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时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
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生产企业董事会的行为,保证董事会高效、安全、有序、和谐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二、会议召开
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2. 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监事会列席。
3.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三、议事和表决
1. 董事会议事应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合法、合理、高效、透明的原则。
2. 董事会作出决议采取表决方式,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半数以上,该决议方可通过。
3.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附则
1.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的召集和组织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的董事副主持,并由公司秘书负责会议的召集和组织。
2.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在通知中确认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资料。
3. 若涉及敏感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事项,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但必须确保会议的议事程序和决议的真实性。
二、会议的议程1.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董事长和公司秘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中应包括必要的核心议题和相关事项,且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排序。
在会议开始前,应将议程通知给所有董事。
2. 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但必须提前提交书面材料,以便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讨论。
3. 董事会会议应不断关注公司运营的情况,并对重要决策进行讨论和审议。
对于战略性决策、财务收支决策、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应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分析,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会议结束前,董事会应对会议的决议进行总结,并明确后续的实施计划和责任人。
三、会议的进行1. 董事会会议应按时开始,并确保所有董事的参与和发言权。
2.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记录会议过程和讨论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及时完成,以便后续的审议和备案。
3. 会议应充分听取各个董事的发言和意见,并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个人私利的干扰。
4. 若涉及决策,应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并将决议书面化,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5. 对于具有争议的议案,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取得尽可能的共识。
四、会议的秩序1. 董事会会议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董事在会议期间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和意见,避免中断和干扰。
2. 在发言时,董事应对自己的发言内容负责,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数据支持。
3. 会议期间,董事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商业机密和涉及股东利益的重要信息。
五、会议决议的执行和监督1. 对于董事会议决议,董事会应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一、会议召开原则1.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公司决策顺畅进行。
2.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处理紧急事项。
二、会议通知1.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给所有董事,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发送。
2. 会议通知应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3. 董事会委任的秘书应负责发送会议通知,确保所有董事及时收到。
三、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由董事长或其他负责人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前发送给所有董事。
2. 会议议程应包括审议已发布的会议文件、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会议主持1. 董事长或者由董事会选举的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
2.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并保持会议秩序。
五、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委任的秘书负责。
2. 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3.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发送给董事,并保存在公司档案中。
六、决策程序1. 重大决策应通过董事会表决形式决定,一人一票原则。
2. 决策前应充分讨论,确保董事们对决策内容有充分理解。
3. 对于重大决策,可能需要进行事先投票,以便更好地了解董事们的观点。
七、会议纪律1. 所有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2. 会议期间不得进行私人通信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会议期间应遵守秘密保密原则,不得将会议内容泄漏给外部人员。
八、其他事项1. 任何董事均有权提出议程外的建议或问题。
2. 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调整。
3. 对于无法就某一议程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以决定推迟讨论或作出以后讨论的决策。
以上为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指引,以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秘书联系。
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集1.1 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人员应在会议前至少7天公布会议召集书。
1.2 会议召集书内容应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以及议程。
同时要求董事会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能够参加会议。
1.3 会议召集书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董事会成员,并在公司内部公告。
二、会议准备2.1 会议议程应在规定时间内由董事会主席与秘书协商确定,确认并发送给所有董事会成员。
2.2 会议文件应提前发送给董事会成员以便留有充分的审议和讨论时间。
2.3 董事会议室应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设备、资料和场所。
三、会议程序3.1 董事会主席应按照议程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进程有序进行。
3.2 会议应按照规定时间开始,迟到董事应当出示有效原因。
3.3 董事会成员在会议中发言应按照议事规则进行,确保言之有据、严谨有礼。
3.4 会议决议应由董事会主席宣布,董事会成员应当对决议内容进行确认。
四、会议记录4.1 会议记录应由秘书完成,包括会议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讨论内容、决议内容以及其他要点。
4.2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进行整理发送给董事会成员。
五、特别规定5.1 对于特殊情况下董事会成员无法参加会议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出示授权委托书。
5.2 对于重要议题,董事会成员应提前准备有关资料和分析报告。
5.3 会议结束后,董事会成员应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和讨论,以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
