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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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1)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1)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1、工作交接要求(1)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等情况,必须办理工作交接。

(2)移交工作应当在交接人员的指导下,由接收人员继续完成。

(3)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接准备工作(1)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未了事项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

(3)接收人应当在交接前,了解和熟悉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流程和相关规定。

3、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当向接收人说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并指导接收人进行核对。

(2)监交人应当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接完成后签字确认。

(3)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密资料存档一份。

五、交接后的责任1、交接完成后,移交人对其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再承担责任。

2、接收人对交接后的相关工作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财务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岗位轮换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公司财务人员岗位轮换办法的执行,进一步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促进财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财务风险;激发财务人员的新思维、推动管理创新,培养公司经济发展和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二、本办法涉及人员为财务部所有财务人员。

三、本办法是公司一项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对岗位轮换负总责。

五、岗位轮换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六、轮岗方式:财务人员在财务组各岗位之间定期进行轮换。

七、轮换周期:专职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岗位轮换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他财务岗位轮换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轮岗的,报上级公司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八、财务机构负责人要将具体岗位轮换安排提前30天通知本人,财务人员要服从单位财务工作安排并做好轮换前的准备工作。

九、轮岗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有义务协助继任者确保轮岗期间会计工作正常衔接,平稳有序进行。

十、岗位轮换时,要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轮岗制度第一条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中心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管理中心内,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轮岗的范围。

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轮岗的年限。

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2年,一般应进行轮岗。

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六条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七条轮岗的组织实施。

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一)轮岗由财务主管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二)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三)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

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财务人员交接规章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规章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规章制度一、交接前准备工作1.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财务主管指定。

2.交接双方准备交接材料,包括交接清单、财务记录、相关文件等。

3.交接人员了解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流程。

4.交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知识传递。

二、财务人员交接的具体规定1.交接人员之间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

2.由交接人员共同编制一份详细的交接清单,包括需要交接的财务项目、账目、文件等。

3.交接人员要按照清单的要求逐项进行交接,交接前一方要给交接后一方做必要的讲解和指导。

4.交接人员要详细记录和归档交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难点,并留下书面的交接记录。

5.交接完成后,交接人员要共同核对财务数据和账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签字确认。

以下是一个财务人员交接应用清单的范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1.财务项目交接-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债务和贷款-固定资产和折旧-股权和股息-税务处理和报表-不同部门的财务报告2.财务账目交接-会计凭证和账簿-总帐和分户帐-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现金报表-期末调整和年度结账3.相关文件交接-发票和收据-合同和协议-审计和验收报告-经营报告和预算报告-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文件以上是财务人员交接规章制度的一个范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样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保障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同时也方便了新接手财务工作的人员的快速上手。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公司财务主管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规章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公司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一、轮岗原则:部门主要岗位因需要调整,如出纳、会计调整及财务部内人员因公司需要调动或离职、工作岗位轮换的,部门内部根据总体需要安排调岗。

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岗位轮换,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未按规定时间交接完毕的,工资执行原岗和接交岗二者较低者。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对交接人未了结的财务事项应继续办理。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将以下财务工作处理完毕: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业务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完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往来数据、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长或财务部长委托主管人员监交。

主管人员交接必须由财务部长监交。

财务负责人交接手续必须由公司负责人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列明,短缺资料由移交人员负责。

2、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时,移交人必须在7天之内核查清楚,若核查不清,短缺损失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不一致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全部未达账项列明,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与总账有关余额核对相符,各种往来账簿余额必须和客户核对清算,要有与客户签订的对账单或相关人员确认手续。

4、移交人员的财务印章、票据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负责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

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一般设定为每2-3年为一个轮岗周期。

第十一条轮岗对象:公司财务部全体人员。

第十二条轮岗程序:1. 每年12月份,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次年轮岗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 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审批通过的轮岗计划,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3. 轮岗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轮岗期间,公司财务部应组织对新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工作。

5. 轮岗结束后,公司财务部应组织对新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在轮岗期间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在轮岗期间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集团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财务人员轮岗是指财务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在不同岗位间进行交流任职。

第二章轮岗原则第四条轮岗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自愿原则;3. 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团队建设原则;4. 保障集团财务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原则。

第三章轮岗范围第五条轮岗范围:1. 财务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轮岗;2. 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轮岗;3. 子公司财务部门与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之间的轮岗。

