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区域计画委员会组织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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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训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学校内外的各项教育训练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

第三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为学校学生会下设的部门,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委员会设有主席团、部门及各种职能小组组成,具体设置与调整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第五条主席团由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六条委员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教育训练部、项目推进部、宣传媒体部、外联合作部等,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工作组或职能小组,负责特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教育训练部负责组织和推进学校内外各类教育训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科普实践、学科竞赛等,以提高学生学科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项目推进部负责策划和推动学校各种项目的落地与发展,包括社会实践、文化艺术、创新创业等,以开拓学生兴趣、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条宣传媒体部负责宣传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策划活动宣传方案、设计宣传物料、制作宣传视频等,以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

第十一条外联合作部负责与外部机构和企业进行联系与合作,开展外部资源对接、校企合作等活动,以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和就业推荐机会。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委员会每学年开展工作计划的编制,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要求确定年度重点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和周度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委员会组织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部门会议和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进展,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委员会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成果负责。

第五章职责与权利第十六条委员会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的决策与日常管理,对委员会工作负总责。

2020年电大《行政组织学》期末考试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汇编附全答案

2020年电大《行政组织学》期末考试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汇编附全答案

2020年电大《行政组织学》期末考试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汇编附全答案简答题1、简述组织的构成要素。

答: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下列几种:一、组织目标;二、机构设置;三、人员构成;四、全责体系;五、制度规范;六、资金设备;七、技术;八、信息沟通;九、团体意识;十、环境。

2、简述正式组织及其特征。

答:正式组织是指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成员具有正式分工关系的组织。

正式组织具有下列特征:(1)经过特定规划建立起来的,并非自发形成;(2)有较为明确的组织目标;(3)组织内部分成各部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完成工作任务皆有明确规定;(4)组织内各个职位,按照等级原则进行法定安排,每个人承担一定的角色;(5)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如政府组织,军队组织等。

3、简述非正式组织及其特征。

答:非正式组织是正式组织内若干成员由于相互接触、感情交流、窃取相近、利害一致,未经人为的设计而产生的交互行为和意识,并以此自然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

非正式组织具有以下特征:(1)自发性;(2)内聚性;(3)不稳定性;(4)领袖作用较大。

4、简述组织的功能与作用。

答:最终的国内救生组织系统内部诸要素在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它具体表现为组织系统的功效与作用。

组织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组织能够创造一种新的合力,“人力放大”起着作用;第二,组织能够产生一种偕同效应,提高组织效率;第三,组织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

5、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行政组织具有哪些特征?答: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行政组织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第一,行政组织是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机关;第二,行政组织是一个具有天然垄断地位的组织;第三,行政组织是可以合法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第四,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责任的组织;第五,行政组织是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

6、简析行政组织与政治发展的关系。

答:行政组织在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主要体现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持在:(1)者;(2)利益的表达、聚合和转化者;(3)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4)作为政治一体化的工具。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一、总则为了规范教育训练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和工作流程,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提高研讨培训效果,特制定本规程。

二、组织机构教育训练委员会是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教育训练负责人、对口担当会计、资产管理人员等组成,成员单位以校为单位,成员各自组建内部成员,由各自校院领导为组织者,分别确定人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三、成员单位职责1.各成员单位应按时选派担当人员到教育训练委员会内服务,把委员会做好。

2.每个成员单位应该为教育训练委员会提供积极性、专业性、高水平的建议和建设性意见,进行教育研究和培训,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等。

3.每个成员单位要按照课程设置和学期安排,配合教育训练委员会完成教育训练工作任务。

4.每个成员单位还需要对教育训练委员会的活动予以宣传,向外界传递委员会的活动宣传信息,推动教育训练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

四、委员会职责1.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研究和培训计划,建立教学质量标准的研究,加强沟通和统领工作,确保教育训练的高效开展。

2.组织教育训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研究、考察等活动,使教育训练工作能够在高质量、高效率的前提下进行。

3.制定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工作标准,强化委员会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漏洞产生的破坏性。

在此基础上,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工作时间、职责、目标和结果,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提高组织绩效和人才发展。

4.根据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撰写教育训练工作的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类报告和总结文件。

其中,月度、季度计划重点涉及教育训练的各类日常工作;年度计划则归纳总结综合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和峰值,为下一年的工作安排作基础。

五、委员会活动1.每年组织教育研究工作总结,介绍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2.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学术讲座和研讨活动,拓宽委员会成员的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和观念。

区域区划管理制度范本

区域区划管理制度范本

区域区划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划定行政区域范围,明确各级政府管理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实行区域区划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区域区划,是指以地理界限为基础,按照一定要求和程序,划分出的各级行政区域范围。

二、划分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区域区划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划分。