总结: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企业治理效率、决策质量和执行力。
通过规范的会议程序和记录,能够有效地保障董事会成员的权益和责任,并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希望各位董事会成员遵循上述规定,共同推动企业发展和成功。
第二篇示例:生产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生产企业董事会是企业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重要决策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
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
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一、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决策流程,确保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会的议事决策。
三、定义和解释1. 董事会:指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2. 议事决策:指董事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
四、议事决策流程1. 召集会议:- 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成员,并告知会议议题和时间。
- 会议时间和地点应尽量安排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内,以便董事会成员能够参加。
2. 提供议题:- 董事长应在会议前3个工作日,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的议事材料和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议程、备忘录、报告等。
- 同时,董事长应向董事会成员明确每个议题的重要性和紧急性,以便董事会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3. 会议程序:- 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并由董事长主持。
- 会议开始前,应对出席董事进行签到,并明确是否达到法定人数。
- 会议期间,应遵守会议纪律,互相尊重,并严禁干扰和打断他人发言。
4. 决策过程:- 董事会应就每个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 决策应尽量达成共识,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 对于重大事项,应进行投票并记录各董事的投票结果。
5. 会议纪要:- 会议结束后,应由秘书撰写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分发给董事会成员。
-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有争议问题等内容。
五、变更和解释1. 本制度的变更需要董事会的表决通过,并在董事会会议纪要中记录。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由公司董事会做出最终决定。
参考资料:-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议事规则对于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包括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四)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政策及程序,审查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上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议事规则:
1. 会议前准备:会议议程应提前分发给董事会成员,并附有相关的材料和文件。
董事会成员应提前阅读和准备讨论议题所需的材料。
2. 准时开始: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开始,延迟会议时间应尽量避免。
3. 主席: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主持,如果主席无法出席,应有备选主席。
4. 议事程序:会议的议事程序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并确保每个议题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决策。
5. 发言顺序:主席应确保每个董事都有机会发表意见和提问,可以通过设定发言顺序来控制会议的秩序。
6. 议事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并保存会议纪要作为公司记录。
7. 决议的通过:决议的通过应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可以通过多数表决或无记名表决等方式进行。
8. 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应尽快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9. 保密事项:董事会成员应保护会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并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
10. 冲突利益回避:董事会成员应遵守公司章程对于冲突利益的规定,及时申报并回避与其相关的议题讨论和决策。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
关于公司董事会议程和议事规则的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议程和议事规则的决议一、前言本决议旨在确立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程安排和议事规则,旨在促进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提升公司的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
二、议程安排1. 董事会议程的确定(1) 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不少于三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由董事长或秘书长提前发送会议通知确定。
(2) 会议通知应当明确会议的地点、时间、议程和相关文件,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召开前7个工作日,并确保会议通知准时送达董事会成员。
(3)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重要事项和紧急事务,并提前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材料,使董事会成员能够充分了解并做出决策。
2. 会议议程的制定(1) 董事长或秘书长负责制定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和股东的关切议题等进行合理安排。
(2) 会议议程的制定应当注重多样性和广泛参与,充分听取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确保每位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中发表看法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三、议事规则1. 会议主持与发言(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高效进行。
(2) 在会议期间,董事应遵循礼貌和尊重的原则,相互尊重、互相倾听,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并应当确保每位董事有平等发言的权利。
2. 决策程序(1) 董事会决策应遵循多数决定原则,即在董事会会议上,赞成投票的董事人数超过反对投票的董事人数即可达成决议。
(2) 对于重要事项,应当尽早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充分的辩论和讨论时间,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决议的执行(1) 董事会决议应当及时落实和执行,并由董事长或秘书长负责监督和协调相关工作。
(2) 决议的执行情况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报告,并及时向公司股东和监管机构通报。
四、决议的生效与修订1. 生效日期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议程和议事规则。
2. 修订程序对于本决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董事会通过决议进行,并在下次董事会会议中予以公示。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规范决策程序,公司应当制定一套完善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文将介绍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1. 召集人: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有效方式通知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
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 会议文件:在会议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准备好相关会议文件,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相关报告及附件等。