第四章轮岗程序第六条轮岗程序:1. 财务人员提出轮岗申请,说明轮岗理由;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提出意见;3. 财务总监审批轮岗申请;4. 轮岗双方确定轮岗时间,签订轮岗协议;5. 轮岗期间,财务人员应按照轮岗协议执行,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6. 轮岗期满后,双方进行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轮岗方案。

第五章轮岗期间的管理第七条轮岗期间,财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4.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

第八条轮岗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轮岗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轮岗评估与反馈第九条轮岗评估:1. 轮岗结束后,双方进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2. 根据评估结果,对轮岗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条轮岗反馈:1. 轮岗结束后,财务人员对轮岗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包括工作心得、改进建议等;2. 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的反馈进行汇总,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轮岗工作制度

财务轮岗工作制度

财务轮岗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部的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全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轮岗制度是指在公司的财务部门内部,通过有计划地将财务人员轮换到不同的岗位上,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其下属的各个分支机构。

二、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设置以下工作岗位:1. 应收会计岗位: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催收、收款核销等工作。

2. 应付会计岗位:负责日常应付账款管理、核销等工作。

3. 开票岗位:负责发票的保管、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 出纳岗位:负责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

第五条出纳岗位的职责和要求:1. 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

2. 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

3. 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各项凭证,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4. 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 出纳人员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应相分离。

三、轮岗制度第六条轮岗原则:1. 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2. 特殊情况,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七条轮岗时间:1. 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轮岗计划,确保每个财务人员都能得到锻炼和提升。

第八条轮岗程序: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财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制定轮岗计划。

2. 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4. 子公司财务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四、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建立财务人员轮岗考核与评价制度,对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团队协作能力。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财务资源,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轮岗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财务人员的轮岗,实现知识和经验的共享,提高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员工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部门的员工、财务相关岗位的员工。

三、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财务人员轮岗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个人利益或特殊关系而影响轮岗结果。

2.永久原则:财务人员轮岗是长期持续的制度,通过定期轮岗,确保员工不断学习和成长。

3.互惠原则:财务人员轮岗应注重平衡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公司的需求,实现员工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双赢。

4.分工原则:财务人员轮岗根据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兴趣爱好进行分工,合理安排轮岗任务。

四、轮岗流程1.轮岗计划制定:公司财务部门每年组织轮岗计划的制定,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财务人员的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轮岗岗位和时长。

2.轮岗需求发布:财务部门将轮岗需求发布给全体财务人员,包括轮岗岗位、时长、要求等信息,财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申请轮岗岗位。

3.轮岗申请与评审:财务人员根据需求发布,提交轮岗申请,财务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审,并确定轮岗人员。

4.轮岗安排执行:财务部门将轮岗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岗位,由轮岗人员和接岗人员进行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5.轮岗效果评估:财务部门定期对轮岗的效果进行评估,收集轮岗人员和接岗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建议并予以实施。

五、轮岗内容1.财务核算类岗位轮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核算相关工作的轮岗。

轮岗人员需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原则、会计准则,熟悉财务软件和操作流程,掌握财务数据分析和报表编制能力。

2.财务报告类岗位轮岗: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工作的轮岗。

轮岗人员需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规范,具备财务数据分析和判断能力,熟练运用相关财务软件。

3.预算管理类岗位轮岗: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轮岗。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为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手续,保*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人员,包括公司总部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各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所负责的财务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员。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代理工作的。

也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和离职。

第三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交接完成后,交接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必须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条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可分为交接前的准备、移交、监交、移交后事项处理四个阶段。

第二章交接前的准备第五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辞职,需要具备以下手续方可进行移交工作: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签发的内部工作调动通知单。

2、财务人员因辞职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同意的书面辞职申请。

第六条接管人员必须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签发的内部工作调动通知单才能与移交人员办理交接。

第七条财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前,应提前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1、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的应当填制完毕;2、对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的*。

出纳人员交接工作的,还必须将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3、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凭*,账薄、报表、*、现金、有价*券、支票薄、*、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财务换岗轮岗制度模板

财务换岗轮岗制度模板

财务换岗轮岗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实行财务换岗轮岗制度。

通过财务人员的换岗轮岗,促进财务团队的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1.2 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财务换岗轮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财务人员都有机会参与轮岗,并根据个人特长和公司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2)培训与指导原则:在财务换岗轮岗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在短时间内掌握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和技能。

