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合集下载

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第一篇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一、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2)脚手架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4)构件吊装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1.管理人员工资费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费(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2.工程排污费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间接费规费利润税金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计价规定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计价规定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通用措施项目费 5、施工排水费 6、施工降水费 7、留置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费
8、已完工程机设备保护费
9、抢工措施费 10、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2)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第一章 工程造价组成
3)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用于不可预见费、工程变更项、索赔、现场签证费用 (2)暂估价: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特殊项目的金额 (3)计日工:完成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用工。 在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 用于对甲方分包、甲供设备、材料等管理、服务以及施 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规费:是指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计取或缴纳的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一章 工程造价组成
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 4、规费 5、税金
第一章 工程造价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 (1)、专业工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原则:合法合理、客观、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5、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三章 计价风险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计价规定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培训计价政策》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培训计价政策》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六条 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受重点监控的施工企业应当设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存入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具体 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工程承包单位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务工人员工资。因发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 使承包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发包单位先行垫付,垫付的工资额以拖欠的工程款总额为限。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登记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
发包单位使用外地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时,应当使用办理信用登记手续的 企业。
第八条 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范围从 事经营活动,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岗 位证书。。
6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建筑经营活动各方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使用无相应执业或者从业资格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 (二)外地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前未按照规定办理信用登记
手续、采用欺骗手段办理信用登记手续或者信用登记信息 变更未及时办理手续的;
5
第二章 资质与资格
第五条 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 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 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 筑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第七条 外地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 筑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外地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前, 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用登记手续。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 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6
汇编P16(9)
(12)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 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 16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 60元以上、16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 6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7
汇编P17(9)
④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 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 饰), 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 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综合工日),计 算出人工费,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定额人 工费,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采取找补差价的办法进行处理。其差价除计 取规费、税金外,不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8
汇编P28 6.
社会保障费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 [2019]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
办发[2019]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 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 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 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3
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14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 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9]10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4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 单价44元/工日,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是 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 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 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培训资料建筑工程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培训资料建筑工程

3.第十九章施工运输工程第7.(3)条说明的适用 范围
《2020汇编》第109页
第十九章施工运输工程说明7.(3)“民用建 筑垂直运输,定额按层高≤3.60m编制。层高超过 3.60m,每超过1m,相应垂直运输子目乘以系数 1.15”仅适用于除地下室外的其他楼层。
4.当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基础底板垫层 底面高度>20m时的计价方法
新发展阶段 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体系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建筑钢结构
(详见后附: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
(二)建筑、装饰工程计价
1.定额子目5-1-24地下室墙的适用范围 2.现浇混凝土(密肋梁)位于地下室顶板和其他 楼层时的计价方法 3.第十九章施工运输工程第7.(3)条说明的适用 范围 4.当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基础底板垫层 底面高度>20m时的计价方法 5.屋面女儿墙的计价方法 6.工程类别
(鲁建标字〔2016〕40号)
《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费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函〔2017〕23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项目组成的通知》 (鲁建
标字〔2019〕22号)
《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青标价
字〔2020〕6号)
一、建筑、装饰工程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2020汇编》第48页至50页
《2020汇编》第82页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由固定费率调整为阶梯费率。
现费率
本通知自 2020年8月1日起 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5月30日。
三、建筑、装饰工程新增计价说明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 (二)建筑、装饰工程计价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有关说明
背景: 概念: 体系: 定额: 清单: 定额: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7月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主要内容
一、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二、费用费率的调整 三、常见问题 四、山东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 定额交底(2019年) 五、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 额交底(2020年)
=1.93*(1+11%)*95%=2.04t/m3 经计算得出二灰碎石压实密度参考范围为2.04t/m3 ~2.19t/m3 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取上限值2.19t/m3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4:预埋铁件、止水螺杆及对 拉螺栓的使用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1:给水工程类别划分
(汇编P209)
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划分为给水工程Ⅰ类。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2: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
(汇编P227)
工程中涉及园路园桥其中一个专业就视为一项内容。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常见问题3: 市政道路工程常用材料定额单位为m3,材价信息单 位为t,应如何进行单位换算? (汇编P215)
一、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3/3)

2019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及绿化

2019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及绿化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四、常见问题 5.《政府投资条例》中有哪些概算的规定?(2/2)
《2019汇编》第14页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 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 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 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 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依照有 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 2020年3月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第二部分 预算、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一、概算计价规定主要内容
第一节 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 第三节 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四、常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题
3.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如何执行?
《2019汇编》第12页 自2019年4月17日起,市施工机械台班、仪器
仪表台班单价执行鲁标定字〔2019〕3号文件。其 中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鲁标定字 〔2018〕29号文件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54计算, 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鲁标定字〔2018〕 29号文件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89计算。
第八节 合同价款调整 第九节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第十节 竣工结算与支付 第十一节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第十二节 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第十三节 计价依据解释 第十四节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二部分 预算、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共91页文档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共91页文档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ຫໍສະໝຸດ ,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建筑 工程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装饰 工程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建筑、装饰工程定额计价计算程序的说明 (1)“直接工程费”包括定额所包含的子目及各项调整费用,但不包含消耗量定额 中关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十章) “直接工程费”中人、材、机价格,除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统一发布的价格依据 外,其余工程计价活动均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市场状况及自身情 况自主确定或执行合同约定单价。 (2)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 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 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机械费等。 (3)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 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夜 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 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用等。 (5)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建筑物超过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规定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 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因此,实体项目的超过人工、机械增加,仍属实体 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超过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7)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 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用或摊销费。

88686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文档

88686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文档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3
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14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 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9]10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4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 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 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 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
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
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 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汇编P350
一、工程类别调整 1、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 定额人工费
I >160
II >60
单位:元/m2
III ≤60
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
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 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 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篇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一节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一、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

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直接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费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2)脚手架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4)构件吊装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1.管理人员工资费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建 4.固定资产使用费设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工 6 .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程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1.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2.工程排污费规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税金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要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修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现场狭小等特殊而情况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5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8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0m时,人工、机械降效所增加的费用。

10构件吊装机械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等的机械吊装费用。

11组装平台费:为现场组装设备或钢结构而搭设的平台所发生的费用。

12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为保证设备、管道施工质量、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3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为保证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安装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14焦炉施工大棚费;为改善施工条件、保证施工质量,搭设的临时性大棚所发生的费用。

1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为烘炉而发生的砌筑、拆除、热态劳动保护等发生的费用。

16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费:按规定洁净度要求高的管道,在使用前实施充气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17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为满足隧道内施工的要求,临时设置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18格架式抱杆费:为满足安装工程吊装的需要而发生的格架式抱杆使用费。

19市政工程场地清理等费用:指市政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20市政工程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指市政工程施工生产所需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

21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工程的施工环境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开工登报,防行车、行人干扰的一般措施及路面保护措施、地下工程的接头交叉处理与恢复措施,因不断绝交通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该项费用分省辖地级市建成区、县级市建成区、县城及镇建成区三类层次,无交通干扰的未建成区施工工程不得计取该项费用。

22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二、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一)规费: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行政部门规定必须计取或缴纳的,应计入工程造价的费用。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费(1)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必须的各项费用。

(2)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拆除费或摊销费。

2.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3.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设工程建筑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午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节有关问题的说明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2.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3.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山东省政府鲁政法【1995】101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