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委会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厅发〔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发〔2006〕81号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费管理,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应当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第三条会议分类一类会议:自治区党委全委会议,自治区纪委全委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自治区政府全体会议,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盟市委书记和盟市长同时参加的高规格会议。
自治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委会及全区劳模大会,原则上按一类会议执行。
二类会议: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研究立法、监督、选举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
三类会议:部门召开的全区工作会议或专业性会议。
第四条会议审批程序各部门应于每年的8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召开的一、二类会议的报批文件(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及工作人员人数等)按程序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审批,经批准的下年度会议计划应于9月底前抄送自治区财政厅,由自治区财政厅据此安排下年度会议经费,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费、差旅费(1)根据县财政预算安排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人均接待费、差旅费标准,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合理安排费用额度。
(2)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费、差旅费在指标内包干使用。
(3)包干经费实行月结月报制度。
除尘滤布票据经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自签字后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
办公室对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包干经费分别建立台账,定期报告使用情况。
(4)包干经费超支自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
2、委员会工作经费(1)县财政预算安排各委员会(含研究室,下同)年度工作经费,由各委员会包干使用。
(2)委员会经费支出须符合县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各委员会发生的有关接待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委员会工作经费报销,须经各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
办公室为各委员会单独建账,定期反馈使用情况。
(4)委员会经费超支自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
3、代表活动经费、预算审查经费(1)代表活动经费用于代表活动、培训等与代表工作相关的各项支出;预算审查经费用于与预算审查工作相关的各项支出。
(2)代表活动经费、压滤机滤布厂家预算审查经费的支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常委会分管主任签字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
(3)办公室对代表活动经费和预算审查经费分别建立台账,定期通报使用情况。
4、公共经费(1)公共经费是指常委会领导、各委员会包干使用经费、专项经费外的办公室支配的经费。
(2)公共经费的支出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紧安排。
(3)办公室对公共经费的使用按月结算,定期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送: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制度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制度机关各部门:为加强我区机关经费管理,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委会机关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其预算编制、会计核算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文件六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包干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学校各单位的积极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权统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包干经费的范围包干经费按照定员定额的原则下放各单位包干使用,是学校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干经费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国内差旅费、学生活动费、调研实习费、资料讲义费、印刷费、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邮寄费、电话费、招生就业费、会费、小型会议费、招待费、行政管理费、图书维持费、勤工助学费、加班费、劳务费等。
包干经费不含学校和北京市设立的各种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费、出国人员费用、大型会议费、大型活动费、大型维修费。
二、经费下放办法1、各教学单位按教职工人数核定公务费,按本科生及研究生人数核定教学业务费。
2、机关各部处、科研单位、教辅单位按职工人数核定公务费,经常性业务费由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经分管校领导综合平衡后提出意见,报学校审定。
三、包干经费下放标准(一)教学单位1、公务费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下拨。
2、教学业务费按生均定额下拨:(1)本科生:在校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300元,毕业班学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200元,新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100元。
(2)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1500元,毕业班学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900元,新生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600元。
(3)英语教学部按实际授课学生年平均数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60元。
(4)“两课”建设经费按有关规定由学校统筹安排,另每年下拨政治理论教研室日常教学经费10000元,德育教研室日常教学经费5000元。
(5)体育部按在校普教本科生数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20元。
(6)计算机教研室按实际授课学生年平均数每生每年下拨标准为20元。
(7)国际经贸学院高等数学教研室每年下拨教学经费5000元。
(8)考虑到小语种教学的特殊性,学校每年额外补贴俄语系、德语系、法意语系、西葡语系、阿语系、朝语系教学业务费各10000元。
(二)科研单位和教辅单位1、公务费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下拨。
经费拨付和管理以及使用制度
经费拨付和管理以及使用制度是为了规范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合理分配。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经费拨付和管理以及使用制度的示例:
一、经费拨付
1.经费拨付应根据预算和实际需求进行,确保拨付的经费与项目或活动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2.经费拨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拨付。
3.经费拨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不合理的倾斜和浪费。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确保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经费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账目和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3.经费管理应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经费使用
1.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3.经费使用应建立审批和报销制度,确保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包干经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包干经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根据《xxx职业学院关于下达201x年部门包干经费和定额管理经费的通知》(x城职院【201x】31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从201x年起实行部门经费包干和经费定额管理。
为使部门和领导能更好的管理、审批经费,方便广大教职员工报销,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权限1.学院分管财务的院领导授权包干经费和定额管理经费方案中确定的审批人一支笔审批,每笔报销都应确定支出的具体包干项目。
2.因特殊情况,部门或分管定额管理项目的财务一支笔审批人授权他人审批,应经学院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同意,将书面授权书送财务处备案,并对审批的支出负责。
3.部门一支笔审批人的支出由分管的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二、报销的原始凭证1.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发票或收据),应套印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并盖有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票据记载内容要填写完整(客户或交款人、填制日期等)、清晰,不得涂改。
