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许可管理流程标准
办理许可流程-卫生监督常局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一、受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许可办证科负责受理辖区内公共卫生许可事项,并将卫生许可有关政策依据、程序、期限、收费以及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现场审查验收(一)、监督科室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监督员完成现场审查验收等全部工作。
(二)、承办监督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对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审查验收。
现场审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员和申请人员分别签名,申请人拒绝签名的,承办人员应当在记录上注明拒签情况或理由。
(三)、现场审查验收合格的,承办监督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主管领导审批。
(四)、现场审查验收不合格的,承办监督员应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送达申请单位。
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将现场审查意见和不予通过现场审查的理由和依据报主管领导审批。
(五)、主管领导审批后,承办科室专人负责将全部资料送卫生许可受理人员。
三、审批报送与证件发放(一)、现场验收审查资料在规定时限内返回。
(二)、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于5日内制作卫生许可证件,5日内通知领证或将卫生许可证件送达。
四、变更与延续(复核)(一)、被许可人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向市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培训处提交《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工商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文件、原卫生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复印件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被许可人依法需要延续卫生许可有效期(复核)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卫生监督所许可办证科提出书面申请,被许可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设施、卫生防护措施等未改变与原许可审批一致的,由申请单位提交证明和卫生许可延期(复核)申请书,可不再提交卫生许可申请资料。
卫生许可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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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卫生许可证规章制度
办理卫生许可证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条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理卫生许可证规章制度。
二、申请条件1.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者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拥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加工场所,并具备相应设施和设备。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并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三、办理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核实:卫生监督部门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补充提供。
3. 抽样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卫生监督部门将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生产设施、生产过程等。
4. 颁发证书:经过审查核实和抽样检查合格后,卫生监督部门将颁发卫生许可证给食品生产经营者。
5. 监督检查:卫生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持证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卫生条件。
四、责任与处罚1.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将依法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2. 对于持证者违反卫生规定的,将依法做出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3. 对于严重违反卫生规定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自身符合卫生条件。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4.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如有修订,应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
以上为办理卫生许可证规章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健康安全生产。
办理卫生许可证操作流程范文
办理卫生许可证操作流程范文一、了解基本要求。
1.1 首先呢,咱得知道卫生许可证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办下来的。
不同的行业,要求那可不一样。
比如说餐饮行业,厨房的布局、卫生设施的配备就特别重要,像要有专门的洗菜池、消毒设备这些。
要是理发店呢,毛巾的消毒、理发工具的清洁就是关键。
这就好比盖房子,你得先知道盖啥样的房子需要啥材料一样,心里得有个底儿。
1.2 一般来说,卫生许可证的办理都要求经营场所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
这场所得干净整洁,通风良好,不能有乱七八糟的污染源。
这就像人要穿干净衣服一样,经营场所也得有个干净的“脸”。
二、准备申请材料。
2.1 材料的准备可不能马虎。
营业执照副本那是必须的,这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是你的经营身份的证明。
没有这个,人家都不知道你是谁,怎么能给你办许可证呢?2.2 申请书得认真填写。
这里面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可别瞎写。
就像你跟人介绍自己一样,得实实在在的。
包括经营场所的地址、经营范围这些,一个字都不能错。
要是写错了,那可就麻烦了,就像走路走岔了道儿,还得重新来。
2.3 卫生管理制度也是重要的材料。
这制度得涵盖日常的卫生清洁、员工的健康管理等方面。
你得让人家知道你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搞卫生,不是瞎糊弄。
这就好比一个军队要有纪律一样,你的经营场所也要有卫生方面的“纪律”。
三、申请与审核。
3.1 材料准备好了,就可以去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了。
这时候可别怯场,大大方方地把材料交上去。
就像学生交作业一样,充满自信。
工作人员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有问题,他们会告诉你。
这时候你就得虚心接受,赶紧改正。
可别像个倔驴似的,不听劝。
3.2 要是材料审核通过了,那就进入现场审核环节。
这时候工作人员会到你的经营场所实地查看。
你得把场所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
这就像迎接贵客一样,得把家里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如果现场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你就得按照要求整改。
这整改可不能拖拖拉拉的,得雷厉风行。
卫生许可证各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卫生许可证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1. 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许可。
(2)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
(3)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卫生管理人员和卫生知识。
2. 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
(3)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情况证明。
(4)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批程序(1)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审查合格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卫生许可证。
(4)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卫生许可证的管理1. 有效期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1)卫生许可证所载内容发生变更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
(2)变更内容涉及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的,应当重新进行现场核查。
3. 撤销(1)卫生许可证持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审批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卫生许可证。
(2)卫生许可证持有人自愿放弃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卫生许可证持有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卫生许可证持有人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2)卫生许可证所载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卫生许可证持有人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卫生许可证持有人是否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
