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朵考资【讲义】2013尚德系统强化班吴鹏行政法讲义-1
洲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Word文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民告官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行政立法权 2.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牛乐网§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
(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06/4/5/论述)中国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谈谈你的看法。
(10/4/7/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撤销→赔偿;废止→补偿)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
(07/4/7/论述)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一级政府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诉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2011年尚德系统强化班吴鹏行政法讲义
2011年尚德系统强化班吴鹏行政法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民告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1.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公民权行政立法权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九天考资§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
(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06/4/5/论述)中国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谈谈你的看法。
(10/4/7/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撤销→赔偿;废止→补偿)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
(07/4/7/论述)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一级政府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诉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尚德行政法案例班讲义
2012年行政法案例班课程讲义第一讲行政法的基本原理S.1 行政的概念1.1 国家与行政行政国家机器立法S.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 合法行政2.1.1 定义——是什么——两层含义:■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才能合法地行使■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能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相违背【案例3】2.1.2 判断标准——怎么办(形式法治观的要求)【案例1】“违法者成执法者”:某市交警让轻微违规者上街执法【案例2】“走私者”告“缉私者”:某市烟草专卖执法大队进入住宅检查案【案例3】“从天而降的罚单”:杜某诉某市某区交通执法大队案【案例4】“潼关变成了鬼门关”:潼关县工商局乱收费案2.2 合理行政2.2.1 定义——是什么(实质法治观的要求)——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强调不仅仅要合乎法律的规定,而且要符合实质的公平正义要求,尤其适用于裁量性活动。
2.2.2 判断标准——怎么办●主观上的合理:公平公正的态度;正当考虑的态度【案例5】“荒唐的打狗令”:某县出台文件禁止公民上街遛狗【案例6】“政府订下的霸王合同”●客观上的合理:比例原则——合目的性:行政决定的做出要符合法律的实质正当目的——必要性: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须——适当性(最小伤害性):采取对当事人伤害最小的方式来实施行政活动【案例7】“一组恐怖的标语”“飞车抢劫,当场击毙;阻碍交通,一律拘留”——某市公安局宣“对相对人动手要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摘自某行政执法内部培训手册“指认违法现场”——某市将性工作者游街时打出的标语“严厉防范和打击河南籍盗窃团伙”——某市公安局宣【案例8】“出租车里安探头”:某市政府行为惹争议【案例9】“安元鼎”保安公司案2.3正当程序2.3.1 定义——是什么——行政主体的活动要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2.3.2 基本要求——怎么办2、基本内容●公开:行政过程与行政决定,除非涉密之外,应该向公众公开●参与:行政过程以及行政决定的做出,应该充分由利害关系人参与,听取其意见●回避: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该回避【案例10】“散步的自由”:某市市民抗议政府决策2.4诚实信用2.4.1基本内容●诚实、客观的行政活动●行政活动注重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案例11】“七十码”的困惑”:杭州飙车案的信息披露2.5高效便民2.5.1 基本内容●行政活动要提高效率、节省成本●行政活动应该方便当事人参与【案例12】喝到假酒的“驻京办”2.6权责统一2.6.1 基本内容●行政活动应该积极主动,发挥效能●行政活动对于违法或过错产生的后果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第二讲行政法的主体法原理S.1 行政主体概说S.1.1 定义S.1.2 基本特征●权力主体与责任主体的统一●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最典型的就是能够在行为的书面形式上签字盖章●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果●在我国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组织S.1.3 范围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委托组织行政主体授权组织行政机关【案例13】“田勇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学位证书案”S.2 行政主体之一:行政机关S.2.1 定义S.2.2 特点解析●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
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吴鹏
刑法学讲义1 / 45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提纲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官管民 ①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 官 民 事 民告官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一、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二、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自治区 省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规章1 部委、直属机构自治州、自治县 市法规3(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 市规章3§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三阶段复习指导(日日)
2018年司法测试水朵考资第三阶段复习指导根据《2018年水朵考资司法测试总体复习规划》的安排,从2018年5月10日开始正式进入第三阶段的复习,本文就第三阶段的复习需要注意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各位参考。
一、第三阶段复习指导适合于哪些人这个问题应该是各位非常关心的问题,不管是加入指导很久的还是刚加入的朋友,从5月10日开始均可以按照本复习指导的安排进行复习,主要是因为第三阶段的复习我们总体的思路是夯实基础、强化实战,与第一、二阶段的复习是衔接的,也可以是相对独立的,并不矛盾,如果你第一、二阶段没有完成任务或新加入的,从现在开始进入第三阶段是完全可行。
二、第三阶段复习安排1,第三阶段的时间长度: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31日<一个半月的时间)。
具体复习科目及复习时间以网站公布的“百日复习计划”为准。
2,第三阶段的课件及资料推荐<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测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测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测试试卷解读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
[精编]行政法吴鹏讲义
行政法吴鹏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产生原因是裁量权→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程度裁量权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例1:1998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各级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2002年,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某市政府予以审批,并通过规章《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资企业承诺固定回报。
2005年,市政府单方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国务院原通知要求“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对某市政府的做法进行评论,论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06/4/5/论述)例2:中国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35.91%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和解后以撤诉结案。
总体上看,法院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
→谈谈你的意见。
(10/4/7/论述)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频考点-行政法【两则】吴鹏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重点法条第9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0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11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知识要点(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这些措施均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和法规设定。
法律可设定所有的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存款、汇款的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强制措施。
(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对法律设定的强制措施进行具体细化,但不能扩大对象、条件和种类。
考点归纳(1)相比《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对规章的设定权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定,规章不仅完全不能创设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对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细化。
