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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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个人所得税=5125×12=61500(元)。 李明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64000÷12=22000元,应适用的个人所得税 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元。应纳的个人所得 税=264000×25%-1375=64625元。全年应纳 个人所得税为61500+64625=117525元。比纳税 筹划前节省123175-117525=5650(元)。

营业税暂行条例下四大筹划技巧
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虽然除了娱乐业之外,其他行业适用的营业税税 率并不高,但是如果按全额缴税,税负也不低。并且, 如果纳税人按全额计算缴税,每经过一道环节,就要 缴纳一次营业税,往往会造成重复纳税,加大企业的 税收负担。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之 规定,那些实际上具有“代收性质”属于第三方的款 项,如果处理不当,也容易混在一起计算缴纳税金, 这就造成重复缴税了 那么,纳税人可以采取哪些筹划技巧来达到降低 企业税负的目的呢?
【案例2】 2010年,北京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一年收入
600000元,每月收入10000元,年终奖为480000元,请问 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分析】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李明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00)×20%-375 =1600-375=1225元。全年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1225×12=14700(元)。 年终奖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80000÷12=40000元,应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元。应纳 的个人所得税=480000×25%-1375=118625元。全年应 纳个人所得税为118625+14700=133325(元)。

筹划方案:该设计公司可以修改交易方式,和卷 烟设备厂签订第三方合同。设计公司只负责施工, 签订的合同价款为1 500万元,卷烟设备厂负责供应 卷烟设备,签订的合同价款为2 000万元。那么,该 建筑设计公司卷烟设备部分就不需缴纳营业税,施 工部分只按“建筑业”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即可。 筹划后,该设计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 500×3%= 45(万元),节税60万元。 因此,对于一些存在“转手”或“过手”等现 象的工程项目,或一些有代收款项的企业,可以通 过签订三方或者多方合同,减少款项的周转或代收, 达到消除营业税重复纳税的目的。
结论如下: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 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 超过部分每支付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 也等于吃了1000元要掏1250元的腰包。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 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 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吃1000元掏1100元的腰包。

筹划方案:该宾馆可以要求李某既不办理 独立营业执照,亦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同时 也不签订租赁合同,每年按时把原来的“上 交租金”改为“上交管理费”,把饭店视作 该宾馆的内设机构,即仍以宾馆的名义对外 经营饭店,那么宾馆收取李某房屋租金部分 的房产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就可以免除,只 负担房产原值部分的房产税,而此时房产税 也以“管理费”形式上交给宾馆,这样宾馆 承担的税负就大大降低了。
(2)纳税筹划方案: 将原工资收入分为工资收入与年终奖金两部分, 每月领工资30000元/月,一年的工资薪金合计为 360000元,年终发奖金240000元,全年共计收入额 仍为600000元。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经过纳税筹划,李明工资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00)×25% -1375=7000-1375=5625元,全年工资收入应纳 个人所得税=5625×12=67500(元)。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
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 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但是另一方面销售 (营业)收入的5‰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 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 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计算缴纳企 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际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 元的代价。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 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 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销售(营 业)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 的代价。

混合销售为的筹划
案例1:变混合销售为兼营行为 某钢结构生产企业销售钢结构的同时为客户进 行安装,假设总价为1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 钢结构价值8000万元、安装费2000万元。 如果企业签订的是购销合同,则上述业务属于 典型的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17%=1700(万元) 应纳城建税=1700×7%=119(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1700×3%=51(万元) 实际税负率=(1700+119+51)÷11700×100 %=15.98%
筹划后,由李某承担的房产原值部分房产税以 “管理费”形式上交给宾馆,该宾馆再按规定向地 税部门缴纳房产税,该房产税=[500×(1-30%) ×1.2%]=3.36(万元),比筹划前少缴纳税款5.39 万元(8.75-3.36)。 因此,对于那些企业内部职工在本企业从事的 营业行为,企业可以将其设置为内设机构,在依法 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既可以免除营业税纳税 义务,又可以降低其他部分的税负。


技巧四:改变收入性质 例4:某宾馆将其所属的一栋饭店出租,该饭 店的房产原值为500万元。职工李某经过竞标,以 年租金50万元获得6年的承租权。根据双方事先约 定,李某在财务上独立核算,享有独立的生产经营 权。针对出租饭店这项业务,该宾馆每年应缴纳的 税款如下:应缴纳营业税=50×5%=2.5(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5×(7%+3%)] =0.25(万元);应缴纳房产税=50×12%=6 (万元);该宾馆共应缴纳税款=2.5+0.25+6= 8.7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 将原工资收入分为工资收入与年终奖金 两部分,每月领工资28000元/月,一年的工 资薪金合计为336000元,年终发奖金264000 元,全年共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0-2000)×25 %-1375=6500-1375=5125元,全年工资收入

