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重建
也论犯罪现场重建——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重建”之我见
和犯罪过程 ,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也有研究 ”④ 者 认 为 :“ 犯罪 现场 重建 是 以犯罪 现场 勘 查为 基础 ,综合 运用 临场 分析 、物证 检验 、情报信
息和侦 查 实验 等 多种侦 查 方法 ,科 学地 推 断犯罪 行 为 发生 的有关 情节 ,甚 至犯 罪行 为发 生 的全过 程 的合 乎逻辑 的现场 认知 方法 。 可 见 ,不 同的专 家 、学者对 什 么是犯 罪现 场重 建 ”@
一
、
现场重 建 不是一 个理论 问题 而 是实践 问题
纵观 近年 来 的研 究成 果 ,我们 不难 发现 一 个有趣 的现 象 ,那就 是很 多人 都把 现场 重建 当作 一个 形而 上 的问题来 看 待和进 行研 究 ,每 每提 到 “ 场重 建 ”一词 ,总会用 “ 场重 现 现 建理 论 ”或 “ 李博 士 的现 场 重建 理论 ”来 表述 。关 于 “ 现场 重建 ” 的 由来 或渊源 ,从 已有
来 ,诸 多 的文 章 得 以发 表 ,相应 的研 究项 目也 得 以获批立 项 ,也有 相应 的专 著 问世 。但 是 ,
在 轰轰 烈烈 了一 阵之后 ,如今一 切仿 佛又 复 归了平 静 , 场 重建 的研究 已经 好 多年 过 去 了, 现 但 似乎 并没 有取 得 明显进 展 ,也鲜有 实用价值 的研 究 成果 ,这 不 能不说 是一个 令人 遗憾 的 现 状 。究其 原 因 ,可 以找 出很 多 ,但笔 者 并无 意在此 就 原因 问题进 行探 究 ,而是想 结 合 自 己多次 聆 听李博 士精彩 演讲 以及 与李 博士 交往 的感 受 中, 对现 场重 建 问题作 一 点小小解 读 , 期望 能给后 来 的研 究 者们提 供 一点 点的参 考 。
法医学实验室的案件调查与取证技巧
法医学实验室的案件调查与取证技巧在法律领域中,法医学实验室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对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
法医学实验室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和罪犯的定罪或无罪判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实验室在案件调查和取证过程中所应运用的技巧和方法。
一、案件调查1. 采集物证案件调查的第一步是采集物证。
物证可能是犯罪现场的指纹、血迹、毛发、纤维等。
法医学实验室的调查人员需要对物证进行细致的检验和记录。
他们使用显微镜、光谱仪等工具和设备来分析物证,以确定其与案件的关联性和可能的犯罪手段。
2. 犯罪现场重建犯罪现场重建是一项核心任务。
法医学实验室的专家需要根据物证、调查报告和目击证人的陈述来重现犯罪现场的情景。
通过使用三维重建技术、模拟工具等手段,他们可以还原案发时的情景,进一步了解罪犯的行动轨迹和犯罪动机。
二、取证技巧1. DNA取证DNA取证是法医学实验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提取样本中的DNA,科学家可以比对嫌疑人的基因信息与案发现场的DNA是否匹配。
这需要先进行技术处理,然后使用PCR扩增、电泳分离、序列分析等方法来分析和比对DNA。
DNA取证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工作,可为案件调查提供重要的证据。
2. 毒物检验在涉及毒物或药物的案件调查中,法医学实验室起着重要作用。
他们利用色谱仪、质谱仪等仪器设备,对样本进行分析,以确定毒物成分和剂量。
毒物检验对于判定死因和鉴定嫌疑人的行为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3. 微量物证检测微量物证指的是在案发现场或犯罪行为中留下的微小痕迹,如指纹、纤维、脱落细胞等。
针对这些微量物证,法医学实验室使用显微镜、红外光谱仪等设备进行检测和分析。
通过与嫌疑人或物证库中的记录进行比对,可以确定微量物证的来源和可能对案件的指示性意义。
4. 电子取证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取证在案件调查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医学实验室的专家需要从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等中提取信息,以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第三讲 犯罪心理刻画与犯罪现场重建(犯罪人特征描述技术-----画像技术
看犯罪心理第一季4 FBI,BAU
犯罪现场重建- (现场勘查、现场访问、缉捕)--心理
分析: 年龄-职业--行为习惯--和指向心理分析---
推论与分析科学只有在长期而耐心的研究下 才能获得,而人类的生命不够长到追求完善的地步。 在转而注意事物最困难的精神层面之前,追求者应 先从较熟悉的基本问题着手。碰到另一个人时,先 学习由一眼中就能辨识这人的过去,以及这人的职 业。这样的练习虽然看起来很无聊,但它能加强观 察能力,以及教人由哪里着手观察及观察些什么。 由一个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 食指及拇指上硬化的皮肤、表情、袖口-------— 由每一件这些细节,都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个人的职 业。所有这些事合起来如果还不能启发一个有能力 的查究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炸弹狂;全
案例1
案例2
画像的步骤 案例二: 某学校两位教授被杀的案件90年代
内容
一、犯罪心理画像
二、犯罪现场重建(再现) 三、如何刻画?
