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培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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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临床输血技术在治疗各种疾病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由于输血涉及到液体的转移和人体的干预,任何一点疏忽或错误都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因此,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深入探讨,以确保医务人员的操作准确无误,同时保障患者的安全。

一、输血前准备1. 患者评估:在进行输血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患者的病史、身体状况、输血指征、过敏史、血型和交叉配血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在确保患者适合接受输血治疗的前提下,才能继续进行后续步骤。

2. 血型鉴定:进行输血前,必须准确确定患者的血型,并进行交叉配血实验。

这是为了防止输血时发生不兼容的反应。

鉴定血型和交叉配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3. 输血途径选择:根据患者情况和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输血途径。

常见的输血途径包括静脉输血和动脉输血,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策。

二、输血操作1. 血液储存和管理:血液及其制品应在特定的温度和时间下储存和管理。

血液和制品的保存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温度过高导致血细胞破坏或感染风险的增加。

2. 配血操作:进行配血前,应对供血者和受血者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血液的准确性和匹配性。

在进行配血操作时,要严格遵循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可能的错误。

3. 输血操作:在进行输血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排除可能的误操作和交叉感染风险。

进行输血操作时,应正确选择输血装置,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穿刺和连接,确保输血过程中的无菌和安全。

三、输血后注意事项1. 观察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症状变化。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2. 输血反应的处理:输血后,有时可能出现输血反应。

医务人员应及时识别和处理输血反应。

根据患者的症状和反应类型,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

3. 输血后观察时间:输血后,患者需进行一定的观察时间。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最新《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精品资料《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防治方法: (1)在输血前给予口服抗组织胺类药物预防反应。 (抗过敏药物) (2)不选用有过敏史的献血者。 (3)献血者在采血前4小时内不宜吃富含高蛋白质和 脂肪的食物,可饮糖水或仅用少量清淡饮食,以免血 中含有致敏物质。 (4)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根据医 嘱皮下或静脉注射0.1%肾上腺素0.5~1ml。 (5)抗过敏治疗,可选用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 扑尔敏、氢化可的松和地塞米松等治疗。 (6)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有循环衰竭时用抗休克治 疗。 (7)喉头水肿伴严重呼吸困难者,需作气管切开。
3输血原则
A:先慢后快,前15min以2ml/min为宜。 B:成人输血速度为5-10ml/min或5-10ml/(kg.h). C: 年老体弱、婴幼儿及心肺功能障碍者,速度应慢
至1ml/(kg.h). 患者急性大出血需要快速输血时,成人可达50-
100ml/min或者>50ml/(kg.h).儿童速度可 >15ml/(kg.h).
3.防治方法: (1)除去致热原,严格消毒采血、输血用具。 轻者减慢输血速度;严重者应立即停止输血。寒 战时注意保暖,给热饮料,加盖被;高热时给物 理降温,也可用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斯匹林。反 应严重者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并严密观察病情。 (2)对症处理,畏寒、寒战保暖;高热物理降 温。 (3)密切观察病情 (4)遵医嘱给过敏药、退烧药、肾上腺糖皮质 激素。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于2000年制定本规范, 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 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第六条-- 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 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修订稿)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修订稿)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有效用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具有急性、迟发性并发症和输血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

医疗机构应在保证临床救治患者生命的前提下,权衡输血利弊,在恰当的时机、以适宜的剂量将正确的血液成分用给最适合的患者。

第三条血液是人类稀缺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

异体输血只应用于可导致病人死亡或引起病人处于严重状况而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有效预防或治疗的疾病。

第四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做好用血前评估和输血后的评价。

第五条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输血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输血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

第二章用血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实际确定临床用血的原则和要求。

至少包括:血液储备计划,应急用血。

非同型输注、输血不良事件和用血评价等影响输血安全及效果的关键环节。

第七条医疗机构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完善血液预警响应机制、应急用血保障机制和用血调剂机制,以维护正常医疗用血秩序和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情况下的血液配合性输注管理程序,包括RhD 阴性的输血及0型红细胞成分的使用、AB型血浆成分的使用,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可启动同型配合输注和非同型配合性输注程序。

第九条医疗机构按照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临床用血原则要求,制定具有院级管理有效力的覆盖临床用血过程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十条开展输血治疗的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置输血科或血库,配备和提供与输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独立血库。

输血科和血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诊疗科目注册校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技术规范临床输⾎技术规范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献⾎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管理办法》(试⾏)制定本规范。

