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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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2014届教育实习计划、见习安排、试讲要求

巢湖学院2014届教育实习计划、见习安排、试讲要求

巢湖学院2014届教育实习计划、见习安排、试讲要求第一篇:巢湖学院2014届教育实习计划、见习安排、试讲要求历史旅游文化系2014届历史学专业(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计划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实践教学和检查教学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通过实习,可以达到以下要求:第一,加深对于书本知识、理论知识和间接经验的理解和掌握;第二,强化教师工作价值观,培养专业和职业理念;第三,熟悉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基于以上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教学计划,特拟定实习计划: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1、为了做好本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历史旅游文化系专门成立了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陈恩虎副组长:柳洪琼成员:石庆海、雷若欣、过慈明、唐丽丽、杨帆、汪最中工作人员:吕君丽实习领导小组全程负责学生见习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并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与联系实习学校等项工作。

2、编排实习小组,并由班主任指派一名学生担任小组长(校内实习)。

校外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时间安排:第7周——第8周教师指导学生编写教案,熟悉中学新课标第9周——第10周周学生校内试讲,并对学生作教学基本功训练指导第11周校外实习三、对实习学生的要求1、校内见习(1)实习之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一个书面的实习计划,明确陈述本人的主要目的和态度;(2)必须在实习老师指导下编写教案(不少于2个课时),被审批后在实习小组试讲(不少于2个课时);2、校外实习(1)参加实习学校的一切正常活动,遵守实习学校的校纪校规;(2)实习期间必须书写实习日志;(3)虚心向实习学校的领导、老师学习,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方法和技巧;(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意卫生,服装整洁,仪表端正;(5)实习完成后,每个学生必须对自己的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送于系办公室;(6)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回校进行实习答辩;(7)系实习领导小组召开全系师范生实习总结大会,表彰成绩优秀的实习生,同时找出问题与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课教学管理办法院字〔2012〕114号一、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实验教学包括独立设课实验、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开放性实验以及学生创新实践实验等多种教学形式。

所有独立设课、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实验都必须编制实验教学大纲,明确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及要求。

二、实验教学计划第四条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社会经济需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制订。

实验教学计划应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构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

第五条实验教学计划主要反映实验教学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等。

实验教学计划中必须明确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和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两类。

鼓励有条件的实验课程独立设置开课,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必须将实验课时(含计算机上机)从课程的总学时中分离,并列入教学计划进度表中实验栏目。

第六条每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单》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中心)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并在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到实验室或教师。

任课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依据实验教学大纲,按教学校历安排实验课实验项目、教学分组时间、人数、地点等,详细填写《实验课教学运行表》,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七条实验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或硕士(含)以上学位资格,若不具备以上资格,需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鼓励相关院(系、中心)聘请校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指导。

三、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第八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实验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巢湖学院200届师范类毕业生

巢湖学院200届师范类毕业生

巢湖学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实习手册教务处二00九年十一月巢湖学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办法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实践教学和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够初步熟悉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我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总数为1546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062人,专科毕业生484人;参加集中实习人数847人,自主实习人数699人。

经研究,本次教育实习将分别安排在37所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为确保本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下列办法。

一、领导组织1、学院成立实习领导组,负责实习计划落实、组织、检查等工作。

组长:傅爱国成员:万新军史国东朱仁义孙晓青李正苏传娥陈兆龙胡是平钱云鲁有周工作人员:郭凤英王敏2、各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教学法教师和班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系的实习工作计划,并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与联系实习学校等工作;(2)组织安排院内三周(本科)、两周(专科)见习各项工作;(3)邀请中学教坛新星见习期间来院进行教案编写及说课指导;(4)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工作总结等。

二、时间安排本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时间自2009年11月9日—12月31日,具体日程安排为:1、院内见习本科:11月9日—11月29日;专科:11月23日—12月6日。

见习内容包括熟悉教材、编写教案、说课指导和小组试讲等;2、院外实习本科:11月30日--12月31日,专科:12月6日--12月31日;3、实习检查:学院实习领导组将于12月中旬赴各实习学校检查;4、学生返校:2010年1月4日—6日。

