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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anquanweb.)第一章总则1.0.1 为规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1 为加强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市行政区域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6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标准和市有关规定编制。

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培训资料(一)
一、填空题: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2
3、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4、凡列入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9
10、施工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同步。
1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各相关责任人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12、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13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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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理岗位责任制。
6、总包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
7有效性负责。
8、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套数和完成时间,进行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工作。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套数,则每个工程竣工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完成时间,项目经理部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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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标准)
执行2003资料管理规程的 几个注意事项
• 参与建设各方均应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软件》(2003版)管理工程资料。
• 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形成的工程 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机内电子签名,打
印资料手工签名方式。
• 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管理基建文 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外来资料时,可以
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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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
▪ 按照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标 准的水平和严格程度应当高于它的上级标准。
▪ 一种产品如果执行企业标准,意味着其质量要求严 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以国际上通常认为,企业标 准是最严格的标准,这与我国目前许多人按照传统 思维方式形成的认识刚好相反。
▪ 标准的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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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标准)
标准用词的特点
▪ 标准用词有严格的规定。
▪ 标准用词,必须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 标准的词义应该准确,不易产生歧义和理 解上的误会。
▪ 每本标准,都附有本标准用词的说明。
▪ 学习和执行标准时,除了应该注意标准的 用词,还应注意用词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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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标准)
强制性标准的定义
➢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 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 6 条)
➢ 由于强制性标准直接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
➢ 除了强制性标准之外的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 推荐性标准由采用者自愿选择,可以采用, 也可以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anquanweb.)第一章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6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第二章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资料的定义资料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记录等有关信息的载体。

2. 资料的分类2.1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等。

2.2 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等。

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施工进度报告等。

2.3 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保修卡片等。

第三章资料的管理要求1. 资料的整理和归档1.1 资料应按照不同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

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应分别归档,并采取适当的分类标识。

1.2 归档资料的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1.3 资料的归档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确保及时归档。

2. 资料的保密和公开2.1 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批准,不得泄露。

2.2 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资料的利用与借阅3.1 资料的利用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擅自篡改、复制或转载。

3.2 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借阅者应遵守相关约定,妥善保管资料,不得超过借阅期限。

第四章资料的传递和交接1.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包括设计文件传递给施工单位、施工记录传递给监理单位等。

1.2 资料的传递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记录传递过程和方式。

2. 资料的交接2.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在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资料的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2 资料的交接应进行清单登记,明确交接的内容和责任。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建筑工程资料是指为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等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信息载体。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建筑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可靠,便于管理和使用。

2. 原则:- 全面性原则:资料管理应涵盖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相关各方都能获取所需资料。

- 简洁性原则:避免冗余的资料,提高文件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 保密性原则:严格控制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 便捷性原则:建立高效的资料管理系统,方便及时获取所需资料。

- 版本控制原则:确保资料版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使用过期或错误的资料。

三、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资料分类:- 设计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概算、施工图纸等与设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资料变更等与施工有关的文件资料。

-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意见、工程质量报告等与监理有关的文件资料。

-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资料。

2. 资料归档:- 资料应按照项目和时间进行归档,确保易查阅和管理。

- 已归档的资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鼠害等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 资料归档余下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过期可进行销毁处理。

3. 资料传递:- 资料的传递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传递的内容和目的。

- 传递资料时应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文件遗失或篡改。

- 接收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查阅和确认收到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4. 资料安全:-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控制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 建立资料备份制度,定期备份重要资料,防止信息丢失。

- 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风险。

5. 资料使用:- 资料使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工程管理的合理范围。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唠唠这个《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这玩意儿就像是建筑工程界的一本魔法书。

你想啊,建筑工程就像一个超级复杂的大拼图,而这个管理规程呢,就是那指导你怎么拼好每一块的说明书。

它详细得就像一个超级啰嗦的老妈,从工程一开始的各种文件准备,到中间施工过程的记录,再到最后的竣工验收资料,每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比如说工程开工前的资料准备,那得像筹备一场盛大的婚礼一样。

各种许可证啊,就像是结婚许可证一样重要,少了哪个都不行。

这些资料要是没整好,就像新郎没带戒指就去婚礼现场,那可就乱套啦。

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更是五花八门。

工程进度记录就像写日记一样,不过这个日记可不能随便乱写,得精确到每一天每一个环节。

今天打了多少混凝土,就像是记录今天吃了几碗饭一样清楚。

质量检查资料呢,那就是工程的健康报告,要是发现哪里有问题,就像医生发现你身体有点小毛病一样,得赶紧想办法解决。

还有那些安全管理资料,这就好比给建筑工程穿上了一层保护铠甲。

每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都是铠甲上的一片鳞片,少了一片,工程就可能在安全的战场上“受伤”。

而材料的资料管理就更有趣了。

每一种材料的资料就像材料的身份证,什么产地啊、规格啊、质量证明啊,全都得清清楚楚。

就像你交朋友得知道对方的底细一样,不能稀里糊涂地就把材料用到工程里。

到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时候,这些资料就像学生的考试答卷一样。

如果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程,那就像考试不及格一样,工程就不能顺利通过验收。

这时候你再想补资料,就像考试结束了再想改答案,难上加难啊。

这个管理规程虽然看起来很繁琐,但它其实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安全保障的重要法宝。

