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第16条、《申报办 法》第2条、《监 督管理规定》第13
条(一)项、《申报办 法》第14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50条(一)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条。
项。
2
检查内容 2.变更申报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0条。
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 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 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检查工作场所,查看技术、
工艺、材料变更的相关资
料。
未申报变更职业病
危害项目内容。 查看工商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申报办法》第8 条(二)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办法》第8 条(三)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查阅申报表,核对工作场所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B001)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表
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
3
妥善安置职业病人※
3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资料※
3
6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
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
历年的检测、监测资料
3
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的保存情况
2
7
协力管理
委托合同中有关职业危害因素对协力单位的告知情况
3
对协力单位告知宝钢相关规定以及职业卫生管理职责预定情况
3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2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2
序号
项目
内容
分值
得分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4
职业健康监护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0
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体检参加情况
5
体检结果的分析与采取对策措施
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下发至岗位员工,并有完整的签收记录
5
对协力单位履行法规要求以及执行合同约定的监督、跟踪、评价、考核情况
5
检查人:检查日期:
被查部门确认人:
前期预防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5
建设项目审核※
5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配置必要的泄险区,配置冲洗设备
5
报警装置、急救用品等维护、定期检测情况
5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点检、维护、运行情况
3
3
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岗位清单、相关人员名单以及与职业健康体检标准的符合性
2023年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5
通讯报警装置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备报警装置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检查现场
对报警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查检修记录
6
个人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是否按时发放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查发放台账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齐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查现场、台账
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查防护用品更新记录
按时对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检查实物、维护记录
生产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查现场
7
操作规程
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查现场、规程
作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查资料、档案
10
职业健康监护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在使用、有效运转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查设备检修记录
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完好
查现场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职业卫生检查表参考模板范本
现场检查
3、配备岗位必要的应急防护设施 现场检查
4、会使用岗位配备的应急防护设 施
现场检查
1、选用优质的劳保用品
现场询问员工劳 保质量情况
3
定期询问反 馈
2、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现场询问员工劳 保发放情况
3、选用符合现场工作使用的劳保 现场调查员工劳
用品
保使用情况
1、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要佩戴防毒
面具,防止中毒与窒息;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1 厂房内
检查人员
检查标准 1、厂房内通风良好
检查方法
存在的主要问 题
打开窗户通风或
强制通风
2、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 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场 所,应通风良好
现场检查
整改措施
2
应急设施、 2、应急灯完好 防护用品
4
作业人员
2、烘烤工段作业佩戴手套等防护 现场检查劳保穿
用品防止烫伤;
戴情况
3、进行紫外消毒作业时佩戴防紫
外线护目镜。
5
安全通道
有安全疏散标志,通道无杂物, 消防车辆可畅通
现场查看,能在 紧急情况下及时 疏散
备注:
注: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
编制人:
批准人:
日期: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3、主要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三十四条一款)
□是 □ 否
4、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职三十四条二款)
□是 □ 否
5、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现状评价。(职二十六条第二款)
□是 □ 否
□是 □ 否
10、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职25条1款)
□是 □ 否
11、是否违章指挥或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
□是 □ 否
12、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职三十一条)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单位地址:
法 人: 联系电话:
员工总数: 接害人数:
一、工作场所
1、劳动者是否按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职三十四条二款)
□是 □ 否
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二十二条一款)
□是 □ 否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职二十二条二款)
□是 □ 否
1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十八条1款)
□是 □ 否
二、职业卫生组织管理
1、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职十六条第二款)
□是 □ 否
2、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新、改、扩建;技术类改变;法人变更;检测结果变化)(安48号十五条、八条)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格(0526)资料讲解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
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接害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检查职业危害严重的岗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示和中文表示说明
前期
预防
前期
预防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网上查阅和现场查阅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职业病防护设施
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12月17日后即市编办发文,职业卫生相关职责划转安监部门以来,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市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安监发〔2013〕36号)要求,严格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备案或审查手续。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附件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表
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
现场查看洗眼器等
6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现场查看\记录查看等
7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现场查看\记录查看等
11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现场查阅台帐,检修、维修记录
12
按标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PPE)
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现场查看\记录查看等
13
有个人PPE发放登记记录
现场查阅,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8
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现场查看
9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现场询问3名劳动者
10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查看\记录查看等
17
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现场抽考3名劳动者
18
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查演练记录
检查人: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表
最新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执法检查表(完整资料)
3
第八条 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八、职业健康培训
18
第九条 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9
