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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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首问(接待)负责制度

首问(接待)负责制度

首问(接待)负责制度
价格部门是市政府综合经济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职能。

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效率效能,树立价格部门良好形象,特制定首问(接待)负责制。

一、首问(接待)负责制是指第一个被询问人(含电话接待)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不履行首次接待责任,将追究工作失责责任,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首问(接待)负责制适用于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接待)负责制按“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进行。

属接待者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接待,并做好书面记录,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不得简单推辞,应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告知来访者应去办理部门的位置及联系电话;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中应树立热情、文明、规范、周到的良好形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询问者提出的问题;
五、凡在接待中因服务质量引起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经举报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要高度重视对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处理好,努力提高一次性结案率。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单位或群众)来电或事访时,由其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对询问事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服务对象到不动产登记办公场所现场咨询、办事或拨打服务热线过程中接待或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来咨询办事或来访的企业群众,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听取群众的陈述,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

第五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的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第六条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办理。

第七条属于本科室与其他业务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科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第八条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但属于登记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或将服务对象带领到相关岗位,待服务对象与相
关岗位人员接洽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不属于登记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告之应到相关单位进行咨询或办理。

第十条首问责任人因不认真履职、推诿、敷衍、拖延或因回避、未向主办部门交待事项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首问责任制制度

首问责任制制度

首问责任制制度首问责任制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旨在改革和完善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推动公务员履职尽责,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众满意度。

首问责任制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强化监督,确保政府工作的迅速响应和快速解决。

一、首问责任制的概念和目标首问责任制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它要求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以问责的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首问责任制的目标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优化行政服务、加强政府对公众的服务意识和素质,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和贴心的政务服务。

二、首问责任制的原理和基本要素首问责任制的实施依赖于以下几个基本原理和要素:1. 明确责任主体: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政府部门和公务员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以便负责解决相关问题。

2. 分解任务:首问责任制通过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3. 强化责任追究:首问责任制强调对责任主体的追责追究,包括对工作成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和考核,以及对不履责的严肃处罚。

4. 加强监督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责任主体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反馈和改进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及时反馈问题和改进建议,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从整体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首问责任制的重要作用首问责任制在促进政府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1. 提高政府效能:首问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使每个公务员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政府效能。

2. 优化行政服务:首问责任制通过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的方式,改变政府部门以机构利益为导向、行政手续繁琐的传统工作模式,转向以公众利益为导向、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3. 加强政府责任:首问责任制通过加强责任追究机制,使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不能逃避责任,迫使他们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履行好职责,提高政府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建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提高集团及各成员公司的衔接及服务水平,推动集团及成员公司沟通的有效性,确保服务及支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公司全部职员。

三、首问责任细则(一)凡第一位接待集团内部及公司以外人员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公司职员为首问责任人,公司所有职员都有可能成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确保其中意。

(三)凡在公司范畴内碰见外来人员(未佩带集团工牌者),应主动上前招呼并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属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如属本职问题,应当场解答、处理。

对一时没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记录,向询问者说明清楚,并负责办理或跟踪催办,保证问题得到相应的解决和落实;对不属本人业务范畴的问题,要通过引路、电话联系等方式,将询问者介绍到有关部门或责任人。

(五)不论以电话或现场询问等情势首位接受问询的,均不能以“不知道”、“不该我管”等谢绝性辞汇回答,应确切告知询问人其需衔接的公司、部门、人员及电话号码。

若不清楚衔接对象时,应记录询问人姓名、单位、联系办法、提问事由,同时尽快明确衔接公司、部门、人员及电话号码,并请被问责任人尽快与询问人联系,同时告知询问人相干信息。

(六)若询问者的问题无具体负责部门、人员,则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告知所属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并组织尽快解决询问者问题,及时回复,不得相互推诿。

(七)集团及各成员公司工作衔接产生首问后,首问责任人应在一小时内将该衔接情形上报中心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在权限内及时处理,若超出权限应在半日内将相干情形汇报给分管副总裁;若首问责任人分管副总裁,分管副总裁在权限内应及时给予处理建议及告知对方大致处理时限;若超出权限应及时汇报总裁;首问所触及事项必须按《集团权责管理手册》之规定相干时限完成审批及相干处理。

四、处罚办法凡违抗首问责任制的职员,将根据下述规定追究当事人的首问责任:(一)首问内容被其他职员知晓并上报,未尽到首问责任的,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元的罚款。

机关单位首问负责制办法

机关单位首问负责制办法

机关单位首问负责制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服务态度,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个受理服务对象问询或群众来电来访的,第一个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第一个接受领导交办任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制的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首问负责制的主要责任人。

2.对来部办事、来电来访人员,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立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但一时解决不了的,首问负责人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办结时限;询问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协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3.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1)接听电话。

