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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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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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汉中市人事局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汉市组通字[2009]186号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科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勤劳致富,为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在全市范围推荐选拔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现就做好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和条件(一)推荐对象首批推荐选拔的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是指长期在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一技之长,具有致富能力或致富带动能力,能够起到示范辐射或引领带动作用,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得到群众认可,且常住汉中市行政辖区的农村劳动者。

主要包括:生产能手(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经营能手(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能工巧匠(技能带动型人才、文体艺术类人才)三大系列八个种类。

(二)推荐条件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必须是: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运用所长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为农村发展和群众致富做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生产能手⑴种植能手:①种植规模是本县区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0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平均单产超过本县区平均水平30%;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县区农户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因灾害或其它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⑵养殖能手:①养殖规模是本县区农民平均规模的20倍以上;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同种单位平均养殖收入高于其他养殖户40%; 或从事非当地传统物种养殖,年纯收入高于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因灾害或其它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陕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8〕14号)各市、县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5月29日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连续五年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省定规划、市县选聘、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模式,建立健全选聘机制、管理机制和使用机制,确保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全省广大农村,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和人才保证。

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二)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三)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五)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六)选拔、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

二、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总体目标:从2008年起,用五年时间累计达到全省60%的行政村都有1名(累计总数约1.6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首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汉政字〔2018〕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首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汉政字〔2018〕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首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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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首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汉政字〔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质量强市战略,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先进、追求卓越绩效的示范企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深入贯彻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汉中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汉政发〔2016〕21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陕西东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汉江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汉中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城固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企业首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企业和质量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强化“以精为业、以质取胜”理念,不断提升质量、追求卓越,为推动新时代汉中“三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结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04]10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9.24【实施日期】2004.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02号2004年9月24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发乡土人才资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

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关键是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的人才队伍建设。

我省农村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缺乏带动农民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秀乡土人才。

因此,大力加强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村乡土人才,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加强管理,营造氛围,全面加快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9号建议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汉政函〔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9号建议的答复函罗国才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勉县加快建设全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建议》(第759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2021年,汉中市成功申报入选为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规划建设汉台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打造勉县、略阳县两大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布局多个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点。

2022年4月1日,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在勉县举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于2022年5月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级部门和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中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保障基地建设。

2022年7月,我市出台《汉中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落实基地建设各项任务。

2022年以来,市政府大力支持勉县大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建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统筹产业布局。

明确勉县大宗固废产业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主体,聚焦钢铁、有色、建材等支柱产业,围绕尾矿、废钢、钢渣、水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等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打造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

目前,勉县以冶炼渣、废钢处理循环利用等为支撑的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初具雏形。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

争取中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陕南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5375万元,支持勉县周家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现代材料产业标准化厂房、汉中锌业公司渣综合利用二期等7个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6日汉中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12〕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过省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开招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

第三条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由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社区规模,在配备员额内,对缺额需补充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年度招聘计划,经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经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照《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

第六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二)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三)年满18周岁,身体及精神健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1991年7月23日)为了继续坚持乡镇干部选任制和聘任制(以下简称选聘制),严格控制国家干部队伍数量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问题知如下:一、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制是从优秀农民中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各地区要继续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各地区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逐步解决当前选聘制干部在培养使用、管理以及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使这一制度不断完善。

选聘制干部的选拔管理、解聘等仍按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执行〈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劳人干(1987)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选聘对象主要是优秀村干部、乡镇企业领导骨干、复员退伍军人、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脱产人员、农村“五大”毕业生和经过两年以上实践锻炼的回乡知识青年中的优秀分子。

各地区要加强对农村干部和乡镇选聘制干部的培养,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及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各地区可在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的前提下,择优录用部分选聘制干部。

这项工作要加强宏观控制,从严控制数量,严格把好质量关,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每年录用的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作出计划,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写出专题报告,经综合平衡后批准执行,各地不得突破批准的录用数额。

汉中人才落户政策解读

汉中人才落户政策解读

汉中人才落户政策解读《通知》共八条,包括人才落户对象和条件、申请及办理方式、职业技能人才的相关约定、违规惩戒办法、文件适用范围、实施日期等条款,较以往政策相比,本次调整主要考虑和突破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灵活有序,新增落户方式。

