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
中西方代议制度的差异
中西方代议制度的差异一、关于权力结构的差异西方议会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计的,将立法权、行政权和权分立,使之“彼此牵制”、“协调前进”。
这三种权力机关既互相,又互相制衡,不存在最高权力机关。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议行合一”原则设计的。
这种“无分权、有分工”的议行合一体制,是一种更能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是一种比较优越的权力结构。
二、关于组织结构的差异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多实行两院制,分别由议长、议会会和议会团等构成,名称不尽一致。
在当代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
其内部结构分两个层次,代表大会下设常委会。
这种把代议机构分为两个层次的权力组织,在西方国家议会中是没有的,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特点。
三、关于政和代议机构关系的差异第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政治领导下活动,西方国家政在议会中活动。
第二,中国共产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领导地位是法定的,西方国家政是通过竞选在议会中取得领导地位。
四、关于职权的差异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议会一般都拥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是共同点。
但在权力地位、具体内容和实现形式上,两者有很大的差异。
五、关于代表和议员的差异代表或议员把人民与国家联系在一起,是代议机构的组织细胞。
没有代表或议员的作用,代议制民主就可能是虚构的。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西方国家议员相比,他们在资格、构成、产生、任期、特权与义务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中西方政府制度的差异由于历史、社会、文化条件即政治生态环境的不同,使得中国的政府制度明显相异于西方国家的政府制度。
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制度性质不同。
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政府制度具有人民性质,而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政权,使其政府制度具有资产阶级性质。
2.依循原则不同。
我国的政府制度是依据“议行合一制”原则而建立和运作的。
它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政府所实行的“三权分立制”原则。
3.政制度对政府制度的影响不同。
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政府制度是与中国共产领导的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制度相适应的。
古今中外主要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
古今中外主要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实验中学夏克传邮码:528100
三、西方近代代议制政体的比较
1.、不同:
(1)西方: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政体,资产阶级代议制,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政党竞争,分权与制衡原则。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民主集中原则。
2.、原因:
(1)国家性质不同:西方是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权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2)政党情况不同:西方国家政党基本上都是资产阶级政党(如:英国的保守党和工党,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而且各政党力量相当;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情况不同。
(3)历史传统不同:各政党对于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做出的贡献相当(英国有议会斗争传统);中国主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
浅论中外选举制度差异_侯一男
应当怎样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不同特点
应当怎样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不同特点?【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由定期选举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
但二者又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
下面对此进行比较分析。
【问题解析】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建国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一院制,而不是西方国家实行的两院制。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
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中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多年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以上,参选率在90%左右。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无论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都依法实行差额选举。
选民和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或者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目前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280多万人。
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相当数量的工人、农民代表。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摘要: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在中华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分析二者作为民主革命成果的共同之处,并从其历史渊源、社会制度本质、国家权力实质、机构结构、与政党关系等方面,尝试分析二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制度异同2009年,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此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已经走过55年光辉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以其在中国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试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浅议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民主政治,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
代议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议会制度,由选举产生议员组成议会,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议会执行立法职能,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政府实行监督。
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西方议会制都是由国体决定的国家管理形式,都由选举产生,是由经全体公民选举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
作为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反对专制的价值诉求,都是人们追求民主、长期开展民主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研究
我国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比较研究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已逐步得到普遍认可,成为人们对于心中理想社会的普遍共识,实行民主更是成为了一种世界性潮流。