三、实习学校主要职责1、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含校史、教育、教学等方面内容,帮助实习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现状,明确教育实习意义和纪律安全等要求;2、实习学校相关教研组长介绍相应学科教学特点和教学经验;3、安排不少于4节课的课堂教学和召开一次主题班会;4、指导实习学生编写不少于4学时的教案,并承担一定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工作任务;5、与学院指导教师共同审核实习学生教案,并经实习小组试讲通过后,安排实习学生上堂授课;6、安排1周实习班主任工作;7、要求实习学生参加学校的一切正常教学活动,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等;8、依据实习指导手册内容要求评定实习学生实习各环节成绩。

巢湖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巢湖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巢湖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讨论稿)为适应学年学分制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第一条本科学制为四年。

在校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制,允许学生按有关规定提前毕业,也可延长修业年限。

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修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延长修业年限者,其总修业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不得超过六年,并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行交纳延长年限的有关费用。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我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书面向所属系办公室请假并附原单位和所在街道、乡镇等相关证明(病假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以缺席教育教学活动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诊断,认为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离校回家或回原单位医治,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报学院批准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并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者,取消入学资格。

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院字〔2012〕73号为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内容和等级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个等级。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组,学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领导组组长,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学院(系、部)为成员单位。

教务处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包括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变更、结题验收、经费审核、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小组,院长(系、部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等。

指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等工作,指导老师负责全程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

巢湖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巢湖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巢湖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为了配合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强化个性培养和因材施教,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选课课程设置1、选课课程包括两大类:必修课、选修课。

2、必修课由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验教学课程组成。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确定正常修读、超前修读或缓修,但必须修满必修课程学分。

3、选修课是由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组成。

(1)专业限选课是专业培养计划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按照专业的业务范围和方向分设的若干组用以加强和深化学生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兴趣有系统地选择课程进行修读,获得应修学分。

(2)专业任选课是学校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而开设的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修读。

(3)公共选修课由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类课程及自然科学基础类课程组成。

各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学科交叉的要求,应跨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修读其它学科的课程。

二、选课原则和要求1、教学计划是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

学生修业期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学生应全面了解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在规定的年限内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修读必修课(含实践教学),选修专业选修课和其他选修课,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学生选课前须认真阅读本专业教学计划,了解先修课程与后继课程的逻辑关系。

凡应先修的课程尚未修读的,不允许选修后继课程。

3、学生可从第二学年起,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相应课程。

每学期一般应修读24个学分课程,最低不得少于18个学分,最高不多于30个学分。

4、学习成绩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学生,由本人提交先修申请,经所在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允许超前修读一定课程的学分。

基础稍差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缓修部分课程,并报所在系和教务处备案。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3〕43号皖人社发〔2013〕43号关于印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和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现将《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11月19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人事考试网)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就业见习坚持个人自愿参与、政府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就业见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全省就业见习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完善就业见习相关政策;(二)制定全省就业见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审核认定省级就业见习示基地;(四)组织监督检查全省就业见习工作。

第七条其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地区就业见习政策;(二)制定本地区就业见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审核认定本级就业见习基地;(四)审核就业见习补助申请;(五)对见习基地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估。

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自主实习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提高学生独立面对社会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学生个性和才能,扩大实习渠道,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业、实践教学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自主实习的范围1、自主实习仅适用于我院开设的各专业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其它类型实习暂不推荐自主实习。

2、自主实习仅限我院计划招生在编、选修本实践教学课程的学生。

3、学生必须在实习开展前15天提出申请。

二、实习单位的确定1、自主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实习教学组织形式,以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为主,鼓励学院或教师联系、介绍学生进行实习。

2、联系的实习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该课程实习内容相符,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场所、工作能够达到该课程实习的计划内容和要求。

三、申请程序1、学生在联系实习单位前,首先与该课程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指导老师提供该次实习的计划、实习内容、预期目标、要求等,明确本次实习目的,依据实习计划和内容联系单位。

同时,学生本人就自主实习等事项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征得同意。

2、学生与联系单位达成初步实习意向后,实习单位向我院出具同意接收意向函。

学生得到书面意向函的前提下方可提出自主实习申请。

申请书中包括自主实习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实习详细内容等。

3、指导老师对学生提出的自主实习申请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实习的计划、内容进行审批。

对于不符合教学实习内容、预期达不到实习要求者不予批准。

4、学生持自主实习申请表、单位接收意向函、家长认可函到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批,并到学院学工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学院在审核符合实习教学要求的前提下,给实习单位出具学生外出实习推荐函,包括实习人员、实习时间等。