(2)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行政法40页讲义吴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3)§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3)§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3)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4)§1.行政组织概述 (4)§2.行政机关 (5)§3.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公务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行政行为 . (9)§1.行政行为概述 (9)§2.抽象行政行为 (10)§3.具体行政行为 (12)第四章行政处罚 (13)§1.概念和原则 (14)§2.种类与设定 (14)§3.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15)§4.行政处罚的程序 (15)§5.治安管理处罚 (16)第五章行政许可 (17)§1.行政许可概述 (17)§2.行政许可的设定 (17)§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8)§4.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8)§5.行政许可的费用 (19)§6.监督检查 (19)§7.法律责任 (20)第六章行政强制 (20)§1.行政强制概论 (20)§2.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21)§3.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21)§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23)§5 (24)第七章政府信息公开 (24)第八章行政复议 (25)§1.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25)§2.行政复议范围 (25)§3.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26)§4.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27)§5.行政复议的审查、决定和执行 (28)第九章行政诉讼 (30)§1.行政诉讼概述和特征 (30)§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0)§3.行政诉讼的管辖 (31)§4.行政诉讼参加人 (32)§5.行政诉讼程序 (34)§6.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35)§7.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39)第十章国家赔偿 (41)§1.国家赔偿概述 (41)§2.行政赔偿 (41)§3.司法赔偿 (43)§4.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45)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除此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2013年法律教育网基础班行政法-吴鹏讲义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宪法(控权法)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四、行政法2.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规章×2(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条阅读】《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主要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题】 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2013年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一阶段复习总体指导
2013年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一阶段复习总体指导2013年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一阶段复习总体指导阅读说明:1、按照《2013年司法考试水朵考资总体复习规划》的要求,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第一阶段的复习,第一阶段的时间长度是4个月。
2、本文尤其适合于零基础、在职考生使用,如果你接受本人指导的时间不是2012年12月1日之前,你可以参考本人的时间做适当调整。
一、思想上的认识(1)我一定要通过2013年司法考试!很多人没有“一定要”的决心,所以也一直没有付出一定要过的努力。
(2)我一定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很多人总想着有捷径,总想着比别人少付出,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考查的知识点多,复习范围广,如果总是想着投机,很难达到目的。
在全程备考的过程中唯一的捷径就是不走弯路(比如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选择合适的书籍和适合自己的听课资料)但是绝对不意味着你连直路都不走,而且还有好长一段直路要走,要去积累。
有不少人幻想着所谓的保过班或者押题班,其实如果没有前期的基础积累,仅凭这个基本是不可能通过司法考试!(3)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借口,世界上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有很多考过几次但是依然没有美梦成真的人,他们心里面总有一道坎,总有点患得患失,裹足不前,其实你离成功或者只有一步之遥,在经过几个月的积累就可以量变达到质变了,在一个渴望成功,并且不断付出的人的脑子里面要有一个理念:世界上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去找成功的方法,切莫整天的找借口。
比如你是在职的,你是有家人小孩需要照顾,你身体不好,你工作非常忙,所有的这些事实不应该成为你阻碍成1功的理由,而应该成为你加倍努力的原因!我经常听到很多人在抱怨,在说些没用的废话,你应该自己俯首自问:到底是考还是不考?如果你要准备考试并且想2013年就通过的话,那就把抱怨的时间用于复习吧!二、第一阶段复习必备书籍以前我自己也喜欢推荐一大堆的书籍,让指导用户去选择,结果近几年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非常滑稽的。
行政法讲义
超级360冲刺课讲义——行政法授课教师:吴鹏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做法,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A.因大葱价格突涨,某乡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全乡立即种大葱B.为解决交通拥堵,某市政府发布通知,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C.某市司法局要求,外地司法考试通过者,必须将档案存在指定人才中心,才能在本地实习D.某市工商局要求,外地生产的啤酒必须加收相应的费用,才能在本地销售2.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A.农民吴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长争吵、斗殴,该村长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在处理该事件时,殴打了吴某B.税务局发现个体户李某伪造税务登记证件,但情节并不严重,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其罚款2500元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忆江南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6条“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D.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刘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罚款10元3.某县各级干部占地建房成风,群众反映强烈,县委和县政府决定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土地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此进行调查。
调查组对城建局干部贾某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其非法占地所建的房屋。
处罚决定由三个单位联合发文作出。
本案的行政主体应该是:A.县纪委B.县组织部C.县土地局D.县委和县政府4.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必须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B.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C.虽然现有机构可以解决有关问题,但是如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更为方便的,可以另行设立议事协调机构D.国务院办公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处级内设机构5.乙市为甲省省会所在地的市,关于乙市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省发改委可以要求乙市政府建立与其业务对口的发不正当竞争局B.乙市城管局与工商局针对行政处罚的职责划分有争议,应当先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报乙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乙市土地局变更内设机构应由乙市政府审批D.乙市编制总额由甲省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6.下列关于公务员职务晋升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公务员,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B.省部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C.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D.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7.某区城管局决定,将牛某违法搭建的房屋拆除。
司考行政法吴鹏新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not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2006/4/5/论述)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②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某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制定规章,对港商承诺固定回报。
③某市政府废止规章,没有“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 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例2: (2010/4/7/论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
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X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提纲(中国人民大学吴鹏)
