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调查投标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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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市场的腾飞,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保证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么本文将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目的和具体步骤分别进行阐述,并探讨其亟待解决的难点与问题。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概念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指的是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情况,以及不动产与权益人的关系,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制定一套详细的方案,对某一范围内的不动产权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确定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情况的过程。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对不动产权籍的调查,确保不动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和权利的合法性,为不动产交易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该方案还能够解决不动产权益问题和保障权益人的权利。

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具体步骤1. 数据准备。

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范围和调查对象,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不动产数据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档案信息、土地出让合同信息等。

有了数据的准备,才能进入后续的调查工作。

2. 地籍分析。

通过地籍测绘,获取土地、房屋的位置坐标等基本信息,根据地籍分析所得的各项数据,绘制出不动产权益的相关图纸,最后形成地籍图和不动产权籍档案。

3. 现场核查。

在地籍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对具体的不动产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借助高清晰度的影像资料,结合人工勘查的方法,对不动产的使用状况、实际占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

4. 信息比对。

对现场调查获得的信息,与档案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权属关系的清晰度、矛盾之处、“舞弊土地”等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析,以确定不动产的真实权属关系,进而保证不动产权籍的真实性。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难点和问题1. 数据的多样性。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材料十分复杂和多样,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来管理和整合各项数据信息。

2. 地籍数据的完整性。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动产的管理和调查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指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手段,对不动产的权籍信息进行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

本文将就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范围的确定,包括不动产的地理范围、所有权人范围等;二是调查方法的选择,包括实地调查、技术手段调查等;三是调查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等;四是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利用,包括结果的呈现形式、应用范围等。

其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先进的技术手段。

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地理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地理范围的准确定位和辨识;利用无人机技术进行实地调查,可以实现对不动产外部环境的高清晰度拍摄和记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可以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和智能化利用。

再次,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

例如,要遵循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确保调查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化进程中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确保调查方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最后,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实施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例如,需要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房地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确保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需要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到技术手段、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对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的调查和管理,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详解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详解

不动产权籍调查(落宗室)业务详解.一、宗地数据关联,不动产宗地图输出现在使用supermap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我们所使用的为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数据管理窗口,图件输出为map print输出窗口。

落宗意为房产信息(个人)与房屋信息(建筑物面)以及宗地信息(宗地面)建立信息关系。

平常所做的数据关联多一般为个人房产与土地信息关联,个人房产从感念学来讲区分为实测绘自然幢与预测绘自然幢,区分在于有没有竣工,已经竣工的为实测绘自然幢,没有竣工的为预测绘自然幢,由于房产的区分,户信息也分为实测绘户与预测绘户,区分为有没有发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权籍库中所关联的数据,均以正式书面报告以及审批文件为准。

宗地为克拉玛依市常见的,而且宗地根据地籍测绘的具体要求来分,一般见到的宗地均为使用权宗地,往数据库中添加宗地也有区分,即权籍调查宗地与信息补录宗地为常见,权籍调查宗地为我单位正常所做宗地,在完成地籍调查工作之后根据最终的成果数据进行宗地的入库。

不动产单元号的组成:650203 003 055 GBXXXXX (W/F)XXXX XXXX行政区编码地籍子区不动产地/幢编码地籍区宗地代码户编码数据关联(落宗)的具体操作步骤为:1.根据房屋产权所有证号(权证号)一般为8位数字构成,和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单元号来进行查询房产户信息。

2.查看户词条中关联到宗地和关联到自然幢的状态是什么,有信息关联的为“是”,没有信息关联的为“否”。

3.关联状态均为“是”的,点击详细信息,复制不动产单元号和权利人名称,然后使用图件输出选项卡中的“不动产输出”选项,查询所复制的不动产单元号,核对窗口显示的户信息与证书信一致的选择自然幢宗地图(个人不动产宗地图输出的时候不填写权利人),图框以及输出环境设置无误后点击图件输出选项。

4.关联状态为“否”的,无论是自然幢还是宗地关联为“否”,点击户信息词条中的“数据关联”,查找宗地位置以及自然幢位置,选择宗地或自然幢面右击查看信息,从信息选项卡中复制不动产单元号,然后点击数据关联中的查询按钮,打开查询窗口,查询不动产单元,词条无误点击确定,状态显示“定位”时,点击“一键关联”。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一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方案:
1.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方案,GIS技术可以用于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可以帮助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化管理和查询。

