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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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06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费用解释 2007-11-20 16:31:42 阅读79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厅2006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目录一、总说明 (1)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六、工程类别划分 (18)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secret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secret

《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2月(含2006年10月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相关内容)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目录一、总说明----------------------------------------------4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5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5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9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21六、工程类别划分----------------------------------------23附件:1、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82、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07]4号)---------------------------------343、《莱芜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35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2004]3号)》,为同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黄皮书_secret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黄皮书_secret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

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 以内的土石方运输。

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

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

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

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事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

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4、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锈、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

钢工具桩在桩体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中。

最新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最新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山东省建设厅二00六十月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宇[2006]18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针对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发布施行。

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宇仁2004]置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除《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等停止施行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十月九日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问题解答.

《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问题解答.

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17年度目录第一部分矿领导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董事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2安全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3p 生产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机电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4安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5生产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5通风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6机电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6水文地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7第二部分职能机构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8(一)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8安检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8生产技术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9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0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1调度室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2安装工程定额解释12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定额项目均不包括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但对于清单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这部分材料费是否包含于综合单价中?财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答: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现行定额中未包括,清单计价规范中也未编列统一的项目编码。

按国家现行的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联合试运转费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这些内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二)职能机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3如业主委托承包企业计入清单综合单价时,可以采用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安检部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的13中增列(补充)"配合联动试车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清单计价办法中,14答:清单报价完全是自主报价。

我省清单计价办法中所列的项目工程内容及消耗量定额均属参考,列出这些定额编号只是为以统一定额为基础报价提供一些方便。

遇有所列工程内容与拟建工程实际不符或定额缺项等,如何报价则完全由报价人自行确定。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18号文件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18号文件

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省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清单计价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清单计价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问题解答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定额项目均不包括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但对于清单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这部分材料费是否包含于综合单价中?答: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现行定额中未包括,清单计价规范中也未编列统一的项目编码。

按国家现行的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联合试运转费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这些内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第三类--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中,且通常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的。

实际工程中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业主委托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或实耗数量列入工程结算;二是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最终在工程项目决算的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列支。

对于在清单计价时此类费用是否计入综合单价,应以建设单位(招标人)的要求来决定,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加以说明,告知投标人,是否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计算。

如业主委托承包企业计入清单综合单价时,可以采用编制"其他项目清单"的方式处理,即在"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人部分"中增列(补充)"配合联动试车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清单计价办法中,"工程内容及其消耗量定额"栏中如对应某工程内容的定额缺项,是否可套其它清单项目中所包含的定额编号。

答:清单报价完全是自主报价。

我省清单计价办法中所列的项目工程内容及消耗量定额均属参考,列出这些定额编号只是为以统一定额为基础报价提供一些方便。

遇有所列工程内容与拟建工程实际不符或定额缺项等,如何报价则完全由报价人自行确定。

例如:-000中断接卡子箱可以套用定额2-1561。

3、避雷装置清单项目计量单位为"项",何为"一项"?答: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网)、引下线、接地极等一整套共同完成避雷作用的装置,一整套装置即为"一项"。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第 0.0.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第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安装的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计价活动中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本规则。

第条本规则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安装工程计价活动中确定安装工程量以及相应消耗量的依据。

第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有效文件: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 或 kg)。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 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第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第 1.0.1条本章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 台" 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 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 台 " 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 分列项目。

第条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免费下载】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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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省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及安装计价交底培训资料笔记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及安装计价交底培训资料笔记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及安装计价交底培训资料笔记一.共性问题1.场内运输(1)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内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

即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计算;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计算。

(2)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

室内基准面以室内地平面正负零为准;室外基准面以安装现场地平面正负零为准。

设备垂直运输按±10m计;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

其超出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

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转抄2004年六月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2页第3条2.主要系数(1)超高增加费:是指安装物设计高度离操作地面的垂直距离。

超高增加费:所指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工作物设计高度至操作基准面的垂直距离范围内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该子项工程的安装、刷油、保温等定额子目,不扣除超高点起算点以下部分(定额另有说明者除外)。

操作基准面有楼层的按楼层计,无楼层的按设计地平计。

转抄2004年六月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4页第8条a.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设备(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注:安装标高超过100m时,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百分点。

b.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操作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5m以下)乘以以下系数。

工方案另行计算。

d.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操作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5m以下)乘以以下系数。

e.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操作高度离楼地面3.6m以上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3.6m以下)乘以以下系数f.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操作高度离楼地面6m以上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6m以下)乘以以下系数h.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操作高度离楼地面±6m以上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6m以下)乘以以下系数(2)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层民用建筑物高度以室内地坪为准超过六层或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时,其安装工程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06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费用解释2007—11—20 16:31:42 阅读79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 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四)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表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表
350
350以上
名称
单位
数量
人工
综合工日
工日
0.500
0.860
1.180
1.340
材料
磁膏
g
25.000
40.663
51.025
66.880
棉纱头
kg
0.115
0.1870.235 Nhomakorabea0.308
其他材料费占辅材费
%
3.000
3.000
3.000
3.000
机械
旋转磁场磁粉探伤仪
台班
0.250
0.430
0.590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勘误表
页数
位置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529
6-2614~2621
消耗量
详见另页
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1
名目 第二章 四
4.隔膜式气压…
5.隔膜式气压…
第十册 自动化操纵外表安装工程
233
讲明 二
6.重锤探测料位计
6.重锤探测物位计
316
10-370
烟道脏气样
0.670
计量单位:10口
定额编号
6-2618
6-2619
6-2620
6-2621
项目
一般磁粉(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150
250
350
350以上
名称
单位
数量
人工
综合工日
工日
0.900
1.540
2.130
2.410
材料
荧光磁膏
g
2.500
4.070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第0.0.1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第0.0.2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安装的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计价活动中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本规则。