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无不宣称自己是民主的国家。
民主理论家们又普遍将民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希腊和罗马城邦时期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从17、18世纪开始沿用至今的由经公民同意选举出的极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替代人们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间接民主制。
其中,间接民主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在当今民主国家中,西方国家叫议会制度,我国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两者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通过它们的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行使管理国家事物的权力。
这两种间接民主形式,都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自由反对封建专制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一、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同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在结合我国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吸收西方代议制国家议会制度中合理的精华部分而进行创新和发展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是标准的代议制机关,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作为公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和机构。
议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多由公民选举产生。
选举是实现代议制度的必然前提,没有选举制度,作为实现民主基本形式的代议制度也就不存在了,选举制度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代议制度的构成和功能状况。
概言之,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存在的前提。
[1]第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不同程度地行使国家权力,具有相类似的职权。
两者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
论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及其相关性
二 、关于组织结构的差异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多实行两院制 ,分别由议长 、议会委员会和议会党团等构 成 ,名称不尽一致 。最早实行两院制的是英国 ,起始叫贵族院和平民院 ,后改称上议院和下 议院 ;美国 、日本 、加拿大 、澳大利亚等国叫参议院和众议院 ;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 ;德国 叫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瑞士叫联邦院和国民院 ;荷兰叫第一院和第二院 ,等等 。从目前 的情况来看 ,内阁制国家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上议院 ,在总统制国家是同等的 。这种由 上 、下两院共同行使议会权力的议会制 ,有利于互相制衡 ,保障立法 、决策合乎其国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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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民主政治对比
中西民主政治对比我国及西方的许多国家都采用民主的政治制度,但很明显这两种民主政治有许多不同点。
本文将讨论着两种制度的优缺点并试图从教科书以外的解释为何我国的民主政治相比与西方国家具有先进性。
首先,我们将中西的民主政治进行一个粗浅的横向对比。
先来看看西方人是怎么搞民主政治的。
依照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思想,西方大致是把立法、行政、执法的权利分别授予议会、政府、法院。
其中最能体现“民主”这个词的机构当然就是议会了。
“议会”,从名字上来看就是“一起讨论的会议”,会议的参与人各抒己见,而不是一个人说了算。
所谓的“民主”给人最直观的感觉不就是这样的么?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以及日本都有不止一个议会,而是两个。
在一些地方(如英国),这是为了分开贵族和平民。
而在另一些地方(像是美国),这是为了妥协两种矛盾的要求:各种议席数相等和按洲人口分配的议席。
而我们又知道,这些国家的执政党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不少国家,政党间通过各种竞选获得议席,得到议席最多的政党便是执政党,第二的是在野党。
剩下的?反正不管也没问题。
然后执政党的领导人自动成为了政府首脑。
当然,也有像美国这样子哪个政党的人当总统哪个党执政的国家存在。
从上面这些冗长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西方民主政治体系把人分到各个群体里,让他们争吵以求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其实这也正是西方政治思想的核心:不同的势力相互斗争以取得平衡。
因此他们认为:不同的政党虽然在吵架。
但它们的目的都是使国家变得更好,“吵架”只是面对问题寻找最好的出路的方式。
这种政治制度附带的好处是:执政党因为面临着下台的危险,所以必须表现得让人满意,腐败因此变少了。
至少从直观感觉上讲,这样的制度因为利益群体相互制约儿防止了权力被集中和滥用。
也许因为感性上易于理解这一点,不少人认为西方的政治制度比我国的要民主。
请注意,直到这里我们都只是在说这种制度在理论上的效果,并未涉及实践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但是西方政治在制度上是否真的比我国民主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先看看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怎么样的。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摘要】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通过比较中外政治制度的制度框架、权力分配机制、人民参与程度、治理效率和政府责任体系等方面,可以深入了解不同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缺点。
在研究对象选择和研究方法确定的基础上,可以得出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启示,探讨可借鉴之处和差异之处,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外政治制度的差异和共同点,为各国政治体制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中外政治制度比较、制度框架、权力分配、人民参与、治理效率、政府责任、启示、借鉴、差异。
1. 引言1.1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重要性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的重要性在于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特点,从而拓宽我们的视野和思路。
通过比较中外政治制度,我们可以发现各国在权力运作、人民参与、治理效率等方面的优劣之处,进而思考如何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为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还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世界政治格局,把握国际政治发展的脉络和趋势。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各国政治制度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相互作用,加深对国际政治关系的理解和把握。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领域,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思维切入点和启示,有助于促进政治制度的创新与进步。
1.2 研究对象的选择在选择研究对象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政治制度的不同类型和模式,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运作和效果。