2. 科学性原则:区域区划应当根据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划分。

3. 公平性原则:区域区划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地区的利益均衡,并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4. 发展性原则:区域区划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各地区的协调发展。

三、主体责任1. 国务院:国务院负责中国的区域区划管理。

国务院制定和变更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 省级政府: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划分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进行,报国务院备案。

省级政府负责本省行政区域的管理工作。

3. 地级市政府:各地级市的划分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地级市政府负责本地级市的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4. 县级政府:各县级市的划分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县级政府负责本县级市的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四、程序1. 立项阶段:在制定或变更行政区划时,地方政府应当提出具体方案并进行论证。

国务院组成专门机构对方案进行审议,确定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 征求意见:在制定或变更行政区划时,地方政府应当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听取各方建议。

3. 公示程序:制定或变更行政区划方案通过审议后,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会意见。

4. 批准程序:经过公示程序后,国务院批准该行政区划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五、规范管理1. 划分标准:划分行政区域应当依据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因素,确保各地区范围合理。

2. 行政级别:各级行政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行政级别进行划分,保障政治权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5)党的各级委员会的领导原则(党委制)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原则。(反对个人崇拜) 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
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 人的威信。
二、党的组织机构
(二)党的地方组织
1、党的地方组织有哪些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 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 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党内集中:一是应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对多数人和 集体意志的集中。一切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做法 都是同党的集中格格不入的。二是集中多数人意见和集中 正确意见的统一。要求我们必须运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和充分走群众路线、采纳群众正确意见原则,才能真正形 成党所需要的集中。
每个政党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把它的成员组织起来,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以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和各个时期的任务,这 就形成了政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 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十七大报告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 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一)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什么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 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 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的组 织原则,反映了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 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党员个人与党 的整体的关系,党的中央和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 群众的关系。

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

基本内容一、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它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实现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和任期制,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和党委成员的分工负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缴纳党费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内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员及其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等等。

“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

按照新党章的规定,“四个服从”的基本内容为: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

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

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

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

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

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计划、规划、方案、安排、通知、通报、公告、决定、决议、规定、制度、规章、规则、章程、条例的含义

计划、规划、方案、安排、通知、通报、公告、决定、决议、规定、制度、规章、规则、章程、条例的含义

计划、规划、方案、安排、通知、通报、公告、决定、决议、规定、制度、规章、规则、章程、条例的含义一、计划在管理学中,计划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计划工作,是指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

其二是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

无论是计划工作还是计划形式,计划都是根据社会的需要以及组织的自身能力,通过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确定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奋斗目标,有效地利用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协调安排好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规划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

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某一特定领域的发展愿景。

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把规划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其实,这是对规划概念以偏概全的理解。

三、方案方案是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

方案一词,来自于"方"和"案"。

"案",书案,读书、写字都是案。

案的等级比桌高,反映到词汇中就是案件、文案,都是和案有关,过去我们说审案子,就是在案子面前审理这件事,过去判官都是翘头案,正式、庄严。

引申为考虑问题,正式的商议,都和"案"有关。

"方"即方子、方法。

"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四、安排安排就是计划,比如:在一天中,安排学习时间3小时,休息1.5小时,玩耍30分钟到1小时。

有时间观念,有效的合理安排学习,工作,休息,娱乐,玩耍等相关内容。

每天都有安排计划,要做什么事情,需要多少时间,有根有据的计划。

DB11|T363-2006北京-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DB11|T363-2006北京-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2 工程项目发包情况:建设单位拟定的工程项目发包范围,各单位工
程及各专业工程的发包范围等;
3 项目设计概况: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及各单位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
简要介绍。
4.1.4 工程项目施工目标
1 施工目标承诺
投标单位对实现项目目标的承诺可按下表要求编写:
表 4.1.4
投标单位项目目标承诺
内容 项目
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4
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分部、分项工
1.0.6 编制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必须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文字简练,突 出重点和难点,并配有必要图表,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装帧整齐、朴 实。
2 术语
2.0.1 施工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或全部工程。
2.0.2 建设单位 employer
在工程建设中,承担业主职责的单位或部门。可以是工程建设项目法
人、房地产开发商或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2.0.3 总承包单位 main contractor 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项目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
法人。
2.0.4 分包单位 sub contractor 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3
3 大型机械设备 应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布置及运行进行协调、控制。 4 施工总平面图 应重点绘制红线桩与高程的引入,各施工单位承包范围的区域划分, 现场所需水、电和热源的引入点及分配规划,厂区内外主要交通干道,消 防设施的布置情况,以及现场障碍物和红线外环境状况等内容。绘制方法 应符合国家有关制图标准。

台湾都市计画法资料

台湾都市计画法资料

《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全上之需要,划定更新地区,分别拟订重建、整建或维护更新计画。

