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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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解读与实施体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解读与实施体会
激、 花粉过敏 、 空气 污染 和气道 阻塞 , 非细 菌感染 。常给予 也 抗 菌药物。 1 62 2 遴 选的药品不适宜 ... 老年患者有 老慢支 、 慢性肺部
疾 患、 高脂血症或糖尿病患者 。若有 室上性心 律失 常而选用
案, 对哮 喘进 行阶梯式治疗 , 即提倡以吸人糖 皮质激 素为主 的 长期规范化治疗 。布 地奈德 是新合成 的。 肾上腺皮 质 激素 , 有 较高的糖皮质激 素受 体结合力 , 抗炎效果强 , 是丙 酸倍氯 米松 的 2倍 , 雾化 吸入 后即可 到达 全肺 , 可抑制 气道 高反应 性 , 减 少 腺体分泌 , 临床上缓解喘憋现象。
ae e t n r et n M] N H p b ctn 2 0 : 718 gm n ad e n o [ . I ul a o ,02 1 — . pv i i i 2 2 [ ] 中华 医学会儿科学会呼吸学组. 童支气管 哮喘诊断与 防治指 2 儿 南[ ] 中华儿科杂志 , 0 ,6 1 ) 7 5 5 . J. 2 8 4 (0 : - 3 0 47 [ ] 罗明初 , 3 潘泽瑜 , 戴江平. 沙丁胺醇联合 布地 奈德治疗哮 喘的疗 效评价 [ ] 药物与临床 , 1 , ( )6 - . J. 2 04 4 : 6 0 8 8 9 [ ] 张剑青 , 4 刘 凌, 方利洲 , 等。布地 奈德/ 福莫持 罗与沙美特 罗/
以缓解哮喘所致 的脏器组 织缺氧。因此布地奈德 吸人治疗支 气管哮 喘优点多 , 值得临床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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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释义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释义

释义:规定处方点评专家组,并明确了其组成人员、职责、任 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 的具体工作。
释义:规定了处方点评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对药学部门来说, 处方点评任务主要应由药品调剂室(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 药师完成。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 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逐步建立以事前监控防错为主、事后点评分析为辅的处方质量 控制体系。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1、会同医务部起草《306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2、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多学科专家组 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 3、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药学部主任、 各调剂药房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师、临床药师。各药房药师 实施本药房的处方点评工作,临床药师实施全院范围内的 专项点评。 4、依托医院局域网建立处方点评信息化的工作模式。
释义:规定了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 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释义:规定了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 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释义:规定处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医院对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应有规定

说明书有法律性,故规定临床用药要按说明书


我国有较多说明书编写不够规范
医院对已成常规性的超说明书用药应有规定

要有权威的循证医学依据 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同意 写入本院“药品处方集”

使用时对患者要实行告知

第十二条:规定了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 则:

医院应当规范医师处方行为 医院应落实处方审核、调配、校对发药和 用药交待有关规定,把规范调剂工作提高 到是医院层面的责任 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织培训与教育 应当制定持续改进与落实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第八条:规定了处方点评组织管理 第五条:规定了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部门 在院长领导下、具体委托“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领导 组织实施单位: 医疗管理部门(医务处科、门诊 部)和药学部门

有利于发挥医务人员在药物使用过程中的作用与责 任感 有利于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 有利于处方或用药医嘱以及调剂工作的规范,防范 发生与用药有关的错误 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节约医疗卫生资源



有利于提高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信任度,改善医 患关系与构建和谐社会


一、制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背景 二、制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目的、 定位与意义 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专项处方点评

