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模板
思茅镇XXX村(社区)党员大会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2016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镇党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镇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名额为X名。
二、按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要求,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为X名。
三、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XXXXXX大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党委同意批复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
五、出席这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
七、每张选票应选X人,等于或少于X人的选票有效,多于X人的选票无效。
书写选票的字迹要清楚,选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八、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为当选。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律检查委员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党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均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区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11名,应选9名,差额2名;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委委员预备人选6名,应选5名,差额1名;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25名,应选19名,差额6名。
五、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党委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分三次进行,即先选举乡党委委员,然后选举乡纪委委员,最后选举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分为三种选票,分三次投票。
八、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办法[修订]
xx镇推荐镇党代表候选人办法镇党代表候选人主要采取“个人报名自荐、党员群众联荐、社会(群众)团结举荐、组织提名推荐”方式产生。
代表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表率作用好、履职能力强,其具体办法如下:个人报名自荐镇党代表候选人办法一、自荐时间:二、自荐地点:本人所在党支部三、自荐方式:书面或口述两种方式四、自荐要求:自荐人应是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本着自愿、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自荐,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五、受理要求:选举单位报名登记处应派出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受理自荐人报名,做好记录,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六、自荐程序:①自荐人在公开报名期间,到报名登记处报名,递交书面申请或提出口头申请。
②领取《个人自荐表》。
③填写《个人报名自荐表》。
无书写能力的,可采取口述的方式,由工作人员帮助填写。
④工作人员按照报名顺序登记,并将《个人报名自荐表》存档。
党员群众联荐镇党代表候选人办法一、联荐时间:二、联荐地点:本人所在党支部三、联荐方式;5名以上党员群众递交联荐申请书,写明被联荐人的基本情况、联荐理由等,并签名或盖章;无书写能力的,可采取口述的方式,委托报名登记处工作人员帮助填写,联荐人签名或盖章。
四、联荐要求:联荐人应本着自愿、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进行举荐,被推荐人与联荐人又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等,实行回避制度。
五、受理要求:选举单位报名登记处应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受理联荐人联荐,作好记录,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六、联荐程序:①联荐人征得推荐对象同意后,与公开报名期间,到报名登记处递交联荐申请书。
②领取《党员群众联荐表》。
③填写《党员群众联荐表》。
④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登记,并将《党员群众联荐表》存档。
社会(群众)团体举荐镇党代表候选人办法一、举荐时间:二、举荐地点:本人所在党支部三、举荐方式:采取书面形式,写明被举荐人基本情况、举荐理由;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四、举荐要求:社会(群众)团体应本着对党组织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举荐候选人,坚决发对弄虚作假。
党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选举单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
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召开党代会的党组织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
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同意后,及时批复。
(6)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员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党代表的主要程序(乡党委、机关工委、工信局党委收)
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党代表的主要程序(乡党委、机关⼯委、⼯信局党委收)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作流程(供各乡党委、机关⼯委、⼯信局党委参考)⼀、⼤会筹备阶段(⼀)召开党委(⼯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会议有关事宜: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表会议的请⽰。
党委(⼯委)作出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决定后,要及时向区委呈报《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关于召开党代表会议的请⽰》。
主要内容是:会议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选举出席区九次党代会代表的名额及选举办法。
(三)成⽴党代表会议筹备⼯作机构。
党委(⼯委)成⽴筹备⼯作领导⼩组,由党委(⼯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宣、办、纪委等部门负责⼈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分⼯具体负责⼤会材料准备、会场布臵、选票印制等筹备⼯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
(四)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党代表会议的通知》。
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复的精神,向下属基层党组织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党员⼤会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是:召开⼤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基本要求等。
(五)产⽣参加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般要少于党代表⼤会的代表名额。
党代表会议参会代表由两部分⼈员组成:⼀部分由党委(⼯委)指定,包括党委(⼯委)委员,所属各单位党组(党总⽀、党⽀部)书记,⼈员由党委(⼯委)研究确定;另⼀部分是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党员,由所属各单位推选,党委(⼯委)审查,召开党委(⼯委)会议研究确定,名额由党委(⼯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左右)。
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妇⼥党员要有适当的⽐例。
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会召开阶段(六)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宣布开会,分组(团)讨论酝酿出席区党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单;讨论会议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从不是区党代表候选⼈的党员中推荐)。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代表产生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
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1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二篇:党代表产生程序中国共产党毛云乡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限(建议稿)1、乡党委向各党支部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国有企业党代会正式选举选举办法
中共****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一次党代会会议材料中国共产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经****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批准。
中共****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一届委员会由7人组成,中共****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
两个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两个委员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根据基层推荐,党委研究并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批准的两委组成建议及差额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进行预选,产生等额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正式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到会代表应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选举结果方有效。
五、两个委员会的选举同时进行,两张选票分列候选人名单,同时投票,分别计算。
六、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赞成的,不做任何标记;不赞成的,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写上另选人姓名。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否则作废。
选举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无效,重新选举。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可以另行选举。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符号不清、难以辨认的,对该候选人计无效票。
代表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代表不能填写选票的,可委托非候选人按本人意愿代写。
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设总监票一名、监票人一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
乡镇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00 年月日中共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组发[2011]145号)精神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县乡(镇)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乡镇出席县十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均由中共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均实行直接差额选举(或先差额预选再等额正式选举)产生。
四、中共县乡(镇)第届委员会应选名额为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应选名额为名,县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
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县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第届乡(镇)党委提出,报县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再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代会差额选举。
