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管理办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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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近期,我单位发现在执行办法规章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具体如下:
一、加强制度宣传
1.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宣传公司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清楚了解相关规定。

2.新员工入职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详细说明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工作环境,熟悉公司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
1.设立专门的制度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定期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严格的跟踪监督。

三、加强处罚措施
1.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员工,公司将采取辞退等严厉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加强规章制度管理
1.制定规章制度审查程序,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经过合理审查和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不断完善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以上为我单位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自觉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2.10.18•【文号】银发[2012]249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10月18日银发[2012]24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文印发),结合人民银行工作实际,总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原《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银发[2005]208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文印发),结合人民银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公文是人民银行依法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金融规章及发布金融政策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管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统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分支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按照公文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文件材料,是传达贯彻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围绕公文的收进与发出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是对公文从撰写制作、传递到管理,以及归档或销毁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公文处理遵循准确、及时、安全、统一、高效等基本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综合财务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和发文机关,对公文实行归口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各部室负责拟稿、会签、送审。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司党政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11种。

适用范围如下:(一)决议:适用于公司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有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指示,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人员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印发公司规章制度,任免人员。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十)函:用于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直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各单位实施领导、履行职能、指挥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依法经营和进行商务活动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的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公文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纪委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分别负责公司行政、党委、纪委、工会的公文处理工作,是公司相应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并对各单位的相应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单位应设立文秘岗位,指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文书、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单位内设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七条非涉密公文应当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处理。

特殊情况下,不宜使用oa办公系统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各单位的公文主要包括正式发文(文件式公文)、便函(信函式公文)、内部公文和专用文件等四种类型。

第九条正式发文是以单位名义发布的、用于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重要事务的公文,主要种类包括: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通知。

适用于任免干部,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重要事项,转发上级单位重要公文。

3.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告知重要情况。

4.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种类和适用范围第一条公司公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或资料:上级(外单位)来文、本级发文(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处理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

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原则:按照机关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文的处理工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来文(收文)处理第五条来文(收文)指收到上级或外单位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办理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呈批、承办、催办、办结等。

(一)签收: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点公文要逐页查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紧急公文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必须将公文的来文单位、收文时间、编号、公文标题、密级、紧急时限、件数等逐项在收文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三)呈批: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的来文,统一使用“公司收文(来文)处理笺”。

属于加急、密级的文件,由各承办部门直接呈批。

属于普通来文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呈批办理。

(四)承办: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来文呈批流程为:综合办公室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意见,分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并存档。

属联合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协办部门则要积极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五)催办:对领导批转承办部门办理的来文。

综合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批示要求限时办理、及时催办,随时了解办理进度。

(六)办结:来文(收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注明办结。

公文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整理齐全,按规定存档。

第三章内部公文处理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在履行完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负责对外上报、对内下发的各类公文办理,其他部门(子公司)仅能在公司系统内发文,不得对外。

2.公文管理办法(修订)

2.公文管理办法(修订)

公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是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各单位的公文处理。

各单位应配备或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

行政部负责各类综合性公文和重要公文的处理;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含建筑公司、办事处,下同)和各项目经理部(下称“各单位”)在各自权限内独立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公文;涉及几个单位的公文,可由一个单位牵头,联合处理。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公文管理。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单位等的决策事项。

(二)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部门和不相隶属本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印发公司规章制度,任免人员等事项。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领导询问的事项。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领导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或人员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事项。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的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的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六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上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收发文批处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公文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1.条例:由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2.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3.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4.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部门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5.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6.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7.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8.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9.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10.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咨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发文办理第七条公司发文流程为: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稿→分管领导、综合部核稿→总经理审阅→董事长签发→套红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八条拟文要求语言精炼、表达准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格式正确。

综合办公室有权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政策对文稿进行修改。

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草拟公文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与实际。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状态版本与更改记载版本/更改实施日期记载编制审核批准14071.0/0 2014.7 首版****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依照上级相关文件,结合****(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是公文处理的办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指导本部门人员按本办法要求办理公文,规范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二)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七条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任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部门)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或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高山煤矿的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永贵能源公文处理管理规定》,结合高山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公文是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下达各项决议决定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是高山煤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上级来文(电报)、上报上级的各类请示报告、下发各类公文、批复下级请示报告等。

行政办公室配备专职文秘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级领导要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文风,行文必须注重效用,讲究效率和质量,按程序办事,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

(五)、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

二、公文种类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函、会议纪要等。

三、公文格式(一)、公文一般由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公文版头主要有:《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文件》、《贵州能发高山矿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等。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号、发文年度(使用六角括号)和发文顺序组成,标明于版头下方居中或左下方。

3、文件编号高山…****‟**号(括号内为年份全称,括号后为文件编号,均用阿拉伯数字)。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4、签发人上行文要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函、会议纪要、条例)

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函、会议纪要、条例)