《通知》对尚未来苏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新落户方式,放宽了人才落户的条件,但同时限定人事档案转入后方可申请落户,以确保人才有效真实落户,维护正常落户秩序。

如,第一条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是加快人才集聚,降低落户门槛。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既对标了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又结合苏州实际,在社保缴纳期限、人才引进年龄、紧缺专业附加条款方面放宽或取消,保持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又避免人口大量涌入给公共资源和服务带来的压力过大。

如,第二条规定,“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该条款取消了原“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以及男女落户年龄上限区别,男女落户年龄均放宽至45周岁,境内外具备相当学历的人才统一引进年龄要求。

第三条规定,“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6〕9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6〕9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6〕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3日汉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6〕13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50号)精神,现就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农业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负责我市迎考工作(接受上级考核)相关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管委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工作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1.主要职责:(1)根据汉政发〔2016〕13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2)按照汉政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组织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做好省考核工作组对我市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3)根据对各县区(管委会)考核结果拟定考核等次、奖惩措施、约谈对象等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各县区(管委会)通报考核结果;(4)研究确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问题。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中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中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中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汉政办发[2008]100号【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0.08【实施日期】2008.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中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08〕100号)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针对目前全市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现状,决定“十一五”期间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根据2008年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振兴计划的目标任务(一)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每年为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人;每年为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人。

(二)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

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名;招录医护专业大专生3名。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法庭队伍建设工程。

每年从应届本科生中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招录公务员1名;每年从应届法律专业本科生中为每个基层法庭招录公务员1名。

(四)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工程。

为全市乡镇涉农服务机构招录农、林、水、牧、机和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五年内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名。

(五)支农、支教、支医工程。

市、县区五年共选派160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与省上下派我市的“三支”人员实行专业搭配、混合编组,到我市各乡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工作。

(六)学历教育工程。

通过适当资助,每年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行学历教育。

(七)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

汉台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

汉台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

作者简 介:李小 ¥(9 6 ) 17 一 ,男 ,汉 台 区农技 中心助理 农 艺师 ,一 直从 事植 保技 术推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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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论 坛
汉 科 21 第5 中 技 01 年 期
如集 中培训 ,需 负责 食 、宿 、行 等一系列问题 ,进 原则,确定培养内容及规划。其次,要多层次多渠 行较高层次培训的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农村实 道培 训 ,充分利用高校 资源 ,组织种养大户及致 富 用人才 的开发缺乏 配套的政策和 资金扶持 ,一些掌 能 人开 展专业培训 ;组 织实用人才到发达地区进行 握一定实用技术或 已有一定发展规 模的人员 ,急需 考察 、学刀。三是突出重点,提高培训实效。一要 资金扶持 加快发 展 ,但 目前在融 资 、办证 、风险保 抓好技 能培训 ,力促 农民在新技术推广 申接受技能 障等方 面的问题 比较 突 出 ,许 多前 景看好的项 目因 培 训。二要抓好农村 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 。三要抓 缺乏 资金 面搁浅 ,致使 其 生产 能 力和 经 济效 益不 好流 动人 才培 训 。动 员和 引导 那些 懂经 营 、善 管 理 、有技术 的农 民返 回本土投资创业 。 高 ,影响了农村实用人才 的健康成长。 33 完 善机制 ,创造 良好 环境 ,充分发挥农 村实 . 3 人才队伍 建设 的对策 要切 实加 强 农村 实 用 人才 的培 养 、使 用和管 用人才示范效应 是政策上支持 。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 理 ,充 分发挥 其带动辐射作 用 ,必须加强领导 、强 专业 技术协会 ;鼓励 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 化培训 、完善机制。 31 健全 组织 。加强领 导 ,抓好对 农村 实用 人才 示范基地 ;鼓励和 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 、创办各 . 类经济实体 , 发展 “ 一村一品”, 推进农业产业化 的管理 、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2•【字号】汉政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汉政发〔200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示范村、推进村名单已经市“一村一品”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积极示范,正确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统筹考虑市场因素,正确引导农民群众选择、培育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技术服务,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发展“一村一品”的专项资金。

要整合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示范村、推进村倾斜,促进示范村、推进村提升产业水平。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和服务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把发展“一村一品”作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规划》的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四、灵通信息、交流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在发展“一村一品”中的好作法、好经验,要及时向市一村一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便总结交流,相互促进,推动全市“一村一品”稳步发展。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汉政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汉中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6日汉中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力争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水平。

