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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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激发员工学习热情,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员工培训学分制度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个人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第二章学分体系第四条建立员工培训学分体系,将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第五条必修课:包括公司规定的基本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相应学分。

第六条选修课:包括职业发展培训、管理能力培训、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选择参加。

第七条学分设置:(一)必修课学分:每门课程设定一定学分,员工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选修课学分:每门课程设定一定学分,员工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学分管理第八条员工培训学分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员工培训学分档案。

第九条员工参加培训时,需填写《员工培训报名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员工需提交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证书、培训记录等,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学分。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学分按年度累计,每年12月31日前,员工培训学分清零。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获得公司颁发的培训证书。

第四章学分应用第十三条员工培训学分可作为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学分不足的,将影响其晋升、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员工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在公司内部进行学分兑换,兑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课程、书籍、礼品等。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积极参与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如:物质奖励、晋升机会、荣誉证书等。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如:通报批评、降低绩效工资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班的学分管理制度

培训班的学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学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班所有学员及工作人员。

二、学分设置1. 学分总数:培训班学分总数为XX分,其中必修课XX分,选修课XX分。

2. 必修课学分:必修课为培训班的核心课程,学员必须参加并完成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必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的XX%。

3. 选修课学分:选修课为培训班提供的辅助课程,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的XX%。

三、学分获得1. 必修课学分获得:(1)学员按时参加必修课学习,并完成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任务,可获得必修课学分。

(2)学员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请假期间不计算学分。

(3)学员无故缺课,每缺一节课扣除必修课学分XX分。

2. 选修课学分获得:(1)学员按时参加选修课学习,并完成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任务,可获得选修课学分。

(2)学员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请假期间不计算学分。

(3)学员无故缺课,每缺一节课扣除选修课学分XX分。

四、学分考核1.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 学员考核不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学分要求,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XX个月。

五、学分认定1. 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后,可申请结业证书。

2. 学员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不得申请结业证书。

3. 学员结业证书由培训班统一颁发,证书上注明学员姓名、学号、学分、结业时间等信息。

六、学分管理1. 班主任负责学员学分的管理工作,包括学分统计、审核、颁发结业证书等。

2. 学员如有学分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负责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3. 学分管理记录由培训班存档,作为学员学习成果的凭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推进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关于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办〔2010〕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是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划定每一培训项目(课程)一定学习分值的基础上,要求每位公务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分值,并在年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来考核、评价培训效果的培训管理机制。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对象为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县处级及以下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实施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培训计划备案、学分设置、登记、审验等事项。

公务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培训学分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分的设置第五条公务员培训学分由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构成。

计入一类学分的项目是公务员管理部门根据组织、岗位和个人培训需求情况,要求每位公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

包括:(一)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二)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三)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自主选学中的必修课程;(四)政府系统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五)“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必修课程;(六)各单位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各类培训。

计入二类学分的项目是公务员根据自身及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提高个人素养的培训课程。

包括:(一)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自主选学中的选修课程;(二)“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选修课程;(三)各单位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自主选学课程;(四)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业务培训;(五)学历学位教育;(六)各类专业资格考试;(七)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其它培训。

培训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培训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班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培训班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参加培训班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考核成绩进行量化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构成第四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培训效果的重要指标,分为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

第五条课程学分:根据培训课程设置,每门课程设定一定的学分。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六条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如实习、调研、项目等,经审核合格后可获得实践学分。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七条学生参加培训课程学习,需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需提交实践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第九条学分认定程序如下: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考核;2.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交实践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3. 培训班教务部门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审核;4. 审核合格后,教务部门在学生培训档案中记录学分。

第四章学分统计与使用第十条学分统计: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统计学生的学分,并定期公布。

第十一条学分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用于以下方面:1. 提高培训等级:学生累计获得一定学分后,可申请提高培训等级;2. 获得证书:学生完成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培训班颁发的证书;3. 推荐就业:学生获得一定学分,可作为推荐就业的依据。

第五章学分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学分的认定、统计和公布,确保学分管理的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培训班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协助学生获得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有义务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确保学分获得。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班教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new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new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new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培训学分管理,优化培训管理流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员工学习能力与综合素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培训学分标准1. 通过一次线下或线上培训获得1学分,线下或线上学习内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2. 因公出差出现误工情况,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按正常获得学分。

3. 员工因病或其他原因出现无法参加或旷课情况,不得获得该次学习的学分。

4. 公司组织员工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5. 学分在全公司内有效,不得转让或销毁。