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为了做到照章办事,规范管理,保证xx党政日常工作正常、灵敏、高效、优质运转,不断提高xx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学院及后勤党政实施领导和决策服务,根据通知,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处理职能部门xx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的原则和规定,负责xx党政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公文处理内容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和传递、管理、立卷归档等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公文种类执行《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使用的公文种类,xx常用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函、会议纪要、条例,确需使用非规范文种时用以上公文种类转换后发布。

四、公文格式执行《条例》关于公文标印格式和公文汉字的规定,采用xx规范的公文版头形式及其适用范围。

五、行文规则遵循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短而实的原则,根据上行文和下行文的行文规则行文。

六、公文起草xx党政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起草;关于后勤某一方面工作的公文,由该部门起草;重要公文可由党政领导同志亲自或主持、指导起草。

七、公文审定、校核、签发公文起草完毕后,按党政归口和领导分工,先送分管领导审阅,再送主要领导审定;重要公文需经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审定。

经审定的公文由办公室完成校核。

八、公文办理和传递(一)收文办理1.签收。

办公室收到学院党委、行政、工会等文件要首先进行分类,然后对文件进行分类签收,分别加盖收文专用章,并注明类别(党委、行政、工会)、序号(按流水号编)、收文时间(年、月、日)。

2.登记。

办公室用分类的文件薄(按党、政、工文件分类),将收到公文的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发文机关、收文时间等逐项填写清楚。

3.拟办。

办公室主任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

4.传阅。

办公室按照一定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阅知或批示(按文件归类后,党委文件先送书记、副书记阅,然后送行政领导阅;行政文件先送总经理、副总经理阅,然后送总支领导阅)。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登记、分发、传递、归档、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文种类与格式第四条公文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命令、请示、报告、批复、意见、通报等。

第五条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版面布局、字体字号、标题、正文、落款等。

第三章公文起草与审核第六条公文起草应明确目的、内容、要求,语言应简洁、准确。

第七条公文起草后,应由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内容无误。

第四章公文签发与登记第八条公文签发前,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第九条公文签发后,应进行登记,记录公文标题、文号、签发日期等信息。

第五章公文分发与传递第十条公文分发应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确定分发范围和对象。

第十一条公文传递应确保安全、准确,不得泄露公文内容。

第六章公文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公文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

第十三条公文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防止损坏、丢失。

第七章公文销毁第十四条公文达到保管期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不泄露信息。

第十五条销毁公文应有详细记录,包括销毁时间、数量、责任人等。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一、收文管理(一)收文1、专职文员每天定时要从发文机关、信箱或传真、计算机网络终端等地方收取文件。

2、寄给公司的文件、信函、通知等,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启封。

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拆封。

3、参加上级或主管部门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通知等,除领导特许外,均应交办公室收文归档保存,个人不得留存,防止丢失。

(二)登记1、公文收取随时要注意登记。

2、登记序号不留空号,不出重号,不滥用简称。

3、正式文件与普通函件、通知等要分开登记。

所有登录项目应完整准确,以备日后需要时查找。

(三)批办1、公文登记后要及时送领导批示,如收到文件比较多,而内容不是很重要时,为节省领导时间,可由办公室主任先行拟办。

2、如文件急需处理而领导又不在时,可由办公室主任认真研读公文,按实际情况送有关人员先行办理。

(四)传阅1、根据领导批示内容,在指定范围内传阅。

要做到不漏传或误传。

2、传阅时尽量做到先后有序、简明流畅,不倒流。

3、需要集中传阅的,要做好登记,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五)承办1、要求承办人员应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实地调查等具体形式,将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不论是承办结果如何,承办人员必须向办公室或有关领导汇报、反馈。

(六)催办1、办公室在催办工作中要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对承办处室或相关人员分别提出办理时限要求。

紧急文件要在当日内办理完毕,一般文件也不能超过五天。

2、办公室对需要催办的文件应当单独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便于催办,避免遗忘。

3、办公室要定期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进行检查。

对尚未办完的文件,要加强催办,并将催办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尽快向主管领导汇报。

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漏办。

(七)办复1、是指需要办理的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对领导或来文机关所作的答复。

它体现了收文处理过程的最终结果。

2、办复有函复、口头答复、就地处理等多种方法。

3、承办人员也可以在文稿末尾或文件处理单上注明是否已经办理及办理的时间和方式等。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
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
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公文种类与格式
第四条行政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等种类。

第五条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标题、文号、发文单位、
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内容。

第三章公文处理程序
第六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目的、内容准确、条理清晰、用语规范。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第八条公文的签发应当由有权签发人进行,签发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九条公文的传递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确保公文安全、准确、及时送达。

第十条公文的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公文保密与安全
第十一条公文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当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文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级主管机关所有。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改)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改)

陕西延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陕西延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或“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地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中心。

