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安徽大学商学院 杜鹏程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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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具有法定性。 2.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营利性
。
3.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人格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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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次修改,都只是针对当时亟待解决 的个别问题做出的个别修改。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要求对公司法做出 较为全面修订的呼声一直较高。
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 每年都有较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政协委 员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建议或者提案;一些 地方、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提 出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一批热心公司研 究的专家学者还提出了公司法修改建议稿。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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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颁行后的第一次修改:
1999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公司法的个别条款做了修 改。
一是为加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 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将原公司法第 67条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督的原则规定具体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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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原公司法 第219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 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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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章)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招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主要 职权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监事会或监事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 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义务与责任 P126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 公司法 (一)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以及 对内、对外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第二章 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 1994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一、公司的设立 二、公司的章程 三、公司的资本 四、公司的股东 五、公司债券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变更、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八、立, 公司的设立,是指设立人创建公司并获得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筹集设立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筹集设立, 筹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及其转让 公司的董事、监事、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七、国有独资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 规定设立的, 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法律特征: 法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的分类 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 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概念 公司,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第二节公司法
三、公司的分类
(一)以股东所负责任为标准的分类(大陆法系)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 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
现代公司的一种基本形 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限承担公司债务
股 东 ( 所 大 负 陆 责 法 任 系 为 ) 标 准
有限责任公司
负无限责任的股东+负 有限责任的股东
两合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份为限担责
★案例:有关公司设立的案例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3日,五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 元,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 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10万元、 ¥20万元; 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 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15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 登记。
★小知识: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英美法国家法院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 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即“揭开公司面纱” 原则。
依此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公 司从事妨害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 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 人的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为“否认法人人格”。
明公司首次发行资本的数额; (2)章程所规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再设立时全部发行,而 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一部分; (3)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 须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 股东会议变更公司章程。 3、折中资本制 在上述2种资本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和演变而成的,分为许 可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许可资本制:核心是法定资本制,在资本总额之外发行 新股;
第二章 公司法
3.股东的义务
1)依法缴纳所应缴的出资 2)依其应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抽逃出资的,应付法律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组成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
2.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董事会设董事人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 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
其中: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 资本的20%,其余部分两年内缴足。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 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的程序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权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 金额相同,采用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 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股东的权利
知情权 表决权
建议质询权
转让股票权 获益权
4.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5.国营公司、民营公司 6.母公司、子公司
7.总公司、分公司
8.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9.受公司法调整的有限责任公司、受外商投资企业 法调整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开放型公司、封闭型公司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述-第2章公司法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形有( ABDE )
▪ (5)申请设立登记: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缴纳首 次出资并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可申请设立登记。
▪ 以募集设方的:公司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申请设 立登记。如发行股票,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管 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概念: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特征:平等 性;可转让性;权利性;证券性。 ▪股票,是股份的形式和凭证,分为实物券式(书面股票)、 簿记券式(统一制作)。 ▪特征:有价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 ▪2)股份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无记名股 ▪②根据票面上是否载明金额分:额面股、无额面股。(国人 内未发行) ▪③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分:普通股权、优先股。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高级不得兼任。 ▪ ③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 ④会议及决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在上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1 公司法概述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法概论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性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公司法的形式
三、公司法的性质
四、公司法的特征和作用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 司在设立、变更、终止 及其运营过程中的对内 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公司法与其他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事关系由商事主体 和商事行为构成,因此通常将商法分为商事主体法和商 事行为法,或称商业组织法和商业活动法。商事主体分 为商自然人、商事合伙和商法人,商自然人即个体商人, 商法人则主要是各种商事公司。公司既为商人或商业组 织,公司法即属于商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
2、股权保护原则 3、优化治理结构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案例】2000年7月,某市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天骄 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同年8月8日依法成立,主要从事成衣的制造和销 售。
2001年2月10日,天骄公司与新新丝绸厂签订了一份丝绸买卖合同。合 同约定:新新丝绸厂向天骄公司供应丝绸2000匹,价款共计24万元人 民币;付款期限为2001年3月10日前。 2月16日,新新厂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天骄公司。3月10日,新新 厂按合同约定,要求天骄公司支付货款24万元人民币。而天骄公司表 示,因公司一直亏损,在合同签订前就已拖欠多笔大额债务未还,故 无法按期付款。 新新厂考虑到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均为本 市著名企业,大都经营状况良好,遂以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为被告,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6家企业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 【问题】新新丝绸厂是否可以要求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承担偿付货款的 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法
2.股东的出资和公司资本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 股东的出资和公司资本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 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于注册资本的⒛%,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于注册资本的⒛%,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 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 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 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 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同时, 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 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相关知识链接: 相关知识链接: 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 者根据协议规定可以控制其他公司; 者根据协议规定可以控制其他公司; 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 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是指全部股份或者 达到控制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控制. 达到控制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控制.