(3)风险控制原则:财务换岗轮岗应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

三、轮岗内容3.1 轮岗岗位财务部内部各岗位,包括会计、出纳、税务、审计等。

3.2 轮岗周期轮岗周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需求进行调整,最长不超过两年。

3.3 轮岗方式(1)主动申请:财务人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主动申请轮岗。

(2)部门安排:财务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员工特长,进行岗位安排。

四、轮岗程序4.1 申请轮岗财务人员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申请轮岗的岗位和原因。

4.2 审批轮岗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确定轮岗名单。

4.3 培训与交接轮岗前,原岗位员工应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和交接,确保新员工能够胜任新岗位。

4.4 轮岗实施新员工正式接管新岗位,开始轮岗工作。

4.5 轮岗评价轮岗结束后,财务部应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价,总结轮岗成果和不足之处。

五、轮岗激励5.1 绩效考核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绩效考核标准参照新岗位的要求进行。

5.2 晋升机会对于表现优秀的轮岗人员,在岗位晋升和薪酬调整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5.3 培训机会鼓励轮岗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个人能力。

六、风险防范6.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6.2 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_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_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1、目的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轮岗工作交接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 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 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交流轮岗方案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交流轮岗方案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交流轮岗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对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素质,为集团培养和储备财务骨干力量,加强各公司之间的交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轮岗人员是指不符合财务负责人委派条件、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或审计人员。

第三条轮岗范围是指集团公司总部与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相互交流。

第四条财务人员交流轮岗实行总会计师领导下的组织程序。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是财务人员轮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人员的考核、了解,经与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协商后,提出拟交流人员和岗位,由总会计师决定是否进行轮岗。

第二章交流条件第五条被交流财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集团的决定,热爱财务工作,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

(三)熟悉国家财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在会计核算或财务管理中具有某种特长的人员。

(四)历史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经济方面的问题。

(五)财会专业及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或分管企业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轮岗:(一)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50周岁的。

(一)违背国家有关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定的。

(三)有敏感信息、保密性要求较高,不宜轮换的职位。

(四)连续性强不宜频繁变动的岗位,如往来岗位。

第七条对业务能力突出、品德兼优的财会人员,推荐作为财务负责人的后备人选。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在交流企业接受财务部门的领导,具体从事某一方面的财务管理或会计核算工作。

第九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结合原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向交流企业提出工作建议,努力促进企业财务工作。

第十条轮岗中和交流企业财务部领导和员工及时进行交流合作。

第四章交流程序第十一条建立人员储备。

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制度1、总则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管理,降低财务风险,财务部财务人员直接受财务部负责人领导,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与瓣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

财务人员的家庭住址的变更必须告知集团总部,如有违犯也属违约行为。

2 财务人员轮岗要求2.1坚持定期轮换财务人员一是是坚持财务人员“2-3年一次”的定期轮换制度。

出纳员在同一单位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两年,其他人员视公司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轮岗。

二是坚持财务人员关系回避制。

各公司经理层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从事出纳工作。

三是逐步规范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及行为。

2.2财务人员轮岗的职责分工财务人员轮岗由产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配合产业集团财务中心具体落实并执行。

(1)产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责①制定年度财务人员轮岗计划。

②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核,董事长审批。

③找被轮岗人员面谈。

④确定轮岗具体单位、轮岗时间。

⑤监督原单位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移交工作。

⑥介绍新单位工作情况。

⑦监督新单位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接交工作。

⑧轮岗完成,提交本次轮岗情况工作报告。

(2)城市公司、项目公司财务部的职责:①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财务人员轮岗计划编制本部门轮岗工作计划。

②配合集团财务中心做好轮岗人员的面谈工作。

③配合做好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

④对新进人员做好情况介绍和培训工作。

⑤配合新入职人员开展工作。

2.3财务人员轮岗操作标准(1)所有轮岗人员必须符合轮岗条件人:出纳。

财务经理、总账会计、辅助总账、成本会计等视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轮岗。

(2)所有轮岗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必须经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指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其余人员由项目公司财务经理监督指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轮岗人员应自觉服从执行公司轮岗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借故推诿、拒绝执行。

(4)财务经理移交工作时必须列明工作存在问题,重大涉税问题、待决事项、争议事项,并进行必要的财务、税务、法律风险提示。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科内的财务人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二、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三、轮岗的范围。

财务科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四、轮岗的年限。

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年,一般应进行轮岗。

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五、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六、轮岗的组织实施。

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1、轮岗由财务科长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总会计师、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2、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3、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七、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

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八、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财务轮岗制度

财务轮岗制度

财务轮岗制度
1目的:为加强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财务部
3职责
3.1财务总监对财务轮岗制度进行审批。

