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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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暂行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暂行规定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暂行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9]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原则(一)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宁缺勿滥。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四)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二级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

其中,属于人文、社会学科的,最近5年内应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不少于5000字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以上有影响、有分量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属于理工科的,最近5年内应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以上有影响、有分量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完成至少1项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六)目前承担有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大价值的项目。

(七)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八)担任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九)1949年1月1日以后至1952年12月31期间出生的教授做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须具有硕士学位;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做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

(十)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审核。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应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有利于构建素质精良、结构优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公正合理,按需设岗。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要根据分类指导原则,适合不同学科的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分增列、认定、特聘三类。

第七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和上岗招生资格实行分开审核制。

第三章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增列第八条申请对象申请增列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对象,为符合本章第九条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和外单位在职人员。

第九条申请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研究生。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申请时年份数-57所得年份的1月1日以后出生)。

任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四、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科研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

XX大学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规定如下:一、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二)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X周岁;X年X月X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及发展趋势。

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四)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至少主持1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到账经费在X万元以上)可供培养博士生。

(五)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六)有协助其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七)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以下的学术论文为第一作者或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是联系通讯作者)。

①近五年内在CSSCI及以上刊物(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近五年内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含教材,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CSSCI (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③近五年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在SSCI刊物、A&HCI 刊物、《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近五年获省部级(人文社科、政府奖)二等奖以上至少一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博士生导师管理制度

博士生导师管理制度

博士生导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生导师管理,规范导师的职责和行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保障博士生的学术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博士生导师,包括全职导师和兼职导师。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循学术道德准则,保障博士生的学术研究自由,促进博士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对博士生导师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导师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的导师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导师的资格第五条博士生导师应当具有本学科领域的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博士学位,并已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资历。

第六条具备担任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定,并经学校颁发导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博士生导师在担任导师期间,应当在学校内正式注册,并定期参加学校举办的导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有充足导师资源的学科能够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条件,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章导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博士生导师享有指导和编制管理研究生的权利,有权对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和督促,并应当悉心指导,促进其学业发展。

第十条博士生导师有义务对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科学合理地指导和帮助,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要求研究生从事违背良好学术风尚的行为。

第十一条博士生导师有权对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术检测和考核,有权提出研究生在研究和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第十二条博士生导师有义务主动关心研究生的学业和生活,倾听他们的困难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

第四章研究生招生和管理第十三条博士生导师在开设研究生招生名额时,需遵循学校和学科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条件招收研究生,并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博士生导师在学术研究方面应引导研究生深入研究,提升科研能力,不得将研究生用于私利或非学术工作。

第十五条博士生导师应当尊重研究生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方向,鼓励他们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研究,不得擅自干涉其独立思考和研究。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治学态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原则上在学位授权点内进行导师申报。

非学位点挂靠申报者,其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与挂靠的学位授权点研究方向相关,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提供良好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平台,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3、原则上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5、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6、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二、业务条件(一)完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申报者,需具备以下业务条件:1、主持国家级课题至少1项且在研课题经费(不含横向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

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的课题经费不纳入统计范围。

2、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IF ≥3.0的SCI学术论文(或在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1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3、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3篇SCI学术论文,且至少有1篇IF≥1.0(或在SCI 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1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4、中西医结合医学、中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SCI学术论文,且至少有1篇IF≥1.0(或在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北大版)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5、人文社科类申请人,近三年主持国家级课题至少1项,可直接支配在研课题经费(不含横向经费)总额不少于10万元。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首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水平。

他们应该是在相关领域内颇具声誉的专家学者,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这有助于指导教师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正确的学术引领和指导,以培养博士研究生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能力。

其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有基础科研设备和条件。

良好的科研设备和条件有助于指导教师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平台,以促进其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因此,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实验室等基础科研设施。

第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和沟通能力。

他们应具备与博士研究生互动交流的能力,能够引领博士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和技巧,培养其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同时,指导教师还应具备与博士研究生良好的沟通和互动能力,能够帮助博士研究生解决问题并提供指导。