第十六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煤矿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等内容。煤矿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9
第五十三条 煤矿应当配备2台以上噪声测定仪器,并对作业场所噪声每6个月监测1次。
10
第五十七条 井工煤矿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置温度传感器。
11
(完整版)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表
3
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对本岗位职业病
危害了解情况
3
放射作业人员卫生、环保培训合格上岗 证
5
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评价与现场告知
10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区域入口 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毒物)设女 全作业卡
2
2
前期
预防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5
建设项目审核※
5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 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 品,应急撤离通道,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配置冲洗设备
5
报警装置、急救用品等维护、定期检测 情况
5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点检、维护、运行情
3
况
3
职业 卫生 日常 管理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表
序
号
项目
内容
分
值
得
分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1
组织
落实 及制 度建
设
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专(兼)职人员
3
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
作规程
3
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否纳入岗位 危险源清单,冈位规程的对策措施情况
3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定期演练情况
3
职业
病诊
似职业病人※
积极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职
业病诊断、鉴定※
3
5
断与
病人
保障
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是指由职业卫生执法机构使用的表格,用于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是指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管的行为。
下面是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的具体内容。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1.是否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信息告知卡片;2.是否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3.是否组织了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4.是否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5.是否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是否配备了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设备;7.是否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8.是否开展了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1.是否制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品;3.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卫生保护培训;4.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5.是否建立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管控台账。
四、特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对于特种作业场所,要区别于普通企业进行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特种作业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3.是否对特种作业工种进行了专门的防护用品培训;4.是否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健康档案;5.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场所台账。
五、其他情况除了以上的情况,还应关注用人单位的其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
例如:1.是否存在职业卫生问题,如高温、低温、噪音、粉尘等;2.是否存在职业健康安全事故;3.是否存在职业病患者;4.是否存在其他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六、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给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结语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是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则是职业卫生执法检查的有效工具。
职业卫生工作现场检查表
现场.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检查转岗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28.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29.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职业卫生工作月份现场检查表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1.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确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对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进行更新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4.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
6.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检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
7.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情况。
现场检查。
1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12.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煤矿安全监察现场检查表(职业卫生) - 评价表
制度 规程 计划 方案 以及 档案 资料
一制 二档
制度 规程 计划 方案 以及: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 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 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 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 条件
应有 注意 义务
警示 公告 告知
27
28 健康 29 监护 30 31 32 33
防护 用品
防护 设施
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 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 欺骗。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 作业。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 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 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具体参见《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最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执法检查表-精选版
第三十一条煤矿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
十一、净化水幕
25
第四十四条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分别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26
第四十七条井工煤矿打锚杆眼应当实施湿式钻孔,喷射混凝土时应当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喷射机、喷浆点应当配备捕尘、除尘装置,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向100m内,应当设置2道以上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检查主要内容序号对应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相关条款存在问题检查意见检查人员一领导机构和管理机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附件1: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执法检查表
煤矿名称:检查时间:
检查主要内容
序号
对应《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相关条款
说明:检查意见:填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
第二十四条煤矿在申领、换发煤矿安全病危害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同时抄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定期检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日常监测、检测、评价、落实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格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康检查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与职业安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工程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安康监护技术标准?〔GBZ188〕标准要求。
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
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与职业安康监护档案。
制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安康损害的劳动者
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现场检查。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标准?〔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展现场检查。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重点检查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查阅设施设计方案、检测报告,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现场测试。
