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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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培训计价政策》共130页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培训计价政策》共130页
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工程承包单位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务工人员工资。因发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
承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承包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发包单位先行垫付,垫付的工资额以拖欠的 工程款总额为限。 因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致使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发包单位督促清偿;无力 清偿的,由发包单位负责清偿。 第十八条 发生劳资纠纷时,施工企业应当主动与务工人员协商解决,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参与调解;调解无效的, 纠纷双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
第四章 合同与造价 第十九条 在建筑经营活动中,发包、承
包、中介方之间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 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四十八条 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 一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建筑经营活动各方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一万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无相应执业或者从业资格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
(二)外地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前未按照规定办理信用 登记手续、采用欺骗手段办理信用登记手续或者信用 登记信息变更未及时办理手续的;
第一部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汇编
P333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
4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209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 月23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三日
5
第一章 总则

【2018汇编】通用计价规定

【2018汇编】通用计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第九条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 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 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 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 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 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的除外。
一般规定 计价风险 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合同价款约定 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
主要内容
第九节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第十节 竣工结算与支付 第十一节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第十二节 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第十三节 计价依据解释 第十四节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规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18〕20号)
第二节 计价风险
《汇编》P18
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 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 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第二节 计价风险
《汇编》P18
2.发包人承担计价风险: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 订前28天为基准日)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20171001
主要编写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

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

当谈到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时,我们不得不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工程结算资料的汇编要求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讨论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为您带来全面、深刻且有价值的文章。

一、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的概述根据2017年发布的青岛市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对于工程结算的资料汇编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要求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成本等,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结算资料的汇编要求对项目的影响遵循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着积极的影响。

它有助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对于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明确规定工程结算资料的汇编要求,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对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的深入探讨,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了这一主题。

在未来的工程项目中,我们将更加注重遵循这些要求,从而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通过以上对2017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要求的论述,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在今后的工作中,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循要求,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结算资料的汇编要求是指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提交的工作。

在2017年,青岛市发布了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工程结算的资料汇编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涉及到质量、安全、成本等多个方面。

这些要求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要求工程结算资料的汇编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安全生产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量清单、材料清单等。

青岛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经费测算指导意见(试行)

青岛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经费测算指导意见(试行)
6
使用年限15年以下
m2
10.14元/m2
7
使用年限15年以上
m2
22.68元/m2
8
次干路及一般道路
使用年限5年以下
m2
2.09元/m2
9
使用年限10年以下
m2
4.56元/m2
10
使用年限15年以下
m2
8.75元/m2
11
使用年限15年以上
m2
19.02元/m2
12
人行道
荷兰砖
m2
3.46元/m2
1. 4. 3隧道维护工程
1隧道维护工程划分为:车行隧道、人行地下通道。
1
1. 5. 1费用界定
1本指导意见仅为养护维修的工程费用,包括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
2本指导意见不包含维修项目费用之外的市政管理费用、行政业管理费、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第二类费用(事业经费),此类费用各区市机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参见建设部2011年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关于第二类费用的相关规定。
0.4%
16
钢结构桥梁
支座清洗加油
0.27%
0.63%
5%
17
石砌墩台清理勾缝
0.1%
0.74%
2.53%
18
防撞体清洗
8%
12.5%
16.7%
19
泄水孔疏通
1%
1.04%
1.67%
20
钢筋混凝土人行天桥
桥面铺装层3.5%,支座清洗加油2%
21
钢结构人行天桥
桥面铺装层3.5%,钢桥涂装10%,支座清洗加油2%
表1.6.1道路设施小修维护率
序号
项目名称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8年)概要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8年)概要
1、对已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未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应当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 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五、2008年2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 行。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 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 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III类工程。 二、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
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2
汇编P19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P4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 (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 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台班停滞费: 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 ( 鲁建标字[2008]13号)。 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机上人工费+其他费用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
汇编P350
一、工程类别调整 1、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 定额人工费
I >160
II >60
单位:元/m2
III ≤60
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

整理完整的工程结算单书(市政)

整理完整的工程结算单书(市政)

鲁建标字201845号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鲁建标字〔2018〕4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11-30 11:56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发承包各方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调研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6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文件发布)及2018版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鲁建标字〔2018〕29号文件发布)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110元/工日,装饰工程120元/工日,安装工程120元/工日,市政工程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103元/工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鲁建标字〔2016〕39号文件发布)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113元/工日。

二、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发布)规定,省价人工费应作为工程造价中总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省定额人工单价也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参考。

三、按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重新计算的各专业定额价目表、机械台班单价表等,发布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定额站栏目下。

其中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47计算,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85计算。

四、各市应跟踪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建立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本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建设项目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提供依据,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供指导。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六、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培训资料建筑工程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培训资料建筑工程

