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为切实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土地开发整理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政策的具体体现,更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
土地开发整理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有利于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综合目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和夯实农业基础。
因此,各分局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把对土地开发整理的认识提高到支持"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实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努力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作出贡献。
二、科学论证,选好项目
(一)扎实做好项目立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科学合理。
各分局在选择项目时要全面考虑项目区地形、坡度、水利、林业、土壤等限制性因素,应充分征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项目科学合理。
项目确定后,各分局应认真扎实地组织做好项
目踏勘、地形测绘、土地清查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预算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特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等因素,选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各分局应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通知》(京国土耕[2007]568号)要求,选择有能力、责任心强、服务好的专业单位开展地形测绘、土地清查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编制等工作。
应采取措施,加强各专业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前期成果质量能够满足后期项目工作需要,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按照市局印发的《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国土耕[2005]828号)文件规定,各分局是项目申报单位,各分中心是项目承担单位,分局和分中心要加强对项目编制的指导,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分局应组织专业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前,认真听取基层意见,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项目踏勘,加大项目踏勘的力度和深度,应通过项目区实地踏勘和听取基层意见,确保基础材料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为项目规划设计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各分局还应在项目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后及时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征求基层意见,确保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生产发展,切实改善生产条件。
凡没有征求基层意见的规划设计不得上报市局。
三、按照要求,规范申报
(一)申报重点
2008年重点考虑如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农用地开发整理项目;
2.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3."三坑"综合治理项目。
2008年,将在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继续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综合效益高,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大,能够有效促进当地产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采用节水等新技术的项目。
(二)立项程序
1.建立项目备选库,实行入库备案制度
从2008年开始,由各分局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
各分局对完成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进行论证和入库审查,对通过专家论证及入库审查的项目进入本区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并报市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报告、入库备案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各分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项目备选库建设与管理。
认真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入库审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2.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
2008年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中,预算定额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分局对进入项目备选库的项目及时组织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经初审后按有关规定报市局审核。
(三)时间安排
1.入库项目备案时间
2008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项目备案时间为2008年3月、2008年5月,2009年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项目备案时间为每年1月31日前。
请各分局根据工作进度情况自行安排项目入库时间。
2.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申报时间
2008年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上报时间为2008年4月、2008年6月、2008年7月。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开发整理入库备案项目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区(县)土地开发整理入库备案项目汇总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新增耕地
投资估算
合计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