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2024年科技项目督查方案
2024年科技项目督查方案____年科技项目督查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各种科技项目层出不穷,为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需要对这些项目进行督查。
本督查方案旨在制定____年科技项目的督查计划和方法,确保科技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和取得预期成果。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本次科技项目督查工作涵盖____年所有科技项目,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1.项目管理:督查项目的投资计划、预算执行、进度安排、人员配备等管理方面的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2.技术实施:督查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法、技术人员配备等技术方面的情况,确保项目的技术实施合理可行。
3.成果评价:督查项目的预期成果是否达到,成果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等情况,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三、督查方法和步骤1.制定督查计划:在项目启动之后,由相关科技主管部门制定科技项目督查计划,包括督查时间、人员配置、督查方式等。
2.组织督查人员:确定督查人员,由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督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科技项目管理和技术背景。
3.督查准备:督查人员对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信息进行审阅和整理,熟悉项目的背景和目标,为实地督查做好准备。
4.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根据计划进行实地督查,对项目的管理、技术实施和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调查和核实,可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5.整理督查报告:根据实地督查的情况,督查人员整理督查报告,包括项目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报告和相关材料应提交给相关科技主管部门。
6.问题整改和跟踪:科技主管部门将督查报告中的问题整理并提出整改要求,责成项目负责人和科技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督查要求1.科技项目督查应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有私人利益和人身攻击成分。
2.科技项目督查应注重实地调查和核实,通过实地督查检查项目的具体运行情况,避免纸上谈兵和随意批评。
3.科技项目督查应注重问题整改和跟踪,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科技单位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024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024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科技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规范和加强2024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 2024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科技部门在2024年实施的,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而组织实施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
第四条 2024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设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2024科技计划项目。
第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制定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招标选人、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总结等。
第七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应由专业的科技管理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九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应当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向和政策进行,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申报。
第十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标和任务、项目预期成果、项目预算和项目实施计划等内容。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应严格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科研水平和团队组成等方面。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并告知申报人。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资金应建立专门的账户进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应按照项目计划的实际需要进行拨付,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使用应建立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
第五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组应成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进展。
第十七条项目组应建立科学的工作分工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高效的团队合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下同)评估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保证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估,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遴选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项目评审,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含项目招标)、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组织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以及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含投标人和项目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或评审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评估机构的项目评估报告或者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科技部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即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检查、验收中评估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估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对于评估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
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在组织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直接从事、参与或干预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不得向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二)不得利用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委托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或者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审专家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四)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或者在以往评估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六)不得隐瞒、歪曲或者不如实反映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提出的明确意见;(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处理与评估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八)不得串通某一项目申请者以排斥其他项目申请者;(九)不得领取评估评审费、劳务费,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制度
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制度一、引言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审是指对科技创新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和审核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评审范围1. 适用范围:本立项评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
2. 评审内容:立项评审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科学性、预期成果、组织管理和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三、评审程序1. 项目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科研方向,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给科研管理部门。
2. 评审组成:针对每个项目,设立项目评审组,由技术专家、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研管理人员组成。
3. 材料审核:评审组首先对项目申报书进行材料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合法。
4. 评审会议:评审组组织评审会议,听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进行介绍,并就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讨论和评估。
5. 评审报告:评审组根据评审会议的讨论和评估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意见。
6. 评审结果汇总: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报告,统计评审结果,并作出立项决策。
四、评审标准1. 项目的可行性评价:主要考虑项目的科技前景、市场需求、资源保障、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保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项目的科学性评价:主要考虑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实验设计等因素,确保项目的研究内容科学合理、技术可行。
3. 项目的预期成果评价:主要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和预期经济效益等因素,确保项目的预期成果符合科技创新的目标和要求。
