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共3篇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共3篇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1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采访是新闻报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常情况下,记者会请到一些公开表态的人士就话题进行采访。
但是有时候记者们也会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隐性采访。
所谓隐性采访,就是指记者不透露自己的身份,潜伏在被采访者身边,获取信息并进行报道。
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隐私权保护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隐性采访的好处首先,隐性采访可以让记者获得更真实的信息。
如果被采访者知道面前是一名记者,就很可能会刻意控制自己的言行。
但是,如果记者隐匿身份,被采访者就会放松警惕,将自己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这样可以获得更真实的信息。
其次,隐性采访也可以避免被采访者疑虑记者的目的,从而向记者撒谎或是回避问题。
比如,如果记者明面上向某个政府官员询问有关某个具体问题的态度,由于官员很可能存在得罪某些人的风险,从而不敢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但是如果记者采用隐性采访,这位官员就可以不必担心言行被泄露,从而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隐性采访的弊端虽然隐性采访有很多优点,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对于被采访者来说,隐性采访可能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被采访者有权选择是否向外界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记者不透露自己的身份就进行采访,就可能没有获得被采访者的同意,就行使了别人的隐私权。
其次,隐性采访也可能会误导公众。
许多采访的情况下,被采访者往往会对记者进行某些“演讲”。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记者并不意在同意,他们并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来判断某些话是否可信。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平衡在进行隐性采访时,记者需要考虑如何在隐私权和信息披露之间取得平衡。
首先,记者需要尽可能地获得被采访者的同意。
如果被采访者知道为何采访是必要的,并且同意进行采访,那么侵犯隐私的程度就会降到最低。
其次,记者也应该在报道中注明自己进行过采访。
除此之外,可能还应该在隐性采访时与采访对象达成共识,例如对于稳定和公共利益问题的细致解释和讨论。
简论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简论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前言隐性采访,也称为隐身采访或匿名采访,是一种常见的采访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研究、新闻报道等领域。
但是,使用隐性采访方式存在着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
什么是隐性采访?隐性采访是指采访者隐藏自己的身份,通过各种方式来保护受访者的隐私,从而获得受访者更为真实的情感和观点。
隐性采访通常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完全匿名采访,采访者和受访者彼此完全不认识,采访者稍加伪装后进行采访。
另一种是隐身采访,采访者和受访者彼此认识但彼此的身份保持相对匿名,采访者通常使用特殊的设备来隐藏自己的身份。
隐性采访的优势隐性采访具有以下几个优势:受访者更加真实许多人在面对陌生人时会表现出一定的保护意识,抵制或隐瞒真实情感和观点,隐性采访可以打破这种保护意识,让受访者更加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观点。
更多真实信息由于隐性采访可以打破受访者的保护意识,因此采访者可以获得更多真正的信息。
这可以更好地帮助调查人员和记者了解事件的真相,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
保护受访者的隐私隐性采访可以使用各种方式来保护受访者的隐私,从而降低他们的风险。
由于采访者已经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因此受访者更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情况。
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尽管隐性采访具有一些优势,但它也存在着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伦理问题侵犯受访者的权利隐性采访可能会侵犯受访者的权利。
由于受访者并不知道采访者的真实身份,因此他们可能会对采访的目的和后果一无所知。
在这种情况下,采访者可能会利用受访者的弱点或隐私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显然是不道德的。
伦理平衡问题隐性采访可能会导致伦理平衡问题。
采访者可能会因为采访的目的而篡改受访者的言论,这将导致受访者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出现严重扭曲,说话者和被说话者之间的关系失去平衡,这样基于隐性信息得到的平衡将被打破。
这种失衡可能会导致受访者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并损害他们的利益和名誉。
道德问题操纵手段隐性采访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受访者的情感和言论,使其更加符合采访者的利益。
1隐性采访
义?
支持派
◆充分保证舆论监督的进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隐性采访是新闻竞争中克敌致胜的法宝。 ◆隐性采访可以给受众以最大程度的“可信度”。 ◆隐性采访不管动机,都是谎言和欺骗的行为 。
反对派
◆日渐显现的弊端
助长了受众的偷窥心理 影响了媒介的公信力 影响了新闻的真实性 造成了新闻价值取向的偏颇 造成了记者专业素质的下降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的含义
► 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新闻学大辞典》 ► 在“特定的采访环境里,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隐 藏起记者的身份而装扮成一般群众进行暗访的一种 方法。” ► 记者不公开自己的职业活动身份或者不暴露自己的 真实的采访意图的一种新闻采访样式……一般是在 显性采访无法获取真相的情况下才‘被迫’使用的 。 ► ………………
隐性采访的起因
第一,采访到真实性材料越来越难。 第二,正常的采访受到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的阻挠。 第三,社会与公众赞成、认可隐性采访。
第四,新闻媒体受利益的驱使。
隐性采访的历史
► 范长江
《中国的西北角》 ► 伊丽莎白· 科克伦 《疯人院的十天》 ► “水门事件”、“克林顿绯闻案” ► 《“罚”要依法律》
观环境。
► 隐性采访不能为了“报道效应”而损害公众
利益。
隐性采访存在滥用的倾向
表现之一:诱导
表现之二:过度介入
隐性采访的争议
► 隐性采访是否纯粹被用于新闻报道? ► 揭露恶行能作为欺骗的借口吗? ► 隐性采访是否存在隐私问题?
