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学籍处理标准-经管学院
关于2011-2012学年学籍异动的决定(稿)
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
教务字…2012‟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学生重新编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2012学年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学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含专业选修课)的学分达到25学分及以上,则于当年9月份重新编入下一年级”。
经各相关学院成绩核实、教务处审核将有192名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将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按编入年级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具体名单见附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籍异动学生的帮扶、引导、教育,异动决定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派相关老师指导他们的学习规划,同时要及时和相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学生努力学习,早日完成学业。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学籍重新编班通知
主报:校领导
抄报:校各有关单位
发:各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2012年9月29日发
附表:累计未通过课程达25学分及以上或多门课程未通过(共计187人),将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名单
―完-。
“学籍清理简况”及《学籍管理规定》告知书
“学籍清理简况”及《学籍管理规定》告知书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一、本学期我校的学籍清理情况如下:
1.新增警示生共114人,其中2009级30人,2010级40人,2011级44人。
2.继续警示期共 80人,其中2009级35人,2010级35人,2011级10人。
3.达退学标准共 47人,其中2009级19人,2010级 8人,2011级20人。
二、我校的2011版“学习警示”与“学业退学”管理规定如下:
1. 学习警示:所有学生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所有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以上(含12学分),予以学习警示处理。
2. 解除警示:警示期学生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所有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低于6学分,予以解除学习警示处理。
3. 退学:所有学生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所有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予以退学处理。
4. 未获学分统计范围:所修专业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a)不及格(b)旷考(c)缓修(因休、停学“缓修”课程不计入)(d)缓考(单独列出,注明原因)(e)学生未修读但在系统中未进行记载的必修课程
5.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学生,2011年以前入学、留入2011级的学生仍按照校教字[2004]19号文件进行学籍清理。
教务处
2012年11月9日――――――――――――――――――――――――――――――――――――――――――――――――――――――――――――――――――
我班全体学生已传阅此告知书并已清楚了解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
班长签名:日期:。
2011-2012学年度行政领导分工
2011-2012学年度化州市第二中学行政领导分工校长、党支部书记:张化兴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负责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学校发展与规划,财务,教职工政治思想等工作。
副校长、纪检委员、党支部副书记:李林分管学校纪检监察、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卫生、心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副校长、宣传委员:王伟儒分管办公室、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副校长、党支部委员:陈列平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德育安全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理论学习、关工委、团委等工作。
副校长、党支部委员:梁亚来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教师培训、招生自考、教育教学科研,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等工作。
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张康瑞分管总务后勤,财务收支监管、基建、物资采购的预审等工作,学校“三产”及安全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工作。
陈标球: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
协助校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职务评聘、学校效能建设、校外工作联系等工作。
唐晓: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教育宣传、社区教育、档案管理、文明办公室评比、教职工荣誉制度积分统计、维稳日报等工作。
李郭瑜:教务处主任,主持教务处工作。
负责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主抓学风教风建设,开展各种教学竞赛、教学服务活动,建立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分析体系,做好教学质量目标分解工作,规划好优生、潜质生、学困生培养方案等工作。
李东升: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工作。
处理教务处日常事务,负责学籍档案管理、日常考试等工作。
蒙开炯: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工作。
处理教务处日常事务。
彭一波: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工作。
负责档案室、图书馆管理工作。
梁帝寿:政教处主任,主持政教处工作。
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安全、卫生工作。
主抓校风建设、星级班级寝室创建、荣誉制度实施,开展德育创新科研工作,安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研究工作,规范班级管理等工作。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五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以此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本科学生在4-6年内、专科学生在3-5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毕业学分,可以毕业,但毕业学制一律以标准学制计。
学习年限超过标准学制规定时间仍未修满学分者,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住宿,水电费,课程学习费等)。
超过修读年限仍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者,作结业处理;(二)学生修读年限不含休学或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时间;第六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提前或推迟毕业。
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精品)
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姓名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书面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和校徽。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高等学校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学校对取得学籍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未能注册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所以,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学生须登录()网站,查询并核对自己的电子注册信息,然后将情况反馈到所在系(部),由系(部)归纳整理后统一报教务处。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发给证明。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之日起,立即离校医治。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学生必须于每个学期开学时持学生证和交费凭证在二周内到所在系(部)办理注册手续,系(部)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后注册有效。
高中生学籍档案导入、学籍异动和固定报表上报常见问题解答20110923