3. 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办理卫生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许可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医疗卫生服务等行业的单位或个人。
三、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1. 申请条件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2)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4)有相应的卫生管理人员和卫生设施;(5)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 申请材料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4)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人员名单;(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 审批程序(1)申请人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现场核查;(4)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审核和核查结果,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四、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与管理1. 申领人应当妥善保管卫生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卫生许可证。
2. 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前三个月,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3. 持证人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4. 持证人如需变更卫生许可证内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5. 持证人如需停业、歇业,应当提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卫生许可证。
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持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等处罚:(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卫生许可证的;(3)未按照规定办理换证、变更、注销手续的;(4)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5)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3篇)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卫生行政许可(以下简称许可),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与卫生事项有关的行为、活动或者设施、设备进行批准、登记、备案、核准等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履行许可职责,加强许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指导、监督和管理社会办医、医疗器械、药品、卫生职业等相关行业的许可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许可工作水平和素质,确保许可工作的公正、公开、便捷和高效。
第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和专业机构等开展卫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确保委托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许可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许可项目、程序、依据、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卫生行政许可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第二章许可的范围第九条卫生行政许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机构的筹建、设立、变更、续期、收回和注销许可;(二)医疗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许可;(三)开展卫生职业的许可;(四)新型医疗技术和新药品、医疗器械的许可;(五)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技师等医疗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六)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许可;(七)其他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设立和变更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的规定;(二)有符合规定的场地、设施和设备;(三)有适当数量的医疗人员;(四)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收回和注销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医疗机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二)医疗机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医疗机构无法维持正常运营;(四)医疗机构达到注销条件。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模版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卫生行政许可包括卫生许可和卫生执业许可,具体范围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依法行政原则,加强监督执法。
第五条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
各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申请卫生行政许可、依法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
第七条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对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设施、人员、技术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卫生行政许可的要求。
第八条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向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收取一定的行政许可费用,具体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在依法程序下确定。
第九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并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卫生行政许可证书》。
凡不符合卫生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已拥有卫生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的日常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卫生行政许可的义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由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延续有效期限。
第十三条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卫生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以吊销行政许可。
第十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卫生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许可发生重大问题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卫生许可第十六条卫生许可是指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生产经营卫生产品和设施、销售卫生产品和设施等活动前,必须依法取得的许可。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范文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的卫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行为许可的管理。
第三条卫生行政许可分为行政许可和行业许可两类。
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对卫生行为进行许可。
行业许可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对特定行业的卫生行为进行许可。
第四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行政许可第五条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申请行政许可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对于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补正。
对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决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行政许可的内容;(二)行政许可的期限;(三)行政许可的条件;(四)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五)行政许可的申诉程序和期限。
第九条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已经发放的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行业许可第十一条行业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