第⼆条⾎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医技⼈员应严格掌握输⾎适应证,正确应⽤成熟的临床输⾎技术和⾎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和⾃体输⾎等。

第四条⼆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的输⾎科(⾎库),负责临床⽤⾎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配⾎和其他科学、合理⽤⾎措施的执⾏。

第⼆章输⾎申请第五条申请输⾎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者⾎样于预定输⾎⽇期前送交输⾎科(⾎库)备⾎。

第六条决定输⾎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的不良反应和经⾎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治疗同意书》⼊病历。

⽆家属签字的⽆⾃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病历。

第七条术前⾃⾝贮⾎由输⾎科(⾎库)负责采⾎和贮⾎,经治医师负责输⾎过程的医疗监护。

⼿术室的⾃⾝输⾎包括急性等容性⾎液稀释、术野⾃⾝⾎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压等医疗技术由⿇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条亲友互助献⾎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动员,在输⾎科(⾎库)填写登记表,到⾎站或卫⽣⾏政部门批准的采⾎点(室)⽆偿献⾎,由⾎站进⾏⾎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液成分去除、⾎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科(⾎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案并负责实施,由输⾎科(⾎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型患者,应采⽤⾃⾝输⾎、同型输⾎或配合型输⾎。

第⼗⼀条新⽣⼉溶⾎病如需要换⾎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家属或监护⼈签字同意,由⾎站和医院输⾎科(⾎库)提供适合的⾎液,换⾎由经治医师和输⾎科(⾎库)⼈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章制度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章制度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输血技术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医疗机构在临床输血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室或者专门的输血医疗组织,负责输血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输血科室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保证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五条输血科室应有专业的输血医疗人员,包括输血科主任、输血科护士和输血医师等。

第六条输血科室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保证输血医疗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

第七条输血科室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输血过程的记录完整和准确。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血科室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二章输血工作流程第九条患者需接受输血治疗时,应由医师开具输血申请单,明确输血的指征和数量。

第十条输血科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应核实患者信息,确认输血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输血科应选择合适的供血产品,确保供血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输血前,需要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患者的血型、Rh因子和交叉配血等。

第十三条输血科医师应向患者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十四条输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输血结束后,应对患者进行观察,及时发现输血反应和副作用。

第十七条输血科应定期对输血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输血工作质量。

第三章输血质量控制第十八条输血科应保证供血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九条输血科应定期开展供血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评估工作,确保供血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十条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供血品质档案,记录供血产品的质量信息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输血质量监控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输血风险管理第二十二条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输血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患者接受输血的风险和安全性。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指在医学临床实践中,针对输血过程中的操作细节、设备选用以及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并确保输血过程的顺利、安全进行。

以下是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1. 输血血液的质量控制:- 输血血液的来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合理的抗体筛查和病原体检测后方可使用。

- 输血血液的血型鉴定应使用符合资质的试剂盒进行,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 对于ABO血型不匹配的输血,必须进行适当的交叉配血试验。

2. 输血设备的选用:- 输血过程中所使用的输液器、输血管道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无损坏、无污染。

- 输液器应定期更换,并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正常。

- 输血管道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等风险。

3. 输血操作的规范:- 输血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患者身份核对,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 输血前应检查患者的血液样本,比对ABO血型,Rh血型以及其他特殊血型信息,并遵守相应的输血规则。

- 输血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输血。

4. 输血安全措施:- 输血医务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职业培训,掌握科学的输血技术,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 输血过程中,应定期更换手套,并在每次操作前进行手卫生。

- 输血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5. 输血后的注意事项:- 输血结束后,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医务人员。

- 输血结束后,应记录好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血液的来源、输血量以及输血过程中的各项观察指标。

6. 不良反应处理:- 输血过程中,如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医务人员。

- 输血医务人员必须熟悉输血反应的处理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并处理各类输血不良反应。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保证患者输血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才能有效降低输血过程中的风险,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2年10月29日14:55:22 来源:中国献血网【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序]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7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序]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7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序]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7由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编写的第一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面世了。

这是我国医疗管理战线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形势下军地医疗界成功合作的重大成果。

我谨向为本书出版工作付出大量心血与劳动的中华医学会和人民军医出版社,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当前,医学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在临床实践中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医学模式的转变,人口的老龄化和疾病谱的变化,带动了临床诊疗方式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重大变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临床技术操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系统总结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科学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操作,是推动医疗卫生技术建设的前提,是新形势下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军50多年医疗管理实践的成功总结。