一、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人特征剖析(criminal profiling,or offender profiling)是一个引进的术语,除了本文所用的译法外, 到目前为止还有数种译法。 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刻画 犯罪特征(侧写)描述、轮廓描述 犯罪人心理特征描述 地理描述
国外犯罪人特征剖析技术的具体方法
(一)FBI犯罪现场分析法(crime scene analysis) 1.输入阶段 2.决策过程模型 3.犯罪评估 4.剖析阶段 5.犯罪侦查 6.逮捕阶段
(二)戴维· 肯特(David Canter)的侦查心理学 (investigative psychology) 1.人际关系的一致性。 2.时空的重要性。 3.犯罪人特征。 4.犯罪生涯。 5. 法庭科学意识。
浅谈犯罪现场重建
法律经纬法制博览2019年02月(上)浅谈犯罪现场重建江克杰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摘要:犯罪现场重建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裁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刑事诉讼的自由裁量上有犯罪现场重建有助于检察官和法官对案件进行判断,在定罪量刑上裁量将更加准确。
犯罪现场重建不仅需要公安技术人员的鉴定技术做支撑,而且需要介入司法鉴定机构的协助。
对犯罪现场的物质交换进行还原,让犯罪现实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打击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可以还无罪的嫌疑人清白。
犯罪现场重建和定罪裁量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能让两者分割开来考虑。
只有把握好两者,才能有助于案件的公平正义。
所以对于犯罪现场重建和自由裁量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犯罪现场;自由裁量;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D91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4-0239-01作者简介:江克杰(1989-),男,汉族,福建福清人,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现场重建需要众多的学科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对现场进行还原从而对现场进行还原揭示案件的真相,犯罪现场重建需要深厚的科学以及理论做支撑。
犯罪现场的重建与再现与现场勘查及现场勘验息息相关,归根结底就是对证据的发现与采集。
只有在犯罪现场中获取证据才可以强有力的证明公安机关在犯罪侦察中锁定可疑对象之罪,并且判断罪与非罪防止冤假错案,才能真正做到对无罪者罚,对有罪之人必罚。
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的不断进步以及刑事侦查时间的努力而壮大。
在新形势下的犯罪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来对犯罪现场重建、公安机关破案、检察机关逮捕起诉、审判机关审判服务。
20世纪初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艾德蒙·洛卡德博士提出的“物质交换原理”是各国普遍公认的侦查学与法庭科学的著名理论。
但首先将现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引入侦查实践活动的,应该是法国人阿方斯·贝蒂隆,贝蒂隆把他的父亲常常用于整理骨骼的测量方法适用于活人,提出了人体测量法,并以此建立一个记录系统,存在警局档案里[1],形成有关犯罪资料库。
犯罪现场重建价值及相关概念辨析
件所付 出的成本 代价等等 。用 这种方式研 究重建 的犯 罪现
场, 观察 已知事实 , 心理学 原理 分析和 重建 与犯罪 现场 、 用
现场分析是现场勘 查活动 的一部分 ,其 主要 目的是汇
总现场勘 查情 况 , 分析研 究案情 。 定对现 场的处 理 ; 决 现场
1 犯罪 现场 重建 的价值
提 高侦查效 率和侦查质 量的有效 手段 就是犯罪 现场重 建, 其价值体 现在 以下几个 方面 : 11明确事件性质 . 立案侦查 的基础 是明确事件 性质 ,使 侦破工作具有 正 确 出发 点 并 取 得 有 益 效 果 。侦 查 人 员 需 要 细 致 全 面 地 对 事 件发生现场勘查 , 对大 量的现场痕迹 物证分析研究 , 才能决 定是否属 于刑事 侦查机关管辖 范围的犯罪 案件 ,如果属 于
分析的内容是对犯 罪行为的过程 的第一次推 理判断 。对 于 同一犯罪 现场 的现场分析 可能因为每 一次现场勘查 时的客
映 , 暴 露 在 犯 罪 过 程 及 结 果 中 , 通 过 一 定 的行 为 表 现 出 并 且
由于理论 界对犯罪现场 的概念不尽相 同 ,对现场勘查 的概念的界定也各 自不 同。比较公认 的说法是 , 现场勘 查是 对犯 罪现场进 行 的勘 验 、 检查 , 对象不仅 包括 人 , 其 也包 括 物, 比如痕迹检验 和现场访 问等 。其主体有侦查人 员 、 术 技
侦查人员需要继续 寻找 相关犯罪 信息 , 集犯罪证据 , 搜 通过
系列 的询问 、 问 、 查 、 讯 搜 检验 、 鉴定等等 工作 , 对犯 罪行 为的重 建过程进行 不断调整和修正。从系统学的观点出发 ,
重建犯罪现场
10头条新闻·HEADLINES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当下,以逻辑推理著称的福尔摩斯式“神探”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以鉴识科学为武器的新型“神探”,如李昌钰、张欣、王子强等鉴识科学专家,通过DNA 技术、画像技术等重建犯罪现场,解决了大量类似甘肃“白银案”等等疑难案件。
伴随鉴识科学越来越多的运用,在破解大量案件的同时,也产生了实践上的新问题。
通过鉴识科学取得的证据往往受到质疑,鉴识科学本身也被质疑可能侵犯民众权利。
在“科学猛兽”面前,法律如何适应和演进,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重建犯罪现场11“神探”李昌钰和他的鉴识人生从事多年刑侦工作,李昌钰之所以能赢得检控双方、法官、民众等各方的尊重与高度信赖,就在于他始终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无论你是总统还是普通百姓,我只用物证和科学说话”文|方圆记者 毛亚楠 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成就了传奇的“神探”人生。
在这个过程里,李昌钰是国际鉴识科学兴起的见证者,也是参与人。
康州第一起仅凭物证破获的案件1979年夏天,美国康涅狄格州伯灵顿城,12岁的初中女孩凯瑟琳被父母送到附近的游泳夏令营学习游泳。
她每天课程结束后骑脚踏车离开学校,下午2点半可以到家。
但是案发那天下午3点40分,凯瑟琳还是没有到家。
她的妈妈向学校及凯瑟琳的同学打听,得到的消息是“她按时骑着脚踏车离开了学校”。
感觉不对劲的凯瑟琳妈妈报了警,警方动员了二三百个志愿者全城搜索,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直到第二天,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一个消防员发现了一具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女孩尸体,经凯瑟琳父母指认,这具尸体正是失踪的凯瑟琳。
接到康州警政厅打来的求援电话后,李昌钰迅速赶往现场,彼时他的身份是康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的首席鉴识专家,负责并参与整个州的刑侦鉴识工作。
当李昌钰到达那个“已布满不同脚印、尸体头部及衣服也都被动过”的凌乱现场,他意识到了今后工作的艰巨性。
四年前,刚拿到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的李昌钰放弃了去哈佛、伯克利等名校的机会,不顾导师的反对,选择去纽黑文大学从事当时还很冷门2016年12月,在北京国宏宾馆举行的“第一期专家辅助人系列研修会”上,《方圆》记者见到了被称为“当代福尔摩斯”的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
犯罪现场重建
摘要:犯罪现场重建是基于对犯罪现场获得的各类形式的证据,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关键词:犯罪现场重建;方法;步骤说到“犯罪现场重建”这一名称,就要从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简称 ACSR)这一组织说起,因为“犯罪现场重建”名称就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翻译而来。