四、学分管理1. 每个季度结束时,统计所有员工完成的学分,并更新员工的学分记录表。

2. 记录员工到手的学分,清晰显示完成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学分数量。

3. 学分汇总表定期向各部门和员工公示。

五、学分奖励1. 学分达到10个的员工,可获得公司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

2. 学分数量排名前三的员工,每人将获得奖金100元。

3. 学分数量内部排名前一百的员工,公司将在年终员工表彰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管理要求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培训学分数据库的建设,并更新及时。

2. 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计划的编制、推广和组织工作。

3.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全程参与,按时按量完成培训学习,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员工应当认真填写获得学分的申请表,准确反映获得学分的情况,并经过所属部门的审核和认可。

5. 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员工及时进行警示或惩戒。

七、其他1. 学分管理工作实行相应的积分管理制度,员工可在获得学分后,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周期内进行兑换或使用。

2. 如涉及特殊学习或项目,学分采取相应弹性管理,并按成效付费。

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权利。

以上就是本公司制定的有关培训学分管理的制度了。

在公司中,员工发展和职业生涯大有可为,希望各位员工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发展计划,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培训学分,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培训成果的有效应用,提高学员的培训参与度和主动性,促进学员的全面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第二章培训学分的获取第二条学员参加组织的培训活动可以获得培训学分。

培训学分的认定标准由培训管理部门具体制定。

第三条培训学分的获取方式包括:参加培训课程、完成培训任务、参加培训考试等。

不同方式获得的学分数量不同。

第四条学员可以通过参加公司内外的培训活动获取培训学分。

公司内部培训活动优先认定学分。

第三章培训学分的使用第五条学员获得的培训学分可以用于晋升、薪资调整、职称评定等用途。

具体使用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联合决定。

第六条学员可以将培训学分用于申请特殊培训(如海外学习、高级培训班等),具体申请程序由培训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学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或转让培训学分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培训学分的管理第八条培训学分管理由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操作,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培训学分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九条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培训学分管理档案,记录学员的培训学分获取和使用情况,并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培训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学分的审核和统计工作,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学员可以向培训管理部门查阅个人的培训学分记录,提出异议并要求核实。

第五章培训学分的评估与奖励第十二条培训学分可以用于评估学员的培训成果,培训成绩优秀者将获得额外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培训学分可以用于评估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培训能力,为学员提供个性化和精准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培训学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由培训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十五条对于学员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违反培训纪律、抄袭作弊等行为,将有可能扣减或取消相应的培训学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学员。

对于已获得的学分,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随着企业日益竞争激烈,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成为企业成长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而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的培训,许多企业采用了学分制管理员工培训。

本文将讲述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1. 什么是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是一种基于员工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它通过给员工培训学分来评估员工在培训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员工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活动来获得学分,而在获得一定学分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些奖励,如职称晋升或薪酬提升等。

2.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的优势?(1)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参与度通过学分制管理,员工可以清晰地明确自己所需学习的内容和目标,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

(2)指导员工成长学分制管理可以帮助公司或企业发现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相关培训课程,指导员工提高技能和能力,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优秀的人才。

(3)提升企业业务能力学分制管理可以使企业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从而达到优化管理、减少失误、提升效率的目标。

3. 如何进行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1)确定培训学分的范围在确定范围时,应该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公司的发展和业务需求以及考评标准等因素,同时建立对应的考核指标。

(2)制定学分获取规则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工种、业务技能水平、培训时间等情况,制定获取学分的规则,建立统一的学分计算方式。

(3)建立员工学习档案建立员工学习档案,对员工的学习成果进行记录、管理,为评估员工提供依据。

(4)设定奖励机制在员工取得一定学分后,应该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晋升、加薪、岗位调整等,以鼓励员工的学习及提高技能水平。

4.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应注意的问题(1)培训内容应该与员工的工作职责或业务技能相关。

(2)培训计划需及时更新,以适应公司的业务需求。

(3)要有科学的学分计算方式,避免披头散发和主观性。

(4)员工的学习成果应该及时进行记录和统计,评估,以调整培训计划。

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升员工能力、促进公司发展为根本目标。

第二章学分设置与认定第四条学分制管理以年度为周期,每个员工每年需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以考核其培训学习情况。

第五条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种。

(一)必修学分:包括公司规定的公共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职业道德课程等,旨在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选修学分:包括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选择的课程,旨在丰富员工的知识体系,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分认定标准:(一)公共课程: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课程,按照课程学时给予相应学分。

(二)专业技能课程:参加公司或外部机构举办的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课程学时给予相应学分。

(三)职业道德课程: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道德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课程学时给予相应学分。

