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下建立我国碳交易机制探析
碳交易和CDM机制原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碳交易和CDM机制原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1.概念与原理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
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付款通过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现金、股权资产、债务或者非现金捐助。
根据《京都议定书》,各个减排义务国将各自的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个产业部门和企业中,体现为每个排放主体的减排量;各个企业可以选择内部消化,也可以从市场上购买排放额度。
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基于配额的交易,通常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
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
第二类是基于项目的交易,通常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
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
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这两种交易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额(CERs)和减排单位(ERUs)。
发达国家在本国的减排成本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从其他国家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要比花费大量资金改进工业技术减排合算得多。
举例来说,目前英国工业企业的减排成本每吨至少花费20~30欧元,而通过在中国购买,价格只有7~10欧元。
与此同时,碳交易也可以使发展中国家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及先进技术。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灵活的减排方式基于三种交易机制,即排放贸易ET(Emissions Trading)、联合履行JI(Joint Implementation)和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第l2条所确立的合作机制。
其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由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完成在《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
碳交易背景下我国CDM项目发展问题研究
碳交易背景下我国CDM项目发展问题研究当前,我国正大力提倡发展低碳经济,而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的必由之路。
随着国际碳交易机制的发展,积极开展CDM项目有利于我国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事业,促进产业升级与转换。
本文基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着重分析了国内开发CDM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未来市场的发展指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节能减排碳交易及CDM项目界定(一)碳交易的定义与本质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
由于发达国家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所以进一步减排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
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
这就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高价差。
发达国家需求很大,发展中国家供应能力很大,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
碳交易的本质是希望尝试建立一种市场机制,有效地调节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排放总量。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时可以采取三种交易机制:一是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JI);二是清洁发展机制;三是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e,ET)。
此外,还有一个自愿减排的市场,主要是一些比较大的公司或者机构,由于自身宣传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购买一些减排量来抵消其日常经营和活动的排放。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马万科,2009)。
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可能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二)CDM的概念与内涵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
CDM下我国碳金融发展的思考
( CM 一) D 与碳金 融
19 年,( 97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法规的形式限
制了各国对温室气体的排放。 为了帮助缔 约国完成减排的目 标, 京都议定书 在2 0年建立了三个灵活合作的机制: 05
国际排放贸易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 简称C M) D 和联合履行 机制。 D c M允许附件1 缔约方 ( 通常是发达国家) 与非附件1 缔约方 ( 通常是发展中国家) 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2 1 第 8期 O1 年
《 展研 究 》 发
化 的情形 。 为了使本国货 币成为国际 货 币, 从而降低汇率风险, 减少国际 收支波动, 美元、 欧元、 英镑、 元 纷 日
纷 寻 找新 的出路 。 随着 低 碳 经济 强势
图1 世界 碳金融行业构成情况
强制碳交易市场
以配 额 为 基础 的 交 易市 场 温 室 气 体 排 放权 市 场 以项 目为 基 础 的 交 易市 场 联 合履 行 机 制 项 目
自愿 碳 交 易市 场
清洁发展机制项 目
( DM ) C
核 证 减捧 量 ( E ) C R
减 排单 位 ( UR E )
, 占全球的5 %, , 8 位居世界首位。 目前发达国家在全球通
目标。 对于 中国来说, 缺乏碳金融的支撑就意味着失去碳 交易的定价权, 从而错过低碳经济发展 的最佳时机。 因此, 推广碳金融对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
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所有服务于 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 包括直接投融 资、 银行贷款、 碳指标交易和由相关活动产生的担保、 咨询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开发、 追求绿
CDM机制下中国碳交易市场引入期权机制的思考
生 品搭 建 交 易 平 台 以 求 在 国 际 碳 交 易
市 场 上 抢 占先 机 。 本 文 提 出 了通 过 期
企业减排一 吨二氧化碳 ,其在本 国就 获得
一
权 机制 完善 CE 的 交 易市 场 , 大力 发 Rs
展 碳 金 融 的 思路 。
吨二氧化碳 的排 放权。其获得 的碳排放
种资源 的租赁 ,因为收益是放弃温室气
体排放权利 的回报 。目前世界上 4 % 的 77 CE s都聚集在 中国。作 为世界 上最大的 R 排 放权供应国之一 , 夺碳 交易的定价权 争 尤为重要。
相 关 文 献 综 述
目前 国内的大部分文献都 集中研 究的 是 CD 项 目融资方面 ,叶东 ( 0 6) M 2 0 讨
权可 以用于抵减 自身的减排 目标 ,也可 以
碳金 融
关 键词 :碳 交 易 期 权
卖给其他企 业。CE s的交易可 以被视 为 R
