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2019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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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19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惠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郑房〔2016〕4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坚持按轮候号段排序依次选房。

二、供应对象
1、2018年放弃选房复审合格的保障对象,号段为:01001889—01002078中共计8户,拟分配房源8套。

2、2019年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号段为:01002135—01002557中共计413户,拟分配房源413套。

三、供应房源
惠济区本期轮候供应的房源共6个,全部为往年备案报批项目的剩余房源,分别为:永威迎宾府项目、民安北郡项目、正弘豫园项目、正商林语溪岸项目、天地湾项目、迎宾墅苑项目,共计642套房源。

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1、永威迎宾府3号楼项目。

该项目位于银通路东、迎宾路南,该项目剩余房源106套。

户型:两室一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2、民安北郡项目。

该项目位于新城路中段,该项目房源343套。

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3、正弘豫园项目。

该项目豫泰路东、科达街南。

该项目剩余房源94套。

户型:一室、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两室两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4、正商林语溪岸2号院4号楼项目。

该项目位于香山路西、金山路南。

该项目剩余房源59套。

户型:一室、两室一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5、天地湾项目。

该项目位于英才街南、田园路西,该项目剩余房源1套。

户型:两室两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6、迎宾墅苑项目。

该项目位于迎宾路北、银通路东。

该项目剩余房源39套。

户型:一室二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室内装修验收已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2018年放弃并复审合格的配租人员号段:01001889—01002078,共计8户,拟分配房源8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
率:1.25%。

2019年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号段为:01002104—01002557,共计413户,拟分配房源413套,占本期轮候房源比率64.33%。

五、选房时间
方案公示后30日内实施。

六、选房地点
迎宾假日酒店(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与银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七、实施单位
xx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八、轮候程序
在相应的号段内,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按照保障资格证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

九、选房程序
1、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位置、套数、户型等信息向社会公告。

2、动态审核
在选房公示前,对取得资格证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情况、婚姻状况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3、排序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的保障对象和家庭,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公示。

4、供应选房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书》,然后依据资格证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和租金核算书》。

保障对象在既定时间内部能到场或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时间段所有保障对象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

5、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区政务服务网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分配所产生的剩余房源在本期选房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对后续轮候顺序号保障家庭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依次自动递补选房,选房情况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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