4. 药物的合理使用是民生工程,政府 特别关注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8月公布,2006年3月修改,2007 年2月14日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就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得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得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得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与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得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就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与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得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与持续改进得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其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得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与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得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得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得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得临床用药经验与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她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得实施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与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得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得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得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处 方 点 评 , 现 不合 理 处 方 ; 何 干 预 发 如
处 方 、 药 不 适 宜 处 方 与超 长 处 方 , 写 不规 范 , 用 书 内容 有 缺 陷 。
药 师 未 对 处方 进 行 适 宜 性 审 核 , 生 儿 、 幼 儿 处 方 未 写 明 日 新 婴
龄、 月龄 , 张处 方 药品 品 种 不 超过 5 。 药 不适 宜 处方 包括 单 种 用 适 应 证 、 选 药品 不适 宜 , 合 用 药 不 适 宜 , 复 给 药 ; 配 伍 遴 联 重 有 禁 忌或 药物 不 良反 应 , 如 可 用 一 代 、 代 头孢 却 用 了三代 、 比 二 四
本 刊 通 告
凡投稿作者必须附有“ 作者简介” 并按照“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毕业院校、 职称及所获重要科技奖项” 格式书写 , 要求 真实、 完整 。 凡所投稿件 中引用 的参考文献 , 必须按要求书写 , 格式如下 : 期刊参考文献格式 : 作者. f. 文题 J刊名( 1 外文刊名用缩 写, IdxMeiu )年 , 期 )起页 ~止页 按 n e dc s , 卷( : 书籍参 考文献格式 : 作者. 书名【 . M1 版次 ( 第一版不标注 ) 版地 : 拙 出版者. 出版年。 页 ~止 页 起
给 予相 应 的 处罚 。
E— al20 8b m @ 1 3.o m i : 0 z c m 6
询。对于数 量和质量等 日常性工作 由药学部 门执行和考核 。完
善 多项 措 施 和 流程 、 试行 ) 范 , 方 点 评 的 实施 有 六 条 , 实 ( 规 处 对
施方法措施 有详 实条 文。
预 防 药物 损 害的 发 生 。
毕 业 于 兰 州 医 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得通知发布时间:2013-06-05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您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就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得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得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得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与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得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就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与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得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与持续改进得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得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与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得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得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得具体工作。

p卫医管发〔2010〕28号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p卫医管发〔2010〕28号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药物在临床治疗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也出现了药物滥用、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为规范医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国卫生部于2010年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级医院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

本文将从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的角度进行探讨。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1. 处方点评的目的和意义《规范》第一条明确了处方点评的目的和意义,即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2. 处方点评的组织实施《规范》第二条指出,医院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3. 处方点评的对象和范围《规范》第三条明确了处方点评的对象和范围,包括所有在医院内开具的处方,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和会诊处方。

处方点评的重点是针对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方面进行评价。

4. 处方点评的程序和方法《规范》第四条详细阐述了处方点评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处方收集、处方审核、处方评价、处方干预和改进、处方质量反馈等环节。

医院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处方点评工作。

5. 处方点评的结果处理《规范》第五条明确了处方点评的结果处理,包括对不合理处方的处理和对处方医生的处理。

对于不合理处方,医院应当采取相应的干预和改进措施,如与处方医生进行沟通、培训、警告、限制处方权等。

对于严重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处方医生,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一、总则为更好的指导医师的处方点评,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有效预防药物滥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二、定义1.处方点评:是指在处方开具前,由负责医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有效,药物使用安全有序,并对处方中出现的可疑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的行为。

2.处方点评人:指负责医师按照本规范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和纠正的行为。

三、点评内容1.处方的适应症是否正确;2.处方的剂量、用法、给药频次是否正确;3.处方中药物的种类是否合理;4.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时限是否合理;5.处方中药物的组合是否合理;6.处方中药物的剂量是否合理;7.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风险;8.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经济风险;9.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滥用风险;10.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抗药风险;11.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继发症风险;12.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风险;13.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风险;14.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药物过量风险;15.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四、点评流程1.处方点评前:(1)医师应当审慎按照规范标准开具处方;(2)医师应当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药物滥用;(3)医师应当在处方开具前,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有效,药物使用安全有序,并对处方中出现的可疑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2.处方点评中:(1)处方点评人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和纠正;(2)处方点评人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结合临床经验,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药物滥用;(3)处方点评人应当及时更新处方内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处方点评人应当定期对处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方中出现的可疑问题。