一
《京 都议 定 书 》的 相 关 规 定
1 9 年签署 的《 97 京都议定 书 》 国际 是 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要 求减 少温室 气体排 放的 条约 ,它旨在防 止全球 变暖 。
■ 韩 韬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 学院 成都 6 13 1 0) 1
◆ 中 图分 类 号 :F ( 文 献 标 识 码 :A 2) 1
权利 ,具有经济价值 ,发展 中国家主要通
内容 摘 要 : 随 着 全 球 碳 排 放 权 交 易 的 蓬勃 发展 ,碳 交 易市 场 方兴 未 艾 ,各 国 纷 纷 建 立 碳 交 易 市 场 ,我 国 成 为 清 洁
me t c a im ( n Me h ns CDM ) 碳 排 放 交 易 及
我国CDM项目下碳减排量核算体系探讨
我国CDM项目下碳减排量核算体系探讨作者:杨占萍许群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02期◆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项目“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及实证分析——以北京环卫集团为例”(项目编号:519002310142)摘要:目前我国CDM项目市场发展迅速,但是CDM项目会计核算始终没有得到统一,鉴于对当前企业CDM项目的核算调查,并综合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对不同CDM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核算方法对企业财务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引入“环境资产—碳资产”的概念进行CDM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确认、计量、列报及披露核算体系建设。
关键词:CDM CERs 环境资产一、我国CDM项目实施情况和会计核算体系研究(一)我国CDM项目实施情况CDM项目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
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
自1998年 5月,我国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年8月正式核准《京都议定书》,我国的CDM运作全面启动。
2005年6月27日中国第一个CDM项目——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项目,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碳排放权便在我国正式诞生。
2013年5月31日在CDM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的中国CDM项目3 609个;2013年6月4日已获得碳减排量签发的中国CDM项目达到1 277个。
截至目前,我国关于碳排放权的交易在实际操作中只有CDM项目下核证的碳减排量(以下简称CERs)的交易,因此直接借用“碳排放权”这个概念并不准确。
它实质上是CDM项目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审定和核证,并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温室气体的减排量,简称为“核证的减排量”(张鹏,2010)。
所以,本文采用碳减排量交易作为核算的主要对象。
CDM机制下中国碳交易市场引入期权机制的思考
<div class="article_tit"> CDM机制下中国碳交易市场引入期权机制的思考</div> <span>作者 : 韩韬</span> <p> ◆中图分类号:F201 文献标识码:A <br> 内容摘要:随着全球碳排放权交易的蓬勃发展,碳交易市场方兴未艾,各国纷纷建立碳交易市场,我国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下核证碳减排量(CERs)最大的国家,更应该在相关衍生品搭建交易平台以求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抢占先机。
本文提出了通过期权机制完善CERs的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碳金融的思路。
<br/> 关键词:碳交易期权碳金融<br/> <br/> 《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 <br/> <br/> 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是国际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条约,它旨在防止全球变暖。
《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将其包括二氧化碳在内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部分国家不得不实行诸多措施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京都议定书》同时也规定了灵活的履行义务的机制: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及碳排放交易计划ETS(Emissions Trading Scheme),这些机制保证了碳交易国际市场的形成。
<br/>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企业可以通过为发展中国家的相关项目提供资金和先进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为换算品种),由此获得的减排量用于抵减发达国家碳减排义务。
碳交易市场机制分析
除此之外,排放贸易机制还可以适
CO 当量,所以在 G H G 减排方案中,排 Units, AAUs)来计量。附件一国家主要 用于国家和地区层面,其中在欧盟成员 2
污权交易的市场机制俗称“碳市场”。 通过国内的各种减排活动来完成减排目 国 之 间 实 行 的 欧 盟 排 放 贸 易 体 系
在所有的碳交易市场中,其中大部 标,同时,为了使减排更加经济,《京都 (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到在第一阶段(2003 — 2006 年)实现 金融比重更低(见图 3)。
排放比基准线减少 4 % ,在第二阶段
可以看出,尽管自愿市场的发展也 2.2 碳市场的金融化特征
(2007 — 2010 年)所有会员将实现 6% 很迅速,全球碳市场主要还是强制法规
事实上,在 2005 年《京都议定书》
的减排量。其中基准线的定义是 1 9 9 8 制约下的规范市场。显然,有法律约束 生效之前,以碳交易形式为核心的 GHG
V E R s )、未经核实的减排量(N o n - 议定书》下的 CDM 执行理事会在开始运 时期后再支付。在碳市场中,由于减排
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ER)以 行至今的三年时间内已经批准了来自全 的实际发生往往在交易之后,这种交易
及预期的减排量(P r o s p e c t i v e 球 4 9 个国家一千多个项目成功注册为 的形式与商业信用十分类似,因此碳信
分碳指标购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国 议定书》还提出了三种市场机制来帮助 Scheme, EU ETS)是现行的最大的排
际、国内或者区域性的强制法规(例如 附 件 一 国 家 实 现 目 标 , 即 排 放 贸 易 放贸易机制。
浅析如何建立中国碳交易模式
问题 探 讨
浅析如何建立中国碛交易模式
陈 振 宇
( 首都 经济 贸 易大 学 , 京 10 7 ) 北 0 0 0
[ 摘 要 ]碳 交 易是 为促 进 温 室 气体 减排 ,减 少二 氧 化 碳 排 放 的 一 种 有 效 的 制 度 性 安 排 。尽 管 我 国 拥 有 大量 的
再 是 盲 目的 追 求 “ 率 优 先 ” 效 的价 值 观 , 追 求 经 济 发 展 的 同 时 在
纵 观 英 美 两 国 和 其 他 发 达 国 家 推 行 政 府 绩 效 管 理 的 历 程 可 以 看 出 , 们 实 行 绩 效 管 理 以政 府 改 革 为 依 托 , 政 府 改 革 他 在 的 背 景 下 得 以产 生 并 全 面 发 展 。可 以 说 没 有 政 府 改 革 就 没 我 国没 有 建 立 有 效 的碳 交 易机 制 和 模 式 , 致 我 国企 业 在 碳 交 易 市场 上 没 有 足 够 的话 语 权 , 然 由 导 也 因此 不 能 获得 更 多应 有 的 效 益 。通 过 对 中 国碳 交 易现 状 的 分析 , 以及 碳 交 易价 格 的 影 响 因素 , 望 能 够 建 立 起 符 合 中 希 国特 色 的碳 交 易模 式 , 中 国未 来 碳 排 放 交 易 市 场 的 经 济 发展 提 供 参 考 和 借 鉴 。 为