5、完成上述手续后,经学院同意后,学生即可去实习单位实习。

6、学生持学院自主实习推荐函到达实习单位,督促接收单位及时返回实习接收函。

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院字[2009]66号关于印发《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系(部)、相关单位:《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巢湖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实习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是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为确保我院实习经费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实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习经费管理原则1、实习包括毕业实习和实训等。

实训是指非毕业实习以外安排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

2、实习经费原则上分为毕业实习(含师范、非师范)、实训和统筹管理三类。

3、师范类和统筹管理类实习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超支不补,节余收回;非师范类和实训类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系,超支不补,节余收回”的使用原则。

4、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在保证实习工作正常进行和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二、实习经费使用范围实习经费用于支付实习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基地建设费、资料费、办公用品费、材料费、加工费、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指导费等。

三、实习经费预算标准实习经费实行本年度预算、下年度使用的原则,预算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同时可参照本年度实习经费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毕业实习经费预算标准1、师范类(1)本科每生190元;(2)专科每生180元。

2、非师范类(1)本科每生280元;(2)专科每生为260元。

(二)实训经费预算标准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金工实习、见习、认知实习、参观等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统称为实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凡有材料消耗并强调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实训(如金工实习等)按每生每天20元标准进行预算,其它形式的实训则按每生每天15元标准进行预算。

(三)统筹管理类经费预算标准用于师范类、非师范类实习基地管理以及各类实习环节管理、实习检查等项目的经费分别按师范类每生15元、非师范类每生1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含统一印制的实习资料费),并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5巢湖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5巢湖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巢湖学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实习手册教务处二00九年十一月巢湖学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办法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实践教学和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够初步熟悉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我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总数为1546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062人,专科毕业生484人;参加集中实习人数847人,自主实习人数699人。

经研究,本次教育实习将分别安排在37所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为确保本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下列办法。

一、领导组织1、学院成立实习领导组,负责实习计划落实、组织、检查等工作。

组长:傅爱国成员:万新军史国东朱仁义孙晓青李正苏传娥陈兆龙胡是平钱云鲁有周工作人员:郭凤英王敏2、各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教学法教师和班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系的实习工作计划,并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与联系实习学校等工作;(2)组织安排院内三周(本科)、两周(专科)见习各项工作;(3)邀请中学教坛新星见习期间来院进行教案编写及说课指导;(4)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工作总结等。

二、时间安排本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时间自2009年11月9日—12月31日,具体日程安排为:1、院内见习本科:11月9日—11月29日;专科:11月23日—12月6日。

见习内容包括熟悉教材、编写教案、说课指导和小组试讲等;2、院外实习本科:11月30日--12月31日,专科:12月6日--12月31日;3、实习检查:学院实习领导组将于12月中旬赴各实习学校检查;4、学生返校:2010年1月4日—6日。

三、实习学校主要职责1、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含校史、教育、教学等方面内容,帮助实习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现状,明确教育实习意义和纪律安全等要求;2、实习学校相关教研组长介绍相应学科教学特点和教学经验;3、安排不少于4节课的课堂教学和召开一次主题班会;4、指导实习学生编写不少于4学时的教案,并承担一定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工作任务;5、与学院指导教师共同审核实习学生教案,并经实习小组试讲通过后,安排实习学生上堂授课;6、安排1周实习班主任工作;7、要求实习学生参加学校的一切正常教学活动,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等;8、依据实习指导手册内容要求评定实习学生实习各环节成绩。

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为做好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保证实习质量,更好地将实习工作与就业有机结合,依据《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见习)实施细则》和经济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自主实习基本要求1.自主实习是指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

2.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全面的个人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

实习单位必须是政府机关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实习工作必须在连续的两个月内完成。

学生自主实习前要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证措施。

3.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一致,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

学生最迟必须在第8学期开学前完成实习,并按学院实习要求提交实习材料。

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对实习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实习单位和岗位不符合学院专业要求,不予认定实习成绩和学分,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自主实习申请流程4.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应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关于实习的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5.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本人提出申请,签署自主实习承诺书、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签订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学生与校外实习单位签定的安全协议书。

此外,学生家长须在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中签字,经班主任、系主任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三、自主实习过程规定6.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自主实习的学生仍按在校学生管理,学期初到校办理报到注册、交费手续。

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严格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明确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记录和总结。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经协商,_______________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级__________学生自主联系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次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与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就自主实习期间安全责任协议如下: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郑重承诺,在自主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如下安全承诺: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集会活动;不浏览非法网页;不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严格遵循学校实践教学课程操作规程,外出自主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条例。

