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隐性采访的法律与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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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探究

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探究

传播与版权CHUANBO YU BANQUAN2020年第3期总第82期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探究◎牛依飞[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隐性采访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广泛运用。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新闻侵权之诉频发,新闻媒体滥用隐性采访的现象也受到了批判。

从隐性采访的内涵介绍入手,通过分析隐性采访的实践困境,从道德和法律层面探讨隐性采访的规范发展之路。

[关键词]隐性采访;道德;法律隐性采访作为记者采访方式的一种,在我国自产生、发展阶段便备受争议。

一方面,记者可以在不暴露自己身份的前提下拉近与受访者的心理距离,从而最大限度地靠近新闻本源。

相较于显性采访,通过隐性采访获取的新闻素材往往更加真实可靠,能够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将道德与法律置于天平的两端,隐性采访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难以保持其平衡,逾越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后,便会出现侵权诉讼和道德沦陷的现象。

一、隐性采访的内涵与发展追溯隐性采访的历史,要着眼于整个世界的新闻发展历程。

众多史料表明,这一采访形式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最为著名的要数美国《纽约世界报》女记者伊丽莎白•科克伦暗访疯人院事件。

我国的隐性采访起于20世纪初,早期隐性采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接近新闻本源。

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采访被看作非法行为而受到抵制。

改革开放后,新闻活动得到了重新定义,隐性采访再次盛行起来。

虽然隐性采访己出现许久,也受到我国学界的广泛关注,但理论界对于隐性采访的定义却不尽相同。

陈力 丹教授从新闻学的角度出发,认为:“隐性采访是记者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或以其他假身份,采用各种能够获得信息的方式(包括偷拍偷录)从事的采访活动。

”[1]而杨立新教授则更多地从法律层面认识问题:“隐性采访是记者及新闻机构在未逾越法律限制的前提下,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公开猎取己发生或正在发生而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2]此外,隐性采访又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问题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问题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问题摘要隐性采访作为新闻采访的特殊方式之一,在新闻采访报道中被中外新闻工作者广泛运用,然而对隐性采访的合法正当性的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存在争议。

在实践中,常出现隐性采访导致的新闻侵权、新闻诉讼等法律纠纷,而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规范隐性采访的问题上,同样应从记者、新闻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进行努力。

关键词隐性采访法律规范一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

《新闻学大辞典》对隐性采访的定义是:“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中国新闻实用大词典》中的定义是:“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道出真实采访意图的采访。

一般而言,所谓隐性采访,是指记者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层次意思:(1)、隐性采访是新闻工作者的重要采访手段之一;(2)、隐性采访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采集公开采访得不到的真实情况而使用的一种特殊的采访方法;(3)、隐性采访具有不同于其他采访的自身特点。

隐性采访在新闻史上存在由来已久,在美国新闻史上的“掏粪运动”中,隐性采访就曾被大量使用,而曾经撼动美国政坛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绯闻案”等也同样是采用了隐性采访的方式。

就中国而言,央视老牌节目《焦点访谈》、《每周质量报告》,以及每年举办的“3.15晚会”,其中记者通过隐性采访带回的大量新闻报道,无不给广大受众群体留下深刻的印象。

2010年,震惊全国的富士康员工连环跳楼自杀案件,南方周末记者就是以一名普通求职者的身份,深入到富士康公司的内部,切身体验富士康员工的每日工作和生活,从更为真实、全面的角度来对该新闻事件进行系列深入报道,从而让我们了解了一个相对真实的新闻事实。

实践证明,隐性采访对于新闻媒体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有着十分重要和积极地作用,对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浅谈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双重制衡

浅谈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双重制衡
1 . 2 完善新闻媒体的 自 律 规 范
1 . 2 . 1 施 行隐性采访批准制度 隐性采访的秘密性与公安人 员的秘密侦探 雷 同。世 界上的
体实现公众舆论对社 会的监督 。 因此, 记 者在采访过程 中往往就
形 成 一 种 特 权 意识 , 把 自己 看 成 是 高 高 在 上 的 “ 无冕之王 ”
门 茹 , 姜 洋
( 1 . 黑 龙 江大 学研 究生 学 院 , 哈 尔滨 1 5 0 0 8 0 : 2 . 黑 龙 江 省科 学 院高 技术 研究 院 , 哈 尔滨 1 5 0 0 2 0 )
1 . 2 . 2 健全传媒 自律的内部监督机制
受 群众的举报 。
2 隐 性 采 访 法 律 制 衡
内在约束是 传媒 约束社会其 他力量 的前提 。 因此 , 新 闻事业 的规 范还 是要 以道德 规范为最高规范 , 以 自律 求 自由。 而这种 自 律通 常是 通过建 立一 定的自律组织和 制定 一定 的 自律信条来实
现 的。
专业 研究
浅谈 隐性 采访 的
就有 明确 的说 明。无论是 中央还是地方电视 台对隐性采访都应 有必要的限制 , 施行合理 的采访批准 制度 。然而 , 目前我 国许 多 新 闻机构对隐性采访 没有提, ' - P , t N 应 的批准程 序 ,记者往往 可以 随心所欲 使用隐性采 访的手段 。 记者为 了“ 内幕消息 ” , 时常利用 隐性采访 “ 隐蔽性 ” 的优势 , 随意使用偷拍 偷录设备 获取具有“ 新 闻价值 ” 的素材 , 以实 现媒体 的经济利益的追求。 但是 , 这 种纯 粹 的利益诉 求侵 害了当事人 的合 法权益 ,最终也牺牲 了新闻 的正
责就是搜 集、 调查受众 对媒 体及其活动的反应 与指 控 , 调 查结 果 以文字报 告的形式呈交媒体主管 , 偶尔也公 开发表。 通过这两个

