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常见问题解释
新广告法易违法点解读1105
一、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的情形
•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 军歌、军徽;(不包括外国) •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现役军人等) •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包括顶级、 极品,第一品牌) •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酒类
• • • • •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 增加体力等功效。 主要违法点:饮酒动作、诱导与怂恿
五、教育培训
•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 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 示的保证性承诺; •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 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 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 证明。
• 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 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 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 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新广告法易违法点解读
九条七款: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 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宁波新外滩1号“1844,宁波开埠, 扬帆天下”
九条八款:色情、迷信
东钱湖水上乐园与宁波无线公交微信公众号: 世上最大胸来袭
二、违反16、17条医疗、药品、医 疗器械广告规定
•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 黑龙江某一大米品牌,包装上国家级湿地 公园,最适宜种植水稻的区域,有消费者 在家乐福超市购买了以后向市场监管部门 举报要求依广告法查处。
• 上述这个是在世纪广场A339发现的
• 某小区还发现“明秀大航海,中国酒店第 一秀”的广告用语;
• 最佳139,最佳婚房,最佳环境等在房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广告中时有发现
违反九条二款情形
关于九条三款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用语。国家工商局在行政解释中还认定: “极品”、“顶级”、第一品牌”属于绝 对化用语。 注:如何理解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 语中的“等”,
《广告法》十大问题及对策
《广告法》十大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游戏”不断升级,作为商业传播工具的广告成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然而,广告存在的种种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批评。
在这其中,也凸显出《广告法》面临的十大问题。
本文将分别探讨这十大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广告领域中的一大问题,在传播过程中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也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对策方面,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完善的广告监管机构,实现全面的管控。
二、商品比较广告商品比较广告一般通过与竞争对手做比较来突出自身的优势,但这也容易引发广告诋毁、欺诈等问题,而且误导消费者。
对策方面包括建立和加强广告标准,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需求。
三、涉及儿童的广告目前涉及儿童的广告受到的监管较少,以致于有些企业会利用儿童观看广告时的好奇心理和影响力进行营销,建议采取立法、改革营销方式和监管手段等多种方法,对涉及儿童的广告进行整治。
四、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违反公序良俗广告主要表现为过度夸张、露骨暴露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现象。
对策方面,建议通过加强监管和社会宣传,引导广告企业和市场主体尊重社会公德,推动行业内部良性发展。
五、隐含广告隐含广告通常是在非广告场合下间接地宣传一种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手段,其主要问题在于其宣传效果往往不亚于直接的广告,而且较难对其进行监管。
对该问题的解决,建议通过加大法律处罚、完善监管机制等方式强化监管。
六、广告文化水平低下广告文化水平低下主要表现为缺乏文化内涵、内容贫瘠、形式简单等一系列问题。
对策方面,应大力推广文化创意、注重人才培养、引导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广告的文化水平。
七、广告形式单一广告形式单一主要体现在广告过程中缺乏多样性、创意不足、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广告商可以采取多元化形式,通过涵盖手机、电视、网络及社交媒体等广告形式来提升广告扩传效果。
八、广告形式没趣广告没趣主要表现为广告内容枯燥、生硬、没有趣味性。
2021年广告法 解读
2021年广告法解读一、广告内容准则新广告法中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清楚地知道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价格、用途等信息。
此外,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赌博、迷信、恐怖等不良影响。
二、广告代言制度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广告代言人是指在广告中代表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人。
广告代言人应当具有合法身份和资格,不得为未使用过或未经确认的产品或服务作推荐。
同时,广告代言人应当履行诚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代言虚假广告或存在不良影响的广告。
三、禁止性规定新广告法中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规定。
例如,禁止发布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虚假广告;禁止发布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广告;禁止发布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等方面的广告等。
此外,新广告法还对互联网广告做出了特别规定,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清楚地标明“广告”字样。
四、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代言虚假广告或存在不良影响的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因为虚假广告而受到损失,可以向代言人追索赔偿。