军队自1962年起,即开始正式组织出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到1998年,前后共修订推出四版。

此举对于规范军队临床医护操作技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与防范医疗事故与差错,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国家卫生部在总结借鉴军队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决定由中华医学会组织军地医学专家,共同编写统一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这部新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广泛吸收了军地医学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和成熟技术,系统总结了全国军地医学界医疗技术管理的成功经验,较好地兼顾了高新技术、成熟技术与实用技术的结合,充分体现了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需要。

它既是一部指导临床操作的技术辞典,又是一部规范临床操作的标准用书。

我相信,随着该书的出版发行,对于规范军地广大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操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顺利实施,都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希望军队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以及全体卫生技术人员,要像过去40多年中贯彻执行军队《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一样,下大力抓好《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疗作风,确保医疗安全,为广大伤病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军地卫生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是一种重要的临床治疗手段,其正确的使用可能拯救患者的生命,而不当的使用也可能对患者造成重大伤害。

因此,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输血安全非常重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输血的类别和目的来确定,包括:选择输血方案、选择相应的输血器具、输血程序、输血安全措施、输血质量控制和报告制度、输血效果的监测与评估、输血后并发症的管理和处理等。

第一,选择输血方案,应该考虑患者的临床病史、实验室诊断、输血类型、可用血液产品、输血时间、输血量等因素,以确定最佳的输血方案,确保输血安全有效。

第二,选择相应的输血器具,应根据不同的输血类型、患者情况和所需输血量来选择合适的输血器具,其中采血品种应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输血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输血程序,应确定血液产品的溯源,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输血,如采供血的护理、标记血液样本、检验血液样本的安全性、使用包装装血液的安全性等。

第四,输血安全措施,应加强对输血人员的培训,防止护理失误,确保输血安全,避免输血反应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间隔、输血量等,以保证输血安全可靠。

第五,输血质量控制和报告制度,应实施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输血技术检查,及时对发生的输血问题进行调查,并及时报告、处理,确保输血质量的有效控制。

第六,输血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应定期检查患者的输血后的血液指标,并对输血前后的比较,以评估输血效果,并及时处理输血后发生的问题。

第七,输血后并发症的管理和处理,应对输血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如发生输血反应的管理,血液感染的预防与控制,以及输血后的护理等。

总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输血安全和效果的重要保障,临床输血的进行者在实施输血技术时,一定要紧遵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输血安全可靠,避免输血后的并发症发生,从而保障患者的安全健康。

院内培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院内培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易发生过失的环节: 1. 标本的采集与送检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 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 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 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采集血样。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 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 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双方进展逐项核对。
三是医院危机管理意识薄弱,过失管理
和报告制度不够完善。事件发生后,未根据 ?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制度?的要 求,立即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也未及对事件 可能发生的后果进展评估,不能与新闻媒体 进展有效的沟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
医院对事件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给予手术部护士长姚爱萍、麻醉科主任景桂 霞、输血科主任王宝燕、输血科宋昕梅行政 记过处分;给予麻醉科赵鸽停职6个月,行 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输血科张毅璞调离原工 作岗位,留院查看一年处分。医院解除与麻 醉科郭瑜、手术部魏文娟劳动聘用合同。陕 西省卫生厅分别给予郭瑜、魏文娟停顿执业 活动一年的行政处分。
案例5 错给O型血患者输B型血朝阳医院两护士被刑拘
2007年11月,84岁的贺某因感冒前往北京朝阳医院治 疗,其间因窒息变成植物人。在住院期间,护士错将 200CC的B型血输给了O型血的贺某,导致老人病情加重, 并于三个月后死亡。
朝阳区医学会组织专家进展了事故鉴定,认定该病例为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朝阳医院那么认为贺某的死亡与输错 血无关,贺某的家属随后辗转5年多追责未果。
•有无寒战、高热。 •有无皮肤瘙痒、荨麻疹。 •有无胸闷、呼吸困难。 •患者尿液颜色是否加深等颜色改变 •脉搏、呼吸、体温、血压等变化。
严重输血不良反响
急性溶血反响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输血前的检查和评估:包括输血前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血型鉴定等内容。

2.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和配血:包括血型配对、血型不合适时的处理、血液制品的选择和
血液制品应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等内容。

3.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输血前的仪器设备和场所准备、输血前的术前准备、输血前的
药物准备和输血前的安全防护等内容。