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检查维修与检测记录。
个人
防护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
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并现场询问劳动者。
告知劳动者职业安康检查结果
检查?职业安康检查报告?,并现场询问劳动者进展核实。
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查询问存在职业禁忌劳动者。
防护
设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现场查阅台帐。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督查表
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
晋人社厅发〔2011〕167号
长煤局经发〔2012〕68号
长煤局经发〔2012〕324号
长煤局经发〔2012〕354号
长煤局经发〔2012〕356号
长煤局经发〔2012〕358号
长煤局经发〔2012〕473号
长煤局经发〔2012〕530号
长煤局经发〔2011〕564号
生 产
总 工
机 电
通 风
副总工程师
特种作业人员
井下电钳工
井下爆破员
安全监测监控工
瓦斯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提升机司机
采煤机司机
防突队员
控放水队员
其他
安管
人员
煤
矿
劳
动
用
工
管
理
汇
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约
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职业病防治法
社会保险法
定员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女职工保护规定
晋煤劳发〔2011〕1166号
长编办发〔2011〕141号
安监总局令第51号
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
安中央编发〔2010〕104号
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长煤局安发〔2012〕301号
晋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基发〔2012〕113号
县局文件
集团文件(人事管理制度)
五个标准
国务院第446号令
晋煤劳发〔2011〕1516号
晋煤劳发〔2011〕1499号
晋煤劳发〔2012〕60号
晋煤劳发〔2012〕78号
晋煤劳发〔2012〕563号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检查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MT/1188-2020 5. 1.2
对于疏水性煤尘(接触角>85。),应在防尘用水中添加湿 润剂,使防尘用水的表面张力降至45mN/ni。湿润剂应无毒、 无害、不影响煤质,并宜采用自动添加装置进行添加。湿 润剂应有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综采工作面综合防尘技术规范
MT/1188-2020 5. 1.5
依据:带式输送机设计规范(GB 50431-2020) 14. 3. 1,14. 3.2、 煤炭工业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标准GB/T50466-2018
防噪 设施
煤矿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消声、吸声、 减振、减少接触时间、佩戴防护耳塞(罩)等措施降低噪 声危害。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 规定第五十五条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检查表用人单位:行Fra bibliotek:一序号
重点 环节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依据
存在问题
检查意见
1
采煤
防尘 设施
井工煤矿的所有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对于 可注水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 规定第四十七条;
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L,粒径不大于0. 3mm,水的pH值应当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 超过3mmol/L。若防尘用水水质不符合要求,应采取水质 过滤及pH值调节等相应措施。
煤炭 洗选
防尘 设施
煤炭给煤、破碎、筛分、转载过程应密闭尘源,并采取喷 雾降尘或者除尘器除尘。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 规定第五十条
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设置局部排风罩捕集,排风 罩宜采用防尘密闭罩。防尘密闭罩形式应根据生产设备工 作特点及含尘气流运动规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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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25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
使用水炮泥,出煤时应当洒水降
尘。
现场检查
26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
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现场检查
27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
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都必
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
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现场检查
28
运输巷与回风巷、煤仓放煤口、
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
必须敷设防尘管路,并按规定设
置三通阀门
现场检查和图
纸
23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
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
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
现场检查
24
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
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
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
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
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
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现场检查和图
纸
21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
平巷、上山与下山、采掘工作面
运输巷与回风巷、煤仓放煤口、
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
必须敷设防尘管路,并按规定设
置三通阀门
现场检查和图
纸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情况
22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
平巷、上山与下山、采掘工作面
现场检查仪器
及数量
15
仪器是否上台上架并有标识
查现场
16
监测仪器应定期校准及检验。
查校准记录及
检定证书
17
现场粉尘监测情况
查记录
18
现场噪音监测情况
查记录
19
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查记录
20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
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
3
于200m,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
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
查体检记录
8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
案
查年度计划和
方案
9
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公告栏和严重
职业危害地点设
现场查无公告
栏和警示标志
10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查台账
11
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检查培训记录
(证书)
12
职业危害监测人员培训记录
检查培训记录
(证书)
13
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检查培训记录
14
应配备足够的粉尘监测仪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
必须停机;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
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
抽尘净化。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
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掘
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
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
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
行有效控制。
现场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情况
1
应设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
置职业健康科,并有办公场地
查文件、看科
室(挂门牌)
2
应配备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监测人员,人员持证上岗
查证书
3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十三项制度)
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②职
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③职
业危害告知制度;④职业危害防
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⑤职业危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⒂
矿井每年应编制综合防尘的措施,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
制度。
查制度
4
职业危害监测申报记录
查看申报回执
5
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记
录
查记录
6
个体职业卫生档案
查阅档案
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情况
7
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
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⑥从业人
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
⑦职业危害日常监(检)测及评
价管理制度;⑧职业危害防治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
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⑩职
业病鉴定诊断及治疗康复制度;
⑾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
管理制度等;⑿职业卫生档案与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⒀
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