此外,如果代言人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五、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广告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种形式。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民事赔偿则是由受害者向虚假广告的发布者追索赔偿。
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六、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新广告法还规定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违反了法律规定,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责任。
广告法解释
广告法解释
广告法是指规范和管理广告活动的法律法规。
广告法的目的是保护广告活动中的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广告主体资格:规定了能够进行广告活动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2. 广告主体行为规范:规定了广告主体在广告中应当遵循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包括真实性、合法性、诚实信用性等要求。
3. 广告内容规范:规定了广告的内容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不实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4. 广告发布方式规范:规定了广告发布的方式和要求,包括广告登记备案、广告发布证书、广告发布合同等。
5. 广告监管与处罚:规定了对违反广告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执法的机构和措施,包括广告审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
广告法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广告主体在进行广告活动时,应当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形象。
2023新广告法违禁词详解
2023新广告法违禁词详解
2023年新广告法将实施,为了帮助企业避免违反新法规,我们针对新广告法中的违禁词做出以下详细解释。
药品类
禁词
- 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
- 违反国家规定的药品广告宣传
- 借机虚假宣传药效、疗效,误导消费者
注意事项
- 广告不得出现医疗广告中的有效成分、疗效,不能出现治愈、恢复等词语
- 治疗机构、医生、专家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
食品类
禁词
- 违反食品药品监管法的食品广告宣传
- 虚假宣传食品功效以及不科学、不严谨的医学保健功效- 借机夸大、虚假宣传食品的功能、疗效,误导消费者
注意事项
- 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医学功效,不得出现许可治疗等字眼- 不能利用虚假广告宣传食品成分、效果等
医疗美容类
禁词
- 夸大功效、效果,误导消费者
- 以恐吓、欺骗、误导等手段,虚假宣传推销
- 违反医疗美容行业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宣传
注意事项
- 广告中不得宣传可靠、安全、有效、无风险等医学词汇
- 不能出现治愈、恢复、完全消除、无痕迹等词语
其他类
禁词
-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等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注意事项
- 广告中不能出现虚假、夸大等宣传方式,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
- 广告中不得诱导或误导消费者以致其做出不理智的决策
总结
新广告法的实施将会对广告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也为我们消费者提供了更加规范、健康、公平的消费环境。
我们应该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2021新广告法解析 -回复
2021新广告法解析-回复2021年新广告法解析2021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广告法实施条例》,该法规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部新广告法的发布对广告行业和广告从业者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2021年新广告法的相关问题,深入解析其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新广告法的背景和目的1.1 背景新广告法的制定是基于当前广告市场混乱的情况,旨在规范广告行业秩序、保护广告消费者权益、提高广告质量和效果。
1.2 目的新广告法的主要目的是:- 保护消费者权益,禁止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规定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准确、明确。
- 规范广告从业者和广告媒体的行为,明确广告从业者和广告媒体的义务和责任,加强广告监管。
- 提高广告质量,增强广告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标准,引导广告产业走向良性发展。
二、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2.1 广告内容标准新广告法对广告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和明确。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成效、误导消费者等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2 广告主体责任广告主体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广告主体应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散布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
此外,广告主体还应对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3 广告识别标识新广告法规定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以便消费者清晰识别广告。
2.4 广告监管新广告法加强了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
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并对违法广告进行处罚。
2.5 投诉举报机制新广告法要求建立广告投诉举报机制,以便广告消费者能够及时投诉和举报虚假广告和夸大广告。
三、新广告法的影响3.1 规范广告行业秩序新广告法明确了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严禁虚假和夸大宣传。
这将有助于规范广告行业秩序,减少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广告的出现。
3.2 加强广告监管新广告法强化了对广告的监管力度,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和检查。
《广告法》上的广告-概念界定及相关问题