► 隐性采访是获取新闻的最佳途径吗?
► 被调查的问题有多重要,具有多大的普遍意
充分条件
► 公共利益原则 ► 授权或同意原则
★公正原则 ★真实性原则 ★新闻性原则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的定义:记者隐去了记者身份而出现在新闻事件的现场、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所谓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的特征:新闻事实周详、社会参与程度较高、隐瞒身份、隐藏目的、隐蔽手段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与公开采访相比较,有自己较为显著的特征:记者主动出击。
隐性采访是记者主动出击进行采访的行为,记者采访时一定始终在新闻发生的现场,否则隐性采访就无法完整地进行。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记者也有可能出现在突发新闻的现场进行采访。
有的时候,记者还有可能直接成为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例如记者乘坐的汽车发生车祸等,但这种不期而遇的目击新闻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隐性采访,因为记者是被动地介入了新闻事件。
隐性采访进行之前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从采访计划的设定,到采访设备安排,都应精心计划,可谓有备而来,不容有所闪失。
--(以上来自百度百科)好处:记者通过隐性采访得到的往往是比较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舆论监督作用大,深受群众欢迎。
用得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舆论监督作用作为新闻采访的重要手段之一,隐性采访的作用还是十分巨大的。
新闻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公正,对于社会上的不公和丑恶现象,批评性报道具有强有力的抨击作用。
在进行批评报道时,如果记者采取显性采访,亮明自己的身份,说明采访意图,一般是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的。
因此,把隐性采访用得恰到好处,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
隐性采访应遵守的原则:1、正确导向原则。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新闻媒体不能单纯追求卖点和轰动效应,否则,就会走偏方向。
在重视政治性导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思想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生活导向、行为导向、服务导向、审美导向等等,要让人通过新闻报道迅速领会媒体在宣传什么,反对什么。
隐性采访
一、隐性采访的界定隐性采访是相对于显性采访(公开采访)而言的,目前理论界对于隐性采访有着不同认识,关于隐性采访的概念也未达成明确的共识。
而对隐性采访的称谓更是五花八门,诸如秘密采访、暗访、私访、偷拍偷录、秘拍、未经许可的报道等等。
《新闻学大词典》对隐性采访的定义是,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中国新闻实用大词典》中的定义是,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道出真实采访意图的采访。
《广播电视辞典》将隐性采访定义为,隐藏记者身份与采访目的的采访方式。
这种同显性采访(即公开记者身份和采访意图)相对应的采访方式,只适用于某些特殊题材或特殊场合、特殊采访对象,如对敌方或犯罪分子的采访。
蓝鸿文教授认为,隐性采访又被称为“秘密采访”或“暗访”,是记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不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或隐藏真正的采访意图而进行的一种新闻采访方式。
它是相对于显性采访而言的,有一定的侦察性,是显性采访有力的辅助工具和手段。
顾理平教授认为,隐性采访是指新闻记者隐去记者身份而秘密地采获新闻事实的采访方法。
由此可见,尽管对于隐性采访的概念说法各异,但是其内涵大体相同,都具有与显性采访这种以公开方式进行的采访明显不同的几个特征:1. 隐瞒记者身份从社会分工来看记者只是一个普通身份,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员,但在新闻采访中,记者身份无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具有其特殊性。
记者隐瞒这种身份进行采访,在采访相对人没有戒备的情形下更能够接近客观真实,有效制止被访者弄虚作假或者抵制采访,也就能获取更有价值的新闻。
2. 隐瞒采访目的隐瞒采访目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采访目的,另一种就是不公开身份,也不公开采访目的。
大部分隐性采访属于后者。
显性采访中采访相对人是按照记者的采访目的来配合采访的。
而隐性采访的记者隐去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以某种社会角色面对不愿接受采访的对象,必然要隐瞒自己采访的目的,否则就无法实现报道新闻事实的目的。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新闻报道的双刃剑一:什么是隐性采访偷拍应当说是一种通俗的说法,用专业化、文学化一点的词说应该是叫隐性采访。
在《电视采访学》一书中指出记者出于特定原因,不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或在不通知被摄对象、不申明采访目的等情况下,对隐蔽的信息搜集的采访方式就叫做隐性采访。
而在《隐性采访论》一书中则认为:“i隐性采访是指新闻记者隐去记者身份而秘密地采获新闻事实的采访方法。
”综上所述,虽然两本书的观点稍有出入,但是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隐性采访应当具备一前提,三条件。
首先,前提是隐性采访的当事人必须是在媒体供职的新闻记者,或者是受媒体委托的采访人。
三个条件则是:第一,记者隐藏了职业身份而亲临新闻事件的现场;第二,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第三,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
