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保定乌场湾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扶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扶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万府办〔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扶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25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扶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6日万宁市扶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近几年,万宁旅游遭遇瓶颈,增长乏力。
2013年,接待旅游过夜人数和旅游收入首现双下降,2014年和2015年有所回升,但增长微弱。
进入2016年,又出现了旅游团队接待人数下降、散客增长不大的状况。
为了破解瓶颈,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琼府〔2016〕17号)和《万宁市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按照打造中国旅游特区的总要求,紧紧把握独特资源、发展基础和区位交通等三大优势,抢抓“一带一路”、“互联网+”、多规合一等发展机遇,围绕“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的宏伟目标,实施“一带二区三组团”战略,推进“六个万宁”(即绿色万宁、蓝色万宁、红色万宁、开放万宁、文化万宁、幸福万宁)建设,借力“一区四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加快全域旅游发展。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德福乐(DFL)—传奇华夏》文化旅游产业园。
1、中华文化传承:“厚德积福,方有快乐”。
2、D、F、L,既是德福乐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又是我们德福乐项目演绎手段梦、幻、奇英文的第一字母。
好认、好记、郎朗上口。
3、内涵上(项目的主题主线):德—德育课堂。
寓教于乐。
福—亲情福地。
小手牵大手,老少同乐。
乐—欢乐海洋。
探奇、探险、探秘。
4、项目区块:童梦港、梦幻城、奇境谷。
二、项目策划:符合万宁市对乌场一保定湾这个区域总体开发规划及万宁市区东迁的大方向。
三、项目视角:着眼青少年、着眼世界大市场,着眼自主原创文化旅游品牌。
四、项目演绎方式:以现代高新技术梦(D)、幻(F)、奇(L)的手段,3D、4D、5D、全息影像等,采用互动的方式,让青少年和游人参与体验。
没有过多实体建筑。
五、项目文化定位:以互动演绎方式,展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六、项目产品定位:德福乐品牌的各类文化旅游产品:300多项10000多种。
七、项目市场定位:青少年为主、兼顾各类游人。
八、项目盈利模式:六大模式。
(文本及3D短片内有表述)九、项目三大区块:1、穿越城2、童梦港3、奇境谷十、项目三大配套工程:1、旅游房地产2、海上建筑3、农渔乐十一、高扬三面旗帜:1、文化旗帜: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优秀文化。
2、民生旗帜:保护自然与人文原生态,70%原住民不动迁。
3、生态旗帜:70%森林覆盖率,70%建筑不用钢筋水泥。
十二、项目建设:1、概念性总规划3.33平方公里(5000亩),分三期打造。
7.5年时间。
2、一期2.5年,开发1800亩,投资约88亿元。
3、二期3.5年,开发2500亩,投资约138亿元。
4、三期1.5年,开发700亩,投资约42亿元。
5、一期首建项目:(1)《德福乐昆仑飞雪》建筑群;(2)《中华非遗博览园》;(3)《南国冰雪小镇》。
一期首建用地:900亩十三、项目开发团队:1.中交建2.北京亿商传媒3.深圳远为集团4.陕西海富集团5.河北昊驰集团6.光大国际建设十四、加盟企业1.美国时代华纳2.香港霍氏投资3.广东佳兆业投资4.泰国泰玺投资集团十五、支持单位:国家农业发展银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今后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解决当前项目谋划水平低、后续项目储备不足问题,高质量推进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按照省委七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抓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机遇,坚持“项目为王”的原则,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为重点,健全项目谋划工作的长效机制,以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为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二、项目储备谋划原则(一)政府投资储备项目谋划主要以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5〕118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5〕118号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及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检查组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8日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海岸带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和开发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和开发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针对省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分类处置和整改,规范我市海岸带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按照省政府海岸带执法检查整改提出的“控增量、查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针对省政府海岸带检查组要求整改的80个违法问题(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间,建立长效机制,分类分批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针对省政府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发现反馈的80个违法问题,我市按照“现场执法、移交市县处理(非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提交省政府统一决策”四类情形进行分类整改。
(一)现场执法发现的6个问题的整改。
1、海南南燕湾海洋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南燕半岛项目违法填海问题,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该公司依法进行处罚,责令和监督该公司于9月20日前按省海洋厅动管中心确认的自然岸线将填海部分回挖到位,恢复原状;同时,对尚未缴交的罚款追缴到位。
风电项目合作协议
