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宪法与行政法考试大纲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
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专业综合II 考试大纲I. 考查目标专业综合II 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
考生应能:1. 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 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 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 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法理学 约60分中国宪法学 约50分中国法制史 约40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 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分析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 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III. 考查内容第一部分 法理学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法学一、 法学的含义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 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一、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2014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1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A.省人民政府B.省人大常委会C.省政协D.省高级人民法院2.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没收财物B.暂扣许可证和执照C.行政拘留D.开除公职3.甲乙就某一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行政机关对此争议进行确认,并作出裁决归乙方使用,该裁决是A.权属纠纷裁决B.损害赔偿裁决C.行政纠纷裁决D.侵权纠纷裁决4.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其地位是A.申请人B.相当于申请人C.被申请人D.相当于被申请人5.下列可以成为行政指导主体的是A.国家检察机关B.国家权力机关C.国家行政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6.下列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是A.查封B.冻结、划拨C.执行罚D.强制收购7.下列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某市教育局建办公楼B.某市公安局起诉保洁公司违约C.某市规划局处罚保洁公司违章搭建D.某市工商局依双方签订的保洁合同奖励保洁公司8.下列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的是A.行政行为不可能实施(无效行政行为)B.行政行为有明显的违法情形(无效行政行为)C.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无效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不适当9.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为属于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效力未定行政行为10.《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相关题库:宪法在线题库(带详解、完全免费)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相关阅读: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专题(大纲全文+新旧对比+新增)【点击进入查看】基本要求: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宪法的作用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第六节宪法典的结构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第七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第八节宪法效力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基本要求: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政法》考试大纲
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政法》考试大纲《政法》第一部分法律的一般原理一.基础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第二部分宪法及相关法一.基础概念: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五.宪法性法律:《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部分行政法一.基础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委托组织、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五.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
八.保密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四部分刑法一.基础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考试宪法与行政法题对比
法律考试宪法与行政法题对比法律考试中,宪法和行政法是两个重要的考题类型。
宪法考题主要涉及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权力机构的组织原则,而行政法考题则关注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这两个题型进行对比,并给出解题技巧和使用指导。
首先,我们来看宪法考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的运行方式。
在宪法考题中,常见的考点包括宪法的修正、宪法的解释、宪法的适用等。
例如,一道典型的宪法考题是:“根据我国宪法,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这道题的考点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原则。
解题时,我们需要熟悉宪法的相关条文,知道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因此,正确答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对于宪法考题,解题的关键是熟悉宪法的内容和条文。
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宪法的原文、学习相关的法律课程和参加模拟考试等方式来提高解题能力。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分析宪法的修正历程和宪法的解释方法来理解宪法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例如,宪法的修正通常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而宪法的解释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了解这些背景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答宪法考题。
接下来,我们来看行政法考题。
行政法是研究政府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法律学科。
在行政法考题中,常见的考点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合法性、行政裁量权的适用等。
例如,一道典型的行政法考题是:“根据我国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这道题的考点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
解题时,我们需要熟悉行政法的相关条文,知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合法性、目的性、公正性、适当性等条件。
因此,正确答案是“合法性、目的性、公正性、适当性”。
对于行政法考题,解题的关键是熟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我们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课程、参加模拟考试和阅读行政法案例等方式来提高解题能力。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分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理解行政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方法。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学基础知识:法律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法理学基本原理等。
2. 宪法和行政法:宪法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及行政程序等。
3.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刑罚与刑期、刑罚执行、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等。
4.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诉讼程序等。
5. 经济法和商法:经济法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
6.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
7.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责和道德要求。
8. 司法实务: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责和工作方法,诉讼程序的具体操作等。
这仅仅是一个一般性的大纲,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考试要求而有所差异。
同时,大纲中的具体考点和重要内容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和变化。
如果需要获取最新的法考考试大纲,请参考相关法考考试机构或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可靠渠道。
考试大纲法考
考试大纲法考