第四,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指导经验。

他们应有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经验,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和培养方案。

此外,指导教师还应有一定数量的指导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经历,以证明其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最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责任心。

他们应尊重博士研究生的个人意愿和发展方向,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推动他们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

指导教师还应关心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做到关心和保护博士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总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对于规范和提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要求,有助于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北工大评博士生导师资格要求

北工大评博士生导师资格要求

北工大评博士生导师资格要求:
北京工业大学评博士生导师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学术背景: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通常要求具有副教授或以上
的职称,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2.科研经验: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有主持或参与过多个科研项目的经历,发表过多篇高质量的学
术论文。

3.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能够指导博士生完成学业。

4.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导师和团队成员有效合作。

5.完成岗前培训:必须完成博士生导师岗前培训。

6.招生资格:必须符合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要求,并已完整培养过至少1届硕士研究生。

7.项目要求:正在主持项目,可以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成果转化
或社会服务项目等。

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

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

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摘要:1.博士生导师的定义与职责2.博士生导师的资格条件3.我国博士生导师的选拔与聘任制度4.博士生导师的角色与责任5.提高博士生导师素质的途径正文:博士生导师是高等教育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培养高层次的人才。

他们的职责包括讲授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指导研究生完成学术论文、申请科研项目、参与学术团队和学科建设等。

博士生导师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拥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的职务,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3.熟悉所指导领域的发展动态,能为研究生提供前沿的科研指导。

4.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在我国,博士生导师的选拔与聘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校际评审:校级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生导师人选。

4.聘任:学校正式聘任博士生导师,颁发聘书。

博士生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

他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术研究,还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

在指导过程中,博士生导师应遵循以下原则:1.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2.严谨治学:要求学生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3.注重实践:鼓励学生参与实际项目,提高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4.激发创新: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为了提高博士生导师的素质,有以下途径:1.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博士生导师参加培训课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术交流:鼓励博士生导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

3.评价体系改革: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发博士生导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团队建设:加强博士生导师团队的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总之,博士生导师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2024年度博士 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

2024年度博士 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

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前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

研究生导师的选拔和培养意义重大,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

为更好地促进研究生教育和培养,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将被严格执行。

二、申请流程1. 申请资格审查:导师候选人需登入学校研究生招生全球信息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科研成果、带研情况等资料。

2. 学院审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导师候选人将由所在学院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进行审议,并形成评审意见。

3. 学校审核:学院评审组的意见将提交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进行统一审核。

4. 公示: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将在学校全球信息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请要求1. 导师资格申请要求:(1)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在本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3)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经验,有良好的科研团队和实验条件;(4)具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指导经历,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2. 招生资格申请要求:(1)授课教师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2)授课教师应在所授课程或研究领域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3)导师团队应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实验设备。

四、审核标准1. 导师评审标准:(1)学术水平:包括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等;(2)指导研究生情况:包括已指导博士生毕业人数、发表论文数量及质量等;(3)团队建设:学术团队建设情况及科研设施条件等。

2. 招生资格评审标准:(1)教学水平:包括评价课程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及教学成果等;(2)科研水平:包括发表教学或研究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等;(3)团队条件:包括教学团队建设、科研设备条件等。

五、申请材料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方向及科研成果等;2. 教学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科研项目等;3. 带研情况:包括已指导研究生情况、所取得的成果及教学团队情况等。

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XXXX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XX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XX、XXXX委和XX《XX深化研究生教育XXXX》(教研[2021]1号)和XX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和XX执行党和XX的教育路线、方针、XX策,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用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用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与管理要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校人事制度XX的协调和.第二章任课教师管理第四条任职资格(一)有坚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系统掌握所讲授课程的国内外最新理论动态,并系统掌握所讲课程的理论体系、动态和方XX。

(二)熟悉和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点、要求。

(三)本人研究领域与所讲授课程理论体系基本一致或紧密相关。

(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能熟练运用XX教学设备进行教学。

(五)为我校选聘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从XX和企XX聘任的任课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职业,具有丰富的XXXX、管理经验和优异的业绩,并能保证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第五条任课教师的职责(一)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包括课堂讲授、案例讨论、教学XX等。