风电项目合作协议一、协议背景为了促进风电项目的发展和合作,特制定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风电项目上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协议条款2.1 合作内容双方将共同合作,开展风电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各个环节,并共同分享项目运营收益。
2.2 合作方式双方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以实施风电项目的各项工作。
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出资。
2.3 项目责任2.3.1 项目规划:双方共同负责风电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应当充分考虑环境、气象、地理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2.3.2 项目建设:双方共同组织项目建设,合作完成风电场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风电项目的正常运营。
2.3.3 项目运营:双方共同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设备维护、运行监测、安全管理等。
双方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3.4 项目维护:双方共同承担风电场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性能的稳定。
2.4 项目收益分配2.4.1 项目收益包括电力销售收入、碳排放权收入等,双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共享项目收益。
2.4.2 项目收益分配的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根据投资比例、时间、风险等因素进行调整。
2.5 项目变更与终止2.5.1 项目变更:双方如需对风电项目进行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的内容应明确变更的原因、方式及影响等,并将变更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2 项目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风电项目合作,终止合同应签署书面协议,并在终止合同生效后,妥善处理项目相关事务。
三、协议的履行和保密3.1 履行义务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时间节点执行相关工作,确保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
3.2 保密条款双方保证对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保密,并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协议争议解决双方如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风电合作开发合作协议书范文
2024年风电合作开发合作协议书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风电场开发和运营的专业技术和经验,乙方拥有风电项目投资的资源和资金,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开发风电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双方同意在风电领域进行合作,共同开发风电项目。
1.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
第二条合作方式2.1 甲方负责风电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等。
2.2 乙方负责提供风电项目所需的资金支持。
2.3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风电项目的投资收益。
第三条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3.1 双方同意甲方以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
3.2 甲方出资比例为____%,乙方出资比例为____%。
3.3 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风电项目的投资收益。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应保证其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的合法性、有效性。
4.1.2 甲方应负责风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4.1.3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资金。
4.2.2 乙方有权对风电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4.2.3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万宁规划及项目
小于或等于 0.6 小于或等于 6433 6433 0.5 小于或等于 25892 15535 0.6 194510 1053 21396 大于1并且小 于或等于1.1 1 1895
大于1并且小 于或等于1.8
小于或等于 0.6
115464 69278 73050 73781 94925 95874 70762 71470 68285 68968
地115.19亩,由94栋低层别墅及一栋公建商业街组成,建筑面积为22364.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为412936.50平方米。 石梅山庄待售,公寓主打1至2居,1居户型在56-65平方米,2居户型在92-98平方米,预计均价为
13000元/平米。独栋别墅预计售价为28000元/平米,具体开盘时间待定。
PART 市场研究 区域代表性项目分析
3
Part1:市场研究—区域代表性项目分析
神州半岛君临海 ——海南,因此重新想象
主要卖点: 地址:万宁市神州半岛旅游度 假区 神州半岛海景资源 占地:94200平方米(141.3亩) 政府政策支持区域 总建:237613平方米 总户数:1880 容积率:2.20 绿化率:49.30% 建筑风格:现代风格 交通方便,专享全岛海、 路、空立体交通网 项目鸟瞰图
市场研究—区域代表性项目分析
石梅山庄 ——5000亩雨林山谷,野奢度假屋村
地址: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 主要卖点: 1号 园林景观设计 占地:580000平方米 项目近海、靠山、 总建:400000平方米 临湖、富藏雨林、 温泉 总户数:827 容积率:0.30 绿化率:60% 建筑风格:西班牙风格 项目鸟瞰图
预计10月底开盘,房价初定13000元/平方米,精装修入住。
由海南耀星臵业以国际理念,首创七栋85-140平方米海南罕见环幕海寓与极少透天 town house。创新V形设计,景观享有率最大化。7米观海窗,可俯瞰巴厘岛园林、内外双海、 山景、高尔夫等6重景观,更兼具全精装修、星级酒店式物管的奢享。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琼环函〔2021〕245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选址位于万宁市乌场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渔业泊位15个,公务船泊位4个和综合补给泊位1个,渔业泊位岸线长度640m,综合补给、公务船泊位岸线长度332m,以及综合执法中心、卸鱼棚、港内道路和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和海南岛渔港建设规划。
项目建设区域环境敏感,珊瑚的保护是该项目建设必须遵循的前提。