通过GIS技术,可以建立不动产的空间数据库,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空间分布分析和可视化展示。

2. 遥感技术方案,遥感技术可以利用卫星影像、航拍影像等遥感数据,对不动产的实际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

通过遥感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地表覆盖信息、变化情况等数据,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支持。

3. 测绘技术方案,测绘技术可以用于对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边界、面积等进行测量和绘制。

通过测绘技术,可以获取不动产的精确地理位置和空间信息,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准确的地理数据支持。

4. 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方案,建立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采
用信息化技术对不动产的权属、面积、使用权等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

通过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电子化
存储、快速查询和管理。

5. 定位技术方案,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定位技术,对
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进行精确定位和记录。

通过定位技术,可以获取
不动产的准确地理坐标,为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空间位置的精确定
位支持。

综上所述,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方案涉及地理信息系统、遥
感技术、测绘技术、数据库和信息化技术以及定位技术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以实现不动产权籍信息的准确获取、
管理和查询。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第1篇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现就本项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定如下技术方案。

二、调查目标1. 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信息。

2.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降低登记错误率。

三、调查范围本次不动产权籍调查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水域使用权等不动产单元。

四、调查内容1. 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包括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有情况等。

2. 界址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界址位置,明确界址点、界址线等。

3. 面积调查:测算不动产单元的面积,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

4. 用途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用途,包括土地用途、建筑用途等。

5. 他项权利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他项权利状况,包括抵押权、地役权等。

五、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方法,对不动产单元进行实地测量,获取界址点、界址线等信息。

2. 文献调查:收集与不动产单元相关的权属证书、图纸、档案等资料,进行查阅、整理、分析。

3. 询问调查:对不动产单元的权利人、相邻权属人等进行询问,了解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界址等情况。

4. 数据整合:将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数据。

六、调查程序1. 准备阶段: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任务、范围、内容、方法等,制定调查计划,准备调查工具和资料。

2. 实施阶段:按照调查计划,开展实地调查、文献调查、询问调查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不动产单元的权籍信息。

3. 成果整理阶段: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

4. 验收阶段: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权籍调查成为了每个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必要环节。

为了确保不动产的合法权益和公正性,各地纷纷采用各种技术方案进行调查。

本文将介绍一种高效准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一、背景介绍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一项涉及大量数据和信息的复杂工作。

传统的调查方式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效率低下且易出错。

因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基于先进技术的调查方案,旨在提高调查效率和准确性。

二、方案概述我们的调查方案基于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人工智能技术。

具体流程如下:1. 遥感数据获取:利用遥感卫星或无人机,获取目标区域的高分辨率影像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提供详细的地表信息和建筑物分布,为后续的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 影像处理与分析:通过将遥感数据输入到计算机软件中,对影像进行处理和分析。

利用图像处理算法,可以提取出建筑物的轮廓、形状和位置等信息。

3. 地理信息系统构建:将处理后的数据导入GIS软件中,建立地理数据库。

通过将遥感数据与其他空间数据(如地形、道路、水系等)融合,可以实现对不动产的准确定位和归属。

4. 不动产属性提取:结合地籍调查数据和官方不动产登记数据,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属性提取。

通过训练模型,可以自动识别和提取建筑物的所有权、用途和面积等信息。

5. 调查结果验证:调查结果需要与实地核查结果进行对比验证,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需要修正的情况下,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和修复。

三、技术优势我们的调查方案相比传统方式具有以下技术优势:1. 高效准确:遥感技术和GIS的结合,可以大大缩短调查时间,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自动属性提取,减少人为误差。

2. 数据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地理数据库,不同部门和机构都可以共享和获取相关数据。

这可以提高不动产管理的效率和协同工作的能力。

3. 更新便捷:由于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是基于电子数据的,因此对于不动产变更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可以更加便捷和高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详解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详解

不动产权籍检查(落宗室)业务详解.一、宗地数据关系,不动产宗地图输出此刻使用 supermap 不动产权籍检查管理系统,我们所使用的为不动产权籍检查管理数据管理窗口,图件输出为mapprint输出窗口。