在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中,我们可以选择各种政治制度类型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例如民主制度、专制制度、议会制度等。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不同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缺点。
选择研究对象时也需要考虑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往往受到其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在比较中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对政治制度的塑造和演变的影响。
还需要考虑研究对象的现实意义和影响力,选择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可以使研究结果更具有普遍性和实用性。
中西方代议制度主要特点及其比较
中西方代议制度主要特点及其比较一、西方代议制度的主要特点西方代议制度,虽然各个国家形成的历史背景、传统文化及政治力量不同,但其主要特点基本如下:(一)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特征是分权与制衡,相互牵制。
西方议会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计的。
即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互相制衡的制度。
和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议会和行政、司法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命令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不同,西方国家议会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一方面,议会只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掌握国家立法权;另一方面,它也承担制约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功能。
(二)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是专职议员而非兼职议员。
在现代西方国家的议会舞台上,活跃着两种人:由选举产生的党派政客和由任命而产生的职业官僚,他们基本上都是专职议员。
职业官僚是指那些在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作、处理具体和技术问题的官员,这些人通常由考选和委任产生。
政客则是指那些以从事政治为职业的人,这些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
这两类人构成西方政治体制的基本要素,议员——职业政客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产物。
(三)西方国家议会政治是一种金权政治,是有钱人的游戏。
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真正起作用的依然是金钱,实质上是选举“金钱”的制度、选举“资本”的制度。
正如一位美国选举官员说的那样,“金钱,是政治的母乳”,“议会是有钱人的天堂”。
各资本财团通过提供大量竞选资金确保把自己的政治代表选入议会,因而议会的议席基本都是大资产阶级政党所把持。
日本1974年参议院选举,出现了“五当四落”的奇闻,即花5亿日元就当选,花4亿日元就落选。
1978年法国立法选举,平均每个候选人的竞选费用将近13.2万法郎;美国近年的议会竞选,动辄就需几千万美元。
中西方代议制的比较
中西方代议制的比较高中历史必修1提到了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讲到这种时候许多同学都问到了这些问题:“中国代议制是什么?”“西方代议制与中国的代议制形式有什么不同?”为便于学生理解,下面对中西代议制简单作一比较。
代议制度,亦称代议制,代议民主制。
代议民主制是直接民主制的对称,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实行的政治统治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公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履行对国家事务的管理。
代议制度是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政治制度。
只不过资产阶级国家代议制普遍采取议会制度的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废除了旧的议会制度,保留了代议机构,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代议制度的具体形式,同属于民主制──间接民主制──代议制度这一民主制度体系,它们有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
但是,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历史条件和现实因素作用的结果,都是现实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具体表现在:1.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经历了300多年的历史,尽管遇到挫折和挑战,但至今不衰,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它符合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它的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
首先,它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最佳形式。
议会制度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既可实现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和平的、平稳的移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解统治阶级的利益。
其次,它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
议会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不仅满足了统治阶级各集团及其大多数成员的政治需要,而且也在一定程度满足了其他阶级的需要。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理想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吸收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为中国各族人民服务的。
中西方代议制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代议制的完善讲解
中西方代议制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代议制的完善1 代议制内涵代议制作为一种政治文明的产物,迅速传播到许多国家,尤其是在“二战”后,几乎所有国家都实施着至少是形式上的代议制度。
其实质是议员是全体人民的代表,议员拥有着不受选民支配的独立权威。
这种独立权威并不是来自于个别的选民,而是始终来自于全体人民,是由于全体人民对其拥有的权力进行了让渡。
由于中西方代议制度形成的国情、传统政治力量和理论渊源等方面的不同,这就决定了中西方代议制度有诸多差异。
2 中西方代议制组织形式比较分析2.1 当代西方代议制的组织形式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当代西方国家的代议制的发展也有着不同的模式,根据议会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③:2.1.1 王在议会制“王在议会制”也即“包括国王的议会”,就是说它是国王、上院、下院三者意志的综合体。
英国是典型的“王在议会制”,这种模式下的特征就是要调和国王和议会权力之间的关系及协调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2.1.2 议会总统平行制其实质是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与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相互分离,彼此独立,不仅行政机关不由立法机关产生,而且它们之间还相互牵制,以达到相互平衡。
美国是实行“议会总统平行制”最典型的国家。
2.1.3 半议会制即“半议会制和半总统制”。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宪政体制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
其基本特征是虽然政治机构是以总统为中心进行活动的,但仍然保留着“纯粹议会制”的内容,如政府对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监督等;还包含“议会总统平行制”的因素,如国家最高行政权掌握在总统手中等。
2.2 我国代议制的组织形式相比西方代议制组织形式的多样性,我国代议制主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体,在全国一级,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其职权;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
中外政治体制的比较研究
中外政治体制的比较研究政治体制是指一国政治组织体系的总体性、基本结构和运行方式。