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及特点
2.公司的特征 2.公司的特征 (1)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1)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法人资格 (2)法人资格 (3)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3)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我国公司立法的概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 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 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作了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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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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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 公司设立是以公司成立为目的而进行的一 系列法律行为,表现为一段时间区间;公司成 立是公司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的法律后果或 者法律事实状态,表现为一个时间点。设立中 的公司尚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人要对设立过 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具 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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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依据法律对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无明 确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 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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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 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图2-2 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图2-3 公司与企业、企业法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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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 种类(见图2-4)。
图2-4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12.25•【文号】主席令第29号•【施行日期】1999.12.25•【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以主席令第29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国有独资公司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三节上市公司第五章公司债券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第八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九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二章公司法
市 场 主 体
市场调控主体
政府
市场经营主体
企业
市场消费主体
消费者、进行生 产消费的经营者
问 题 讨论
企
业
关于企业和公司的关系有以下三种观点: 甲说: 企业就是公司,公司就是企业; 乙说: “国有企业”就是公司,但公司不一 定是“国有企业”; 丙说: “国有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也 不一定是“国有企业”;
[案例]
所罗门与所罗门有限公司案
所罗门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鞋销售业务的商人。 1892年,所罗门组建一个公司“所罗门有限公 司”,并将他拥有的皮鞋店卖给公司,转让价格 为30006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 的股份共20006股,除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各拥有 1股外,其余的20000股由所罗门拥有。此外,公 司以其所有财产为担保向所罗门发行了10000英镑 的债券。公司经营了1年后陷入了困境,清算后资 产仅剩下6000英镑。而此时,公司除欠所罗门的 债券外,还欠其他无财产担保债权人7000英镑的 债务。请问:公司的债务应如何清偿?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仅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两类公司类型。
本节小结
◆重点:
1、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发展动向; 2、公司的分类(尤其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
◆难点:
1、公司法人性的内容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公司的社团性特征及一人公司问题; 3、公司的营利性及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思考题: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一)企业的概念——依法成立,独立从事生产经
营或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二)企业类型的划分:
按 所 有 制 划 分 按 资 金 来 源 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
第二章 公司法
案例三:设立条件 2008年5月,华天公司、婴宝服装厂和红太阳 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 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公司章程,并共 同出资30万人民币。其中华天公司以注册商标 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人民币;婴宝服装 厂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11万人民币;红太阳 服装厂出资10万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中各 指定一名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但未予登记。 请回答:1. 这家限责任公司出资额是否符合 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 股东是否可以以机 器设备、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资本?3. 股东全 部出资后能否由各方指定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
分析: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 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这项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 主持。 2.不合法,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3.不违法,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未参加董事会议或不同意对董事会 议决议的可以提起异议
答1.符合2.可以3.能,但是上面的情况就不行. 因为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 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 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 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首 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 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 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 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一)公司的设立 是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二)公司的成立 是公司设立后产生的法律效果 公司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我国实行登记主义原则
五、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的名称 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点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 的标志 由下列部分组成: 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
第二章公司法
•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 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 决时,董事张某反对,其他董事表示同意。
• 问题:根据本题(2)所述内容,董事会通过 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 简答: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 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 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 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 的内容。 • 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不符 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 由7人组成,张董事反对该事项后,实际 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 数
•【例题· 简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 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 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 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王某、张某、李某、 陈某;董事何某、孙某、肖某因事不能出 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 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 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问题: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 是否符合规定?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 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 由。