大小写金额要相同,单联式票据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一式几联的票据应用复写纸套写。
3.购物发票应填写品名、数量、单价等,批量购买只填写总额的发票应附购物明细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4.根据《票据法》规定,发票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不予报销。
5.票据丢失后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按以下规定执行:⑴火车票、汽车票丢失,按到出差地点最短距离的票价报销。
⑵飞机票丢失,凭飞机票出售点证明或飞机票存根联复印件报销;不能提供任何证据的,按火车硬卧中铺票价报销。
⑶住宿费、购物等发票丢失,凭原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原发票出具单位证明(应注明原发票号和金额)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1.差旅费报销时应附经批准的会议通知书或申请报告(应注明出差事由、地点、起止时间和包干经费支出项目)。
2.出差乘坐飞机应尽量购买打折机票,机票订购按《关于统一订购机票的通知》(x城职院【20xx】xx号)办理。
经费使用审批权限管理暂行办法
经费使用审批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J代处经费管理,规范经费审批权限,依据《PLA经费使用审批权限规定》和总部、J区相关管理要求,加强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京局J代处本级和各部门、所属T级J代处(以下称J代处)的预算经费、预算外经费、历年结余经费和政府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京局各级J代处经费使用审批必须遵循党委统管,财务归口,按级负责,先批后支的原则。
第二章年度经费预算审批第四条京局各级J代处各项经费,必须统一纳入年度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安排经费开支。
第五条各级J代处年度预算由本级财务负责编制,京局J代处年度预算报联勤部财务部审批,T级J代处年度预算报京局J代处党委审批。
京局机关经费年度预算,根据年度任务和限额包干经费标准及下达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要求,各部处维持性运转经费实行限额包干,大处维持性运转经费由财务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大处党委统筹经费各部处提出经费需求,经审批后纳入大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报请京局J代处党委常委会审议。
第六条经费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审批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追加安排经费项目(设施设备购置、会议集训),当年8月底以前确定的,应当在9月份调整预算中统一安排;下年预算项目,在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经费立项审批,未审批的,不再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
没有可靠经费来源的,不得追加安排经费项目。
第三章经费审批权限第七条预算经费审批权限:(一)京局J代处机关本级审批权限1、各部、处以及常委限额包干经费(主要指限额公杂费、限额特支费两项行政消耗性经费)开支计划由分管常委负责审批;2、预算内其它非限额包干经费支出计划由承办部门按程序逐级报批。
3、会议、集训费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批。
全处每年统一安排相应的限额经费,超过5万元(含)的会议、集训费需经首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4、代收代付铁路后付运费,由京局J代处主任负责审批。
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
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推动学校经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育经费、科研经费、设备经费等。
三、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1. 经费预算管理(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任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财务部门负责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
(2)各部门在使用经费时,应根据预算编制实际的经费支出计划,并提前报批。
2. 经费执行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经费预算执行计划,合理使用经费,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经费。
(2)对于执行情况不及时或经费使用不合理的部门,财务部门有权停止其经费拨款,直至整改为止。
3. 经费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经费监督管理机制,配备专门的经费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
(2)对于发现经费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经费使用管理(1)经费使用应坚持节约原则,根据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
(2)对于有特殊需要的经费支出,应提前报批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5. 经费审计管理(1)每年对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
(2)对于发现的经费管理问题,财务部门应立即整改并上报学校领导。
四、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为了确保各部门对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的了解和执行,学校将组织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制度的宣传普及;2. 针对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具体的培训;3. 定期组织经费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研讨会。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了确保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有效,学校将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起经费管理的制度档案,对经费管理制度进行台账管理;2. 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3. 对于不遵守制度管理的部门,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
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
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原则:专项经费的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偏袒某个部门或个人。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用途进行申请,经评估后进行分配。
2. 透明原则:专项经费分配过程应透明,相关信息应公开公示,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防止贪污腐败和滥用经费的情况发生。
3. 合规原则: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超出经费用途的范围。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专项经费的合规使用。
4. 高效原则:专项经费应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经费的最大利用效益。
经费的使用过程应高效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地完成。
5. 规范原则: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和准确记录。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6. 经济原则: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尽可能节约,避免浪费。
部门应建立科学的预算制度和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核制度,合理规划和利用经费,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7. 问责原则: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滥用经费、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各级领导应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通过遵循以上原则,可以确保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公正合理、高效透明,实现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公司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包干经费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合理、高效,充分发挥包干经费的作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经费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包干经费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经费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包干经费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工作报告等。
第三章经费申请与审批第三条所有使用包干经费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费的申请和审批。
经费申请应详细说明经费使用的目的、金额、时间等,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审批。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经费申请后,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管理第五条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合理、节约、规范。