1991年,由美国俄克拉荷马州(Oklahoma)和德克萨斯州(Texas)的一些刑事专家发起成立了“犯罪现场重建协会”(即The Association for 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简称ACSR)。
该协会的宗旨是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进行系统研究,鼓励人们交流犯罪现场重建的信息和规程,探究方法,提高自身侦查技能,指导侦查人员更加合理地去宏观把握犯罪现场各要素及其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保护和收集证据,重建犯罪现场全过程。
目前,全世界越来越多的执法调查人员、法医专家和教师成为ACSR的会员。
他们从传统现场分析理论出发,经过分析探究,终于形成犯罪现场重建理论。
他们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为犯罪现场重建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犯罪重建理论一经产生,即在美国产生了巨大而且深远的影响。
不仅刑事侦查部门把它作为一种侦查的基本手段,司法部门也将其视为法庭上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将重建结论作为提出控诉或辩护的重要事实依据。
如今,犯罪现场重建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但是犯罪现场重建重建难度很大,理论尚不完善,仍存在着其独有的局限性。
但是只要有犯罪的存在,就有犯罪现场的存在,就有犯罪现场重建研究的价值,所以,必须抓住这一本质,不断发展完善犯罪现场重建理论,重现犯罪过程,揭露犯罪活动真相,认识犯罪本身,为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打击犯罪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
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是刑事案件侦破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能提供重要的物证和线索,为案件定性和犯罪嫌疑人的追捕提供实质性的支持。
然而,在进行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时,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以确保勘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以帮助相关人员提高办案水平和成果。
一、认真准备在进行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对勘查人员进行培训、准备勘验工具和装备等。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在现场勘查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细致勘查在开始犯罪现场勘查时,需要认真细致地勘查每一个细节。
首先,对现场进行周密的搜索,包括为初步了解犯罪事实和分析案发过程提供依据的勘查。
其次,对现场进行技术性勘查,如指纹、足迹、物证等。
这需要运用专业设备和技术手段,如激光测量、指纹识别等,以确保勘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现场重建现场重建是在犯罪现场勘查的基础上,通过模拟重现案发经过和犯罪过程,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线索。
这需要依靠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推理,以还原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
在进行现场重建时,需要结合勘查和侦查工作的成果,进行合理的假设和推断,并进行有效的现场实验和模拟。
这有助于确定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行为轨迹、死亡原因等重要细节,从而为案件的进一步侦破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四、采集与保护物证在犯罪现场勘查和重建中,物证的采集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物证能够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对案件的定性和嫌疑人的追踪起着重要作用。
在采集物证时,需要注意保持现场的完整性和原始状态,使用正确的采集工具和方法,避免人为破坏。
采集到的物证应尽快送往相应的实验室进行鉴定和分析,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团队合作犯罪现场勘查与重建需要多人合作完成,每个人员在勘查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因此,团队合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
在勘查过程中,需要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相互协调配合。
犯罪现场重建
犯罪现场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是指基于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一)因果关系的理论意义在司法考试中,因果关系是重要考点。
理解因果关系,首先要理解因果关系判断本身在刑法理论中的意义。
1.影响罪数认定。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表明该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属于同一个案件,成立一罪;否则,该行为与危害结果可能属于两个案件。
2.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
在故意犯罪中,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则成立既遂。
3.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
在我国刑法中,所有过失行为要成立犯罪,必须导致特定实害结果,即要求过失行为与特定实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过失行为就不能成立犯罪。
4.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结果加重犯。
(二)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共性:1.客观性:因果关系的有无,只能依据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判断,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
例如,甲交通肇事当场撞死被害人乙,甲随之逃逸,甲主观上一直以为是自己的逃逸行为导致乙没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尽管甲认为自己的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在客观上死亡的原因却是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
再如,张某杀害甲,甲受伤后去医院治疗,当晚乙放火烧毁医院,把住院治疗的甲烧死。
张某不知道这一事实,一直认为是自己杀死了甲。
张某只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犯罪现场重建
犯罪现场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
统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即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或地点,包括传统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发生地。
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发生地FBI:犯罪现场构成五要素1、抵达犯罪现场的路线2、进入犯罪现场的入口3、实施犯罪行为现场4、逃离犯罪现场的出口5、逃离犯罪现场的路线问题:相关证据的固定?犯罪现场的分类:1.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重大变化为标准。
对勘验的方式方法和对现场分析的准确性现实中没有绝对的原始现场2、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现场在刑事案件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的分类3、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4、室外现场和室内现场5、其他现场分类犯罪地点和犯罪人居住地的经验总结如果杀人地点和抛尸地点不同,那么犯罪人通常居住在被害人被攻击的地区;如果杀人地点和抛尸地点相同,则犯罪人通常不是当地人。