落宗意为房产信息(个人)与房子信息(建筑物面)以及宗地信息(宗地面)成立信息关系。

平时所做的数据关系多一般为个人房产与土地信息关系,个人房产从感怀学来讲划分为实测绘自然幢与展望绘自然幢,划分在于有没有完工,已经完工的为实测绘自然幢,没有完工的为展望绘自然幢,因为房产的划分,户信息也分为实测绘户与展望绘户,划分为有没有发证(房子产权所有证),权籍库中所关系的数据,均以正式书面报告以及审批文件为准。

宗地为克拉玛依市常有的,并且宗地依据地籍测绘的详细要求来分,一般见到的宗地均为使用权宗地,往数据库中增添宗地也有划分,即权籍检查宗地与信息补录宗地为常有,权籍检查宗地为我单位正常所做宗地,在达成地籍检查工作以后依据最后的成就数据进行宗地的入库。

不动产单元号的构成:650203 003055 GBXXXXX(W/F)XXXX XXXX行政区编码地籍子区不动产地/幢编码地籍区宗地代码户编码数据关系(落宗)的详细操作步骤为:1. 依据房子产权所有证号(权证号)一般为8 位数字构成,和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单元号来进行查问房产户信息。

2.查察户词条中关系到宗地和关系到自然幢的状态是什么,有信息关系的为“是” ,没有信息关系的为“否” 。

3.关系状态均为“是”的,点击详尽信息,复制不动产单元号和权益人名称,而后使用图件输出选项卡中的“不动产输出”选项,查问所复制的不动产单元号,查对窗口显示的户信息与证书信一致的选择自然幢宗地图(个人不动产宗地图输出的时候不填写权利人),图框以及输出环境设置无误后点击图件输出选项。

4.关系状态为“否”的,不论是自然幢仍是宗地关系为“否”,点击户信息词条中的“数据关系”,查找宗地地点以及自然幢地点,选择宗地或自然幢面右击查察信息,从信息选项卡中复制不动产单元号,而后点击数据关系中的查问按钮,翻开查问窗口,查问不动产单元,词条无误点击确立,状态显示“定位” 时,点击“一键关系”。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 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 行)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10—目录一、适用范围 (13)二、调查内容 (13)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4)(一)主要技术依据 (14)(二)技术路线 (15)(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5)四、调查程序 (17)(一)准备工作 (17)(二)权属调查 (17)(三)不动产测量 (20)(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2)(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4)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5)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6)1范围 (26)2规范性引用文件 (26)3术语和定义 (27)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8)5宗地(宗海)划分 (29)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30)7不动产单元设定 (31)8不动产单元编码 (31)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5)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8)附录C.1地籍调查表 (50)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7)—11—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8)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9)附录C.5林权调查表 (62)附录C.6海籍调查表 (63)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9)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70)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08)一、宗地图样图 (108)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10)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11)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12)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13)—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一)宗地信息。

查清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

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和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宗地,还应查清承包地块的发包方、地力等级、是否划定为基本农田、水域滩涂类型、养殖业方式、适宜载畜量、草原质量等内容。

(二)宗海信息。

查清宗海的权利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等级、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使用金总额、使用金标准依据、使用金缴—3—纳情况、使用期限、共有情况、面积、构(建)筑物基本信息等内容。

(三)房屋等构(建)筑物信息。

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针对宗地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还应查清其权利人、构(建)筑物名称、构(建)筑物数量或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

(四)森林、林木信息。

查清森林与林木的权利人、坐落、造林年度、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起源、主要树种、株数、林种、共有情况等内容。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一)主要技术依据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GB/ T17986.1 房产测量规范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NY/T25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二)技术路线以地(海)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海)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4—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审批、交易、竣工验收等成果资料,采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城镇地籍图、村庄地籍图、海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做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等工作。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对某个区域内的不动产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各种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信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不动产权籍档案。

这对于保障不动产权益、促进不动产市场交易、规范不动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施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采用一系列技术方案,包括测量、摄影、数据库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手段。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技术方案:
1. 地面测量技术:地面测量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面测量技术可以通过测量地面的各种特征,如高程、坐标、边界等信息,获取房屋或土地的
详细位置信息,从而为权籍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 遥感技术:遥感技术是通过遥感卫星或飞机获取高分辨率的地面图像,进而进行测绘和分析的技术手段。

利用遥感技术,可以获取大规模地形、地貌、植被
等信息,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权籍调查的精度和效率。

3. GIS技术:GIS技术是一种空间信息系统,可以将不同来源的地理数据整合
在一起进行处理、分析和管理。

GIS技术可以实现地图制图、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对于不动产权籍调查具有重要作用。