(实行先差额预选再等额正式选举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第届乡(镇)党委提出,报县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再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党委、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候选人名单,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分别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大会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作为正式候选人。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作正式候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正式候选人。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党代表选举流程
党代表选举⼯作流程.-党代表选举流程党代表选举⼯作流程⼀、各党⽀部⽀委确定“两推”时间并报镇党委。
(两推:指党员民主推荐⼤会和群众推荐会)。
⼆、召开“两推”⼤会。
党员⼤会民主推荐党代表(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例推荐),推荐⼈选产⽣后⽴即召开社员代表推荐会投信任票(每⼈得票超过到会⼈数三分之⼆以上)。
“两推”⼤会相关要求主持⼈:原则上为各党⽀部书记或驻村⼲部主要程序:分两个会议进⾏第⼀个会:召开党员民主推荐⼤会1、主持⼈介绍到会⼈员情况,召开本次⼤会的⽬的意义2、组织学习党代表的条件、结构要求等3、确定计票⼈员,可以指定年轻有⽂化的4、发放代表⼈选推荐表(附件2)5、分组酝酿讨论代表推荐⼈选6、党员⽆记名填写代表⼈选推荐表(不会写或⾏动不⽅便的,经党员本⼈同意可以代笔)7、统计民主推荐得票情况(附件3)8、向党员公布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
并按照代表名额130%以上的⽐例提出候选⼈推荐⼈选建议名单第⼆个会:社员代表推荐⼤会1、公布党员⼤会推荐的代表候选⼈推荐⼈选基本情况2、确定计票⼈员,可以指定年轻有⽂化的3、发放代表候选⼈推荐⼈选推荐表(附件4)4、社员代表⽆记名填写代表候选⼈推荐⼈选推荐表5、统计投票情况(附件5)三、根据“两推”结果,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例提出候选⼈推荐⼈选名单(附件6),⽴即报镇党委沟通同意后,当天公⽰代表候选⼈初步⼈选名单。
公⽰时间为3天以上。
(附件7)四、代表候选⼈初步⼈选登记表上报镇党委。
(附件8)五、上报审查:初步⼈选名单公⽰3天后,选举单位召开⽀委会确定代表候选⼈预备⼈选、公⽰3天(附件10)。
并将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单(附件9)报镇党委审查。
同时呈报《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册》和代表候选⼈预备⼈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附件11)。
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酝酿的⽅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预备⼈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六、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单进⾏批复。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
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
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某个市某某镇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由某某镇第十四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市委批准,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14人,其中差额3人;某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6人,其中差额1人;某某镇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6人,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的产生,均由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三、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三届委员会根据基层民主推荐结果提出,提交各代表团充分酝酿。
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确定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四、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选举时分三张选票,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各一张选票。
三张选票一次性投票,分别计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党代会选举办法三则
党代会选举办法三则党的代表大会党的组织的领导机关。
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代表会议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本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和召集的会议。
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党的代表会议的任务,主要是讨论和决定党的当前工作的重大问题,也可以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调整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不超过各自总数的1/5)。
党的代表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负责召集它的委员会批准(如通过重要决议,还须报告上级党委批准),方能生效。
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党员大会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的领导机关。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党代会代表选举有关程序
党代会代表选举有关程序一、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1、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县委分配的市党代会代表名额,召开党(工)委会研究本党(工)委代表候选人的选举方案,布置各支部认真开展代表推荐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各党支部根据党(工)委提出的要求和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支委会进行初步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各支部把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基层党(工)委,基层党(工)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召开党(工)委会或党(工)委扩大会议反复酝酿讨论、协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本党(工)委出席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上报县委。
4、县委组织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核,形成考核材料,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综治、文明办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我县出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
5、初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县委召开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我县出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代表预备人选名单、登记表、考核材料、预备人选产生情况上报市委。
6、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和市委同意批复后,提交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将代表名单、登记表、代表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上报市委。
二、县党代会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五个阶段)1、制定工作方案阶段(5月21--24日)(1)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县、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松委[2011]22号)要求,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布置,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
(2) 各基层党(工)委按照县委分配出席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比例,将名额(含差额数,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30%)和各类代表的比例,分配到下属党支部。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一、党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公司党员代表由公司党员选举产生,代表比例一般为党员总数的20%,女代表占一定比例。
党员代表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选举产生,本党总支(直属支部)有权监督或撤换代表。
二、党代表选举办法
1、全公司共分为11个党代会代表小组
2、各代表组召集人为该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
3、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代表要求及名额比例推荐候选人。
并在征求本党总支(直属支部)全体党员意见后,由召集人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4、选举代表可实行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办法,一般采取差额选举。
5、选举代表时,本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员必须三分之二到场,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党代表得票数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方可有资格当选,再依据得票高低确定最终当选人员。
如应选党代表人数不足的应就缺额数按程序再另行补选。
6、每个党代表小组选举1名组长,选举办法与选举党代表相同。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严格的程序化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只要把握住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就可以了,不能够有所创新。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规定: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产生共有五个阶段(一)提出工作方案阶段1.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代表提名和选举时间表;2.征求上级党委换届工作机构对方案的意见;3.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或党员大会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阶段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根据代表条件广泛酝酿提名;2.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听取党支部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一轮提出的人选进行酝酿讨论;4.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下级党组织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5.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其中:设立党委(总支)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把名额具体分配到各支部,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提名后支委会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党委(总支),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补xxx镇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大会,选举产生镇党代会代表名,采取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
三、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四、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画“0”;可以投反对票,投反对票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画“x”:可以弃权,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画“O”号。
不会填写选票的选举人,可以请候选人以外的选举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其意志,并要代为保密。
六、选票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书写符号要清楚。
如选票书写标记不清,无法辨认的则作废;部分模糊不清的选票,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可以辨认的部分有
效。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持人征求全体到会党员意见后决定。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缺席党员不可委托他人投票。
十一、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时,由支部大会主持人根据与会的多数党员意见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