一个靠近大路的犯罪现场往往预示着犯罪人可能不是那个地区的人;犯罪现场距主要公路超过一英里,则暗示着犯罪人可能是当地人。
一个被隐藏的尸体可能意味着犯罪人是地理稳定性的人;相反,一个未隐藏的尸体则暗示着犯罪人是暂住人口或是不关心警方是否发现被害人。
犯罪行为要素犯罪现场中的行为要素是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被害人的自救行为和知情人的知情行为构成,其中起决定和支配性作用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搜寻与攻击被害人的方法:1、 寻找合适的被害人2、 攻击方法前者影响到与被害人相遇地点的选择,而后者对尸体的抛弃地点和释放被害人的地点有关。
犯罪的猎取类型取决于搜寻被害目标和攻击两个因素的组合。
刑事侦查的一般步骤2017年3月8期三证人证言与“真实的谎言”“证人个人的诚恳、诚实、以及证人对他在侦查和审判时所做的证言的责任感,并不能对事情起特殊作用,更不能起决定性作用。
浅谈犯罪现场重建
浅 谈犯 罪现场重建
林 波 ’ 崔 志岗
( i 、 广 州市公安局 天河区分局刑警 大队 , 广东 广州 5 1 0 0 0 0 2 、 深圳 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警 大队, 广 东 深圳 5 1 8 0 0 0 )
摘
要: 所谓犯 罪现 场重建, 是指侦查主体根据犯 罪现 场勘 查收集的相关信息 , 运用逻辑 思维方法对犯 罪现场构成要 素进行的虚拟
性 再 现 活 动 。 具体 谈 谈 , 犯 罪现 场 重建 。 关键 词: 犯罪现 场 ; 重建 ; 分析
1现场重建方法研究的现状及 其意义 对案件事实 即犯罪分子在犯 罪现场实施犯罪的情况 , 科学 、 大胆 、 客 所谓犯罪现场重建 , 是指侦查主体根据犯罪现场勘查 收集 的相 观地进行推理 、 假设 , 虚拟显现犯 罪过程 。 3 通 过现 场 分 析 达 到 现 场 重 建 关信息 , 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对犯罪 现场构成要素进行 的虚拟性再现 活动 。 埃德 蒙 ・ 洛卡尔( E d m o n d L o c a r d ) 博士一鸣惊人 , 于2 0 世 纪早 3 . 1分析研 究犯 罪行 为 期指出 : 一旦两个物体相接触 , 其间必将发生物 质交换 。 洛卡尔物质 犯罪行为 的分析 ,是案情分 析的基础 。3 . 1 . 1分析判断作案 时 交换定律 的提出 , 为犯罪 现场重建提供 了理 论基础 , 学术界 一致认 间 : ( 1 ) 访 问对象 的陈述 ; ( 2 ) 现场上能表 明时间的物 品状 态 ; ( 3 ) 现 为该 定律 奠定 了刑事技术科学 的基石 。 洛卡尔定 律除了用 于确定犯 场上 的物品变化状况 ; ( 4 ) 痕迹 的新鲜程度 ; ( 5 ) 尸体现象 和验尸结 罪分子与现场环境 、 物体 和受害人之 间的接 触关系外 , 还 可确定与 论 ; ( 6 ) 被害人的生活习惯 ; ( 7 ) 现场实验情况。3 . I . 2分析判断作案 其他 特殊 物体之 间的接触关系 。 而现场重建作为一个概念被 明确提 地点。( 1 ) 判断正在勘验 的现场是否为作案 的原始现场 ; ( 2 ) 判 断正 出, 大约是在 2 0世纪 9 0年代 的美 国。 在西方发达 国家 , 警察部 门中 在勘验的现场与犯罪活动有何联系 。3 . 1 - 3分析判 断作案工具 。( 1 ) 般 设有专 门的现场勘查部门 和专 门的人 员 , 严 格来说 , 这 些人 员 根据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分 析 ; ( 2 )根据有关损伤情况分析作案 的 是警官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从事检验鉴定 的技术人员 , 他们的主要 凶器 ; ( 3 ) 根据 现场遗 留的工具 、 凶器 的碎 片以及包装 物 、 擦拭 物等 任务是勘查现场和提取物证。警察部 门中的技术人员 , 是专门从事 甄别作案工具 的种类 ; ( 4 )根 据现场犯 罪痕迹内外的各种微量物质 某项专业检验鉴定 的专业人 员 , 他们 的主要任 务是 检验物证而不是 分析。3 . 1 . 4分析判断作案手段及方法 。( 1 ) 预备犯罪手段 。如事先 勘查现场 。在我国 , 一直 以来现场勘查 和检验鉴定 是由同样 的人员 潜伏 , 事先踩点 , 配制或窃取钥匙 , 探获保 险箱密码 , 预启 门窗 , 事先 来完成 , 即我们 的刑事技术人员 。而 我国现场 勘查 工作 主要 存在三 设圈套调离事 主离开现场等等 ; ( 2 ) 侵入现场手段 。 如撞 门、 踹门 、 撬 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 侦技 ” 分离。 侦查人员不进现场 、 技术人 门、 溜 门、 等人室 , 气 窗钻入 , 挖洞侵入 , 爬墙 或借 物越墙侵入 ; ( 3 ) 破 员不 懂侦查 , 两 者不 能珠 连壁 合 , 现场 勘查 的应 有效果 被人为 “ 打 锁手段 。 如 硬物击锁 , 锯断锁梁 , 拨弹开锁 , 钻锁芯 , 用腐蚀剂腐蚀锁 折” ( 天河在这方面近年 开始有所改善 ) 。二是“ 人机 ” 分离。应该说 , 芯, 万能钥 匙开锁等等 ; ( 4 ) 暴力 、 胁迫手段 。 如持枪 、 刀、 棍、 爆 炸物 、 近些年来 , 引进 、 添置 的设备数量不少 , 价值不菲 , 但 效益并不明显 , 点火物等 ; ( 5 ) 徒手手段。 如扼颈 、 捂堵鼻嘴 、 踢打 、 由高处推下等等 ; 问题在 于硬件 上去 了 , 而技术人员 的知识 、 技能、 观念没有上 去 , 甚 ( 6 ) 伪装手段 。如蒙面 、 戴假面具 、 装扮异性 、 带手套 、 换鞋 等等 ; ( 7 ) 至是有钱买 马 , 无钱 配鞍 , 出现“ 硬件 不硬 , 软件太软 ” 的现状 , 造成 灭迹手段 。 如在现场上撒粉 , 扫地 , 用拖把或其它物擦地 , 用水 冲洗 , 大量技术设备实际上 的闲置与浪费。三是理念滞后 。主要表 现是勘 放火 , 碎尸 等等 ; ( 8 ) 欺骗手段。 如假 冒身份 、 订假合同 , 以假充真 , 以 查人 员纯技术观念较重 , 侦查意识不强 , 就痕迹论痕迹 , 不能依据现 金钱 、 名利 、 色情勾引 等等 ; ( 9 ) 逃离现场 手段 。如越墙 、 开 门等等 ; 场实 际及客观态势对犯罪及其过程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 、判 断、 推 ( 1 0 ) 伪造手段。 如制版 、 描绘 、 复印 、 涂改 、 模仿等等 。 3 . 1 . 5分析判断 理, 以期 进一步挖掘一般 条件下难 以发 现的证据 , 科学合理 地释疑 犯罪 的 目的和动机 。( 1 ) 根据被害人生 活作 风 、 人 际关 系 、 经济 、 债 解惑 , 穷尽各种可能并 突出最大 可能的侦查途 径。也就是说技术人 务 、 恋爱 、 婚姻 等情况来分析 , 即根据 因果关系来分析 ; ( 2 ) 从作案 的 员 只能谈技术 A B C, 而不 能谈 侦查一二三 , 不能科学地 进行 现场重 中心 目标 、 目的物及产生的后果来判断 ; ( 3 ) 从作案 的手法 和在现场 建, 更加有效 地服 务侦查 , 指导破案。犯罪现场重建的意义 。一是有 上的活动过程 去判断 ; ( 4 ) 根据被 害人 、 事主 、 知情 人提供 的情况来 利 于甄别证人证言 。当遇到相互 冲突的证人证言时 , 犯 罪现场重建 分析。3 . 1 . 6 分析判 断行为人在现场活动的过程 。( 1 ) 通过现场态势 可 以提供更为客观 的依据 ; 当遇有报假案 , 或被害人 、 犯罪嫌疑人作 来分析 ; ( 2 ) 现 场痕迹 、 物品的分布状况 ; ( 3 ) 各种反常现 象和伪装 、 虚假 的陈述( 供述 ) 时, 犯罪现场重建就可揭示 出矛盾之所在。二是 伪造迹象 ; ( 4 ) 对尸体 、 痕迹 物证 的检验 、 鉴定 。 有利于确认案件真实。当缺少证人证言时 , 犯 罪现场重 建还 可以用 3 - 2分析案 ( 事) 件性质 来探究 、 确认犯罪现场 的真实情况。 三是可 以进一步挖掘 现场 , 开辟 3 . 2 . 1根据现场 的具体 环境 来分析 ; 3 . 2 . 2通过研究被侵 犯的对 新的证据来源。当我们在现场无所 作为时 , 现 场重建 可以提示 哪些 象 ( 人或物 ) 来分析作案动机 、 目的 , 从而推定案件性质 , 从被侵犯的 地方应该隐藏有尚未发现的证 据。四是可以突出最大的可能性 , 进 人或物来分析 , 如果是 杀人 、 劫持人质 、 爆炸、 放火等案件 , 则可从分 步推进侦查。当我们 面对多种 可能的侦查 途径无所适从时 , 现 场 析 因果关系人手 ; 3 . 2 . 3根据 事主 、 被 害人及其 亲属 、 知情人等提 供 重建就会提出最佳选 择。 的情况来分析研究 ; 3 . 2 . 4咨询具有专 门知识 的行家和专家。 2 怎 么 样 科 学 地 进 行 犯 罪 现场 重 建 3 . 3分析刻画犯罪嫌疑人 。 3 . 3 . 1分析犯罪嫌疑人 的人数 。 ( 1 ) 从 犯罪现场重建 的第一步是认识现场 。 这就要对犯罪现场进行仔 现场遗 留的痕迹 、 物证分析 ; ( 2 ) 从尸体伤 痕和体态 等分 析 ; ( 3 ) 从 作 细的专业性 的勘验 , 以获取 大量 的痕迹物证 , 同时还要 进行 深入 、 细 案手段 和特点分析 ; ( 4 ) 从失 物的数量 、 体积 、 重量及有无 运载工具 致的现场走访 , 以获取 大量的证人证 言、 包括被 害人 陈述 。 有条件 的 等分析 ; ( 5 ) 从 现场所处 的环境条 件分析 ; ( 6 ) 从 被害人 、 目击者提 供 案件还 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 和辩解 。这一 点尤 为关键 , 许多 的情况分析。3 . 3 . 2分 析犯罪嫌疑人作案具备的条件 。( 1 ) 犯 罪动机 现场勘查人员 因为有 了口供 , 而常常忽视 对现场的仔细勘验 。似乎 特征条件 , 包括犯罪因素条件和犯罪 因果关系条件等。( 2 ) 作案特征 勘查现场 只是 为破 案而不是 为定 案服务 的。第 二步是检验 犯罪现 条件 , 包括 时空条件 、 知 情条件 、 技 能条件等 。( 3 ) 犯罪 物质特征 条 包括犯罪工具条 件 、 遗留物品条件 、 赃证物 品条件 、 外 貌特征条 场。 充分运用科学仪器设备和专业技能对已经发现 、 提取的痕迹 、 �
