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民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行业也在不断壮大和发展。
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经营流程和管理水平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药监局于2011年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细化,其中就包括了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一、GSP认证的意义GSP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它是指在全面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范、公正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维护药品经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使药品能够在经营、储存、配送、销售等方面保证其质量,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管理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是药品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其合法经营和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GSP认证对于药品零售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意义。
它既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标准,也是一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认证和评定,可以有效提高药品经营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信任感。
二、GSP认证的实施GSP认证的实施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过程,其认证和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许可证的取得和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合法经营和销售。
2、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科学、规范和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储存和销售、货物进出记录、过期药品处理、药品质量检验等内容。
3、药品采购和供应的管理: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采购正规渠道的药品,并对进货货源和供应商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药品库房和设施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根据规定的要求建设和管理合格的库房和设施,包括叉车、搬运设备、环境温度、湿度、清洁程度等。
零售药店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海南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级管理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情况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控制药品流通领域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鼓励监管创新,按照药品零售经营的不同类别,划分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并分别确定准入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三条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划级、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
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实行“双轨制”管理的处方药。
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材、中药饮片。
四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材、中药饮片等。
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上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注射剂药品。
第五条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划分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实施标准。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级别的有效期与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药品零售企业级别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明,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统一格式后面用“(级别)”标明,级别统一用拉丁文表示,即一级(Ⅰ);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
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
5.5质量否决
5.6质量信息
5.7购进销售药品的管理
5.8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
5.9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
5.10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5.11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
5.12特殊药品的管理
5.13药品效期的管理
5.14不合格药品和退货管理
5.15质量事故、查询和质量报告
5.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3与企业的实际管理相结合。
3.4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可掌握相关内容。内容具可操作性,并完善培训机制。
3.5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规定,不能出现质量管理空缺。
3.6对企业各项工作均按文件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任何人、任何行为不能脱离制度,不可擅自调整,必须按相关程序进行制度调整。
3.7包括GSP规定的全部内容。
2. GSP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2.1目的范围
2.2组织范围
2.3审核报告
2.4审核准备
2.5审核实施
2.5纠正措施:提出意见,企业最高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工作要求下发执行。
2.6措施跟踪:所有审核过程,包括记录。
0901
GSP 内部评审
定义: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对GSP进行检查评定。
目的:确保GSP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人员与培训
条款
检查项目分析
1001
企业负责人:
具法人资格为法定代表人,不具法人资格为最高管理者。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GSP不规定企业负责人所学的专业,国家推行国家跨行业、跨地域组建集团化公司,投资者不一定为药学方面的人,这体现了药品的商品性;同时又体现药品的特殊性,即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基本文化素质,熟悉药品法律法规。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项目分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项目分一、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1. 质量管理体系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和实施。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药品生产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3. 药品储存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储存条件、储存设施、储存记录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药品的储存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4. 药品配送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配送流程、配送记录、配送车辆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药品的配送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破坏。
5. 药品质量风险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质量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可能存在的药品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新版GSP认证检查项目分1.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检查人员将查看企业的质量控制程序,并评估其有效性。
2.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原辅材料采购管理进行审核,包括采购程序、供应商评估、采购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原辅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3. 药品生产过程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药品生产过程管理进行审核,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记录、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药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相关记录。
4. 药品储存条件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药品储存条件管理进行审核,包括储存设施、储存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药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药店药房-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分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分析第一节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分析一、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一)管理职责(二)人员与培训(三)设施与设备(四) 进货(五)验收(六)储存与养护(七)出库与运输(八)销售与售后服务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1.质量管理可不设机构、人员2.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2.1大中型企业:药师(或中药师)2.2小型企业:药士2.3零售连锁门店:药士2.4跨地域连锁门店总部:执业药师3.零售连锁门店可不设仓库,可配置冷藏设备。