第十二条行业许可的申请人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三条行业许可的申请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行业许可申请,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许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行业许可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卫生许可证是指依法授予符合卫生技术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相关经营活动的准入许可证书。
卫生许可证是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涉及卫生安全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制度,它是确保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得到卫生保障的重要手段。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了解规定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卫生许可证的规定,这包括《食品安全法》、《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自己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第二步:准备材料准备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经营者员工健康证明、设备设施采购合同、生产工艺流程图、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将准备好的材料填写到申请表中,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
同时,申请表上应该注明所从事的具体经营活动,确保申请的范围明确。
第四步:递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通常是卫生监督部门。
同时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第五步:现场核查经过初审后,相关部门会派人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包括场所的卫生环境、设备设施的符合性、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
第六步:审查评审经过现场核查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审。
审查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者的资质、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性等。
第七步:发放许可证通过审查评审后,相关部门会发放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是一年,一般需要在有效期内进行年检或定期检查,确保持证单位或个人继续符合卫生许可证的要求。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以上流程是一个比较通用的办理流程。
办理卫生许可证是一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与相关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制度,只有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才能够合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是为了确保从业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卫⽣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申请,填写《卫⽣许可证申请书》或者《卫⽣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要求的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核对、登记。
如果是公共场所,申请单位要先办理建设项⽬卫⽣审查认定,等验收通过后,在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许可证》。
3、受理:经过审查后,卫⽣⾏政部门在5个⼯作⽇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单位发放《⾏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业务⼈员按照国家标准对申报材料进⾏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
5、决定:⾃受理申请之⽇起⼆⼗⽇内,卫⽣⾏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政许可。
6、送达:卫⽣⾏政部门要在⼗个⼯作⽇内向作出准予⾏政许可决定的单位或者个⼈办法《卫⽣许可证》。
当然,在办理卫⽣许可证的过程中,卫⽣⾏政部门有权根据需求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卫生许可中涉及的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中涉及的管理制度卫生许可涉及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旨在规范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卫生许可中涉及的主要管理制度:1.监督管理制度:卫生许可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行业的卫生状况。
他们负责审核、批准和撤销许可证,监督卫生许可持有者的日常运营和卫生管理措施,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许可证申请制度:相关行业的经营者需要向卫生许可机构提交许可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包括企业注册证明、场所图纸、设备清单、卫生操作规程等。
许可机构会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颁发许可证。
3.卫生操作规程制度:卫生许可持有者需要建立和执行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行业操作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法规。
该规程应包括有关设备、食品储存、卫生防护、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卫生标准得到遵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卫生检查制度:卫生许可机构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样检验,以评估许可持有者的卫生管理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设施设备、食品储存条件、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许可机构会提出整改要求,并在一定时间内复检确认整改情况。
5.监测和报告制度:卫生许可持有者需要定期监测自身的卫生状况,并向许可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监测内容包括原材料检测、产品质量控制、员工健康监测等。
许可机构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卫生状况,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提供指导、教育和检查等,以确保持证企业的卫生安全。
6.处罚制度:卫生许可机构有权对违反卫生许可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等,根据违规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列举的卫生许可涉及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相关行业的卫生管理符合标准和规范。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降低公众与危害健康的产品接触的可能性,提高消费者对相关行业的信任度。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卫生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卫生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8•【字号】日政办发[2007]54号•【施行日期】200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卫生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日政办发[2007]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城市卫生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六月八日日照市城市卫生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06〕31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城市卫生管理职责,建立监督、检查、评议和综合考核“四位一体”的城市卫生检查管理考评机制,实现城市卫生的长效管理,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考评范围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直各部门,国家和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三、考评内容(一)国家卫生城市10项标准要求(100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保护;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6.食品卫生;7.传染病防治;8.病媒生物防制;9.社区和单位卫生;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二)部门、单位卫生管理情况(100分)。
卫生许可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卫生行业的许可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 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2. 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监督和检查,保证卫生许可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应当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明确权责,规范运行,保证质量。