科普有效供给显著增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科普资金投入逐步增加。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为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到203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

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为推进汉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6•【字号】汉政办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08〕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关于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对全市“评比表彰”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为了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评比表彰工作的管理,严格限制和减少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评比表彰过多过滥、激励作用弱化的问题,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和《汉中市表彰奖励暂行办法》(汉发〔2005〕15号)文件规定,现就全市开展评比表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治理、审核各种评比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表彰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为进一步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治理范围和工作原则(一)治理范围1.市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面向全区域、全系统和基层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2.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直属机构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面向全区域和基层的评比表彰活动。

3.各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举办的,面向全区域和基层的评比表彰活动。

(二)治理原则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予以保留。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选拔陕西省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选拔陕西省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选拔陕西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陕人发[2007]10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农业厅中共陕西省委【发布日期】2007.06.12【实施日期】2007.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选拔陕西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通知(陕人发[2007]105号)各市委宣传部、人事局、农业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宣传部、人劳局、农业发展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7]9号)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一批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等方面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的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数额100名二、选拔范围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证书”、“绿色证书”的农民专业技术骨干;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私营、个体、联合体企业及民办科技服务机构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农村科技示范户、专业生产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中的骨干;具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为农村科技成果转让、农产品销售、劳动技能等牵线搭桥的农民经纪人;带领农民致富取得明显成绩的村组干部。

三、选拔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在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在安置剩余劳动力就业、向国家缴纳税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四)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五)一村一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员等;(六)引导农民发家致富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6]59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6]59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6〕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汉中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先进单位内部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单位卫生水平,促进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把爱国卫生工作变为每个单位、公民的自觉行为,塑造卫生先进单位对外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先进单位建设是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最佳人居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有效方式。

深入持久地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以及私营企业,都要把卫生先进单位建设活动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常抓不懈。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本单位、本系统的卫生达标建设视为己任,列入任期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章条件第四条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巩固、提高和晋升,都必须坚持做到爱国卫生组织、规划、措施三落实,要达到以下标准:(一)组织管理1、单位领导重视,爱卫会机构健全。

2、措施得力,各种卫生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3、爱国卫生纳入目标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

关于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的通知提纲

关于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的通知提纲

关于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的通知提纲为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各类人才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充分发挥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创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懂科学、善经营、有技术、能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认定标准拥护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认定范围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1、高素质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2、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农民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农民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农民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篇1】农民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男,1956年生,入党。

该同志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经济嗅觉和创新水平,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却怀揣远大理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一、为乡亲艰难创业,一心帮邻致富。

1982年,他开始搞私营运输,通过几年的辛苦打拼,自己积累了一定资金。

在跑运输过程中,发现农村新兴的养殖厂比较多,但鸡饲料比较紧缺,农民买饲料不知道真假,有时花冤枉钱,上当受骗之事时有发生,为此,他决心自己建立饲料厂,为村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好饲料。

,他通过多方协调资金,筹集600万元建立起了华明饲料厂,华明饲料占地***亩,拥有职工40余人,每人月收入***00元以上。

华明饲料生产的优质饲料能够供应本地20余个村,***0余户养殖户,为养殖户年节省资金***余万元。

二、为梦想致力创新,使诚信深入人心。

他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优胜劣汰,如不创新就会被无情的淘汰出局。

为了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达到邻里共同致富的梦想,他多次聘请潍坊、龙口等技术人员完善公司技术创新,邀请了部分养殖户作为公司的顾问,随时为厂家的发展提供反馈信息。

他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从不因客户欠债欠债而不与发货,并多次给予困难养殖户与无私帮助,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全体养殖户都富起来,共同把养殖业做大做强,使群众尽快脱离贫困边缘,走向幸福的小康之路。

他的付出得到了广大养殖户的认可,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公司也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为乡亲再次创业,勇担商业风险。