(四)选修课程:参加公司或外部机构举办的选修课程,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课程学时给予相应学分。

第三章学分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公司每年对员工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八条考核内容:(一)必修学分完成情况;(二)选修学分完成情况;(三)培训学习态度;(四)培训学习成果。

第九条学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员工晋升、评优、薪酬等挂钩。

第四章学分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完成学分要求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物质奖励;(二)精神奖励;(三)晋升机会。

第十一条对未完成学分要求的员工,公司给予以下惩罚:(一)通报批评;(二)延长培训期限;(三)降职或辞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四: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做好公司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得以落实,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要求根据自治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8年1月1日起每5年为一个管理周期。

副厂局级及以上领导人员、后备干部平均每年度累计达到或超过12学分,60学时,视为完成年度学习培训任务。

二、学分分值内容及累计方法学分是为考核干部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数量和质量设立的计算单位。

原则上按每完成培训7个学时(1天)计1学分。

采取记录学分和奖励学分的办法进行登记。

㈠记录学分干部参加脱产培训获得的学分,经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后,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工作应在培训结束15天内完成。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记录副厂局级及以上领导人员和后备干部的学分在培训结束15天内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审核确认后登记。

挂职干部在挂职单位参加学习,学习情况由挂职单位开具证明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司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认定。

1、参加中央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政府国资委举办的培训班次及公司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计划内培训班次的学分,以正式培训计划和结业证书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2、参加出国(境)培训,以培训计划和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3、本单位、本部门自行组织的经组织部门备案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专题学习班等,由所在单位、部门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并登记学分。

参加中心组学习,每次按半天3.5学时计算,以实际参加次数为准,每次记0.5学分。

㈡奖励学分1、集中讲座或专题学习班。

参加以上级单位、公司名义举办的各类讲座、专业会议或专家报告会等,以通知和考勤记录为依据,每次按每半天0.5学分的标准登记。

未经公司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部审核同意的,一律不登记学分。

2、学历学位教育。

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大学学历,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依据,分别登记6学分、10学分;在职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取得结业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分别登记10学分、20学分;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分别登记20学分和30学分。

XX商学院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商学院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商学院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推进XX商学院的线上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学分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XX 商学院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商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的线上教育培训。

1.2 线上教育培训学分是教职工职业发展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3 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分认定与计算2.1 线上教育培训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2.2 必修学分是指教职工必须参加的线上教育培训,包括学院组织的必修课程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必修课程。

2.3 选修学分是指教职工自主选择的线上教育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

2.4 线上教育培训学分的计算方式如下:(1)线上课程:每门课程根据课程时长和内容难度,设定相应的学分值。

(2)线上讲座、研讨会:根据讲座、研讨会时长和内容深度,设定相应的学分值。

(3)线上工作坊:根据工作坊时长和参与度,设定相应的学分值。

(4)线上考试:根据考试难度和通过情况,设定相应的学分值。

2.5 线上教育培训学分计算遵循以下原则:(1)学分计算以实际参与时长为准,不足半小时不计学分。

(2)学分计算以最高学分值为准,不重复计算。

(3)线上教育培训学分计算以学院认定的学分值为准。

三、学分申报与审核3.1 教职工参加线上教育培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学分申报材料,包括:(1)线上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2)线上教育培训课程表或讲座、研讨会邀请函;(3)线上教育培训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

3.2 学院将成立学分审核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的学分申报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由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3.3 学分审核小组将对教职工的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分数量和有效性。

审核结果将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小学培训_学分管理制度

小学培训_学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分认定1. 学分种类(1)必修学分:指教师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学分,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师德修养等。

(2)选修学分:指教师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的培训课程学分。

2. 学分认定标准(1)必修学分:教师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进行认定。

(2)选修学分:教师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参加培训课程,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进行认定。

三、学分获得1. 参加校内培训(1)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师德修养等方面的培训,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获得学分。

(2)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按照规定获得学分。

2. 参加校外培训(1)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等组织的培训,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获得学分。

(2)教师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经学校审核认定后,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获得学分。

3. 在线学习(1)教师参加教育部推荐的在线学习平台课程,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获得学分。

(2)教师参加学校认可的在线学习平台课程,按照课程规定学时、学分获得学分。

四、学分管理1. 学分统计学校设立教师培训学分统计档案,记录教师参加培训的学分情况。

2. 学分审核(1)教师参加培训后,由培训组织单位出具培训证明,教师将证明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对教师提交的培训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学分的有效性。