新发展阶段 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体系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建筑钢结构
(详见后附: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
(二)建筑、装饰工程计价
1.定额子目5-1-24地下室墙的适用范围 2.现浇混凝土(密肋梁)位于地下室顶板和其他 楼层时的计价方法 3.第十九章施工运输工程第7.(3)条说明的适用 范围 4.当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基础底板垫层 底面高度>20m时的计价方法 5.屋面女儿墙的计价方法 6.工程类别
一、建筑、装饰工程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1/2)
2.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535-2013)
山东省关于 《13建筑面积
规范》宣贯 课件
8
一、建筑、装饰工程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2020汇编》第48页至50页 3.费用定额及调整费率: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1/2)
《2020汇编》第48页至50页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P48-50) 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Ø《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Ø《关于2016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与工程量清单计 价配套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7〕20号) Ø青岛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6.工程类别
《2020汇编》第83页
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一个单位工程只能确定一个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的,确定工程 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项指标。
6.工程类别《2020汇编》 Nhomakorabea83页群楼工程,例如车库或网点上有多座塔楼等 建筑物时,单位工程应以设计图纸中的沉降缝为 界进行划分。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建筑 工程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装饰 工程 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建筑、装饰工程定额计价计算程序的说明 (1)“直接工程费”包括定额所包含的子目及各项调整费用,但不包含消耗量定额 中关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十章) “直接工程费”中人、材、机价格,除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统一发布的价格依据 外,其余工程计价活动均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市场状况及自身情 况自主确定或执行合同约定单价。 (2)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 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 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机械费等。 (3)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 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夜 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 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用等。 (5)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建筑物超过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规定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 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因此,实体项目的超过人工、机械增加,仍属实体 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超过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7)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 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用或摊销费。

(仅供参考)2018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仅供参考)2018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一节: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四种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及相应做法(P44) (1)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造成; (3)承包方违约; (4)发包方违约;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二节:现行计价依据 • 第十三节:计价依据解释 • 第十四节:合同价款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1、适用于03定额和16定额: (11)实物样板;P82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1、适用于03定额和16定额: (12)沉降观测;P82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1、适用于03定额和16定额: (13)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外保温工程;P82
甲供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承包 人计取的材料保管费]}*(1+增值税税率)
总分包结算时注意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节:竣工结算与支付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情况处理。(P42)
(1)已验收或已投入使用:质量争议按保修合同执行,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2)未竣工、未投入使用,停工停建:争议部分按争议 鉴定意见执行,无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1、适用于03定额和16定额: (16)地下室外墙对拉螺栓;P82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2、适用于16定额: (1)钢筋间隔件;P82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定额计价有关说明: 2、适用于16定额: (2)清水砼模板;P82
•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 工程费用费率(P67) (1)增值税税率由11%变更为10%; (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机场、城轨项目单列;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
《2020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7月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主要内容
一、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二、费用费率的调整 三、常见问题 四、山东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 定额交底(2019年) 五、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 额交底(2020年)
=1.93*(1+11%)*95%=2.04t/m3 经计算得出二灰碎石压实密度参考范围为2.04t/m3 ~2.19t/m3 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取上限值2.19t/m3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4:预埋铁件、止水螺杆及对 拉螺栓的使用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1:给水工程类别划分
(汇编P209)
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划分为给水工程Ⅰ类。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三、常见问题2: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
(汇编P227)
工程中涉及园路园桥其中一个专业就视为一项内容。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常见问题3: 市政道路工程常用材料定额单位为m3,材价信息单 位为t,应如何进行单位换算? (汇编P215)
一、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3/3)

[工程建筑管理]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需打印份)精编

[工程建筑管理]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需打印份)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需打印份)备-9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3.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4.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5.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6.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7.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8.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9.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88686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文档

88686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文档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3
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14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 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9]10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4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 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 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 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
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
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 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汇编P350
一、工程类别调整 1、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 定额人工费
I >160
II >60
单位:元/m2
III ≤60
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
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 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 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8年)概要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8年)概要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5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 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最低工日单价35元/ 工日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 莱西市最低工日单价29元/工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6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 单价44元/工日,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是 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 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 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
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
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7
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38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
日单价的通知
青建管字[2008]6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8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价格体系,缓解用工供需矛盾,
1、对已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未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应当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 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五、2008年2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 行。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 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 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青岛市2016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_OK

青岛市2016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_OK

21
汇编P350
2、单独外墙装饰
工程类别
I
定额人工费
>65
单位:元/m2
II >30
III ≤30
注: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 章计算出全部单独外墙装饰工程量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 8]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单独 外墙装饰面积。
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III类工程。 二、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 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④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 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 饰), 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8)10号文颁 发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综合工日),计算出 人工费,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定额人工费, 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18
汇编P17(9)
⑤ 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 装饰定额人工费在65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装饰定额人工费在65元以下、30元以上的,为 Ⅱ类工程;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30元以下的, 为Ⅲ类工程。
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 班单价表(以下称本单价表)按照鲁标定字〔2008〕13号文件发 布的台班单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 网()。
二、本单价表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 照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 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
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25
汇编P21 (11) 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 P76