法考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事法、商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要求考生掌握相关法条,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掌握相关案例。
2. 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伦理:要求考生了解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伦理的基本原理和要求,熟悉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了解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
3. 诉讼法律知识和技能:包括诉讼程序、证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要求考生了解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定,掌握诉讼的基本技能,了解各种诉讼程序的特点和要求。
4. 法律实务知识和技能:包括法律实务的基本要求和技巧,包括案件备案、文书写作、辩护等方面的实务知识和技能。
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法律实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法律实务工作。
5. 法律政策和法律研究方法:要求考生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掌握法律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
6. 法律文献和信息检索:要求考生了解法律文献的基本来源和类别,熟悉法律文献的检索方法和技巧,能够独立进行法律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
以上是一般法考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的大纲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大纲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
2014最新《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2014最新《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本大纲供参加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中小学教师岗位、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参考。
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第一部分法律一、宪法(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宪法监督(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二、民法(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有效要件,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及代理权的行使,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四)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所有权的内容,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五)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债发生的原因,债的履行和终止,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及合同的担保(六)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著作权的概念、内容及保护,专利权的概念、客体、内容,专利申请原则及期限,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取得、期限和保护(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方式,不承担民事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特殊侵权责任(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十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民事案件的管辖,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第一审普通程序相关规定,第二审程序相关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三、刑法(一)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犯罪构成(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三)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刑罚(四)刑罚的种类(五)犯罪的种类及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四、劳动法(一)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二)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就业的特别规定(三)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劳动管理保护制度(四)劳动争议的范围、处理原则和方式五、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劳动合同法概述(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劳动合同的种类、试用期和条款(三)劳动合同的无效(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五)集体合同、竞业限制、劳务派遣等特别规定(六)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六、道路交通安全法(一)道交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对象(二)车辆和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特殊机动车的管理、禁止性行为、非机动车的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管理、驾驶要求)(三)道路通行条件(四)道路通行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争议的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付七、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具体适用(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二部分公民道德建设一、公民道德建设概述(一)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二)公民道德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规范(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社会公德规范(三)职业道德规范(四)家庭美德规范第三部分国情省情一、国情知识(一)国土与资源概况(二)人口与民族概况、主要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政策(三)综合国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军事实力、软实力(四)阶段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基本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外交政策二、省情知识(一)四川社会历史简况行政区划、人口与民族分布概况,悠久的历史与古蜀文明,主要历史文化与近代上的主要历史事件,科技教育优势与杰出人才(二)四川自然地理概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与气候,土地、植物、动物、水利与矿产资源,“天府之国”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大熊猫故乡,四川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四川战胜了两次特大地震灾害(三)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综合实力、区域经济、民营经济和人民生活概况第四部分公文写作一、公文的含义、种类和作用(一)公文的主要分类方法及分类(二)通用公文的类型、用途及特点(三)公文文种的涵义、作用、文种选择的依据,正确区分、选择和使用文种(四)公文的主要作用二、公文的格式规范(一)公文文面格式的类型,特点和作用(二)公文的组成部分(要素)、排列顺序、标识规则与特定格式三、公文的撰写(一)公文撰写的基本要求与撰写一篇公文的具体要求(二)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常用公文的特点、用途、分类以及结构、写作技巧等知识(三)调查报告、简报、公务信息、总结等信息反馈文书的特点、作用、分类、基本结构和写作方法、撰写要求(三)慰问信、表扬信、感谢信、祝贺信、邀请信(请柬)、聘请书、倡议书等日常事务文书的基本结构及写法(四)启事、声明、海报、公示等告启文书的用途、基本结构及写法第五部分事业单位基本常识一、事业单位概述事业单位的概念、内涵、作用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内容及基本规定(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竞聘上岗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基本程序(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三)回避制度和违纪处理五、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一)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二)聘用合同的主要内容、类型和期限(三)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和争议处理(四)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六、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一)岗位的概念、特点、类别和设置原则(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和人员范围(三)可以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的情形(四)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及内部结构比例(五)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六)聘用管理岗位的学历条