法医视角下的犯罪现场重建
山西 省 太谷 县公 安 局
周有岭
程 建 军
李建华
2 世 纪的今 天 ,人 民警察 执法为 民提到 了一 个新 的高 1 度, 加大命 案侦破 中的科技含量 , 已成为提升公安现场分析的 重要措施 。近年来 , 各省公安机 关相继提 出了“ 命案 必破” 的 要求 , 而法 医的现场勘查及重建正是提 高破案率 的重要手段 。 作为承担命案现场分 析的法医工作者 , 负的责任重大 。在 肩
猪 圈 内 挖 一 个坑 将 他 埋 掉 。
准备阶段 , 如踩点 、 准备工具 、 悉侵 害 目标 , 熟 选择实施犯罪 的
时 间 等 。 例 如 , 罪 人 害怕 暴 露 犯 罪 行 为或 者 企 图转 移 侦 查 犯
1 . 现 场 勘查 及 法 医鉴 定 情 况 : 警 后 , 局 组 织 刑 技 人 员 .2 2 接 我 在 张 × ×指 定 地 点挖 出一 具 白 骨 , 检 验 鉴 定 , 者 确 为 张 × 经 死
和 部 位 判 断 致 伤 物 的特 征 , 着 是 否 整 齐 判 断犯 罪 对 象 的 预 衣
记载 , 供诉 了在 2 0 年 ×月份一天 , ×县 ×镇 ×村 , ×× 01 在 张
到 其 三 叔 家 时 , 到 其 三 叔 站 在 窑 头 上 弓 着 身子 向前 探 枣 , 看 张
谋性手段 。②尸体姿态 : 能反映死者 临死 时基本情况或想 多 达到的 目的, 如求 生 、 躲避 、 防卫 、 反抗 等。③尸体现 象 : 现场
视线 , 而伪造尸体位置或进行抛尸。④尸体上的损伤痕迹 : 尸 体上的损伤 叮以反映出很 多有价值 的信息 , 反映出死亡原因 、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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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蕾官职业 学院学报 … … … -
J O U R H 儿O F G U l z H O U P O L l c I O f f I C 矾V O C A T I O N A L C O L L E G E
断 并 由此 对 案件 发 生 当时 现 场 情 况 进 行 推 演 的过 程l 】 ] 。这种 推 演要 求 所 依赖 的每一 个 环 节都 尽 可能 地 客观 ,能 够反 映 出事物 的真 实特 征 ,由此 及 彼 的 过 程应尽 可 能是 唯一 的 ,即必 须建 立在 一种 内在 的
全 过 程 ,涵盖 其全 部 的犯罪 特征 ,使 侦查 人 员在 主 观上 对犯罪 现 场形 成 的认识 更加 符合 犯 罪 的实际 , 从 而 接 近 真 实 的 模 仿 、再 现 ,获 取 和挖 掘 犯 罪 信
息 。犯罪现场是存储犯罪信息的载体 ,从犯罪现场 上得到的犯罪信息越多 ,侦查人员认识犯罪行为的 条件就越充分 ,证实犯 罪的证据就越全面 ,因此犯罪
犯 罪 现场 重建 过 程需 要 侦查人 员 运用 科学 的逻
辑 推理 的方法 ,针 对犯 罪现 场 中 的可疑 痕迹 、可 疑
犯 罪 物 品 、现 场 的整体 和局 部状 态 以及 被害人 、证 人 的陈述 等信 息进 行缜 密 的判 断和推 理 。只有 运 用 科 学 的手段 进行 研 究 ,犯罪 现场 重建 的结 果 才能 成 为破案 的依 据 ,成 为法庭 采 信 的证据 。
相互 的物质 交换 将 会 发生 l 3 ] 。通 过认 识 、记 录和 检 查 这种 证据 交换 的性 质和 范 围 ,就 可 以把犯罪 行 为
人 与特 定 的地点 、各 种证据 以及 被 害人联 系起 来 。 如果交换 的物 质被发 现 ,就 可以解 释为两种特定 的物 体之 间发生 了接触 ,根据实 际发生 的物质交换 的性质 和范 围 ,不仅 可以把犯罪行 为人 与特定 的现场部位 、 一 证据种类联系起来 ,还可以与特定 的行为联 系起来 。 i r d ( 三 )系统 论 和科 学的 逻辑推 理 是犯 罪现 场 重
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
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李昌钰博士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纽海芬大学首席教授、康州警政厅荣誉厅长---李昌钰先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了为期两天的演讲。
就现场重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及如何重建现场?并对枪击案件的现场特征、血迹特征等相关方面作了详细报告。
一、破案是警察重要任务之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众一般只关心两件事情:社会治安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
美国有许多城市就是因为治安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使原本一个充满生气的城市变成一座死城、废城。
社会治安是个非常重要问题,在美国每八十四个白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其它人种中包括亚裔人种中,每四十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
杀人案件发生后,对社会正常秩序震动巨大。
当地民众迫切希望公安人员能早日破案,能否破案成为社会大众评价警政部门做得对不对、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美国如果警察如果只是开罚单,破不了案,社会大众肯定会不满意。
美国警察有三大任务:预防、侦查、为民服务。
案件发生后,怎么侦查犯罪是警察的三大任务之一;如果警察能完成侦破案件的任务,民众就会满意。
犯罪侦查是警察的主要任务,对如何完成侦查犯罪的任务,国内外学者多有论述:如,主张建全基层警务;为人民服务,能够沟通警民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好的刑警必须有许多社会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全民警政;其次还要做好现场工作:保全现场、提取物证,现场勘查的能力就必须提高。
二、鉴识科学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二十一世纪办案模式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以前警察几乎能侦破任何案件,破案的方法就是搞刑讯。
有这么一个案件,只有一个犯罪人。
警察抓了一大批人,通过刑讯大家都招供了。
只有一名犯罪分子,却有八人招供。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前,美国也常用刑讯方式侦破案件,七十年代以后法律法律禁止用刑讯的方式破案。
(一)、鉴识科学在刑事领域的应用。
在七十年代以后,在美国主要是用以下三种方法破案:一是查明犯罪动机;二是查明犯人有没有犯罪的机会;三是查明犯罪人的手法。
对犯罪现场重建的认识
对犯罪现场重建的认识犯罪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来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
——李昌钰对于犯罪现场重建概念的论述, 国内外专家学者众说纷芸, 他们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的称谓和定义都有所不同, 所包含的内容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异,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1.犯罪现场重建说。
犯罪现场重建就是指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合理的逻辑推论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获得对一系列犯罪情况的明确认识。
他们注重的是科学方法的运用和合理严密的逻辑推理。