3. 学分认定(1)教师参加培训并获得学分后,学校在教师培训学分统计档案中予以认定。

(2)教师培训学分统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学分使用1. 教师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应按照学分要求参加培训,确保学分获得。

2. 教师在考核、晋升过程中,按照学分要求进行申报。

3. 学校根据教师学分情况,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

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有效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和帮助全体员工在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地提高整体素养,使员工培训成为各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二、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干部和员工三、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包括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各公司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员工职业化培训、技术类培训)。

四、原则:系统性:全方位考虑总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员工的职业发展。

主动性:鼓励员工自学,参加各种提高性培训阶段性:根据不同层级对培训要求不同五、职责:1、各级管理者需要负责引导下属员工获得公司规定学分;2、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在公司要求下,有义务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应培训,中高层人员有义务进行部门内人员培训;3、公司根据内部员工的授课水平,可选拔内部讲师,负责所专长领域的课程讲授,内部讲师有义务完成培训部安排课程;4、外部培训师的筛选由培训部进行调查、分析,进行筛选,以保证授课质量,控制培训成本;5、培训部负责每月学分统计,并于下月10日前公报,根据情况颁发相应证书;6、培训部负责评定学员应得学分,有争议的学分培训部组织召开会议评定;7、各公司、部门负责组织者和讲师协助学分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每人每年的学分标准七、得分项目及分值细则(见附表)八、学分的结果应用1、绩效工资挂钩管理层(1—2级),每个月培训学分不足10分者,每差1分扣除工资10元的管理津贴作为处罚;3—5级的员工,月培训得分不足3分者,每差1分扣除5元绩效工资作为处罚;2、优秀嘉奖中、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室及班组长3个层次中的员工本年度学分累计达到优秀且分别位列该层次第一名的可分别获得公司授予的“学分优秀奖”的奖状和奖金。

3、员工的业绩评估业绩评估受学分高低的间接影响九、实施细则1、内部讲师的待遇,公司内部讲师规定一年一聘,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每次培训可享受20元∕课时的培训津贴,每课时按1小时计算;2、培训学分制推行后,培训部作为责任部门,将为每位员工建立《员工个人培训学分档案》及时登记每个人取得的学分;3、为规范培训学分的获取,各部门内部培训要求培训组织者在每次培训之前必须将培训课程大纲、课件、试卷等资料提交到培训部备案,否则将不计算学分;4、每次内部培训结束后,组织者在培训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签到表、培训总结和心得、测试成绩等送交培训科;5、培训科工作人员收到培训资料后,查阅、核实后给予评定学分;6、学分的登记周期为每年1~12月,培训科工作人员每月月底统计每位员工获得培训的学分,并按季公布,如有异议,可在公布后一周内提出.7、参与外部组织培训经培训部认可的培训,外出培训前,告知培训科做好备案,回来后需携带相关培训证明,由培训部根据细则给予评分;8、参加其他提高自身素质的学习,由本人在结束通过后带证件到培训部进行登记;9、该管理办法解释归培训部,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修改。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文件名称:员工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版本:1。

0制定: ***审核:***批准:***为了建立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鼓励和帮助全体员工更好的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增强员工的职业能力,更有效提升培训系统效能,特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对于公司需经常出差、长期驻外人员,通过公司网络上培训资料库进行自学,并每月将所有培训记录全部汇总至综合管理部,对其学分进行核定。

二、员工学分标准三、培训类别及学分获得的方法及途径培训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以及临时增设的培训计划、安排师资力量、协调培训时间、执行培训制度、组织考试考核。

1、培训类别按受训类别主要分为公司内训、部门内训、公司外训、部门外训四种情况。

公司内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等),每次在开课通知中注明学分,以《培训签到表》、培训考核结果为准。

部门内训:各部门自行组织并经过综合管理部同意,由综合管理部监督实施的部门内专业培训及业务培训.公司外训:由公司聘请外部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各类社会资格证的取证、复审、公益性等方面的培训。

部门外训:根据培训需求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外部培训机构完成的各类培训.2、学分获得方法及途径:考核评分:综合管理部组织的培训若需考核,则考试成绩计入培训积分.按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不计分,70-85(不含85分)计3分,85-100(不含100分)计4分,100计5分。

其他学习分:年度内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证书(以证书原件到综合管理部登记为准,与第一项不重复计分(按高分计),5分/证。

研究成果分:从事项目研究的,组织并完成项目取得专利、高新技术等相关证书,主要承担者5分/项目,其他参与者3分/项目。

培训主讲分:获得内部培训师资格,并担任公司或部门培训的主讲,5分/次。

企业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企业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企业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1. 培训管理架构与权责: 1.1 架构1.2 职责及权限1.2.1 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学分的一级管理部门。

