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与全球性碳排放交易体制
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简介碳关税是一种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问题。
碳关税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该关税根据商品所含的碳排放量来确定。
碳关税的目的是鼓励企业采取低碳生产方式,促进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速度。
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贸易活动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碳排放。
碳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全球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减少碳排放,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了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在此背景下,一些国家开始考虑通过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功能和原理碳关税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碳排放:征收碳关税可以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
因为进口商品需要支付额外的碳关税,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低碳生产方式,从而减少碳排放。
2.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碳关税的征收可以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
对于采用低碳生产方式的企业来说,他们的产品在征收碳关税后竞争力更强,可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这将进一步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3.调整国际贸易格局:碳关税的引入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格局的调整。
一些国家可能因为碳关税的高额征收而失去竞争力,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因为低碳生产能力的相对优势而受益。
这将影响各国之间的贸易结构和贸易伙伴的选择。
碳关税的原理主要是通过涨价机制来实现。
进口商品在征收碳关税后,价格将上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同时,企业也会因为碳关税而面临成本上升的压力,进而调整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
国际应用情况目前,碳关税在国际上的应用情况还比较有限。
欧盟是最早引入碳关税的地区之一。
欧盟计划于2023年起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以保护其本土绿色产业,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除了欧盟,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也在探索碳关税的应用。
此外,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也对碳关税进行了讨论,试图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一致的规则。
碳市场与碳交易机制
碳市场的结构包括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交易平台的搭建、监管机构的设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 等。
02
碳交易机制
排放权交易
排放权交易是一种通过建立排放配额制度,允 许企业在配额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超出配额 则需购买排放权的市场机制。
排放权交易有助于降低企业减排成本,促进技 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全球主要的排放权交易体系包括欧盟排放权交 易体系(EU ETS)、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CX)和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
文化背景
不同文化背景对碳市场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文化背景的差异会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 方式,从而影响碳市场的运行和发展。
04
碳市场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市场失灵
由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不公、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问题,可能导致碳市场价 格信号失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政府干预
政府对碳市场的干预可能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如过度干预可能导致市场 僵化,缺乏灵活性。
碳市场与碳交易机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30
目录
• 碳市场概述 • 碳交易机制 • 碳市场的影响因素 • 碳市场的挑战与机遇 • 碳市场的未来展望
01
碳市场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碳市场是一种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来实 现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机制。
特点
具有经济激励性、市场导向性和灵活 性,能够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
碳市场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碳市场起源于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 》,该议定书规定了各国的温室气体 减排目标,并建立了排放权交易机制 。
发展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碳 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覆盖范围和参与 国家不断以根据覆盖范围分为全球性碳市场、区域性碳市场和国内碳市场等。
碳排放交易的国际比较
碳排放交易的国际比较碳排放交易是一种通过实施减排政策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
该制度旨在通过引入经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并创建一个市场,使得减排成为一种经济活动,并通过交易碳配额来实现减排目标。
在国际范围内,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碳排放交易政策和模式。
本文将对几个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一、欧盟排放交易系统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之一,覆盖了欧洲联盟的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立陶宛和挪威等国家。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于2005年开始实施,涵盖了电力、钢铁、石化等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特点是“固定上限,逐年下调”。
欧盟委员会每年设定一个总量上限,即碳配额,然后将这些配额分配给参与系统的企业。
如果企业的排放量低于分配的配额,它们可以出售多余的配额;如果企业的排放量超过了分配的配额,它们需要购买额外的配额或支付罚款。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优点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经济激励,鼓励企业采取减排措施。
然而,由于配额的分配不总是公平和合理的,导致一些企业可获得过多的碳配额,而另一些企业可能受到限制,这可能会导致市场扭曲和不公平竞争。
二、美国碳市场美国是一个碳排放交易的重要市场,但是与欧洲的碳市场相比,其规模和范围相对较小。
在美国,碳排放交易政策因州而异。
目前,加利福尼亚州和东部几个州实行了碳排放交易制度。
加利福尼亚州的碳市场是美国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之一,其特点是采用了“总量上限,拍卖配额”的模式。
碳配额的总量在每年逐渐下降,同时政府通过拍卖碳配额来获得收入。
企业需要购买配额来覆盖其排放量,如果企业的排放量超过分配的配额,它们需要支付罚款。