4. 光电摄影技术:光电摄影技术是通过摄影设备对目标物体进行高清拍摄,然后进行图像处理和分析的技术手段。

在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可以利用光电摄影技术获取房屋或土地的详细图像信息,有助于进一步确认权属、面积等数据。

总之,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通过对不动产权属、位置、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建立权籍档案,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完整。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10—目录一、适用范围 (13)二、调查内容 (13)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4)(一)主要技术依据 (14)(二)技术路线 (15)(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5)四、调查程序 (17)(一)准备工作 (17)(二)权属调查 (17)(三)不动产测量 (20)(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2)(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4)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5)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6)1范围 (26)2规范性引用文件 (26)3术语和定义 (27)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8)5宗地(宗海)划分 (29)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30)7不动产单元设定 (31)8不动产单元编码 (31)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5)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8)附录C.1地籍调查表 (50)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7)—11—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8)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9)附录C.5林权调查表 (62)附录C.6海籍调查表 (63)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9)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70)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09)一、宗地图样图 (109)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11)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12)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13)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14)—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不动产交易量日益增多,而不动产的权籍调查问题也日益凸显。

传统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由于依赖人工操作,效率较低、成本较高、易出现错误等问题,迫切需要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来优化和提升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制定一套符合现代科技发展需求和实际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技术方案的必要性三、技术方案的内容及实施步骤1. 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GIS技术可以通过地图和空间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帮助进行不动产的地理定位、分析和管理。

利用GIS技术可以绘制不动产分布图、界址线图等,为权籍调查提供可视化的支持,方便调查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和比对。

2. 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用于对海量不动产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和分析,帮助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错误。

通过大数据的比对与匹配,可以避免数据错漏和重复,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4. 物联网技术应用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管理,通过传感器设备可以实现对不动产的状态监测和追踪。

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的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不动产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更新。

5. 云计算技术应用四、技术方案的优势和意义1. 提高工作效率: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对不动产信息进行快速准确的识别和核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调查周期,加快办理进度。

2. 降低成本费用: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可以减少人力资源的开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提高数据准确性:通过科技手段对不动产信息进行智能识别和分析,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疏漏,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促进信息共享:通过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实时共享和管理,促进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工作的协同效率。

5. 推动行业发展:制定和实施科技化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有助于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提高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4 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 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 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引言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为了满足登记工作的需要,需要制定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实用可行的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准确齐全的基础数据。

方案主体1.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调查信息的获取,依托于地方政府、部门间信息平台的联通,网络爬虫、群众反映、卫星遥感等多种途径,信息来源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等特点。

2. 信息处理不动产登记调查信息的处理,需要在技术上实现自动识别、建模、融合等多种功能,且不间断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的精准度。

3. 信息发布不动产登记调查信息的发布,实现信息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全面开放,采用“一张图”、“一张表”、“一张图+一张表”等形式发布,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优势特点1. 数据来源可靠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数据,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处理数据精准技术实现多种功能,确保数据的精准度和完整性。

3. 信息发布透明信息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全面开放,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实施步骤1.建立调查平台搭建稳定、高效、安全的不动产登记调查平台,实现信息管理、数据分析、业务流程等功能。

2.选派专业人员选派专业人员负责平台的维护、管理,确保平台数据的安全和处理的准确性。

3.试行推广开展试点工作,将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方案在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地区试行推广。

结论该方案实施后,不仅能够提高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能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12)二、调查内容 (12)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3)(一)主要技术依据 (13)(二)技术路线 (13)(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4)四、调查程序 (15)(一)准备工作 (15)(二)权属调查 (15)(三)不动产测量 (18)(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19)(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1)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1)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2)1范围 (2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2)3术语和定义 (23)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4)5宗地(宗海)划分 (24)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5)7不动产单元设定 (26)8不动产单元编码 (26)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0)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3)附录C.1地籍调查表 (44)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2)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3)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4)附录C.5林权调查表 (58)附录C.6海籍调查表 (59)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7)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69)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99)一、宗地图样图 (99)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01)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02)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03)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0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4 不动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 不动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 不动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背景概述该技术方案旨在通过不动产权属调查,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并优化登记管理流程。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不动产的权属真实性和安全性,并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技术方案概述该技术方案基于以下核心原则:1. 独立决策: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和已有的法律框架,技术方案将独立进行决策,不寻求用户的协助。