《广告法》上的广告-概念界定及相关问题《广告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广告活动的法律法规,于1994年12月3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规范广告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广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概念界定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为推销商品、提供服务而公开刊登、广播、电视播放、派发传播的邀约、促销行为。
广告具有公开性、商业目的性和邀约/促销的特点。
1. 广告的组成要素:广告具有三个基本组成要素,即广告主体、广告内容和广告媒介。
广告主体指的是发布广告消息的组织或个人,广告内容则是广告消息所包含的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表达方式,广告媒介则是广告消息传播的载体。
2. 广告的主体范围:广告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
在广告法中,广告主体被规定为广告经营者,其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不得发布虚假、夸大、担保性质的广告,不得侵害广告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广告的禁止行为:广告法对一些不良广告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包括:诱导、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广告;夸大商品或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广告;损害竞争秩序的广告等。
二、相关问题1. 广告主体的责任: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广告经营者还应当对广告的审查负责,禁止发布虚假、夸大和误导性的广告。
2. 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改正广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同时,广告的受害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进行行政或民事赔偿。
3. 广告监管的有效性:广告监管是广告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广告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广告宣传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解读--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解读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
(一)广告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广告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
我国广告业的发展是与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紧密相联的。
建国后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受产品经济思想的影响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我国的广告业发展十分缓慢,没有形成一个行业。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广告被彻底否定。
1979年以前,全国经营广告业务的专业企业不到10家,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基本不经营广告业务。
1979年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企业从过去全部依靠计划组织生产经营逐步转向主要依靠市场组织生产经营,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情况为我国广告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从1981年至1994年,我国的广告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业规模初步形成。
1979年以后,我国的广告业迅速发展起来,从1981年到1990年的十年间,全国广告营业额从1.18亿元增加到25亿多元,平均每年递增40%;广告从业人员从1.6万人增加到13万多人,平均每年递增26%;广告经营单位从2200家发展到1.1万多家,平均每年递增20%。
到1990年底,全国共有广告公司1076家,经营广告业务的报社1298家、广播电台563家、电视台747家、杂志社2197家,广告制作厂家859家。
到1993年底,全国广告营业额已达134亿元,广告从业人员31万多人。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门类和媒介种类比较齐全、能够为社会提供系列化信息服务的广告产业。
第二,广告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十余年来,我国的广告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广告设计从简单化、公式化、雷同化的模式向力求以完善的艺术形式表现广告主题的方向发展;广告制作向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装备转变;以广告公司为代表的行业服务水平,朝着以创意为中心、以全面策划为主导、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向发展;广告中更多地采用广告新技术和新材料;等等。
广告法的重点知识
•广告法定义:我国的广告法,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主体,以一系列涉及广告法内容的其它法律为辅助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国务院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广告治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点性法规、规章等。
•广告法的性质:广告法是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手段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广告法规既是我国广告治理机关进行广告治理的要紧依据,又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循的差不多原则。
特征:目的性、规范性、概括性、强制性、稳定性•《广告法》的局限1.《广告法》作为部门行政法,缺少国家对广告业进展差不多方针的表述;缺少对广告活动主体差不多权利的表述;缺少国家支持、促进广告业进展的差不多政策措施的表述。
2.《广告法》中的内容所调整的对象侧重于商业、服务性广告,实际上是一部商业广告法,缺少了对社会性、公共类广告予以规范的法律条款3.《广告法》并未对广告活动主体违反《广告法》,从事违法广告活动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4.《广告法》关于违法、虚假广告的处罚条款过轻,尤其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未能规定具体的处罚条款,这使得这部广告大法的法律效应降低了许多5.《广告法》中未能对网络广告、移动电视广告、手机广告等新媒体广告活动做出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使得国家执法机关对上述媒体中的违法传播行为在处罚时无法可依,无形中加大了执法难度,同时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广告行政监管的特点:权威性、法制化、综合性、强制性广告监督治理机关及其职能:监督职能、检查职能、操纵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规划职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广告法规治理1.废除伪法制,建立新的治理法规和机构。