根据《报告书》综合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动态评估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海域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相关标准,海洋沉积物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相关标准,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值执行《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 和《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等规定中的相关标准;港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单元范围
土地
用途
基准地价
土地
级别
土地
状况
基础设施开发费(万元/)
元/m2
万元/亩
万城镇174
单元范围见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矿仓储
163
10.87
Ⅰ
低配置“五通一平”
2.2
万城镇175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63
10.87
Ⅰ
和乐镇29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5
9.67
Ⅱ
大茂镇17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4
9.60
Ⅱ
Ⅱ
礼纪工业园12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6
9.73
Ⅱ
礼纪工业园13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5
9.67
Ⅱ
礼纪工业园14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4
9.60
Ⅱ
注:“五通一平”为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
东澳镇21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4
9.60
Ⅱ
春园湾、乌场保定湾17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8
9.87
Ⅱ
春园湾、乌场保定湾18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6
9.73
Ⅱ
礼纪工业园1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4
9.60
Ⅱ
礼纪工业园2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45
9.67
Ⅱ
礼纪工业园3
单元范围见图
工矿仓储
154
海南省万宁市总体规划
1、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 能力与周边县市有差距; 2、优势产业不明确,特色产 业不突出,城市特色品牌欠 缺; 3、城市内部产业分工不清晰; 4、单一轴线拓展,外围带动 不足,城镇发展不均衡。
1、外部环境稳定:后金融 危机时期,世界经济转向复 苏,国内发展处于重要战略 机遇期; 2、国家政策支持:国家城 乡一体化战略将给中小城市 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海南 国际旅游到上升为国家战略, 免税政策拉动经济发展; 3、海南产业结构的调整及 布局给万宁发展优势产业进 一步明确了方向(现代服务 业、新型工业、高新技术产 业、热带现代农业和海洋经 济)
四、加快推进“一带两区”建设
“一带两区”开发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国际标准,打造精品;坚持强市富民 ,普惠民生;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规划引导 ,扎实推进;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一带两区”开发建设总体要求是,要突出 特色和重点,高水平规划、高水平建设和高水平管理。
第三部分、万宁新区控规调整及行政中心片区城市设计
通过产业发展与定位研究,构建 产业发展体系,制定产业发展目 标。同时结合城市定位与发展目 标,制定万宁市城市空间发展方 向。 1、审视外部环境,落实国家战 略,利用机遇,应对外部挑战; 2、构建区域核心,打造滨海旅 游城市形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服务能力; 3、通过道路交通与基础设施建 设,使区域平衡发展,西部经济 得到提升。
一)依托109公里海岸带,高水平建设“温情海岸”
《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岛海岸带功能分区,东部的琼海和万宁两市,将构建琼东滨海 旅游度假区、琼东渔-农经济区、琼东滨海砂矿业开发区、港口贸易经济区等,打造文 化产业集聚区,组成东部滨海旅游-渔农矿业产业带。我市109公里海岸带的开发,要 以《规划纲要》为依据,结合我市海岸带的资源条件和发展现状,认真编制各分区发 展规划,把《规划纲要》确定的海岸带功能分区进行延伸和细化,高水平建设万宁109 公里的“温情海岸”。 109公里海岸带的旅游开发,规划发展三大旅游组团。一是南 部组团,以神州半岛、石梅湾、日月湾为核心;二是东部组团,以环小海旅游综合开 发区为核心,包括万城、保定乌场湾、春园湾、英豪半岛、港北小海;三是北部组团, 以山钦湾、山根湾为核心,包括加坦水库和龙滚河流域。
万宁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万宁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 规划背景1.1 项目背景万宁市地处海南岛东岸线城市群的中段,滨海岸线资源极其丰富,109公里的海岸带上有山钦湾、神州半岛、石梅湾等9个优质海湾、2个神奇的内海、7个风光旖旎的岛屿和半岛。
随着国内外滨海度假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海南岛作为中国唯一具备面向国际度假市场可能性的滨海度假胜地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契机,三亚、海口、琼海、文昌等东岸线城市已经在第一轮发展中大展拳脚。
近年来,境内外集团纷纷登陆万宁市场,占据几大湾点,共同构建万宁两百里“阳光旅游海岸带”计划呼之欲出。
另一方面,在万城镇东扩的内部驱动力下,万宁从内陆城市走向滨海城市的发展方向随之出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7 年11 月万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万宁龙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项目的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经万宁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该框架协议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审核,于12 月7 日正式签署。
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区的建设随着“内陆走向滨海”战略的实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万宁城市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将拉开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的建设序幕,通过启动区3平方公里的先期开发建设,继而辐射带动其他区域的良性发展。
龙圣公司委托我司进行《万宁市保定-乌场湾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旨在运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具体的管理和操作。