当电话铃声响起,科室人员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

(2)接待来访。

对来部办事、来访人员和外来宾客要礼貌热情、。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客服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客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的行政管理制度。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员工。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或到司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在公司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不让客户到处找人),能够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客户满意。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一)客户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见附件1部门协调工单)(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转办相关部门或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客户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相关领导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部门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公司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未能及时联系上相关处理人,也应主动告知客户原因,争取处理时间和客户理解,并告之相关处理人或领导再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在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或引荐到相应办事部门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接待、接听行政相对人线上或线下办事、咨询、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原则,即政务服务窗口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有人反馈,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行政相对人满意。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 .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凡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审批或其他警种部门审核、踏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跟进事项办理进度,直到事项办结送达行政相对人,严禁发生办件超期现象;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2 .不属于政务服务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忙指点。

3 .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调帮助解决。

五、实行首问责任追究,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规定的服务职责,被服务对象投诉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进行通报批评;经批评不悔改的,上报主管单位建议
调离岗位。

政务服务效能制度

政务服务效能制度

政务服务效能制度
政务服务效能制度是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务服务效能制度:
1. 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首问责任制:对于前来咨询或办事的服务对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指引至经办人员处,避免服务对象在各部门之间来回跑动。

3.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事流程等情况,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补充材料或询问流程。

4. 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制度: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政务服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激励各部门提高服务水平。

5. 政务服务监督制度: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 政务服务公开制度: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7. 政务服务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这些制度旨在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公众的满意度。

在具体实践中,各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1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3、对本队有关事务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办结;复杂问题1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违反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规定的责任人,属态度生硬或推诿扯皮及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由大队长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写出书面检查;属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由队上查实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2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6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6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到本中心(窗口)办事或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咨询、办理事务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负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一)首问责任人首先应向办事人告知自己的姓名和职责或窗口《办事须知》,并认真听取所咨询、办理事务的内容,必要时做好记录。

(二)办事人办理、咨询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予以答复和办理,一次性告知其所有有关事项,不得拖延,必要时可提供有关的资料。

首问责任人对所咨询、办理的事项不清楚、不了解或暂不宜及时答复、办理的,应作出必要的合理解释,并及时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妥善解决。

(三)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或部门(单位)领导指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答复、办理,相关责任人员即按照第(一)、(二)项规定操作。

如相关责任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尽早转交相关责任人,由其及时处理;或者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予以妥善解决。

(四)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告知其应办理的窗口或联系的部门、单位及联系方法。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一)首问责任人接待办事人时,应态度亲切热情,举止礼貌大方,服务耐心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二)首问责任人要想办事人所想,急办事人所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刁难设卡。

(三)首问责任人的答复、办理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有关业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办事流程和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首问责任制制度讲解

首问责任制制度讲解

首问责任制制度讲解
首问责任制是一种政府服务管理的制度,其核心是要求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面对市民的需求和问题时,要严格遵守“由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即第一次接待市民的工作人员要尽全力解决问题,不得推诿、躲避或搪塞。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首问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层面的责任:决策层要为自己的决策负责,确保政策和决策的有效实施。

2. 日常工作层面的责任:工作人员要对接待、服务和解决市民问题的结果负责,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3. 部门责任层面: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问题不会被推诿或拖延。

4. 效果检查层面:建立监督机制,对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首问责任制的好处在于,它能够有效地提升政府服务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明确责任,使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时不敷衍塞责,而是真正关注市民的需求,尽最大的努力解决问题。

这样不仅能够让市民更加满意,也能够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同时,首问责任制也能够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使其更加敬业、严谨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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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文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1、办事人来我公司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

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属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部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三)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遵守首问责任制的个人,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鼓励。

(五)对违反首问制被投诉查有实据的,视情节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扣发奖金等处理。

2024年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文(二)2024年,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中国正在逐步实行首问责任制制度。

首问责任制是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强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民众问题负有责任,要求在民众提问时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和解答,并及时解决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范本(2篇)

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范本(2篇)

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范本(一)办事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热情,耐心接受问询,认真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不属于本岗位受理的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或引领至该事项承办窗口。

2.限时办结制度。

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时,入驻部门窗口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办理期限应按照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确定,并纳入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自动推行限时办结。

只需进行形式要件____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即来即办即结。

3.一次性告知制度。

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时,入驻部门窗口应将该事项的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主动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服务对象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对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应及时告知。

4.离岗告示制度。

各窗口设立a、b岗,a岗有事请假必须由b岗顶替,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主动在窗口放置告示牌,内容包括离岗原因、去向和____等。

5.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以上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二)办理制度。

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实行“六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

凡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当场办理。

2.承诺办理制。

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等的申请项目,入驻部门窗口应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书,由所在部门按规定程序运转、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后,再由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并出具办结通知书。

3.联合办理制。

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并联审批,由主办部门窗口负责受理,交由协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别提出审核意见,主办部门汇总各协办部门审核意见后,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决定,并由主办部门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4.上报办理制。

首问责任制内容

首问责任制内容

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是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制度简介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

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什么是首问责任制:(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各部门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三)首问责任制适用于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各级行政机关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四)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五)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相关处、科、室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处、科、室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六)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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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
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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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

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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