规 范 。否 则 很 难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的 绩 效 评 估 体 系 。立法 是 开展 绩 一 效 评 估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 过 制 定 法 律 规 范 , 助 法 的 力 量 推 动 通 借 政 府 绩 效 评 估 , 制 度 来 保 障 绩 效 评 估 的 顺 利 进 行 。 完 善 绩 用 是
2024年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分析现状
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分析现状1. 引言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设立的一个灵活机制,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并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DM市场是指在这个机制下产生的碳交易市场。
2. CDM市场的定义CDM市场是由各国的碳信用交易商、项目开发者、金融机构等构建起来的一个碳交易市场。
在该市场中,参与方可以通过购买和销售碳信用来进行碳排放的交易,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的目标。
3. CDM市场的现状3.1 市场规模CDM市场发展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市场体系。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目前,CDM市场的总交易量已经达到了XX万吨二氧化碳。
其中,中国和印度是最大的参与国家,占据了市场的很大份额。
3.2 市场主体CDM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碳信用交易商、项目开发者、金融机构等。
碳信用交易商作为市场的核心参与者,负责碳信用的购买和销售;项目开发者负责开发CDM项目,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金融机构则提供融资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3.3 市场机制CDM市场的机制主要包括碳信用的生成、验证和认证,以及碳信用的交易和清算等环节。
碳信用的生成是指通过实施CDM项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以获取碳信用。
验证和认证是对CDM项目进行核查和认证,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
交易和清算则是指碳信用的买卖交易和结算。
3.4 市场挑战CDM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和监管机构,使得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次,碳信用价格的波动性较大,导致投资者风险增加。
此外,CDM项目的审批和验证过程相对复杂,增加了项目开发者的成本和时间。
4. 市场发展趋势CDM市场在未来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国政府将更加积极地支持和推动CDM项目的发展。
CDM下我国碳金融发展的思考
CDM下我国碳金融发展的思考庄 韦华[内容提要]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低碳经济理念渗透到了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中。
随之而来的碳金融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经济体的重视。
然而和国际相关机构相比,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面对复杂的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的开发流程还相当不成熟。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剖析中国CDM产业链,探究碳金融行业存在的不足;同时提出面对这些缺陷,中国政府机构、商业银行、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把握机会,争取主动权,为碳金融在中国的发展铺平道路。
[关键词] 清洁发展机制 碳金融 因子分析 聚类分析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11)08-0090-6一、引言(一)CDM与碳金融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对温室气体的排放。
为了帮助缔约国完成减排的目标,《京都议定书》在2005年建立了三个灵活合作的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和联合履行机制。
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通常是发达国家)与非附件1缔约方(通常是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活动。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使得实现减排治理所带来的成本不同。
依托以上三种机制出现的价差促使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从而出现了承载碳交易的“碳市场”。
在碳交易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碳金融的概念也在逐渐成熟。
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和由相关活动产生的担保、咨询服务等。
可以说CDM是碳金融发展的载体。
本文所讨论的国内碳金融发展,就是指依托于CDM的金融活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从针对CDM项目发展的研究来看,国内的现有成果种类很多,包括对不同方案下中国CDM成本效益分析、政府对国内CDM项目管理的经济手段分析等,而对CDM价值链下碳金融的发展大多属于纯文字论述。
关于在CDM下建立我国碳交易机制的探析
截至 2 0 1 1年 1月 .在 联 合 国 C DM 身周期滞后和低效 . 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 减
执行 理事会 ( E B)批准注 册的全球 2 7 4 4 排量损失严重和市场价值低下等后果 。
个 C D M 项 目中 。 5 . 0 1亿 吨 CO, 当 量 的 二、 全 球 主 要碳 交 易 市 场 的 发 展 概 况
《 联合 国气候 变化框 架公约 》 第 三 次 银行 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签 署 的《 一是遵 约 、 风险管理 、 套 利 和 获 利 能 源议 ) 通过 的附件 I中 资项 目合 作 协 议 》 为 国际 金融 公 司 与 首 家 了 结 等 的 交 易 目 的 多样 化 :二 是 E UA 现
指 出, 缔约方 ( 具 有强 制减 排 任 务 的 国家 ) 中资银行合作开展的 中国能效 融资项 目. 货、 期 货和 期 权 等 交 易 品 种 多样 化 . 欧盟 排
在 境 外 实 现 部 分 减 排 承 诺 的 一 种 履 约 机 接 着 其 他 中 资 银 行 也 相 继 开 展 了 基 于 放 交 易体 系交 易 品 种 的 价 值 超 过 3 0亿 美 制即清洁发 展机制 ( CD M) 。清洁发展机 C E C X) 成 功 运 用 欧 盟 D M 的 项 目融 资 业 务 。 由财 政 部 牵 头 、 元 。欧 洲 气 候 交易 所 (
制 的 目的 是 协 助 其 他 国 家 地 区 实 现 有 益 七 部 委 共 同 运 作 的 中 国 C DM 基 金 在 排 放 交 易 体 系 的 配 额 机 制 使 其 成 为 全 球 于《 公约 》 的最终 目标 , 实现可 持续 发展 。 2 0 0 7年 3月 正 式 运 营 : 2 0 0 9年 7月 . 上 海 最 活 跃 的 碳 排 放 权 衍 生 品 交 易 市 场 。 中 国作 为 非 附 件 I 国家 . 在 碳 金 融 市 场 中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为 陕 西 两 个 装 机 容 量 合 计 主要 通 过 C DM 机 制 向 发 达 国 家 提 供 经 近 7万 干 瓦 的水 电项 目率 先 以 独 家 财 务
基于CDM机制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基于CDM机制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作者:王婉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2期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碳排放权交易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协议减排的国家承诺在一定时期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