教学期间对研究生的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对研究生提交的作业、案例报告进行批改、点评,对研究生的课堂参与表现XX时成绩、期末考核进行评定和记录。

(二)认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执行计划科学安排教学进度。

不得进行跨学期调课。

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附件二: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至少有半年或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

(二)本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稳定(至少持续保持三年),且在国内外有较大优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三)身体健康,能实际担负指导博士生的责任,年龄在56岁(含56岁,下同)以下。

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选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近三年科研成绩明显,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贡献;或有高水平的专著、论文,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居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有重要的技术成果、发明创造,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的奖励,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具体标准为:1.已完成科研成果要求: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或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结题通过验收;或作为负责人(或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负责人;或获得新药证书负责人。

2. 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要求:(1)我校在编人员目前至少主持有 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实际掌握科研经费不低于30万元(以申报时财务处账户余额为准,下同)。

(2) 申请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目前至少主持有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实际掌握科研经费不低于60万元。

3.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收录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2.0以上论文1篇;(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参见“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下同)。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京理工大学(简称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会随着学校政策和国家要求的调整而变化,以下信息可能不完全准确,请以北京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或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一般来说,申请成为博士生导师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术水平: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取得
显著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主持重要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

2.教育经历:通常要求申请人拥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长时间的
教学与研究经历。

3.教学经验:具备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指导过硕士研究生并取得良好
培养效果,或者曾经担任过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4.年龄及职称: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副教授或教授
职称;对于青年学者,部分高校可能会设立特殊通道,但通常对学术成果和潜力有更高要求。

5.科研项目与经费:申请人需有一定的科研项目支持,包括正在承担或已
成功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开展博士生培养工作。

6.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和社会声誉。

7.所在单位推荐:须经所在学院或研究所推荐,通过单位内部评审后方可
向学校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和详细条件请参考北京理工大学每年公布的关于选拔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通知或文件。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发布稿)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发布稿)

附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延边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强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责任意识,加强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讨论稿)及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对象第二条具有博士学位、全职在岗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的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国家科技成果奖获得者、国家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吉林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2篇以上)不需参加招生资格认定,本人提出申请后即具有招生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五条科研方面应同时满足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条件要求,但二级教授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科研项目条件(1)申请人5年内(2010年9月-至今)应主持过以下科研项目之一哲学社会科学类: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②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④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⑤经费超过3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需已进入我校财务账户。

自然科学类:①国家“863”、“973”等重大科研项目;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④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⑤经费超过6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需已进入我校财务账户。

(2)申请人在研项目经费条件哲学社会科学类: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8万元。

自然科学类: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20万元。

2、科研成果条件(1)申请人5年内(2010年9月-至今)应满足以下科研成果条件哲学社会科学类:应以延边大学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在《延边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规定的E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SCI论文1篇。

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相关要求及流程

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相关要求及流程

(二)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道德
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善于协作,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无学术
不端行为。
(三)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稳定的研究方向,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
科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
(四)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有
研经费等有关材料,由学院进行初审并组织学术答辩。
(二)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道德 (二)各学院将初审通过者的下列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复
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善于协作,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无学术 审,研究生院审查后聘请3 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博士研究
不端行为。
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 1.《兰州大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4份。
学科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创新性科研成果。
2.申请材料用A4 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4 份,其中包
(四)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 括:①封面。②目录。③五年来以本人为主承担的科研项
(六)有协助其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队伍。
上)。④代表性科研成果简介(2000 字左右)。⑤代表性
博士研 (七)学术水平根据不同的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科研成果3-4 篇(部)。⑥学院学术答辩记录。
究生导 1.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3.随机抽取近三年硕士学位论文1 篇并一式4 份。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附件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一、对学术业绩的原则要求申请担任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其学术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承担正式立项的高层次科研项目,并具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的科研经费;(二)在学术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学术业绩基本条件(一)自然科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条件一(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A类科研项目一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万元。