前项更新计画应注意名胜古迹之保存。

第三十七条前条更新得就左列情形,择其情况较为严重,并以居住为主要使用者,优先规划:一、建筑物窳陋且无防火构造,亦无适当之防火间隔距离,妨碍公共安全者。

二、违章建筑特多、建筑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弯曲狭小,妨碍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者。

三、建筑物年代过久,有倾颓或朽坏之虞,妨害公共安全者。

四、现有公共设施大部份破损或已不敷实际需要者。

五、居住环境恶劣,妨害公共卫生者。

第三十八条更新计画属于重建者,应附事业计画,并以图表说明下列事项:一、重建地区范围及其总面积。

二、重建地区之细部计画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三、公共设施及建筑物之兴建计画。

四、土地使用现况总图。

五、现有各宗土地面积及其建筑物之总楼地板面积、所有人姓名。

有他项权利者,并载明他项权利名称及他项权利人姓名。

六、土地及地上物征收补偿计画。

七、土地及地上物拆迁整理计画。

八、配合兴修各类公共设施之重建计画。

九、财务计画。

十、安置拆迁户计画。

十一、土地及建筑物之处理计画。

十二、重建完成期限。

十三、其它事项。

第三十九条更新计画属于整建者,应附事业计画,并以图说表明左列事项:一、整建地区范围及其总面积二、整建地区之细部计画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三、土地使用现况总图,公共设施及建筑物之配置详图。

四、现有各宗土地面积、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及所有人姓名。

五、配合改进各类公共设施整建之年度计画。

六、个别建筑物之改善、修建、养护或设备之充实计画。

七、土地及地上物征收补偿计画。

八、土地及地上物之拆迁整理计画。

九、财务计画。

十、协助贷款整建方法。

十一、整建完成期限。

十二、其它事项。

第四十条更新计画属于维护者,应附事业计画,并以图表说明下列事项:一、维护地区范围及其总面积。

二、土地使用现况总图、公共设施及建筑物之配置详图。

三、现有各宗土地面积、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及所有人姓名。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0•【字号】梧政发[2001]110号•【施行日期】200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的精神,组建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是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城市管理(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等公用事业行业)的职能交给市政管理局。

2.规划、建设法规执法监察职能委托城建监察队伍行使。

3.原规划管理局承担的测绘行业管理职能。

4.建材工业、建筑机械行业管理的职能交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5.城市防洪、排涝职能分别交水利局、市政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1.负责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负责城镇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3.负责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三)转变的职能1.对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依法组织,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2.对委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含城市规划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补助性、技术性、服务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或委托有关协会组织办理。

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讲稿

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讲稿

多同志对十八大党章做了哪些修订还不是很了解,对十八大党章的内容还不是很熟悉,今天呢按照这次研讨班的安排,咱们一起来学习十八大新党章。

众说周知我们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这次大会取得了三项重大成果,其中第二项重大成果就是:2017年11月14日12时17分,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的2307名代表、特邀代表,以举手方式郑重表决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这一刻是全党共同期待的时刻。

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新部署和对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新要求写入党章。

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

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201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

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和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

因此,中央确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党章概述(一)党章的基本概念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作为一个党员,遵守党章是最基本也是必须做到的行为规范)。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4篇)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4篇)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区域安全负责制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自的职责,以管理和保障该区域的安全。

一、责任主体的确定:1. 区域管理机构:负责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安全制度和政策,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安全负责人:由区域管理机构指定,负责具体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3. 监督机构:对区域安全负责制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区域管理机构负责:- 制定和监督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对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汇报。

2. 安全负责人负责:- 制定并组织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安全管理措施和改进建议;- 监督员工的安全工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事件;- 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理突发事件。

3. 监督机构负责:- 对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审查和审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指导和协助区域管理机构和安全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对安全事故和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2. 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设置安全设施和标志,如安全警示牌、消防设备等;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 制定和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6. 建立安全档案和记录,便于安全管理和追溯。

四、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2. 对造成安全事故和事件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3. 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23•【文号】国卫办医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我委组织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可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局主页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3年12月23日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为贯彻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旳政策法规和中建八局有关安全生产旳规章制度,深入明确安装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生产安全。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建八局安装企业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简称责任制。

2 本责任制规范了企业区域/专业企业项目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究竟旳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分层负责分级控制。

3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旳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系统安全生产旳归口管理。

4 各级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旳安全生产方针,并按照全员安全管理旳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贯彻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企业级安全生产责任一企业机关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布旳有关安全生产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规定。

2 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分析和研究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旳动态与特点找出问题要点,采用防备措施以杜绝工伤事故旳发生。

3 贯彻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区域/专业企业经理及直管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中应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交流会,抓好正反经典案例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5 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负责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旳审批工作并监督实行。