3. 会议通知: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将会议文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并确保董事会成员在会议召开前有足够时间阅读和准备。
4. 参会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董事会成员的请假应当提前报董事长并经董事长同意。
二、董事会会议的议程1. 制定议程:董事长应当根据公司需要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董事会会议的议程。
议程应包括常规事项和特别事项,并按照一定顺序安排。
2. 审议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应审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人事任免等事项。
3. 决策程序:董事会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可以就相应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若有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讨论或听取专家意见。
最终,董事会将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三、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礼仪1. 会议时间和地点:董事会会议应当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或地点,应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
2.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程、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等。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档,以备后续查阅。
3. 会议秩序: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进行,并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董事会成员应相互尊重,讨论问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避免个人攻击或背后议论。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与监督1. 决议执行:董事会的决议是公司的法定决策,董事会应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引言上市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于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董事会会议的高效进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供参考。
二、议事准备1.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相关材料等。
2.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董事的关注点,合理安排会议议程,并将议程事项和相关资料提前向董事会成员发放。
3. 董事会成员应在会议前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做好准备工作。
三、会议召开1.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到达会议地点进行会议准备工作,包括设置好会议设备、准备好会议纪要的模板等。
2. 会议应按时召开,董事会主席应准时到达主持会议。
若主席因故不能到场,应提前通知并委托一名董事会成员代理主持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应记录会议开始时间,并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不得随意偏离议程。
5. 会议应注重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相关决议需经过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才能通过。
四、议题讨论1. 董事应就议程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确保深入了解相关问题的细节和风险。
2. 董事应提出客观、合理的观点和建议,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以个人私利为依据做出决策。
3. 董事会秘书应记录会议讨论的要点和各方观点,以备后续参考。
五、决策投票1. 董事会应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决策,决策需经过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通过。
2. 对于重大决策,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例如涉及公司战略、投资等事项,应进行无记名投票。
3. 出现表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时,应继续讨论并争取共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投票。
六、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并在一周内发放给与会董事确认。
董事会决议模板制定制度
董事会决议模板制定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的制定,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董事长的提议或者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联名提议召开。
2. 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不少于10日通知全体董事,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3.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4.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记录在册。
第三条董事会决议的制定1.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且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即可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且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2. 董事会决议的提案应当由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出。
提案应当明确、具体,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分析报告。
3. 董事会会议讨论提案时,董事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
董事长应当确保每位董事都有发言的机会。
4.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可以采取口头表决或者书面表决。
表决结果应当当场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5. 董事会决议的书面记录应当包括提案的提出、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6. 董事会决议的生效需要经过全体董事的签名确认。
决议生效后,应当及时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告。
第四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1.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应当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2.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或者重大事项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暂停或者改变决议的执行。
3.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五条决议的修改和撤销1. 董事会决议的修改和撤销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且过半数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一、总则1. 本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是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的基本规范和指引。
2.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会议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进行。
二、会议召集1.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召集,并根据需要事先通知所有董事。
2. 会议通知应明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等事项,并提前至少7天发出。
3. 重要议题需要提前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会议组织1.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副董事长代理或推选临时主持人。