1.2 上层次规划1.2.1 《万宁市总体规划(2005-2020)》将万宁市定位为海南省以发展旅游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重要旅游城市。
主城区城市的发展方向为“适度向南、北部为主、远期海滨”。
提出乌场滨海新区作为城市中远期重点发展建设的新城区,同时将东星工业区工业项目迁移至乌场滨海区,依托港口发展港口工业,配套建设与之相应的交通运输以及渔业产品展示流通市场等。
利用优美的滨海用地发展高级居住,在滨海地区安排了文化娱乐、旅游度假用地,为万宁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旅游度假、健身运动场所。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甲方(投资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依据法律: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 双方共同投资合作开发________风力发电项目。
2.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具体地点需双方确认)。
3. 项目规模:- 预计装机容量为________MW,年发电量预计为________万千瓦时,具体规模以双方最终核定为准。
4.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预计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所需资金。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合作模式1. 投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元,占项目总投资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元,占项目总投资的____%。
2. 合作模式:- 双方同意采用合资公司或其他合作模式(例如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甲乙双方以股东身份参与管理、决策并共享收益。
3. 资金注入:-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分阶段注入资金,具体注资计划与时间节点由双方另行签订投资协议确定。
4. 资金用途:- 投资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前期开发、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海洋牧场项目政府合作协议书范本
海洋牧场项目政府合作协议书甲方(政府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企业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与乙方的合作,共同推进某某省海湾海洋牧场项目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合作内容1. 项目名称:某某省海湾海洋牧场项目。
2. 项目地点:________(详细地址)。
3. 合作目标:建设并运营高效、环保的海洋牧场,促进当地渔业经济发展。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监督乙方依法依规开展项目。
2. 乙方权利与义务:-投资建设并运营海洋牧场。
-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资金投入1. 总投资额: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2. 资金来源:-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四、收益分配1. 利润分成比例: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
2. 分配周期:每年度一次。
五、风险控制1. 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
2. 保险安排: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保险方案。
六、合作期限1.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七、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61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61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9日万宁市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确立“旅游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围绕“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的发展目标,实施“一带二区三组团”发展思路,推进“六个万宁”建设和“一区四市”建设,把万宁打造成为风情海岸观光地和特色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任务目标2017年,实现年接待旅游总人数545.05万人次,同比增长8%;过夜总人数419.34万人次,同比增长6%;一日游游客125.71万人次,同比增长15.25%;旅游总收入46.08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2%;旅游对交通、餐饮、购物、文化等消费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扩大。
实现旅游业对就业、扶贫、区域经济增长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著,实现全域景观化、景区内外环境一体化、市场秩序规范化、旅游服务精细化,构建起富有万宁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三、主要任务发展全域旅游,构建我市旅游新格局,重点落实28项举措。
(一)加快全域旅游建设。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0•【字号】万府办〔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6〕106号万城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0日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被征收权益人的利益。
二、征收范围和内容东至光明南路;南至市卫生局、市外经委宿舍、光明市场地界;西至建设南路;北至万兴街(规划中)和市烟草专卖局用地界止;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26亩。
包括:海南新天地发展公司通过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74.33亩和需要征收收回出让、转让或划拨的位于新天地发展公司东侧地块约20亩,西侧地块约31.67亩(其中:项目用地24.29亩,市政路7.38亩)。
本次征收范围为东侧20亩项目建设用地。
(一)光明南路西侧共17格商业铺面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其中: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9格,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14格(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农村信用联社、市卫生局、万宁消防中队划拨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以及住户职工住房(最终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三)市公安局交警中队、原看守所使用的划拨国有土地和干部职工临时建(构)筑物。
