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外公布《云南省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7•【字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5年6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豪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省法制办在2010年对省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行政审批、工商登记等制度改革的新情况、新要求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废止、修改的决定,对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4年底现行的190件规章和21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一、对11件规章和2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二、对67件规章和126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2)本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规章(一)《云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鉴定暂行管理办法》(1989年8月6日云政发〔1989〕137号文件发布)(二)《云南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规定》(1991年7月25日云政办发〔1991〕175号文件发布)(三)《云南省聘任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暂行办法》(1991年7月26日云政复〔1991〕89号文件批准发布)(四)《云南省劳动教养审批、复议工作暂行规定》(1991年11月27日云政发〔1991〕209号文件发布)(五)《云南省治安联防暂行规定》(1992年7月25日云政发〔1992〕138号文件发布)(六)《云南省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损害补偿暂行规定》(1993年2月23日云政发〔1993〕42号文件发布)(七)《云南省抗灾救灾暂行规定》(1993年11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八)《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1994年2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九)《云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998年5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十)《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1999年12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十一)《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2007年9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二、规范性文件(一)《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实施暂行办法》(1996年11月5日云政发〔1996〕195号文件发布)(二)《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11月6日云政发〔1996〕196号文件发布)(三)《云南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暂行规定》(1996年11月27日云政办发〔1996〕249号文件发布)(四)《云南省边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施(暂行)办法》(1997年9月17日云政发〔1997〕150号文件发布)(五)《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办法》(1998年3月31日云政发〔1998〕61号文件发布)(六)《世界银行贷款债务清算试行办法》(1998年11月3日云政办发〔1998〕224号文件发布)(七)《云南省省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1998年11月28日云政发〔1998〕226号文件发布)(八)《云南省商场出租管理办法》(1999年9月22日云政发〔1999〕176号文件发布)(九)《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2月21日云政办发〔2000〕22号文件发布)(十)《云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2000年10月13日云政办发〔2000〕166号文件发布)(十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的决定》(2003年4月5日云政发〔2003〕46号文件发布)(十二)《东川再就业特区优惠政策实施办法》(2004年9月7日云政办发〔2004〕190号文件发布)(十三)《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2004年12月15日云政发〔2004〕224号文件发布)(十四)《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2005年11月21日云政办发〔2005〕197号文件发布)(十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20日云政发〔2006〕10号文件发布)(十六)《云南省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7月4日云政办发〔2007〕153号文件发布)(十七)《云南省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及奖惩办法》(2008年10月16日云政办发〔2008〕178号文件发布)(十八)《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2008年11月28日云政发〔2008〕241号文件发布)(十九)《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规定》(2009年2月5日云政办发〔2009〕23号文件发布)(二十)《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2009年2月13日云政办发〔2009〕34号文件发布)附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规章(一)对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作出修改1.删去《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时间:2023-11-13 01:43 浏览次数:949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件名称云南省劳动局关于半农半牧区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云劳发〔1980〕221号) 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具体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调资字〔1983〕9号)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在开展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中对成绩优秀者实行奖励工资的通知(云劳人资字〔1986〕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矿山井下、露采、高温冶炼工人熟练期和定级工资待遇的通知(云劳薪〔1991〕3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云劳险〔1991〕9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通知(云劳薪〔1991〕14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职工工资考核(考试)升级的意见(云劳薪〔1992〕8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收入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劳〔1994〕17号)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经贸委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72号文《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劳〔1994〕31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业人员改行企业工资制度的意见(云劳〔1994〕32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执行云劳〔1994〕32号文件的补充意见(云劳〔1994〕62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云劳〔1994〕31号文件、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意见(云劳〔1994〕云南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使用《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5〕2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1996〕119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云劳社〔2000〕188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及公告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1〕39号) 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1〕43号)关于省属、中央驻滇有关企业职工工伤实行定点医疗管理的通知(云劳社〔2001〕101号)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卡中心续接失业保险相关进入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1〕108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意见(厅办〔2001〕178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的通知(云劳社〔2002〕20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毕业生档案委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发〔20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停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暂行办法》的〔2002〕71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2002〕85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2〕104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与所管企业脱钩后处理有关职工劳动关系见》的通知(云劳社〔2002〕106号)关于接续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148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才〔2003〕04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3〕47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报销现额及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劳社〔2004〕4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的通知(厅办〔2004〕37号)关于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4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云劳社〔2004〕45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通知(厅办〔2004〕62号) 