4. 项目的组织管理评价:主要考虑项目组织管理的能力、研究团队的合作能力、项目进度管理等因素,确保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研究任务。
五、项目立项管理1. 立项决策:根据评审结果,科研管理部门作出项目立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
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是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和目标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制定了一系列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旨在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对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的监督规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工作应从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开始,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具体规定如下:1.项目申报阶段的监督规定(1)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完整、规范,包括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方法、预期成果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夸大成果、夸大技术难度等。
(3)对于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家评估和公开审查。
2.项目评审阶段的监督规定(1)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委员会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科研经验,以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评审结果必须及时公布,对于被批准的项目,必须给予详细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实施和进展的监督规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工作应在项目开始实施后紧密跟进,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具体规定如下:1.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规定(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及时组织、协调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
(2)科技计划部门必须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规定(1)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用途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调动。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财务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的核算和报销工作。
三、项目结果验收和成果运用的监督规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工作应以项目结果验收和成果运用为重点,确保项目成果的有效转化和运用。
具体规定如下:1.项目结果验收的监督规定(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准备充分的验收材料。
(2)项目结果验收必须由相关专家进行,验收结果必须及时公布,并给予详细的评价和意见。
金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金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篇:金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金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根据《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的实施成效,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经市科技行政部门立项的市级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类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重点和一般科技项目。
市级科技项目的验收适用本办法,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的验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技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项目验收分会议验收和书面验收两种方式。
重大、重点科技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一般科技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或书面验收方式。
五、会议验收的应成立项目验收组。
验收组由相关技术、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5至9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验收组的技术专家在专家库中抽取。
本项目的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人员不得作为验收组专家。
验收组专家中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成员存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合同书(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发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二)项目经费到位和实际支出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情况;(三)项目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取得的社会、生态效益情况。
七、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立项的实施年限,按时完成确定的研发任务和指标,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提前完成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
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项目验收申请表;(二)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或一般项目申请书);(三)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报告;(四)报告中涉及的技术指标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关证明材料;(五)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六)项目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审计或财务决算报告。
市科技发展引导资金资助20万元以上(含)的科技计划项目,须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的内审机构(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的科技创新项目,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市科技局做好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六条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市内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单位,需满足市科技局发布的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项目申报应当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引领性和实用性,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方向和需要。
第八条项目申报应当有明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目标、预期效益和实施计划,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第九条项目申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科技局进行评审。
第十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名单。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一条项目申报获得立项的项目,市科技局应当及时发文通知,并签订项目合同。
第十二条项目合同应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经费支持、研究期限、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应认真执行项目合同,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第十四条项目组应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研究成果,接受市科技局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项目评审第十五条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组应编制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进行评审,评出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局应当及时组织对项目结题进行评审,确定成果评价和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市科技局应当要求项目组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评审。
2024年科技项目督查方案
2024年科技项目督查方案一、背景介绍科技项目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为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督查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预期效果的实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二、督查目标本督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全面监督、落实各级科技项目的进度、质量、预算和效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科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科技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督查内容1. 项目准备阶段督查:a) 督查项目的立项依据、科研方案和计划,并评估其科学性和可行性;b) 督查项目的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情况,确保项目投入得到有效保障;c) 督查项目团队的组建和研发能力,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启动。
2. 项目执行阶段督查:a) 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的攻关情况等;b) 督查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经济、高效;c) 督查项目团队的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的科研质量和效率;d) 督查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情况,促进科技成果的落地和产业化转化。