2. 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议程或临时添加议题。
3.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冲突的议题,应明确主题并进行特殊安排。
四、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的全部过程,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参会情况以及所有表决结果等内容。
2. 董事会成员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或提出反对意见,但在表决时应保持严格的独立性,不得受外部压力干扰。
3. 议事要点及讨论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全体高管和投资者,并在公司网站及时公开。
五、会议决策1. 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票。
2.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冲突的议题,董事应当在表决前向公司披露相关利益关系,并注意避免产生任何利益冲突。
3. 在通过关键议题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事项1.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完善,应经全体董事会议通过。
2. 对于本规则未涉及的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会议规则和程序。
简要注释如下:1. 董事会:指上市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一定数量的董事组成。
2. 会议通知:指召集董事会议所发出的通知,其中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等事项。
3. 利益冲突: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或组织的利益与公众利益存在矛盾或者存在可能矛盾的情形。
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
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信息:概述: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将探讨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
这一议案旨在介绍并推动公司内部的新制度实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文章结构:首先,我们将介绍本文的结构,以便读者清晰地了解我们将要讨论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分析新制度的背景介绍,介绍为什么需要发布这项新制度。
然后,我们将深入探讨新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其中的规定和条款。
随后,我们将分析预期的效果,即新制度对公司运营和各方面的影响。
最后,我们将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对董事会议案的建议,以及对新制度实施的展望。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全面介绍并阐述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的背景、内容和预期效果。
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需求以及采取新制度的必要性,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引导。
总结:在这个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时代,公司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创新来适应市场的变化。
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这一需求而提出的。
通过引入新制度,公司将能够以更高效和灵活的方式运作,并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的章节将详细介绍这一议案,以便读者对新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和分析:1. 引言:介绍本文要讨论的议题以及文章结构。
2. 正文:2.1 背景介绍:阐述为何有必要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并介绍背景信息和相关问题。
2.2 新制度的必要性:详细说明为什么需要发布新制度,列举现有制度的不足和问题。
2.3 新制度的内容:介绍新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项规定和条款,并解释其设计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2.4 新制度的预期效果:分析新制度的预期效果和影响,探讨其可能带来的益处和改进。
3. 结论:3.1 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和价值,强调其对组织和董事会的意义。
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了规范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的会议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制定了以下的公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是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董事会拥有最高决策权力,并负有履行监督公司事务的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应遵循依法决策、公正高效、风险可控、真实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及时召开,确保关键事项能得到全面讨论和决策。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以董事的多数同意为依据,并经过公司注册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会议文书应妥善保存,严格保密。
第七条本规则经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实行之前应向全体董事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并确保董事们都能按时参与会议。
第九条会议召集人(一般为董事长)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需要并征得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制定会议议程,并确保议程内容完整、详细。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向公司秘书提供有关议题的说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应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议程内容按重要性和紧急性依次讨论。
第十四条会议开始时,应由主持人简要介绍会议议程,并对前期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
第十五条会议期间,董事应保持谦虚、尊重、互相尊重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主持人发言。
第十六条会议发言应围绕议题进行,遵守讨论的原则,言简意赅,限制发言时间。
第十七条会议期间,董事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合理辩论,但不得出言侮辱、诽谤他人。
第十八条会议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的秩序,维护发言权利和听取权益的合理平衡。
第十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对被讨论的议题进行总结,并提请表决,决议应以董事的多数同意为依据。
关于公司股东会议议案审议和决策的决议
关于公司股东会议议案审议和决策的决议一、引言本次股东会议旨在审议公司重要议案,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增加股东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和最终决策。
二、议案一:董事会成员选举1. 问题陈述鉴于现有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需要进行选举以确保公司的良好运营。
2. 议题讨论根据公司章程,各股东有权提名候选人。
本次提名中,共有五名候选人,经股东投票决定保留现有四名董事,并新增一名独立董事。
各股东对提名候选人进行了认真评估,并确认其资格和适任性。
3. 最终决策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投票,公司决定保留现有四名董事,并选举张三先生为独立董事。
各股东一致同意此项决定,并期待新一届董事会能够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议案二:财务年度报告审议1. 问题陈述根据公司章程,每年都需要审议和批准上一财年的财务年度报告。
2. 议题讨论财务部门详细介绍了公司上一财年的财务情况,包括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状况等重要指标。
各股东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3. 最终决策经过细致的讨论和投票,公司通过了上一财年的财务年度报告。
各股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表示满意,并希望公司能够进一步提升财务表现。