关于转发《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厅办〔2004〕144号)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改革的通知(厅办〔2004〕274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2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云人才〔2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6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发〔2005〕省劳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有关事项的〔2005〕22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通知(云劳社办〔2005〕115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云劳社发〔2006〕18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我省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工作制度等问题的建议(云劳社〔2006〕3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发〔2007〕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22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23号)关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厅办〔2008〕6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破产企业协议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云92号)关于做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关于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2010〕3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4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2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云人社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合同”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4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0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7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3号) 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2013〕19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4〕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5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云人社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7•【字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8年5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阮成发2018年6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7年底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一、对9件规章和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二、对12件规章和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2)本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规章(一)《云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云政发〔1987〕165号)(二)《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6号)(三)《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四)《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7号)(五)《云南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六)《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七)《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登记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9号)(八)《云南省行政奖励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11号)(九)《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二、规范性文件(一)《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1998〕45号)(二)《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解释》(云政办发〔2001〕109号)(三)《云南省九湖环境综合防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1〕164号)(四)《云南省鼓励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办法》(云政发〔2004〕168号)(五)《云南省旅游行业宣传促销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4〕243号)(六)《云南省海外旅游促销奖励试行办法》(云政办发〔2005〕23号)(七)《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07〕129号)(八)《云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办法》(云政办发〔2009〕34号)(九)《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云政发〔2010〕120号)(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15号)中的《云南省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管理办法》(十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农贸(集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23号)中的《云南省城市农贸(集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十二)《云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云政发〔2015〕41号)附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规章(一)将《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3号)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云建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云建规〔2021〕4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昆明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2.《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政策解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27日附件1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信、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对于小型项目(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下同)可以不作要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云政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1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4月1日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监督行政许可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制、公布、增加、取消、调整,以及目录的日常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目录的增加,指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新设的行政许可,或者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时,对目录的增加。
目录的取消,指当整个行政许可项目完全取消或者部分取消时,对目录的取消。
目录的调整,指当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实施,或者职能变更需要调整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许可内容变更需要调整许可项目名称等要素和内容时,对目录的调整。
第四条目录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能、廉洁的原则,做到及时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关是本级目录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目录管理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目录管理工作;(二)负责拟订有关目录管理的配套制度;(三)负责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的编码管理以及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四)负责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发生增加、取消、调整后的目录更新以及组织清理、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公布目录,并向上级目录管理机关报备;(六)负责本级目录统计分析、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等工作;(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提出处理建议;(八)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云政发[2012]14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发〔2012〕14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30号)要求,省法制办对截至2012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商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
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3个规范性文件。
一、将《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发〔1999〕123号)第二十七条中的“视情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参与省重点工程招标、投标资格,且不得参与分包工程”修改为“并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二、将《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云政发〔2008〕8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中的“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连续3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有关监督招投标活动的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依法限制该企业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修改为“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
三、对《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号)进行以下修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领域有关文件实施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领域有关文件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06•【字号】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836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领域有关文件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836号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执行《通知》要求各州(市)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时,要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范围,严格执行规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严禁作出与《通知》要求相抵触的规定。
二、认真开展文件清查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招投标指导协调职责,指导州(市)各部门、各县(市、区)对自行制定且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清理,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文件要停止执行。