•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后存档。 •问题:指出本题(3)所述内容中不规范 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不 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出席会议 的董事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 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例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有关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B. 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C、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 年 D.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 • 答案:正确C。A是10日前通知,B董事长 是由股东过半数表决产生。
第二章公司法精品
•小该试牛公刀司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因为: • (1) 股东人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该公司股东人数为60 人,超过了上限。 • (2) 章某、王某和赵某以非货币出资金额 达到73万元。其他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低 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3)部分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字不符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 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订,股东应 当在章程上签字、盖章。而该公司的章程 仅有10名主要股东签字是不正确的。
•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0万元,且要求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要注明自然人
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 4、不设股东会。
四。国有独资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
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 与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国有独资 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第一,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特定性。 • 第二,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责 任公司。 • 第三,机构设置的特殊性。
•小某试大牛型刀国有企业为国家单独出资,由某省级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无股东会,董 事会根据授权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 会成员有4人,全部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王某还 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该企业于 某年12月设立一子公司,该公司在上海,为 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对此子公司投资1000 万元,该子公司自有资产2000万元,加上公 司投资全部资产为3000万元。在某一大型投 资活动中,该子公司投入资金2000万元,再 加上从银行的贷款1000万元,由于投资决策 失误,3000万元全部亏损,被迫破产。
第二章公司法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⑴股东必须在50人以下 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万元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⑸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缴纳出资 验资 设立登记 公司成立
一、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的概念 :~45 2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3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 (略)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意在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公司 享有依法核准的名称独占权。如“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 我国公司的名称应由几部分组成:
①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4 公司资本的构成 货币出资 实物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
六、公司人格 (略)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资格和义务 ~53
公司董事: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全体董 事和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他们既参与董事会决策,同时也在其管理岗位上执行 董事会决策。) 公司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责任公司的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限制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的规定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所在地。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由登记机关核准,具体范围详见登记证书。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如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
减少注册资本时,还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变更注册资本需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股东一、二、三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详见股东名册。
第六条:股东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获取股利并转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提案权和其他权利。
股东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公司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保护公司利益、支持公司经营、履行股东会决议、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等。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此外,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可以继承。
为了避免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出资人可以对股份的继承作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诸多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5、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住所指公司的法定所在地。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 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立。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 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 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 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3)表决程序 表决权的依据:出资比例,“资本多数 决”。而非人数(非一人一票)。 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两合公司 是由部分无限责任股东与部分有限责任股东两 种成员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与无限公司的 无限责任股东相同,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对公司的 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合公司是无限公司
的一种变形,因无限责任股东占主导地位,有限
责任股东没有业务执行权和代表权,只有一定的 检查权和监督权。
A 依法设立 是指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设立登记。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公众可 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B 独立财产
是指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
可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原始财产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
(3)股份两合公司 是指由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 和部分仅以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 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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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
权利: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义务:承担的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 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 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 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义务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 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 • 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 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 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6
• 依照公司法,应如何处理?
