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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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启航学生会章程

(2010.11-2011.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启航学生会,简称启航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启航学生会是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党支部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沟通院党支部、个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政党利益。(三)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六)加强同兄弟学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二)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本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所有取得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或国际合作项目、承认本会章程,均被默认为启航学生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启航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第三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一条、启航学生会主席团为启航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启航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三条、启航学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职权

(一)主席团由主席一名、分管副主席两名、主席助理两名组成。

(二)决定讨论修改本章程。

(三)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四)审议和通过重要提案报告。

(五)主持启航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启航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提名、聘任部门负责人。(七)领导、监督启航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启航学生会的活动。(八)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及分管副主席四名。

(九)主要负责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工作的统筹领导,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

(十一)对外代表启航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启航学生会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学术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网络部。各部门由部长及副部长负责日常工作。

(一)秘书部: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及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并编入档案;负责财务申报等工作。(二)组织部:组织各类有益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举办;定期组织学生会内部干事培训;起草制定学生会章程;完成对学生会会员及各职能部门的各类考评及记录。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件,会议材料等的编写和整理;负责向会员宣传汇报学生会各种活动及文件、工作情况。

(四)学术部:负责开展演讲、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的学术氛围;负责商船学院“郑和杯”大学生辩论赛、各类讲坛系列活动和考研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五)体育部:负责统筹策划学院运动会;加强于外界的体育交流。

(六)文艺部:负责各类文艺演出的统筹与策划;加强学院良好的文艺氛围;加强与外界的文艺交流。

(七)外联部:统筹学生会组织与校内外团体、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的联系,接待来访、参观人员;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途径拓宽学生会经费来源;有选择性的联系校企和校外优秀企业开展活动。

(八)网络部:负责收集、分类、整理,保存各方面活动信息;制作、维护学生会网站,更新信息;通过网络加强对外联系;为学生会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选举坚持民主、自愿、公平原则。

第二条、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三条、考勤制度

组织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五条、奖惩制度

(一)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可向学院反映,由学院进一步商讨决定处理结果。

(二)对于有实质性贡献或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干事或职能部门由主席团商定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三)对于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或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的干事由主席团商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第六条、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二)组织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一条、财务管理部门

学生会财务由主席团总体管理、协调使用。秘书部负责具体事宜。

第二条、财务主管范围

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包括对学院分配的资金和社会赞助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财务申报

(一)由主管财务负责人主持学生会的日常财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并由秘书部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申报,并汇总到财务主管负责人处。

第四条、财务申报程序

(一)主管财务负责人根据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出预算,分别交由学生会主席团审议。

(二)各部门部长需将财务票据(须为正规发票并注明经手人)、结算详细帐目汇总到主管财务负责人处,经审核无误后完成申报程序。

(三)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现金,可以书面形式报告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支取现金,书面材料由秘书部存档。

第五条、财务备档

财务预算、决算,在申报过程中均准备一式两份,秘书部负责统一备档。

第七条、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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