2. 遵循简单策略:技术方案将遵循简单的策略,避免引入复杂的法律问题,以保障方案的实施效果。

3. 不引用未确认内容:技术方案将不引用未经确认的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技术方案目标该技术方案的主要目标如下:1. 提升不动产权属调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2. 为不动产登记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优化管理流程。

3. 确保不动产的权属真实性和安全性。

技术方案内容该技术方案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用户信息收集:通过用户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等,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

2. 不动产调查:在核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不动产权属调查,包括公共档案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册查询等。

3. 决策和报告:根据不动产权属调查的结果,进行决策并生成相关报告,以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用户参考。

实施和试行该技术方案将进行逐步实施和试行,包括以下步骤:1. 方案准备阶段: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安排。

2. 技术方案实施:按照实施计划进行数据收集、调查和决策等工作。

3. 试行评估:对技术方案的试行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结论该技术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不动产权属调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并优化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

在实施和试行过程中,我们将遵循独立决策、简单策略和不引用未确认内容的原则,以确保方案的成功实施。

以上为4不动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概述。

谢谢!*注意:此为自动生成的文档,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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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调查投标技术部分

不动产调查投标技术部分

6、测绘工作实施方案6.1 项目概述6.1.1 任务来源及工程内容本次投标为入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房产测量中介机构,入围单位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房产测量工程潜在的服务人服务周期为贰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高新区日常不动产测绘、勘测定界、不动产数据整合、确权登记、成果整理等。

6.1.2 工作要求不动产测绘按照相应的国家房产测绘、地籍测绘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测绘工作,并按相关技术标准出具测绘技术成果。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应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出具相关成果。

原始库和不动产数据库建设应符合相关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中标单位对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标单位工作质量及进度因自身原因达不到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6.1.3 技术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6.《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199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 73-2010;1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1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1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1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15.《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1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17.《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财政〔2004〕192号)。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1)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1)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目录一、适用范围 (11)二、调查内容 (11)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12)(一)主要技术依据 (12)(二)技术路线 (13)(三)调查的基本方法 (13)四、调查程序 (15)(一)准备工作 (15)(二)权属调查 (15)(三)不动产测量 (18)(四)成果审查与入库 (20)(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22)五、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2)附录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24)1范围 (24)2规范性引用文件 (24)3术语和定义 (25)4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6)5宗地(宗海)划分 (26)6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27)7不动产单元设定 (28)8不动产单元编码 (29)附录B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试行) (43)附录C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试行) (46)附录C.1地籍调查表 (48)附录C.2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 (55)附录C.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分类面积调查表 (56)附录C.4房屋调查表 (57)附录C.5林权调查表 (60)附录C.6海籍调查表 (61)附录C.7构(建)筑物调查表 (66)附录C.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68)附录D 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 (103)一、宗地图样图 (103)二、宗地图编制要求 (104)三、房产分户图样图 (105)四、房产分户图编制要求 (107)附录E 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 (108)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技术路线、基本方法、调查程序、成果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等。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调查内容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法律资料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法律资料

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法律资料一、前言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逐步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环。

这一步骤对于房地产开发、土地规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准确有效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和法律资料作为参考。

本文将总结部分相关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技术方案1.调查前准备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前,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例如确定调查区域范围、搜集历史档案、核查当地规划方案等。

具体的准备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和区域进行调整。

2.权籍调查方法目前,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方法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传统测绘法:使用测绘仪器进行实地勘测,并将测量数据入库。

•摄影测量法:使用无人机等现代测绘技术进行航空摄影和三维建模,再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权籍调查。

寻找合适的调查方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但通常情况下传统测绘法需要大量的时间与人力成本,而摄影测量法则具有高精度、高效率的特点。

3.技术工具与设备在进行权籍调查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相应的工具和设备:•测量设备:传统测绘法需要使用三角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等测绘设备;而摄影测量需要使用无人机、相机、三维扫描仪等设备。

•软件系统:需要使用到的软件系统包括测量数据处理软件(如Autodesk Civil 3D),三维建模软件(如Sketchup)、GIS软件(如ArcGIS 、MapInfo)等。

4.数据入库与质量控制当全部的数据都已经采集完成,我们需要将这些数据进行整合,并进行数据质量控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数据入库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例如GB/T 20631-2015《地理信息数据存储要求和控制》。