它就像一个严厉但又很靠谱的管家,把建筑工程的一切都管理得井井有条。

有了它,建筑工程这个大怪兽才能被驯服,乖乖地按照我们的要求成长起来。

总之呢,这个《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虽然看起来有点枯燥,但其实里面充满了各种有趣的规则和要求,就像一个充满宝藏的神秘岛屿,只要我们用心去探索,就能发现它的奇妙之处。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2]371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北京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对《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0)共同修订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按照“结合实际、强化管理、过程控制、合理分类、科学组卷”的指导原则,以原规程框架内容为基础,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结合了国家新颁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工程资料的要求,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的管理经验,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相关地方标准等文件,并充分考虑到建筑业工程管理的发展趋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修订内容有:完善了工程资料分类、编号原则,工程资料管理程序,工程物资的试验、检验规则以及工程资料用表;将国家新颁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资料的内容与要求纳入本规程资料管理范畴,并重点增加了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等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新的施工资料组卷体系;明确了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与管理要求;统一了报验的原则,将监理资料内容与《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相结合;增加了过程控制与质量管理的重要施工资料用表;提出了工程资料计算机管理与应用的更高要求;强化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城建档案馆在工程竣工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的要求。

为了提高本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科教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 总则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电气工 程 C1~ C7
五、施工资料的编号
1.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2.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3.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编号要求
编号
01

C2

001
编号
01

04

C6

001
C0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 施工管理资料
C2 施工技术资料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4.C3施工测量记录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01
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02
造型复杂的十四层以上高层建筑物
03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04
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05
使用灌注桩基础而设计与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
06
应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建工集团技术质量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施工资料部分
体现创新——将国家新颁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专业施工技术标准有关资料的内容与要求纳入本资料规程管理范畴;增加了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等施工资料的具体要求。
化管理——将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系列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渗透到工程资料管理范畴中去,严格贯彻强制条文的执行;完善了工程资料管理程序;统一了物资与施工报验的原则。
类工程--- 外部有供碱环境,并处于潮湿环境。
类工程---干燥环境,不直接接触水,空气相对湿度长期低于80%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混凝土工程按环境的分类
类(非碱活性集料) B类(低碱活性集料)5Kg/m3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规程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资料管理工作,并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 资料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等。

3.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配合资料管理工作的实施,并负责本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需按照约定的格式和标准,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资料的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按照分类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归档有序。

3. 资料的存储:资料管理员需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和档案,确保资料的存储安全。

4. 资料的检索:资料管理员要根据需要,及时提供需要检索的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5. 资料的借阅:对于需要借阅的资料,需进行登记和备案,并确保借阅资料的返还和安全。

五、资料管理制度1. 资料管理制度应明确工程各阶段的资料要求和管理执行标准。

2. 资料管理制度应规定资料的分类标准和分类代码,方便资料的整理和检索。

3. 资料管理制度应规定项目废料的处置流程,以及涉密资料的保密措施。

六、资料管理的技术支持1. 资料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2. 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 其他辅助工具的应用。

七、资料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 资料管理工作应作为项目考核的内容之一,绩效考核结果与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挂钩。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资料管理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严重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修订。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随着北京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对于工程资料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科学的资料管理规程,对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展开详细的讨论。

二、资料的分类和归档要求1. 资料的分类北京建筑工程的资料主要分为施工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和质量检测资料等几个大类。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备料清单等;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等;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报告、验收记录等;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检测记录等。

2. 资料的归档要求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的资料,应采取不同的归档方法。

比如,施工资料可以按照工程顺序进行归档,设计资料可以按照项目名称进行归档,监理资料可以按照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归档,质量检测资料可以按照工程验收结果进行归档。

三、资料的保存和借阅要求1. 资料的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资料有不同的保存期限。

一般而言,施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设计资料和监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20年,质量检测资料的保存期限为30年。

2. 资料的保管和存储资料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尘等基本要求。

对于纸质资料,应采用酸纸质保管,并定期进行防火、防虫等措施。

对于电子档案,应建立可靠的电子存储系统,并备份至少两份。

同时,应保证存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3. 资料的借阅和查阅员工在需要使用资料时,应向档案室提出借阅申请。

档案室将根据借阅需求审批借阅申请,并将借阅记录及时登记。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资料,不得私自带出工地。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四、资料的销毁和转移要求1. 资料的销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期的资料可以进行销毁。