简论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简论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简论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前言隐性采访,也称为隐身采访或匿名采访,是一种常见的采访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研究、新闻报道等领域。

但是,使用隐性采访方式存在着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

什么是隐性采访?隐性采访是指采访者隐藏自己的身份,通过各种方式来保护受访者的隐私,从而获得受访者更为真实的情感和观点。

隐性采访通常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完全匿名采访,采访者和受访者彼此完全不认识,采访者稍加伪装后进行采访。

另一种是隐身采访,采访者和受访者彼此认识但彼此的身份保持相对匿名,采访者通常使用特殊的设备来隐藏自己的身份。

隐性采访的优势隐性采访具有以下几个优势:受访者更加真实许多人在面对陌生人时会表现出一定的保护意识,抵制或隐瞒真实情感和观点,隐性采访可以打破这种保护意识,让受访者更加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观点。

更多真实信息由于隐性采访可以打破受访者的保护意识,因此采访者可以获得更多真正的信息。

这可以更好地帮助调查人员和记者了解事件的真相,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

保护受访者的隐私隐性采访可以使用各种方式来保护受访者的隐私,从而降低他们的风险。

由于采访者已经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因此受访者更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情况。

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尽管隐性采访具有一些优势,但它也存在着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伦理问题侵犯受访者的权利隐性采访可能会侵犯受访者的权利。

由于受访者并不知道采访者的真实身份,因此他们可能会对采访的目的和后果一无所知。

在这种情况下,采访者可能会利用受访者的弱点或隐私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显然是不道德的。

伦理平衡问题隐性采访可能会导致伦理平衡问题。

采访者可能会因为采访的目的而篡改受访者的言论,这将导致受访者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出现严重扭曲,说话者和被说话者之间的关系失去平衡,这样基于隐性信息得到的平衡将被打破。

这种失衡可能会导致受访者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并损害他们的利益和名誉。

道德问题操纵手段隐性采访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受访者的情感和言论,使其更加符合采访者的利益。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界限和道德伦理问题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界限和道德伦理问题

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界限和道德伦理问题浅析隐性采访中的法律界限和道德伦理问题[关键词]隐性采访;法律界限;伦理道德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采访方式。

从中央级媒体到地方级媒体,隐性采访被广泛地应用,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是受众最需求的。

从市场争夺和媒体长远开展来看,如何处理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探讨的问题。

一、隐性采访的概念、类型及特征隐性采访的概念及类型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的一种采访方式,今天我国新闻界又把这种采访方式通俗地称为“暗访〞或“秘密采访〞。

从实践看,隐性采访大约包括三种类型:侦察型、体验型和验证型采访。

侦察型的隐性采访是指对某一事件进行调查的采访形式,更多地表现为对人民内部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察或者说对社会某些阴暗面的侦察采访。

体验型的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作为被效劳的对象去体验某些行业的工作,不亮名记者身份。

验证型是指对某些事件通过“暗访〞的方式进行验证的采访形式。

二、隐性采访的法律界限及伦理道德问题隐性采访的法律界限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对隐性采访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隐性采访没有法律界限,隐性采访往往更多地涉及法律问题,采访不得当就会产生法律纠纷,甚至触犯刑律,因此需要新闻记者特别注意,对隐性采访要采取一种谨慎的态度。

隐性采访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根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侵犯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假设干问题解答?第7条第3款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隐性采访最新案例2018【简议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隐性采访最新案例2018【简议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隐性采访最新案例2018【简议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摘要:隐性采访因记者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和意图,容易了解到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有助于记者把握采访时的主动权。

