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三位一体”企业年金服务方案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
企业年金制度和市场开展概况提纲一、企业年金的底子常识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三、企业年金市场开展概况四、中国人寿的企业年金效劳[财税〔200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一三5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定见劳社部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办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一五2 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政策提纲一、企业年金的底子常识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三、企业年金市场开展概况四、中国人寿的企业年金效劳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制度框架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制度特点1、自愿参加2、个人账户3、信托原那么4、市场化办理5、效率、公平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介绍---与团体年金的比较〔1〕1、企业成立企业年金方案的必要条件成立企业年金方案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底子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承担能力;已成立集体协商机制。
A、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企业盈利并完成国资委核定的年度经营业绩查核指标,实现国有成本保值增值。
吃亏企业以及未实现国有成本保值增值的企业在实现扭亏及国有成本保值增值之前不得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主业明确,开展战略清晰,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年金支付能力。
B、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企业年金缴费程度应与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
但常人工成本指标高于行业平均程度,以及人工成本指标控制未达到国资委相关要求的,应暂缓实行或调整缴费比例,保持和提高企业竞争力。
C、根底办理尺度、民主制度健全企业应依法参加底子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通过企业内部协商的方式确定,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民主方式审议通过。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pdf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
2013年一季度
一、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基本情况表
注:1.期末资产金额包含受托户资金余额。
2.当期投资收益为本季度各组合投资收益之和,组合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利息收入+投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入-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3.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季初和季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二、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组合明细表
注:1.组合类型按是否含权益类投资标的分为固定收益类和含权益类,以期初合同或备忘录为准,明确约定不能投资权益类的组合为固定收益类;没有明确约定或期间发生类别变动的,都为含权益类。
2.当期投资收益=当期投资资产利息收入+投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入-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3. 当期投资收益率为该组合当年单位净值增长率。
4.投资收益率空缺的为投资运作时间未满本季度的组合。
三、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分组合类型收益情况表
注:1.满期组合是指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满期组合数、期末资产规模和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均以此为样本。
2. 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季初和季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销售指引ppt课件
养老保障体系
国家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支柱
目标比例
企业
个人
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投资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目前比例
基本养老金 企业年金 个人储蓄
基本养老金 企业年金 个人储蓄
替代率低的问题
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在逐年降低!
替 代 率 逐 年 降 低
根据测算,对目前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年 轻人来说,今后养老金替代率大约只有30% 左右。 在职收入越高的人,退休后“钱不够花”的 感觉会越强烈
管理人评估及 选择 企业与受托人 签订 《企业年金受 托管理合同》、
计划登记 计划运营 重大风险的防 范与应对
• 年金计划建立中客户到底要做哪些事?
• 成立年金管理委员会或年金工作小组 • 制定方案(中国人寿可协助完成,企业提供思路和想法) • 组织职代会,并形成职代会决议(客户主导完成) • 到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足证明(客户主导完成) • 方案报备(中国人寿可协助完成) • 签订受托合同,并选择投资组合(客户主导)
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 / 退休前平均收入×100%
(二)为什么要建立企业年金?
• 弥补社保替代率不足 个人
• 保障“养老金”安全
• 长期稳定保值增值
设定条件:
某人,企业与个人合计缴费5000元/年(企业缴 费8.33%,个人缴费2.09%),现在30岁,60 岁退休,工资增长率5%,预计年金基金年收 益率6%。 到退休时一次性领取、领取至身故各能领多少养 老金?
2、方案设计方面——企业年金缴费办法
企业关心的问题:
(1)个人是否要缴费? (2)缴费的标准?
(3)是否有税优?