这些国家在控制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将排放份额分配给国内的机构或企业。
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如果不能实现减排目标,可以向其他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或排放许可证。
排放配额有富裕的国家也可以出售该排放许可证。
同样,就承担减排任务的国家内部而言,如果国内的机构或企业的排放份额有剩余,可以将剩余排放份额出售或交易;如果排放份额不足,则需购买额外的排放份额。
这样,就产生了碳排放权交易。
1997年12月签订的《京都议定书》,通过发达国家碳减排的法定承诺,形成了三个重要、灵活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即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missions Trading,简称ET)、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
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主要是以《京都议定书》建立的这三种交易机制为基础。
这三种机制都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与国之间,进行碳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但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
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确认从我国会计准则2006关于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资产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控制该项资产;该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另外,资产要进行确认还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结合资产的定义与特征我们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符合企业资产的定义与特征。
首先,从碳排放权的取得来看,企业可以支付一定的成本购买碳排放权,也可以接受政府无偿划拨的碳排放权。
这两种方式取得的碳排放权都符合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的特征,并且企业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碳排放权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全球CDM背景下中国推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效应分析
全球CDM背景下中国推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效应分析作者:姜国庆孙巾子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2年第3期■ 姜国庆孙巾子沈阳工业大学低碳问题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集国际经济、政治、技术等问题于一身的。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碳排放等低碳问题的争议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博弈的主要战场。
西方发达国家针对碳排放问题采取双重标准,将本国低碳化,将中国高碳化。
实施碳排放限制和碳排放贸易机制的初衷是世界各国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环保的目的,然而现在却收效甚微。
反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将“碳”当作贸易保护的武器。
他们实施碳关税来维护本国政治、经济利益,使碳排放问题成为“碳博弈”下新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
一、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发展背景当今世界,环境问题获得越来越多国家、地区的注意,低碳发展已经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1997 年12 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我国于1998年5 月签定该协议。
在《京都议定书》中为缔约一方发达国家规定减排义务的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的温室气体减排履约机制,清洁能源发展(Clean DevelopmentMechanism,CDM)是其中之一。
2005 年2 月16 日《议定书》在全球范围生效,CDM 机制开始正式进入人们视野。
CDM 项目是为缔约发达国家在境外以市场为手段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协助已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实现遵守议定书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通过CDM 项目,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合作,获得经核审的CERs 以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的减排承诺。
世界范围的CDM 项目经历了2005 年的探索、2006 年的激增、2007 和2008 年的繁荣、2009、2010 年的下滑和萧条。
2010 年全球碳市场的发展陷入僵局,总价值为142亿美元。
国际碳交易浅析——基于CDM(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碳市场_贸易经济论文
国际碳交易浅析——基于CDM(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碳市场_贸易经济论文摘要: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大大提高,针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
世界各国实施《京都协议书》的减排目标使温室气体产生了价值,从而在气候变化领域逐渐形成以温室气体为上品的碳交易市场。
本文首先分析碳交易产生的原因,然后探讨其运行机制并介绍现状,在这些的基础上分析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而对中国如何更好的建立碳交易体系提供建议。
关键词:碳交易;CDM;CER一、国际碳交易产生的原因任何的经济主体,只有当其能从贸易中获利时才会自愿从事贸易,这就是国际经济学所强调的贸易基础。
因此,要弄清楚国际碳交易产生的原因,就先要清楚贸易双方都能从中获得哪些利益。
首先,对于碳交易的买方。
协议规定了发达国家或企业其必须从2008年到2012年在1996年的基础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如果在本国通过诸如建立各种减排项目来获得联合国认准的减排指标的话,成本相当高。
如果通过碳交易机制,成本大约是国内减排的1/10.在这样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或企业以低成本完成了在本国需要高成本完成的目标。
这就是买方将能从贸易中得到的利益。
其次,对于卖方,如发展中国家,通过投资发展节能减排项目并卖出减排指标,得到了真实的收益。
而这笔丰厚的收益不仅大大超过了其当初的投资,而且还可以维持项目的运营,甚至还能投资于更多的项目。
另外,回应与协议的初衷,通过这样的贸易机制,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并且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因为有了大量资金的支持也必将更为迅速的发展。
就在这样一个多赢的利益格局中,碳交易得到各界人士广泛赞同的情况,蓬勃发展。
二、碳交易的运行与现状碳交易的完整运行过程相对来说较为复杂,但是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卖方企业必须设计出具体的减排项目,并且能够筹集资金使项目运行;然后,设计出的项目需要得到联合国的合格性确认,具体能够得到多少减排指标(CER)需要视其具体的运营情况而定;当拿到具体的减排指标后,企业就可以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