但由于隐性采访比较特殊,记者在进行采访的过程中,只有遵循相关的法律限制,把握好新闻报道和隐性采访的度。

才可以更好地使用这一采访方式。

关键词:隐性采访法律限制隐性采访,也称秘密采访或暗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实践中我们常常见到隐性采访的这样两种情况:第一,记者隐去了记者身份而出现在新闻事件的现场。

新闻记者了解到某些地方正在发生适宜进行隐性采访的事件或者经常发生适宜隐性采访的事件后,会有意识地进行隐性采访。

第二,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的。

采访对象若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新闻记者的注视关心之下,他们就会采取一些规避自己错误言行的方法,新闻记者也就无法获知所需要的新闻素材。

隐性采访能否顺利完成,与是否能做到让“被采访者未知”密切相关。

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与公开采访相比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隐瞒身份。

记者身份就其从事的具体工作而言,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而采访新闻事实,当然是这种特殊性中间最为关键的一条。

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有人愿意侃侃而谈,有人却表示“无可奉告”,而新闻工作的职业要求,使记者们不仅要从“侃侃而谈者”那里采获新闻,还要从“无可奉告者”那里采获新闻。

而隐去记者身份去面对“无可奉告者”,无疑是最有利于新闻采获的。

所以,在隐性采访活动中,记者必须隐瞒身份。

只有隐瞒身份,才可能更方便地采获到有价值的新闻。

二是隐藏目的。

记者以某种社会角色(不是记者角色)面对不愿接受采访的对象,他们必须隐藏自己报道新闻的目的,否则,既达不到隐瞒身份的目的,也无法实现自己报道新闻的目的。

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

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

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
隐性采访是指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访者接受采访的过程。

隐性采访的技术可以为采访者提供一个更自然的、更自由的环境,以求取更真实的息。

在隐性采访中,采访者和被采访者之间既不存在正式的采访协议,也没有经过采访者仔细审查的被采访者答案。

但是,如果采访者没有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隐性采访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采访者应该充分了解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以便正确地承担采访责任。

首先,采访者应该向被采访者确认采访的内容,并与被采访者签订书面采访协议,以确保被采访者的权利得到恰当的保护。

其次,采访者应当确保被采访者的答案仅用于采访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泄露给他人。

此外,采访者应当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权,不得在没有被采访者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答案。

此外,采访者还应该谨慎使用非法的采访技术,例如监控或欺诈。

除非采访者获得了被采访者的明确同意,否则不应使用这些技术。

采访者还应该充分考虑采访的过程中,被采访者的权利是否得到了足够的保护,并且采访者有没有足够的理由侵犯被采访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采访者应谨慎履行其采访义务,以保护被采访者的合法权利。

采访者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权。

此外,采访者应当遵守采访的一般道德规范,尊重
被采访者的意见,不做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以正确地完成采访任务。

总之,采访者应该充分了解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以便正确地履行采访责任。

采访者应当认真遵守采访协议,确保被采访者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并谨慎使用非法的采访技术,以确保采访过程中被采访者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

揭露真相还是道德缺失——隐性采访问题研究

揭露真相还是道德缺失——隐性采访问题研究

《科技传播》77作者简介:左翊廷,本科在读,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

王田阳,本科在读,安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外新闻史。

揭露真相还是道德缺失?——隐性采访问题研究左翊廷,王田阳摘 要 隐性采访,作为记者挖掘事实真相的众多手段之一,是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维护公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但使用不当也会造成不良后果。

隐性采访究竟是揭露真相还是道德缺失?文章从隐性采访的定义特征出发探究其利弊,并结合国内国外两个案例的分析,提出在新闻实践过程中记者隐性采访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其他注意事项。

关键词 隐性采访;舆论监督;新闻真实;伦理道德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21)280-0077-03隐性采访,俗称“暗访”,是指记者不公开身份,在采访对象未知的情况下通过特殊手段获得新闻素材的采访方式,而这些新闻素材往往是显性采访不宜获得或不可能获得的,因此只有在情况特殊条件下才会被使用。

近些年来,隐性采访在调查性新闻报道中被大量运用,主要用来揭露社会阴暗面,履行新闻媒体守望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职能,收效甚好,但也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引发了学界对隐性采访的理性思考。

由于隐性采访的“隐”性——采访对象对自己被采访这一事实完全不知情,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边界就很难理清。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隐性采访到底是揭露真相还是道德缺失?实际上,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应该放到具体案例中去,根据采访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来评判隐性采访的利弊。

1 隐性采访的积极作用1.1 揭露社会黑暗面,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代表党和人民发声,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隐性采访多用于揭露社会阴暗、虚假的一面,这些丑恶行径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些危害社会的人当然不愿意事件曝光,这时就需要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能,采用隐性采访的方式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并公之于众。