2、方案设计方面——企业年金缴费办法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销售培训讲义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销售培训讲义第一部分:企业年金销售概述1.1 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的定义和意义:为企业员工提供养老保障和资产增值的一种形式。
- 企业年金的特点:由企业自愿设立、由保险公司或其他专业机构管理运作、以员工共同缴费为主要方式、提供多元化投资组合等。
1.2 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概况- 中国企业年金的历史演进:从试点推广到全面普及的发展历程。
- 中国企业年金的市场潜力:根据人口老龄化情况和政府政策的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前景广阔。
1.3 企业年金销售的意义和挑战- 销售企业年金的意义: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增加员工福利和提高员工保障的机会。
- 销售企业年金的挑战:员工对企业年金的认知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销售过程复杂等。
第二部分:企业年金销售技巧2.1 市场调研和潜在客户分析- 利用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了解潜在客户的养老需求、投资习惯和风险承受能力。
- 进行有效的潜在客户分析:依据客户特点、行业背景等确定目标客户。
2.2 产品介绍和销售演示技巧- 产品特点和优势介绍:详细介绍企业年金的各项权益和特点,以及与其他养老保障方式的对比。
- 销售演示技巧:通过数据和案例说明企业年金的实际回报和风险。
- 培养销售话术和技巧:有效沟通和回应客户的疑虑和问题。
2.3 解答客户疑虑和风险提示- 客户疑虑解答:根据客户关注点针对性解答问题,例如保障范围、退出机制等。
- 风险提示与防范:提醒客户关注投资风险并明确告知风险分散策略。
2.4 签订合同和售后服务- 合同签署:与客户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的销售合同。
- 售后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定期跟踪和个性化的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企业年金销售案例分析和讨论3.1 成功案例分析- 分析成功的企业年金销售案例:介绍具体的成功销售案例,并总结成功经验。
- 分析成功案例的关键因素:从销售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分析成功案例的共同特点。
3.2 销售挑战案例分析与解决- 分析典型的销售挑战案例:通过分析销售过程中的挑战案例,找出解决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4. 提高员工参与度
除了企业和员工的缴费外,可 以考虑引入其他投资来源,如 金融机构的贷款、政府补贴等 ,以增加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 。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企业可以 拓展投资领域,如探索房地产 、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以 增加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 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和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将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审批,并到税务部门备案。
资金运和投资管理
受托人负责资金运作和投资管 理,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报 告。
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 国家法规和企业需求的年金方 案。
受托人选择
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 受托人,签订合同并备案。
支付和领取
根据员工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 规定的支付条件,由受托人负 责支付和领取。
企业年金计划通常由企业出资, 员工自愿参加,通过建立个人账 户的方式,在员工退休后定期领
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
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特点
自愿性
企业年金计划通常由企业自愿建立, 员工自愿参加,因此具有自愿性。
补充性
明确投资策略的实施步骤,包括投资品 种的选择、投资比例的分配、投资时机
的把握等。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 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等环节,
确保投资安全。
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立专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 定和监督实施企业年金投资策略。
定期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企业年金投资策略进行评估和 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员工需 求。
根据员工福利需求确定
企业年金
未形成正常的养老金 调整机制
基金征缴困难
Marketing
为什么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4、基本养老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
目前,基本养老的现收现付制由于基金积累时间较短, 目前,基本养老的现收现付制由于基金积累时间较短,缴费人群 少而领养老金人群多,目前已经入不敷出,亏空逐年增加。 少而领养老金人群多,目前已经入不敷出,亏空逐年增加。 多亿人民币的缺口 据统计我国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有8000多亿人民币的缺口,每年 据统计我国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有 多亿人民币的缺口, 将有1000多亿缺口增长。 多亿缺口增长 将有 多亿缺口增长。
产品规范化 管理机构 所属保障层次
标准化 寿险公司 社会保障 第三支柱
遵循国家政策 政府社保部门 社会保障 第一支柱
Marketing
二
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
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
严!
会 计
以信托关系为核心、以委托代理关系为纽带” “以信托关系为核心、以委托代理关系为纽带” 决策者
组织者
出 纳
组织者 投资运作 Marketing
493
590
680
Marketing
38家机构获得 个管理人资格 家机构获得58个管理人资格 家机构获得
企业年金资格情况
行业类别 银行
受托人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太平养老保险
账户管理人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托管人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投资管理人
太平养老保险 太平洋人寿保险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平安养老保险 长江养老保险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泰康资产管理
选 择 投 资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和 账 户 管 理 人 并 签 订 合 同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本公司结合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本方案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安全与收益平衡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本计划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1、本企业职工;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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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企业年金计划内容的要求
覆盖范围
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员工 是否面向全部员工由企业自行决定
资金筹集方式
企业和员工共同缴费 企业缴费上限(1/12) 企业和员工共同缴费上限(1/6)
基金管理方式
年金采取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双方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全部积累
21
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2
年金基金的法律形式:信托基金
信托
资产所有人
资产受托人 委托 资产 管理人 资产 托管人
年金资产置于独立的信托计划中,实现破产隔离和专业化运作
23
年金基金资产投资范围扩大
产品类别
流动性产品
低
产品名称
银行活期存款、中央 银行票据、短期债券 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 货币市场基金 银行定期存款、协议 存款、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 产品及可转换债、债 券基金 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 投资性保险产品、股 票基金
12
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对企业而言
实现企业的远期激励,有利于使企业的薪酬福利体系科学化, 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通过不同比例缴费水平的控制,实现对企业内部不同贡献程 度员工之间的激励。 建立年金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避税。
13
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对个人而言
增加了员工退休后的养老收入来源。
15
深圳:养老仅靠社保还不够
以1992年以后参加社保的人为例,参加养老保险缴费15年,退休 后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公式为: 退休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累积金额×1/120 以深圳某公司职员老李为例,2005年月薪6000元,2004年深圳市 月平均工资2661元。他于2005年10月退休,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661×20%=532.2元;个人帐户累积金额 96000×1/120=800元,一共1332.2元。 有关专家指出,为保证退休后良好生活水平,退休后的收入需维 持其在职时收入的70-80%,也就是说老李需要4200-4800元的 收入。