3.处方点评后:(1)处方点评人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2)处方点评人应当及时将处方点评结果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并向患者说明处方点评结果;(3)处方点评人应当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及时纠正处方中出现的可疑问题;(4)处方点评人应当及时将处方点评结果反馈给负责医师,以便及时追踪患者的用药情况。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释义与药物临床应用评价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释义与药物临床应用评价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横断面使用率均高于西方发达国家 1~2
倍。据对某市 10 所“三甲”医院的用药调查发现,在前 10 位用 药排名中,抗菌药物占有 2 种的有 2 所医院,4 种的有 3 所医院,
5 种的有 2 所医院,6 种的有 3 所医院。欧洲前 10 位用药排名, 有 2 个小国家有 1 个抗菌药物;而在美国排名前 10 位用药中没
氟喹诺酮类药物国外仍在临床使用的约有 6 个品种,而我 国批准上市的品种多达 18 个,且仍在广泛使用。如加替沙星, 由于对血糖等有严重影响,国外严格限制其使用,其原研厂也 早已退出市场。而与此同时,我国却将该品种当作“新药”批 准上市,至今约有 100 家企业生产此药,2007 年用量高居氟喹 诺酮类药物第 2 位,所有临床用药量排名第 11 位。洛美沙星、 氟罗沙星由于存在明显的光敏毒性,国外已经不再生产和使 用。而洛美沙星在我国有近 50 家企业生产,在所有抗菌药物 临床用量排名中列第 37 位;氟罗沙星有近 30 家企业生产,用 量排名列第 53 位。司帕沙星由于存在明显的心脏和光毒性, 国外已经停止生产,而我国用量排名在第 39 位。芦氟沙星除 消除半衰期长外,药效特征不具有优越性,而我国用量排名列 第 81 位。有关 2007 年 121 所“三甲”医院氟喹诺酮类药物使用 情况统计见表 1(表中,DDD 系指每日约定剂量,单位:g;累计 DDD 数:是指某个药品累计使用的 DDD 数;强度:是指每 100 人/天累计使用抗菌药物的 DDD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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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处方质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保障医疗安全,由卫生部出台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正在 各级医疗机构中得到贯彻落实。本期,我们特约请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吴永佩主任从行政管理层面及专业技 术管理层面,对《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逐条逐句进行解读,希望对各级医疗机构如何有效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发现不合 理处方后如何干预以及如何应用点评结果促进临床用药水平持续提高等方面有所裨益。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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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 药知 识培 训 与教育 ;制 定并 落实 持续 质量 改
进措施 。 由于处 方 点评是 医 院持续 医疗 质量 改进 和