隐性采访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访形式,在舆论监督中已成为一种较常使用且效果较为明显的一种形式,尤其在批评性报道中,隐性采访的手法越来越受到记者们的垂青。
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大有“无片不隐”的趋势。
在采访对象弄虚作假或者批评性报道中采访对象拒绝接受采访甚至对记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特殊情况下,电视新闻中往往就要运用隐性采访。
中央电视台的名牌栏目《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就经常会运用隐性采访来进行批评性报道。
二:隐性采访的历史在西方,有记载的新闻隐性采访活动是从17世纪开始的。
17世纪中叶起,欧州的一些大城市的咖啡馆成了一些记者进行隐性采访的集中场所。
不过,那时记者进行的隐性采访手段单一,基本上都是偷听窥视,或是隐瞒自己的身份与人聊天交流,藉此获取新闻信息。
ii而真正具有纪念性的隐性报道是1880年美国《纽约世界报》女记者勒丽〃蓓蕾在《纽约世界报》发表的《疯人院的十天》。
当时勒丽·蓓蕾听说伯勒克威尔岛疯人院虐待精神病患者、侵犯人身权利,她便把自己乔装打扮成一名“疯子”,亲身体验、了解情况。
而在中国,隐性采访的历史则更为久远。
自出现新闻采访活动起,我国便有了关于隐性采访的记录。
隐性采访案例
隐性采访案例案例一:偷窃行为解雇员工背景:某家电商公司在仓库中发生多次物品丢失事件,为了调查此事,公司决定进行隐性采访。
公司第一次选择了一个员工进行采访。
采访内容:公司:你好,我们是公司的内部调查组,我们正在调查仓库中发生的物品丢失事件。
我们希望能够请你合作,回答我们一些问题。
你愿意配合吗?员工:好的,我会配合调查。
公司:首先,我们希望你回忆一下最近发生的物品丢失事件。
你是否有注意到任何异常情况或者可疑人员?员工:我没有注意到任何异常情况或者可疑人员。
我在工作中非常专注,没有发现任何不正常的行为。
公司:你是否会经常接触到仓库中的物品?有没有发现哪些物品丢失?员工:是的,我经常接触到仓库中的物品。
但是我没有发现有物品丢失的情况。
公司:我们注意到,有一次你在晚上工作得比较晚。
你可以给我们讲讲当时发生了什么吗?员工:那天晚上,我确实比较晚工作,因为有一些紧急的订单需要处理。
我大概工作到9点左右就离开了。
当时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其他人在仓库中。
公司:我们注意到你在最近的几次丢失事件中都有上班,而其他员工则没有。
你对此有什么解释吗?员工:我对此没有解释。
我可以提供我的工作记录和时间卡,证明我并不是唯一一个在仓库工作的人。
公司:好的,谢谢你的合作。
如果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再联系你。
结论:经过隐性采访,调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明显的证据来指责这名员工参与了物品丢失事件。
根据调查,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其他员工,或者加强仓库的监控措施。
案例二:调查员工工作满意度背景:某家制造公司决定调查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和需求,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公司决定通过隐性采访来获取更真实的反馈。
采访内容:公司:你好,我们是公司的调查组,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员工工作满意度的调查。
我们希望你能够回答我们一些问题,帮助我们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你愿意参与吗?员工:当然愿意。
公司:首先,你对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设施满意吗?有什么建议改进的地方?员工:我对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设施比较满意,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改进的地方。
隐性采访案例
隐性采访案例在新闻采访中,采访者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直接面对的情况,比如目标对象不愿意接受采访,或者采访对象并不知情。
这时,隐性采访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手段。
隐性采访是指采访者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这种采访方式常常需要采访者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获取。
隐性采访案例一,调查报道。
某地发生了一起重大事件,新闻媒体需要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报道。
然而,相关当事人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在事件现场进行匿名采访,或者通过与事件相关的其他人员进行接触,获取更多的信息。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泄露自己的身份和目的,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
隐性采访案例二,医疗报道。
在医疗报道中,有时候医生和患者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在医院内进行匿名采访,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医生和患者的信息。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敏感和细心,不触犯医生和患者的隐私,同时获取到足够的信息进行报道。
隐性采访案例三,企业报道。
在企业报道中,有时候企业高层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通过企业的员工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或者在企业周边进行匿名采访。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谨慎和稳健,不泄露自己的身份和意图,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