第0.0.3条本规则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安装工程计价活动中确定安装工程量以及相应消耗量的依据。

第0.0.4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有效文件: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0.0.5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以下取两位;t 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第0.0.6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第1.0.1条本章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第1.0.2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1.1.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第1.1.2条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2006山东费用计算程序

2006山东费用计算程序

二、《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版)(一)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1.总说明1.1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安装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定。

1.2本方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1.3安装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1.4本规定中的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规费费率和税率也可用于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1.5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应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因而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1.6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应按照鲁建发[2005]29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7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1.8本规则中计算程序是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费率表中所列费率,除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费率外,其他均作为计价活动的参考。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二:2008年11月本)很有用(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1)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米2.10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2)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物通道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3)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棚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4)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平整场地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棚(棚下做平台或地面)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5)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如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等,应按照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规则计算竣工清理。

(6)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池、围墙、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不计算竣工清理。

第三章:砌筑工程1、定额3-5-5砖砌屋面排气烟道口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1J202编制,同时适用于平屋面和坡屋面两种情况。

计算屋面防水和保温时,排气烟道所占面积不扣除,防水层及其下的找平层在排气道口四周上翻高度,不另计算。

2、定额3-5-6砂浆用砂过筛子目,系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用砂的过筛用工,按10立方米定额砂(过筛净砂)体积计算。

砼(商品砼)用砂、以用除砂浆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计算过筛用工。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1、定额6-3-40~75保温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6J002《建筑工程做法》和L06J113《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编制。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2006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2006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2006山东省建设厅文件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贯彻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规则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总说明(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 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 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二册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二册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解释1、本册适用于10kV以下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请问10kV以上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应如何执行?答:10kV以上的架空线路、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等应参照电力部门规定执行。

2、计取本册脚手架搭拆费时有无操作高度要求?答:本册脚手架搭拆费为包干费,除定额中已考虑的(如10kV以下架空线路)外均可计取,无操作高度要求。

3、册说明中第六条2中的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的工作已包括在机械设备安装中;联合试运转工作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4、“高层建筑增加费”表下面的注如何理解?答: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设备安装工程,如安装在六层以上时,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安装在六层以下时,不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

5、本册说明中未涉及洞库、暗室增加费系数,可否计取?答:该系数是对于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时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

本册也可计取。

如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6、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包括取油样、配合试验,是否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答: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不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

7、互感器安装定额不包括抽芯,如需要抽芯检查,如何执行?答: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8、高压成套配电柜中“双母线柜”是否是指“带旁路母线的柜”答:不是,带旁路母线柜系单母线柜的派生类型。

9、请问户表箱(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如何套用定额?答:住宅户内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及各种配电箱均按半周长套用“成套配电箱”相应项目。

10、盘柜配线怎样计算?答:盘柜配线仅适用于盘柜上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设备的修、配、改工程。

计量时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算单位计算。

11、定额第七章说明中:“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10m时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而册说明超高增加量是5m以上可以计取,请问标高在10m以下至5m以上部分是否考虑超高系数?答:滑触线及支架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了5m以上10m以下部分的高空作业因素;10m以上部分另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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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省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

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

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

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

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

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

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

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

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

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

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

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

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

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

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

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

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6、工程费用中的措施费如何计取?答: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中已列出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19项,并对其中较为共性的、施工中通常要发生的部分措施费项目在费率表中列出计算方法和相应费率,其实还有许多没有逐一列出。

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取方法。

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优施工方案与措施,自行报价。

遇有费用项目组成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工程中又必须发生的某项措施费用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或报价。

7、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8、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

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

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9、在实际中,有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先垫付社会保障费,此做法是否合理?答: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现行规定。

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管理应严格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执行。

10、社会保障费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办完缴纳手续,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计算的社会保障费额高于或低于建设单位已交费额,施工单位如何计取?答:鲁政办发[1995] 77号文发《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中三(一)条"……工程投资有增减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前20日内按工程实际造价到建筑主管部门结算……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手续"。

根据此规定,劳动保险费(现称为社会保障费)的缴纳与结算均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

施工单位在报价、签定合同价、竣工结算时,按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费率计算便可。

11、施工用水、电量是否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答:对于施工用水、用电,原则上都应安表计量,结算时按实耗数量结算水电费,其单价执行采用的价目表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

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机械规格型号与定额完全一致时,也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

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应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2004)》中规定的方法计算。

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12、进口设备安装费用如何计价?答:引进设备安装,原则上应按有关专业(行业)部门引进设备安装概预算定额或规定计算,其安装费通常是根据设备价值或设备重量计算的。

如专业部门没有规定时,应按国内同类或相近设备安装定额或规定计价。

13、安装工程定额没有相应项目时,可否借用建筑、市政等其他专业定额?答: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

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

如遇有缺项,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

14、在实际工程中遇有现行安装定额缺项、需要使用部分专业定额项目时,如何取费?答:原则上使用何种定额就应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费。

如使用部分专业安装工程定额子目时,其费用计算应从其规定。

如价值不大,可将专业定额中各消耗量价格换算成与我省现行定额一致的价格,并按我省现行安装定额规定取费。

工程中遇有缺项采用什么定额、费用如何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5、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规定:"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怎样理解?在安装工程施工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进(出)场费数额很大,该项费用应怎样解决?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中提到的"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是指在计算组成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各项费用时,该机械的安拆及场外运费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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