药品 临床应用 管 理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是提 高 临床 药
物 治疗 学水 平 的重要手 段 。各 级医 院应 当按 照本 规
范 ,建 立健 全系 统化 ,标 准化和 持 续改进 的处方 点 评 制度 ,开展 处 方点评 工作 ,并 在 实践工 作 中不 断 完 善 。其它各 级 各类 医疗机 构 的处方 点评 工作 ,参 照本 规 范执行 。 规 范》又指 出处 方 点评是 根据 相关 《 法规 ,技术规 范 ,对处 方 书写 的规 范性及 药物 临床 使用 的适 宜性 ( 药适 应证 ,药物 选择 , 药途 径 , 用 给 用法 用量 ,药物相 互作 用 ,配伍 禁 忌等 ) 行评 价 , 进
中图分类号:R 5 41 文献标识码 :A
The i e pr t ton o ‘ nt r e a i f‘ The m a ge e t sa na m n t ndar o s t lpr s rpton ’ CHEN a d fho pia e c i i ’ Yn
《 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 ( 行 ) 试 》解读
陈 炎 陈 亚 蓓 ,陶 荣 芳 ,
摘要 :为规范 医院处方 点评工作,卫生部特组织有关人 员制定 ( 《 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 规范 ( 试行 ) 以下 》( 简称 ( 《 规范》) ,于 21 年 3 4日印发执行。 规范》规定 了医院处方点评 工作 的组织管理,点评处 00 月 方量。定 义 了不规 范处方 ,用 药不适 宜处方及超 常处方 ,并规定 了 不合 理处方的处罚。 对 关键 词: 医院:处方;管理
( 有 较丰 富 的临床 用 药经验 和 合理用 药知 识 ; 1 ) ( 具 备相 应 的专业 技术 任职 资格 :二级及 以上 2 ) 医 院处方 点评 工作 小组 成员 应 当具有 中级 以上 药学 专业 技术 职务任 职 资格 ,其 它 医院处 方 点评工 作 小 组成员应具有药师 以上药学专业技术 职务任 职资格 。 2 点 评处 方量
( 其它用 药不 适宜情 况 的 。 9 ) 33 有下 N' I 1 青况之一 的 ,应 当判 定为超 常处 方
() 适应证 用药 ; 1 无
处方 点评工作应 坚持科 学 ,公 正,务实原则 ,有 完整 ,准确 的书面记录 ,并通报 临床科室和 当事人 。 3 处 方 点评 处方 点评 结果分 为合 理和 不合 理处方 。不 合理 处方包 括 不规范 、用 药不 适宜 处方及 超常 处方 。 31 有 下 ̄ , . l J N况之 一 的 ,应 当判 定为 不规 范处方 () 方的前 记 、正文 、后记 内容缺项 ,书 写不 1 处 规 范或 者字迹 难 以辨认 的 :
C N ap i T O R n - n e( A h iMi g a g t dt n lmeii s i l n u ng a g HE Y-e A o g a g 1 n u n u n r io a dc e Hopt ,A h i f g a i n a Mi u n g
点评 结果 ,通 报不 合理 处方 ;根据 处方 点评 结果 ,
( 医师 签名 、签章 不规 范或 者与签 名 、签章 的 2 )
留样不 一致 的 ; (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 宜性 审核 ( 3 ) 处方后记 的审 核 ,调配 ,核对 ,发药栏 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 药药师签名 ,或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 ;
公共 卫 生与 临 床 医学 2 1 0 0年 第 6卷 第 3期
P biHel n l i l dc e ou , mb r , u 0 0 u l a hadC i c in lme Nu e A g 1 c t n a Me i V 6 3 2
‘1 1。 8
术 临床指南 冰

