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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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3
汇编P11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 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自2009年1 月1日起不再计取此项规费。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4
汇编P11
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
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清单附表中,列出了接 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一般 防护用的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三项 内容。该三项内容,已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 一节列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包括在相应的费用 项目中,如:外脚手架子目综合了上料平台; 单独编列了依附斜道子目;水平安全网(执行 立挂式安全网子目)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子目。 这三项内容,都是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
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 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站调整了《山东 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 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1
汇编P8 说明: 1.
关于调整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和施工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
青建管标定字〔2019〕2号
(汇编P361)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2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 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 单价表>的通知》(鲁标定字〔2019〕1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 相关台班单价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2019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应按实际开工日期, 由发、承包双方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 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四、2019年2月1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核实已完工作量,并 按以下规定办理: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7
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38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
日单价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9]6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8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价格体系,缓解用工供需矛盾,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19]41号《山东省建筑工 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2019)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2019)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 台班单价表(以下称本单价表)按照鲁标定字〔2019〕13号文件 发布的台班单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 息网(gczj.sd)。
二、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 按照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19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青岛市价目表》中的台班单价表停止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 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20
2019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 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最低工日单价35元/ 工日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 莱西市最低工日单价29元/工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6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 单价44元/工日,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是 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 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 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9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汇编P8 说明: 1.
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 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 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9]13号
(汇编P331)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
一、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 设标准造价信息网(gczj.sd)。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 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19]30号文件发布的《山 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19]3号文件发布的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1、对已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未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应当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 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五、2019年2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 行。
正确引导调控建设市场人工单价,促进建设行业持续、和谐发展,现就调整我市 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 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7元/综合工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二、2019年2月1日以后(含2月1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投标报价, 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编制预算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人 工工日单价按41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5元/综合工日执行。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5
汇编P16(7)
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
确定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时,首先应确定 其结构形式。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 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整个建筑物的工程 类别。
当用“建筑面积”指标衡量建筑物的建筑 规模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为两种或几种不 同结构形式的建筑面积合计。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3
汇编P11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 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自2009年1 月1日起不再计取此项规费。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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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P11
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
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清单附表中,列出了接 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一般 防护用的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三项 内容。该三项内容,已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 一节列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包括在相应的费用 项目中,如:外脚手架子目综合了上料平台; 单独编列了依附斜道子目;水平安全网(执行 立挂式安全网子目)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子目。 这三项内容,都是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
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 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站调整了《山东 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 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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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P8 说明: 1.
关于调整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和施工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
青建管标定字〔2019〕2号
(汇编P361)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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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 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 单价表>的通知》(鲁标定字〔2019〕1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 相关台班单价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2019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应按实际开工日期, 由发、承包双方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 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四、2019年2月1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核实已完工作量,并 按以下规定办理: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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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P8 说明: 1. 汇编P27 4. 汇编P338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
日单价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9]6号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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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价格体系,缓解用工供需矛盾,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19]41号《山东省建筑工 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2019)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2019)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 台班单价表(以下称本单价表)按照鲁标定字〔2019〕13号文件 发布的台班单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 息网(gczj.sd)。
二、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 按照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19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青岛市价目表》中的台班单价表停止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 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20
2019年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 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最低工日单价35元/ 工日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 莱西市最低工日单价29元/工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6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 单价44元/工日,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是 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 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 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9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汇编P8 说明: 1.
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 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 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9]13号
(汇编P331)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
一、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 设标准造价信息网(gczj.sd)。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 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19]30号文件发布的《山 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19]3号文件发布的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1、对已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未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应当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 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五、2019年2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 行。
正确引导调控建设市场人工单价,促进建设行业持续、和谐发展,现就调整我市 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 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7元/综合工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二、2019年2月1日以后(含2月1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投标报价, 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编制预算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人 工工日单价按41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5元/综合工日执行。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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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P16(7)
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
确定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时,首先应确定 其结构形式。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 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整个建筑物的工程 类别。
当用“建筑面积”指标衡量建筑物的建筑 规模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为两种或几种不 同结构形式的建筑面积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