3. 项目验收阶段督查:a) 督查项目的验收条件和标准的制定,并评估项目达到验收标准的可能性;b) 督查项目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的测算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益;c) 督查项目的总结和评价,为后续科技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督查方法1. 组织开展定期督查:每个季度组织科技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各级科技项目进行督查,确保科技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可控;2. 立项审批和资金拨付审查:对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和资金拨付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合规;3. 现场督查和抽查检查:通过现场走访、核实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4. 随机抽取专家评审:通过随机抽取专家组织对科技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5. 建立科技项目督查平台:建立科技项目督查的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和分析科技项目的数据,为科技项目的督查和评估提供支持和依据。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一、前言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程序,评审的关键是对科技项目的全面观察,包括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和市场前景等方面,如果评审不彻底,将会导致项目失败或浪费成本。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项目的正常推进,我们制定了本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二、评审对象本评审方案主要针对政府委托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计划,省级计划和市级计划等级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评审流程1. 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其中包括项目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预算等项目信息。
2. 预审环节:在项目申报书提交截止日期后,由工作评审组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对于未符合资格的项目申报,将予以退回。
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会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3. 专家评审环节:进入正式评审环节后,我们将邀请具有相应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将分为技术评审和可行性评审,评审后将汇总意见形成评审报告,专家会议进行评审结论。
4. 反馈环节:评审结论报告将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评审的反馈将覆盖整个项目流程,从初始阶段到最后的实施,建议评审意见能够及时纳入项目实施方案中。
五、评审指标1. 技术方案:该项目创新性、创新难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是否具备一定的优势。
2. 实施计划:是否严谨可行,比如项目中具有的风险是否得到充分的考虑。
3. 预算:项目预算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经济情况。
4. 可行性分析: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5. 市场前景:该项目在市场上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
六、工作方法1. 专家会议:专家会议是评审环节最后一个环节,专家组将对所有项目的评审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论。
2. 专项分组:专家会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划分,自行分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工作。
3. 网络通讯:在专家分组内,可以利用网络通讯对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和沟通。
七、评审跟踪1. 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将作为项目初始阶段的基础,后续的各个环节都得以据报告而动。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1.工作目标明确我们的目标,那就是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选出最具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项目。
简单来说,就是让好项目脱颖而出。
2.工作原则(1)科学性:评审过程要依据科技发展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2)客观性:评审标准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
(3)全面性:评审内容要全面,涵盖项目的各个方面。
(4)动态性:评审过程中要关注项目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评审策略。
3.工作流程(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
(2)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分组评审:将申报项目分为若干组,每组由专家进行评审。
(4)初评筛选:每组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
(5)复评:对初评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复评,进一步确定项目优劣。
(6)终评:综合初评和复评结果,确定最终获奖项目。
4.评审标准(1)技术创新性:项目是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具有创新性。
(2)市场前景:项目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经济效益:项目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能带动产业发展。
(4)社会效益:项目是否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能促进社会进步。
(5)团队实力:项目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工作保障(1)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评审工作。
(2)设立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工作。
(3)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审组长,确保评审质量。
(4)加强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公正、公平。
(5)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评审顺利进行。
(2)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对评审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影响力。
(4)为下一届评审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意见。
经过一天的辛勤工作,这个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终于完成了。
我相信,只要我们按照这个方案去执行,一定能选出最具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为我国的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7号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7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
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奖励》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无
【总页数】4页(P72-75)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10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J],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J], 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9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J], 无
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J], 无
5.科技部出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有关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文件绵科计[2005]30号签发人:赵映坤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有关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科技园区科技(经济)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市级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项目绩效,《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管理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几经修订,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六个文件同时发布在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市科技局网站(http//)。
附件:1、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3、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4、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专家管理暂行办法5、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6、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三日主题词:科技管理办法通知绵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3日印发(共印30份)附件1: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和验收,根据《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实施管理指项目从立项后到验收期间,为保证项目按任务书规定执行,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列入市科技局各类科技计划,并获得政府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以及监管中全面落实专利战略,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参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执行。
某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管理办法
××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精神,建立健全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责任机制,统筹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提高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评估是指科技管理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咨询专家(以下统称为“第三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运用相应的标准和方法对特定科技计划项目与相关主体开展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二章评估范围与对象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对象为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以及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相关责任主体。