2019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及绿化

2019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市政及绿化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四、常见问题 5.《政府投资条例》中有哪些概算的规定?(2/2)
《2019汇编》第14页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 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 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 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 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依照有 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 2020年3月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第二部分 预算、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第三部分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一、概算计价规定主要内容
第一节 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 第三节 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算计价规定
四、常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题
3.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如何执行?
《2019汇编》第12页 自2019年4月17日起,市施工机械台班、仪器
仪表台班单价执行鲁标定字〔2019〕3号文件。其 中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鲁标定字 〔2018〕29号文件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54计算, 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按鲁标定字〔2018〕 29号文件发布时价格乘以系数1.089计算。
第八节 合同价款调整 第九节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第十节 竣工结算与支付 第十一节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第十二节 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第十三节 计价依据解释 第十四节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二部分 预算、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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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2018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 第一部分:概算计价规定 •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计价规定 • 第四部分: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规定 • 第五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规定 • 第六部分:工期管理规定 • 第七部分:造价指标 • 第八部分:附录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节:竣工结算与支付 关于缺陷责任期。(P42) (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单位工程先期验收交付,缺陷责任期单独计 算; (4)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承包人提 供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5)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自转移占有之 日起算。
但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 以投标文件为准。 (P33) 合同条款中涉及价款的事项: (P33) (1)预付款; (2)安全文明施工费; (3)工程计量、工程进度款;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六节:合同价款约定 合同条款中涉及价款的事项:(P33) (4)工程价款的调整;(第八节) (5)索赔与签证; (6)计价风险; (7)竣工结算; (8)质量保证金; (9)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解决; (10)其他事项。
列入本周期工程款金额中。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中结算不扣留质量
保证金。(新增)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节:竣工结算与支付 甲供材料(设备)计价:(P40) 营改增后,无论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甲供材料 (设备费)按现行各专业费用计算程序列入税前 工程造价相应项目内并于计税前予以扣除,不作 为税额的计算基础。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二节:计价风险
合同中风险条款约定参照原则:
(1)调整范围:主要材料; (2)风险幅度:3%,5%;
P21-22
(3)调整方法:
价格指数法;造价信息法;其他方法。
注意:附表2和附表3的格式及使用(政府投资项目)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二节:计价风险 不可抗力:由发包方承担的费用(P23) (1)工程本身的伤害导致第三方的损失 (2)停工期间的应发包人要求的必要人员费用
甲供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承包 人计取的材料保管费]}*(1+增值税税率)
总分包结算时注意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节:竣工结算与支付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情况处理。(P42)
(1)已验收或已投入使用:质量争议按保修合同执行,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2)未竣工、未投入使用,停工停建:争议部分按争议 鉴定意见执行,无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办理。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误期赔偿; (12)索赔; (13)现场签证; (14)暂列金额; (15)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八节:合同价款调整 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变化幅度超过15%,
可变更单价;(P37) 出现合同价款调增,应由承包人发起请求,未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P26)
暂估价:施工总承包招标,其设置的暂估价金 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30%。 (P27)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设备暂估价、专业分 包暂估价、特殊项目暂估价、服务工作暂估价。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五节: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P31) (政府投资
项目)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P31) 注意:关于“招标控制价”的不同定义:分项/总价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六节:合同价款约定 约定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内; (P33)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来自• 第八节:合同价款调整 可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P36)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八节:合同价款调整 可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P36)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第二节:计价风险 •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编制 • 第四节:招标控制价 • 第五节:投标报价 • 第六节:合同价款约定 • 第七节:工程计量 • 第八节:合同价款调整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九节: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 第十节:竣工结算与支付 • 第十一节: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 第十二节:现行主要计价依据 • 第十三节:计价依据解释 • 第十四节: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 第十五节:其他规定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一节:一般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规定计算,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第二节:计价风险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
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 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二节:计价风险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因素: (P18)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 (2)人工费调整; (3)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价格调整。 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判别:28天原则。 (P18) (1)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 (2)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前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十一节: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四种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及相应做法(P44) (1)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造成; (3)承包方违约; (4)发包方违约;
按约定提出,视为不存在;(P37) 出现合同价款调减,应由发包人发起请求,未
按约定提出,视为不存在;(P37) 造价机关发布人工费调整文件,但企业管理费
及利润不调整。(省价人工费不予调整)(P37)
第二部分:预、结算通用计价规定
• 第九节:合同价款期中支付(P38) 承包人签证及索赔得到发包人确认的金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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