在销毁时,应设立专门的销毁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记录应当详细登记,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ppt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ppt
标准的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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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用词的特点
标准用词有严格的规定。
标准用词,必须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标准的词义应该准确,不易产生歧义和理 解上的误会。
每本标准,都附有本标准用词的说明。
学习和执行标准时,除了应该注意标准的 用词,还应注意用词的顺序。
例如:“国家现行标准”和“现行国家标 准”
• 2.0.8 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24
第三章 管理职责
共 6 节 28 条
25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 对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
1 通用职责 2 建设单位职责 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4 监理单位职责 5 施工单位职责 6 城建档案馆职责
26
3 管理职责
3.1 通用职责
• 3.1.1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22
第二章 术语
共8条
23
2 术语
•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 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 2.0.2 基建文件(capital construction document) • 2.0.3 监理资料(consulting document) • 2.0.4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 2.0.5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 2.0.6 工程档案(build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 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 2.0.7 立卷(filing)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ppt课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ppt课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建筑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拆迁、
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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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工程档案 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
值的工程资料。 2.0.9 组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 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10 归档
(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
工程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 部门的工作。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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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 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3.0.2 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 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管理规程》发布实施
2010.8配套参考书《资料编制
指南》出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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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程主要内容解读
总体内容目录
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程资料管理
附录 A 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 索引
附录B 监理资料用表
附录C 施工资料用表
附录D 竣工图绘制《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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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资 料管理,制定本规程。(制订目的)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 资料管理。 (适应范围)
1.0.3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与其他法规的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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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号
按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 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编号:形式为XX/①-XX/②-XX/③-XXX/④ 其中:①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③为 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④为顺序号(按时间先后从001开始) 1.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该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时间顺序 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按时间顺序标号(即根据项 目的不同按形成的先后顺序编号)。 2.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 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主要是指C1类、 图纸会审记录表格)
基本规定(需要重点认识的几条)
1.工程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
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4.第3.0.10条,规定了各单位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5.甲方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资料直接交甲方。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 与代号,见规程P47~P54。
形成:以室内给水系统为例说明。
表格填写范例
各类资料包括的表格如下: 1.施工管理资料(C1类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 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审批表、施工试验计划、施工 日志及见证记录等。 注:①此类表格是针对整个项目的内容,没有划分的分部、子 分部里,所以编号的前两部分都为“00”。(规程中4.2.5)② 见证记录应由见证人(即监理)填写,之前都是由施工单位的 物资人员填写是不规范的。③各种报审表之前在监理资料部分。 2.施工技术资料(C2类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 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 注: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时应同时编制《工程技术 文件报审表》(C1-3表)②技术交底包括各类施工方案的交底、 分项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交底;技术交底 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重新交底。
6.过程验收资料(C7类表):主要是检验批验收表格、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表格、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竣工质量验收资料(C8类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 量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工程概况表等。
2.对于新技术员、资料员是为了从新学习资料 管理规程,粗略的掌握资料编制的知识。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4.1后新开工程按此 编制资料,档案馆按此规程接收。)
新旧资料规程的变化对比
1.减少了存档保存的资料,提出了过程控制资料的概 念;
2.取消了预检,突出了检验批验收理论; 3.工程物资报验资料归入施工资料范畴;(取消了表
3.施工物资资料(C4类表):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 验记录、设备开箱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 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等。
注:①主要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有下述之一即可,产品质量合格证、型 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3C认证证书、计 量设备检定证书等;②设备、阀门、密闭水箱、风盘、成组散热器安装 前均应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见GB50242-2002中3.2.4、3.2.5条)阀门 试验时所说的公称压力即阀门标识的压力,散热器、风盘的试验压力为 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不小于0.6MPa。 ③需要复试的机电专业材料见 附表 4.施工记录资料(C5类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 注:①需要做隐检的:埋地或墙内暗敷的管道、保温的管道,吊顶内、 管井内的管道及管道保温,②与外部单位进行工程交接时须填写交接检 查记录。 5.施工试验资料(C6类表):灌(满)水试验记录、强度严密性试验记 录、通水试验记录、吹(冲)洗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补偿器安装 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验收缺陷项目判定记录、 风管漏光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调试记 录及电气的各种测试记录等。 注:①给排水系统应有通水试验记录②补偿器应有补偿器安装记录(C620)③各系统灌水、强度严密性、通水试验、通球试验要求见附表。④ 单机试运转记录中的轴承温升一项:不得超过环境温度40℃,最高温度 不高于80 ℃。
B2-4,仅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了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7。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19增加了监理单位签 字。一部分报审表划归到施工资料。) 4.“谁施工谁形成谁收集谁签字”的原则。(见基本规 定3.0.10条) 5.施工资料的编号由原来的7位增加为9位。
工程资料的定义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应 该多注意收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工程报优、 方案报优、总结施工经验都需要)。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
目录
一.学习的目的 二.新旧资料规程的变化对比 三.工程资料的定义 四.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号 五.基本规定 六.施工资料的定义及分类 七.各类施工资料的形成 八.表格填写范例
学习的目的
1.对于使用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的技术员和资料员来说是为了 新旧对比,找出不同,适应新的规程;
总包方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资料交总包汇总后移交 甲方。
施工资料的定义及分类
定义: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分类: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 量、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 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资料。(见工程 资料类别及归档表)
各类施工资料的形成
注: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由大到小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 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①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 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 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比如高层的A、B座) ②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比如建筑 工程按专业划分的10个分部);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再划分子分 部工程(例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按专业系统划分了室内给水系统 等14个子分部) ③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划分。(例如 室内给水系统子分部按工艺划分了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 统、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几个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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