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相比,美国碳市场规模较小,参与的州也较少。
尽管如此,美国碳市场不断发展,逐渐向更多的州扩展,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减排激励和灵活性。
三、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因此在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
碳关税
影响
从中国对美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碳关税”的征收,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均将产生负面影响,比较而言,对美出口的影响要略大于进口的影响。 出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出口下降近1.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6%以上; 进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进口下降1.5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59%。 除却直接影响产业发展外,美国对华征收碳关税还将对中国就业、劳动报酬以及居民福利造成负面效应。
政府表态
商务部2009年7月3日表态称,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征收“碳关税”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WTO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 商务部称,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持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立场。 参考资 1. 碳关税是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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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美国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行“碳关税”,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实例
碳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最新进展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的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1]。
相关评论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碳关税”不仅不可能真正抑制碳排放,反而事实上会增加一个贸易壁垒,而这个贸易壁垒与WTO现行规则有直接冲突。WTO基本原则中有一条“最惠国待遇”原则,其涵义是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而征收“碳关税”,各国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都不同,对各国产品征收额度也必然差异甚大,这就会直接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破坏国际贸易秩序。 当年,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碳关税”这个概念,本意是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但现实情况是,发达国家多数没有切实遵守《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又暂时不承担减排份额,这使得“碳关税”征收缺少了现实的支撑。而美国这个温室气体的头号排放大国甚至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不愿意承担减少排放额度的义务,现在却突然热衷于别国产品征收“碳关税”,这除了借气候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之外,实在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 《京都议定书》实行的是“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暂不承担排放额度。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结果只能是发达国家一箭双雕——在堂而皇之地将发展中国家的财富纳入自己国库的同时,让发展中国家背负污染环境的恶名。这就违背了“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然而,美国按照自己的标准征收“碳关税”,别的国家难道不可以按自己的标准征收美国的“碳关税”?如此,全球合作减排机制必遭破坏,世界卷入贸易战也势不可免。
碳排放交易的跨境合作机制
碳排放交易的跨境合作机制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碳排放交易成为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
碳排放交易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然而,由于气候变化对全球经济产生的影响具有全球性和跨边界性,跨境合作成为推动碳排放交易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探讨碳排放交易的跨境合作机制。
一、碳排放交易的概述碳排放交易是指通过政府限制或允许企业在特定区域内排放一定量的温室气体,然后在企业之间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
这一机制既可以通过政府行为进行实施,也可以由企业自愿参与。
碳排放交易的核心是建立碳排放权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二、跨境合作的必要性1. 共同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各国都面临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影响的共同责任。
跨境合作可以帮助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共享减排成果和经验。
2. 降低成本:在跨境合作中,各国可以共同开发和推广能源减排技术,共享研发成果和运营经验,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
3. 推动技术创新:跨境合作可以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能源领域的创新,加速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三、跨境合作机制的实施1. 跨境碳市场:各国可以建立跨境碳市场,实现碳排放权的跨境交易。
通过设立统一的碳交易规则和机制,各国企业可在国际市场上自由交易碳配额,增加碳排放权的流动性和透明度。
2. 跨国企业项目合作:不同国家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国合作项目,共同开发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
通过合作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实现减排目标,提高清洁能源的供应和可持续发展。
3. 跨境政策协调:各国可以通过国际合作机制,制定一致的减排政策和标准,避免碳泄漏的问题,减少环境风险。
同时,合作机制也可以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提高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跨境合作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方案1. 不同国家间的政策差异:各国在减排政策和法律框架上存在差异,这给跨境合作带来了挑战。
碳排放交易方案
碳排放交易方案简介碳排放交易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碳排放交易方案是一种市场化的机制,通过将碳排放额度纳入市场交易,鼓励降低碳排放量,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碳排放交易方案的基本原理、历史背景、国际经验以及国内实施情况。
碳排放交易的基本原理碳排放交易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设立碳排放额度的上限,并将这些额度分配给企业或机构,使其可以交易这些额度。
企业或机构在达到或超过排放额度时,可以购买其他企业或机构剩余的碳排放额度,从而完成碳排放的交易。
这种市场机制可以激励企业或机构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历史背景碳排放交易起源于联合国的《京都议定书》,该协议于1997年达成并于2005年生效。
《京都议定书》要求工业化国家在限定的时间内减少碳排放,而碳排放交易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相继开展了碳排放交易方案的探索和实施。