3.2 总经理对财务轮岗制度的实施进行审核、监督。

3.3财务经理对财务轮岗制度进行实施。

4 轮岗制度
4.1 总体原则:财务系统内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4.2轮岗时间: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二年后,财务部根据情况安排轮岗。

轮岗周期为二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4.3轮岗操作办法:填写《人事调动通知单》,按人事调动流程进行操作。

4.4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

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4.5轮岗后,财务部会同人事部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

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

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4.6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半年内仍可回到原来的岗位。

4.7对于轮岗后无法胜任新岗位要求的,财务部原则上不再考虑其晋升。

1。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轮岗制度第一条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中心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管理中心内,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轮岗的范围。

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轮岗的年限。

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2年,一般应进行轮岗。

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六条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七条轮岗的组织实施。

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一)轮岗由财务主管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二)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三)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

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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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制度1、总则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管理,降低财务风险,财务部财务人员直接受财务部负责人领导,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与瓣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

财务人员的家庭住址的变更必须告知集团总部,如有违犯也属违约行为。

2 财务人员轮岗要求2.1坚持定期轮换财务人员一是是坚持财务人员“2-3年一次”的定期轮换制度。

出纳员在同一单位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两年,其他人员视公司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轮岗。

二是坚持财务人员关系回避制。

各公司经理层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从事出纳工作。

三是逐步规范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及行为。

2.2财务人员轮岗的职责分工财务人员轮岗由产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配合产业集团财务中心具体落实并执行。

(1)产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责①制定年度财务人员轮岗计划。

②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核,董事长审批。

③找被轮岗人员面谈。

④确定轮岗具体单位、轮岗时间。

⑤监督原单位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移交工作。

⑥介绍新单位工作情况。

⑦监督新单位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接交工作。

⑧轮岗完成,提交本次轮岗情况工作报告。

(2)城市公司、项目公司财务部的职责:①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财务人员轮岗计划编制本部门轮岗工作计划。

②配合集团财务中心做好轮岗人员的面谈工作。

③配合做好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

④对新进人员做好情况介绍和培训工作。

⑤配合新入职人员开展工作。

2.3财务人员轮岗操作标准(1)所有轮岗人员必须符合轮岗条件人:出纳。

财务经理、总账会计、辅助总账、成本会计等视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轮岗。

(2)所有轮岗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必须经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指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其余人员由项目公司财务经理监督指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轮岗人员应自觉服从执行公司轮岗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借故推诿、拒绝执行。

(4)财务经理移交工作时必须列明工作存在问题,重大涉税问题、待决事项、争议事项,并进行必要的财务、税务、法律风险提示。

(5)出纳人员移交时一定要做好现金、银行的盘点,银行未达账项的说明,未批白条说明、已批未处理白条说明。

(6)集团财务中心必须充分向轮岗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介绍新单位的工作情况,做好新单位的工作移交监督工作并对今后工作进行指导。

(7)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必须全力支持财务人员轮岗制,积极支持指导新入职人员的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8)监督和处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董事长督查组、监督部负责财务人员轮岗情况的全程监督、检查。

2.4加强合理的财务岗位制衡体系的设计,筹措合理的财务岗位制衡体系的编制(1)不相容岗位不能相互兼职:如会计不能兼出纳(2)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出纳不能登记往来帐(3)建立内部控制制度(4)建立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审计制度(5)依靠外部审计制衡、监督。

对已经在岗的现金会计,必须由建设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其日常表现、爱好、夫妻关系、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定期对其进行综合评估,逐一进行筛选,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对其进行撤换。

对新进的出纳会计必须建立保荐人制度,要由公司内部项目经理以上人员或社会上有一定身份的人士推荐。

最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忠诚老实,责任性较强。

人力资源中心必须派专员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经建设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中心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录用,一经录用,同时由其直系亲属签订担保协议。

成立违规违纪嫌疑调查小组,所有财务人员对公司内发现的涉及货币资金的异常情况,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汇报子公司财务经理和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汇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违规违纪嫌疑调查小组成员为子公司财务经理和事业部财务总监。

成立财务人员离职、轮岗、调动专项审计制度。

3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要求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1出纳会计移交内容3.2总账会计移交内容3.3财务经理移交内容3.4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监交人必须到现场并对移交资料进行审核。

3.5 监交人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书面承诺在系统中不能对原出纳、总帐会计涉及的经济业务凭证进行直接修改,如有差错只能用凭证进行调整。

