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1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061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15号代
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属于非市政道路的‘公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黄浦区内共有“公弄”172条,主要用于周边小区居民的日常通行。
目前“公弄”路面和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由区建管委下属单位市政工程管理所负责;路面的日常秩序主要由街道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
为做好全市层面非市政道路的“公弄”管理,考虑可以采取两种不同措施,实现“公弄”纳管。
1.发挥街镇区域管理优势,统一属地化管理“公弄”。
目前,由于多部门直接管理“公弄”的模式涉及面较多,各部门间法律条款、管理边界、网络系统等存在较大差异,协调和实施难度较大。
可由街镇牵头管理,对城区内“三不管”的“公
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队伍进行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市政管养、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停车管理等。
街镇统一安排人员对公弄进行管理、养护、运营,可以发挥街镇的区域管理优势,对各类辅助管理人员进行综合管理,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
同时,通过征收停车管理费等模式,解决城区“停车难”和“停车乱”问题,以“收支两条线”模式,做到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2.明确管理职责,将“公弄”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了“公弄”城区管理上的“缺位”。
建议由市相关部门牵头,重新定义此类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将“公弄”作为市政道路的延伸进行统一管理。
“公弄”中发生的城市管理问题,如市政设施、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绿化养护、停车管理等,等同于市政道路,归并到目前网格化管理平台中使用的事件和部件。
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增加公弄的条款,从而消除管理上的“缺位”,形成一个“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