4.输血操作:包括血管通路建立、血液制品输注、输血速率和输血量控制、输血反应处理
等内容。

5.输血后的观察和处理:包括输血后的观察时间、观察内容、输血后的处理和出现输血反
应的处理等内容。

6.输血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包括输血质量控制的原则和方法、输血质量的评价和监测等
内容。

7.输血与传染病的防控:包括输血与传染病的关系、输血与传染病的防控策略等内容。

8.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包括急救输血、产科输血、儿科输血等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处理。

9.输血记录与质量评估:包括输血记录的内容和形式、输血质量评估和输血效果评价等内
容。

10.输血设备和管理:包括输血设备的种类和选购、输血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内容。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旨在规范临床输血操作,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提高输血质量和效果,对于提高临床输血水平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摘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摘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八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们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九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十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一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是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往。

第十二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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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输注时全过程监控
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开始的最初10-15分钟 •输血过程中每小时、输注结束后监护,并做好护理记录。
开始
15分钟
30分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0分钟
输血过程
观察指标
•有无寒战、高热。 •有无皮肤瘙痒、荨麻疹。 •有无胸闷、呼吸困难。 •患者尿液颜色是否加深等颜色改变 •脉搏、呼吸、体温、血压等变化。
此时患者已出现血红蛋白尿、腰痛、头疼、尿蛋 白(+++)。
事故原因:
患者实为“0”型。 护士错把另一个患者的血样抽出送到输血科,输血科
发现血型不符,交叉不相容并通知经治医生。而经治医 生没有重新复查患者血型,随意的就把申请单上的血 型改为“B‘’型,失去了改正错误的机会,导致溶血性 输血反应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 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 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如下: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 、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
做好记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正确的领取流程
护士接到取血通知后,应携“临床输血取血单” 和专用取血箱到输血科取血,取血前应与输血 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对领取的血液严格执行 “三查八对一确认”制度。
二查血 袋标签
核对内容: 三查八对
三查配血 一确认
报告单
二对姓名
一查输血申 请单
三 查
一对血型
六对 血袋编码
五对病案号
三对性别
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 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 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输血前的核对至关 重要,是防止输血 工作错误的关键。
易发生差错的环节: 1. 标本的采集与送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 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 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 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采集血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 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 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
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 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 生理盐水。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检验科李竹叶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包括7章38条,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六章 发血 第七章 输血

生 部
1998年10月1日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布 的
1999年1月5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试行)
易发生差错的环节: 2. 到输血科取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二+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 /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 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它需查证的情况。
易发生差错的环节: 3. 血液输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
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
否正常。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三+条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



关 的
2012年8月1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85号令)



2000年6月颁布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在实施输血治疗过程中,从患者输血的 准备、标本的采集和送检、血液的领取和 输注、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直到输血后 的护理,整个过程是一条相互关联的多环节 的工作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有误,都会 影响到医疗安全。
正确流程:
防止血液标本错误的最后一道防线
----输血科 补救措施:
输血患者遵守两次采集血液标本 的管理制度
案例1 采错血导致的事故
患者由于车祸住院,术前备血,病区护士将患者 配血血样及注明是“0”型血的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 科。输血科人员按常规将患者血样复查血型并与库存 “0”型全血进行了交叉配血试验,次侧出现明显凝集, 复查患者血型为B型,与申请单上“O’’型血型不符。输 血科人员马上通知经治医生并退回输血申请单和患者 血样。医生把申请单上的“0”型改成了“B”型,并和原 患者血样重新送到输血科。输血科将患者血样与库存 B型血做交叉配血试验。主、次管均为(一)。
第二天在全麻状态下输“B”型全血400毫升,在输 到300毫升左右时患者出现抽搐、烦躁、寒战等症状 ,医生误以为是麻醉效果不好。手术结束后,患者逐 渐清醒。但血压却逐渐下降,用药调节无效。经治医 生再次提出申请用B型血400毫升。同时抽一管患者 血样送到输血科。新抽的血样离心后,呈严重溶血外 观。与“B”型血再次做交叉配血。主侧出现凝集。做 血型鉴定为“0”型。
如何正确采集血标本?
采集血标本面临的风险
未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采错人) 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 采血标本的方法错误(从输液管中直接获取血
标本,标本被严重稀释)
血标本量少、溶血。 血标本的标签模糊不清,信息过于简单,贴错
等。 非医护人员送标本存在风险。
正确的流程 能有效降低差错的发生!
四对床 号
八 对
一 确 认
最后确认患者血型与配血报 告单上的血型是否相符
凡血液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律不得领取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现象;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样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汽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细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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