同时在二月内不许在系统中进行反结帐处理。

如违反影响经济事件取证的视对公司的损失情况处罚5000-10000元,并扣5分。

3.6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监交一份。

3.7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8以上财务人员移交特别强调监交人对信息化权限如用友NC、财务管理平台、税报、收据等系统进行移交,涉及离职及调出财务条线岗位的,需移交动态令牌及CAkey;并由监交人员负责带回总部,移交财务信息化部。

4、财务人员管理奖罚准则4.1工作交接管理奖罚准则4.2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奖罚准则4.3财务经理工作交接管理奖罚准则4.4特殊情况下工作交接管理奖罚准则特殊情况是指相关人员因涉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而被停止所在岗位的工作。

4.4.1特殊情况下出纳工作交接罚则4.4.2特殊情况下会计工作交接罚则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分为1、系统部分交接清单2、未完事项交接清单3、文件交接清单)1、系统部分交接清单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日期:日期:日期:2、未完事项交接清单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截止日期:××年×月×日3、文件交接清单注:1. 其中财务专用章先交予行政人事部,再交接。

2. 若无该项交接内容,请划去。

3. 证照类若临近年检期,请在备注中标明。

4. 凭证类请附《年度凭证、报表登记表》(II.B-附件三)。

5.可列明目录清单。

6. 银行票据及印章交接需附《银行帐户开户情况表》(Ⅴ.A-附件二)、《银行票据领用登记表》(Ⅴ.E-附件一)和《银行帐户印章移交表》(Ⅴ.A.a-附件一)。

交接人:接受人:监交人:审批人:日期:日期:日期:日财务条线例会制度一、会议时间房地产集团月讲评结束后当天,每次会议时间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二、会议形式现场会议三、会议地点集团总部会议室四、会议主持房地产财务管理中心财务副总五、活动组织体系保障部门:房地产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监督部门:房地产财务管理中心六、参会人员房地产财务管理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房地产城市公司、项目公司各专业公司财务经理以上人员(参加房地产月讲评人员)七、会前准备:各项责任状完成(1)会议召开前条线负责人要拟定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责任状完成情况、资金责任状完成情况、各项包干指标使用情况、责任状数据完成情况,内控和作风整顿建设情况,需要上级领导解决的问题,集团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各参会发言人员围绕议题做好充分准备,需要通过会议向领导汇报和请示的问题,要有明确具体方案或意见,避免会议时间过长。

(2)资料准备。

相关单位或与会人员提交会议相关材料,要求简明扼要,并在与会前提前24小时提交会议通知人。

会议通知人,将资料汇总,并装订成册,待会议召开前务必将材料分发到会议室,确保与会人员人手一份。

或将资料以电子版本的形式播放。

(3)拟好会议议程。

会议组织者就会议的内容,时间,拟定出会议议程,并按照会议议程展开会议。

(4)会议通知人(检查培训部安排专人)务必将会议议题、开会时间、地点、会议要求通知到参会人员。

八、会议议程发言顺序:项目公司遵循从表现优秀的公司到最差的公司,从房地产公司到专业公司顺序。

财务管理中心人员对项目公司点评,条线负责人对项目公司提出问题回答并进行工作部署。

发言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议程程序进行发言,在指定人发言期间,其他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聆听,会议记录员做好记录。

项目公司汇报人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

条线负责人要对汇报人的工作进行点评,并根据当前工作提出补充要求。

会场纪律:会议中手机等通讯设备应调至振动或关机,不允许接听电话,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接听的,须到会议室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的会议;会议中要除了会议发言者外,要保持会场安静。

严禁参会人员在会议室抽烟、睡觉、或阅读其他刊物;不允许使用笔记本电脑上网(除会中特殊需要外)。

参会人员一律着正装,不允许迟到早退。

九、会后财务条线由检查培训部安排专人记录,在会后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报条线负责人审核后发至所有参会人员平台。

参会人员按会中工作布署按排执行落实工作。

十、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参照财务条线月讲评要求执行,每月部门召开讲评一次,形成会议纪要报房地产财务管理中心检查培训部备案。

工作交接清单(资料类)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截止日期:××年×月×日注:7. 若无该项交接内容,请划去。

8. 证照类若临近年检期,请在备注中标明。

9. 凭证类请附明细清单。

10. 报告、合同、函件类请注明日期、名称、编号、份数、以及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另列明目录清单。

11. 银行票据及印章交接需附《银行帐户开户情况表》、《银行票据领用登记表》和《银行帐户印章移交表》交接人:接受人:监交人: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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