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导入、学籍异动和固定报表上报常见问题解答(高中部分,2011年9月23日)目录(可点击如下六部分的超链接)一、系统问题二、新生学籍档案信息导入问题三、老生数据导入或更新问题四、学籍异动问题五、“高中在校生基本情况表”等固定报表统计上报问题六、助学金发放管理问题相关文件和材料如下:1.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1〕41号):/zdsoft/fpf/login/notice11.html2.关于加强我省初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0〕75号):/center/bulletin/bulletinBrowse.action?bulletinI d=FF8080812B0E0DBD012B29285C7560AD3.2011年9月16日召开的“全省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新增模块视频培训会”视频录像地址:/html/2011/09/16/266100_105386.html?uni= cf453c17-246d-4cec-9c14-fb43beea18c44.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相关资料-教育厅文件、系统培训资料:/xkcglxt/ShowClass.asp?ClassID=5375. 学籍导入模板中“籍贯”对应的国家行政区划列表:/zdsoft/fpf/login/notice9.html一、系统问题●关于各单位帐号管理问题?每个单位(含教育局和学校)都至少有三个账号:系统管理员账号、学籍管理员账号和助学金发放管理员账号。
有加“admin”的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账号,没加“admin”是学籍管理员或助学金发放管理员账号。
系统管理员是管理系统中具有本单位最高管理权限的用户。
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学籍管理员或其他同志担任,要高度重视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工作。
县区只能查到学校的单位管理员账号,无法查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账号。
关于上交2011-2012学年留级与退学学生谈话记录表等表格及进行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上交2011-2012学年留级与退学学生谈话记录表等表格
及进行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教务助理:
为做好本年度学籍预警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交2011-2012学年留级与退学学生的谈话记录表:
1、9月19日前,教务助理通知留级与退学的学生将“流转通知单”(通知单已于上周下发至学生)交回学籍科。
2、9月21日前,认真填写“东南大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谈话记录表”和“东南大学退学学生谈话记录表”(谈话记录表网上下载,即:学籍管理--表格下载专区),并将表格收齐后送交学籍科。
3、对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教务助理务必要发放该年级该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大学生手册,并请学生签名留底。
二、学籍预警工作:
1、9月19日前,按网上学籍预警操作步骤,进行学籍预警工作,生成“学籍预警审核一览表”,经学生本人签名,教学院长签名加盖公章。
2、9月21日前,认真填写“东南大学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记录表网上下载,即:学籍管理--表格下载专区)。
3、9月24日,将“东南大学学籍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和“学籍预警审核一览表”送交学籍科。
以上各项请教务助理按时准确完成。
谢谢合作!
学籍科
2012年9月15日。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青州市何官镇孙板小学本着求实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在校长的领导下,本学年来我们教务处以教学为中心,以常规为抓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具体小结如下:一、严格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1、严格教学秩序。
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坚决杜绝旷课现象。
教务处配合年级组做好教师课堂考勤工作,并及时反馈。
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的教师应提前一周凭通知将进修时间报至教务处和年级组,并自己协调好课程,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2、各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制订好工作计划,各备课组也应按本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并严格按教研室规定的统一进度教学,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对此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教务处也协同年级组定期检查各学科教学进度及执行情况。
3、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坚决杜绝教师讲课的随意性和课堂组织失控现象。
上课重学生的学力和上课状态,重组织教学,不一味追求速度和进度。
课堂内容体现多活动、勤反复和高效率;课堂原则体现出主动参与和激励评价;课堂程序反应出感知读、启发思、组织议、点拨讲、指导练和创新用;课堂上要鼓励学生质疑。
教师做到:学生能看懂的,鼓励学生自己去看;学生能自己探究解决的,让学生自己去完成;学生能自己能总结出来的,让学生自己去归纳。
课堂练习巩固和提高课堂上教师所讲授的每一个知识点;教师具体做到:基础知识扎实练、重点内容反复练、关键问题突出练、易混问题对比练、拔高问题综合练。
确保90%的学生能掌握90%的课堂内容,教务处协同年级组通过月考等对教师的上课效益进行考核。
4、对作业的设计和批改做到“四精”(精选、精讲、精练、精批)和“五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差必补、有错必就纠);切实减轻学生过多的课业负担,对学科辅导资料进行总体控制,反对“加班加点”、“课内损失课外补”、“题海战术”等违反教学规律的做法,讲究课堂教学的“艺术”,提高40分钟的效益。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和XX省高等教育综合改有关精神,顺利推进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完全学分制实施工作,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上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到学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学生本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会同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招生录取标准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学习资格。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经注册者不准参加学习。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未经请假且未如期到校注册者视为旷课。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学生证遗失者,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到教务处补办学生证后再行注册。
休学的学生,复学前应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注册。
第五条学生应当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根据学校收费规范的规定,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学院学年制学籍管理办法
学年制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技双馨的高技能人才,必须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XX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以学年制管理为主的所有全日制在籍学生,即个别专业面向教育扶贫地区招生和与企业签约进行定向培养的学生,以及全日制退役士兵班学生。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入学和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入学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持有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第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除特殊因素外,必须按规定接受军训,并取得军训学分。
学院一般在新生学年第一学期初集中军训,因故不能参加军训者,必须在军训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待学生处批准后,另择时间进行军训。
学生未按规定取得军训学分将不予毕业。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由学生所在系部提出意见,学生处和招生就业处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退回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地。
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经学院指定的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填写《XX学院(XX高级技工学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回家或原单位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从通知其离校之日起,两周内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五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以此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本科学生在4-6年内、专科学生在3-5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毕业学分,可以毕业,但毕业学制一律以标准学制计。
学习年限超过标准学制规定时间仍未修满学分者,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住宿,水电费,课程学习费等)。