CDM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探讨
CDM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探讨《京都议定书》提出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重要机制。
阐述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重点分析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评述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标签:清洁发展机制(CDM);京都议定书;碳交易;全球气候变化1 碳排放权的产生——《京都议定书》随着温室效应概念及气候变暖问题的提出,在国际社会积极推动下,气候变化正逐渐由单纯的科学问题演变成政治议题。
1992 年5 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概念性地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1997 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首次提出联合履行(JI)、排放贸易(ET)和清洁发展(CDM)三个机制。
经过漫长的谈判,《议定书》于2005年2 月生效,但全球最大排放国的美国在小布什任期内宣布退出议定书。
在《议定书》的三项具体机制中,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唯一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实施的双效机制,即在2008-2012 年间,缔约的38 个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 年排放基础上平均减少5.2%。
指定的 6 种温室气体中,碳化物占到了很大的比例,其中二氧化碳和甲烷占到了一半以上。
因而,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对象为碳的减排。
本质上来看,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过程是确立各国在全球气候调控体系中的义务的过程,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考虑到历史责任,也要考虑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
环境问题所具有的公共品的特征,使得各国均持有搭便车的动机。
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上,各国为了自身利益针锋相对。
发展中国家以“公平”为由维护自身发展的权益;发达国家以“效率”之名维护既得利益。
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权衡取舍,寻求一个均衡的途径。
中国在这一问题上,一贯坚持国际合作的态度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我国政府于1998 年簽署、2002 年批准《京都议定书》。
CDM下的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机制与实证的开题报告
CDM下的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机制与实证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世界各国已经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实现碳减排和碳合作的重要机制,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为碳减排产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从而促进了其发展。
巴黎协定和全球碳市场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作为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来说,碳市场可谓是减排的关键之一。
本文旨在探究碳减排与碳交易的关系,以及碳交易市场的机制和实证情况。
二、研究目的1.探究CDM下的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
2.分析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实证情况。
3.评估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对于促进减排的作用。
4.提出促进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碳排放权交易及其机制。
2、CDM与碳市场的关系。
3、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实证情况。
4、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问题与展望。
5、碳交易市场规制与监管等问题。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
通过对碳排放权交易、CDM、碳市场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探究其机制与发展现状,并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对其进行分析。
同时,结合现有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五、研究意义本研究旨在从更加深入的角度探究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其机制,为当今的碳减排与碳交易提供有益的参考。
同时,从实证角度来说,本研究对于评估和预测碳交易市场发展具备一定的实践意义,为当前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浅谈我国发展 CDM 的方向
2013年33期总第738期浅谈我国发展CDM 的方向姻储友峰黑龙江科技大学摘要:CDM 是指清洁发展机制,是现存的唯一可以得到国际公认的碳交易机制,目前已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
这是一种广泛适用的减排计划,已发展成为一种国际机制,具有非常好的市场交易前景。
目前我国也紧跟国际发展形势,加强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且具有特别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绿色作为一种必需品,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
而且随着新气候框架的建立,商界和各国政府将获得新的碳价格信号,为经济的复苏奠定基础,使未来数十年内我们都会受到其益处。
低碳经济是一种绿色经济,对其进行投资不具有选择性,是必然的要求,其不仅在技术和行为方式上对我们进行改变,同时也有效的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减少气候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CDM (清洁发展机制)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碳交易市场碳减排一、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目前我国对于CDM 项目的发展,并非是看到了其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是为未来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奠定基础,因为低碳经济具有更为广泛的发展空间,是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
1.能源方面存在的现状。
当前我国能源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众多的制约因素,使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制约。
所以从很长一段时间来看,我国不管是能源战略还是能源政策都应从这些制约因素为出发点。
在我国的能源方面存在着几个无法改变的事实。