三一三重工企业年金计划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学历,不同年龄人群的需求,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在质量和服务上的优势,激励人才进行创新,避免与其他公司的同质化竞争。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实施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方案参加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试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自愿平等、集体协商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与员工代表共同讨论协商,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第五条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年金计划力求覆盖企业全体员工,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兼顾并平衡企业新人、中人、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同时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也要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企业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时可以综合考虑员工的岗位、职称、贡献、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年龄等因素,合理拉开差距。
第六条统筹管理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体现出企业年金制度的共济性,并且体现便于统一标准、统一运作的优越性。
同时,实行个人账户,将个人与企业投保的部分完全记在个人的名下,有利于与个人利益挂钩,调动个人缴费的积极性,从而建立一种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新的企业年金制度。
第七条平稳衔接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好原有补充养老保险与新建企业年金的衔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完善企业年金方案,力求平稳过渡到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计划,衔接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员工的权益。
第八条本方案的类型为集中管理,分级实施。
由各参加企业年金的事业部及子公司根据总公司制定的年金方案,负责提供职工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建立各自员工的年金积累明细。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文档模板
XX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第1章总则第1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协议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协议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事业单位凝聚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第2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或者机构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或者机构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事业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3、公司或者机构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人,根据本公司或者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事业单位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或者机构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事业单位年金水平的高低.第2章实施范围第3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1、本企事业单位职工;2、满足1定工作年限(1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协议.第4条参加职工的权利: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或者机构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的供款;5、由于公司或者机构内部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违背管控职责,处理管控业务不当致使企事业单位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6、法律条文、法规规定和本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第5条参加职工的义务: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提供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如果发生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者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4、法律条文、法规规定和本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第3章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第6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企事业单位缴费.本方案中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33%,每期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企事业单位应付福利费或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1: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费用由企事业单位从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税后工资中代扣.3、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所得收益.第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分别按下列方式和比例进行计提、分配: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主要考虑工作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在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各因素应综合平衡考虑.具体分配公式: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金额=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总额×该职工的缴费系数/所有职工的总缴费系数其中:该工作人员的缴费系数= 岗位系数+工作年限系数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系数第4章管控方式第8条企事业单位成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由公司或者机构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有责任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各项管控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或修改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年度经费预算确定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提取比例和计发基数;监督受托人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接受工作人员关于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咨询;定期向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的工作人员通报企事业单位年金运作情况.第9条在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配套政策出台后,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减少风险,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将在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基金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专门经办机构进行管控,任何企事业单位和某工作人员个人均不允许违规使用.第10条委托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和投资运营时,必须在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资格的专业机构中选择,管控和投资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进行管控和投资运营.第101条受托人、账户管控人、托管人、投资管控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控人的业务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每年定期将基金和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情况向职工公布,并接受职工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年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审计.第102条受托人在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控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条文法规制定投资政策.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第5章账户管控第103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其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用于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缴存部分的年金的管控和发放;公共账户可用于优秀工作人员的奖励、特殊补偿或其他用途,同时用于归集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具体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确定.