第四条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评估主要分为后补助项目评估、中期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估。
(一)后补助项目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技术成果或服务绩效、经济或社会效益、组织管理等。
(二)中期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后续安排和调整提供依据;(三)结题验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成果产出、完成效果、组织管理等;(四)绩效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成果产出、组织管理、完成效果与影响、经费投入的效益等。
第五条相关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胜任能力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信用记录、以及第三方信用记录。
(一)胜任能力评估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研发团队、研发投入、技术成果、成果转化情况、硬件设施、财务状况等;(二)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信用记录内容包括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项目计划的执行力和实施的有序性等;(三)第三方信用记录内容包括是否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行业准则和服务协议(承诺),是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是否按规范要求撰写相关结论等。
第三章评估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科研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
科研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前言为加强对科研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管,保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制定本监督检查方案。
管理要求1.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和批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来源、项目经费拨付等全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2.项目立项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所有文件必须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备案;3.研究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术规范,不得进行违反伦理、侵犯他人权益、造假等行为;4.中期检查要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必须报送相关部门;5.研究结题后必须按时撰写结题报告,报送审核;6.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项目成果,对于有价值的成果,必须申请专利、著作权等并妥善保护。
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1.检查项目立项申请和批准的真实性、准确性,查验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2.检查课题研究计划、研究方案、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文献的备案和真实性;3.检查研究过程中的自查程序、规范遵守情况、数据真实性、科研道德、成员责任等;4.检查研究人员的指导、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管理;5.检查研究成果的成果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申请等情况。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监管检查结束后,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及时表彰奖励。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要依据《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涉及违法违纪、损害他人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启动程序进行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2.对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并要求报告整改情况;3.对于违反科研道德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主管部门。
结束语科研项目建设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方面,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对于科技整体进步至关重要。
希望通过本监督检查方案,能够更好地落实监管职责,确保科研项目的规范和真实性,保障科技创新发展。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项目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作为科技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实现科技项目高效管理和科技成果优化利用的关键。
二、背景科技项目评审制度是指对科技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的程序和规定。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
同时,科技项目评审制度也可以规范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流程,促进科技项目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
三、建立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能够对科技项目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审核,规范科技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流程,提高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2. 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能够筛选和优化科技项目,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可以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科技成果的不断涌现。
四、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内容包括科技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要点、评审流程和责任分工、评审结果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2. 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要求包括科技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科技项目评审的科学合理、科技项目评审的严格规范、科技项目评审的高效便捷等要求。
五、建立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具体步骤1. 制定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总体规划。
科技部门要结合自身科技管理的实际,制定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总体规划,明确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目标和任务、内容和要求、程序和流程等。
2. 制定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具体方案。
科技部门要结合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情况,制定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具体方案,明确科技项目评审制度的组织和管理、内容和要点、流程和责任等具体措施。
3. 宣传和实施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科技项目监督方案
科技项目监督方案1. 背景科技项目经过申报、评审、立项等程序后,需要进行实施阶段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高效、安全、稳定地完成。
科技项目监督方案,是指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果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
2. 监督方案2.1 监督目标监督科技项目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其结果符合预期要求和规划目标。
具体包括:•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理性,合理配置资源,遵照合理的程序管理项目;•确保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形成长效机制,保证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确保项目安全的稳定性,避免安全风险和危害事件发生。
2.2 监督内容科技项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和保密机制等。
•项目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资金使用监管等。
•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和管理等。
•项目实施管理:计划制定与执行、进度管控、质量管理、安全预防、项目风险管理等。
•项目成果和评价管理:成果验收、知识产权管理、项目结项评估等。
2.3 监督方法科技项目监督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溯源式监督:对财务、采购、招标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依法、依规、廉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统计报表监督:对科技项目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项目进展、风险等情况;•问卷调查:收集相关利益相关方意见,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响应速度;•可视化监督:采用科技手段如业务系统、移动终端、云端平台等提高监督效率和参与度。
3. 监督实施3.1 沟通协调项目监督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信息,确保关键的信息得到及时传达和反馈。
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定期协调和报告机制,把监督各方面力量协调到统一管理平台上。
3.2 监督方案评价为了提高监督效果,需要对监督方案进行周期性评价,对监督方案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反馈监督效果,不断完善和提高监督方案质量。
科技项目督导方案
科技项目督导方案1. 背景科技项目是提升整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手段,而督导是确保科技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科技项目督导要求督导人员全面、严格、及时地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这样才能确保科技项目高质量完成,达到既定目标。
本文将介绍一套科技项目督导方案。
2. 督导方案具体措施2.1 制定工作计划督导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量和时间合理分配。