(2)近五年在science或nature(含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条件二(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A类科研项目一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Ⅰ.发表10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Ⅱ.发表6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4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条件三(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A类科研项目一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160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Ⅰ.发表8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Ⅱ.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5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说明:(1)科研项目分类按我校科学技术处规定执行;(2)其它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EI核心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3)影响因子为0的SCI论文不予认可;(4)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5种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EI期刊,在这些权威E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SCI学术论文;(5)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5种本学科领域国际顶尖期刊(须经学校审查认定),在这类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3篇SCI学术论文。

其它科研成果的折算规则:(1)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三名之后的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 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二名和第三名获奖者分别相当于发表2篇和1篇被SCI 检索的学术论文;(3)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 检索的学术论文;(4)1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5)2篇被EI核心源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6)制定标准、完成国家级地质调查报告、获得未转让的新药证书、经国家或省部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等成果折算SCI检索论文规则由相关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制定。

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汇总学位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博士生导师遴选有关条件的统一说明一、发表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含本人直接署名第一作者和导师排名第二、所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通讯作者视为本人直接署名第一作者。

二、论文作者的署名单位应注明华南理工大学。

三、三大索引(SCI 、EI、ISTP)的确认范围:印刷版、光盘版及SCI、ISTP网络版予以确认。

四、中文核心期刊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统计源期刊指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五、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折算成1篇被SCI收录论文,获1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折算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

六、国家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国家自然科学或国家发明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2)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前八名,或一等奖前四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

七、理工类省部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2)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八、文科类省部级奖励的确认范围及排名:(1)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

(2)省部级科研类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两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3)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九、凡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经费数量等条件为“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无特殊说明,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和科研项目的计算时限为近五年,个人实到科研考核经费计算时限为近三年。

目录学院(分会)名称页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化学与化工学院 (3)轻工与食品学院 (5)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6)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理学院 (8)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1)软件学院 (12)电子与信息学院 (13)电力学院 (15)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17)土木与交通学院 (19)建筑学院 (21)工商管理学院 (23)经济与贸易学院 (25)思想政治学院 (26)法学院 (27)注:(1)国外建筑、规划、建筑技术、社科类专业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业由学术委员会鉴别是否属于本学科重要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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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申请表
学位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科技大学学位办公室制表 年 月 日填报
1.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序 号
名称
排名 成果形式
1
2
3
4
5
2-3 近五年发明专利(限填五项)
序号
发明专利名称
发表日期
发表刊物及级别 或出版社
是否通讯 作者
知识产权号
授权日期 排名
1
2
3
4
5
2-4 近五年科研获奖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1
2
3
授奖部门
奖励名称、时间、等级
本人 排名
3. 教学与人才培养
3-1 近五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
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学习类型等);工作经历(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职务、从事专业项目)
大 学 以 来 的 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2. 科研情况
2-1 近五年主要科研项目(限填五项)
序号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来源1 2 3 4 5
排名
起止时间
经费(万元)
2-2 近五年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限填五项)
一级 学科
最后 学历
最后 学位
民族
专业技 术职务
专业/研究方向
毕业学校 及专业
授予学校 及专业
任职时间
毕业时间 授予时间
是否聘期内的二级教授( )、芙蓉学者( )、湘江学者( )、学术带头人( )、奋进学者( )
电子 邮件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参 任职起止时间、学术团体名称、担任职务 加 学 术 团 体 及 任 职 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
分管副院长(签名):



总人数
人,参加投票
人 ,其中同意
人 ,不同意
人 ,弃权

主席(签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院(公章)
年月日
主席(签名):
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时间
学科(专业)
人数
获得学 位人数
备注
3-2 近五年指导(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情况
时间
博士生的研究方向
人数
学校
本人担任工作
3-3 近三年主讲的研究生课程
时间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对象
学位点推荐意见:
学位点负责人(签名):



学位点所在院(所)推荐意见(要求对以下项目写出审核意见:1.年龄;2.学历、学位;3.职称;4. 在研项目及经费;5. 获奖、学术论著、专利等情况;6.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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