地点性的监管法规颁布,恢复广告业进展;2.整顿私营广告业。
政府及行政治理机关直接治理和利用同业工会进行行业治理;3.媒体治理,接管敌伪媒体,开办广告业务;4.组织领导广告行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新媒体广告法律指南
新媒体广告法律指南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广告已经成为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进行新媒体广告时,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以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为您介绍新媒体广告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南,帮助企业规范广告行为,确保合法合规。
一、虚假广告在新媒体广告中,虚假广告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虚假广告指的是广告主故意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虚假广告是被严格禁止的。
企业在进行新媒体广告时,必须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夸大产品功能,不得虚构产品效果,不得发布虚假证明材料等。
二、侵权广告侵权广告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或肖像权等权益的广告行为。
在新媒体广告中,企业需要特别注意避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比如,在广告中使用他人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内容,未经授权就进行使用,都属于侵权行为。
企业在进行广告创作时,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三、未标注广告在新媒体平台上,有些广告并没有明确标注为广告,而是以其他形式出现,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正常内容。
这种未标注广告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必须明确标注为广告,消费者应当能够清晰地识别广告内容。
企业在进行新媒体广告时,必须在广告内容中标注“广告”字样,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识别。
四、未成年人广告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对广告的识别能力较弱,容易受到误导。
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必须特别谨慎。
企业在进行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时,应当注意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正面性,不得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内容,确保广告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没有负面影响。
五、隐私保护在新媒体广告中,企业往往会通过用户数据进行精准定位和投放广告。
然而,企业在收集、使用用户数据时必须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企业在进行用户数据收集时,必须经过用户同意,并且在使用用户数据时,必须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2021新广告法解析 -回复
2021新广告法解析-回复新广告法是指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一系列修改和修订。
新广告法对广告主体、广告内容和广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旨在推动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将逐步解析新广告法的重要内容和对广告行业的影响。
首先,新广告法增加了对广告主体的规定。
根据新法的规定,广告主体必须实名登记,并对广告内容和互联网广告进行备案。
这一规定将有助于识别广告责任主体,提高广告主体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将加强对广告真实性的监管。
此外,新法还禁止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广告或伪造他人授权发布广告,遏制了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名义发布广告的行为。
其次,新广告法对广告内容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新法明确规定禁止虚假宣传,禁止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
针对特定领域的虚假宣传,新法还增加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新法还强调了对医疗、药品、农药等特定领域广告的监管,要求明确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虚假医疗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和伤害。
再次,新广告法加强了对广告监管的力度。
根据新法的规定,广告审查机关将对广告进行严格审查,主动监控广告市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广告违法行为。
新法还明确规定了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法广告的责任主体将面临更严厉的罚款和行政处罚。
此外,新法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广告监管,提供举报渠道,并对积极举报者给予奖励。
最后,新广告法将对广告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一方面,新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整顿广告市场,减少虚假宣传和夸大广告的现象,提高广告行业的诚信度和形象。
另一方面,新法的实施也将引导广告主体和从业者更加关注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升广告行业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此外,新法的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广告备案要求,也将促使互联网平台和广告主体更加自律和负责。
综上所述,新广告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广告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的规定将有助于整顿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广告法解释全文解读
广告法解释全文解读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好好聊聊广告法解释全文。
你知道吗,这广告法就像是一个守护我们的卫士!
比如说,广告里不能有虚假宣传吧。
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老板说这东西超级无敌好,结果你买回去根本不是那回事,那你得多生气呀!广告法就是防止这种情况出现的。
还有啊,广告不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这就好像给你指了条错路,让你白费力气跑冤枉道儿!