代表人物是“现场重建之王”之称的美籍华裔法庭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
2.犯罪现场再现说。
犯罪现场再现说以美国犯罪学家杰丽奇斯姆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中教授为代表。
美国犯罪学家杰丽奇斯姆认为:“犯罪再现是指对曾发生过的犯罪行为活动进行推断。
犯罪再现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幸存的被害人陈述或物证的检验和分析来完成的。
再现过程不是把犯罪现场简单的拼凑复原, 而是对犯罪行为过程进行重现。
”3.犯罪现场模拟说。
傅晓海教授认为案件现场反映出来的犯罪信息大都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的, 对犯罪现场的模拟恢复也只能是不完整的、局部的和片断的,再现或重建犯罪现场的说法有些夸张, 他倾向于使用模拟来定义,并将犯罪现场模拟定义为是指刑侦专家充分收集犯罪现场犯罪信息, 建立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依照侦查需要, 对犯罪现场及其诸组成要素所进行的整体模糊恢复和虚拟重建的一种侦查实验。
他指出了现场的模糊恢复和虚拟重建这一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犯罪现场的认识都包含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物证痕迹的发现、提取、性质、成分、状态的分析和检验, 另一方面是运用思维的逻辑推理和分析判断、推测和假设物体位置、相互关系、行为的瞬间状态、情节片段、情节整体行为全程等。
所以, 无论是犯罪现场重建, 还是再现或是模拟, 都是对犯罪现场的正确认识, 只是各自认识的角度和重点突出不同,他们的本质都是相同的, 都是追求对犯罪行为的更加真切的认识, 其侧重和认识角度的不同更多的是源于对犯罪现场重建的基本内涵的把握的多少或者说是认为重建活动过程涵盖的内容程度问题。
犯罪现场重建对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的影响
犯罪现场重建对刑事侦查与刑事诉讼的影响王国民朱桐辉*犯罪现场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i]是美国现场勘查的方法和指导理念。
比照我国刑事侦查所应用的现场分析,它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
可以预料,若对其借鉴和引进,能促进我国侦查水平现代化和法治化。
尤其在当前控辩式庭审以及证明责任机制完善带来的对警检工作要求逐步提高的背景下,现场重建的优势更值得关注。
一、什么是现场重建(一)由来与发展犯罪现场重建,也被称为犯罪再现、犯罪重建、现场重建。
它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ii]现场重建作为综合众多科学手段而揭示案件真相的方法体系,有深厚科学基础。
它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的不断进步以及刑事侦查实践的努力而产生壮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物证专家们改造和发展传统的现场分析,创立了现场重建。
但这一方法所依据的物质交换原理却早为人们发现和运用。
物质交换原理是由法国物证技术学家埃德蒙·卡洛德博士于20世纪初提出,它非常朴素但作用巨大。
根据物质交换原理,当人与其他物体或其他人发生接触时,他们之间必然出现物质交换。
通过寻找、记录和检验这种物质交换的证据和特征,就能发现某犯罪人是否与某现场、物证和受害人有关。
刑事科学家也认识到物质交换不仅能用于确定犯罪人与现场、物体和受害人关系,还能确定与某种特殊行为关系。
[iii]这其实就是逆向推理——通过结果找原因。
刑事科学家普遍接受物质交换原理,并认为它奠定了刑事科学基石。
[iv]物质交换原理对现场重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场重建之所以能进行,根本上讲,正是由于物质交换现象的存在。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刑事科学专家科克教授指出:“无论犯罪人在哪儿停留,无论他接触过什么,无论在现场遗留了什么,即便是无意识状态下的所作所为,现场物证都将会作为一名无言的证人目睹他所做的一切。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犯罪现场重建是刑事侦查中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旨在通过还原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帮助警方了解犯罪发生的经过,并为案件侦破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本文将探讨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以及相关研究的进展和展望。
一、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基础犯罪现场重建依赖于多个学科的理论支持,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心理学等。
其中,物理学是犯罪现场重建的基础,通过物理学原理解释和模拟犯罪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物理情况,如物体的运动轨迹、血迹的飞溅、弹道轨迹等。
生物学和化学学科在犯罪现场重建中主要负责分析和鉴定相关的生物和化学证据,如指纹、DNA、毒物等。
心理学则通过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推断犯罪的动机和作案手法。
二、犯罪现场重建的实践应用1. 证人询问与现场勘查:犯罪现场重建的第一步是通过证人询问和现场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目击者的描述等关键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辅助侦查人员重建案发时的情景,推断犯罪者的行动轨迹和作案手段。
2. 物证分析与实验重现:在犯罪现场重建的过程中,物证分析和实验重现是十分重要的步骤。
通过对现场收集到的物证进行分析和鉴定,确定物证的来源和潜在价值。
同时,通过实验手段重现可能的犯罪经过,验证推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模拟软件与虚拟现实技术: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一些犯罪现场重建专用的模拟软件和虚拟现实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这些工具可以模拟犯罪现场的三维空间,帮助侦查人员更直观地了解犯罪现场的结构和布局。
4. 辅助决策与法庭呈现:犯罪现场重建的结果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为刑事审判提供参考。
同时,犯罪现场重建的结论也可以作为侦查决策的依据,帮助警方制定更合理有效的侦破方案。
三、对犯罪现场重建的研究进展和展望近年来,犯罪现场重建得到了学界和警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在不断取得新的研究进展。
一方面,通过引入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犯罪学理论,犯罪现场重建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得到了提升。
(完整word版)犯罪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现场:现场显然是一个时空概念,“现”具有时间的含义,“场”具有空间的含义。
从语义上理解,现场是指存在于当前时段的特定空间。
一般而言,现场是指人们从事某种活动的地方或者某种现象或事件发生的地方。
2.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现代社会,犯罪现场包括实体场所和虚拟场所。
虚拟场所是获取电子数据和计算机网络承载信息的主要来源。
3.原始现场:是指自形成之后到勘查伊始,没有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的犯罪现场。
4.变动现场:是指发案之后的原始状态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于勘查开始之前受到了破坏的犯罪现场。
5.主体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
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6.关联现场: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是指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7.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8.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真相,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的犯罪现场。