国际经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于2005年。
该体系覆盖了欧洲经济区内的核心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等。
通过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和交易,欧盟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使碳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并推动了清洁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美国碳排放交易在美国,碳排放交易方案的实施主要由各州自主推进。
加利福尼亚州是最早引入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州份之一。
2013年,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了碳排放交易计划,覆盖了电力、石油炼制、水泥等行业。
另外,美国东北部的区域碳排放交易方案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虽然美国缺乏全国范围的碳排放交易计划,但各州的实践经验为全国整体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国内实施情况国家级碳排放交易试点我国自2007年起开始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先后在七个地区开展了碳排放交易试点。
这些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四川等西部地区。
试点工作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碳排放额度分配以及交易平台的建设。
碳排放交易的国际发展趋势
碳排放交易的国际发展趋势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凸显,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重要的减排手段,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广。
本文将探讨碳排放交易的国际发展趋势,并分析其对全球减排工作的意义和前景。
一、碳排放交易的起源和背景碳排放交易是指政府或组织通过设定一定的碳排放限额,并将排放指标分配给企业或机构,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交易和转移这些排放指标。
这一机制起源于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旨在通过市场手段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二、碳排放交易的国际发展现状目前,碳排放交易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欧盟是最早采取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地区之一,于2005年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该体系将欧盟成员国内的碳排放总量分配给各个行业,并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
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推行了碳排放交易制度。
三、1. 全球合作加强:碳排放交易是一项全球性的政策措施,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未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识逐渐加深,各国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2. 建立统一的国际标准:碳排放交易的规则和标准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这给全球碳市场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未来,国际社会有望加强协调,制定统一的碳市场规则和标准,实现不同地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互联互通。
3.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发达国家在减排方面有着先发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增长和发展方面有着迫切需求。
未来,发达国家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在碳排放交易领域的合作,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4. 创新技术的应用:新兴技术的发展将为碳排放交易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遇。
例如,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创新将为减少碳排放提供更多的手段,推动碳排放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四、碳排放交易的意义和前景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和潜在前景:1. 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通过设立碳交易市场,企业将面临经济成本的压力,被激励采取减排措施,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各国碳市场建设机制
各国碳市场建设机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碳市场是指政府通过设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
各国在建设碳市场机制方面各有特色,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主要国家的碳市场建设机制。
一、欧洲联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欧洲联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是目前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于2005年启动,覆盖了欧盟28个成员国。
该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配给各个参与方,通过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
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以达到减少排放量的目的。
该体系还包括了碳汇项目和清洁发展机制等弹性机制,促进了碳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合作。
二、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国于2017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是全球第二大碳市场。
中国的碳市场建设采取了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方式,首先试点于北京、上海、广东和深圳等地,后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
中国的碳市场也吸取了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经验教训,建立了健全的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了各行业减排行动和碳市场发展。
三、美国碳市场机制美国碳市场机制相对分散,各州采取不同的碳排放交易政策。
加利福尼亚州推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了全州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者,设立了碳排放权配额,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
其他州如新泽西和新墨西哥等也相继开展了碳市场试点,推动了美国碳市场的发展和碳减排行动。
四、澳大利亚碳排放交易澳大利亚曾经建立了碳排放交易体系,但在政治变动后取消了该系统。
后来澳大利亚重新启动了碳市场机制,通过国家碳减排基金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措施,推动企业减排和碳市场发展。
澳大利亚的碳市场建设面临着政治、经济和环境等多方面挑战,但也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合作,促进了碳市场的发展和碳减排行动。
五、日本碳市场机制日本是全球碳市场建设的领先国家之一,自1997年开始实施碳排放量交易制度。
日本建立了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设立碳排放量标准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了企业减排和碳市场发展。
国际贸易中隐含碳与碳关税
国际贸易中隐含碳与碳关税引言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关注日益加深,碳排放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这导致了国际贸易中存在着隐含碳的问题。