7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8负责因工伤亡事故旳汇报调查与处理。

9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旳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及文明施工等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查出旳隐患限期整改二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1)企业经理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旳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旳政策法规,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管理旳议事日程,主持重要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旳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

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XXXX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管理,完善内部治理机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XX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由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学校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学校的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重大学术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并向学校提出建议,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组成规则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人数为29-35人的单数,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授。

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的学科状况,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校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为15人以上的单数。

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l∕2o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选举产生;特邀委员由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校长聘任。

谢觉哉的新民主主义选举思想初探

谢觉哉的新民主主义选举思想初探

谢觉哉的新民主主义选举思想初探作者:马成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4年第10期【摘要】文章探讨谢觉哉的新民主主义选举思想。

第一,谢觉哉认为,新民主主义选举它是共产党和群众一起共同在选举运动中练习参政,以此来提高人民对民主政治整体认识的过程;第二,针对说群众文化现有的文化程度及政治意识达不到选举标准的错误认识,谢老认为关键在加强对选举活动的训练;第三,政府机构在选举时必须向人民汇报政府工作,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明主;选举训练班一、新民主主义选举是人民的权利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

在政治上,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1]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是既不同于旧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又区别于社会主义的。

旧式的资产阶级选举对民主政治不仅没有多大改进,很多时候甚至会出现越选越坏的情况。

谢觉哉眼中,新民主主义和旧民主主义选举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新民主主义的选举运动和旧民主主义的选举运动大大不同:后者是各党各派争地位争升官发财;前者则是在运动中练习参政,提高广大人民对政治的认识与兴味”。

[2]谢老指出,革命和反革命的分别:一个要民主,一个不许民主。

推翻不民主,建立民主,首先就要认清什么是民主——“民主是人民做主来管理国家的事,议国家的事。

人民多得很,除最下层的村或街道,可以经常开办群众大会来议来管外,稍为地域广一点,是不能每个人都来议来管。

不能每个人来议来管,于是想出个法子,由每个人共同派遣少数人来议来管—代理他们来议来管。

这就叫做选举”。

[3]所以选举是组织民主政治的开始。

没有选举,民主政治是绝开不了张的。

谢觉哉主张的新“民主”,实质就是人民做主,即由人民来“议”、来“管”、来“行”政府和国家的全部事务。

他强调:党要保证执行的是民主,是政治推进的正轨。

针对当时中国共产党党内有些同志认为只要事情做得对,老百姓满意,就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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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各级区域计画委员会组织规程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3-05-14
【效力属性】已修正
【正文】
各级区域计画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 1 条
本规程依区域计划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中央、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为审议区域计划,应分别设立区域计划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会) 。

第 3 条
本会之任务如下:
一区域计划拟定、变更之审议事项。

二区域计划之检讨改进事项。

三区域计划有关意见之调查征询事项。

四其他有关区域计划之交议或协调事项。

第 4 条
本会置委员十九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由各级主管机关首长兼任;一人为副主任委员,由各级主管机关首长派兼之。

第 5 条
本会委员除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外,其余委员,由中央、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就下列人员派聘之:
一主管建设、都市发展、土地、人口、财政、经济、交通、农业及其他有关机关之代表。

二具有区域计划、大地工程、天然资源保育利用等专门学识经验之专家学者。

前项委员名额分配,其中专家学者不得少于委员总数三分之一。

第 6 条
本会委员,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各级区域计划委员会委员。

第 7 条
本会委员任期为一年,期满得续派聘之。

但代表机关出任者,应随其本职进退。

专家学者委员,续聘以连续三次为限,且每次改聘不得超过该等委员人数二分之一。

委员出缺时,应予补聘;补聘委员之之任期至原委员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第 8 条
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由各该建设主管人员兼任,承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之命,处理会务。

第 9 条
本会所需工作人员,由各该主管机关就承办有关业务人员派兼之。

第 10 条
本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为会议主席;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副主任委员代理主席,副主任委员亦不克出席时,由出席委员互推一人代理主席。

第 11 条
本会委员对具有利害关系之议案,应自行回避。

第 12 条
本会为审议区域计划有关事项,得推定委员或商请业务有关机关指派人员实地调查,或组成专案小组审核。

第 13 条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但由机关代表兼任之委员,除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外,如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时,得指派代表出席。

前项指派之代表列入出席人数,并参与会议发言及表决。

本会非有过半数之委员出席不得开会;非有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不得决议。

可否同数时,由主席裁决之。

第 14 条
本会之决议事项,应由各该主管机关依区域计划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 15 条
本会委员及工作人员均为无给职。

但非由本机关人员兼任者,得依规定支给交通费。

第 16 条
本会所需经费,应于各该主管机关年度预算中编列之。

第 17 条
本规程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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