四、议案三:薪酬政策修订1. 问题陈述公司薪酬政策需要进行修订,以更好地激励和吸引优秀的人才。
2. 议题讨论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了已有的薪酬政策,并提出了修订方案。
各股东对当前薪酬政策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讨论,同时就修订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3. 最终决策经过深入讨论和投票,公司决定修订薪酬政策。
新的政策将更注重绩效激励,并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设定薪酬水平。
各股东对修订方案表示赞同,并希望新政策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
五、议案四:公司投资项目审议1. 问题陈述公司管理层提出了一项新的投资项目,需要股东会议审议和批准。
2. 议题讨论公司高层详细介绍了该投资项目的背景、潜在风险和预期回报。
各股东就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和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过程,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战略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审议与决定的场所。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顺序、高效原则,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形象。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和事项由董事长统筹,并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依法设立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议事规则,实施在手册中。
第二章会议召集和准备第六条董事长应在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后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以确认新一届董事的情况和任职情况。
第七条除法律和监管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外,董事长还可以根据公司需要或其他董事的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的通知召开,如有重要决策事项需要审议,通知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
第九条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需要审议的文件、与会要求等,并以书面形式发出。
第十条秘书处应当按照董事长的指示准备会议文件和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将其分发给董事。
第三章会议程序和表决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有足够的董事出席并具备法定议事权才能召开,法定议事权包括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并签到。
第十三条会议应当按照预定的议程逐项讨论,确保决策合理和权益平衡,并全面记录讨论的内容和决策结果。
第十四条会议应当充分听取各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公平、公正,决策能够得到充分的辩论和授权。
第十五条在重大审议和决策事项上,董事会应当开展投票表决,以保证决策的一致性和合法性,并记录表决结果。
第十六条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方式,结果应当以多数董事的意见为准,如意见一致则以董事长的意见为准。
第四章会议纪要和决议第十七条会议纪要是董事会议事的重要记录,由秘书处记述并由董事长审核和签署。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章程第一章前言本决议章程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合法、透明、高效。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并要求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守。
第二章决议程序1. 决议发起任何董事都可以提出决议议题,并提交书面材料以支持其提案。
决议提案应明确、具体,并附有必要的资料和数据。
2. 决议材料决议提案应事先准备决议材料,包括决议的背景资料、影响范围、风险提示、可能的替代方案等,以便董事们能够全面了解、进行充分讨论。
3. 决议通知决议提案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附上决议材料。
通知应包含决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以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并参与决议讨论。
4. 决议讨论决议讨论应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主持,并确保会议纪要被正式记录。
董事会成员应尊重其他成员的发言权,充分辩论各种意见和观点。
5. 决议表决决议在讨论结束后进行表决。
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书面表决、口头表决或者电子方式表决。
决议的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决议纪要中。
6. 决议通知和执行决议通过后,应及时通知董事会成员,并根据决议的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
决议应记录在决议纪要中,并作为公司文件进行保管。
第三章决议要求1. 决议的法律合规性决议提案应符合公司法律、章程和其他适用法规的要求。
决议内容应合法、合规,不得侵犯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
2. 决议的信息披露决议涉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能够了解决议内容、影响范围和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3. 决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董事会成员应在决议讨论中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任何外部利益的影响。
决议应根据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作出,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
4. 决议的风险评估决议涉及的风险应进行充分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决议材料应包含风险提示和解决方案,以便董事会成员进行明智的决策。
第四章决议的监督与追责1. 决议的监督公司股东、监事会和监管机构有权监督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结果。
外媒:美国制药巨头规范在华销售行为
外媒:美国制药巨头规范在华销售行为
佚名
【期刊名称】《流程工业》
【年(卷),期】2016(000)007
【摘要】外媒称,百时美施贵宝(简称BMS)收紧了对其销售代表与中国医生打交道方式的规范,此前该公司支付1400万美元(约合9106万元人民币)了结贿赂指控。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3月9日报道,在记者请该公司就其在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整改销售实践的报道置评时,这家美国制药商表示,已经叫停在中国的“某些举措”。
报道称,2015年10月,BMS同意了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指控,该制药商拥有多数股权的在华合资公司被指有逾1100万美元(约合7155万元人民币)利润的获取方式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
【总页数】1页(P12-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460.5
【相关文献】
1.在华制药领域专利技术资源竞争--美国制药企业专利资源竞争比较及其启示 [J], 陈向东;张晨
2.私募巨头洛克资本集团携手美国商务部在华推出旗下知名美国品牌 [J], ;
3.德国化学制药巨头默克公司在华首家工厂落户上海 [J], 李士惠
4.意大利眼镜业巨头一季度在华销售双位数增长 [J],
5.外媒:奶粉巨头紧盯中国微博应对危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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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第 1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二條訂定本規
範,以資遵循。
第 2條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規範,其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應依本規範之規定辦
理。
第 3條本公司董事會每季召集一次。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
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本規範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
理由外,應於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第 4條本公司董事會指定辦理之議事事務單位為總經理室。