负责全员培训学分标准的制定、考核与修改,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学分的完成情况和有效性。

1.2.2各系统/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发布的公司培训总体要求和规划制定部门内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同时每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实施记录》及《员工培训学分登记表》等档案更新,人力资源部将于每月1—5日由专人检查。

1.2.3 全体员工:根据本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相关培训课程或活动,修满规定的学分。

2.培训学分标准2.1 按职级设置学分(公司各职级年度最低学分标准)2.1.1按系统分职级设置年度最低学分标准,每年可根据一级管理 人力资源部 二级管理系统负责人 /培训负责人三级管理部门负责人 /培训负责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细微调整。

2.1.2 各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必须拆分到月,总体保证培训学时充分满足员工最低学分的需求。

2.1.3 员工每季度必须修完总学分的1/4,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

2.1.4 各职级最低学分标准表职级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职员工人年度学分40 80 60 40 30 季度学分10 20 15 10 8 2.1.5 职级划分标准:✓高层管理人员:集团总裁助理级以上员工;✓中层管理人员:生产系统部长助理级以上员工、研发中心所长级以上员工、行政系统高级主管级以上员工、销售系统副经理级以上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生产系统车间主任、质检科长、工艺科长、调度、工程师以上人员,研发中心研究所助理,行政系统主管级以上员工,经营系统区域经理以上员工;✓职员:除生产一线工人和上述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工人:生产一线的工人及班组长。

2.2 学分获得的途径及认定条件2.2.1 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企业级课程,通过考核可以获得培训学分;未通过考核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则于次月重修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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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Q/LX.Z-LXRL-001-11
1目的
为营造团队学习氛围,鼓励员工学习,提升员工任职能力,规范培训学分制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地区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总裁助理级以下副课级以上管理干部,专业技术、管理及营销人员。

外地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长期驻外人员不执行本办法。

3术语
3.1学分:指成功地完成某个培训项目所获得的分值单位。

4职责
4.1公司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培训学分制度和体系建设。

4.1.2负责对下属各单位培训学分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1.3负责对公司层面员工培训学分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4.2各单位人事部门
4.2.1 负责根据本办法要求推行培训学分制相关工作。

4.2.2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培训学分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5正文
5.1 学分标准
5.1.1总裁助理以下管理干部,在一个年度内应至少修满24学分。

5.1.2专业技术、管理及营销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应至少有20个学分为公司或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且与岗位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学分。

5.1.3 对于当年入司的新员工,按实际在职月数折算学分标准。

5.2 学分获取的途径
5.2.1公司或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制度流程类培训除外),1学分/小时;如果有考试,未通过的不能获得学分。

5.2.2公司、各单位统一组织的制度流程类培训或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培训,有完整培训资料和签到记录的,0.25学分/小时;如果有考试的,未通过的不能获得学分。

制度流程类培训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等培训。

5.2.3担任公司或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课程讲师的,所授课程2学分/小时。

5.2.4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外部学历教育的(专科、本科、研究生、MBA等),每通过一门课程4学分。

5.2.5自行参加外部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MBA等)并获得毕业证的,获得证书的当年(以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登记为准)给予一定的学分。

专科8学分,本科10学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学分。

5.2.6年度内取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中高级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证的(以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登记为准),中级3学分/证,高级5学分/证。

5.2.7年度内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的,国家核心期刊10学分/篇;省部级期刊5学分/篇,其他学术期刊,2学分/篇。

5.3 日常管理
5.3.1对于公司课程库中的标准课程或培训计划确定的课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于每季度初在OA公布该季度所开课程清单,员工可根据需要预先安排本季度自己需要学习的课程。

5.3.2所有公司统一组织的课程将在开课前一至两周在OA公布课程的详细信息,员工结合自身情况并咨询部门负责人意见后可在线报名。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课程规定人数,将优先满足与该课程密切相关的岗位员工
上课,同时将适时加开课程以满足员工选课需求。

5.3.3 EHR系统将详细记录员工的学分获取情况,对上述可以获得学分的情形,人力资源部门均需按照《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EHR中。

5.4 学分挂钩方式
5.4.1当年学分未达到要求标准的,其下年度不能获得内部职称晋升。

5.4.2当年学分未达到标准的,不能评为公司或单位的优秀员工。

5.4.3 培训学分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将记入绩效考核统计结果中。

5.4.4所修学分情况将用于外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5.5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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