制度 。专项 处方 点评 是医 院根据 药事 管理和 药物 临 床 应用 管理 的现状 和存 在 的 问题 ,确 定点评 的 范围 和 内容 ,对特 定 的药物 或特 定疾 病 的药物 ( 国家 如 基 本药物 ,血液 制 品,中药注 射剂 ,肠 外营养 制剂 , 抗 菌药物 ,辅 助 治疗药 物 ,激素 等临床 使用 及超 说 明书用 药 ,肿 瘤 患者和 围手 术期用 药等 )使 用情 况
( 无 正 当理 由开具高价 药 的 ; 2 )
() 正 当理 由超 说 明书用 药的 ; 3 无 ( 无 正 当理 由为 同~ 患者 同时开 具 2种 以上 药 4 )
理作 用相 同药物 的 。
4 处 罚
() 院药学 部 门应 当会 同医疗 管理 部 门对处方 1 医
点评 小组提 交 的点评结 果进行 审核 ,定期公 布处方
1 组织 管理
办法 》等有 关法 律 ,法规 ,规 章 ,卫 生部特 组织 有
关人 员制 定 《 院处方 点评 管理规 范 ( 行 ) 以 医 试 》(
医院处 方 点评工 作在 医 院药物 与 治疗 学委 员会 ( )和 医疗 质量 管 理委 员会 领导 下 , 由医院 医疗 组 管理 部 门和 药学部 门共 同组 织 实施 。医 院药 学部 门 成立 处方 点评 工作 小 组 , 负责 处方 点评 的具体 工作 。
( 未使用 药 品规范名 称 开具处 方 的; 6 )
( 药 品的剂量 、规格 、数量 、单位 等书 写不规 7 ) 范或 不清 楚 的; ( 用法 、用 量 使用“ 医 嘱” 自用” 含糊 不 8 ) 遵 ,“ 等
果 纳入相 关科 室及 其工作 人 员绩效 考核和 年度 考核 指 标 ,建 立健 全相 关 的奖惩 制度 。
三级 以上 医 院应 当逐步 建立 健 全专项 处 方点 评
。8 1 2・
公共 卫 生与 临 床 t 2 1 t学 0 0年 第 6 第 3期 卷
P bi H a hadCiiaMe i n ou Numb r3 Aug201 u l el l cl dc e lme c t n n i V 6 e , 0
点评 出院病 历绝对 数 不应 少于 3 O份 。
作者 单位 :1安徽 省 明光市 中 医院 ,安 徽 明光 2 9 0 :2 安徽 省 明光 3 40 市 医院 ,安 徽 明光 2 90 34 0 通讯 作者 :陈 炎 ( 9 4 ) 1 3 . ,男 ( 汉族 ) ,上海 市人 , 1 5 9 8年 毕业 于浙 江 大学 医学 院,医 学博士 ,教 授 ,内科主 任 医师 ,科主 任 ,已发表 论 文5 5篇 . 主要 研 究方 向: 内科危 重病 的 诊断和 治疗 。
为规 范 医院处 方点评 工 作 ,提 高 处方质 量 ,促
进合 理用 药 ,保 障医疗 安全 ,根据 《 品管理 法 》 药 , 《 执业 医师法 》 医疗机 构 管理条 例 》 处方 管理 ,《 ,《
发现 存在 或 潜在 的 问题 ,制定 并 实施干 预和 改进 措 施 。促进 临床 药 物合 理应用 的过程 。主 要 内容有 :
收稿 日期 :2 1 .50 : 修回 日期 :2 1 .6 1 0 00 —8 0 00 —2
医院药 学部 门应 当会 同医疗 管理 部 门,根据 医
院诊疗 科 目,科 室 设置 ,技 术水平 ,诊疗量 等 实 际 情 况 ,确 定具体 抽样 方法 和抽 样 率 ,其 中 门急 诊处 方 的抽样 率 不应 少于 总处 方量 的 l o % ,且每 月 点评 处 方绝对 数 不应少 于 1 0张 ;病房 ( )医嘱单 的 0 区 抽 样率 ( 出院病 历数 计 )不 应 少于 1 按 %,且每 月
2 9 0, hn ; A h i n g a gHoptl n u Mi g a g2 9 0 , hn) 3 4 0 C i 2 n u Mi u n a g si , h i n u n 34 0 C ia aA g
Ab t a t o n r l h o p t lp e c p in Th n g me tsa d r f h s i lp e c p in h s sr c :T o ma  ̄e t e h s i r s r t ,< e ma a e n t n a d o o p t r s r t > a a i o a i o
rg l e e og ia o fpec pinjd meta d d f e esbt d r rs邱 t n u sibe eua d t ra zt n o rsr t u g n n em dt u s ad pec i , nut l t h n i i o h n a o a
( 新生 儿 、婴幼 儿处方 未写 明 日、月龄开具 处方 的 ;
( 各级 卫生行 政部 门和 医师定 期考 核机 构 ,应 2 ) 当将 处方 点评 结果 作为重 要指 标纳 入医 院评审评 价
和 医师定 期考 核指 标体 系 。医院应 当将 处方 点评结
( 各 级卫 生行 政部 门应 当加强 对辖 区 内医院处 3 )
清 字句 的 ;
( 处方修 改未 签名 并注 明修 改 日期 ,或 药 品超 9 )
对 医 院在药 事 管 理 , 方管 理 和 临床 用 药 方 面存 在 处
的 问题 ,进 行汇 总和综 合分 析评价 ,提 出质 量改进 建 议 ,并 向医 院药 物与 治疗 学委 员会 ( )和医疗 组 质 量管 理委 员会报 告 ;发现 可能造 成 患者损 害的 , 应 当及 时采 取措施 ,防止损 害发 生 。
b e o mu ae y t e s e i l t,a d b e a re u i c a c ,2 e n f r ltd b h p c ai s n e n c ri d o t sn e M r h 4 0 0.T e ma a e n t d r s 1 h n g me t sa a d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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