为了推动全球减排和减少碳排放,一些国家开始采取碳关税的政策,以对进口商品的碳排放进行调控。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中隐含碳和碳关税的概念进行介绍,并分析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是指商品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量。
这些碳排放可以来自能源的使用、原材料的采集和加工、运输和物流等环节。
由于不同国家的能源结构、生产技术和环境法规的差异,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国家生产的碳排放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通过国际贸易,一个国家可以间接转移自身的碳排放,从而增加或减少自身的碳足迹。
碳关税的概念碳关税是指一些国家或地区对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施加的税收。
其目的是在国际贸易中以经济手段调控商品的碳排放,以促进全球减排和推动绿色发展。
碳关税的税率通常根据商品的碳排放量确定,即碳足迹越大,税率越高。
碳关税可以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鼓励企业在生产和供应链中减少碳排放,同时也可以帮助国家实现减排目标并保护本国产业。
碳关税的影响碳关税的实施对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碳关税可能导致进口商品的价格上升,从而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这可能对进口国的居民造成经济压力,并可能导致消费减少。
其次,碳关税可能激励企业在生产和供应链中加大对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这样一来,企业可能需要增加投入并寻找替代的生产方法,从而带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绿色经济的转型。
最后,碳关税也可能引发贸易争端。
对于生产碳排放较高的国家来说,碳关税可能会被认为是保护主义的手段,限制了其出口,导致贸易摩擦的发生。
碳关税的前景与挑战碳关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工具,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一些国家已经开始采取碳关税的政策,以调控进口商品的碳排放。
国内外碳排放政策简介
2 欧盟碳排放贸易机制(EU-ETS)
为了兑现《京都议定书》承诺,欧盟于 1 9 9 8 年 3 月 23~24 日召开了成员国环境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关 于气候问题战略》文件,提出了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 立场和战略方针。《京都议定书》为全球减缓气候变化迈出 了重要一步,其间欧盟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京都议定 书》与欧盟的期望目标尚有差距,但仍给发达国家确定了 具有法律效率的减排目标。欧盟要加速立法,以减缓气候 变化,要求各成员国尽早达到各自的减排目标。
7 日本气候变化政策方案
日本于 1990 年制定了阻止全球变暖行动计划,设立了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目标;在签署《京都议定书》后, 承诺要更严格地履行减排义务,2008~2012 年温室气体排 放要在 1990 年水平上减少 6%。
碳排放交易的国内外差异
碳排放交易的国内外差异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碳排放交易成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
在国内外,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碳排放交易在国内外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一、制度设计1. 国际碳排放交易制度国际上主要采用的碳排放交易制度是联合国《京都议定书》下的灵活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实施(JI),以及欧洲联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其中,CDM和JI允许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低成本的减排项目,以弥补自身减排困难的不足;而EU ETS则以欧洲为范围,采取总量限制和碳指标配额分配的方式。
2. 国内碳排放交易制度我国自2011年起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于2017年全面启动国家层面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我国碳排放交易采用综合指标和温室气体强度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设定指标要求。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行业碳排放标准和强制性报告制度,以进一步推动减排行动。
二、市场范围1. 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联合国的灵活机制和欧洲联盟为代表,覆盖了多个国家和地区。
各参与主体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和转移碳排放配额,强化了全球减排合作。
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建立自己的碳市场,以推动内部减排。
2. 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仅在国内范围内运作,各省份和行业为参与者设定了碳排放交易指标并进行交易。
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碳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限制了碳排放交易的整体效力。
三、市场参与主体1. 国际碳排放交易参与主体国际上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
政府作为主导者负责制定政策和法规,企业作为主要碳排放主体参与交易,金融机构则提供支持和服务。
2. 国内碳排放交易参与主体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工业和能源企业。
政府在碳交易中起到引导和管理作用,同时也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提供融资和保险等服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点及启示
行业观察•聚焦碳中和NDUSTRY INSIGHTS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点及启示■张海军王墨陆浩然因过量的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而引起的全球气候 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态挑战。
为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碳排放权 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 T S)。
E T S是一 项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外部性 理论和科斯定理。
其核心思想是将环境资源视为一种 商品,政府等主管部门是此商品的所有者,通过将定量 的碳排放权分配给排放主体,并允许其在市场参与者 间进行自由交易,使得减排成本低的主体可承担更多 的减排任务并由此获益,而减排成本高的主体可通过 购买排放权而完成减排任务,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减 排成本,实现帕累托最优。
我国E T S建设历程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温 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ETS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我国在2011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建 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 市场”。
同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E T S试 点,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建设。
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的《中美元首气候 变化联合声明》中,明确了我国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全 国ETS。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正式启 动全国E T S建设。
