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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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2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2

□社会残疾人 □四级 □九级 □四级 □九级 □四级 □五级 □十级 □五级 □十级 □五级
是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伤残性质 伤残性质 □六级 伤残性质 伤残证件号码 □三等功 □八一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 无 □安排工作 □自主就业 省 □事业单位 □一等功 □二等功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家庭住址 入伍时间 原部队代号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民主党派名称 (如有则填) 享受国家抚恤 补助优抚类别 退役证件名称 原衔级 身体残疾情况 □志愿兵 □义务兵 □残疾军人 □一级 □六级 伤残等级 □一级 □六级 □一级 伤残证件名称 立功受奖情况 立功受奖证件 退役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 安置单位性质 安置单位名称 现就业状况 个人年收入 (单位;元)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性质 □在职 □下岗 □失业 □无业 □离休 □行政机关 □高级士官 □初级士官 □二级 □七级 □二级 □七级 □二级 □三级 □八级 □三级 □八级 □三级 □残疾军人 □参试退役 □带病回乡 □红军失散人员 □在乡复员军人 □病故军人遗属 □博士 □未婚 □硕士 □已婚 □大学本科 □离婚 年 月 省 省 日 县(市、区) 性别 出生日期 市 市 退役时间 联系电话 □大学专科 □中专(中技) □高中 □初中及以下 □群众 □男 □女 乡(镇、街道) 民族 年 月 日 村(社区)
□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

(需要设备拍照采集) □自谋职业 市 □企业 县(区) □其他 参加政府组织的教育培训状况 □退休 □创业 □务农 □学生 □是 □否 安置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

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

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

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

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表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注:1、填写表格时字体要工整清晰,部分选择栏目用“√”或“是”、“否”表示。

2、“身份认定依据”栏须填写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中的具体文字记载内容。

3、“在编”栏包括在岗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

4、“审核意见”栏内,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只填“同意申报”,负责人要签名。

5、此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 1 —— 2 —— 3 —附件2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 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4 —附件359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 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本人,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生于年月日,现年周岁,身份证号。

于年月入伍,年月退伍,部队番(代)号为,服义务兵役年限为年,根据民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现申请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申请人:年月日— 5 —附件5关于对拟领取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由本人申请,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市、区)民政局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下列人员(见附件,下同)领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凡对下列人员领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有异议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以邮寄邮戳或递交的登记日期为准)或口头形式向县(市、区)民政局反映。

特此公告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统计表民政局(公章)年月日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2:00,15:00—17:00— 6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统计表填报单位:县(市、区)民政局(公章)年月日—7 —附件7县(市、区)乡(镇、街道)60周岁以上档案遗失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会议纪要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内容:会议人员签字:—8 —附件8 Array编号第编号第号告告知书申请人志:家庭住址本局(乡、镇、街道)于年月日收到你(公章)事由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公送达方式示)认为承办人。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一、此次核查登记的范围是那些?答:为提高核查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此次核查登记的对象是:从今年起5年内满60周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即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条件是什么?答: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正式颁布实施时间为准)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如何界定农村籍退役士兵?答:农村籍退役人员界定为两类对象: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另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四、年满60周岁(含60岁)如何界定?答: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满60岁的,除今年从8月1日起开始发放生活补助外,以后均从满60周岁的当年1月份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五、2011年年中去世的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属于核查登记的范围?答:2011年8月1日前去世的不登记;2011年8—12月之间去世的登记。

六、如何确认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答:按年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算头算尾。

举例:张三,1967年12月入伍,1970年1月退伍,他的服役年限为4年。

七、农村籍转业志愿兵能否享受生活补助?答:对于转业志愿兵,其服义务兵的年限可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年限,但转为志愿兵后的服役年限不计算在内。

八、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原则是什么?由谁负责核查认定?答:属地管理原则,即由对象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九、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工作分几个阶段完成?答:共分五个阶段完成,依次是:政策宣传、个人申报、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建立档案。

十、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如何申请?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60岁采集审核表