第六条经费使用应按照项目、时间、金额等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经费使用计划。
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超支、农多或者其他情况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处理。
第七条经费使用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出现挪用、贪污、浪费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第八条经费使用应及时进行记录,建立完整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承担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
第五章经费使用审查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经费使用进行审查,检查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对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理,对严重违规行为者,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可委托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对审查结果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整改、追究责任。
第六章经费目标与效益评估第十二条公司经费使用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效益评估机制。
在经费使用计划编制时,应明确经费使用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效益评估指标。
xx公司包干制管理办法
xx公司“包干制”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推进XX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科研氛围,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试行范围:自XX年起批准资助的各级要求实施“包干制”的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若批准资助的主管部门有专项“包干制”管理办法的,按其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并提交xx部门备案,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五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限于科研相关的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以及其他支出。
其它支出包括绩效支出、管理费等支出。
第六条项目经费不再划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经费无需编制经费支出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在经费使用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
第七条管理费纳入xx公司预算管理,统筹使用。
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提取要求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管理费按照项目总经费5%扣除。
第八条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并发放,发放对象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参与项目情况确定。
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果等相关材料,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评、函评等形式进行考核,最后以考核小组意见与结论作为绩效发放的依据。
考核小组由公司领导、xx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组成。
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桂政发…2014‟60号)、《南宁市本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南府发…2012‟99 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60号)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南宁高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由南宁高新区本级财政全额安排,用于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工作的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由咨询专家固定年费、课题研究经费、稿酬、工作经费和以奖代补经费五部分组成。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申请、划拨及使用,由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年度预算,报南宁高新区财政局经管委会批准后,作为专项经费纳入高新区财政预算。
执行当中因正当理由出现资金缺口,由高新区财政统筹解决。
第四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补助、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集中财力用于推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南宁高新区智库建设。
第二章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一)固定年费。
按照《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每年给予咨询专家一定数额的固定咨询费。
(二)课题研究经费。
1.主要用于支付由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立项的发展研究重点课题研究。
2.同时用于支付由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立项的课题研究。
(三)稿酬。
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南宁高新区重点工作,咨询专家自主向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建议或完成建议任务的稿酬。
(四)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南宁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包括:活动经费、成果评审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国内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潍莱公路公司积极推行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为创建节约型企业,潍莱公路公司大力推行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减少成本费用开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完善成本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使成本管理有规可依,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成本控制。
二是实行经费包干,细化成本控制流程。
公司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车辆使用费、水电暖费用、设施维修费等12项费用进行逐项分解包干,并与各科、收费站签订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目标责任书。
财务科负责对各单位的费用开支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将费用支出情况在月度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使各单位及时了解各项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节支措施,确保控制成本支出。
三是建立节约激励机制。
采取“超支不补、节余归已”的原则,将经费包干管理纳入生产经营业绩考核中,与各单位业绩考核挂钩、与个人效益挂钩。
四是加强经费包干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跑、冒、滴、漏”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对空调、车辆、监控设备等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耗能设备的核查及整改力度。
通过推行经费包干办法,公司经营成本控制效果明显。
2009年运营费用比2008年减少509.07万元,在克服物价等客观不利
因素的情况下,较好地控制了经营成本。
同时,在全公司形成了厉行节约、节能增效良好氛围。
公司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包干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包干经费是指公司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根据预算和实际需要,一次性划拨给相关部门或个人的经费。
第二章经费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包干经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二)会议费:包括会议室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资料费、打印费等。
(三)培训费:包括培训课程费、教材费、场地费等。
(四)办公用品费:包括纸张、笔墨、打印设备耗材等。
(五)其他与工作任务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包干经费标准根据工作任务、预算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章经费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申请包干经费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及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填写《包干经费申请表》。