件和年限规定(七)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八)聘用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九)岗位设置的基本程序和作用(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十一)岗位聘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定七、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一)考核的原则、对象、种类、档次(二)考核结果的使用八、事业单位的奖励(一)奖励的原则、情形(二)种类和对象范围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一)给予处分的行为(二)处分的原则、种类、权限、程序、期限和适用(三)处分的解除及程序十、人事争议处理(一)人事争议的概念和分类(二)人事争议处理的渠道和基本原则(三)人事争议协商、人事争议调解的概念及特点(四)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原则、依据、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和时效(五)人事争议诉讼的概念、特点和依据第六部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一、经济常识(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微观经济常识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市场机制与竞争,收入分配(三)宏观经济常识宏观经济学概述,宏观调控的目标和内容,宏观经济主要指标,宏观经济政策,扩大内需二、科学技术及环保常识(一)科技概论科学与技术,历史上的科学革命,历史上的技术革命,现代科技发展的趋势(二)科学前沿物质的构成,宇宙的起源,地球的起源,生命的起源,人类的起源,人的智能,人工智能(三)高新技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激光技术,海洋开发技术,水资源利用技术(四)农业农村和农业科技农业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现代农业技术革命,可持续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精细农业(五)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与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与人体健康,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水污染及其防治,土壤污染及其防治,物理性污染及其防治,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理三、文化常识(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与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与综合国力,和谐文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经史子集”。
2014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重点讲义汇总
2014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重点讲义汇总(在讲备考重要考点之前,给大家讲一下如何备考司考):毛主席曾说过“人间正道是沧桑”,世上没有一种真正成功不需要汗水跟智慧来浇灌!作为一个普通人,司法本来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东西(爱好者除外),所以:1、认真踏实+好的学习方法是备考基础。
首先,应该学习“学习的方法”。
大家几乎都有弱项。
在考试复习的过程中,不要因为我们某个部分占法学的不扎实而所考的分值有所下降。
这就需要找到一座保障时间及注意力投入+好方法+好教材的桥梁。
其次,“司考”=“思考”,我们在复习过程中要思考三个问题:一是考什么(重点、难点、疑点),二是用什么方式来看,三是我们的知识点的变换方式即如何把知识点学活。
这就需要先进入司法的独特语境,然后从易到难一步步的深入学习,定期将所学的科目针对考试进行测验,检查理解的深度和知识点分布的完整性。
再次,就是自学与旁人指点研修相结合,有句话叫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悟百条理,悟百条理不如得一名师指点,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提高全局把握与灵活运用的变通能力,所以大家可以通过各种司考培训班和大量司考相关网站交流经验得失,互为良师益友,并向通过的学友或司法界领导、老师及前辈虚心学习。
2、成功有方才能行(1)教材+法条+习题一个都不能少,要想通过考试,教材(包括老师的讲议)一本法条和练习题(包括历年的试题讲解)这三个法宝一个都不能少。
司法考试想顺利过关,首先是看书,把书读透,二是法条,把法条理解、记忆、运用也就是做题。
做题的过程也就是检查法条是否吃透书和法条的过程。
(2)世界汽车销售大王(雪弗莱销售第一名)乔吉拉德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极有借鉴意义:第一、一旦确定某个目标,就马上全力以赴,不到彻底成功,决不放弃;第二、制定完备的计划并以高明的策略和周全的措施来保证执行;第三、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最大量的努力;3、快速阅读是司考利器。
要做到“最短时间内的最大努力”光靠蛮干是不行的,首先这是个脑力劳动,如今风行世界的“快速阅读”“记忆曲线”等科学当是经实践检验最有效的方法,即除了固定的学习时间、稳定的注意力与精神状态,快速阅读记忆充分发挥右脑的抽象思维导向有利于人在学习时对知识体系逻辑结构的把握。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及经典解读(打印版)
2014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及经典解读(打印版)9个新增考点27件新增法律或修订法律法规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司考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复习的出发点,也是司考命题的依据,因此每年都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5月6日正式发布,为了能够让考生更好地熟知大纲内容,把握考试重点,万国名师在细细研读并与2013年司考大纲对比之下,总结发现:大纲的基本框架没有本质变化,变化之处也在意料之中,并且在前期宣讲、授课中也有所涉及。
相比2013年大纲,2014年大纲总计考点新增9个,删除1个;法律法规新增17件,修订10件。
新增考点主要集中《民事诉讼法》、《民法》、《经济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几个学科中,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息息相关,考生应当掌握。
除此之外,除当年新增考点必须掌握外,考生对近两年新增和修订的考点也应予以重视,这些考点往往也会受到命题人的青睐,如:2011年大纲民事诉讼法部分第十三章第二节新增考点“确定举证期限、开庭准备”在2013年卷三第40题进行了考察。
为此,我们在制作这份资料的同时,也专门为大家进行了一一列举,考生应注意这部分内容。
最后希望考生在使用大纲时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为大纲表面变化所迷惑。
2014年司考的号角,在这一刻已经正式吹响!考生复习的重点依然是“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4年大纲评述】自2009年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单列出来,自2009年和2010年总分值均达到25分。
2011年起,司法考试对于本部分内容作了更大的调整,近几年本部分平均分值约占到40分。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与2013年相比,2014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新增1个子考点:第二章第一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中,考点“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中,新增子考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1.行政法的特征包括(A、B、C)A.具有强制性B.具有公共性C.具有特殊性D.具有私法性2.行政机关的属性包括(A、B、C)A.行政管理机关B.行政监督机关C.行政执法机关D.司法机关3.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A、B、C)A.单行行政行为B.复合行政行为C.连续行政行为D.独立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A、B、C)A.一般行政许可B.特殊行政许可C.简易行政许可D.复杂行政许可5.行政复议的种类包括(A、B、C)A.法定复议B.自由裁量复议C.合法性审查复议D.监督性复议6.行政诉讼的种类包括(A、B、C)A.一审行政诉讼B.二审行政诉讼C.再审行政诉讼D.特别程序行政诉讼7.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A、B、C)A.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B.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C.特别强制措施D.一般强制措施8.行政契约的种类包括(A、B、C)A.单方行政契约B.双方行政契约C.多方行政契约D.无限制行政契约9.行政复议的主要内容包括(A、B、C)A.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B.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审查C.对行政行为的裁量审查D.对行政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10.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A、B、C)A.合法性原则B.公开性原则C.独立性原则D.速裁性原则论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受案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由法律规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所决定的。
首先,制约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因素包括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和行政行为的性质等。
在法律规定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法律文件为依据。
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拥有的受理、调查、审查和决定等权利。
而行政行为的性质则是指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及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等。