隐性采访学

隐性采访学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 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 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 和正当要求。”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案例1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栏目曾 接到一名听众的投诉,说某电讯企业在处理 他的投诉时态度恶劣,记者决定跟随做一番 暗访。在现场,听众反映的情况得到证实, 服务人员对这位顾客的态度确实不好,那些 蛮横无理的谈话被在一旁静静观察、默不作 声的广播记者秘密录音,制成节目播出,电 台同时对该企业的服务态度提出了批评。
隐性采访
一、四种暗访形式 二、隐性采访引发的法律 陷阱和道德质疑 三、博弈中寻求道德平衡
隐性采访的概念

新闻记者在未被采访对象感知的前提下, 运用摄像机、录音机或照相机等工具,秘密 地采获新闻事实的方法。
隐性采访的社会价值



社会映像的真实再现 隐性采访作为对公开采访的补充,能使新闻更 加均衡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使新闻给 受众展示的社会是一个真实的社会 实施舆论监督 从社会层面看,揭开了社会的阴暗面 从受众的层面看,帮助真实地认识了自己所生存 的社会,宣泄内心的压力 参与新闻竞争 冒险性, 独家性

案例:《海峡都市报》以《夜宿湖美,应召小 姐说:这里全省最安全》为题披露了记者暗访福建 泉州湖美大酒店的经历。报道说,记者下榻这家酒 店后,有几批小姐先后打来骚扰电话,称可以上门 提供服务,当记者表示对安全有疑虑时,一位小姐 竟然说:“我们湖美在整个福建省最安全,是四星 级的,如果有什么事的话,警察会通知我们酒店, 然后酒店再通知我们。” 湖美大酒店认为,报道将其“描写成一个与公 安机关串通一气,靠色情服务招揽生意的酒店”, 严重侵害了酒店名誉,遂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论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

论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

论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隐性采访作为一种独特的采访方式,在新闻报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揭示一些公开场合无法呈现的信息,进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然而,隐性采访在带来信息透明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法治成本。

本文将深入探讨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媒体行业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

主体部分一、隐性采访的法治成本1、违反法律规定隐性采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例如侵犯他人隐私权、商业秘密等。

在隐性采访中往往会采取一些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身份,而这些手段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此外,隐性采访还可能涉及到取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明确授权,那么这种采访方式就可能侵犯到对方的合法权益。

2、影响媒体形象隐性采访虽然可以获得一手资料,但是其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这将对媒体的公信力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长此以往,公众可能会对媒体产生不信任感,对媒体的报道也会持怀疑态度。

3、导致负面后果隐性采访所获得的素材可能会对被采访对象产生负面后果。

例如,揭露对方隐私或商业秘密可能会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曝光社会阴暗面可能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等。

这些负面后果不仅会对被采访对象产生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隐性采访的成本效益分析隐性采访的成本效益需要认真权衡。

虽然隐性采访可以获得丰富的素材和深入的报道,但是其代价是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损害媒体形象以及引发负面后果。

因此,媒体需要在报道需求与隐性采访的成本之间做出平衡,谨慎使用这种采访方式。

三、减少隐性采访法治成本的对策1、媒体的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使他们了解隐性采访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媒体形象损失以及社会负面影响,从而更加审慎地运用隐性采访手段。

2、媒体的自我约束媒体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机制,对隐性采访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

在决定是否采用隐性采访前,要对采访手段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行全面评估。

关于隐性采访的几个法律问题

关于隐性采访的几个法律问题

关于隐性采访的几个法律问题一、关于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一个非新闻专业的法律人士看来,尚无准确的界定。

用新闻学者的语言,界定为"是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2我们姑且用这种概念的界定为基础,来研究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对于隐性采访是没有成文规定的。

在现实中,新闻媒体对于一些通过正常采访无法采访得到的新闻素材,运用隐性采访的手段,全面、真实地了解事实真相,将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丑恶事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之受到正直的人们的鞭挞,满足了广大民众知悉社会真实情况的要求,受到各界的欢迎。

当然,根据这种采访采制的新闻和其他文字,公开发表以后,有的也引起麻烦,在法律上引起纠纷,甚至于被判决赔偿精神损害。

因此,在法律上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隐性采访,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采访权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因而不具有强制性。

按照新闻界人士的意见,隐性采访是采访权的内容,那就是,采访权是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力,采访的具体办法分为公开采访和隐性采访。

采访既然是一种权力,那么,隐性采访就是合法的。

我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推论。

采访权究竟是权力还是权利,是应当真正弄清的,不然,就会混淆权力和权利的界限,以至于造成理论上的错误,在实践中出现更大的失误。

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权力和权利的概念。

按照对权力和权利的权威解释,权力是公法上的概念,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3而权利,则既是公法上的概念,也是私法上的概念,与义务相对,是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1其次,应当弄清采访权的权利来源。