总结。
隐性采访是一种常见的采访方式,它在新闻报道和调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采访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获取。
同时,采访者在进行隐性采访时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触犯法律和道德规范。
隐性采访需要采访者保持冷静和理性,同时保持敏感和细心,以确保采访的成功进行。
隐性采访及其负面效应
隐性采访及其负面效应何为隐性采访隐性采访是新闻学上的一个概念,是相对于显性采访而言的。
隐性采访在新闻界的实践已经有了比较长的历史,仅就采访行为的具体称呼上,相当长时间以来也是众说纷纭:暗访、私访、微服私访、秘密采访、偷拍偷录、隐匿采访、隐形采访……所有这些,都曾经是对隐性采访不同的称谓。
目前,虽说隐性采访已成为新闻界广泛采用的一种采访手段和秘密武器,但是理论界给其的明确定义并不多,尤其以下面几个定义具有代表性。
《新闻学大辞典》的定义是:“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隐性采访一般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在敌方或犯罪分子中采访,对那些拒绝采访的人进行采访,或用于检验一些单位或个人的工作情况等。
目前隐性采访也已成为记者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运用得好,会采访到显性采访得不到的较有价值的新闻。
隐性采访要求记者具备一些特殊本领,如察言观色、随机应变、不怕辛苦等。
常见诸报端的’暗访’即’隐性采访’。
”①《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的解释是:“不公开记者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道出真实采访意图的采访。
记者打入黑社会组织采访,进入赌窝采访,或向一些讨厌记者的人或地方采访,或对一些单位和个人进行检验性采访,都不宜公开记者身份。
另一种隐性采访是,虽公开记者身份,但隐去记者真实意图,采取‘声东击西'或‘旁敲侧击'的策略,在公开采访中,伴以另外的观察与询问。
隐性采访是特殊情况下的采访,主要是为了防范坏人对记者的危害,防范受访者弄虚作假,了解公开采访采集不到的真实情况。
”②《新闻传播百科全书》的解释是:“在采访过程中,由于某种目的和需要,采访者不将真实身份告诉采访对象,或者虽然出示自己的真实身份但不将自己的采访意图告知对方。
这样的采访(特别是前者),称为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的突出优点是不会引起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变化,有时可以挖掘出极具深度的新闻事实,甚至可以目击整个新闻事实的全过程。
”③从上面的几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隐性采访具有以下几点基本内涵:第一,隐性采访是采访方式的一种;第二,隐性采访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采集公开采访得不到的真实情况而使用的一种特殊的采访方法;第三,隐性采访不同于其他采访方式,有其适用范围。
新闻报道中的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是一种非常采访隐性采访,是相对显性采访而言,指在一定条件下,记者不向采访对象公开自己的身份,不告之自己的采访目的,或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接近新闻源,获取新闻事实的——种非常采访。
也称‚暗访‛或‚私访‛。
所谓非常采访,是指采访适用范围的狭窄性、频率的个别性和使用条件的限制性。
显性采访的最大特点,是采访可以得到采访对象的配合与支持。
但如遇采访对象不配合、不支持,或谈虚假情况等情形,采访就无法深入下去了。
然而,以勇于探索、追求真实为天职的新闻记者,另辟溪径,开辟了采访的‚第二战场‛——隐性采访。
19世纪末,就职于美国纽约《世界报》的著名女记者勒丽〃蓓蕾,获知纽约某疯人院虐待精神病患者,侵犯人身权利。
但由于疯人院控制十分严格,人们很难搞清事实真相。
在普利策的支持‘下,勒丽〃蓓蕾装疯住进了疯人院。
在长达几个月的装疯采访期间,勒丽〃蓓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令人难以忍受的虐待,亲身经历了疯人患者的非人生活。
当她了解到这一切以后,设法逃出了疯人院,把内幕公之于众,立即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政府和院方不得不进行整顿,改善了对疯人患者的不人道的待遇。
史称勒丽〃蓓蕾的这一隐性采访为‚装疯采访‛。
无独有偶,美国白人记者约翰〃格里芬为揭露种族歧视,用照射紫外线和化装等方法使自己的皮肤变得如同黑人一样,然后深入社会生活,在大街上擦皮鞋,乘坐公共汽车,观察和体验美国黑人备受种族歧视的屈辱生活,据此采写出反映黑人生活的《像我一样黑》一书。
由此可见,隐性采访的基本特征是记者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来接近新闻源,实现对事物的探究。
在我国,隐性采访的使用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
1923年5月,中国当时著名的外文报纸《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乘火车从南京至北平采访,车至临城,惨遭抢劫。
这就是有名的‚临城大劫案‛。
鲍威尔以普通乘客的身份亲历了这场劫案,他在一些废纸上偷偷写下了火车被劫、人质被扣的报道,并设法送至《密勒氏评论报》刊登。
付费采访和隐性采访
一、隐性采访1、隐性采访的定义及分类:A、所谓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公开身份或不公开采访目的,采用能够获得信息的各种方式从事的采访活动。
B、著名学者陈力丹将其分为三大类:一是观察,指记者在新闻事件发生的现场不暴露身份地观察,只看不问,不进入私人领域,不介入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
二是亲历,指记者亲身经历或参与了某些新闻事件的过程。
分为被动和主动两种,后者即“体验式采访”,但这类亲历要以不干预事件的发展为前提。
三是测试。
如有的记者报假案以测试当地110反映速度;扮作盲人过马路以测试人们对盲人的态度等。
2、隐性采访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A、采访可不可以诱人入罪?事例:2002年美国加州某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拍摄女记者诱捕色狼一事;2001年央视记者假扮文物贩子引诱盗墓者作案一事。