该方案将全国E T S的建设分为三个 阶段,即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深化完善期。
2021年1月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 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最终版本,连同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 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人2019-2020年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标 志着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其第一个 履约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纳人2225家发 电企业,预计将纳入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国碳 排放总量的40%。
国际碳交易市场由来和主要机制
国际碳交易市场由来和主要机制1.由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各国开始意识到采取行动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
为应对气候变化,并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了国际碳交易市场。
国际碳交易市场源自《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7年通过,并于2005年生效。
《京都议定书》确定了各发达国家应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数量,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氟气化物等六种气体。
碳交易市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鼓励减排,增加排放限额的透明度,提高排放限额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2.主要机制排放交易(Emission Trading)是指国家或地区设定碳排放限额,然后将碳排放额分配给企业或机构。
企业在实施减排措施后,如果其碳排放量低于分配的限额,那么可以将其节约下来的排放量以减排单位的形式(如碳排放权)出售给其他企业或机构。
相反,如果企业碳排放量超过其限额,企业则需要向市场购买相应的减排单位。
项目交易(Offset Projects)是指企业或机构实施减排项目,通过减排行为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根据相关减排标准生成减排单位。
减排单位可以被出售给企业或机构,用来弥补其排放行为产生的碳排放。
这些减排项目通常是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转让。
此外,碳市场还包括碳交易所和碳信用清算机构的建设,以提供碳交易的交易平台和结算服务。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他们通过买卖碳排放权和减排单位来达成减排目标,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总之,国际碳交易市场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了温室气体减排,为各国间合作和技术转让提供了机制和机会。
通过排放交易和项目交易,碳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和机构采取减排措施,以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碳排放、碳关税
碳关税=新型贸易保护主义
碳关税就是一种隐形的新型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由发达国 家依靠其强大的科技实力而向发展中国家征收的一种关税,在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提高出口产品价格 以转嫁这种额外的成本。目前,关于是否征收碳关税,国际上 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大多数发达国家赞同征收碳关税, 而发展中国家基本反对征收碳关税,这也会导致中国出口贸易 区域将极大可能会发生转移,高碳产品将放弃欧美等发达国家 这样的大市场而选择亚非拉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或非洲等不发达 国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未来的出口量会在碳关税的影响 下逐渐降低,并会因为出口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制定 不同标准的贸易措施(如优惠政策、最惠国政策等),减少中 国出口收入或减缓中国对外贸易的资本流转。
碳关税征收实例
碳关税博弈引起了世界各国关 注。2012年1月,欧盟将所有途 经欧盟机场的航班均纳入碳排 放交易系统,这意味着碳关税 正式付诸实践。在2012年2月, 中国俄罗斯美国等29个国家在 俄罗斯首都发表莫斯科会议宣 言,来共同抵制欧盟所实施的 航空碳关税。 美国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行 “碳关税” ,主要目的还是为 了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实行贸 易保护主义。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 的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 税”法案,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 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 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 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 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碳关税
碳政治
从经济利益方面分析, 一方面碳关税的实施与否关系到承担减排义 务与非义务国家之间传统能耗产业的竞争力问题,虽然未来发展低 碳经济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目前改革阶段的成本投入是各个国 家都需要考虑的问题,征收碳关税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用于 低碳技术和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同时还可以提高国内传统能耗产 业的国际竞争力,减少贸易逆差,降低短期内的产业转型成本。另 一方面,碳关税的实施还关系到新能源产业和低碳技术领域的市场 争夺,欧盟一些国家希望通过征收碳关税,未推动本国已经拥有优 势的碳技术出口,同时在全球碳减排过程中推销其新能源技术的知 识产权,通过技术、专利转让等方式占据新能源技术市场的制高点, 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
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1. 引言1.1 碳关税的定义碳关税是指一种对排放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税收,旨在鼓励减少碳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碳关税通过对碳排放量进行征税,使企业和个人在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考虑环境成本,从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碳关税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经济向低碳发展方向转变,并促使企业采取更环保的生产方式和产品创新。
碳关税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减缓全球变暖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实现国际碳减排承诺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碳排放进行征税,碳关税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减少碳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碳关税的实施对国际贸易、产业结构和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对于推动全球减排和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2 碳关税的背景碳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其税率根据商品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而定。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开始加大力度推行碳减排政策,其中包括推出碳关税来约束高碳排放产品的进口。
碳关税的设立旨在引导企业和消费者选择更环保、低碳的产品,促进全球碳减排目标的实现。