当前煤炭在开采和燃烧过程中给我们所生存的环境带来了较大的污染,但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对煤炭的需求量比例会不断增加,仍处于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导地位,这就意味着燃煤过程中所导致的CO2排放总量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对CO2进行捕捉的成本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而在能源紧缺、环境污染及全球变暖的危机下,发展低碳经济已不仅仅是我国重要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但目前我国处于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这就导致对能源的需求呈持续增长的态势,“高碳”已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这样就必须走上西方国家为发展牺牲环境的旧路上来,而且我国是一个多煤、少气和缺油的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能源结构需要以煤为主,而长期以来我国又是以工业发展为经济结构的主体,所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经济高碳的特征。
基于CDM机制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碳排放权交易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协议减排的国家承诺在一定时期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
这些国家在控制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将排放份额分配给国内的机构或企业。
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如果不能实现减排目标,可以向其他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或排放许可证。
排放配额有富裕的国家也可以出售该排放许可证。
同样,就承担减排任务的国家内部而言,如果国内的机构或企业的排放份额有剩余,可以将剩余排放份额出售或交易;如果排放份额不足,则需购买额外的排放份额。
这样,就产生了碳排放权交易。
1997年12月签订的《京都议定书》,通过发达国家碳减排的法定承诺,形成了三个重要、灵活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即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m issions Trading ,简称ET )、联合履约(J oint Im plem entation ,简称J I )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 ent Mechanism ,简称CDM )。
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主要是以《京都议定书》建立的这三种交易机制为基础。
这三种机制都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与国之间,进行碳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但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
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确认从我国会计准则2006关于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资产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控制该项资产;该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另外,资产要进行确认还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结合资产的定义与特征我们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符合企业资产的定义与特征。
首先,从碳排放权的取得来看,企业可以支付一定的成本购买碳排放权,也可以接受政府无偿划拨的碳排放权。
这两种方式取得的碳排放权都符合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的特征,并且企业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碳排放权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其次,对于企业已经获得的碳排放权,企业可以在排放权限额内进行温室气体排放,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出售部分碳排放权。
我国碳交易机制建立总结及解析(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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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项目受益可能性测算—以光伏/风能电站为例 核心假设:1)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均为1MW; 2)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200小时,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400小时; 3)核定CCER每吨价 格为20元; 4)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 t CO2/MWh。 根据上面假设,我们可以测算出,1MW的光伏和风电电站经测算的减排量,每年通过出售减排量可分别额外获利1.46万元和2.93万元, 对原有营收的弹性贡献分别为2.71%和2.22%,当然前提是顺利出售。
按此前假设八大行业纳入后全国碳交易市场CCER年需求量为1.5亿吨,换算成光伏/风能电站对应装机为2.05亿千瓦时/1.02亿千瓦时。 考虑到目前国内有近200种CCER项目开发方法学,假设有50%的CCER出售来自于光伏/风能电站,那么对应的光伏/风能电站装机为1.0 亿千瓦时/0.5亿千瓦时,刚好可粗略覆盖每年新增的风能装机量或光伏装机量。
• FCi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 i 种化石燃
料的净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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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 E 电极 为电极消耗产生的 CO2 排放量,单位
为吨(tCO2); • P 电极 为核算和报告期内电炉炼钢及精炼炉等
消耗的电极量,单位为吨(t);
• EF 电极为电炉炼钢及精炼炉等所消耗电极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 tCO2/t 电极。
• NCVi 是核算和报告期第 i 种化石燃 • CCi 为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
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研究及问题分析
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研究及问题分析摘要:发挥碳权、碳交易等市场机制的作用,是引导社会各层面主动地实施温室气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一条合适途径。
本文阐述了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发展碳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我国发展碳交易市场的途径。
关键词: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问题;途径碳交易是指买卖双方通过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
其基本原理是,购买方向出让方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额,再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2,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2 排放的总量控制。
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
在配额交易市场上,根据交易排放权本身的产生类型,又分为项目市场(project-based markets)和准许市场(allowance-based markets)两类。