三、法律资料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将简要列举一些常用的条例和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和监管机构,同时对于不动产的产权系须符合书面规定。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要遵守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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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测绘工作实施方案6.1 项目概述6.1.1 任务来源及工程内容本次投标为入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房产测量中介机构,入围单位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房产测量工程潜在的服务人服务周期为贰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高新区日常不动产测绘、勘测定界、不动产数据整合、确权登记、成果整理等。

6.1.2 工作要求不动产测绘按照相应的国家房产测绘、地籍测绘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测绘工作,并按相关技术标准出具测绘技术成果。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应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出具相关成果。

原始库和不动产数据库建设应符合相关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中标单位对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标单位工作质量及进度因自身原因达不到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6.1.3 技术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6.《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199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 73-2010;1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1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1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1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15.《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1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17.《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财政〔2004〕192号)。

6.2 拟配备的人员情况和分工6.2.1 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项目指挥部,下设技术指导组、质量管理组、作业组、检查组。

图6.2.1-1 项目组织结构图项目指挥部职责:项目指挥部是项目开展的指挥和决策中心,统管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协调工作,由主管院领导任项目总指挥,对业主负责,指挥部在项目总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组织结构图见图6.2.1-1。

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负责服从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执行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仪器设备及人员安全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理顺各组之间的关系,确保各工序顺利衔接;负责组织例会的召开,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负责与甲方沟通,定期向甲方反馈进度信息,确保甲方抽查的顺利进行;负责与甲方沟通,理顺双方协作关系,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技术指导组职责:负责技术设计书编写、作业过程中技术问题处理解决、技术总结编写,与甲方就技术问题沟通等工作。

质量管理组职责:负责贯彻和落实项目指挥部有关项目质量的计划和要求,审查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解决生产过程的有关技术问题,履行对项目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价职责。

具体负责人为质量管理处主任。

作业组:各作业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负责按计划完成分担的工作,由组长主持本组的全面工作,材料设备组由指挥部现场负责人兼任。

检查组职责:负责按计划完成各工序的最终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由组长主持本组的全面工作。

检查组常设专职检查人员2名,兼职检查人员3名。

6.2.2 项目人员安排与分工为顺利完成工程,拟对整个项目投入人员31人,其中项目指挥部2人,技术指导组2人,质量管理组3人,质量检查组3人,作业组21人;包括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21,工程师6人,其中注册测绘师9人。

具体人员情况见表6.2.2-1。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及职责表6.2.2-16.3 测绘工作的范围与内容、步骤与程序6.3.1 工作范围与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高新区日常不动产测绘、勘测定界、不动产数据整合、确权登记、成果整理等,具体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包括土地征收、转用、供地等勘测定界项目;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发证项目;对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房产已有的登记信息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整理,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即建立原始库;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土地、房产已建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6.3.2 工作步骤与程序6.3.2.1 控制测量控制测量宜依据项目需求开展,包括高等级的基础控制网及局部区域为地形测图、不动产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设置的加密控制测量工作。

6.3.2.1.1 数学基础控制测量成果须为石家庄城市坐标系和1980西安坐标系,石家庄城市坐标系成果作为日常应用,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作为上报国家使用。

6.3.2.1.2 平面控制测量平面控制一般以石家庄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网为起算基准采用静态相对定位或者网络RTK的方式测量,也可采用以测区附近高等级控制点为起算基准,利用静态相对定位或单基站RTK的方式测量;对于无法接收到足够强度卫星信号的地方可从其他高等级点利用全站仪采用附合导线的方式补充。

平面控制测量按照《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1.选点和埋石GPS控制点选埋应满足以下要求:(1)远离周边的高大建筑、树、水库和易积水地带,点位应有地平高度角10~15度以上的卫星通视条件。

(2)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微波站、无线电发射台等),距离不小于200米,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距离不小于50米。

(3)应避开距铁路、公路或其它有剧烈振动的地点,距离不小于200米。

(4)应避开地质构造不稳定的地点:断层破碎带;易于发生滑坡、沉陷、隆起等地面局部变形的地点(如采矿区、油气开采区、地下水漏斗沉降区等);易受水淹或地下水位变化较大的地点。