它反映了一国政治生活的本质和特点,是一个国家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中外政治体制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外各国的政治制度、差异以及各自的优劣势,为我国政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中外政治体制的比较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具有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治理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制主要有国家机构、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制度、军事制度、国家行政区划和地方自治等多个方面构成。
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机构由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大国家机构组成。
政治机构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的合法性在于它与人民的紧密联系。
党和政府机构相互协调,形成了中国政治体制的独特实践。
2. 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联邦制的政治组织形式。
美国的总统是选举产生的。
美国联邦政府由三大部门组成: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
立法部门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
美国的选举制度以自由、平等、公正、竞争为基本准则。
其选举体制制定了候选人竞选的各种条件和选民投票的各种规定。
美国的党派制度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两党制。
这两大党派是美国政治竞选和执政的主要力量。
二、中外政治体制的比较分析优劣势1. 优点中外政治体制有许多共性,同时也各自存在独特的长处。
(1)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在于创新能力和决策速度。
中国独特的制度优势助力了中国在很多方面迅速发展。
(2)美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在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民主。
美国政治体制为美国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 劣势中外政治体制也各自存在着一些劣势和问题。
(1)中国的体制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管理和司法领域。
一些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和不重视人权保障等问题依然存在。
西方代议制及中国代议制的比较分析代议制政府
西方代议制及中国代议制的比较分析代议制政府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间接民主的形式。
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代议制的产生发展反映了社会分工日益专门化和国家事务日益复杂化的客观需要。
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哪一个统治阶级,只要实行民主政治,都普遍采取代议制的形式,只是具体方式有所不同。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构是国家的立法机关,独立行使立法权,并与其他两权即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约与平衡;在代议机构的设置上,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两院制,有的实行一院制。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议制。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授权。
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司法机关之间,虽然在职权上有所分工,但不是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的关系。
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其代议机关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如在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和瑞士的委员会制下,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主导地位,起着核心作用,最高行政机构(内阁、联邦委员会)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在美国的总统制和法国的半总统制下,议会虽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居重要地位,但不起核心作用,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总统由选民间接或直接选出,不对议会负责。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实行分权制衡原则,议会主要执行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其他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制约,有些国家的内阁甚至有权经国家元首同意解散议会。
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权力还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西方三权分立制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分析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比较研究(姓名:谢以建,学号;20081655,院系:哲学院,专业:行政管理,级别:2008)目录:一、前言二、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一)、三权分立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二)、三权分立制度的权力运作方式(三)、三权分立制度下议员代表的阶级范围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运作方式(三)、我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范围四、我国为什么只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用三权分立制度五、总结【关键词】发展了近200年的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在分权和制衡方面已经发展到十分完善的成熟阶段,被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灵活运用在国家政治制度上。
然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才仅仅经历了60来年的生命历程,但它却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尽显了其突出的优越性,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因此,在国家政治制度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抵制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关键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文:一、前言邓小平曾经说过,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条优越性1。
我国自1949年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实行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能从根本上保证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摆脱被三座大山奴役的现状,中国广大民众也就从此站了起来,并在以后的改革开放中,逐渐富了起来,中国正迈着坚挺的步伐奔向全面小康社会。
从中国人民站立起来到逐渐走向富裕这一过程,体现出来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确性以及这种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有人曾宣扬要在中国实行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以代替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虽然三权分立制度在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得到普遍运用,并在其发展过程中为资本主义走向近代化、现代化做出突出的贡献,使三权分立制度得到发展和完善。