9.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10.预备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预备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犯罪现场 .如装配、制作犯罪工具的场所,作案前的隐蔽场所等。
11.实施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如杀人地点、强奸地点12.掩盖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罪责、逃避打击而隐藏或销毁赃物、罪证的场所。
13.有组织型现场:是指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比较有秩序的犯罪现场。
14.临时起意型现场:是指非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缺乏秩序性的犯罪现场。
确定犯罪场所中第一现场的基本方法
确定犯罪场所中第一现场的基本方法犯罪现场调查是破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成功与否。
而第一现场是指大多数犯罪活动发生的地点,它通常要求调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对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和采集相关证据。
以下是犯罪现场中第一现场调查的基本方法:1. 保护现场:在到达犯罪现场后,调查人员首先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封锁现场,防止人员、物品和证据的污染、改变或破坏。
调查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并搜查现场以确保没有隐藏的可疑物品或人员。
2. 初步勘查:接下来,调查人员需要进行初步勘查,包括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和绘制示意图,同时记录现场的温度、湿度、与环境相关的情况等。
他们还要收集现场的物证,这些物证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足迹、血迹、工具和痕迹等。
3. 证据采集:调查人员需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和可靠。
他们可能需要使用显微镜、指纹粉等工具来提取、保存和保护证据。
同时,调查人员还需对现场周围的房屋、街道进行搜索,以获取可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4. 面谈见证:在收集足够的物证之后,调查人员还需要对目击者、受害者、疑犯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面谈见证。
这些面谈见证的内容可以作为案件调查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调查人员了解案件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相关细节。
5. 技术手段应用:在第一现场调查中,调查人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来辅助调查工作,如使用DNA分析、嗅觉检测犬等。
这些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帮助调查人员收集、分析和解释证据,提高侦破案件的效率。
6. 现场复原:在获取足够的证据和信息后,调查人员可以使用现场重建技术,通过还原现场来模拟案件发生的过程,从而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细节和可能的动机。
通过现场复原,调查人员可以更清晰地理解犯罪现场的特征和限制,为进一步的侦查和破案提供线索和指导。
7. 登记备案:最后,调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和备案所有的调查过程和所收集的证据。
这些记录不仅可以作为侦破案件的参考,还可以为法庭审理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试述犯罪现场重建要素
试述犯罪现场重建要素①侵害目标+损失②作案地点和场所:对犯罪后果的场所是否是主体现场的判断:1、根据尸体所处的客观环境2、尸体现象及位置姿势等有无反常3、尸体及尸体附近有无异常物质。
4、尸体及有关痕迹物证关系状况5、有无其他移尸迹象。
对犯罪地点蕴含信息的综合分析判断。
③作案时间:1、根据事主、被害人和知情群众提供的情况2、现场上能表明时间的物品状态及其负载的信息3、根据现场上物品变化状况进行推断以及遗留各种痕迹及其变化状况4、现场痕迹形成时间同一些自然现象发生时间先后顺序5、现场环境和交通状况6、杀人案中课根据尸体现象和胃中内容进行推断④进出现场位置、侵入方式和来去路线⑤作案人数:1、通过调查访问和向知情人员了解2、犯罪行为人遗留在现场的足迹种类及分布情况(比如最新的足迹附着物推断几人以上)3、从指印掌印种类特征和数目4、从现场有关物品的陈设和分布情况5、从赃物数量、提及、种类和是否能拆分以及有无运输工具6、从工具种类特征及手段特点活动内容强度及时间⑥作案方式手段:1、根据事主、被害人和知情群众提供的情况2、研究现场状况环境和痕迹物证3、研究犯罪工具种类、特征及犯罪危害后果。
⑦作案特点工具:1、对器械机具类工具的分析推断2、对药物能量类工具的分析推断3、对交通工具的分析推断4、对通信工具的分析推断⑧作案活动过程:1、根据各种通道的痕迹状况分析出入口2、依据现场上足迹的分布和走向分析3、通过犯罪行为之间的依赖关系分析先后顺序4、通过行为人触摸和破坏过的物品上的附着的确定顺序5、依据事主被害人及有关证人所提供的情况⑨作案人个人特征和作案条件:面貌特征身高体态年龄技能文化程度口音与语言特点民族精神状态行为习惯犯罪经历,知情条件,案前活动,案后表现⑩有无伪装或者是反常条件⑪作案动机和目的:目的: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结果。
动机:推动实施犯罪意识起因。
1、通过调查侵害对象北京及矛盾关系2、通过研究现场环境功用,有无显示其功用明显标志行为人对现场熟悉程度3、通过研究犯罪行为过程顺序行为指向【未】短失物品情况4、通过研究现场状态危害后果痕迹物证分布情况5、心理痕迹和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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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城有名十三岁女孩在夜间被人绑架,警方动用了8000名警察进行搜查,更有许多百姓自愿为警察提供帮助,但案件毫无进展。据线人报告说有一个人很可疑,对嫌疑人家进行搜查后逮捕了嫌疑人,不久嫌疑人在鉴狱里死掉。
破案通常要有四大支柱:现场、物证、人证、有运气。运气很重要,运气是人自己创造的。到了现场以后,发现被害人家的现场是在山顶上。作为刑事侦查人员,应设想嫌犯是怎样找到这个地方?在这么偏远的地方作案,说明犯罪人不是偶遇,要么是有备而来、要么是熟人作案。到现场后,通过居高临下的方式对现场进行观察。绑架案一定有进出口,对进出口的确定常用排除的方法。在后院发现一个窗子纱窗被割,还有一张椅子。现场人员认为是犯人故布现场,理由是割口是从内部割的,不可能是入口。实际上也是从外面割的,但为了照顾美国同行的面子。我故意说有的地方看起来好象是从内部割的,美国同行跟着说“对、对,我们也只是从这个地方看,有点象从内部割的。
勘查现场使用以上方法的同时,还可以借助于以下的技术手段进行:刑事光源技术,包括紫外线、红外线、雷射,多波光源。刑事光源能帮助现场人员迅速找到鞋印,通常是用轻型的X-光进行;化学增类法:各种化学试济。
以上不同勘察现场的方法,适合不同的案件。如现场有个汽油弹,有些物证如液体性的东西,会沾在某个地方,就需要用站着搜查法;而其它物证是在地上,所以要用弯作腰搜查法。
另一个案件是个老太太被杀,是一年的感恩节发生的案件。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她们之间常常吵架,女儿也不回来看她。邻居看她时发现老太太死了。从现场看到:老太太身中二十七刀。假如是在室内被杀,一定有大量血迹,室内血迹很少。室内血迹很少,这说明室内是朝里经过清扫,犯罪人与老太太熟悉。经过化学试剂处理发现一个鞋印。
在美国的路易安那州,曾发生过一起强奸案大案。案件现场非常可怕,联邦调查局通过心理分析认为是强奸案,为此组成专门的侦破小组。当地有个刑警向专案小组报告:他所在辖区的一个黑人很像专案小组要找的人犯,专案小组认为不对。后来做对那个黑人做了DNA,证明就那个黑人。物证鉴定很重要,能识别嫌疑犯。
以物证做基础,就要有资料库,资料库建设很重要。要有鉴识中心,有最优秀人员在那里工作,鉴识中心的人员要不断学习。先进的仪器,如果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其价值就会降低。