(5)点位选择应不影响建设发展,不会因为短期内的建设施工对点位造成破坏。

(6)埋石规格参考CJJ/T 73—2010附录F的有关规定。

在满足GPS观测条件时,控制点的选取应尽量利用原有控制网中相同等级或者高于本级控制网的网点,利用旧点情况应在技术总结及点之记中进行说明。

所有GPS控制点均应绘制点之记,点之记采AutoCAD2004格式,并上交打印文本一份。

点之记的格式按要求绘制。

2.控制网的观测各等级GPS网用于观测的接收机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选用的接收机除要通过国家认定的计量部门强制年度检测外,在观测前还要进行一般检视、通电检视、试验检视及标准基线测试等,其详细检验方法参见《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9.2相关条款规定。

除接收机外,其他辅助设备,如天线基座的水准管轴和光学对点器,也应进行认真的检校;另外,仪器脚架必须进行维护,确保性能良好。

在进行GPS观测前,作业负责人应根据测区的实际地形和交通状况编制观测计划表,并根据实际作业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出必要调整。

当采用石家庄市连续运行参考站网作为起算基准,采用静态相对定位方式布设首级控制时,应依据测区与参考站的距离和精度要求,根据《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灵活确定观测时段长度和数据处理方式。

各等级GPS网设计观测方案时,其最简独立闭合环或附合路线边数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各等级GPS测量基本技术规定应满足下表规定。

GPS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表6.3.2.1.2-1GPS网的观测方式采用边连接。

点连接相结合的方式。

各等级GPS观测时,应认真填写观测手簿。

在进行GPS观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GPS接收机观测前按要求进行预热和静置;(2)用三脚架安置天线时,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mm;(3)安置接收机天线时,天线应整平;(4)观测员要细心操作,防止观测期间接受设备震动,防止人员或其它物体碰动天线或阻挡信号;(5)观测期间,不得在天线附近使用手机;(6)一时段观测期间,不得关闭又重新启动接收机;(7)GPS接收机定向标志指向正北,对于定向标志不明显的接收机,预先设置标志,每次按此标志安置仪器。

(8)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作业;(9)经检查接收机电源电缆和天线等各项连接无误后,方可开机;(10)接收机工作状态正常后,应进行自测试,并输入测站、观测单元、日期、时段、天线高等控制信息;(11)接收机启动前及作业过程中,应随时逐项填写测量手簿中的记录项目。

(12)接收机开始记录数据后,应查看测站信息、卫星状况、接收卫星数、卫星号、卫星健康状况、存储介质记录、卫星定位结果及其变化和电源情况等,如发现异常记录在观测手簿备注栏中,必要时及时报告作业调度者;(13)每时段观测开始或结束前各记录一次观测卫星号、天气状况、实时定位经纬度和大地高、PDOP值等。

(14)每时段观测前后应各量取天线高一次,读数精确至1mm,两次较差不应大于3mm,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天线高。

否则,应重新架设、整平仪器,量取天线高。

(15)各接收机采样间隔应一致;(16)观测期间,不应在天线附近50m内使用电台,10m以内使用对讲机;(17)一时段观测过程中,接收机不得进行重启动、自测试、改变卫星截止高度角、改变数据采样间隔、改变天线位置、改变仪器高和测站名、改变文件或删除文件等操作;(18)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仪器,并应防止仪器受到震动或被移动、防止人和其他物体靠近仪器;(19)观测结束后,经检查,所有规定作业项目均已完成,并符合要求,并将点位保护好后方可迁站;(20)观测员应定时检查接收机的各种信息,并记录手簿中需填写的信息,有特殊情况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21)雷雨季节观测时,仪器、天线要注意防雷击,雷雨过境时应关闭接收机并卸下天线。

GPS测量记录类型包括:观测数据(原始观测数据和Rinex格式数据)和测量手簿。

测量手簿要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严禁事后补记和涂改编造数据,确属笔误的用横线划掉后重写各项,数据的记录要求应满足下述规定:(1)保证数据文件中测站点名及其它信息的正确性,保证数据文件中天线高的正确性,要求与手簿记录中的一致,确保文件名的正确性和唯一性;(2)测量手簿记录一律使用铅笔,且不应刮、涂改,不应转抄和追记;(3)测量手簿书写应字迹清楚、工整、美观;(4)如有读记错误,应整齐划掉,将正确数据写在上面并注明原因,其中天线高不应连环涂改;(5)接收机内存介质上的数据文件应及时拷贝一式两份,记录标识信息,分别保存,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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