采访权是新闻权的组成部分,新闻权是由采访权和报道权构成的。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论文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论文

课 程 论文论文题目: 浅谈隐性采访与新闻职业道德小组成员: 于 磊 班 级: 161092 学 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专 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指导教师: 尚媛媛浅谈隐性采访与新闻职业道德摘要近年来,隐性采访借舆论监督之风大行其道。

隐性采访具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特点,因此通过此法写出的新闻常常具有巨大的卖点。

但这种隐瞒身份和采访意图的做法,使人们越来越多地从法律和道德角度质疑其合理性与真实性。

隐性采访对于媒体公信力而言无疑是把双刃剑。

隐性采访同时又作为一种新闻现象和社会现象,隐性采访引起了新闻界的广泛关注。

在当下的媒体环境中,如何使用隐性采访而不伤害新闻职业道德,已经成为传媒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隐性采访新闻职业道德媒体公信力一、隐性采访的定义隐性采访的定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共识。

在相当长的时间段里,隐性采访被理解为暗访、秘密采访、偷拍偷录……可以说,隐性采访的定义被异化了。

目前,比较常见的定义有以下几种:隐性采访是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道出真实采访意图,以更好地接近采访者,获取第一手资料的一种特殊的新闻采访形式。

[1]中国人民大学蓝鸿文教授认为:‚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的采访方式。

今天我国新闻界又把这种采访方式通俗地称为‘秘密采访’或‘暗访’。

‛上述表述都明确出了隐性采访两点基本特征:一是隐瞒记者身份,一是隐瞒采访目的。

离开这两点,就无所谓隐性采访。

二、隐性采访的法律依据由于目前我国的立法中没有新闻法,这使得隐性采访的合理存在没有直接、明确法律依据。

但综观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一般认为隐性采访可以利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新闻自由权和公民知情权这两项。

1、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的权利,主要包括采访权和报道权。

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作为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保障了记者对新闻事件有采访、报道、批评的权利,有选择挖掘新闻事件真相的权利。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1.引言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采访成为了新闻报道的重要环节,而隐蔽性采访也不断地被运用。

隐蔽性采访是指记者使用假身份或秘密记录设备等手段,搜集一些不便于公开的信息或证据。

但随之而来的,是采访者与受访者之间伦理道德亟待思考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展开探析。

2.隐蔽性采访的特点首先,隐蔽性采访具有探秘性强、风险大的特点。

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事实真相,但采访者所采取的假身份或秘密记录手段,易引起被采访者的质疑和反感,进而损害采访者的形象和信誉。

其次,隐蔽性采访还具有道德风险。

隐蔽性采访的手段如假身份或秘密记录手段,会引起伦理道德的问题。

在采访时,记者的身份隐瞒已经妨碍了受访者自由选择的权利,而在采访后,采访者面临公众谴责和道德评价的风险。

3.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问题采访本身就是一种伦理性极强的活动,而隐蔽性采访更是在伦理上具有争议。

隐蔽性采访存在以下伦理问题:3.1采访者的欺骗行为在隐蔽性采访过程中,采访者为了达到其预期目的,故意采用假身份等欺骗手段,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欺骗性。

在伦理上,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3.2侵犯受访者的人权在隐蔽性采访过程中,采访者为了获取信息,可能侵犯受访者的人权,这必须时刻考虑到伦理问题。

采访者应该时刻尊重受访者权益,避免采用不当手段获取信息。

3.3曝光的商业运作很多隐蔽性采访的商业化运作,比如举办展会与招商活动,隐藏其真实目的,只为暴露行业中不规范的行为,以此达到营利目的,这种商业运作是违背道德的。

4.隐蔽性采访的伦理规范隐蔽性采访在伦理上极易引起争议,为了使隐蔽性采访合法、规范且合理,必须制定伦理规范。

采访者应该遵循以下规范:4.1遵循法律法规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4.2尊重受访者人权隐蔽性采访必须尊重受访者的人权,不能侵犯受访者的人权。

4.3采访前必须保密记者应该保守采访前的秘密,不能泄露出采访的目的和真实身份。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问题.doc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问题.doc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新闻学章昊辰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隐性采访作为一种新兴的采访方式,越来越受到新闻从业人员的亲睐。

媒体的公众性质决定了其独有的特质,也造成了其不可避免的缺陷。

而隐性采访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了缺陷,增强了新闻的真实性。

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下面就对隐性采访的认识、应注意的问题、法律地位以及记者的道德来对隐性采访这一形式所涉及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隐性采访;合法性;职业道德一、对隐性采访的基本认识(一)什么叫隐性采访所谓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是一种特殊的采访形式,在电视节目的舆论监督中隐性采访已成为一种较常使用且效果较为明显的一种形式,尤其在批评性报道中,隐性采访的手法越来越受到记者们的垂青。