4.营业场所必须设空调及监测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5.连锁门店的质量验收5.1验收人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
5.2核对内容: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数量。
5.3送货凭证:按购进记录要求保存。
5.4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机构报告。
6.药品陈列规定处方药中的输液类、小容量注射剂类、粉针类必须设专柜存放;凭处方销货,并对处方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应尽量扫描或复印处方。
7. 药品拆零7.1药品基本单元上无品名、规格、服用方法、厂家、有效期等五项内容,视为拆零。
7.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专柜,并保存原包装。
8.中药饮片做好装斗前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有名称标识。
9.处方调配9.1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复核。
9.2处方审核人必须为执业药师。
9.3调配、审方、销售3个岗位都要签字。
第二节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现场检查项目与旧版比较。
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GSP认证是指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进行认证评定。
GSP认证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设施设备、药品储存、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下面将对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管理体系。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3.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二、人员素质。
1. 药品零售企业应确保员工具有相关的药品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档案和岗位培训记录。
三、设施设备。
1. 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国家药品GSP认证的相关要求,设施设备应具备良好的保洁、通风、防潮等条件。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四、药品储存。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和条件符合要求。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库房和储存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五、销售管理。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销售行为。
六、售后服务。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在购药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服务。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认真处理和反馈。
以上就是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药品零售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药品质量。
首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同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记录等,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其次,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生产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同时,企业必须确保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质量可控。
另外,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还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包括药品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点、关键工艺参数等,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同时,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追溯,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
最后,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还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等,确保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总之,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药房行业也随之发展壮大。
然而,在药房的经营上,不仅仅要关注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标准,还需要关注到管理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为此,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因此产生。
一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制定背景公众对药品质量及药房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市场的不规范运营现象也越来越明显。
近年来,国内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频发,特别是针对药品行业的整治,政府对药品经营的标准和管理更是提出了严格要求。
如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药房的规范管理,成为了零售药房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因此,制定并执行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构建良好的药品流通与服务体系,已成为相关行业必须遵循的一项法规与标准。
二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内容1.药品管理药品管理是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重点内容。
包括了对药品的采购、配送、出售、质量、保管及报废等方面的要求。
零售药房应该与合法的供应商合作,向检查机构提供所有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文件和档案,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2.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了零售药房的装修和环境卫生、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要求。
要求零售药房设计布局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各种设备、仪器、记录资料书写清楚明白,环境应该保持清洁整洁。
3.人员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离不开零售药房的员工,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了员工的资质证书,工作职责规定,培训等方面的管理。
三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的目的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过审核认证,可以提高消费者对零售药房的信任,促进相关药品行业的规范发展,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
四结论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是保证药品流通与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审核认证,能够建立和完善一个高质量和安全的药品流通服务体系, 并且可提高零售药房的信誉度和公信力。
最新GSP评定标准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说明一、为了规范本省GSP认证,统一检查标准,确保认证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陕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修订),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应当按照本标准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缺陷。
四、本标准涵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和验证管理等5个附录的内容,由条款、检查项目和评定细则组成。
五、本标准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2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 0 ≤20% 通过检查 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10% <20% ≥1 不通过检查 0 ≥10% 0 <10% ≥20% 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序号条款 检查项目 评定细则31总则**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3、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企业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3 质量管理体系*00501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一、概述。
GSP(Good Storage Practice)是指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的一种规范。
GSP认证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GSP标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角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现场环境。
1.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保持通风、防潮、防尘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2.储存设施应符合要求,包括货架、储物柜、温湿度控制设备等,确保药品储存安全可靠。
3.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药品分类、标识和管理制度,方便药品的查找和管理。
三、人员管理。
1.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GSP知识和技能。
2.现场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对药品造成污染。