60岁采集审核表
21医疗保障方式:□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商业保险□5无
22养老保障方式:□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商业保险□5无
23住房情况:①房屋性质□1自有□2承租□3寄住②房屋面积:㎡,房屋间数:间③是否危房□1是□2否
乡镇、街道
核实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意见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60周岁以上名
02性别
□1男□2女
03民族
照片
04身份证号码
05出生日期
年月日
06退役证件号
07户口类别
□1农村□2城镇
08户口簿上住址:省市县(区)
09实际居住地址:省市县(区)
27如第26项选择“是”,请选填以下项目:□残疾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28是否享受低保待遇:是□否□
29是否享受五保待遇:是□否□
30联系电话
31身份认定依据:□1个人档案□2退伍证件□3已认定人员书面证明□4其他
10入伍时间
年月日
11退役时间
年月日
12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所服义务兵役折算年限年
14服役部队名称(番号)
15服役部队代号
16健康状况:□1良好□2一般□3差
17生活状况:□1良好□2一般□3差
18婚姻状况:□1未婚□2已婚□3离异□4丧偶
19就业情况:□1在职□2不在职
20家庭情况:家庭人口人,其中,①18岁(含)以下人②60岁(含)以上人

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空白表)

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空白表)

身份认 定依据
个人档案
是否符合 安置 政府岗位 方式 安置条件 医疗保 障方式 养老保 障方式 健康 状况 家庭成 员及现 就业情 况
退役安 置单位 否 现工作 单位
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无
工作 状况 缴费 状况 缴费 状况 享受扶 持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良好 一般 差
自主择业干部 初级士官 参试人员 农村退役士兵 军休干部 退伍证件 复员干部 复员士官 在乡老复员军人
入党 时间 入党 时间
组织关系 接转时间 组织关系 接转时间
转业志愿兵 伤残军人 “三属”对象
身份 类别
转业士官 参战人员 城镇退役士兵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退休士官 相关证明 在岗 下岗 退休 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其他方式 未安置 自谋就业 安置后未上岗
正常 断缴 正常 正常 断缴 正常 五保 精准扶贫
断缴 年限 断缴 年限
年 至 年 年 至 年
低保 无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 无 A级 C级 无住房 B级 D级
生活 状况
好 一般 差
住房 条件
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文化 程度 身份 证号 户籍地 现家庭 住址 入伍 时间 退伍 时间 政治 面貌 中共党员 其他党派
军转干部

县 性别 婚姻 状况
镇 民族 家庭 人口 学历 户籍 类别
村(社区) 出生 年月 联系 电话 特接 转的党支部 组织关系接 转的党支部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表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注:1、填写表格时字体要工整清晰,部分选择栏目用“√”或“是”、“否”表示。

2、“身份认定依据”栏须填写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中的具体文字记载内容。

3、“在编”栏包括在岗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

4、“审核意见”栏内,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只填“同意申报”,负责人要签名。

5、此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2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 县(市、区)民政局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59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 县(市、区)民政局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本人,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生于年月日,现年周岁,身份证号。

于年月入伍,年月退伍,部队番(代)号为,服义务兵役年限为年,根据民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现申请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申请人:年月日附件5关于对拟领取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由本人申请,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市、区)民政局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下列人员(见附件,下同)领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凡对下列人员领取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有异议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以邮寄邮戳或递交的登记日期为准)或口头形式向县(市、区)民政局反映。

特此公告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统计表民政局(公章)年月日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2:00,15:00—17:00实用文档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统计表填报单位:县(市、区)民政局(公章)年月日文案大全附件7县(市、区)乡(镇、街道)60周岁以上档案遗失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会议纪要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内容:会议人员签字:附件8 Array编号第编号第号告告知书申请人志:家庭住址本局(乡、镇、街道)于年月日收到你(公章)事由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公送达方式示)认为承办人。

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

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

河北省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本使用说明书提供了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版本说明:V2.0修改内容1、增加“人员类别3”、“人员详细类别3”;2、人员详细类别中,其他退役士兵增加“特殊情况”;3、对特长填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4、增加“包联人员信息”;5、补充了部分“县(市、区)”;填写注意事项:1、EXCLE信息登记表需按本说明要求填入内容2、EXCLE信息登记文档最多填写5000条登记信息,超过5000条内容时,需填写新表。

3、不允许修改EXCLE中除填写内容区域之外的其他任何内容。

登记表命名规则:各县区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文档名称尾部加“-省-市-县(市、区)”命名。

如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区,名称应为:“河北省退役军人个人信息登记表-河北-石家庄-鹿泉”登记表填表内容:填表内容根据表格结构从左到右依次填写。

具体内容如下:1.序号填写登记序号,应填写纯数字,从1开始递增。

2.姓名填写文本信息,应符合国家命名规范。

3.人员类别1点击下拉菜单,选取对应类别。

人员类别可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农村籍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复原干部,军休干部。

如下图:4.人员详细类别1点击下拉菜单展开人员详细类别选项,选择对应人员类别1的人员详细类别。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填写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填写转业志愿兵(士官)、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进藏退役士兵、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其他退役士兵:填写农村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特殊情况;军转干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如下图:5.人员类别2如果存在多重身份的人员类别,如:既属于军转干部又属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则在人员类别1填写军转干部,在人员类别2填写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

