漭水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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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漭水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漭水镇位于昌宁县县城东部,镇域面积31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939亩。
全镇辖9个村委会,20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9278人,其中,农业人口28239人。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根据昌安监管明电[2008]1号电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自2008年1月7日以来,我镇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进行整治。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禹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
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
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
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
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到位。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
一年来,全镇层层召开会议,书写固定性标语,张贴小标语,出动宣传车。
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立足之地;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村、集镇街道,对经营烟花爆竹的6个体户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同时我们在漭水、老厂、明德、翠华、联福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2007年1月8日-1月15日、2008年1月7日-1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监站、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深入到漭
水、老厂、明德、翠华、联福等村整治打击。
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目前我镇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全镇有证合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六家单位,无安全隐患。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
一是健全网络。
我们把各村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月一大报。
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
二
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
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月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