李明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40000÷12=20000元,应适用的个人 所得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应 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0×20%-375= 47625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7500+ 47625=115125元。比纳税筹划前节省 133325-115125=18200(元)。
税务筹划方案 价值1000万的筹划方案
利用业务招待费“临界点”节税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 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企业如 何能够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 呢? 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 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Y×60%≤X×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 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 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 我们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000万元,则允 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000×5‰=50万元, 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 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

技巧一:拆分企业组织形式 例1:2009年3月,某歌舞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45万元,
其中有25万元是出售烟、酒和小食品所取得的收入,即商品 销售收入;另外20万元属于娱乐收入。假设该酒店适用的营 业税税率为20%,此时,商品销售收入也一并按照“娱乐业” 缴纳营业税,则其应缴纳营业税=45×20%=9(万元)。 筹划思路:对于适用营业税较高税率的娱乐业,要达到 节税的目的,可以把烟、酒和其他食品等销售业务分离出去, 注册成立一家商业企业,专门经营烟、酒和其他食品等业务。 由于经营商品的进销差价很大,可以把这个商业企业注册成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样歌舞厅的应纳税额就分成了两部 分,商品销售部分按3%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娱乐收 入部分按“娱乐业”20%税率缴纳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筹划
对于公司高管人员,其收入都很高,许多公
司给高级人员每月支付较高的工资,到年终 也有较高的年终奖金,针对这种情况,纳税 筹划的技巧是把公司高管的一年收入分成两 部分:月工资和年终奖,准确划分好月工资 和年终奖的比例。要么削减每月的部分工资, 加到年终奖;要么削减部分年终奖,分摊到 每个月的工资里去。这两种“削峰填谷”的 操作要视企业给高管人员工资和年终奖的多 少而进行权衡确定。

筹划方案:该展览公司在发出办展通知时,可以规定参 展的客户分别交费,其中2 000万元服务收入汇到展览公司, 由展览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另外1 500万元直接汇给展览 馆,由展览馆给客户开具发票。由于改变收款模式可能会给 展览馆增加收款工作量,双方可以对此洽谈回报方式。 筹划后,1 500万元营业额经过形式上的转换不需要缴 纳营业税,该展览公司只须就取得的提供服务的收入2 000 万元缴税,其应缴纳营业税=2 000×5%=100(万元)。 可见,该展览公司通过将营业额进行分解,在保证双方收入 不变、客户和展览馆的税负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少缴纳营业 税75万元。 因此,对某些要支付租金的营业活动,可以通过分解应 税营业额,或者减少纳税环节,达到合法节约税收之效。

技巧三:分解营业额 例3:2009年4月,某展览公司在市展览 馆举办产品推销会,参展的客户共有400家, 共取得营业收入3 500万元,取得收入后,要 向展览馆支付租金等费用1 500万元。该展览 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收入,应按 “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缴纳 营业税=3 500×5%=175(万元)。

筹划方案:该歌舞厅另外注册成立一家商 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专门经营 烟、酒和其他食品等业务。筹划后,该歌舞 厅应缴纳营业税=20×20%=4(万元);该 商业企业应缴纳增值税=25÷(1+3%) ×3%=0.728(万元),共可少缴纳税款 4.272万元(9-4-0.728)。
技巧二:签订第三方合同 例2:某建筑设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绘制图纸, 但同时还承揽一些工程建设业务。2009年5月份, 该设计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业务,负责承建某 卷烟厂的卷烟厂房,合同整体款为3 500万元,其中 卷烟设备的价格为2 000万元,实际取得的收入为1 500万元。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 设计公司必须按全额3 500万元缴税,应缴纳营业税 为:3 500×3%=105(万元)。



【案例1】 2010年,北京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一年收入 600000元,每月收入45000元,年终奖为60000元,请问应 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分析】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李明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0-2000)×30%- 3375=12900-3375=9525元。全年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 得税=9525×12=114300(元)。 年终奖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12=5000元,应适 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应纳的个 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全年应纳个人所 得税为114300+8875=123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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