(二)审批: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三)审批结果: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费申请应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虚报冒领。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管理第八条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节约、高效:经费使用应注重节约,提高使用效率。
(三)透明、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第九条经费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根据工作任务及预算,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明确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及责任人。
(二)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三)加强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规范。
(四)报销管理:经费使用后,相关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确保报销手续齐全、真实、合法。
包干经费管理制度
包干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包干经费的使用,提高包干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包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包干经费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三、包干经费的来源包干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单位经费等。
包干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四、包干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干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包干活动中的场地租用、道具购买、人员报酬、宣传推广等费用。
对于超出预算或者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支出,应当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节约使用。
五、包干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1. 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应当对下级单位的包干经费申请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包干经费的合理使用。
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对包干经费的申请、使用和结算进行审核,确保包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支出。
3. 包干经费管理者包干经费管理者负责对包干经费的申请、使用和结算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和分配。
4. 参与包干活动的人员参与包干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使用包干经费,不得私自挪用或者超支。
六、包干经费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包干经费的申请下级单位或者包干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提前向上级单位或财务部门提交包干经费的预算和申请,并注明所需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2. 包干经费的审批上级单位或财务部门应当对包干经费的预算和申请进行审批,审核预算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内的支出。
3. 包干经费的调整在包干活动进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包干经费的支出情况,应当提前向上级单位或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七、包干经费的结算和管理1. 包干活动结束后,参与包干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活动的支出清单和发票等材料提交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2. 财务部门应当对包干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包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支出。
3. 包干经费的管理者应当对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包干经费的使用报告和总结,为下一次包干活动的经费申请提供参考。
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加强资金管理,下文是劳动法网整理收集的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加强资金管理,使我院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预算管理(一)经费预算建议编报。
每年年底前由各部门提出下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购置、维修、建设项目及金额的建议,送交财务处。
(二)经费预算的下达。
财务处根据当年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财政预算内外经费指标、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建议,于当年年初统一编制,广泛征求意见后,呈报学院党委会批准,下达经费预算方案。
(三)经费预算的分析。
财务部门定期召开不同形式的分析会、座谈会,针对经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预算管理工作。
二、经费使用管理1.部门经费预算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预算执行。
部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自求平衡、超支不补”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超越管理和使用权限。
公用支出除按上述原则进行管理以外,并实行“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各部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学院对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
2.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经费指标内规定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支出,必须有合理的计划安排,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不得超支。
当年切块经费使用达到定额,即停止报销,原则上不予追加。
3.各部门的专项经费一般不许调剂使用,若确需调剂的,须经分管院长及院长审批,但不准扩大行政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4.各系(部)的专项支出经费使用,按照《学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院党委文…2011‟45号)规定执行。
5.教职工的工资、岗位绩效等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绩效总额纳入经费支出计划,工资及绩效的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控制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包括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审计等各个环节。
三、预算编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总体预算和年度预算。
2. 预算编制应符合实际,科学合理,不能随意增减。
3. 预算应当编制详细,项目目的明确,支出科学合理。
四、资金拨付
1. 项目资金拨付应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 资金拨付应及时、足额,不得拖欠或者少付。
3. 资金拨付应有明确的手续和程序,凭证齐全。
五、资金使用
1. 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经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 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3. 资金使用应当规范,合理用于项目研究实施等方面。
六、监督审计
1.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当接受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2.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违纪处理
1. 对违反预算编制规定、资金拨付规定、资金使用规定的责任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违反预算编制规定、资金拨付规定、资金使用规定的单位,将取消相关项目经费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为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字[2002]102号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字[2002]102号2002年4月17日)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若干规定》(内党办发[2002]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分类(一)一类会议自治区党代会、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协全委会、政协常委会、盟市委书记及盟市长会、全区劳模大会。
(二)二类会议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研究立法、监督、选举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会议,旗县委书记、旗县长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
(三)三类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或专业性会议。
第三条会议规模和会期(一)会期除特殊会议外,原则上一、二类会议不得超过3天,三类会议不得超过2天。