其次,受案范围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制的正常运行。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是指导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官方文件,它详细规定了考试的科目、内容和要求。
司法考试是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执业资格的重要途径,对于希望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来说,通过司法考试是必经之路。
# 一、考试目的司法考试旨在选拔具备扎实法律知识、良好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考试内容覆盖了法律职业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以确保通过考试的法律工作者能够胜任法律工作。
# 二、考试科目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了以下主要科目:1. 宪法与行政法: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2. 民法:涵盖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3. 刑法:包括刑法总则、分则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法。
4. 商法:涉及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5. 经济法:包括反垄断法、税法、劳动法等。
6.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涵盖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制度。
7. 刑事诉讼法:涉及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
8. 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 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不仅包括上述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还涉及法律原理、法律制度、法律案例分析等。
考生需要掌握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理解其背后的法律原理,并能够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具体案例中。
# 四、考试形式司法考试通常包括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
笔试部分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口试则更侧重于考察考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法律思维。
# 五、考试要求考生需要具备以下能力:- 法律知识掌握:熟练掌握考试大纲要求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
- 法律思维:能够运用法律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
- 案例分析:能够对法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
- 法律实践: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能够处理实际的法律事务。
# 六、考试准备考生应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系统地复习法律知识,同时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
此外,通过模拟考试和案例分析,提高自己的应试技巧和法律实务能力。
贵州省2014年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贵州省2014年公务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法学基础理论(一)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二、宪法学部分(一)宪法学的基本理论(二)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分类(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刑法部分(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三)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要件(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五)犯罪的预备、既遂、未遂及中止(六)共同犯罪(七)刑罚(八)危害公共安全罪(九)侵犯罪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十)侵犯财产罪(十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十三)渎职罪四、民法部分(一)民事法律知识中的基本概念(二)民事行为能力(三)公民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的确定(四)监护人的顺序及监护人的职责(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合伙(七)法人(八)代理(九)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十)物权(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十二)债权(十三)人身权的特征及种类(十四)民事责任(十五)诉讼时效(十六)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五、商法部分(一)商法基础知识(二)企业法律制度(三)公司法律制度(四)税收法律制度(五)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六)合同法律制度(七)保险法律制度(八)土地法律制度六、行政法部分(一)行政法概述(二)行政法律关系主题(三)行政行为(四)抽象行政行为(五)具体行政行为(六)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七)行政程序(八)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赔偿(十)行政复议(十一)行政监督七、国家赔偿法部分(一)国家赔偿概述(二)国家赔偿责任(三)国家赔偿的范围(四)国家赔偿的方式(五)其他规定八、刑事诉讼法部分(一)刑事诉讼法概述(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五)管辖与回避(六)辩护与代理(七)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八)附带民事诉讼(九)证据(十)立案(十一)侦查(十二)公诉(十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十四)死刑复核程序(十五)审判监督程序九、民事诉讼法部分(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三)诉讼与诉权(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五)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六)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七)审判组织(八)诉讼参加人(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十)对妨碍民事诉讼的的强制措施(十一)诉讼费用(十二)审判程序(十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十、行政诉讼法部分(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四)行政诉讼的管辖(五)行政诉讼参加人(六)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七)审判监督程序(八)行政诉讼的判决(九)我国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法律专业考试题型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判断正误四、简答题五、论述题六、案例分析题。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本考试涵盖宪法和行政法两个领域,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制度、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等。
本考试旨在测试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要求: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及宪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功能,能够运用宪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
要求:熟悉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等制度安排。
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公民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了解我国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国家主席制度等主要制度。
要求:掌握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原则。
了解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及在当代社会的作用。
熟悉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理解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作用。
要求: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熟悉行政机关、行政编制、公务员等基本概念及制度。
了解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主体,如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委托的组织。
要求: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熟悉各类行政行为的性质、效力及救济途径。
了解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新型行政行为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能够运用行政行为理论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要求:掌握行政救济的概念及分类。
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救济途径的基本程序及法律效果。