三、不随意将自己的信息告诉陌生人,不轻信网络朋友,不贪图意外之财,不参与传销组织。

四、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理智处理情感问题和矛盾纠纷,保持身心健康。

五、每周定期保持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

六、积极主动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联系,认真执行导师的论文指导安排,否则论文答辩不通过,后果自负。

七、学生家长应主动监督并督促学生注意安全,认真完成毕业论文。

已阅读上述承诺,外出自主实习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和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自行作废。

附:1、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方式:2、学生本人联系方式(手机):QQ:(本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学院、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年级专业班级乙方:学生(签字):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年月日甲方: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负责人签字)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巢湖学院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巢湖学院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巢湖学院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主线,以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深化实践育人工作为目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学党史、知团情,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活动主题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定年度活动主题二、活动内容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以时政热点为重要契机,利用暑假,以基层需求调研为基础,紧紧围绕党史团史宣讲、政策宣讲、国情省情考察、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惠民、医疗卫生服务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推动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通过开展上述活动,进一步陶冶情操,激发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自觉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形式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仍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以一年级学生为主开展。

其他年级学生在暑假期间,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所有参与社会实践同学要积极主动地认真总结、填写《巢湖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并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努力做到确有成效,确有收获。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1.完善运作机制。

各院系要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基层需求调研制度,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基层需求的了解收集工作;要在调研基础上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组建、派出重点服务团队,实现精准对接;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过程管理和规范机制,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各院系党政要加大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选派既热心又有能力、负责任的教师指导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小分队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三下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与基地间的稳定、长期服务、合作关系,变“三下乡”为“常下乡”;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各院系每年努力拓展1个以上社会实践基地。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字[2008]158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是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先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训)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稳定的实训基地和完备的管理体制、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显著的实验(训)教学效果的实验室(中心)或实训基地。

第三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训)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为学院实验(训)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学院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建设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应以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为基础,优先选择教学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建设。

通过对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调整、重组和优化,形成特色鲜明的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本内容: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训)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训)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训)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训)教学观念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巢湖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品课件

巢湖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品课件

巢湖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院字〔2012〕120 号实践教学是本科专业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

因此,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形成我院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的基础和关键。

为构建科学的本科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构建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构建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必须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教育培养目标要求,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精神、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体系要围绕素质、知识、能力培养,以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为中心,以实践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条件的完善为保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形成一个具有一定特色、整体优化并与理论教学有机统一的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二、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构成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原则是: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把知识传播、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融为一体,形成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是由实践教学活动各个要素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总体,所有教学内容应体现我院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体现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和特色。

我校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应包含以下三个层次、六个模块。

1.基础实践层次包括综合素养、基本技能两个模块。

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品德修养和综合素质为主,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走向社会应具有的基本工作技能。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二个方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社会调查,公共基础实验、外语听说读写、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2.专业实践层次包括专业技能、素质拓展两个模块。

【VIP专享】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VIP专享】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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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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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院字〔2012〕126号
教师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实践教学和检查教学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为更好地将实习工作与学生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择业空间,经研究决定,在集中实习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校)分散进行实习。

为了做好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自主实习的申请程序
1.自主实习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接受单位同意学生实习的证明书或在申请书上的签字(盖章),并附安全协议书。

3.学生家长在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上签字,同时留下工作地址与电话号码。

4.经所在院系领导批准。

5.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具备以上五条程序,才允许毕业生自主实习。

二、自主实习的有关要求与规定
1.自主实习的时间必须和学校安排集中实习时间同步。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办法。

3.实习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4.实习生必须坚守岗位,爱护实习单位的财物。

5.实习过程中要撰写实习日志,并完成实习工作规定的任务
6.实习结束时须有实习单位在实习手册的成绩评定和实习鉴定报告。

7.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必须独立撰写一篇实习调研(总结)报告,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8.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须将有关过程材料交所在院系,并参加本院系组织的实习答辩。

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实习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答辩等给每位实习生进行总评成绩评定,确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巢湖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二: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注:本表一式两份,分别存放在院系办公室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经协商,院(系)专业级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学校)作为本次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完成实习任务;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巢湖学院声誉。

对实习期间出现的安全保障等问题,由实习生本人负责;实习生家长要对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加强管理和监督,对学生安全负责。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自行作废。

院系签字(盖章):学生签字:
院系联系人: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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