第三条公文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适合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及纪要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方针、发布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下达各项决议决定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政办公室是我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我公司所有上级来文、上报上级的各类请示报告、下发各类公文、批复下级请示报告等.行政办公室配备专职文秘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各级领导要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文风,行文必须注重效用,讲究效率和质量,按程序办事,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

第六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第二章公文分类第七条按公文内容可分为:(一)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二)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三)通知,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事项;(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五)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六)请示,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七)批复,答复请示事项或对下级布置工作;(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九)工作计划,进行年、季、月、周工作安排。

第八条按公文的发放形式可分为:(一)红头文件,发布重大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请示、报告、会议纪要或年度工作计划;(二)便文,发布一般的通知、通报及临时性的工作计划;(三)其它文件,除红头公文和便文外的公文,如各类简报,临时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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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陕西延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或“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地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中心。

第三条公文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适合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及纪要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规定标明密级。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标明“特急”或“急件”。

(二)发文单位标志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可以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主办单位排列在前),也可以单独使用主办单位名称。

(三)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公司发文字号为“延长地产建字(发/函)[20XX]X号”,公司党总支发文字号为“延长地产建党(纪/工)字(发/函)[20XX]X号”,其中发文单位代字含“字”的为上行文、含“发”的为下行文、含“函”的为平行文或下行文。

(四)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姓名。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并用括号括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八)公文应当在落款处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

联合行文时,所有联署单位均应当署名并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九条公文的版式按照GB/T 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

第十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二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从严控制数量。

第十三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

第十四条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二)公司可直接向地产公司及其工作部门行文;公司所属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产公司及其工作部门行文;公司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或者授权。

(三)对所属各部门的请示事项,如需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公司领导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第十五条向所属部门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授权,可以向公司所属部门行文;公司所属部门一般不得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行文。

确有需要,应当经公司领导批准。

(二)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一律不予行文。

第十六条公司与公司党总支,公司与其他同级单位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第五章发文办理第十七条发文办理指以本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印制、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八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二)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性质、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正确使用公文文种及格式;(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九)公文中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九条对涉及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单位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单位会签后报请上级负责人裁定。

第二十条公文应当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

行政人事部初审的重点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公文相衔接、所提措施政策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等。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拟稿部门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要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公文文稿由拟稿部门修改后重新报送,符合发文条件且内容确定的公文文稿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

第二十一条通过初审的公文文稿应当由拟稿部门呈请公司领导审签。

(一)上行文,按常规或主送单位要求使用文件类别,重要事项用公司请示、报告类红头文件,由总经理签发;普通业务视情况可用公司函件,重要性一般且属专业层面的由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签发。

(二)平行文等其它文件原则上使用函件,由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签发,重要事项由主要领导签发;公司会议通知、印发领导讲话等一般使用办公室文件;属重要的、长期性、全局性工作安排的,由主要领导签发;专业层面工作安排的公司文件一般由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签发;会议纪要中已明确的事项不再另外行文,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

(三)联合发文由所有联合发文部门的负责人会签。

会签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

(四)以公司名义发文,审签一般流程为: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文秘初审),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审签;总经理授权签发的公文审签一般流程为: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行政人事部审核,被授权的公司领导审签。

公司党总支文件,由党总支书记签发。

(五)以行政人事部名义发文,属于行政人事部职权范围内的,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发;涉及全面工作的,由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核审,如有需要,报总经理批准。

以行政人事部名义发文,属于公司工作层面的,审签一般流程为: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行政人事部审核,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核审。

需要报主要领导批准的重要公文,由分管相应业务的公司领导核审决定,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行文。

(六)领导在审签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签名或圈阅视为同意。

(七)签发文件应当使用规范的公文首页纸,签批文字不得越过左侧装订线。

(八)公文应当“先核后签”。

需核稿的公文应当审核完毕后再签发而不得先签发再核稿,以确保公文有效。

(九)公文文稿在签发后即生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需作一般修改时,应当征得行政人事部同意,重要修改应当请示签发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文文稿在印制前,由行政人事部文印人员负责排版,拟稿部门负责校对,行政人事部文秘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文种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格式是否规范等。

未经签发人和核稿人的同意,不能进行内容增删和观点提法的改动;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按程序重新签发。

第二十三条行政人事部复核无误后,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

公文应当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公文印成后,在用印之前应当进行再次复核,一般公文由文秘核对,重要公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核对。

经复核,需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签发。

公文用印应当端正、清晰,不得漏盖、错盖。

装订应当整齐规范。

第二十四条分发。

公文的发出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或签收手续。

传送带有密级的公文,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文以OA系统电子公文运行为主,如确需印制,按上述要求印制。

第六章收文办理第二十六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

第二十七条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登记、初审、拟办、签批、批办、承办、传阅、督办、答复等。

(一)签收、登记。

行政人事部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文秘接收并按照签收、登记、分办的程序做好办文前期处理工作,其他部门一般不得直接接收,特殊情况或值班时接收的来文均应当及时转交行政人事部按程序办理。

(二)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由文秘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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