但三权分立制度确实不能在中国实行,中国有中国的特殊国情,并且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并不能按照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推行。
从中外政治制度的比较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
从中外政治制度的比较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比较:一、首先是两种制度的性质不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的。
这一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
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则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其声称是“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不论采取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实质都是资产阶级掌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维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它与西方国家的阶级关系、政党制度、私有制经济基础相适应,实质是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的工具。
二、其次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西方国家的议员通常来源于三种途径---选举,任命和特殊身份者可获得议员资格。
虽然包含有民主,平等的选举理念,其实选出的议员多数是有产者,或者是有产阶级的代理人和辩护士。
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举的,似乎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是一种金钱和权力的交易。
选举中,受到资产阶级政党的控制和操作,受到资产、教育和文化的限制,受到民族歧视的影响,哗众取宠,贿选横行,特别是高额的竞选费用,一般选民很难当选,是少数人的民主和天堂,劳动人民是被排斥在外的。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则都是根据人民意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的代表人物,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行使国家权力。
三、此外政党制度不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它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我国革命和实践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得以正确、有效的发挥。
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
在西方国家,实行的是两党制或多党制,议员的选举,议会以及政府的组成、活动都受政党操纵。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区别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区别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议会制,是人们追求民主的两个标准,但两者的差别是明显的。
不仅是外在的名称和形式有区别,而且最主要的是其实质性的区别。
具体表现在二者的组成成员、组织结构、职权、权力构成以及与政党的关系等诸多方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区别一、与政党的关系不同: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从西方国家议会和政党的产生、发展历史来看,议会与政党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概括起来说,西方国家议会民主制为政党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空间,为政党的活动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同时,政党的出现也为议会运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议会民主制度的发展。
政党脱胎于议会,议会是政党的母体,所以政党自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以议会为活动场所的。
而政党虽然也是一部分人组成的团体,但这个部分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整体的利益,它为了整体而行动。
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下三原则: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的原则,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西方议会通常只是立法机关。
中外现代政治制度对比
中外现代政治制度对比中外现代政治制度对比(一)、共同点1、在议员或代表产生方式上,都有各自认可的条件、按一定法律程序经选举产生,并按一定选民比例加基本数分配议员或代表的名额,而且都是届期制。
2、在议员或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上,都有提案权、讨论表决权、咨询权、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保护权,承担向选民或人民负责的义务。
3、在内部组织结构上,都有一个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的指导机构,有一个大会负责组织和领导会务服务工作的秘书长,有协助审议的各种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二)、不同点1、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履行职责的方式不一样。
2、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资本主义议会设置议长和议会党团,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设置常设机关,这是各自独存的。
3、在权力结构方面,资本主义议会只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而社会主义人民代表机关不仅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全权机关。
4、在组织活动原则上,资本主义议会制是“分权制衡”,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是“议行合一”(或民主集中制)。
三、中西代议制度功能效应比较(2学时)(一)、共同点1、都行使国家的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以及重大事务决定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其实际功能效应都受内外因素的影响。
(二)、不同点1、职权范围不同2、发展方向不同四、讨论与思考(4学时)1、不同国家的代议制度不可简单摹仿;代议制度功能效应的发挥取决于诸多因素。
2、借鉴西方议会政治的有益成果,完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讲选举制度比较本讲主要介绍了选举制度的一般理论,中西方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等方面的异同点,西方选举制度的经验教训,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教学时数:8学时。
讲授6学时,讨论2学时。
教学重点: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普遍选举权原则和平等选举权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教学难点:西方选举技术的构成及特点,中国选举机制的缺陷与完善。
主要内容:一、选举制度概述(1学时)1、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2、中外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二、选举的基本原则(2学时)1、普遍选举权原则2、平等选举权原则3、直接选举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5、等额差额选举原则三、选举的民主程序(3学时)1、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2、选举方式与选举类型3、选民资格与候选人资格4、选举过程与选举监督5、讨论与思考:从总统大选看美国的选举制度四、借鉴西方选举技术,完善中国选举制度(2学时)1、西方选举技术的构成及特点2、西方选举制度的经验教训及其启示3、中国选举机制的缺陷与完善第四讲政党制度比较本讲介绍了与政党制度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分析了中西政党制度结构模式的异同点,比较了中西政党制度的功能效应。
试比较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的异同