具体来说,应制定每月的督导计划,并在每次督导前确认下一次督导时间和地点。
同时,应在工作计划中明确督导人员和被督导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2.2 明确督导内容和标准督导人员应对科技项目的各个环节和进展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审核、资金拨付、执行进展、成果评估等。
同时,应确立督导标准,判断项目执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在检查过程中应留下详细记录,以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2.3 强化指导支持督导人员应对被督导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支持,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督导人员还应对被督导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2.4 及时跟进反馈督导人员应通过多种方式对督导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和督导结果。
同时,应对被督导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反馈意见进行及时跟进和解决,及时咨询有关部门和领导,确保项目高质量顺利完成。
3. 督导方案实施效果经过科技项目督导方案的实施,可以明显提高科技项目的执行质量和效率。
具体表现为:•明确工作计划和督导内容,有计划地推进科技项目;•强化了对被督导单位的指导,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通过及时反馈和跟进,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了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4. 结论科技项目是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导是推动科技项目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介绍的科技项目督导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制定、督导内容和标准明确、指导支持加强、跟进反馈及时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科技项目的执行质量和效率。
科技创新项目监督考核方案
科技创新项目监督考核方案
1. 背景
科技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来说,科技创新是提高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财富的重要途径。
目前,中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科技创新成为了国家的重要战略。
为了确保科技创新的高效推进,需要建立一套科技创新项目监督考核方案,以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运作。
2. 目的
本文的目的是明确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督考核方案,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并取得预期的成果。
3. 方案
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3.1. 建立科技创新项目评估指标
为了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监管和考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
这些指
标需要反映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技术,以及项目的进展情况、成果贡献等方面。
评估指标应该与项目的目标相契合,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3.2. 设立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督考核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确
保项目按计划开展。
监督考核机制应该明确责任和要求,明确考核周期和考核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项目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考核。
3.3. 加强信息公开和交流
科技创新项目的信息公开和交流是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能够增强项
目团队的动力和凝聚力,也能够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考核中,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和交流制度,将项目的情况透明化。
4. 总结
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督考核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必要手段。
必须建立完备的监督考
核机制,采用科学的评估指标,并加强信息公开和交流,使项目团队能够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实现科技创新的目标。
新泰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新泰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和加强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促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泰安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计划确定第一条本办法中的项目是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安排申报和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二条市科技局负责依据各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第三条市科技局统一受理各级项目申报材料并初步审核。
初审合格的上级项目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逐级报送;初审合格的本级项目材料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第四条对拟立项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下达年度立项通知。
第五条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合同书,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章中期管理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市科技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一)定期报告。
项目实施期内6月上旬、12月上旬,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和主管部门要求分别报送一次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上级项目如有特别规定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并由市科技局相关科室统一审查报送。
(二)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
定期检查一般在项目实施期内的6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不定期检查由市科技局按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
(三)经费审计。
根据需要市科技局可委托相关单位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八条合同内容如有重大调整的,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
上级项目由市科技局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本级项目由市科技局做出批复。
经批准同意调整的内容,视同对合同内容的调整或补充,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没有批准的,仍按原合同内容执行。
第三章组织验收第九条市科技局负责协助、组织、管理和监督各级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日1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上级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保证项目评审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审,是指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组织或参与评审活动的人员,包括项目评审活动的组织者、评审专家。
第四条项目评审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科技管理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组织评审活动的公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直接从事、参与或干预项目评审活动,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不得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审专家承担项目评审活动。
包括按规定应当回避或者在以往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审专家。
(三)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四)不得隐瞒、歪曲或者不如实反映评审专家提出的明确意见;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处理与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
(六)不得利用组织项目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索取或者接受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六条、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现与项目或项目申请者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项目评审组织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与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提供便利;
(三)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
(四)不得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使用被评估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未经允许,不得单独与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评审资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七条科技局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对项目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活动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科技局进行举报和投诉。
监察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对署名举报的,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
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后,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听取意见。
对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匿名举报的材料,有具体事实的,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并确定处理办法。
对重要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留存。
(三)对投诉人的投诉,应当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