不得贬低其他竞争对手,这多重要啊!总不能为了抬高自己就把别人踩在脚下吧,这可太不地道啦!就跟比赛一样,要公平竞争呀。
“广告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想想看,如果广告都让我们稀里糊涂的,那我们岂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广告法不就是为了让我们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嘛!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让那些不良商家没法乱来。
我们在享受各种广告带来的信息时,也有了
法律的保护,多安心呀!这广告法解释全文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那是真的有大用处呢!它让广告市场变得更加规范、有序,我们也能更放心地去面对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啦!所以呀,我们都要好好了解了解这广告法解释全文,让自己的消费更有保障!。
新广告法易违法点解读1105
•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 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 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 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21
七、房地产广告
•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 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 得含有下列内容:
2
违反九条二款情形
3
4
关于九条三款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用语。国家工商局在行政解释中还认定: “极品”、“顶级”、第一品牌”属于绝 对化用语。 注:如何理解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 语中的“等”,
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 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 该纪要规定:“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 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 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 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 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 事项类似的事项。应该是指“等外等”,即是一
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 示的保证性承诺; •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 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 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 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执行中有关问题
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8.01.20
•【文号】工商广字[1998]第21号
•【施行日期】1998.0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21号)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广告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鄂工商字〔1997〕第127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广告法》第二十七条中的“核实广告内容”,是指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以外,履行核实广告内容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中“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地址”的认定,是确定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在一般情况下,仅适用于司法机关的民事裁决,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日。
广告法 解答
广告法1. 概述广告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各种媒介向公众传递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以促进销售和推广品牌形象。
然而,广告也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广告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
在中国,广告法是主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 广告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广告法是中国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4年颁布的,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最新版本于2015年生效。
广告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广告行业蓬勃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的广告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作为一种商业宣传手段,对消费者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公平竞争:广告行为直接关系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需要对广告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
广告法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要求,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良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广告行为:广告法对广告的发布、内容、方式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广告必须明确标识广告属性并符合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广告法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广告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广告法主要涉及广告的发布、内容、方式、监管等方面,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广告发布•广告发布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审查。
•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负责,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广告发布者应当明确标识广告属性,以免误导消费者。
3.2 广告内容•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侮辱、诽谤他人。
•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
•广告不得使用依赖科学、权威认证等手段虚假宣传。
广告法第十六条释义
广告法第十六条释义
广告法第十六条是指广告发布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该条例是广告法规范广告内容和广告行
为的重要条款,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虚假内容的定义
广告法第十六条所指的虚假内容包括广告发布者故意虚构或歪曲
产品、服务的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的商品认知和消费意愿。
虚假内容的判断需要考虑广告内容是否能够得到证实,广告主对产品
的表述是否准确,广告所宣传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二、误导内容的定义
广告法第十六条所指的误导内容包括广告发布者以夸大、虚构的
手法宣传产品优势,故意粉饰产品缺点,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和错误
的消费决策。
误导内容的判断需要从广告标准、产品实际情况、消费
者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虑。
三、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广告法第十六条所指的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名誉、肖像权等方面的损害。
广告发布者在广告内容宣传过程中
需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告内容不侵害他人的利益。
四、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广告法第十六条强调:“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其所发布的广告内容