从全球范围来看,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考虑推行碳关税,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必须面对碳关税所带来的影响。
中国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如何应对碳关税的挑战,对中国出口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碳关税的实施对中国出口贸易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将促使中国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更好地适应全球碳减排的大趋势。
中国需要积极应对碳关税对出口贸易带来的挑战,寻求新的发展路径,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正文2.1 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碳关税是指对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征税的政策措施。
对中国出口贸易而言,碳关税的实施将会对各个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碳关税可能导致出口产品的成本上升,因为生产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环境成本。
这将影响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尤其是在价格敏感的行业中。
碳关税的合理性何在
碳关税的合理性何在一、本文概述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碳关税作为一种政策工具,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碳关税的合理性,分析其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影响。
文章首先将对碳关税的定义、背景和发展历程进行概述,明确碳关税的产生背景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接下来,文章将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国际公平与竞争等角度,对碳关税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为碳关税的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分析。
文章将探讨碳关税政策实施的挑战与前景,以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碳关税的合理性基础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压力是各国共同的责任。
碳关税作为一种经济激励措施,能够推动高碳产业减少排放,进而促进全球环境保护。
公平性原则的体现:碳关税的提出,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公平性原则。
高碳排放的国家或企业理应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而碳关税正是通过经济手段使这些排放者为其排放行为付费。
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碳关税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转向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这种转型不仅可以减少企业对环境的破坏,还能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际贸易的公平性:碳关税的引入可以纠正因国家间环保标准差异导致的“碳泄漏”问题,即高碳排放产业向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转移,从而保持国际贸易的公平性。
引导技术创新:碳关税的实施将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通过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来降低碳排放,从而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碳关税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其能够推动全球环境保护、体现公平性原则、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维护国际贸易公平性以及引导技术创新。
然而,碳关税的实施也需要在国际间达成广泛的共识,以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三、碳关税的实施效果分析碳关税作为一种环保政策工具,其实施效果是评估其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主要的碳定价方式有哪些
(一)主要的碳定价方式有哪些?1.碳税定价碳税是政府对企业碳排放直接征税,通过税收手段将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环境成本转化为生产经营成本,进而达到减排的目的。
碳税有几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单独碳税制度,即碳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
如英国提出了气候变化税,针对工商业和公共部门使用的燃料征收税费,不同能源品种税率不同。
目前气候变化税针对电力的税率是0.0047英镑每千瓦时,自2011年4月起将升至0.00485英镑。
家用能源消费不属征收范围,小规模的企业用能也不在此征收范围内。
二是对排放征收从量税。
阿根廷2018年开始对化石燃料征收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0美元的碳税。
瑞士2018年以来对住宅和商业部门的化石燃料征收有激励性的碳税,每吨96瑞士或83欧元。
挪威也征收高额的化石燃料碳税。
2021年,北美俄勒冈州、新不伦瑞克省和安大略省的国家以下管辖区也开始征收新的排放税。
三是碳关税。
也称碳边境调节税,它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目前欧盟通过了碳边境调节税草案,尚未实施,未来可能会实施。
当然,扩大碳税覆盖范围,调节碳税水平和税率,也属于碳税定价的重要方面。
2.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定价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定价是由排放交易系统碳配额买卖形成的价格,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市场定价。
但真正决定价格趋势的,依然是政府的减排和配额政策。
欧盟2013-2020年要求在配额总量每年降低1.74%,2021年以后是2.2%。
德国2008-2012年要求企业在免费分配的额度内,每年减排1.25%,没有达到或者超过的,都需要去购买减排指标,否则需要接受罚款。
由于配额指标的不断下降,保持了碳价格的稳定。
2021年以来,欧盟碳价格出现持续上涨情况,接近100欧元的罚款价。
3.碳信用机制定价碳信用是基于某种标准(如核证碳标准(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和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向正在执行已经批准的减排项目提供可交易减排量。
有关碳关税的几种理念
有关碳关税的几种理念
碳关税是指对进口国家生产的产品征收的关税,该关税的税率
取决于生产该产品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关于碳关税的理念有
几种,包括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和全球气候治理等。
首先,环境保护是实施碳关税的主要理念之一。
通过征收碳关税,可以鼓励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降低
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种理念认为,通过对高碳排放产品征收关税,可以促使企业和国家采取更环保的生产方式,从而减缓气候变化的
影响。
其次,公平竞争也是碳关税的理念之一。
一些国家认为,如果
某些国家不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其产品的生产成本会更低,
这将导致在全球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因此,通过征收碳关税,可
以使得那些遵守环境法规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
另外,全球气候治理也是碳关税的理念之一。
许多国家认为,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来解决。
通过实
施碳关税,可以鼓励其他国家也采取减排措施,促进全球温室气体
排放的减少,从而更好地实现全球气候治理的目标。
总的来说,碳关税的理念涵盖了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和全球气候治理等多个方面。
这些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在制定碳关税政策时所考虑的因素,也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碳关税ppt课件