记者不应该去诱人犯罪,新闻不能把自己的职业利益建立在不道德地基础之上。
B、采访中可不可以冒充身份?要考虑到行为的普遍可接受性。
应从他人尤其是前者受害者的角度来考察冒充行为。
不能违反最基本的诚信准则。
C、偷拍偷录纵观世界各国法律,并未将偷拍偷录作为新闻记者的采访自由加以保护,而仅仅是司法部门的侦查取证手段。
相反,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将司法部门以外的人拥有窃听设备、进行偷拍视为非法。
对记者的偷拍偷录也不予支持。
《新闻调查》关于此的四项原则规定: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我们现在正在调查的事件是有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途径可以收集材料;一旦暴露身份就会影响采访;经制片人同意。
例子:美国ABC记者扮成超市工作人员偷拍狮子食品公司出售过期食品,被法院判以侵害其隐私权。
D、伪饰采访动机指记者虽不讳言其记者身份,但伪造采访动机以骗取采访对象的信任,做出与承诺的内容完全不同的报道。
例子:美国一记者欺骗采访对象说要著书为其做正面宣传而出版后实则严厉指责。
3、概括如何理解隐性采访:隐性采访的核心问题,是在采访中不允许记者说谎。
撒谎在道德上是难以合理化的。
隐性采访
在隐性采访中,偷拍、偷录有时使用的是 窃听、窃照的器材,这是不允许的。 4、此外,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或制度已规定的 公开播报禁区,大致有这样几种: A不可获取和泄露国家机密,包括军事机密 B.不可泄露和侵犯商业秘密。 C.不可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隐私 权和名誉权、肖像权等。 D.不可侵害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E.不得干扰法庭审判活动
1995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当事人 同意私自录音取得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中强调,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取其谈话,系 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 证据使用。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201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 则》)。该《规则》颁布以后,立即引起了传媒界 的欢呼,声称媒体的“偷拍偷录被法律认可。”
(二)道德问题
1.
欺骗手段采访 2. 尊重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 3.扰乱公共秩序
(三)其他问题
问题一:一方面,隐性采访是必需的,无论
是新闻媒体、新闻受众还是新闻记者,都需 要隐性采访来丰富新闻的形式和内容;另一 方面,隐性采访并不能保持受众持续的兴趣。
问题二:隐性采访所涉及的题材往往是富有
尚文静
(一)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一个非新
闻专业的法律人士看来,尚无准确的界定。 用新闻学者的语言,界定为"是在采访对象 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 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 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 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三、社会与公众赞成、认可的隐性采访 四、折忠派理论
隐性采访
一是必须用于公益目的; 二是除了对非法行为进行隐性采访可以涉及个人隐私外,一般事件 中,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被涉及。
九、隐性采访中的人物: 可分为两大类:普通公民、公众人物。 由于社会中不同的人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在其身上所体现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尽相同。 普通公民,由于他们没有享受到任何特权,所以记者在对其实
施隐性采访时,不应对其拥有的合法权益有丝毫的侵害。 公众人物,由于他们比普通公民享受了更多的权利,所以在面
对隐性采访时,他们应牺牲自己的某些权益以求得权利与义务关系 在他们身上的宏观平衡。
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其活 动与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兴趣关系密切的人物。
公众人物可以分为政府官员、文化体育名人、新闻人物
五、隐性采访中的道德、法律问题:
隐性采访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于无休无止的道德、 法律争论相生相伴。一方面,它是采用偷拍、欺骗的手段 获取新闻素材,与人们公认的道德、法律相冲突,因此理 所当然受到一些道德的责难、或法律的处罚。同时,由于 隐性采访无论对于整个社会还是对于新闻事业的发展都有 其自身存在的特殊意义,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现在, 由于隐性采访引发的新闻官司越来越多,其严重性不能忽 视。因此,我们必须以道德的眼光、法律的眼光,认真分 析探讨隐性采访中存在的是是非非,最终为隐性采访的顺 利开展寻找到合适的法律途径。
二、隐性采访的必要性:
1、保证社会映像的真实再现。 2、使新闻媒体有效地实施舆论监督。 3、新闻媒体参与新闻竞争的有力武器。 三、历史上的几次著名隐性采访:
1、沈荩案 2、范长江的两次西行 3、美国女记者伊丽莎白• 科克伦打入精神病院。
四、隐性采访的特点: 1、出发点具有积极意义。 2、常带有侦察体验的性质。 3、有一定的风险性,甚至献出生命 4、主动出击,精心策划,有备而来。 5、隐藏身份、隐蔽手段、隐藏目的。 6、事实周详,舆论监督力度大。
第五章_采访特殊方法
案例二:印度“记者行贿议员丑闻”。
案例一:美国ABC记者调查“狮子公司”食品案