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大有“无片不隐”的趋势。

在采访对象弄虚作假或者批评性报道中采访对象拒绝接受采访甚至对记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特殊情况下,电视新闻中往往就要运用隐性采访。

中央电视台的名牌栏目《焦点访谈》就经常会运用隐性采访来进行批评性报道。

所以说隐性采访就是指记者出于特定原因,不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或在不通知被摄对象、可考虑是否用相对来说值得研究的手段来采访新闻。

二、隐性采访应注意的问题(一)记者用隐身的替代身份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记者用隐身的替代身份只能是一般公民依法可以充当的角色而不能是法律特别授权的,拥有某种特殊权利的特殊身份。

例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为了采访山东菜农进京所遭遇到的种种路障和非法收费问题,巧妙拍录了许多真实的镜头。

记者扮演“菜农”,“顾客”等其实也就是充当了替代身份。

在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记者为了获得可靠信息,为了方便接触采访对象,往往假扮一些身份进行隐性采访。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

探析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隐蔽性采访是一种特殊的新闻采访方式,指记者在未向被采访者透露身份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采访。

隐蔽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尤为复杂,因为这种方式可使记者获取潜在的重大新闻,但同时也可能涉及到侵犯被采访者的隐私、欺骗等问题。

因此,隐蔽性采访应该遵循一些伦理原则。

首先,隐蔽性采访必须建立在新闻价值的基础上。

新闻价值是隐蔽性采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决定性因素,新闻价值越高,采用这种方式的合理性也就越大。

采访者应根据事实情况和新闻价值,权衡采访方式的可行性,同时也应在采访后向读者和公众说明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和必要性。

其次,采访者必须在未透露身份的前提下采取诚实和透明的态度。

在隐蔽性采访中,采访者通常需要使用一个假名或化名的方式去接触被采访者,这种方式是必要的,但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并不得涉及欺骗,是应该坚决避免的。

再次,隐蔽性采访必须保护被采访者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每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采访者应在采访前就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避免涉及个人秘密和隐私。

如果采访者所获取的信息涉及到被采访者的隐私,应当获得被采访者的同意或进行去除隐私信息的处理,以避免隐私权被侵犯。

此外,隐蔽性采访必须遵循时间限制。

对于隐蔽性采访,采访者必须及时向被采访者透露自己的身份和所获取的信息,避免信息的滞后造成被采访者的伤害,同时也应将所获取的信息及时公之于众。

综上所述,隐蔽性采访是一种探索新闻真相的方式,但也存在一些道德和伦理方面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应该明确自己采访的目的和程序,遵循新闻伦理的法则,秉持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在保护被采访者隐私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做到事先、公开和公正。

记者需谨记:“隐蔽性采访是一种技术手段,而并不是一种终极目标,更不应成为一种个人娱乐行为的方式。

”。

浅谈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规范问题

浅谈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规范问题

浅谈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规范问题[一、何为隐性采访多年前,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为制作开播一周年的纪念节目,组织了一个有28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分别乘轿车、面包车、货车、长途客车,动用了多台摄像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隐性采访,制作出系列报道《在路上》,在观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主持人敬一丹介绍这次采访的做法时说:货车的玻璃是特制的,“从外面看不见里面,从里面却可以看见外面,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专业道具师在车上搭了个玻璃屋,我们的摄像在必要的时候钻进小屋,就可以极其方便地偷拍了”。

这里指的“偷拍”,就是电视新闻的隐性采访。

所谓隐性采访就是“新闻记者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很明显,隐性采访的成立必然具备一个前提和三个条件。

前提是隐性采访的当事人必须是在媒体供职的新闻记者,或者是受媒体委托的采访人。

三个条件的第一是记者隐藏了职业身份而亲临新闻事件的现场;第二是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第三是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

二、当今社会,隐性采访被媒体经常采用的专业原因和社会原因1隐性采访可以更加真实地客观地获取第一手新闻事实素材,从而更好地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

例如重庆电视台新闻栏目《有线报道》采用隐性采访摄制播发的新闻《“老虎爪”当街叫卖,专家称:无论真假均违法》、《B股开放外币值黑市买汇不可取》、等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披露丑恶、伸张正义的良好的舆论监督效果。

2对新闻媒体来讲,隐性采访是新闻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

以重庆电视台大型新闻栏目《有线报道》为例,2001年这个栏目日均综合收视率最高达29.1%,最低也有21.7%,栏目段的广告收入全年突破千万元大关,无论从收视率还是经济效益,均居全市各电视台新闻栏目中第一位。