第104条由账户管控人负有责任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公共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1、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进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账;2、企事业单位缴费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4、企事业单位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尾差的处理;5、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的领取方式;6、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7、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维护与更新.第105条参加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关系时,该工作人员在本方案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随同转移至其所加入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账户中进行管控.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1:1、参加工作人员未参加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新单位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的账户管控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2、参加工作人员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则该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可转入保留账户,待新单位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或工作人员升学、参军期届满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保留账户所产生的相关管控费用由工作人员某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第106条当参加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满足下列条件时,将注销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1、参加工作人员在领取完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2、参加工作人员在退休前死亡或在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的,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第6章投资管控第10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管控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控.第108条投资管控人负有责任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控.第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必须遵循国家下列政策法规:(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事业单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协议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第7章待遇支付第210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1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允许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前去世;3、出境定居.第2101条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职工退休前死亡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和死亡所在医院出具证明,由其指定受益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工作人员出国定居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由本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1次性支付给本人.第2102条自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建立开始,职工提出辞职(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与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两种情况),对于离职工作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的权益归属如下:职工被公司或者机构解聘(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与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两种情况),解聘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某工作人员个人所有;职工因违背公司或者机构相关规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开除与除名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事业单位所有.按上述规定扣除的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归集于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账户中,进行重新分配.第2103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时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职工也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撤回或修改指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2104条凡试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后退休并享受了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规定待遇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不在基本养老保险协议统筹和企事业单位年金之外再支付福利性补贴.第8章方案调整与缴费终止第2105条本方案在运行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方案或企事业单位缴费水平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方案调整不允许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条文法规.第2106条管控委员会将依据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政策变化,对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中不符合新政策的条文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报所属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第2107条企事业单位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以下情形之1:1、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关闭破产等情况;2、本企事业单位半数以上工作人员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或暂缓缴费,等消除以上情况后再恢复缴费或补缴缴费;如果无法消除以上情况,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最后终止缴费.企事业单位决定终止本方案,须报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机构.第2108条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1即终止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年金的缴费.1、工作人员提出调动、辞职申请的;2、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某工作人员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3、工作人员因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到期离开公司或者机构的;4、工作人员因公司或者机构原因被辞退或劝退的;5、工作人员出境定居的;6、工作人员正常退休的;7、工作人员在退休前去世的.第9章附则第2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协议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协议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范围内的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或退出,并签订正式协议.企事业单位或职工对本方案产生歧义或发生争议时,由企事业单位或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不1致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仲裁.第310条本方案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复函之日起实施.第3101条本方案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负有责任解释、修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法规变化和公司或者机构有关年金规定的调整而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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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
2013年一季度
一、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基本情况表
注:1.期末资产金额包含受托户资金余额。
2.当期投资收益为本季度各组合投资收益之和,组合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利息收入+投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入-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3.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季初和季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二、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组合明细表
注:1.组合类型按是否含权益类投资标的分为固定收益类和含权益类,以期初合同或备忘录为准,明确约定不能投资权益类的组合为固定收益类;没有明确约定或期间发生类别变动的,都为含权益类。
2.当期投资收益=当期投资资产利息收入+投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入-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3. 当期投资收益率为该组合当年单位净值增长率。