(四)解决新天地公司原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方式取得的74.33亩土地范围内个人临时建(构)筑物补偿遗留问题。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
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
【发文字号】万府办[2015]17号
【发布部门】万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03
【实施日期】2015.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知
(万府办〔2015〕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万宁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万宁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4〕2207号)有关规定,为扶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条件和范围
(一)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2013年1月前注册登记)。
2、运作正常,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带动能力较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3、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户。
4。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同意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复函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同意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公布日期】2021.10.14
•【字号】琼财综函〔2021〕373号
•【施行日期】2021.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同意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复函
琼财综函〔2021〕373号
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减免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海域使用金的请示》(万城投字〔2021〕98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第四条第四款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的有关规定,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用海属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符合海域使用金免缴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的通知》(财综〔2013〕66号)精神,经审核,同意该
项目在用海期限内依法免缴应缴的海域使用金2454.62632万元。
二、你单位在项目用海期限内如发生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或经批准改变用途或用海性质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和报批手续。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年10月14日。
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勘察
设计院
万宁市城市更新项目-纵一路南段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城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乡规划设计院
123.4 110.3
2022-07-05 2022-02-24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其他土木工程建筑(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万宁市城市更新项目-环市二东路 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开标记 录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213.8
2022-06-29
TOP2
万宁市城市更新项目-纵三路南段 海 南 省 设 计 研 究 院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开标记录
有限公司
190.8
2022-02-18
TOP3 TOP4
万宁市城市更新项目-环市二东路 海 南 有 色 工 程 勘 察
有限公司
3206.7
2023-02-07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科研、医疗、教育用房(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4/1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万宁中学高中部(大茂中学改扩 中建新疆建工土木
建)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有限公司
12027.3
2023-01-20
TOP2
万宁市北大镇幼儿园改扩建(原 海南宏慧建筑工程
北大学校)开标记录
有限公司
1539.0
2023-01-16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万府〔2016〕59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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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万府〔2016〕59号
为改善乌场港区交通条件,加快乌场保定湾综合旅游开发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实施乌场渔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收回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乌场渔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用途为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起点位于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乌场段(432县道),终点至乌场码头。
(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面积