取得这样突出的品牌效应,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保证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注意在报道中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注意反映老百姓的心声。

论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制衡的开题报告

论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制衡的开题报告

论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制衡的开题报告隐性采访是指采访对象不知道自己正在接受采访的情况下,暗中记录对话内容和行为的采访方式。

隐性采访在新闻、社会科学研究、调查报告等领域中广泛使用,但它涉及一些道德和法律问题,如隐私、伦理、诚信等问题。

因此,本文将探讨隐性采访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并提出双重制衡的解决方案。

一、隐性采访的道德问题隐性采访涉及许多道德问题,例如:隐私、伦理、诚信等。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问题:1. 隐私问题隐性采访可能涉及采访对象的隐私权。

采访对象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愿意被采访,以及如何被采访。

如果采访对象并不知情,那么采访者就可能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此外,隐性采访往往会记录私人谈话和活动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就会影响个人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通过隐性采访获得的信息必须谨慎对待,不能随意曝光。

2. 伦理问题隐性采访可能涉及伦理问题。

例如,采访者可能会误导采访对象,让其发表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

隐性采访者还可能会篡改记录内容,使采访对象的言论变得更为极端。

采访者必须意识到这些问题,采取措施来避免伦理问题的出现。

3. 诚信问题为了保持采访者和采访对象之间的信任,采访者必须保持诚信。

如果采访者在隐性采访过程中使用了假名或伪装,那么整个采访就会失去真实性和可信度。

采访者必须诚实地告诉采访对象采访的目的和记录的内容,以保证采访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二、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隐性采访可能涉及一些法律问题。

例如,隐性采访可能会侵犯采访对象的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隐性采访也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如刑事诉讼和立法。

因此,采访者需要了解有关法律和规定以规避法律问题。

三、隐性采访的双重制衡解决方案隐性采访对于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非常重要,但由于存在道德和法律问题,必须寻找解决方案来避免。

以下是双重制衡解决方案:1. 遵循道德标准采访者必须要遵循道德标准,如遵循隐私、伦理和诚信等规定。

采访过程中应尽一切可能避免伤害采访对象的利益,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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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隐性采访的法律与道德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隐性采访新闻报道以其真实、鲜活、能够吸引读者眼球的特点,直观迅速、真实可信的优势为国内越来越多的媒体所接受,赢得了越来越多一线记者的青睐。

同时社会法制日益健全,权利界限越来越清晰,“隐性采访”的合法性和道德性一度引起争议,本文就隐性采访的合法性和道德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隐性采访法律伦理道德新闻法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新闻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隐性采访新闻报道以其真实直观、信息量巨大、更能够吸引读受众眼球的特点为国内越来越多的媒体和一线记者所青睐。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种媒体都有通过隐性采访,来揭露各种违法乱纪或是其他影响公众利益的事件。

著名揭黑记者王克勤的很多名报道,如《山西疫苗乱象调查》,都是通过隐性采访获得了大量的信息源。

然而,当今社会法制日益健全,权利界限越来越清晰,“隐性采访”的合法性和道德性再度引起争议。

不少人反对隐性采访,是因为即使报道媒体是出于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的目的,也不能淡化隐性采访自身带有的欺骗性。

这种通过欺骗获得的新闻素材,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人身权益。

甚至由于一些记者自身法律道德素质不高,,为了便捷地获得采访信息,无视法律规定和道德界限,滥用隐性采访。

因而,隐性采访的合法性和道德性问题,在今天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一、隐性采访的概念
隐性采访的概念是相对于常规采访来说的。

根据新闻界实践来看,对于常规的正面采访,受访者都是乐于接受的,但是对于反面采访或者批评性质的采访,一旦记者亮出身份,说明采访意图,受访者通常是躲闪回避。

为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监督的职能,新闻界中随即产生相对于常规采访的秘密采访方式,即隐性采访。

通俗地讲,隐性采访是指隐藏身份的新闻记者在被采访对象不知晓的前提下,利用摄、录设备秘密采集新闻事实的一种方法。

理论界至今没有对隐性采访给以明确的界定,从称呼上隐性采访通常又称为隐匿采访、私密采访、偷拍、暗访等等,这些称呼都表达了隐匿的采访特征,新闻界一般称为隐性采访。

二、隐性采访的积极意义
隐性采访是显性采访的重要补充。

通过隐性采访,新闻媒体可以获得公开采访难以取得的新闻事实,完成一些高难度的采访任务;隐性采访具有无可辩驳的实证性,它能够最大限度地接近新闻事实真相,使受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满足其对新闻事实深层次了解的欲望;隐性采访也可以使新闻材料更加完美。