试比较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的异同2009级党政管理专业赵久毅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虽同属于代议制范畴,都是代议制机构的一种具体形式,但由于它们的内容和本质不同,在形式上各有其特点。
下面,结合本学期学习的《中外政治制度比较》课程有关知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形式的异同作分析和比较。
一、两者的共同点(一)机构组成人员均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选举与任期密切相连,是代议制机构最基本的属性和要求,不取决于其社会性质。
当然,在西方国家确有些议员是非经选举产生的,有些还是终身的,但这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议员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而我国人大代表都是经过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已经废除。
(二)会议均为主要的工作活动方式。
以会议的方式行使国家权力,也是代议制机构的基本属性和要求。
无论是西方国家议会或是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规定有必要的会议制度,而且在会议的形式上也都大同小异。
会议均制定有议事规则,使其程序化、制度化,以保证会议的规范与程序,提高议事的民主与效率。
会议均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同时也尊重少数,并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三)均以立法和监督作为主要职责。
制定和修改法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是代议制机构的基本职权和传统职能,所以代议机构素有“立法机关”之称。
在现代国家,民主与法制是否健全,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因而代议机构的立法与监督职能不断强化,占有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
这在不同性质国家的代议机构都是相同的。
(四)都有议员或代表活动的制度。
一般都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代议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义务、职责、待遇、保障、惩戒等等,以保证代议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并形成了相应的议员制度或代表制度,其中有许多规定都是相同的或相似的。
(五)机构均设有委员会之类的内部机构。
基本都按专业化分工原则或与政府部门对口原则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以适应社会分工的广泛发展和国家事务管理日益复杂化的需要,这些内部机构对发挥代议机构的职能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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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笔者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研究代表制度改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从中外代表制度对比的角度对中国人大代表制度产生机制、专职化程度、代表权力行使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探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改革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代表制度比较改革目录前言 (1)一、代表产生机制的中外比较 (2)(一)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产生机制 (2)(二)外国国会议员产生机制 (2)(三)我国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存在的问题 (3)二、代表职业的中外比较 (4)(一)中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现状 (4)(二)国外国会议员的专职化状况 (5)(三)我国的人大代表兼职制带来的问题 (5)三、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中外比较 (6)(一)中国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6)(二)国外发达国家对议员的监督机制 (6)(三)我国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7)四、结束语 (8)参考文献 (9)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前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以选举形式所委托的国家权力管理国家。
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代表制度就是关于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这一政治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制度。
代表制度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简称,它是指以人大代表为主体而展开的一系列关于代表的产生(选举)、代表的构成(地域、城乡、职业、阶层、民族、党派、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代表的职业化、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关系(沟通互信机制、述职制度与监督惩戒机制)、特定主体身份(代表性)、地位与职权(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任务、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履行职务的保障制度)、代表的政治意识及议政能力和行为(代表的应有素质与议政效能)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所构成。
11992年中国颁布实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规范和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上是适应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需要的。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结合了外国议会制度并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新型代表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已经到了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
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增加,产生的利益多元、公民社会、独立人格、利益诉求和权利保护要求加强,政治参与必然强化。
这些现象明显地表现在近两年我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
它使我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到,来自社会民间的力量正在强烈地冲击着我国的政治体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呼唤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
而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甚至是决定了整个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因此对代表制度进行改革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重点和难点。
鉴此,笔者认为改革中国代表制度的问题,有必要将中国1代表制度同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外代表制度进行比较探析。
一、代表产生机制的中外比较(一)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产生机制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这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按照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归纳如下:1、选举方式: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采取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划的人大代表都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市级和省级行政区划以及全国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2、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汇总并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必要时都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3、选区的划分:县级和乡镇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直接选举。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同一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当。