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清晰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广告发布
者需要慎重选择广告的方式和内容,确保广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
法性,并及时纠正广告中的错误和不实信息。
综上所述,广告法第十六条的释义对于广告行业和广告从业人员
来说非常重要,合规宣传是广告有效营销的前提。
广告从业者需要遵
守相关法规,以诚信和责任的态度对待广告行为和广告内容,树立企
业形象和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广告法对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语的规定及解释(简介中含有最等)
广告法对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语的规定及解释一、法律依据(一)定性依据:新《广告法》第九条(二)处罚依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与旧《广告法》相比,法律责任总体有所加重。
二、基本原则(一)核心原则新《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之所以禁止绝对化用语,目的就是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这是判断绝对化用语是否违反广告法的核心原则。
(二)具体原则绝对化用语广告案件查处时应贯彻以下原则:1、第九条第三项中的“等”字表示列举未尽之意,即所谓等外等。
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法律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与此类似的绝对化用语均在禁止之列。
2、第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词语均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根据同等类推的原则,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应仅限于作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或类似语句。
3、第九条采用“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的表述,表明法律对绝对化形容词是绝对禁止的,而不论该表述是否客观、真实。
三、定性分析对广告中的绝对化用语是否违法,要结合上述基本原则来综合判断,不能过于宽泛,把所有的绝对化用语都列为违法用语,也不能过于教条,认为没有“级”的“最高”是可以使用的。
具体分析如下:(一)作为形容词的绝对化用语:禁止使用。
这类用于形容空间、大小、多少、新旧、优劣等程度描写绝对化用语很多,除了广告法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外,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快速触犯广告法
快速触犯广告法
快速触犯广告法是指在广告宣传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广告法是保护消
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其目的是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避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以下是我从多个角度对快速触犯广告法的解释:1. 广告信息真实性:广告法要求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包含虚假宣传、夸大
产品功能、虚构用户评价等。
如果一个广告在短时间内频繁发布虚假信息,违
背了真实性原则,就可能快速触犯广告法。
2. 广告宣传误导:广告法禁止误导性广告,即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相或其他
手段误导消费者。
如果一个广告在短时间内多次发布误导性信息,违反了广告
宣传误导的规定,就可能快速触犯广告法。
3. 广告禁止内容:广告法规定了一些禁止发布的广告内容,如涉及医疗、药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虚假宣传,或者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他人权益的广告等。
如
果一个广告在短时间内多次发布禁止内容,就可能快速触犯广告法。
4. 广告法处罚: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快速触犯广告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可
以采取多种处罚措施,如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等。
这些处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因此,为了遵守广告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应当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
避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管,及时
查处快速触犯广告法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广告法情况说明
广告法情况说明
广告法是指国家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广告法有所不同,但大致都包括以下内容:
1. 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广告不得包含虚假、误导性的宣传内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广告主需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且不能散布对竞争对手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虚假信息。
2. 广告审批和登记:某些国家或行业可能对广告活动进行审批或登记。
广告主在进行广告活动前需要提交广告内容,并获得审批或登记证明。
这样可以避免违法、不道德或不健康的广告内容被发布。
3. 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广告发布者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广告主的资质,并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广告发布者也需要承担广告的后果责任,如广告内容被认定为虚假或侵权。
4. 特定商品和服务的限制: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如烟草、酒精、药物等的广告发布受到严格限制。
这是因为这些商品和服务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
5. 广告语言和形式的规定:广告法可能对广告语言和形式有一定的规定,如禁止露骨的性暗示、过度的暴力场景、歧视性言论等。
这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道德准则。
在中国,广告法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规定和
管理。
根据该法,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性宣传。
广告发布还需要获取相应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并且严格限制烟草、酒精、药品等特定商品的广告发布。
同时,广告中也禁止使用性暗示、歧视性言论等不当内容。
总之,广告法的实施及执行有助于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保护广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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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内容合法
3、广告中有赠送内容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 种和数量 “买200送220” 4、禁止使用解放军、武警的名义发布广告 5、不得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 6、不得贬低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商品、服 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贬低与对比
我国广告法禁止贬低式广告
百事可乐、肯德基与麦当劳 活性水与纯净水(法院判决民事赔偿)
但允许客观公正的对比广告
沃尔沃与奔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7、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 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许或 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 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针对虚假及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与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虚假广告赔偿案