• 1992年11月5日,美国ABC广播公司的《黄金时间现场直播》节目 曝光了北卡罗莱纳州食品连锁巨头狮子食品公司的生产卫生问题。 这条新闻引起轰动,狮子食品公司的股票狂跌,全国88家连锁店面 临倒闭,总共亏损13 亿美元。 • 狮子公司以“非法侵入”和“对雇主有不义之举”为由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ABC支付巨额赔偿。 • 法院于1997年1月裁定狮子公司胜诉,要求ABC支付补偿性损失赔 偿费1402美元和惩罚性损失赔偿费550万美元。1997年8月,法院 将损失赔偿额减到31.5万美元。 • ABC不服,提出上诉。美国联邦法院认为狮子食品公司不可绕过美 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应该证明ABC的材料是蓄意或毫不顾忌,是谎 言或者很不准确,但是狮子食品公司显然做不到这一点,所以 ABC 公司只能给予2美元的象征性赔偿。
• 用于突发事件动态的快速报道。如:利比亚战争、汶 川地震、洪灾决堤事故等。 • 由于人力、财力、物力或自然条件等的限制,记者无 法赶赴现场进行报道。如日本福岛核泄漏。 • 用于向专家学者的咨询。 • 用于对传闻的核实。 • 可作为隐性采访的一种,用于隐匿身份获取真实信息。
电话采访的礼仪
采用“三公”的拍录原则:公开场所、公务人员、公务活 动
案例讨论:
•案例一:央视《亲历盗墓》(2004)节目记者运 用隐性采访方式,假冒文物买家,历时7天7夜揭露 不法分子盗墓全过程,与盗墓者一同从西汉古墓中 取出13件西汉文物,以1.4万价格成交后无偿捐赠 给陕西省文物局。 •案例二:《看东方·记者暗访》“网络社区公然招 嫖卖淫 亟待整治”。 •案例三:《焦点访谈》“联合检查与猫鼠游 戏”“联合检查与猫鼠游戏”.flv
第六章第三节隐性采访
二、关于隐性采访的几点争议
• (二)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何者优先? • 焦点访谈2002年7月9日播出《追查高考作
弊者》后曾引发业界和学术界的大讨论,争论的 焦点是记者为何不在发现之初就制止作弊行为。
• 2005年摄影记者《守坑待拍》同样招致大量批 评。
二、关于隐性采访的几点争议
• (三)是否有法可依
• 大家是否记者《冠生园月饼事件》,在 舆论监督报道中,记者为了获得真实的 素材,往往采用一处有效的方法,
• “暗访与偷拍”
• 在新闻学上又叫隐性采访。
第六章 新闻采访的技巧
第三节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 小节重点
隐性采访的历史 隐性采访的几点争议 隐性采访的应用规范
隐性采访的概念
• 隐性采访,是相对于显性采访而言,指在一定条件 下,记者不向采访对象公开自己的身份、不告知自 己的采访目的,通过模拟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 成员的身份报道采访源,获取新闻事实的一种非常 采访,故亦称“暗访”或“私访”。
• 隐性采访可以利用的 反对方:
法律依据主要有三种: 1、法律中对隐性采
• 1、新闻自由权
访没有明确规定。
• 2、公民知情权 • 3、舆论监督权
2、“公众利益”难 以界定,不能作为 暗访合法的依据。
• 综上所述,隐性采访是一把道德与法律的 双刃剑,用之须慎。
• 从长远看,公民素质的是高、社会文明的 进步需要各方面努力,并非一曝就灵,如果滥 用偷拍偷录,并且是播放时不做任何技术处理, 将对象于“众目睽睽”之下,就会造成过度伤 害。 社会也会人人自危,
• 法院于1997年1月裁定狮子公司胜诉,要求ABC支付补偿性损失赔 偿费1402美元和惩罚性损失赔偿费550万美元。1997年8月,法院 将损失赔偿额减到31.5万美元。
每日考点隐性采访的内涵及利弊性探讨
每日考点隐性采访的内涵及利弊性探讨核心概念辨析一、隐性采访的内涵?▪所谓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是记者主动出击进行采访的行为,记者采访时一定始终在新闻发生的现场,否则隐性采访就无法完整地进行。
隐性采访能否顺利完成,与是否能做到让“被采访者未知”密切相关,也是体现记者业务水平高低的关键所在。
▪隐性采访,也称秘密采访或暗访,指新闻记者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公开身份的采访。
它是与显性采访相对而言。
这种采访的优点是不会因为记者的采访而改变采访对象活动的原貌。
二、隐性采访的特点?隐性采访由于其自身的特点,相对于常规采访而言,隐性采访具有非公开性、有限性、双重性等特点:首先,隐性采访的采访方式相对于显性采访而言的,这种采访行为是秘密进行的,具有非公开性的特点,表现为隐瞒身份,隐蔽采访手段及不向被采访人暴露采访意图与目的。
其次,隐性采访在采访范围上只能适用于有限的采访题材,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采访都能采取隐性采访,必须是在公开采访无法保证采访真实性的情况下,并且进行隐性采访不会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不会侵犯到公众利益,才能进行隐形采访。
最后,隐性采访在采访上存在双重性的效果,相对于常规采访,隐性采访能实现常规采访不能实现的采访效果,更能体现新闻媒体对新闻报导的真实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隐性采访的优势?(答题模板)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有时新闻媒体通过一些正常的采访形式无法了解事实的真相,在这种情况下隐性采访就是获取新闻信息的必要手段。
综合起来,隐性采访的利用率之高,原因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注意思考的五个方面)▪运用特殊手段,真实反映社会现象(对事件本身而言)▪获取第一手素材,服务舆论监督(对社会环境而言)▪参与新闻竞争,克敌制胜的法宝(对媒体行业而言)▪立体化呈现新闻事实,提高受众“可信度”(对受众而言)▪塑造媒体自身形象,提升信息服务公信力(对媒体自身而言)四、隐性采访的使用原则?(或隐性采访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好“度”?)答题模板作为记者首先要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和做人的行为准则,从职业角度讲,记者身上凝聚着更多的社会责任。
隐性采访案例
隐性采访案例在新闻报道和调查研究中,采访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采访可以获取到丰富的信息和真实的情况。
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隐性采访成为了一种必要的手段,尤其是在涉及到一些敏感话题或者需要保护采访对象隐私的情况下。
隐性采访是指采访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采访,以获取真实的信息和情况。
本文将通过几个案例来探讨隐性采访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案例一,记者深入调查医疗事故。