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

河北省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填表说明本使用说明书提供了退役军人个人信息Excel登记表的填写方法及考前须知。

版本说明:V修改内容1、增加“人员类别3〞、“人员详细类别3〞;2、人员详细类别中,其他退役士兵增加“特别情况〞;3、对特长填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4、增加“包联人员信息〞;5、补充了局部“县〔市、区〕〞;填写考前须知:1、EXCLE信息登记表需按本说明要求填入内容2、EXCLE信息登记文档最多填写5000条登记信息,超过5000条内容时,需填写新表。

3、不同意修改EXCLE中除填写内容地域之外的其他任何内容。

登记表命名规则:各县区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文档名称尾部加“-省-市-县〔市、区〕〞命名。

如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区,名称应为:“河北省退役军人个人信息登记表-河北-石家庄-鹿泉〞登记表填表内容:填表内容根据表格结构从左到右依次填写。

具体内容如下:1.序号填写登记序号,应填写纯数字,从1开始递增。

2.姓名填写文本信息,应符合国家命名标准。

3.人员类别1点击下拉菜单,选取对应类别。

人员类别可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农村籍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复原干部,军休干部。

如下列图:4.人员详细类别1点击下拉菜单展开人员详细类别选项,选择对应人员类别1的人员详细类别。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填写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填写转业志愿兵〔士官〕、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进藏退役士兵、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其他退役士兵:填写农村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特别情况;军转干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如下列图:5.人员类别2如果存在多重身份的人员类别,如:既属于军转干部又属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则在人员类别1填写军转干部,在人员类别2填写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12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12
现役军人家属信息采集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家庭住址 与现役军人 军人的关系 联系电话 现就业状况 现役军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入伍日期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 □残疾军人 享受国家抚恤 □参试退役 补助优抚类别 □带病回乡 现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外资企业 年 月 日 □是 □红军失散人员 □在乡复员军人 □病故军人遗属 □事业单位 □私营企业 □0-10000 □在职 □下岗 □失业 省 省 □父母(抚养人) 县(市、区) 性别 出生日期 市 市 □配偶 □子女 □男 □女 乡(镇、街道) 民族 年 月 日 照片粘贴处 县(区) □兄弟姐妹 □是 □退休 □男 □否 □创业 □女 民族 村(社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廉租房 □公租房 悬挂时间
□离退休金 □公费医疗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年 月
□无房 日
是否悬挂光荣牌□是
诉求或意见 建议(可附表)
本人签字;
采集人:
乡镇(街道)意见 公 章: 审核人: 日 期:
县(市、区)意见 公 章: 审核人: 日 期:
Hale Waihona Puke 日期:年月







注; ① “单位”是部队的只填写服役部队代号,不填写番号(如X师X团等); ②填写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军队证件号码。
县(区)
是否随军 □无业 性别 军队证件号 现役军人职级 □否 □离休
□军官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士官
□义务兵 □是 □否
□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集体企业 □公益性岗位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 □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0岁退役军人补助有哪些政策呢?以下是小编在网络上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0岁农村退伍军人糊口补贴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精力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门农村籍退伍军人津贴政策《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划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任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每人每月发给10元晚年糊口补贴。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团结我省现实,提出如下实验意见:政策实验工具的职员范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任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放条例》实验前入伍,年数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度按期抚恤补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今朝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职员。

上述职员中不包罗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报酬的职员。

兵龄按现实服任务兵年限确认,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如:1956年10月入伍,1961年12月退伍,现实服役时刻为5年零2个月,计较兵龄时则按年)。

晚年糊口补贴的发放时刻,骄傲60周岁的昔时起(如:1952年出生的,则为2012年元月份)开始发放,入伍时刻以档案中《入伍核准书》人武部盖印时刻为准。

核查认定事变凭证属地解决原则组织实验,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分同一观测、核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

各级民政部分要普及采纳媒体播报、张贴公告、入户宣讲等情势,担保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抵家喻户晓,大家皆知,相干工具在外地的,应实时关照本人,防备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呈现漏查漏认的题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文件民办发﹝2011﹞1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

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

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

民发【2011】110号文

民发【2011】110号文

民政部、财政部文件民发〔2011〕110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大概是2004年11月2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

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民政部财政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2017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

2017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

2017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近年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致残等原因,生活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民政部部署,我省决定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以下是YJBYS小编为您提供的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欢迎阅读。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据粗略估算,目前全省将有30万以上的退役士兵受益,根据兰考县试点经验,多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每月可领到补助50元左右。

