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和未能按期收汇等有关问题(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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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局根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003库和001 库的海关信息进行核对,发现2013年出口的数 据部分在003库有但001库缺失(我区企业共有1 400多条),原因可能是出口企业尚未在电子执 法口岸提交相关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相关数据 在我科博客已公告,请出口企业对未在电子执 法口岸提交相关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尽快进行提 交,市局在4月10号前再进行外部信息读入。
关于出口退(免)税凭证 无相关电子信息和未能按期收 汇等有关问题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 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1 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 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 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中关于出口 退(免)税申报的规定,结合市局的工作要求, 现对在退(免)税申报截止日内出口企业出口 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和不能按期收 汇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和不能收汇的申报
• 根据61号公告和30号公告相关要求,在退(免)税申 报期截止之日内,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 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 或凭证的内容,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退(免) 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 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 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 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三、出口企业在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进行无相 关电子信息的申报操作
• (一)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 • 命令树→基础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情况申报录 入→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增加→录入相 关信息(注意:所属期栏填写“201403”、批 次“01”)→保存
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无相关电子 信息申报
不能收汇申 报
二、税务机关的接收、审核、确认、反馈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出口企业出口退(免) 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接收、审核、确 认、反馈工作。
(一)接收申报
• 4月11、14日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在5楼办税大厅 将会设置46、47号专窗(信息备案专窗)接收 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的申报,请企业全部在上 述时间前来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和未能按期收 汇的申报。(先在1楼取号再到5楼办理)
• 未按上述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并 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企业在退(免) 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 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流程图一
无相关电子 信息申报
九类企业
非“九类企 业”
无相关电子 信息申报
收汇申报
不能收汇申 报
(二)退(免)税申报凭证原件及资料; (三)根据企业的收汇管理要求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 收汇情况: 在2013年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属于30号公 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的企业,提供《出口货物不 能收汇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根 据30号公告的要求,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 同收汇处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二)从本月起有关函调处理的信息将通过系 统自动触发短信提示,企业需登录“网上办税 大厅”的“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查看具体 内容。由于短信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醒 业务”实现,对未办理提醒业务的纳税人,要 尽快到办税大厅办理更改;对已办理提醒业务 的纳税人,可到办税大厅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 (三)2013年出口的货物,凡是符合2013年61 号公告要求且电子信息齐全的(包括所属期20 1312已申报为第99批次的需发函数据),应在 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全部进行退税申 报。
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 (四)反馈税务机关备案信息 • 命令树→审核反馈处理→读入税务机关备案反 馈信息→申报标志和审核标志均为“R”表示备 案成功。
五、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收汇情况申报操作
• (一)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 • 命令树→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收汇情况申报录 入→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增加→录入相关 信息(注意:所属期栏填写“201403”,批次 “01”)→保存
(二)审核、确认
• 审核人员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审核是否齐全,纸 质原始凭证与电子数据及相关申报表数据是否 匹配,不能收汇情况相应的资料是否符合30号 公告附件3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或系统审核 不能通过的,将有关申报数据删除并将相关资 料凭证退还企业。
(三)数据反馈和退(免)税凭证退还
• 审核人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确认,并将 电子数据反馈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申 报标志和审核标志均为“R”表示备案成功), 并将企业申报的一份《出口退(免)税凭证无 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经办人签名,加盖税 收业务专用章)和退(免)税申报凭证原件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退还企业(企业需凭 受理回执领取资料)。
五、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收汇情况申报操作
• (二)生成出口收汇申报数据 • 命令树→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出口收汇申报数 据(未认定)→生成数据
五、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收汇情况申报操作
• (三)打印出口收汇申报报表 • 命令树→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出口收汇申报报 表→生成报表
六、其他通知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和不能收汇的申报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并按照《出口退(免) 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载明的申报顺序整 理成册,其中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凭证所 匹配的出口凭证或进货凭证应一并报送(按退税申 报资料装订要求,封面注明“无电子信息备案资 料”), 并将凭证号码填列在对应的备注栏中: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一式两份)及电子数据;(必须保证报关单、增 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票等相关数据录入的准确 性,在申报系统生成、打印此表,否则与电子数据 不符所产生不能退税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 (二)生成信息申报数据 • 命令树→退税正式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 生成数据
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 (三)打印信息申报报表 • 命令树→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信息申报表(注意: 所属期栏填写“201403”、批次“01”) →生 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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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 如果是缺失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必 须在备注项中录入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或代理 出口证明)和对应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号码(8位,录入发票号码)(如有多张,用 半角逗号隔开)。
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谢 谢!
• 如果是缺失出口报关单信息(或代理出口证明 信息),必须在备注项中录入对应的购进货物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8位,即只录入发票号 码,如有多张,用半角逗号隔开)、税收(出 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如有多张,用半角逗号 隔开),以此类推。
接下页
四、申报系统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 申报操作
• 如果是缺失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18 位)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22位),必须在 备注项中录入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或代理出口 证明,如有多张,用半角逗号隔开),以此类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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