3.对进出药品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和记录,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
四、药品管理。
1.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进货验收和入库管理,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建立药品库存台账和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过期药品处理,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3.对药品进行规范的包装、标识和存放,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质量管理。
1.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进货验收记录、库存台账、温湿度记录等,方便对药品质量进行追溯。
2.对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和自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建立药品不良品投诉和召回制度,对不良品进行及时处理和通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六、相关记录。
1.对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的相关记录应保存完整、清晰,包括现场照片、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
2.建立相关记录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记录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3.对现场检查评定的相关记录进行定期的复核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总结。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的重要依据,符合GSP标准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SP认证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分
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 2023版GSP认证检查评估原则及检查项目分析阐.... 第一. 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分...一、药物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一.管理职.. 条.检查项目分.1.经营方式: 重要有批发经营、零售连锁经营、零售企........040.批发经营重要有下列三种..1)批发企业: 法人批发企.2)非法人批发企业: 一般为法人批发企业旳分企.3)非法人批发(配送)企.......... 2.经营范围.√.中药........抗生....... .中药饮... .生化药.......中成...... √放射性药... √.化学原料......生物制...... .化学药制....√.诊断药.......特殊管理药.注: √为零售企业不能经营旳范围.. 1.企业质量领导组织机构. 050.质量领导组...质量管理机. 进.. 储.. 销.. 运...其.. 2.质量领导组织.类似于立法机构;质量管理机构: 类似于执法机构;其他: 类似于监督对象;质量领导组织以重要负责人为首, 由各部门负责人构成, 广泛代表, 整体体现, 保证制度管理有效, 可行, 符合企业实际.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明确了企业质量领导组织旳重要职责。
此条款中某些术语为采.050.. ISO900.质量管理体系旳原则术语.质量: 一般固有特性满足需要旳程度.质量管理体系: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旳管理体系.质量方针: 由组织旳最高管理者正式公布旳总旳质量宗旨和方向.企业领导人: 为法人或授权旳总经理.. 1.质量管理机构下设. 060.1)质量管理... 061.2)质量验收组不从属于其他部.: 3)药物检查室: 不做规定, 企业自主决定与否设置.. 2.质量管理机构职.0602—内部监督职.0603—起草, 提交质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质管监督执.0604—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0608—所有工作在质量监督下进.0609—裁决权体.0610—信息管.0611—教育和培.养护人员: 技术水平、工作内容、强. 070.药物养护人员必须为专职, 不得兼职. 070..1.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旳类. 080.1.1质量手册: 规章制度, 管理原.1.2管理职责: 组织、部门、岗.1.3工作程序: 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所有环节.1.4质量记录: 所有质量活..2.制定质量管理文献旳原.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2.1指令性原则:管理文献为企业内立法、明确指令性.2.2系统性原则:由于质量管理工作为系统工程, 因此文献应有系统性和完整性.2.3符合性原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相一致.2.4协调性原则:工作衔接协调, 有交叉旳地方体现在两个不一样文献时应一致.2.5先进性原则:管理在不停发展与提高, 如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应跟随变化, 并可采用国际先进管理.2.6可行性原则:制度应与企业实行相符合, 假如引用, 也应转换为有企业特色旳管理模式, 但不能与GSP相脱节.2.7可检查性原则:可以便于监督部门量化旳检查.. 3.质量管理文献旳规.3.1按规定程序同意公布:一般由企业最高负责人签发.3.2及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订, 如不及时修订易导致行为违法(在文献管理制度中将此条款体现).3.3与企业旳实际管理相结合.3.4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可掌握有关内容。
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随着零售企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企业的规范化经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颁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
GSP标准是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是保障药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更好地执行GSP标准,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行业相关协会联合起来,制定了“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零售企业推行GSP管理大有裨益。
下面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试行。
一、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意义1、规范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建立GSP认证制度和检查评定标准,零售企业可以遵循国家规定、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的管理、生产和销售。
同时,通过对企业实行面对面的审核,帮助企业避免一些机会主义和唯利是图的行为,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
2、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GSP认证的标准涉及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保管、销售和储存等,通过认证,零售企业可以从更高层面上审视自己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标准管理模式的影响下,零售企业会更加关注商品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竞争力。
3、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商品GSP认证关注的重点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和运营管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和人群不断增多,这也导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数量和种类变得越来越多。
然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GSP认证的实施可以帮助零售企业避免一些违规的行为,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
二、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实行方案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实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建设零售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保管、销售、储存等方面。
GSP认证检查评判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10%通过GSP认证010-30%限期3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2≤10%≤2>10%不通过GSP认证>20>30%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结论*5801 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5802 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590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6001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6002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6003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6004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
6005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6006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007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008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药品验收的管理。
6009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1、为统一标准,规范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
药品零售企业
《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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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房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1、为统一标准,规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 *” 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
药品零售企业
《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