由于隐性采访功能的渗透性,能够获得一个新闻事件完整的来龙去脉与原因结果,从而
提高新闻的质量。

在此基础上,隐性采访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赞同。

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公众急切需要新闻媒体提供大量真实的、有现实意义的消息,尤其是揭露现实中阴暗面的事实,净化社会空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隐性采访满足了社会和公众的这种需要,因而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二、隐性采访中涉及的法律界限
1、国家安全问题。

新闻媒体是泄露国家机密的重要通道,各国情报界均可从新闻媒体发布的各种信息中获取情报机密。

获取国家机密的主要方式有秘密文件被改变并公开发表、拟定的新闻稿未经审核即被泄露、业务部门审核不严等。

新闻史上,尽管记者通过隐性采访方式获取国家机密并造成泄露的案件十分罕见,但一旦发生无疑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严格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特别是新闻记者更要坚守国家机密安全,避免隐性采访不当造成国家安全机密的泄露。

2、法人的商业安全问题。

市场经济下,商业机密价值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客体。

当前,新闻记者对企业或个人的隐性采访题材大多为其贪污受贿、官商勾结、非法经营渠道等不法行为,这种采访是合法的,符合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基本不存在隐性采访过程中泄露商业机密的法律纠纷,但并不代表这种隐性采访就不与企业的商业机密出现任何冲突,一些新闻机构或记者在对企业进行隐性采访时,如果对某一事物的判断错误,就有可能会将本属于企业合法的机密错当成非法行为予以曝光。

3、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记者隐性采访过程中隐藏或伪装了自身真实身份,使得被采访对象放松了警惕性,极易获取他人的隐私,这种客观事实即使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擅自披露也通常会对公民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侵害,侵扰了他人人身自由和私生活空间。

4、未成年人权益。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给予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其中第四章第三十条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公开出版物、影视节目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姓名、照片、住所以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资料。

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隐性采访是严令禁止的。

三、隐性采访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
首先,隐性采访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

在隐性采访中,记者根据采访需要伪装身份,扮演不同的角色以深入所要采访的领域,与受访者建立起一种虚假的人际关系,这从道德上对于被采访者是一种伤害。

其次,隐性采访可能会有非正常的诱导性行为。

记者为了通过隐性采访获取独家新闻,以提高新闻机构刊物发行量和个人的知名度,比然会为了更多的制造“卖点”,而一定程度上对受访者做出非正常诱导等行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新闻不真实的表现。

此外,隐性采访并非正常策划新闻。

有时新闻机构为达到一定目的,采取介入与干涉方针提升所采访事件新闻价值,人为策划轰动效应,这也是一种触犯伦理道德的行为。

四、隐性采访的法律基础
1、新闻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作为新闻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舆论监督
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为真实了解新闻事件的真相,保障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仅靠普通的显性采访方式很难收到效果。

因此,隐性采访是新闻媒介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代表人民更好的行使舆论监督职责,获取新闻信息第一手材料的一种重要手段。

五、建议
1、加快隐性采访的道德法律化建设。

我国至今都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这对约束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是非常不利的,仅仅依靠宪法来约束新闻工作者、保护公众的权益是远远不够的。

在涉及到隐性采访相关法律的时候,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

政府和社会大众之间有着相互对应的责任关系,这就要求政府在组织日常工作时能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能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等理由”及“内部资料”等保密标签,延迟向全社会公开突发事件的详实信息,使得共勉的知情权受到侵害。

这样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新闻媒介也就可以避免为了获得事实真相频繁的使用隐性采访,从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隐性采访的使用频次,进而改善隐性采访的道德缺失问题。

3、完善媒体内部的管理规范建设。

仅仅依靠外部的法律约束,来改善新闻采访中的道德缺失及真实性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新闻媒体单位必须根据外部法律条款的大方向,制定单位内部的审查制度,加强对采访内容的审查,约束记者的采访行为。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采访内容坚决不予播出,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记者要明确给予指出,并根据单位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处分,以帮助新闻工作者明辨是非,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抵
制,以减少因滥用隐性采访而导致道德缺失等问题的发生。

4、提升新闻采访主体的自我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

每个新闻工作者都必须有严格的职业操守,可以在外部缺乏完善约束的情况下,依靠自身的道德修养,在内心中形成一个道德标尺,在工作中能够善于分辨是非,自我约束,抵制各种诱惑,形成采访的美德伦理。

同时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明法懂法,不知法犯法。

参考文献:
《论隐性采访的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制衡》王玉茹
《论隐性采访与有关的法律道德问题》文雪梅
《论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赵丽
《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吴怡
《隐性采访法律规制研究》殷君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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