31
房产仅值15万元, 个人财产10万元
甲现金7万
乙现金8万
丙房产35万
丁现金10万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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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机构
• 机构组成 – 公司作为一种法律拟制的市场主体,必须 具有公司意思的形成、执行和监督机构。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 东形成公司意志的非常设机构。对外不代表 公司,对内不执行业务。
33
•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选 举产生,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 司,对股东会负责。
•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 权。
34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 • • (一)股东会 组成人员: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 首次会议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的第一 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定期会议是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的、 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例会,通常每年举行 一次或两次。 • 临时会议是根据公司需要,在定期会议 间隔期中临时召开的。
27
• 2、股东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并 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
• 注册资本不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
• 3. •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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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A
a
d
债权人D
b
公司
c
债权人B
债权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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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 1.人资两合性 • 股东既出资也参与公司经营。股东之间存在信 任关系。 • 2.封闭性 • 公司设立时,出资总额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 起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募 集股份、发行股票;出资不能像股份那样自由 转让,股东相对稳定;出资证明书不能上市交 易;公司的财务会计等信息资料无须向社会公 25 开。
3
公司法
• • • • •
•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概念、特征、分类 公司法的概念、作用 一、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就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股东投资 设立的企业法人。
4
自然人与法人、公民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 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 织。 具有团体人格。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 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按照该国法 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练习题
1, 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___与“私”经济领域相结合。 2,下列社会关系属于经济法调整范围的是: A 财物赠与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宏观经济管理关系 D 一切经济关系 3,下列各项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 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关系 B 税务局长与税务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 企业与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雇佣关系 D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纳征关系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即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 第二、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 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第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既 不能放弃,也不能转让。 第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均系法律直 接规定的,不反映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案例分析2
•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8万和35万元成立一 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 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 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管理 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 作为出资的资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 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
• • • •
3.规模可大可小 4.设立程序简单 5.组织机构设置灵活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的设置往往根据 需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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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的条件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50人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 的机构或部门可以单独设立独资公司。 限制股东人数,目的在于使有限责任公 司符合人合性质,反映股东之间彼此信 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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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二)董事会、执行董事 1.董事会制度 人数:3~13人。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可以 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2个以上的国企, 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长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 3.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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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监事 • 1.监事会制度 • 人数:不得少于3人。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 的,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主席1人。 • 2.监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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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 是指由股东出资组建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2
• 公司法人制度是建立在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 利益均衡基础上的。 • 公司赋予了出资者只承担有限责任的特权, 但其建立的前提是出资者和债权人各丧失一 定利益。即出资者放弃对自己出资的直接支 配权和控制权,债权人放弃直接向投资者追 索债务的方便。在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了出 资者与债权人利益的两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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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对公司一般事项所作出的决议,只需经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特别决议:对比公司一般事项更为重要的事项所作 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这些重大事项包括: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公司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公司形式;③公司解散; ④公司修改章程。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 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决 议的做出方式另行予以规定,而不按出资比例行使 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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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设立程序 • 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制定章程—认 缴出资—验资—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并 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对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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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 • • • 1.股东出资的要求 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 (1)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除应当向公司足额 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 东承担违约责任。 • (2)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过高,应当由交 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并对公司设立 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0 • 3.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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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 具有营利性。
• 营利是公司成立的根本目的。 • 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具有连续性,一次性偶然 的营利,不能成为经营。 • 有确切的经营范围,没有固定经营内容也不能 称为公司。
14
(三)公司的分类
• 1、依据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母公司 和子公司 • 2、依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总公司和分 公司 • 3、依据股东所负责任——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两合公司 • 4、依据信用基础——人合公司、资合公 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独
立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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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特征
• 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人格。
• 2、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联合性。
• 3、公司是营利为目的的,具有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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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人格。
• 法人者,团体人格也。团体者,集合体也; 包括两个要素:人和财产。人格者,民事 权利主体资格之称谓也。“人”是指民事 权利主体。“格”指成为这种主体的资格。 • 独立名称、独立意思、独立财产、独立责 任是团体人格的四大要素。其中独立财产 为本,独立名义为表,独立意思为其动力, 独立责任为其一切民事活动的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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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法的作用 • 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 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需要; • 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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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两个公 司B 公司和C公司。B公司是A的全资子公司, C公司是A的分公司。 1993年7月A公司介绍D公司分别与B、C两公司 签订购销合同,价款各为120万元。 D公司给B、C两公司发货后,两公司以种种借 口不付款。D公司于是以A公司为被告向法院 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的经济责任。 问:D公司的债务A公司应承担吗?
7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 以其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律直接规定。 第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公民的年龄和 智力状况的影响。 第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只在法定情形下才 依法定程序受到限制或被取消。 第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内容上看既包括 因实施合法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能力,又包括因实施违法行为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8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