超过修读年限仍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者,作结业处理;(二)学生修读年限不含休学或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时间;第六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提前或推迟毕业。
独立学院学籍处理案例的整合与分析
独立学院学籍处理案例的整合与分析【摘要】独立学院招生数量的增加及规模的扩大对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详细论述了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和优化独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学籍管理案例整合与分析Integration and Analysis of Registration Processing Case of Independent CollegeAbstract: Independent college enrollment and the increase of the amount of the expansion of the scale of the independent 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This paper discusses in detail the universal existence of independent 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work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and optimize the independent 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work.Key words: Independent college; Student status management; Integration and Analysis of case独立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当前依法治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2005年9月1日实施的由教育部颁布的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成为我国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1,2]。
[2011]134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学院:为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规定,学校即将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1级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1.学生申请转出专业与拟转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层次。
同一层次是指在招生过程中属于同一批次而划分的类别。
2.转专业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不同招生大类专业间互转。
同一招生大类是指按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与体育类。
3.因为国家对师范专业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但允许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转入非师范类专业。
4.原则上特殊类型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如软件工程(服务外包)、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重师教发〔2011〕134号6.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7.各学院必须针对各自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市场需求实际、招生就业状况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转专业条件(一)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特殊才能和志趣的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患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他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2011-2012学年转专业接收计划。
2.12月14日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情况分别在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北碚校区进行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3.12月15、16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实施学分制管理的需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大学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大学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提出请假申请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试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经过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所在学院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报请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暂不予注册,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教学工作计划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五里小学教学工作计划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为了使工作的开展有计划、有步骤,遵循“结合实际、稳中求变、形成常规、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追求工作的实效性为最高的目的。
结合学校的现实情况,巩固以往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打开工作思路,让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为此,拟定本学期工作教学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为本,规范教学常规的管理行为,以管理出实效,以管理出成绩。
同时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创新,改变以往工作中不符合实际的一些做法,力求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1、继续在校园内开展落实推“普”工作,强化上学期校园内讲普通话的氛围,让普通话成为校园内师师、师生交流的习惯。
2、进行在教材上备课试点工作,改变以往工作中教师抄写教案应付检查情况,探求一条务实的且有实效的备课方式。
3、继续开展学生讲故事比赛,加大在学生间、班级中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学会看书,学会表达,心中有故事,能讲故事,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加大对新教师的培养工作,组织学校骨干教师多进行教师的课堂听课,给新教师提建议,帮助新教师成长。
5、开展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探索一条适合学校的有效的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工作之路,力求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一)重点工作1、继续巩固上学期学校在校园内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成果。
在开学初就提醒教师在校园内讲普通话,给予教师一个周的准备适应时间,从开学的第二周开始要求教师在校园内交流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学校中层干部做好带头示范表率作用。
同时要求学校学生在与教师交流时也使用普通话,在讲普通话氛围好的班级推行学生间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试点,并逐步推广开来。
2、继续开展好学生讲故事比赛活动。
本学期承接上学期的开展第五、六、七、八期讲故事比赛,在校园内、班级上加大对学生讲故事比赛的宣传力度,让学生了解讲故事比赛的相关规定,喜欢上讲故事比赛,参与讲故事比赛,以此为推手,促进学生学会看书,学会表达,让学生能在全校师生的面前上讲台表现自我,体验上台表现的心理历程。
2011-2012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综合
