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事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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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事考核条例
一考核宗旨
为了加强经济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事的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干事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明确干事的工作方向,提高干事的工作能力,使干事能紧密团结在学生会干部周围,也为了更好的开展我系的学生工作,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经济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全体干事
四考核的标准
1 干事聘用制度
(1)、有志于为广大学生服务,热心于学生会工作,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成绩良好的同学可报名参加每年统一进行的学生会招新。
(2)、报名参加竞选的同学,参加统一的初试,经相关部门审核,进入复试考察,由各部门部长对复试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结束后,总结出试用期名单,试用期结束后,由学生会开会讨论,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选出最终的干事人选。
2 干事工作态度制度
(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经济系学生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部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3 干事考勤制度
本考勤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本考勤结果同时将作为对学生会干事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1)经济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的会议包括全体学生干部大会,部门例会。无故缺席者扣20分,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0分,迟到
且表现好者扣5分,无故请假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注:3次无故缺席者自动退会处理)
(2)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中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的扣5分,学生会办公室值勤人员未做好后续的清理工作和检查工作的扣3分。(3)经济系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无故不参与者扣20分,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0分,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5分。
(4)参与活动中没有秩序或会场扰乱者酌情扣2-5分。
(5)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扣5分。(6)干事有损学生会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4-6分。
(7)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扣2-5分。(8)受老师、主席、各部长批评或投诉者扣5-10分。
(9)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不明显的扣2-5分。
(10)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1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12)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1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1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15)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16)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注:纪检部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主席团,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办公室备案。
附则:
1、学生会干事的考核见该学生会干事的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纪检部、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