某医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严重受伤甚至死亡。
当地媒体对此展开了调查报道,但是医院方面一直对外宣称一切正常,没有发生医疗事故。
记者意识到需要进行隐性采访,于是化妆成普通患者的样子,深入医院进行了暗访。
通过和其他患者及家属的交谈,记者得知了医院内部的真实情况,以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
最终,记者通过这次隐性采访揭露了医院的丑恶行径,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例二,调查员深入探访非法工厂。
某地发生了一起非法工厂雇佣童工的事件,当地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一家媒体决定派出调查员进行隐性采访,以深入了解非法工厂的情况。
调查员化名成为一名求职者,通过一系列的面试和交流,最终成功进入了非法工厂。
在工厂内,调查员目睹了童工们的艰苦生活和非法加班的情况。
通过这次隐性采访,媒体揭露了非法工厂的黑暗一面,促使政府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护了童工的权益。
案例三,调查员深入探访环境污染企业。
某地发生了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当地政府和企业一直对外宣称环境没有受到污染。
一家环保组织决定进行隐性采访,以揭露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
调查员化身成一名普通游客,深入企业进行了暗访。
在企业内部,调查员发现了大量的废水和废气排放情况,以及对环境的破坏程度。
通过这次隐性采访,环保组织成功揭露了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促使政府对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保护了当地环境的安全。
通过以上几个案例可以看出,隐性采访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保护采访对象隐私的同时,也能够揭露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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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诚实和真相哪个更重要?
所谓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由于隐性采访涉及记者的职业伦理如是否欺骗等问题,所以在学界与业界一直对其的正当性争论不休。
有些学者提出,记者的说谎行为本身是与日常道德相违背的,其手段是不道德的,获得的新闻的价值因此也值得怀疑。
最典型的例子是,1978年美国《芝加哥太阳时报》刊登系列暗访报道,揭露州和市政府掌管商业安全及卫生的官员同意不合标准的物品与设备通过检验。
次年普利策奖评审委员会未授予该作品奖项,原因是认为该报道中暗访方式的运用不合乎伦理原则。
评委质疑说:“报纸本身获取新闻时不诚实,怎能为诚实和尊严而奋斗?”新闻学者徐迅也认为,暗访是一个悖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暗访却是用不诚实的行为来获取真实。
所以暗访从来不为新闻界鼓励”,记者“靠勤劳的双脚和结实的皮鞋,也能揭露真相”。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他认为“暗访是不应该做的行为”。
因为90%的暗访在中国都是不必要的。
但隐性采访真的是“没有必要的”吗?实际上,他们并不了解当下新闻采访的环境。
获取事实之难、采访遭拒之频,是媒体面临的广泛困境。
其原因在于,社会丑恶现象一般总是在暗中进行的,在2009年的“3·15”晚会上就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调查了由知情者提供的许多
骗局,揭露了几类违法犯罪活动,曝光了一些坑害消费者的商业机构,例如,美容产品中含毒物质严重超标及随意销售有毒化学品的商家、宣称“靶击癌细胞、靶向抑瘤”的坐堂卖药大夫、推广种植食用仙人掌坑害农民的生物工程公、设局欺骗投资人购买并未在海外上市股权的中介公司、掩盖吸氧过量导致新生儿失明医疗事故的医院等。
像这些事情,依靠记者的正常采访有时很难获取事实的真相。
直接通知执法部门却又缺乏证据,有些甚至是执法部门直接参与违法的。
在如采用“明察”手段,注定会空手而归。
于是,真相无人揭露,违法者继续违法,百姓利益继续被侵害,那么,恪守诚信和揭露真相,到底哪个更重要?这是其一,其二,如陈力丹教授所说“在中国90%的暗访都是不必要的。
”但由此就可以断言“暗访是不应该做的行为”吗?我觉得这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即便90%的暗访都是不必要的,剩下的10%也足够让隐性采访继续存在下去了。
与以上几位学者的观点不同,新闻学者展江认为暗访在遭遇伦理困境时,应当在两种禁止性规则中,选择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一种。
由此可以推定出暗访的界限在于两条:一是被采访者严重危害公共利益;二是非暗访不能获取信息。
这个观点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认同,由此可见隐性采访确实有存在的必要。
另外从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也为隐性采访找到了依据。
一般认为隐性采访可以利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新闻自由权、满足公民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三项。
新闻自由权。
新闻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公民作为新闻自由的权利主体,而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是新闻自由权利的具体实施者,新闻媒体就成了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重要途径。