議事事務單位應擬訂董事會議事內容,並提供充分之會議資
料,於召集通知時一併寄送。
董事如認為會議資料不充分,得向議事事務單位請求補足。
董
事如認為議案資料不充分,得經董事會決議後延期審議之。
第 5條召開本公司董事會時,應設簽到簿供出席董事簽到,以供查考。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依本公司章程規
定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如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
席。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
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第二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第 6條本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地點與時間,應於本公司所在地及辦公時間或便於董事出席且適合董事會召開之地點及時間為之。
第 7條本公司董事會應由董事長召集並擔任主席。
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股東會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會議主席
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
任之。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
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
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
理之。
第 8條本公司董事會召開時,董事會指定之議事事務單位,應備妥相
關資料供與會董事隨時查考。
召開董事會,得視議案內容通知相關部門非擔任董事之經理人
員列席。
必要時,亦得邀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列席
會議。
董事會之主席於已屆開會時間並有過半數之董事出席時,應即
宣布開會。
已屆開會時間,如全體董事有半數未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
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者,主席得
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程序重新召集。
前項所稱全體董事,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第 9條本公司董事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
時,相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視訊影音資料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於
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
第 10 條本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之議事內容,至少包括下列各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二)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三)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四)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二、討論事項:
(一)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
(二)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事項。
三、臨時動議。
第 11 條本公司董事會應依會議通知所排定之議事程序進行。
但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者,得變更之。
非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者,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董事會議事進行中,若在席董事未達出席董事過半數者,經在
席董事提議,主席應宣布暫停開會,並準用第八條第四項規定。
第 12 條下列事項應提本公司董事會討論:
一、本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三、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
訂內部控制制度。
四、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
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七、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
會決議或提董事會決議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獨立董事對於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應經董事會決議之事項,應
親自出席或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出席。
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
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
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
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第 13 條主席對於董事會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本公司董事會議案表決時,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
者,視為通過。
如經主席徵詢而有異議者,即應提付表決。
表決方式由主席就下列各款規定擇一行之,但出席者有異議
時,應徵求多數之意見決定之:
一、舉手表決或投票器表決。
二、唱名表決。
三、投票表決。
前二項所稱出席董事全體不包括依第15條第一項規定不得行
使表決權之董事。
第 14 條本公司董事會議案之決議,除證交法及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
序。
但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須再
行表決。
議案之表決如有設置監票及計票人員之必要者,由主席指定
之,但監票人員應具董事身分。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第 15 條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
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
表決權。
本公司董事會之決議,對依前項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
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規定
辦理。
第 16 條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會議屆次(或年次)及時間地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董事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五、記錄之姓名。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監察人、專
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暨獨立董事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出具之書面意見。
八、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
監察人、專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
或書面聲明。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
董事會議決事項,如獨立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
面聲明,除應於議事錄載明外,並應於董事會之日起二日內於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
申報。
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
存。
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
分送各董事及監察人。
並應列入本公司重要檔案,於本公司存
續期間妥善保存。
第一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 17 條董事會於休會期間,授權董事長行使董事會職權時,除依法令或相關規章規定應提董事會及關係人交易事項,仍應經由董事
會之決議外,其授權內容如下:
一、
二、
三、審閱公司之管理決策。
四、審閱及訂定公司之財務目標。
五、監督公司之營運結果。
六、評估、檢查、監督及處理公司所面臨之各種風險。
七、確保公司遵循相關法規。
八、規劃公司未來發展方向。
九、建立與維持公司形象及善盡社會責任。
十、對律師等專家之選任及交流。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
第 18 條本議事規範之訂定應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並提股東會報告。
未來如有修正得授權董事會決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