3.施工图预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与争议在施工图预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而仅提供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投标预算参与投标。

从一起工程纠纷谈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从一起工程纠纷谈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从一起工程纠纷谈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尤其是在固定总价建设工程中,纠纷的可能性更高。

本文将讨论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问题以及如何防止和解决工程纠纷。

一、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与特点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承诺按照一定的设计要求和规范,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固定的总价完成工程建设的合同。

与其他类型的合同相比,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以下特点:1. 价款固定不变: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好工程的总价款,无论实际施工情况如何,合同价款都不会发生变化。

2. 承包商承担风险:在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或额外工作要求,承包商需要自行承担风险和成本。

3. 监理、验收审核:由于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的特点,监理和验收程序会更加重要和严格。

二、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纠纷1. 价款争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工程设计要求的理解或实施方式存在分歧,导致对最终总价的认定产生争议。

2. 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出现严重缺陷,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可能会产生纠纷。

3. 工期问题:合同中规定的工期未能得到合理控制,导致工程延期完工,甚至超出约定时间,引发合同纠纷。

4. 额外工作和变更要求: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进行额外工作或变更设计,这会对承包商的预算和工期造成影响,从而引发纠纷。

三、防止工程纠纷的措施为了防止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纠纷,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详细讨论工程的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写入合同。

2. 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问题和变更要求。

3. 设立专业监理机构:由于固定总价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的角色至关重要。

通过聘请专业的监理机构来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用于确保项目在合同签订时的特定价格,而不受后续变动的影响。

尽管固定总价合同在许多项目中非常有效,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需要谨慎考虑。

首先,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导致不完全的项目定义。

当合同签订时,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可能尚未完全明确,尤其是对于较大或复杂的项目。

这可能会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例如技术变更、需求变化或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面临额外成本或纠纷的风险,因为这些因素超出了最初的合同范围。

其次,固定总价合同可能无法适应不可预测的成本风险。

在一个长期的项目中,供应商或承包商可能会面临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市场因素。

如果价格不变的话,这些成本波动可能会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双方在制定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认真考虑这些未知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另一个固定总价合同的潜在风险是时间和资源的管理。

对于大型项目或涉及多方合作的项目来说,加强对时间和资源的管理至关重要。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限制项目方对这些关键因素的灵活控制能力。

如果项目延迟或资源不足,可能需要额外的成本投入或面临利润减少的风险。

因此,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充分考虑时间和资源管理的灵活性。

此外,固定总价合同在处理变更请求或额外工作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

因为这些合同通常要求在合同范围内进行工作,对于超出合同范围的变更可能需要额外的协商和协议,这会导致项目的延迟和纠纷。

供应商或承包商可能会因为无法提供额外服务而面临名誉损失,而顾客可能会因为额外工作的费用增加而感到不满。

因此,双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详细定义额外工作的程序和条款。

最后,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受到经济和市场变化的广泛影响。

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以及各行各业的竞争环境变化可能会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产生重大影响。

经济衰退或货币贬值可能导致成本上升,而行业竞争可能迫使供应商或承包商接受更窄的利润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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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规研究室杨磊律师
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格合同,又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约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种条件变化不大,风险可以预见并可以控制;
2.工程设计详细、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对于承包人的风险
1、承包人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

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

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承包人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只有在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时,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所以,承包人的所赔机会有限,而业主对工程造价容易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有扩大使用的趋势
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对于业主来说,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较,结算更为简单,容易控制成本,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而对于承包人的风险较大。

虽然固定总价合同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基于业主的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存在扩大使用的范围倾向。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配的不均衡,一些施工企业因为签订合同失误、报价偏低,造成承包人赔本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承包人索性中途停工,或者解除合同,引发了大量施工合同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技巧
探讨如何突破固定价,帮助承包人分析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技巧,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十分必要。

参考本所律师处理大量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纠纷案例,承包人可以考虑以下结算办法:
1、施工合同无效,可以突破固定价,请求按照定额据实结算。

因为合同无
效,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均无效,包括双方约定的固定价结算方式也就
当然无效,承包人可以主张按照定额据实结算。

2、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惯例,实行固定总价的合同一般要给承包人预付
款或者风险金,如果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预付款,也没有约定风险金,那
么,风险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就是显失公平。

承包人可以以显失公平,
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条款。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预付款或者风险金,但是,发包人逾期给付的,此时发生物价上涨,承包人仍可以提出费用
补偿。

3、如果发包人以初步设计图纸让承包人进行报价,以后又按照深化设计的
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既可以提出按照两图纸的工程量之差,追加工
程款。

4、对于合同范围以外的增项,承包人可以请求追加工程款
5、对于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承包人可以请求追加工程款
6、对于由发包人逾期给付工程款,和其他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期
间所发生的物价上涨,承包人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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