“目前正在进行核查认定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该负责人说。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精力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门农村籍退伍军人津贴政策《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划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任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每人每月发给10元晚年糊口补贴。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团结我省现实,提出如下实验意见:一、合用工具的界定政策实验工具的职员范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任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放条例》实验前入伍,年数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度按期抚恤补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今朝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职员。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文件民办发﹝2011﹞1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

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

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1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1
□1农村□2城镇
08户口簿上住址: 省 市 县(区)
09实际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
10入伍时间
年 月 日
11退役时间
年 月 日
12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所服义务兵役折算年限 年
14服役部队名称(番号)
15服役部队代号
16健康状况: □1良好 □2一般 □3差
17生活状况:□1良好 □2一般 □3差
是否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28是否享受低保待遇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
行政区划代码:
填表单位:
01姓 名
02性别
□1男□2女
03民族
照片
04身份证号码
05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06退役证件号
07户口类别
23住房情况:①房屋性质□1自有□2承租□3寄住②房屋面积:㎡,房屋间数: 间③是否危房□1是□2否
24是否属于孤老:是□否□
25劳动能力:□1具备 □2部分丧失 □3完全丧失
26是否具有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是□否□
27如第26项选择“是”,请选填以下项目:□残疾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28是否享受低保待遇:是□否□
29是否享受五保待遇:是□否□
30联系电话
31身份认定依据:□1个人档案 □2退伍证件 □由申请人填写,在选择项栏相应的□中打√。
(以下内容由民政部门填写)
上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请书300字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请书300字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
助申请书300字
尊敬的有关领导:
首先,我代表我村退役士兵,对于我村政府一直以来对退役士兵的关注和照顾表示感谢!我们是国家的脊梁,是平安和谐社会的守护者,我们曾经赴国难当头、冲锋陷阵,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中奋勇向前,付出了良多的心血、汗水和生命。

现在,尽管我们已经退役,但内心一直都把军人的血脉传承,深深植根于心中。

我们不再穿越战壕,不再奔赴铁血战场,我们的生活重心转移到了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

尽管我们已退役,生活不易,且许多人已经年过半百,加上当
初退役后的转业安置并不是很完善,许多退役士兵在过轻轻松松的开始退休生活时,经济和生活方面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毕竟军人退役后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申请,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政策上的扶持。

因此,我也请求给予我村60周岁以上农村籍的退役士兵
一个生活补助。

这个生活补助不仅是回馈我们的,更是表达了国家对于军人的安排和关注。

感谢您的耐心听取,谢谢!。

关于中央军委下发的退役老兵60岁后的补助金发放流程

关于中央军委下发的退役老兵60岁后的补助金发放流程

关于中央军委下发的退役老兵60岁后的补助金发放流程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5、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6、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

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7、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扩展资料:四老人员:老军人和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业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通称“四老”人员。

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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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县(市、区) 民政局 审定意见
负责人:
县(市、区)民政.填写有关栏目时,在相关内容上用“√”表示。 2.其他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伤残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伤 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在乡老复员
□农村 □城镇 户口簿住址: 市
□不在职
家庭情况:家庭人口
人,其中,①18岁以下
医疗保障方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无 养老保障方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 □无 住房情况:①房屋性质 □自有 □承租 □寄住 是否属于孤老:□是 □否 是否具有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是 □否 是否享受低保待遇:□是 □否 ②房屋面积: ㎡,房间数 间 ③是否危房 □是 □否


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 3.“审核意见”栏内,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只填“同意申报”。 4.此表一式两份,县、乡镇民政部门各一份。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
福建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行政区划代码: 填表单位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民 族 代码:
身份证号 照片 出生日期 户口类别 实际居住地址: 入伍时间 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自 服役部队名称(番号) 健康状况:□良好 婚姻状况: □未婚 □一般 □已婚 □差 □离异 □丧偶 人 年 年 月 日 退役证件号 市 县(区) 年 月 月 日至 日 年 退役时间 月 日 年 所服义务兵役折算年限 服役部队代号 生活状况: □良好 就业情况: ②60岁以上 □在职 人 □一般 □差 月 年 日 县(区)
劳动能力:□具备
□部分丧失
□完全丧失
□残疾军人 □三属 □在乡老复员军人 □带病回乡 □两参退役人员 是否享受五保待遇:□是 □否 联系电话
身份认定依据:□个人档案 □退伍证件 □已认定人员书面证明 □其他
村(居)委会 初审意见
村(居)委会(公章)
负责人:



乡镇政府(或) 街道办事处 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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