数学英语综合43382565523351645354544146543353644557504837605544424155265644455219322846202937393634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六(5)班62 38数学英语综合51543840325259465244484353303359385446514557607653604843464858565852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六(4)班50536656516166675548476060748790数学英语综合8687847991808985799260969085978849858888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六(3)班83 8770629263946081828986757989948885757883888286707388744984816690数学英语综合919286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六(2)班4246数学英语综合573241523735484362184553475051333748393343574254514438635354405125525647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六(1)班463138453541394140366368396056数学英语综合68303142545140214232421556426033515845494252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五(4)班42 49 27 68 4435263420283329344129203136194842222825172939364530数学英语综合32473630361927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五(3)班50数学英语综合5035172126141237343846513925273163282946402212162220601431192625262631262518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五(2)班2756452828202936431428152018学籍号数学英语综合01200715730012007158480120071594601200716039012007161390120071623401200716353012007164520120071653101200716630012007167720120071684101200716933012007170370120071713301200717237012007173600120071743701200717561012007176490120071774301200717831五(1)班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012007179520120071803301200718158012007182450120071836101200718440012007185470120071865201200718767012007188310120071893901200719045012007191380120071923701200719377012007194350120071955101200719639012007197630120071983301200719940012007200550120072013101200720249012007203180120072045701200720547012007206430120072074301200720837012007209310120072105042数学英语综合47514462四(4)班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38 4742555237464946434657424357454044364434474654515249365360473062数学英语综合546853四(3)班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54数学英语综合63494844487044537061536551386462525163535461574950467258515050433947624360四(2)班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56 52 50 74 44 50 58 55 44 53 63数学英语综合72624957384351515245424149485653444454624658445857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四(1)班39 46 48 37 47 39 36 364463625144473434584651333644数学英语综合584238465249565541393375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三(3)班274618533557556545474324494143512961485146485053376263503653501940472251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三(2)班数学英语综合5556823755484057634066695468655960536467676761375953574459424563525024493542393847614150372554 46 66数学英语综合694770513461596451466836536380575969554776566661736238736733676676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三(1)班4957477353633757304257616345333749数学英语综合84655867667580826690615990806273736571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二(2)班72 86 47 59 45 506459253866876141535034674126212838453544225133李继贵17数学英语综合8991656766729173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二(1)班4069725384666268614955345048764254476648633829546864603843385531567657753560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数学英语综合5140453561453556551025452556355640354540583050304071254035401050354025253040402035453045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一(2)班30 20 35 45 35 30 25 20 30数学英语综合603040354050735350454040454073604671354540606645402540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分表一(1)班50。
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专业水平和入学资格复查应在报到一个月内审查完毕。
对于专业招生考生中弄虚作假、入学资格信息虚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经复查证实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宜相应专业学习并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休学手续回家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病愈后于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者,准予复学;复查仍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编制《新生注册备案登记表》,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厅每年秋季生备案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第四条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
取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在校生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奖励政策等。
新生入学第一年两个学期均为试读期。
试读期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参照“考核与管理”有关条款),可延长试读期一次。
试读期延长以学期为单位。
延长试读期的学生必须签订《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学生试读协议书》。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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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103 103 103 103 103 103 103 103 65 57 62 63 64 66 64 64 28 24 25 25 29 28 27 28
2009级工商管理培养方案 2009级会计学培养方案 2009级市场营销培养方案 2009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方案 2009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培养方案 2009级人力资源管理培养方案 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方案 2009级金融学培养方案 2010级工商管理培养方案 2010级会计学培养方案 2010级市场营销培养方案 2010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方案 2010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培养方案 2010级人力资源管理培养方案 2010级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方案 2010级金融学培养方案 2011级工商管理培养方案 2011级会计学培养方案 2011级市场营销培养方案 201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方案 2011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培养方案 2011级人力资源管理培养方案 2011级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方案 2011级金融学培养方案
方案 计划号 674 675 676 655 677 678 679 680 1075 1076 1077 1078 1079 1080 1081 1082 1953 1954 1955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方案名称
年级 必修学分
降级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87 77 83 85 86 88 85 85 39 33 36 36 41 39 37 39
专业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金融学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金融学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金融学
145 137.5 150 149 152.5 142 146 146.5 109.5 96.5 104.5 106.5 108 110 107 107 57 48 51.5 51.5 59 56 54 57
年级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系所号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
专业号 113 114 123 137 138 139 140 147 113 114 123 137 138 139 140 147 113 114 123 137 138 139 140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