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一、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性1、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未来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可能面临碳关税、碳配额购买、碳准入、碳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多方面障碍。
世界各国以“碳排放额”为核心的博弈背后实质是对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争夺,欧美发达国家气候谈判的实质就是试图占有未来新型能源技术和市场,最终实现对低碳经济的控制。
因此,我国政府必须重新审视产业布局,如果不能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初起阶段占一席之地,将面临国际石油市场中丧失竞争力之后的又一切肤之痛。
2、碳交易市场背后,孕育着货币地位的争夺目前碳排放权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和碳金融体系,碳排放技术及其产品将成为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和资产。
从历史上看,世界货币体系经历过“煤炭—英镑”、“石油—美元”时代,在未来的碳交易主导的时代,是延续美元霸权地位,还是欧元,抑或是其他货币来主导,这一点在未来将成为实力国家争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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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下建立我国碳交易机制探析碳金融市场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便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碳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和交易平台的多元化也带动了其交易规模的逐年增长。
从英国新能源金融公司2009年6月发布的预测报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碳排放额度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中指出,缔约方(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其他国家地区实现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作为非附件I国家.在碳金融市场中主要通过cDM机制向发达国家提供经核证的碳信用产品。
我国虽然是核证减排量(cERs)的最大提供者,但是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为全球碳市场提供的巨大的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交易。
我国碳交易市场刚刚起步.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形势下.探讨CDM下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建立、发展的对策和路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CDM与我国碳交易(一)CDM概述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发达国家缔约方亦由CDM取得排放减量权证.以履行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
CDM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
其指标减排量是由具体的减排目标产生的.每个项目的完成就会有很多的信用额产生.其减排量必须经过核证。
(二)我国CDM项目的发展现状截至2011年1月.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批准注册的全球2744个CDM项目,5.01亿吨CO2当量的核证减排量已经获得EB 的签发,签发总量为2005年的501倍。
其中,我国的注册项目占全部项目的42%.共有1168个项目成功注册。
其所带来的效益非常明显,减排量被核证签发的约为2.677亿吨。
占东道国cDM项目累计签发总量的53%。
碳基金和金融机构推动着CDM项目交易的发展。
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为国际金融公司与首家中资银行合作开展的中国能效融资项目.接着其他中资银行也相继开展了基于cDM的项目融资业务。
由财政部牵头、七部委共同运作的中国CDM基金在2007年3月正式运营:2009年7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干瓦的水电项目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取得了成功,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额外出售碳排放权的收入约每年160万欧元,走在了国内银行的前列。
(三)我国CDM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碳产品交易量虽大.但碳信用产品的交易价格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有些甚至低于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我国的CDM项目都是以由买家承担全部的风险的“双边项目”为主要方式.这种低风险方式的收益也较低.使得中国在cDM交易的议价上没有多少优势:其次我国产生的减排量交易基本上是在初级市场完成交易的.而发达国家则运用远期合约购买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
使得发达国家掌握了定价权的标准和交易市场,我国只不过充当了来料加工厂的角色。
另外.CDM机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CDM的审批标准是发达国家制定的.其审批机构大部分都在国外,所以我国CDM项目往往注册过程复杂、耗时时间长、成功率较低;二是cDM项目机制自身周期滞后和低效.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减排量损失严重和市场价值低下等后果。
二、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概况(一)欧盟排放交易计划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碳市场.涉及欧盟27个成员国.近1_2万个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实体,还有众多的交易中心.如巴黎Bluene)碳交易市场、欧洲气候交易所(ECx)等。
目前,全球总量的3/4以上的碳产品的交易量在欧洲市场中完成。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有两个特点:一是遵约、风险管理、套利和获利了结等的交易目的多样化:二是EuA现货、期货和期权等交易品种多样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品种的价值超过30亿美元。
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成功运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机制使其成为全球最活跃的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市场。
(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美国虽然没有核准《京都议定书》,但于2003年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它是全球第一个由企业发起的、以温室气体减排为目标和贸易内容的专业市场平台.其交易品种丰富.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
荷兰、加拿大、中国等地区都设有该交易场所.如中石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同组建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其中,ccx2008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是0.69亿吨和3.09亿美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印度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真正的碳交易所在印度。