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努力营造云南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1月6日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一)关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3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一、工程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类项目目录┌───┬───────┬─────────────────────────┐│编号│类别│范围│├───┼───────┼─────────────────────────┤│G01 │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以及建筑幕墙、钢结构││││、电梯安装、建筑防水、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工程│├───┼───────┼─────────────────────────┤│G02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广场、照明、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G03 │公路工程│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等)│├───┼───────┼─────────────────────────┤│G04 │铁路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铁路工程,地方或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等。
云南省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
云南省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法制办等7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招标投标规定全面清理工作。
经过自查清理、初审复核、上网公示、社会中介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部门共同审查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等程序,2016年11月14日,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发展改革委冠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对《云南省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向社会予以公告。
《目录》共包括规范性文件124件,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101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3件。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此次清理中“拟废止”的文件未纳入本次《目录》范围,由各州(市)、各部门按照程序予以废止。
“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完善后,应当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云政办函〔2020〕115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以上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上级或其他地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驻州、市、县、区省级单位的集中采购项目,可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可委托当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各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拒绝代理省级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各地各部门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着力推进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探索实施反向竞价、网上直购、在线询价等简易采购程序。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各州、市有关部门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执行。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 万元。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 万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09]159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29
【实施日期】2009.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15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充分发挥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管好用好新增投资,确保扩大内需保增长特殊时期的需要,使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既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招标投标,又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标投标过程的周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合理选择招标方式
按照国家关于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竞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对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在招标方式上进行分类指导。
(一)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擅自扩大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
(二)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04]226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11.09【实施日期】2004.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2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200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一月九日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目录。
一、采购目录的编制依据本目录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和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在2004年度采购目录的基础上,对采购项目进行了细化和金额限定。
二、采购目录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中央驻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形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不含部门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对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分散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单项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02•【字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施行日期】2000.08.0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0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李嘉廷2000年8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适应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今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废止66件规章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又对现行的220件省人民政府规章及1993年至1999年省人民政府制定的11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了进一步清理和审核。
根据清理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第二批对29件规章及12件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予以废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规章目录2.予以废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予以废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规章目录(29件)──┬────────────────┬──────────┬─────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云南省关于退休工人自费修建住房补│云政发 1983 5号│1983.1.12│助费的暂行规定││2│云南省地方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云政发 1986 128号│1986.9.16│法││3│云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办│云政函 1987 110号│1987.8.25│法││4│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人员支援│云政发 1987 185号│1987.10.21│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规定││5│云南省乡镇建筑企业暂行管理办法│云政办发 1988 37号│1988.3.236│云南省地方进口和技术引进合同管理│云政发 1988 115号│1988.7.10│试行办法││7│云南省开发应用与推广微电子技术暂│云政发 1988 127号│1988.7.26│行管理办法││8│云南省国营企事业保健食品发放暂行│云政发 1988 161号│1988.9.21│管理办法││9│云南省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联合经济│云政办发 1988 174号│1988.11.25│开发试行办法││10│云南省鼓励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试行办│云政办发 1988 188号│1988.12.20│法││11│云南省开展经济协作引进资金建设糖│云政发 1989 35号│1989.3.1│厂的暂行规定││12│云南省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规定│云政发 1989 75号│1989.4.2113│关于调处土地、山林、牧场、水利、│云政发 1989 66号│1989.4.23│矿产资源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暂行│││规定││14│云南省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 1990 14号│1990.1.3115│云南省音像制品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 1990 65号│1990.4.416│云南省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管│云政发 1990 83号│1990.4.19│理的暂行规定││17│云南省征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政发 1990 154号│1990.8.418│关于新增煤炭价外维简费的征收和使│云政发 1990 187号│1990.10.4│用实施办法││19│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云政发 1990 234号│1990.12.18│国人来华审批办法(试行)││20│云南省地方留成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 1991 125号│1991.7.1821│云南省饲料工业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 1991 156号│1991.9.422│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 1992 1号│1992.1.223│云南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云政发 1992 72号│1992.4.27│金社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24│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云政发 1992 