对中国影响
• (二)中国高能耗的出口产品将成为“碳关税”的 课税对象
• 目前,提出开征“碳关税”的国家主要是欧美等发达 国家,而中国对欧美国家出口的商品不仅量大,且集中 于高能耗、高含碳而低附加值的产品,极易成为“碳 关税”的课税对象。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称,如果 “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 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
• 因此,碳税和碳交易的选择或组合需要从四个方面,即环境成效、成本效益、分配效果(公平性)和 体制上的可行性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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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是否可行?
• 从短期的政策可行性看,碳税比碳交易机制可能会更有效率。控制温 室气体获得的收益只能缓慢体现,而控制排放所付出的成本却是显而 易见的。政府通过设立碳税,并根据总体减排目标设定税率调整的时 间表,可以使碳排放的成本变动可预测,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 明确未来的生产经营,或进行相应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或淘汰效益低 下的产能。与价格波动幅度巨大的碳排放交易相比,碳税更有确定性 和效率。此外,碳税避免了棘手的减排配额的分配问题,使得政府可 以在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通过税收水平的调整,来 灵活实现减排义务。
碳关税的提出
•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与贸易的关系随着全球气 候变化问题的突出而倍受重视,在控制二氧化碳等 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上,从最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 框架条约》、《巴厘岛路线图》、《京都议定书》, 《哥本哈根议定书》以及9月23日在纽约召开的2014 年联合国气候峰会,达成遏制气候变化共识,同时, 峰会就气候变化的产期目标、消减排放、筹集资金 等达成重要全球愿景。,都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 家的减排义务分别做出了规定,但公约和协定毕竟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各国在现实中面临国际贸易 的利益冲突时,公约便不再具有约束力,因而导致 了碳关税的产生。
碳排放交易的必要性
碳排放交易的必要性
中国建设碳交易体系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给碳排放定价的信号,为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以实现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
随着全球变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逐渐演变为政治问题。
欧洲屡次重提“碳边界”问题,各国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将来极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被征收碳关税,越来越多国家甚至企业考虑措施来降低关税风险。
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一般分为三类:命令控制、经济刺激、劝说鼓励。
其中,经济刺激型手段由于灵活性好、持续改进性好受到各国青睐。
在经济刺激手段中,最重要的就是碳定价机制。
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想要排放CO2等温室气体,那么就应该首先获得碳排放的权利,然后再为这个权利支付费用,这个过程被称为碳定价。
碳定价机制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政府强制型手段,就是开征碳税;另一种是通过市场手段,也就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碳税指政府指定碳价,市场决定最终排放水平,故最终排放量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指政府确定最终排放水平,由市场来决定碳价,故碳价大
小是不确定的。
开征碳税更适用于管控小微排放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则适用于管控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或行业。
这两种政策是可以结合使用的。
中国选择采取碳定价机制来实现碳排放、碳中和承诺。
截止2020年4月,全球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国际气候协议缔约国有31个,其余包括欧盟、韩国、加州等。
实行碳税政策的缔约国有30个,主要位于北欧、日本、加拿大。
各个国家和地区碳减排、碳中和承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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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与全球性碳排放交易体制*刘 勇 朱 瑜内容提要碳关税是进口国依据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而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特别费用。
欧美等国主张实施碳关税的根本原因是确保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承担公平的碳排放成本的基础上展开竞争,而中印等国有一种观点认为碳关税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用以制约新兴国家发展的新型贸易保护手段。
碳关税的产生与目前全球统一的碳排放交易体制尚未建立密切的联系。
为避免碳关税等单边措施的发生,国际社会应采取适当措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关键词碳关税 碳排放 全球性交易体制作者介绍刘勇,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学研究;朱瑜,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研究。
自从美国众议院于2009年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The Am erican C lean Ener gy and Secur ity A c,t H.R.2454)以来,该法案所包含的#碳关税∃(car bon tar iffs)条款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巨大争议。
在发展中国家看来,这是美国国会为应对国内经济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等沉疴积弊而采取的主要针对中国、印度等碳排放大国和新兴经济体的新型贸易保护手段。
%事实上,碳关税的产生背景和立法目的并非如此简单,而且片面地指责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究其本质,碳关税是进口产品应承担的碳排放成本的体现,而不同国家(包括不同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承担不同的碳排放成本从而导致所谓#不公平竞争∃是美国主张开征碳关税的重要原因。
已经对生产企业采取#总量控制、强制减排∃等#有偿排放∃政策的国家,往往通过碳排放交易体制(e m i s sion trad i n g sche m e)&来推进国内温室气体∋的减排,即温室气体的排放者必须通过交易市场有偿获得特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或配额,因此其每一单位产品都承担了特定的碳排放成本。
目前,全球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尚未建立起来,即使是按照!京都议定书∀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国家所构建的碳排放交易体制也基本处于相互割裂状态,客观上导致排放许可不可能在统一的交易市场上进行定价、分配和流通,所以不同国家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也就承担了不同的排放成本,遑论不少国家尚未建立全国性甚至是地区性的碳排放交易体制。
碳关税等单边贸易措施正是在如此背景下产生的。
本文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国际社会热议的碳关税问题,即从澄清碳关税的概念和产生背景入手,探讨构建全球性碳排放交易体制的必要性与初步设想,并简要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利益视角下的国际法与中国应对策略研究∃(10BFX090)的阶段性成果。
% 发展中国家对碳关税普遍表示谴责和担忧。
在2010年10月召开的天津气候变化会议上,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甚至一致要求在联合国框架下通过一项决议,禁止碳关税等单边贸易保护措施的采用。