了解信访制度在行政救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能够运用行政救济理论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本考试的难点在于运用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以及在具体情境下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同时,对于宪法与行政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立法动态,也需要给予。
由于宪法与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复杂,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全面掌握知识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行政关系并规范其权利义务的法律部门。
司法考试大纲
201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01 内容简介
03 出版背景
目录
02 大纲目录 04 法理学
基本信息
《司法考试大纲》是201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法律考试中心组。
内容简介
法治理念 法理学
法制史 宪法
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法治理念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依法治国 第三章执法为民 第四章公平正义 第五章服务大局 第六章党的领导
谢谢观看
出版背景
出版背景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根据国家法治建设要求和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部门用人实际,依据《国家司法考试 实施办法(试行)》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方案,司法部组织有关专家对《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 了适度调整。根据第八次国家司法考试实践,2014年考试大纲更加贴近法律实务,科学考察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 能力;更加注重综合素质要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法律职业道德。根据知识更新和国家立法情况,对考核 知识点范围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适当增删。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二章法的运行 第外国法制史
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经济法
第一章竞争法 第二章消费者法 第三章银行业法 第四章财税法 第五章劳动法 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第七章环境保护法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国际经济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大纲目录
大纲目录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二章 法的运行 第三章 法的演进 第四章 法与社会 法制史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宪法
836宪法学考试大纲(2014版)
南京工业大学2014年法学专业
研究生入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以下基本内容: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的基本表现;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与宪政;人权;政党法治;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宪法实施的概念及其条件;宪法的运行及其环境;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各主要国家宪法的特点和基本内容。
考试目的:测试学生对宪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方法掌握的程度,考察学生运用宪法学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要求:全面系统掌握宪法学基础知识;初步具备运用宪法学理论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参考书目
1、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中国、美国、俄罗斯现行宪法。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
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四、试卷结构
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试卷总分为150分。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3年9月。
030103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030103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大纲本文档旨在提供有关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的详细考试大纲。
我们将一步步思考考试涵盖的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关的例子和说明,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准备考试。
一、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概述1. 考试目的和重要性: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是为评估考生对于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知识和理解能力而设计的。
它是法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培养和评估考生的法学思维和研究能力至关重要。
2. 考试形式: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通常采用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
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原理、行政法规、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二、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大纲详解1. 宪法原理a. 宪法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任务、人民主权、宪法权威等;b. 宪法的性质与地位:宪法的法律效力、国家治理的基础等;c. 宪法的解释与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和效力、宪法修改的程序等。
例子:请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2. 行政法规a. 行政法规的概念与分类:行政法规的含义、层级和分类;b. 行政法规的制定与效力: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发布和效力;c. 行政法规的适用与解释: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方法。
例子:举例说明一项行政法规的制定过程和效力。
3. 行政程序a. 行政行为的程序要素: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性等;b. 行政决定的程序保障:听证、申诉和诉讼等;c. 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行政救济和行政复议的定义、程序和结果等。
例子:描述一起行政行为中程序要素不完备导致的争议案例。
4. 行政责任a. 行政责任的基本原则: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b. 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违法行为的界定、责任主体和追究机制;c. 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效果。
例子:说明一起行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过程和结果。
三、考试复习与备考建议1. 理解考试要求:a. 通读考试大纲,并确保清晰理解每个知识点的要求;b. 针对每个知识点,思考并准备相关的例子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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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报考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必考的专业课程之一。
该课程是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旨在考察学生是否具备较为扎实的宪法学、行政法学基础知识,以及运用该专业知识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形式与考试结构
(一)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试卷总分:150分
(四)各部分内容的考试比例
1.宪法学:约40%
2.行政法学:约60%
(五)题型比例
1.概念题:约20%
2.简答题:约30%
2.论述题(含案例分析等):约50%
三、考试要点
(一)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宪法概念、宪法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形式、宪法效力等内容)
2.宪法基本制度(公民、国家、社会、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内容)
3.中国宪法及其实践
(二)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学)
1.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等内容)
2.行政法学的基本内容(行政法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程序论、行政法制监督与责任论、行政复议论等内容)
3.行政诉讼法学(含国家赔偿法等)
四、参考书目
1.李牧主编:《中国行政法学总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年版
2.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秦前红主编:《新宪法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