华明饲料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了原料,给村民解决了不少困难,但现在一个新的问题出现,因金融危机和禽流感鸡苗价格上涨较快,养殖户感觉资金压力较大,并且利润空间压缩的很小,很多养殖户纷纷改行,养殖大棚闲而不用,杨***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此,他又经过多次参观、学习、考察、交流,与其他有志之士通过贷款、筹借筹方式共筹集资金***00万元,于成立了盛国畜牧有限公司,占地62亩,专门从事孵化产业,现正在建设中,预计夏便可投产运营,将更好的为民解忧。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
层次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01
•【字号】汉政发〔2012〕14号
•【施行日期】201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
选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及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和《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及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办法》规定,经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考核,专家评审,市“三一一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复审,市政府2012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命名罗红艳等21位同志为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希望新入选的市“三一一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立足本职,再接再厉,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为推进追赶跨越、加快建设“三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新入选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附件:
汉中市“三一一人才工程”新入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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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科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勤劳致富,为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在全市范围推荐选拔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现就做好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和条件(一)推荐对象首批推荐选拔的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是指长期在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一技之长,具有致富能力或致富带动能力,能够起到示范辐射或引领带动作用,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得到群众认可,且常住汉中市行政辖区的农村劳动者。

主要包括:生产能手(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经营能手(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能工巧匠(技能带动型人才、文体艺术类人才)三大系列八个种类。

(二)推荐条件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必须是: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运用所长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为农村发展和群众致富做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生产能手⑴种植能手:①种植规模是本县区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0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平均单产超过本县区平均水平30%;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县区农户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因灾害或其它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⑵养殖能手:①养殖规模是本县区农民平均规模的20倍以上;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同种单位平均养殖收入高于其他养殖户40%; 或从事非当地传统物种养殖,年纯收入高于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因灾害或其它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⑶加工能手:①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业;②其加工能力可以辐射本乡(镇)60%的村;③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

2、经营能手⑴企业经营人才:①是主要投资者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②解决了20个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③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20倍以上。

⑵农村经纪人:①是该活动的负责人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0倍以上。

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①属本村常住人口;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从事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技术权威。

3、能工巧匠⑴技能带动型人才:①拥有一门以上的特长或技能,并以此为业;②带动20人以上进入该行业;③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0倍以上。

⑵文体艺术类人才:①从业领域具有鲜明的当地特色,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民间艺术家、手工艺人,以及从事民间体育活动的人员等;②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县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0倍以上。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和推荐程序1、推荐名额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名额为100名,按1:1.3的比例推荐130名左右。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区,每县区最多推荐15人;总人口20万以上40万以下的,最多各推荐10人;总人口20万以下的,最多各推荐5人。

2、推荐程序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择优确定的方式进行。

人选的产生,一般由农村实用人才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推荐,也可采取其它形式或个人自荐。

由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填写《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对上报人选进行初审后,报县(区)科协。

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科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考察审核,征求其它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社会公示后,正式推荐上报。

三、时间要求1、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党组织在个人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填写《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

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形成推荐材料一并报县(区)科协。

2、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科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人选及其材料进行考察、审核,初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报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由县(区)科协对会议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的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公示后,由县(区)科协形成本县(区)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填写《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每位推荐人选的《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四、材料报送1、推荐对象《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一式4份)。

2、县(区)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和《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2份)。

3、推荐综合材料(1份):包括个人申请,所在村或单位党组织证明,主要事迹材料,各种证书、获奖及成果情况,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治、计生部门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以上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其中:各种证书、获奖及成果情况需附原件。

以上报送材料均需以16K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报送材料的同时须将《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及《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均为Word格式,可在汉中市政府网、汉中党建网、汉中科协网站下载)的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KXHZZPX@。

所有材料请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科协学会部,联系电话:2216901,联系人:张鹏祥)。

五、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

开展好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对开发农村人才资源、激励人才成长、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宣传,并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布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条件和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加强组织协调。

推荐选拔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协、市人事局和市农业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各县(区)的推荐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由县(区)科协承办。

县(区)委组织部应就推荐工作各个阶段的具体事项及时与县(区)科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沟通协商,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稳步推进。

4、严把推荐质量关。

这次推荐评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广泛关注。

各县(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推荐条件,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保证真实、准确、客观。

推荐的人选要兼顾不同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5、切实发挥好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作用。

各县(区)要把这次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树立典型的过程。

各县(区)要在做好推荐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结合本县(区)实际,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附件:1: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表(点击下载)2:汉中市首批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点击下载)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汉中市人事局汉中市农业局2009年11月3日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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