(三)现场能为破案带来意外收获。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是要查找有关嫌犯身份的证据。有时案犯在作案时,想像不到自己行为会被现场录音。有一个案件,当时在现场什么也没有发现。当有关警员把电话录音机带回,重放电话录音时,无意间发现犯罪人的行为都被录了音。录音电话详细记录了犯罪过程:有三个杀人凶手、杀了人之后还杀了一条狗。当时狗没有被杀死,狗跑了。现场地上的血不是人血而是狗血。这三个人犯是从狗洞进来的。在验体尸也要重视对物证的收集,对苍蝇、蛆都要重视。有时从蛆体内还可以发现人类的DNA,对案件证明发挥作用。
在检查现场时,不应轻易翻动尸体,那样会破坏物证。有一年到苏格兰场讲学时,问苏格兰场的警察为什么要翻动尸体?他们认为是传统习惯。在过去检验尸体通常是由火化厂的工人进行,为了给死者美容常需移动尸体。而科学的勘验方法是不应移动尸体,那样会破坏许多有用的物证。
六、检查现场要了解不同证据的特点
瑞士曾发生了一个女生被杀案,到现场后发生死者后腿上留有三滴血。根据死者伤口的部位,她的后腿部不应有血,在此部位发现了血,只有一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后来证明是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件全靠遗留的三滴血得以破案。
一个女子在宾馆被杀死,身中数箭。为什么有这么多箭?为什么为没有血?一定是故意布置的。原来是一男一女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女的突发生心脏病死亡。男子是政府官员,害怕影响自己的名声,不敢报案。故布意设置了现场,在死者身上射上许多箭,以此造成是他杀的假象。
另一个案件是一个女孩被杀死,在死者的阴部找到了几根嫌犯的阴毛。在现场发现许多类似精液东西,正常人每次射精在三毫升左右,而此处明显超过了三毫升。是否可以推断此案系多人作案?经过对“精液”的仔细检查,原来只不过是一些食用糖而已。犯罪分子是个惯犯,以前曾被警察通过DNA中所含的糖进行识别抓获过。所以在他的下意识中害怕自己的糖暴露自己----以前都是因为糖被抓。后来每次作案中都故意放点糖,试图制造混乱。
(一)现场能为刑侦人员提供破案线索。
有个案件:六辆车相撞了,长度大约有一里长,堵车严重。到了现场以后,发现有个人没有穿裤子,身中两枪,流了有许多血。为什么没穿裤子?在国外调查黑社会发现他们绑架人质时,第一步是把裤子拉下来。所以我们判断此案是与绑架有关,并且是从一个地方拉到另一个地方。后来绑架者与人质发生争吵,坐在车后面的人开枪了,就发生了撞车。现场重建太重要了,破案不一定要有DNA,检查现场人员应有先机意识,抓紧对现场进行调查。
杀人案件发生后,对社会正常秩序震动巨大。当地民众迫切希望公安人员能早日破案,能否破案成为社会大众评价警政部门做得对不对、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美国如果警察如果只是开罚单,破不了案,社会大众肯定会不满意。
美国警察有三大任务:预防、侦查、为民服务。案件发生后,怎么侦查犯罪是警察的三大任务之一;如果警察能完成侦破案件的任务,民众就会满意。
一个女子去游泳没有回到家,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三个狗毛。据法医说死者的衣服已经洗过了,已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利用,同时死者遗体中少了三根骨头。我们就查阅以往报案记载,看是否有人报告过有关骨头的内容。发现有位妇女报案说她的狗曾带回家骨头,第一次警察没有处理;第二次警察让她把骨头扔掉;狗第三次带回来骨头,她丈夫说由他来处理,后来她的狗也失踪。原来此位妇女的丈夫就是杀人凶手,狗跟着他到过现场,所以就经常带骨头回家。该案叫三根狗毛案。
(三)失火案件也与鉴识科学有关。
美国有许多地方经常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就要做鉴识。其中有一所学校里多次失火,看了现场以后发现,有许多灯是中国制造的。许多学生把祙子放到灯上,结果由于温度升高导致了火灾。这并不是灯的错误,而是使用方法的错误。其次,在中国有许多豆腐渣工程也与鉴定有关,所以鉴定科学是包罗万象的。
纽海芬大学首席教授、康州警政厅荣誉厅长---李昌钰先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了为期两天的演讲。就现场重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及如何重建现场?并对枪击案件的现场特征、血迹特征等相关方面作了详细报告。
一、破案是警察重要任务之一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众一般只关心两件事情:社会治安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美国有许多城市就是因为治安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使原本一个充满生气的城市变成一座死城、废城。社会治安是个非常重要问题,在美国每八十四个白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其它人种中包括亚裔人种中,每四十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
人总是会犯错误的,没有必要在小的问题上纠缠,这样可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取得统一意见后,对现场进行重建。通过对纱窗的观察及割口的位置,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高,判断出犯人应是个又高又瘦之人。再看了小女孩房间后,发现要到小女方房间必须经过其它许多房间,可以认定是内部人干的。在让所有在内部工作人员做个情况记录后,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件没有用DNA,只用现场,通过分析就解决了问题。
中国在十四世纪就有鉴识方面的书籍,但我们没有对古代的《洗冤录集》加以发展此。通过宣传,目前许多人都承认中国是最早发展鉴识科学的国家。
(二)鉴识科学在民事领域的应用。
鉴识科学涉及的范围包括许多方面,做民事鉴识是最赚钱的。民事方面的纠纷:如商标纠纷,如果能证明是假冒,通常都是几千万的官司;亲子认定也是民事官司,对亲子关系的认定离不开DNA。公共安全,环保也与鉴识科学有关:如污水的排放。历史文物与鉴识科学也有关:有人拿一块破布找我,让我对是不是耶稣的血做进行鉴定。只提供一根小纤维,所以鉴定不了。还有你吃饭,拉肚子也与鉴定科学有关。有位美国老太太在中国餐馆里吃了春卷,自认为是因为吃了狗肉才拉肚子。为了打官司要对所吃的春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春卷不是狗肉做的。
(二)现场有许多微物证据可供收集。
有关火灾现场的案件,关健是要到现场进行观察,在国外看现场很重要。检查现场的时候,对什么地方是出口?什么地方是入口?都要搞清楚。对微小的东西如蜘蛛网也要进行观察,到冬天,蜘蛛就不做网了。出现场要互相配合,要有团队精神。对有的现场进行勘察,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完的。
在七十年代以后,在美国主要是用以下三种方法破案:一是查明犯罪动机;二是查明犯人有没有犯罪的机会;三是查明犯罪人的手法。到了八十年代,案件侦破问题就变得复杂,有些案件是没有犯罪动机的。在美国靠心理模式办案,有时会发生错误。美国有个枪杀案,有十三人被打死。美国警察借助于心理动机作出以下判断:是一个白人干的、并且这个人是个训练有素的阻击手。我们认为这个案件不是白人干的,更不是一个白人干的。后来结果证明我们推断是正确的:这个案件是黑人干的,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黑人干的。理由是凡是枪杀案,一定会有跳弹。在现场连个弹壳都不见了,所以可以推断出是两个干的:一人在射击、另一个人在检弹壳。这个案件侦破是靠逻辑,靠推理。
第一种方法站着看,老美习惯于站着看,那样会污染现场,破坏证据,有许多证据就因为是站着搜查而没有发现。目前,美国警察喜欢穿带隔纸的裤子出现场。
另外一种叫跪着的方法看现场:
跪着容易对破坏现场造成破坏。外国人不会蹲,可能是他们从十四世纪就坐马桶,不习惯跪。我所在的大学现在成为司法部指定的刑警队长培训中心。我要求学员学会蹲,学会蹲下来找物证。用蹲下来找物证的方法,不容易破坏现场。
另一个案件是名中学老师被杀,多年没有破案。警方心理分析是同性谋杀案子。后来被害人多次找我要求帮忙。事隔多年,此案件现场已经没有了。在死者口袋里面发现了血,当时在死者的皮夹没有找到,经分析这血迹应是小偷留下的。再喷上一些药物后,发现一些手印,经过比对,找到了一个小偷。小偷承认是他杀了那位老师:小偷在偷钱包时被发现,发生打斗,于是他把那位中学老师杀死,但他也同时在皮夹上留下了血迹。
三、鉴识科学的领域
以前的鉴识科学主要涉及指纹学,验枪学,文书鉴定等方面,现在鉴识科学已经发展为三十几门学科:刑事动物学,刑事工程学,放射性,刑事护士学,心理学,植物学,电脑犯罪,刑事天气学――如把刀放在那里有多长时间,变成这个样子。不管是哪一门科学,最重是对现场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