I CTSD,#T i an ji n C li m ate M eeti ng Deli vers L ittle,Overshad o w ed by U s-C hina Spat∃,B ridges W eekl y Trad e N e w s Digest,V o.l14, Nu m ber35,October13,2010,h tt p:///i/n e w s/b ri dges w eek ly/86988/.(上网时间:2010年10月27日)& 目前碳交易体系可分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交易体制以及企业主导的自愿性交易体制。
鉴于本文的主题,除非另有说明,本文所称碳交易体制是指强制性交易体制。
∋ 按!京都议定书∀的定义,温室气体具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等六类气体。
其中,二氧化碳增温效应占全部温室气体的63%以上,所以是国际社会削减温室气体的主要对象,也成为了温室气体的代名词。
本文对温室气体的阐述以二氧化碳为主。
25一、#碳关税∃概念的澄清从严格意义上讲,#碳关税∃的称呼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它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传统意义上的关税措施,而是一国为确保进口产品与国内产业承担同样的碳排放成本并依据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而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特别费用。
&碳关税产生于各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采取的国内温室气体减排措施。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不少国家已经或正在考虑通过市场机制与经济手段来减少本国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指导思想是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将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外部影响内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就是要求企业承担特定的碳排放成本,从而为企业减排提供驱动力。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设立碳排放交易制度以及征收碳税(car bon tax)两类。
前者主要表现为政府在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向企业分配排放配额或许可(e m issi o n allo w ance),并允许企业之间交易排放配额;后者主要表现为政府根据单位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实践中一般以所需化石燃料的碳含量水平为标准)征收特定的环境税。
本质上,碳关税措施是碳排放交易制度、碳税等国内碳减排措施的延伸与拓展,其目的是使进口产品承受与国内产品同样的碳排放成本,以抵消前者由于没有承担相应的减排负担而可能享有的竞争优势。
∋实施上述两类减排措施的国家理论上都有可能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因此可分为两类:基于国内的碳排放交易制度而要求进口产品购买与国内产品同样的碳排放许可;或基于国内的碳税制度而对进口产品征收与国内产品同样的碳税。
与碳排放交易机制相比,碳税具有行政强制性,灵活性较弱,不能顾及不同企业的减排能力与成本,而且课征碳税会直接增加本国企业的生产成本,甚至导致工人失业,(因此不具有普遍性,)目前只有芬兰、瑞典等少数欧洲国家采用该措施,而且迄今也没有迹象表明这些国家打算将国内的碳税直接扩展适用于进口产品。
因此,在国内碳税制度的背景下探讨碳关税问题并不具有足够的现实意义。
与之相反的是,碳排放交易机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因为它肇始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是该文件所创设的三大灵活机制之一。
∗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的不少发达国家已经纷纷制定了相关立法与政策,建立了全国或地方性的碳排放交易体制。
碳排放交易制度正在成为不少国家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一种最重要手段。
因此,本文所探讨的碳关税实质上就是进口国基于国内的碳排放交易体制而要求进口产品购买与国内产品同样的排放许可。
二、全球性碳排放交易体制的缺失碳关税的本质决定了它是建立在某一产品的碳排放成本基础上的,而碳排放成本则往往通过所谓的碳排放配额以及碳排放交易制度来确定。
这是我们探讨碳关税问题的逻辑起点,同时也说明碳关税的出台有其必然性,因为它是!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碳排放交易机制的一个#衍生品∃。
碳排放交易又称为碳排放权交易,是以#限额与贸易∃体制(cap-and-trade)为基础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
在碳排放交易中,交易的标的是排放配额,该配额作为排放权的载体,可以如同证券和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在#限额与贸易∃体制下,一般由政府主管机关依据法定减排目标设定一个强制性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碳排放总量限额,其数26%&∋()∗目前,没有一部国内或国际法律文件正式使用#碳关税∃这一称呼,包括引发#碳关税∃争议的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
尽管#碳关税∃的称呼并不准确,但考虑到不少国内外文献(包括正式的官方发言)均使用该名称,为便于读者理解和行文方便,本文也沿袭这一习惯。
Pau l-Erik V ee,l#Carbon T ariffs and The W TO:An Eva l ua ti on of Feasi b le Polici es∃,Journal of In te rnationa lE cono m ic Law,No.3, 2009,p.750.黄志雄:#国际贸易新课题:边境碳调节措施与中国的对策∃,!中国软科学∀,2010年,第1期,第2页。
如美国会就提出,课征碳税将可能导致美国内400万劳动力失业。
梁咏:#W TO框架下碳关税可能引致的贸易争端与解决∃, !法学∀,2010年,第7期,第77页。
可资佐证的是,曾经高调支持征收碳税的法国政府也已经改变了态度,声称将搁置此前制订的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方案。
杨舒:#碳排放税计划在欧洲还有戏吗?∃!国际商报∀,2010年4月6日。
另外两个机制分别是#联合履约∃机制(j o i nt i m ple m entation m echan is m)和清洁发展机制(cl ean devel op m en t mechan is m),前者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减排,后者旨在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减排。
量往往为该国或该地区过去某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一定百分比。
政府主管机关在某个固定期限之初,向具体的排放实体或污染源免费分配或拍卖与其排放限额相当的排放配额。
每个排放实体在固定期限之期末必须向政府主管机关缴纳与其实际排放量相当的排放配额,如其实际排放量少于所持有的排放配额,那么它就拥有多余的配额,这些多余的配额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换取现金;如其实际排放量大于所分配到的排放限额,则需在市场上从其他具有剩余配额的实体购买不足部分的配额。
%碳排放交易体制的建立基于以下重要思路:由于国际社会都面临减排的压力,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在保持企业和经济活力并遵循公平原则的条件下,可将之量化分配给生产企业并赋予其流通性。
那些因采取了有效减排措施而有多余排放权的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这些多余的排放权而获利,那些实际排放量超出配额的企业将不得不购买其他企业多余的排放权而增加生产成本,这就使得所有企业都努力减排,从而使整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
&碳排放交易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的一个重大创新,表明国际社会试图通过市场手段(而非行政强制措施)来提高温室气体减排的效果。
它有助于增强各国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灵活度,并充分考虑到各国在减排温室气体方面的不同能力,能有效降低各国减排的成本,同时也能提高各国及其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碳排放交易体制一定意义上也培育了碳关税产生的#土壤∃。
碳关税的概念最早由法国政府于2006年正式提出绝非偶然。
依据第2003/87号指令,欧盟自2005年1月1日起建立了内部统一的、同时也是目前全球最大和最先进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涉及能源、钢铁、采矿、造纸等排放大户,覆盖了1万多种产品,这些产品的排放总量占欧盟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