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作为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保障了记者对新闻事件有采访、报道、批评的权利,有选择最可能挖掘到新闻事件真相的权利,这种权利实际上是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延伸,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实现公民的言论、出版等权利,因此,隐性采访作为一种权利和采访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理应受到保护。
公民知情权。
所谓公民知情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与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自由和权利。
知情权是个人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石,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保护自身利益的前提。
公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获悉有关的信息,而新闻媒体无疑是现代社会公民了解和获取信息最经常最便利的途径。
因此,记者为了满足公民知情权的需要有采访报道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舆论监督权。
舆论监督权是指通过新闻媒介,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公众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用舆论的力量对偏离和违背社会正常运行规则的行为依法实施的新闻批评,促使他们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轨道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媒体的社会职能之一,其实质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所进行的监督,因此,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舆论监督权的实现,理应保护记者在采访中使用的隐性采访这一采访方式。
虽然隐性采访有它存在的必要性,但陈力丹教授所说的“在中国90%的暗访都是不必要的”也应引起我们的反思。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媒体逐步被推向市场,自负盈亏,随之,各媒体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甚至残酷。
随着竞争压力的增大,为了“抢新闻”、提高本媒体的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和看点,各媒体可谓挖空心思迎合受众的“口味”,一些反映社会问题、社会阴暗面的批评报道、调查性新闻等开始充斥各媒体的版面、屏幕和频率,以借此吸引受众的“眼球”,提高“卖点”。
在这一过程中,隐性采访这一方式凭借自己的优势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了采访中。
由于采访是在被访者不知道意图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内容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一些记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法律纠纷。
这里就有个由隐性采访引发的典型案例:歌手高枫在与朋友电话聊天的时候,听筒对面的一位记者自称是“词曲作者”也加入了聊天,闲叙半个小时左右后,记者讲明了自己的身份,原来他是湖北楚天广播电台的主持人、高枫的朋友张弛。
刚才的所聊内容,其实是他在电台对一些歌坛明星“突击访问”节目的现场直播。
高枫“很多没有经过大脑,脱口而出”的话通过电台实时传播了出去。
聊天中,高枫谈到他的生活、近期的工作、对同行的评价等等,其中也包括一些不该播出的内容。
为此高枫提出严重抗议:“我想告诉所有的歌手和DJ,不应该用这种
揭露他人隐私、伤害别人的方式作节目,歌手也不应该继续保持沉默。
”
因此虽然隐性采访对于新闻采访来说势必不可少的,但也要慎重使用。
具体而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以法律依据为立足点。
莫在新闻报道中因使隐性采访损害公众利益,不用带有“违法”之嫌弃的采访手段,在道德层面上具有正义感和公众舆论的支持。
这就要求媒体工作者提高法律素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
(2)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出发点。
隐性采访一般是暗中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会悖逆采访对象的意愿,或者直接触及到采访对象某些不愿为人知晓的隐私。
但因为隐性采访批评和揭露的大都是严重侵害公众利益的人及行为,所以应当要从采访选题、采访手段、节目编排、播放方式等方面入手,把隐性采访的内容限制在“维护公众利益”的范围之内。
(3)提升媒体公信度。
媒体的公信度是“新闻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决定了隐性采访的初衷应当是“保护一般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媒介公信度,代表社会弱者的利益去调查了解事实、伸张正义”,为此隐性采访需要时刻把握采访手段的公平性、正义性、合理性。
另外,不可忽视的是,目前社会中的公民还普遍缺乏诚信意识,社会机制还不完全公开透明。
此时,一旦作为社会监督利器的新闻媒体习惯于使用隐性采访这种不公开、不坦诚的手法获取新闻信息,不论其出发点如何正义,也难免遭受怀疑,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将会大打折扣。
隐性采访的“慎用”、“少用”是其直接解决办法:只有确是“公众急切知悉的、有现实意义的消息;尤其是揭露现实中阴暗面,有益于端正作风、净化社会空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事实”才能成为隐性采访的标的物。
可见,期待“隐性采访”健康发展就需要新闻媒体放平心态,善待社会舆论,不利用观众的窥视欲借隐性采访吸引观众的眼球。
没有专门的法律维护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也没有专门的法律加以约束。
没有隐性采访硬性规范,但可以在新闻界逐渐形成“游戏规则”,什么可取什么不可取,逐渐总结出“暗访规则”,以观察者的身份参与采访,而非诱导者、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