4.投资收益率空缺的为投资运作时间未满本季度的组合。
三、2013年一季度集合计划分组合类型收益情况表
注:1.满期组合是指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满期组合数、期末资产规模和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均以此为样本。
2. 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投资运作满本季度的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季初和季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服务介绍
交易盘投资收益率
21.5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5.00%
4.84% 4.82% 3.60% 3.74% 4.16% 4.09%
收 益 率
20.00% 15.00%
2003-2008年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及收益率
12000 10000 8000
11358
14.00% 12.00% 10.00% 8.00%
受托管理资产规模 投资收益率(右轴) 7760 6017
10326
12.18%
6000
4680
4000 2000 0
6.21% 6.00% 5.00% 4.00% 3.76% 4.00% 2.00% 0.00%
投资账户独立公平运作机制
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公司坚持账户独立、公平交易和防范利益输送三大原则,从制度、系 统和流程等方面采取了严格的措施,以实现各账户的公平交易
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独立公平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管理办法》
有效的公平交易系统和操作流程
企业年金独立设账、组建独立投资团队、独 立决策、独立考核,充分共享公司雄厚的投 资、研究资源 交易系统中嵌入公平交易模块,由系统对交 易指令进行公平交易审核和控制 根据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独立公平交 易为关键控制点。通过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的专业审计,证明公司的公平交易系统和 操作流程是有效的
固定收益投资专 业委员会
固定收益 投资策略支持
第三方投资专业委员会
下达投资 策略决议 提交投资 策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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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服务模式的优势
体现综合实力
国有性质,安全稳健 卓越品牌,实力雄厚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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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工,相互监督 联合服务,简约高效 综合保障,服务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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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管理机构均为国有性质金融机构。
中国人寿为唯一国有控股寿险公司 (国家股68%) 中诚信托为唯一国有控股信托投资公司(国家股32%)
均以稳健经营、诚信服务为经营宗旨。 国企背景是企业年金基金长期安全运营的重要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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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9000 亿元,占保险业可运用资金 40%以上,是国内管理资金规 模最大的专业投资机构。
中国机构网络最全、客户最多的保险公司
公司在全国36个省级区域 设有约3,600家分支机构, 有超过15,000家营销服务 部,是机构网络最全的寿 险公司 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9000亿元,占保险业可运 用资金40%以上,是国内 管理资金规模最大的专业 投资机构。 目前,公司拥有超过8600 万份的个人和团体寿险保 单及年金合同,为超过6 亿人次的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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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元,唯一 一家直属中国银监会管理的中央级全国性信托投资公 司,是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单 位。控股嘉实基金48.4 % 中国人寿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品牌优势。品牌与实 力是企业年金基金长期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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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
目前,法人受托市场份额超过30%。年金规模过亿的客户有多家。
中国人寿
从1983年开始经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从1998年开始对养老金业 务实行个人账户式管理,账户管理和服务经验丰富,目前团体年 金个人账户数量超过1100万个。多年来,为中国石化、中国电信、 北京铁路局、中国一汽等多家国内外大型机构提供了数百亿元的 补充养老金和团体年金保险保障。
2006年国内主要寿险公司市场份额
太平洋
9.9%
平安人寿
18.06%
其他 8.65%
新华人寿 6.98% 泰康人寿 5.4%
中国人寿(含集团)
51.01%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全球市值最高、资本市场规模最大机构投资者
本公司是中国内地唯一一家 在上海、纽约、香港三地上 市的金融企业。2007年8月8 日,中国人寿总市值超过 13000亿元,是全球市值最高 的上市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集团连续5年入选 《财富》全球500强,2006年 位列第192位.比2005晋升25 位,是国内唯一入选《财富》 500强的保险公司。位列中 国企业500强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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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优势:联合服务、简约高 效
共享信息与技术
“三位一体”,联合服务,可以实现信息和技术的共享,便 于业务协调运作,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稳定性和长期性
“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可以为 企业和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服务高效经济
三个管理角色联合,通过提供一揽子服务,将减少磨合成本, 降低基金管理费用支出,可以让受益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中国人寿企业年金服务介绍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中国大陆历史最悠久、市场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0月 20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6年底市场份额为51.01%, 占中国寿险市场绝对领先地位 截止2007年4月30日,集团总资 产已达10182亿元,占全国保险 公司总资产的42%,成为国内保 险业唯一一家资产规模突破1万 亿元大关的保险集团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优势:综合保障,服务全 面
中国人寿遍布全国的超过15000个分支机构和网点,便 捷的95519电话中心,12000名客户经理可以向客户提 供贴心、点对点的企业年金服务。 中国人寿拥有强大的精算、资产管理能力,可以为企 业年金管理提供强大的支持。满足企业员工多样化的 需求。 凭借在国内寿险市场独特的优势,可以为企业提供包 含企业年金、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寿险、意外险、健 康险、财产险等在内全方位的员工福利计划和保险保 障服务。
风险相互制衡
“三位一体”模式的参与主体之间有严格的防火墙,独立运作, 各 司其职,透明管理,相互监督和制约,可以有效降低年金运作 风险。
内控体系完善
三家机构均接受国务院派驻企业的监事会(副部级)监督检查。
中国人寿是国内唯一一家按照世界上最严格的内控标准-美国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404条款,建立和执行内控制度的金 融机构。
首批投资管理人中唯一一家以管理长期资金为主的公司,投资收益 在保险行业内名列前茅。目前服务的企业年金客户包括中国光大银 行、东风汽车、日照港、皖北煤电、韶钢集团等多家大中型企业。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优势:专业分工、相互监 督
服务水平专业
三个角色由三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担任,实现专业+专业+专业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中国偿付能力最高、内控最完善的保险公司
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中国保监 会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3.5倍, 是中国偿付能力水平最高的保 险公司。
962.97
(人民币亿元)
公司遵循中国、香港、美国 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遵循 《萨班斯—奥克莱法》404条款。 2007年外部审计师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内控审核报告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主要内容
受托管理服务
协助企业制定年金方案,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负责企业年金启动实施 前期各项工作 运营期间投资管理 监督评价管理机构工作 日常行政管理 保存会计凭证和业务档 案
账户管理服务
制定企业年金计划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处理企业年金缴费
275.49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实际偿付能力额度
(2006年12月31日)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2006年12月31日)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谐中国 人寿年丰
中国人寿的企业年金服务模式 —— “三位一体”
中国人寿作为账户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与具备受 托人资格的中诚信托,联 合有资格的托管银行,共 同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一站 式专业、便捷、安全的企 业年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