刑法学讲义1 / 412014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提纲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官管民 ①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 官 民 事 民告官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 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 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 一、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二、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自治区 省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规章1 部委、直属机构自治州、自治县 市法规3(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 市规章3§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最新冲刺班吴鹏行政法1-4讲讲义汇总
2011冲刺班吴鹏行政法1-4讲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串讲概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串讲主要两个方面内容:1.讲解题方面,掌握难点和重点。
2.做题的方法和思路的问题。
司法考试命题时有几个要求:1.时间不能太长;2.每道题的考点1到2分钟展开。
3.司法考试的命题具有迷惑性做题的方法:1.排除法;2.比较法。
一、单项选择题1.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A.抽象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裁决D.行政仲裁[答疑编号5018490101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
本题中,市政府通告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故该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选项B正确。
2.下列说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是:()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证明自己与该信息具有利害关系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申请行政复议D.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声讯台以有偿方式对公民提供政府信息[答疑编号501849010102: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
选项A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需要证明自己与该信息具有利害关系,只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才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2013年政法英杰真题解班行政法-吴鹏讲义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44.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
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A.评估应当定期进行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45.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
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D)A.起草部门B.国务院办公厅C.国务院法制办D.国务院46.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
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
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47.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4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
吴鹏老师的行政法讲义
北京律政司法培训学校2005年冲刺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主讲:吴鹏教授模拟试题之一一、单项选择题1.属于专利技术的政府采购,需要适用下列哪种方式?()A.竞争性谈判方式 B.单一来源采购方式C.邀请招标方式 D.询价采购方式2.某省政府与某电脑公司签订采购电脑设备的合同,总金额为3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该省政府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又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追加购买电脑设备,追加金额为15万B.省政府应当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C.二者之间的采购文件保存期限从采购开始之日起至少要保存15年D.该电脑公司不能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某甲与乡政府约定,自己利用在海外的关系,为该乡招商引资,如引资超过一百万人民币,则乡政府一次性奖励甲十万人民币。
后甲引进外商资金三百万人民币,但是乡政府却不愿奖励甲。
甲于是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应如何处理?()A.县政府不应受理甲的申请 B.县政府只能协调甲与乡政府的纠纷C.县政府应该受理该申请 D.县政府应告知甲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钱某要经营一家娱乐场所,根据规定要向某市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A.市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统一办理B.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办理机关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办理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发放许可证,办理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5.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根据规定由市规划用统一办理,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某公司应当对其中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如果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市规划局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张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市规划局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张某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向张某发放许可证,市规划局必须进行听证6.甲驾车在某路段行驶时,与乙驾驶的车辆相刮,致使甲的车受损,甲下车对乙进行殴打造成轻微伤后驾车离去。
强化阶段行政法讲义加长版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约10分抽象行为:《立法法》等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15—20分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议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25—30分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5—8分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
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
因此,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第一,记忆偏执。
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
我们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
第二,法条偏执。
很多考生有着根深蒂固的法条“迷信”,认为只有记住大量的法条,考试才有希望。
甚至有的人对老师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结论置之不理,而孜孜不倦地将这些结论重新还原为法条来记忆。
对于行政法学科来说,其法律渊源比较丰富,法条数量极为庞大,法条关系错综复杂。
简单地理解和记忆法条,一方面会使考生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应试效果也极不乐观。
2013行政法讲义
司考利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学知识体系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行为法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受案范围——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法管辖制度——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学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与诉讼法——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诉)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复议决定类型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行政法的具体内容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法律渊源(二)基本原则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一)行政主体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二)行政主体资格(三)行政主体类型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如学位委员会)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注:下列直属事业单位有行政主体资格(五会三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气象局、地震局、档案局。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既可设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只设处级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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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官管民 ①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 官 民 事 民告官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 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 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
一、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
行政立法权
二、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自治区 省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规章1 部委、直属机构
自治州、自治县 市法规3(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 市规章3 QQ:39624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