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院根据《河北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指导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及加分情况如下:
(一)德育(满分为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积极参与学校
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心班级建设,好学求实,遵纪
守法(德育基础分满分为12分)。

本部分基础分为:优(12分)、良(10 分)、可(6分)、差(2分)由班级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本班学生日常表现评定。

本学年旷课不足10节者,每旷课一节扣除基础分分。

2、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有关部门和校、院
表彰者加分。

3、本学年荣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
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军训标兵、素质拓展优秀
个人、公寓之星、标兵宿舍、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者,省级加1
分,市级加分,校级加分,院级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4、校、院、班学生干部,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者给予加分。

校、
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分。

校、院学生会各
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加1分。

校、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
各班学习委员加分。

学院学生会干事、各班其它班委会成员加
分。

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只计一个最高分。

本项加分适用
于工作认真负责者,校、院、班干部分别由校、院团委、辅导
员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工作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学生干部,不给
予加分。

5、宿舍卫生满分为2分,其中基础分1分。

五星级宿舍每个成员
每月加分;二星级宿舍每个成员每月减分;三星级宿舍每个成
员每月减分。

全年被评为五星级的宿舍,每位成员可得满分2
分。

宿舍卫生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不在公寓住宿学生取全班
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6、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重大比赛并获得奖励者,一等奖加分,
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分;积极组织参与校、院组织的各类竞
赛项目和各种公益性活动,参与者和组织者每人每次加分。


项目累计不超过分.(此项目不包含体育类,需提交相关部门
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
7、本评定办法未涵盖的项目,如学生确有突出表现,学院评审小
组认为确有必要加分者,可比照相关项目给予适当加分并出具
书面证明,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二)智育(二、三年级满分为70分,四年级满分为76分(四年级
学生没有体育课成绩))
1、智育基础分计算方法:本学年正式列入教学计划科目(不包含
体育课)期末考试成绩相加除以科目数所得平均分,再乘以
70%(四年级乘以76%),最后得分即是智育基础分。

计算公
式:智育基础分=(成绩+···+成绩)÷科目数×70% (76%)
2、英语专业本学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加分,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加分,专业英语八级加1分。

小语种专业本学年通过英语四级
者加分,通过国际日语一级者加分,通过六级加分,累计加分
不超过1分。

3、在报刊上发表论文、作品者,校、市级每篇加分,省级每篇加
分,国家级每篇加1分,该项加分累计不超过分(本人需出具
相关作品的复印件)。

4、本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者加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
或二级以上考试者加分。

参加多项考试的学生以最高分计。

5、参加重大专业比赛者,获国家级奖励特、一、二、三等奖、鼓
励奖(入围奖)者,分别每人次加7、5、3、、分;获省、部
级奖励特等奖、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入围奖)者,分别
每人次加、3、、1、分;获市、校级奖励特、一、二、三等奖、
鼓励奖(入围奖)者,分别每人次加、1、、、分。

该项目累计
不超过5分。

6、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国家级立项,负责人加1
分,第二-五名成员分别为、、、;获省级立项,负责人加分,第
二-四名成员加、、,其余成员不加分;获校级立项,负责人加
分,第二-四名成员分别加、、,其余成员不加分。

(三)体育(满分为10分,四年级满分为4分)
1、体育基础分计算方法:本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成绩乘以6%,
所得分数为体育基础分。

计算公式:体育基础分=(成绩+成绩)
÷2×6%(四年级没有安排体育课的班级没有体育基础分,体
育基础分所占比例已并入智育基础分)。

2、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坚持晨练,身体素质好,加分。

3、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荣获团体或
个人奖励,团体前三名者(或个人第一名)每人次加1分,团体
四至八名(或个人第二、三名)每人次加分;积极参加校、院组
织的团体性竞赛项目的运动员、仪仗队员每人每次加分。


项加分累计不超过分。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以学生成绩
为主,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查。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办法和结果必须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公开宣读,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各班对综合测评结果要妥善保管,每名同学的测评成绩将作为
毕业综合测评依据。

六、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本评定办法严格执行,各班
对本班全体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各班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团支部和2-3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