CDM生效之初印度采用双边开发.从2005年起其双边改为单边碳策略.通过储存注册成功的CDM 项目所签发的CER来控制市场的波动及降低减排成本。
由于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大力参与。
印度碳交易市场的成交量稳定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我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其前景(一)碳交易现状中国虽然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到强制减排计划,一直通过cDM参与全球的碳交易市场活动。
我国的实体经济企业为世界碳交易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大部分是cERs。
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我国也在大力发展碳交易市场.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主的多家环境交易所.但是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来约束碳交易行为.而且碳交易产品比较单一,交易量也比较小。
(二)碳交易前景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2008~2012年的减排义务在《京都议定书》中有详细的规定。
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有关数据.我国碳交易前景非常诱人。
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的报告.只有2009年第一季度cER的输出量超过了需求量.而在2008年年底到2009年五个连续季度中的其余的四个季度均为需求量大于输出量。
这四个季度的供求缺口表明,我国CDM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预计.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的50亿吨温室气体减排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出现。
彭博新能源金融预测,只有CERS的预测供应量在《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内是12.92亿吨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2012年的充足供应量.而截至2011年1月只有约5.01亿吨被签发.产生的巨大缺口也会给我国cDM项目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空间。
虽然现在还没有2012年以后的相关强制减排的法规出台.但是不可否认.碳交易的发展前景依然很乐观。
据世界银行碳基金预测.如果2050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550ppm,全球碳市场的需求将达到2008年的10倍.约为500亿吨.这说明碳市场发展空间很大。
即便CDM在2012后发生改变.依据我国碳信用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的需要,也会有类似CDM的机制依据这种需要而产生。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CDM下的碳交易对策我国必须在低碳经济战略中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从而使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逐渐成熟起来,交易平台、工具、产品融入国际市场.形成自己的市场定价机制和价格理论.从而能够参与世界的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低碳时代的国际碳交易竞争。
(一)加强对CDM项目的引导1.加强CDM的宣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对CDM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转变传统观念,认识cDM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组织专门机构总结我国CDM项目注册过程中的问题.让企业了解CDM如何运作,给我国CDM项目的开发提供借鉴。
cDM 的人才应该是金融、环境、能源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我国处于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初期.应该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养,使之熟悉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法规、CDM的开发和运作过程等。
2.提供专业的CDM咨询服务CDM项目下的碳减排是一种虚拟产品,开发程序和交易规则都比较复杂.只有专业的机构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
应该大力发展中介机构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来帮助企业。
另外.政府作为CDM项目的倡导者.应该为清洁发展机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倡导金融机构为cDM项目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给碳交易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碳交易的制度构建政府需要把发展碳金融切实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内.积极引导各级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达到合理配置环境资源的目标。
我国碳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排放权交易的审批和制度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应完善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各层级法律、法规.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奠定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场一是中国的环境交易所应加强与先进国家或地区同行的交流合作.将我国从国际碳市场及其形成的价值链中的低端角色释放出来.加大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交易的活动力度.逐步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动权.最终将我国碳市场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交易平台。
二是处于市场的起步阶段碳排放减排系统应主要围绕基于项目的CDM和资源减排Ⅵ!R展开产品供应市场。
政府应鼓励企业展开自愿减排并在资金、技术和碳税方面给予优惠。
在有效的激励下.推动碳减排的理念和行动有机结合。
(四)创新碳交易产品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多以基础产品出现,缺乏衍生产品的创新。
因此,我国应大力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国情的多种碳产品,如碳债券、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为质押的贷款、碳交易保险及碳期权、期货等的碳产品,以丰富碳产品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五)以CDM为契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一国货币的崛起。
通常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计价和结算绑定权紧密联系。
目前,欧元在国际碳产品的结算中占据主要地位,美元和日元是仅次于欧元的结算货币.这些国家为使本国货币成为未来碳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都在积极构建与碳交易相关的货币体系。
在新一轮能源经济发展中,我国应以碳交易发展为契机,努力向国际碳交易市场看齐,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使人民币国际化并在结算中获得一席之地,最终使人民币成为新的“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