被告:《视听导报》,原告:吉林省三谊 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广告主:福建港信公 司(虚假营业执照)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报社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三谊公司 236217.72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赔偿:70 865. 30元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证明文件
2、生产批文 药品 保健食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 医疗器械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证明文件
3、广告批文 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开放式 基金广告的宣传推介核准 烟草、特殊用途化妆品、房地产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被告帝豪集团辨称,我集团与标格公司于2001年3 月20日 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标格公司为帝豪集团制作其 拥有合法版权的广告,今后发生的关于本广告的著作权纠 纷,帝豪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帝豪集团既不是广告的制 作者,也不是发布者,不应向原告支付报酬。其认为原告 要求赔偿50万元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帝豪集 团认为,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权行 为,与标格公司、未来公司也不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因 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未来公司辨称,其发布广告时,约定若发生侵权责任 由标格公司承担,并且涉案广告的内容完全是由标格公司 制定的,与他无关。
设计 制作 代理 发布
广告活动的三个主体: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有关广告的行政许可
1、广告经营许可。
事业单位、广电、报刊;有效期;延期
2、户外广告。
城管、工商
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常见问题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法,是法律的要求 也是市场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查责任
是一项基本的法定义务,也是一项法定制度; 是广告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前提是熟悉、掌握广告法规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内容合法
1、虚假的认定
广告所宣传的产品、服务不存在 广告宣传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南方国际广场”房地产广告案 南方国际广场”
“南方国际广场”经批准的土地面积为13150平方米,土 南方国际广场” 地用途为商住,土地性质为商品房,该地块上51250平方 米住宅及25625平方米单身公寓可进入市场销售 当事人于2003年12月26日委托XX印刷印刷“南方国际广 场”楼盘画册4000套,印刷费用为人民币176000元。当 事人利用该楼盘画册宣传“南方国际广场”房地产项目, 并对B座平面图提供了“律师事务所”、“商务办公室” 、“小型贸易公司”、“驻深办事处”、“高科技公司” 、“建筑设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多种商业经营 用房的装饰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在最后一页结尾注明:“ 本画册资料仅供参考,所有图则及细节均以有关政府部门 最终审批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兰州金蝶认为金蝶公司的广告涉嫌虚假 宣传,并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将金 蝶公司告上了兰州市中院。 2006年12月25日,兰州市中院对该案 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中国金蝶虚假 宣传产品性能,遂判令中国金蝶赔偿兰州 金蝶有关经济损失6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六十七、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六十七、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 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 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
1、2005年5月,杨国坤、杨元其、杨文秀和杭州华夏医院负责人黄 年 月 杨国坤、杨元其、 元敏签订了引入“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的合作协议, 元敏签订了引入“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的合作协议,以“香港国 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承包了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 风湿病研究院 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承包了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 2、2005年7、8月间,华夏医院分别在《都市快报》和浙江省电视台 月间, 、 年 、 月间 华夏医院分别在《都市快报》 体育健康频道(现为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 分别发布医疗广告。 现为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分别发布医疗广告 体育健康频道 现为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 分别发布医疗广告。广 告内容为“华夏医院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 告内容为“华夏医院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 平衡调节微创手术’ 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 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用疗效说话,让患者见证。 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用疗效说话,让患者见证。只 需一次手术,还你终身健康” 此时,华夏医院《医疗广告证明》 需一次手术,还你终身健康”。 此时,华夏医院《医疗广告证明》 已经失效。 已经失效。 3、广告发布后,有33位患者慕名而来,先后在杭州华夏医院接受“ 位患者慕名而来, 、广告发布后, 位患者慕名而来 先后在杭州华夏医院接受“ 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 手术费用在6000至8000元之间。没想到 元之间。 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手术费用在 至 元之间 术后这些患者非但没有治愈,还不同程度地出现声音嘶 音嘶哑 咳嗽、 ,术后这些患者非但没有治愈,还不同程度地出现声音嘶哑、咳嗽、 恶心等症状 其中有14名患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等症状, 恶心等症状,其中有 名患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劲霸男装”违法广告 “劲霸男装”原广告词为“入选卢浮宫的 中国男装品牌”,现经过修改,广告词前 已加上了“2003年中法文化年中华民族服 饰展演”的背景交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法律体系
金字塔形的广告法律体系 一部广告法 一部广告管理条例 十几部行政规章 成百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广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活动的四个环节、 广告活动的四个环节、主体
广告活动的四个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 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 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 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 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合法广告的两个基本要求: 合法广告的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是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广告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常见问题讲解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使用背景音乐侵权案
《众人划桨开大船》是由我国知名词曲作 者魏明伦、王持久作词,陈翔宇作曲的一 首歌曲。广告主河南许昌帝豪集团、广告 经营者标格广告公司、未来广告公司在未 告知并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作品 用作其集团公司形象广告的背景音乐,并 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今日说法》栏目中 频繁播放,时间长达8个月之久。原告要求 赔偿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