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由本级选举委员会划分。
(二)外国国会议员产生机制代表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即选举制、世袭制、任命制和当然担任制。
国外发达的民主国家国会议员一般也由选举产生,以近现代国家制度取得较大成功的美国为例:11、选举方式: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个州(或联邦成员国)有高度和宽广的自治权。
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现行的联邦参议员选举方式为由各州(除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选民一次投票直接选举产生;联邦众议员由各州按一个名额分一个选区的方式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12、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美国国会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
如果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
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现在,美国所有的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美国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
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
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3、选区的划分:根据美国宪法,联邦参议员每州两名,与各州人口无关,不存在重新分配议席的问题,因此,也不存在划分选区的问题。
美国众议员的人数为法定的435名(不包括哥伦比亚特区的3名),各州按照比例分配名额,一个州至少1个名额。
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小选区制来划分选区:按照地域划分选区,联邦众议员的选举应统一由依法设立的选区选举产生,每个选区只能选举一名议员。
州一级和地方议员也实行小选区制,只有少数城市的市议会议员选举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选举。
美国最高联邦法院确认州和地方的选区划分可以受到司法审查,并确立了“一人一票”原则。
1(三)我国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存在的问题通过中外代表产生机制的对比,不难发现中国的代表产生机制较之制度成熟的发达国家,仍存在诸多问题:1、选民提名候选人的联名人数规定过少。
随着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提高和直选的范围扩大,选民提名候选人的联名人数过少会产生参选人过多,增加选举组织的管理、协调负担。
2、未建立一个中立专职的选举机构。
我国虽然在县、乡两级设有专门的选举委员会,但它们都是临时性的组织,只于选举期间存在,而且对选举的宣传往往深入不够。
直到目前,还有许多选民不明白自己在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以致于近年来选举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23、直接选举的层次停留在较低层面。
我国只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采用1刘畅、赵定涛:《选区划分制度的比较和借鉴》,《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P22-23。
2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都是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
人民对代表的了解和信任随着间接选举层面的增多而递减。
间接选举的层面越多,代表身上来自于人民的压力就越遥远,与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联系就越淡薄,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制约也越加困难,要指望代表代表人民鼓与呼就越困难。
况且,人大代表承担着信息的双向沟通职能,把人民的意见和意志真实地传递到政治管理者那里是极为重要的,但层次过多的间接选举制使得信息传递变得十分困难,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
14、存在按单位划分选区的方式。
按居住地(或户籍地)划分选区比按单位划分更科学更符合民主精神。
因为居住区与选民利益联系更为密切,选民选举地位更为平等,便于选民监督代表,而按单位选举容易因复杂的行政隶属关系造成妨碍选民民主性的发挥。
2二、代表职业的中外比较(一)中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现状我国人大代表的重要特点是实行代表兼职制,在理论上它是以强调人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为基础的。
代表的构成有相当一部分代表是各级政府的官员,也有相当一部分代表是在各行各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还有相当一部分代表是因为考虑到广泛性而被推荐的人员。
人大代表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代表可以从事任何职业。
他可以是工人、农民、政府官员、解放军战士、个体户等等,而且和代表职务相比,其他的职业才是“本职”工作;第二,代表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因为他不能通过代表工作取得相应报酬,而且代表职务的履行时间及经费保障十分有限,缺乏连续性;第三,对代表这一职务几乎没有什么职业上的要求,不像公务员条例规定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有专门要求。
当然,如果代表的当选完全由充分竞争的政治市场决定,那也无须明确什么职务要求。
人大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国家大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代表1邹平学:《中国代表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P26-272职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是一项专门性的工作,客观上要求人大代表需要专职化。
而从实际情况看,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时间一般都能够得到保障,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时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直接影响了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发挥。
1(二)国外国会议员的专职化状况议员专职化是当代各发达国家议会的共同潮流,欧美发达国家绝大部分都实现了议员专职化。
以美国为例:21、开会年会化。
即每届国会以年为基本的时间单位开会,不过,年会的起止日期与日历的起止日期一般不一致。
美国国会现在每次年会通常开会260天以上,其第77届国会的第一次年会历时365天,为最高纪录。
2、非开会时间履行职责。
美国国会议员除在国会开会的时间外,每年还得再花若干时间履行其议员职责,主要是在选区接待选民、走访选民、为选民办事。
3、议会代表国家为议员提供薪酬。
美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为议员提供报酬,美国议员与其它国家机关的专职公务人员一样以自己为国家的工作换取报酬,服务达到法定的年限还可领取安置费或退休金。
美国国会认为议员领薪制旨在由国会保障议员享受体面、独立的物质生活,从而使议员得以全身心地履行议员职责。
4、完备的工作经费保障。
美国议员享受在国会、选区的办公室;国会与选区之间的公费往返;公费通讯;个人助理甚至庞大的个人助理班子;议会助理机构(图书馆、研究部门、立法咨询部门、预算部门等等)的服务。
(三)我国的人大代表兼职制带来的问题通过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议员专职制进行比较,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代表兼职制存在的一些问题:31、执行代表职务与人大代表社会职务的矛盾。
代表行使职权没有固定报酬,只有少量的开会或活动补助,其工资主要来源于本职工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失去利益动力,必然影响代表积极主动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