(二)参加会议人数除特殊会议外,一类会议工作人员一般控制在会议总人数的20%以内;二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总数的15%以内,原则上只开到盟市一级;三类会议代表食宿人数一般控制在40名以内,工作人员不得突破会议总人数的15%,每个部门每年原则上只召开一次。
未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三类会议不得通知盟市负责同志参加,如果已经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过全区性会议,不再另召开部门工作会议。
第四条会议费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若干规定》(内党办发[2002]1号)履行会议的审批程序。
经费包干工作总结
经费包干工作总结经费包干工作是指将一定的经费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交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由其自主支配和管理,对经费使用的效益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经费包干工作能够有效地激励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经费包干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现就总结的情况进行如下报告。
首先,经费包干工作能够有效地激发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
由于经费包干工作模式下,单位和个人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更大的自主权,因此他们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寻找和利用各种资源,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实现更好的工作成绩。
这种模式下,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其次,经费包干工作能够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现经费包干工作模式下,单位和个人更加注重经费的使用效益,更加注重经费的节约和合理使用。
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尽量避免浪费和滥用经费,确保每一分经费都得到了最大的利用价值。
这种模式下,经费使用的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为单位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的资金保障。
最后,经费包干工作能够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现经费包干工作模式下,单位和个人更加注重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更加注重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落实。
他们会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这种模式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为单位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总的来说,经费包干工作模式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地激发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经费包干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单位和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包干经费标准
包干经费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部各项包干经费的预算及使用规定,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和有效控制成本。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一、办公费1. 预算: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职责,制定各部门年度办公费用预算。
预算应考虑到办公设备的购置、维护,以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需求。
2. 使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办公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费用使用计划。
如需超出预算,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二、差旅费1. 标准:根据公司政策及市场行情,制定员工出差补助标准。
标准应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2. 使用:员工出差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出差期间应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差旅费,不得超标。
三、电话费1. 预算: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部门职责,制定各部门年度电话费用预算。
预算应考虑到电话设备的购置、维护以及日常通信需求。
2. 使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控制电话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费用使用计划。
如需超出预算,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四、设备正常维护费1. 预算: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和设备状况,制定年度设备维护费用预算。
预算应包括设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费用。
2. 使用:设备维护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使用流程进行申请和使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五、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1. 预算: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员工发展需求,制定年度短期或专题培训费用预算。
预算应考虑到培训课程的开发、讲师费用、场地租赁等费用。
2. 使用:短期或专题培训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培训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六、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1. 预算: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部门职责,制定年度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用预算。
预算应考虑到会议场地租赁、设备租赁、茶歇等费用。
2. 使用: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会议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委会经费
包干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机关行政经费管理,调动各部门积极参与经费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根据部门预算办法,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着节约、合理、规范、公开、超支不补,节余可结转下年的原则,对专委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二)经费包干以各专委会、办公厅为核算单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包干经费计算在办公厅经费中。
(三)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厉行节约,防止滥用。
二、经费包干的范围
(一)市财政局核定的部门、人员(扣除一些不可划分的费用),按各部门人数和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定额包干管理。
(二)列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议题的考察调研等重要活动专项经费按承担工作任务实际情况分解到各专委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各部门从财政申请的其他专项经费,原则上由各部门支配使用,但要做到专款专用。
三、包干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调研视察以及外出学习、开会等其他活动中的车船费、住宿费、人员补助费;
(二)召开各类会议的费用;
(三)教育培训费、订报刊杂志费;
(四)购置和领用办公用品、用具、书籍及部门工作所需的其他有关物品的费用;
(五)部门自行组织的招待来人、探视病人活动费;
(六)其他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开支。
四、办公厅统一管理的公用经费
车辆燃料、修理费,水、电、暖气费,维护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福利费,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的印刷费,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费,机关聘用合同工的工资费用等。
统一支付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其他经费补充。
五、包干经费的管理
(一)年度经费定额包干标准由办公厅根据机关的年度预算经费及市财政下拨的实际经费核定。
(二)部门包干经费由办公厅统一管理,分别核算。
(三)各部门经费支出须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核程序办理借支报销手续。
(四)各部门的经费要做到计划使用,留用余地,保证全年度的工作经费需要。
对严重超计划使用经费和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开支,行政处将不予借支报销。
(五)行政处按季度向办公厅分管副主任、办公厅主任
和秘书长通报各部门包干经费使用情况。
(六)部门包干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六、包干经费中的其他问题
(一)差旅费中市政协领导和部门人员共同支出的部分,按出差人数平均负担,分别从各自的包干经费中列支。
(二)市政协领导出面的接待、慰问、看望病号等费用,从办公厅包干经费中列支。
部门工作会议需邀请市政协领导参加的,费用由部门支出。
(三)包干经费确定后,各部门人员有变动的要相应调整包干经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