202号│1992.9.2925│云南省省级第三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云政发 1992 208号│1992.10.7│行办法││26│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云政发 1992 241号│1992.11.27│向调节税暂行优惠办法││27│云南省地方煤炭基本建设基金提取使│云政发 1992 268号│1992.12.29│用暂行办法││28│云南省民航机场建设费征收使用办法│云政发 1993 120号│1993.5.2329│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号│1993.8.11──┴────────────────┴──────────┴─────附件2:予以废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转换经营机│云政发 1993 227号│1993.10.12│制实施意见││2│云南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云政发 1994 147号│1994.7.143│云南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步骤规定│云政发 1994 271号│1994.12.29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云政发 1995 75号│1995.5.4│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若干规定││5│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暂行规│云政发 1995 89号│1995.6.5│定││6│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云政办发 1995 209号│1995.8.297│云南省贫困地区电力建设资金征收和│云政发 1996 106号│1996.5.31│使用管理办法││8│云南省法制督察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 1996 195号│1996.11.59│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实施暂│云政发 1997 129号│1997.8.15│行办法││10│云南省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实施暂│云政发 1997 129号│1997.8.15│行办法││11│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实施暂│云政发 1997 129号│1997.8.15│行办法││12│云南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暂行办│云政发 1997 129号│1997.8.15│法││──┴────────────────┴──────────┴─────。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0.24•【字号】云财采[2006]16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采[2006]16号)各州(市)、县财政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为推进和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省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省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省驻州、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原则上纳入省级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从节约成本、办理便捷的实际纳入属地管理。
第四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管理制度;拟定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核批复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认定社会中介机构的采购代理资格;接受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投诉;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废止一批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废止一批省直部门规范性文
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00]16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8.18
【实施日期】2000.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统一废止一批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0〕163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进程,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0〕106号)的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对1990年以来本部门或者几部门联合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1989年以前下发的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也列入了清理范围)。
按照清理结果,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都是主
要内容与党和国家当前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抵触的;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相适应的。
对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并经汇总审核认定应予废止的603件规范性文件,经2000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统一予以废止。
附:予以废止的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十八日
(603件)
关于企业升级中考评安全问题的暂行规定公司法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律师事务所审批登记管理办法。
云南省关于修改涉及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云南省关于修改涉及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涉及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4年5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徐荣凯2004年6月16日云南省关于修改涉及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03年底现行有效的188件规章及15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的10件规章及5件规范性文件作如下修改:一、规章(一)《云南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云政发〔1989〕44号)第四条第(五)项、第(六)项删除。
(二)《云南省边境口岸集镇建设暂行办法》(云政发〔1991〕93号)第八条中有关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的规定删除。
(三)《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1992〕19号)第四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删除。
(四)《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删除。
(五)《云南省流动就业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3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删除;第十条中“持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同意招用流动就业人员的批准文件”和“持省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地、州、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同意跨省招用流动就业人员的批准文件”的规定删除。
(六)《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35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审定培训教材”的规定删除。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9.22•【字号】云建办〔2017〕441号•【施行日期】2017.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云建办〔2017〕441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9号)、《省政府审改办省质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三个标准”修订方案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0号)要求,现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要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再清理,进一步对进驻厅政务服务实体窗口和网上服务大厅的办理事项进行更新和重新发布,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对外实施。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厅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配合各业务处室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提高网上运行能力。
三、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本级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内建设行政许可实施清单。
四、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或“放管服”改革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增减或相关要素内容调整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改办调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9月22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14•【字号】云政办发[2004]213号•【施行日期】200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1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规范招投标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
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全省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并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拟定我省实施招投标法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草案,健全和完善我省实施招投标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商务、经济、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除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省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省政府指定的媒介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告。
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三、建立全省统一、综合的评标专家库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全省评标专家库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商有关部门制定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省级各部门原有的专家名册纳入全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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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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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诉 讼法 》《 中华人 民共 和同招标投 标法 》 《 中华人 民 共 和同招 标投标 法实 条例 》《 最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公 布 失信 被执 行 人名单 信 息 的若f 规定 》等 相关 法律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