征收万城镇乌场村委会相关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2.09亩;收回海南省乌场钛矿使用的划拨国有土地9.2亩,万宁福山冷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0.18亩,海南东洋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2.83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万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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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保定乌场湾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万宁市保定----乌场湾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甲方:万宁市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地址:乙方:三亚龙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依托万宁市滨海区域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根据万宁市产业发展战略,甲、乙双方同意就万宁市保定----乌场湾的整体开发事宜进行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万宁市保定-----乌场湾项目的开发合作,本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共同打造高品质滨海旅游度假区。
第二条合作模式及合作范围一、在甲方主持下,由乙方参与保定----乌场湾项目区的规划开发活动,有关项目区可行性报告,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不纳入合作项目区的开发成本,本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开发活动由始至终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规划范围,本协议确定的保定----乌场湾项目合作开发区域(以下简称“项目区”),其规划范围西起保定村及其以南的太阳河旧河道,东至乌场湾(含甘蔗岛),北抵万城镇至春园湾的旅游大道,南临保定湾南部的太阳河分洪口(具体以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项目区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该区域基础性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连接万城镇的旅游景观大道及其相关的供水工程等)和重点建设项目。
三、规划要求,保定----乌场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具体要求,由万宁市建设局具体制定规划细则或规划设计任务书,乙方按甲方委托的权限及市建设局确定的规划细则具体组织上述规划的招投标工作。
四、完成时间。
保定----乌场湾区域的可行性报告及总体规划在本协议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
五、有关规划成果及项目区开发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准后,政府和开发商双方成立项目联合开发公司,甲方2指派万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代表甲方参与项目联合开发公司经营管理(一)项目联合开发公司由乙方派员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联合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甲方派员任项目联合开发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参与项目联合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六、项目区土地供应在统一规划、统一整理的基础上,按“以项目带土地”的原则逐一进行,即成熟一个项目推出一个项目:项目区土地整理后,由市政府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项目用地,项目区的土地出让底价由甲方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确认后报省政府批准确定。
七、项目区土地出让收入,在优先偿还乙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投资成本及支付土地征收、收回、征补偿安置补助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取的费用后所获得的纯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3:7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执行。
八、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项目区土地开发成本包括实施本项目开发所需的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依法向国家上缴的税费以及本项目开发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费等按国家规定应纳入开发成本的费用支出。
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
其他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确权登记费、土地测绘费、评估费等;林地收费包括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按规定计提的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基金、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包括:本项目开发所涉及到的市政道路(含万城镇至项目的旅游景观大道等基础设施)。
供排水、供电、供气、防洪泄洪、滨海园林景观带建设工程及项目区相关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等。
上述开发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本协议确定的“万宁市保定----乌场湾滨海旅游区”合作开发项目,其主要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一、以海上超五星级酒店为标志,集乌场岭—甘蔗岛滨海全景休闲公园和国际游艇俱乐部(条件具备时将进一步拓展其国际邮轮母港功能)为一体的高端旅游服务设施组团(该区域涉及其他企业拥有的土地,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处置并另行协商处置方案)二、以保定湾“蔚蓝海岸”生态泉艺景观走廊营建工程为核心,集一线海景酒店,高档度假公寓项目区为一体的滨海旅游度假区。
三、以乌场湾“渔人码头”项目区为核心的体现现代化渔业服务基地的滨海小集镇组团,通过对现有乌场渔港进行整体改造,提升乌场渔港的现代化,环保型渔业基地功能,建设现代化渔港码头、鱼货交易、渔业后勤服务体系、商业体系及其他配套设施、生态保护与景观设施为一体,具有渔业生产、市场服务、商业服务、和“渔文化”旅游等多功能的现代化“渔人码头”,使之与保定----乌场湾的高端旅游环境相协调、相融合,并以此促进乌场港地区群众的就业、安置等民生问题的解决。
四、以实现项目区南部太阳河段流域整治、带动太阳河流域花卉产业基地规模化创建与“新农村”建设为发展目标的太阳河人工水系及“水榭花都”大型高尚度假住宅区、太阳河高端花卉度假庄园、别墅项目发展组团。
五、根据本项目的开发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各类旅游、商业、住宅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模为准),拟在五至八年内分阶段进行投资,其计划投资总额约为100亿元人民币。
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约为8亿元,自有项目建设投资约20亿元。