4. 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许可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许可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
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管理,依法行使管理权力。
2. 优先保障原则。
在卫生许可工作中,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公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 透明公开原则。
体现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特点,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充分了解卫生许可工作的进展情况。
4. 社会共治原则。
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以及市民的互动和合作,形成共治合力,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四、管理程序1. 申请阶段。
卫生许可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查和核实。
2. 审查阶段。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卫生许可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发证阶段。
经过审查和核实合格的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书,并在指定的场所张贴或公示。
4. 监督阶段。
相关部门对已经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书持有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管理责任1.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卫生许可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卫生许可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实施。
2. 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卫生许可管理职责和义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行业从事某些特定活动进行许可管理,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卫生行业的经营行为。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许可范围:规定哪些卫生行业的活动需要进行许可管理,比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
2. 许可条件:规定从事某项卫生活动的主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比如医疗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和人员条件,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等。
3. 许可程序: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并规定了审核、批准和颁发许可证书的程序。
4. 许可期限和费用: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许可费用的收取标准。
5. 监督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许可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要求其整改或者撤销许可。
通过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可以确保卫生行业从业者的合法身份和业务能力,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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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卫生许可管理流程标准
日照市卫生许可标准(试行)
一、大型宾馆饭店餐饮(面积在200m2或客座200座以上)卫生许可标准
1.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整洁。
2.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集体用餐24小时留样制度及相关档案资料(档案盒),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食品从业人员要配有清洁的工作服、帽、鞋靴、口罩等卫生用品(每人不少于2套)。
4.有生食品与熟食品专用工具、用具、容器,且有明显的生熟区分标记。
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5.各加工场所、专间地面用防滑瓷砖铺设,设有通畅的下水道,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下水道上面有铁箅子,金属隔栅和铁篦子缝隙均小于13毫米。
应配置合理的流水洗手设施,有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采光、照明设施,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生产加工流程合理,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避免交叉污染。
6.水源充分,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
7.必须设有独立的满足需求的男女更衣室、原料粗加工间、烹调间(厨房)、冷拼间、餐饮具洗刷消毒间、主食制作间(面点间)、备餐间、餐厅,专用的主食原料库、杂品库,蔬菜库、酒水库、调料库,并有机械通风设施。
各间(厅)布局合理,与生产经营的品种、规模相适应,并配有加盖、不漏水的垃圾桶。
各室、间面积之和不得小于就餐场所面积的80%,各室、间(厅)要有明显标记牌。
各有关室、间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生、熟食品冷藏、冷冻设备,并有温度显示装置。
水产品、肉类、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8.原料粗加工间、烹调间、冷拼间、餐饮具洗刷消毒间等专间的墙壁要用白瓷砖贴面至顶棚,顶棚用光滑、平整、防霉材料覆盖,且易于冲洗。
各室通风良好,其中产生油烟、蒸汽的加工场所室内要设有效的排烟排气罩,并将油烟用管道引入地下。
9.更衣室,设从业人员更衣柜、鞋柜,洗手水池,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池必须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10.原料粗加工间要分设与生产加工相适应的肉类原料、水产品、蔬菜原料洗涤间,并有明显标志,内设专用洗涤池。
加工肉类、水产品和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粗加工间与烹调间之间宜设传菜窗。
11.烹调间,使用隔墙烧火炉灶和油气炉。
安装有排气罩,排烟排气良好。
设有配料操作台和食用具存放柜。
12.烧烤间应配备独立的清洗、消毒设施,内设用具清洗三个以上
水池。
依次设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晾凉间,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完备,有二次加工间,晾凉间有空气消毒设施,设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13.冷拼(凉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设洗手水池、消毒水池,洗手水池必须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充分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紫外线消毒灯,安装位置应在操作台面上方1米~1.5米),配有专用的冷藏(冰箱)、洗涤及降温设施(空调),配备专用工具,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14.裱花间,入口处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设洗手水池、消毒水池,洗手水池必须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充分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紫外线消毒灯,安装位置应在操作台面上方1米~1.5米),配有专用的冷藏(冰箱)、降温设施(空调),配备专用工具,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15.面点间,配备专用工具、操作台和原料暂存柜。
设有清洗水池。
16.餐饮具洗刷消毒间,应设专用洗刷水池(设不少于三个水池,按清洗流程设置并能满足清洗要求),有与规模相适应的蒸汽消毒柜和带门的不锈钢餐具密闭保洁橱,并有明显标志(已消毒、未消毒)。
与烹调间之间设传递窗。
17.原料库,分主、副食仓库设置,专用的主食原料库、杂品库,蔬菜库、酒水库、调料库,并有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各类食品存放分类、分架,做
到离地、离墙15厘米以上。
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霉变)设施。
采购食品应索取有效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并有验收制度。
18.配餐间(仅对学校等公共食堂要求,其它能够设传菜、售菜间),设有洗手、消毒、二次更衣设施,有空气消毒装置,设有配餐台,设有能开合的食品销售窗。
19.卫生间,位于加工场因另外,厕所为水冲式,地面及墙壁用瓷砖贴面,有防蝇设施,配机械通风装置。
二、中型饭店餐饮(面积在100~200m2或客座50~200座)卫生许可标准
1.选址得当,内外环境整洁、路面硬化,周围25米内无暴露垃圾堆(场)、旱厕、粪池等污染源。
2.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集体用餐24小时留样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相关档案资料(档案盒),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食品从业人员每人不少于2套清洁的工作服。
3.水源充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自备水源水质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持有效检验合格证明)。
4.各加工场所、专间地面用防滑瓷砖铺设,设有通畅的下水道,下水道出口处设金属隔栅,下水道上面铺铁箅子,金属隔栅和铁篦子缝隙均小于13毫米,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有生、熟食品专用工具、用具、容器,且有明显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