项目区的有关投资计划初订如下:1、基础设施及土地整理投资计划:第1年:在项目区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批准后,由乙方按规划所列基础设施内容,先期启动项目区连接万城镇的旅游景观大道、区内主干道及供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3亿元。
第2年:建设项目区次干道、项目区排污工程、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
同时,组织项目区土地征收、收获和整理,项目区土地整理费按省政府批准的土地供应指标足额投入(土地整理进度根据海南省政府安排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调整,同时市政府在项目区的土地供应计划应与乙方的基础设施投资进度相适应)2、乙方自有项目及招商项目投资计划第2年:建设保定湾高档度假公寓项目(一期工程部分),乌场湾现代化渔业服务基地及”渔人码头“项目区(一期工程部分)等,该阶段计划投资约2亿元。
第3年:建设太阳河“水榭花都”大型生态度假社区及国际老年安养城项目的建设,计划投资约15亿元。
第4年:建设乌场岭----甘蔗岛国际游艇俱乐部与海上超五星级标志性度假酒店项目(含海底酒店部分)基础工程,计划投资25亿元。
第5-8年:完成项目区土地经营、项目招商和全部自有项目的建设任务,逐步实现经营类项目的营业计划,全面完成项目区的市场推广与销售目标,该阶段计划完成滚动投资(含项目区流动资金投资)约50亿元。
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批准后,乙方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年度投资计划及建设项目。
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年度投资计划及建设项目计划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由甲方出具委托书,并委托乙方聘请有资质的项目咨询公司和规划设计机构编制保定----乌场湾项目区可行性报告、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成立项目领导协调小组,负责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开发活动、建设期间的统一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三)在项目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获得批准前,冻结项目区范围内的一切项目审批活动,并承诺在乙方未违背本合约的条件下,不再寻求与第三方开展项目区的开发合作。
(四)在项目区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后,负责项目土地征收、收回、整理及土地供应计划的申报工作,协助乙方组织项目区外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争取在3年内完成本项目区的土地供应计划并完成全部土地的招、拍、挂、出让的实施工作。
(五)按规划要求对项目区的主要污染源进行集中性的协调、治理活动,以保证项目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工程的具体实施。
(六)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或局部调整、土地征收、用途改变及供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所涉及的农民种植补偿、坟墓搬迁、房屋搬迁等项工作,由乙方出资,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
(七)对项目区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在甲方的权限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费用征收优惠及政策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甲方出具的委托书,出资编制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区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批准后,乙方按规划所列内容,出资开展项目区规划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景观区域的施工建设和项目区土地整理,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首先突出抓紧启动万城----项目区旅游景观区大道的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尽快开工。
(三)乙方提前做好项目开发的资金保证工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必须将2000万元人民币注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作为项目区启动开发的前期保证金(该保证金在项目启动后即转为乙方的前期规划及建设投资),并且确保项目初期(项目总规获批后的第1年)投入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第二年投入7亿元人民币,乙方在进行上述资金准备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可行性的资金到位计划,以便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应根据规划和乙方的投资计划,制订相应的土地征收、回收计划和供地计划。
(四)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计划,完成相关具体工程、项目的投资,同时履行对相关具体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群众搬迁、安置、就业与村镇改造的出资义务(具体实施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
双方初步议定,拟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团地再生”市镇改造模式,就地集中安置群众,改善旧市镇的生活居住配套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并充分解决项目区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建设风格统一,环境优美,村容整洁、民风淳朴、民生富足的“集镇型”、“旅游型”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该项建设活动中,政府负责安置的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群众的拆迁、安置、补偿等事务,乙方负责出资配合对规划范围内的村庄进行规划改造和建设,具体改造、建设的程度由政府提出明确的要求,乙方具体组织实施。
(五)该项目区涉及林地较多,特别是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地带面积较大,乙方在项目规划建设时,应按照省人大对海域景区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保护滨海生态林地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
第五条预警机制及违约责任一、为保障项目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同意自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共同建立双方合作的预警机制,以促进双方认真履行本协议内容。
(一)违约告知。
乙方执行年度投资计划时,不能完成当年投资计划额度60%以上,则甲方向乙方发出违约预警;乙方应制定具体的投资资金保障计划并积极组织项目投资建设。
(二)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