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布

合集下载

《珠海市城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解析

《珠海市城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解析

tr tr, h rc r t s,h e o d yly u r r is ajcn i, - eroy c aa t i i ) trera wa a o t i ie (da et ohl wa i e sc po t t l t , n o s,h e a sfa nn naq in xr g t f y rlct e a dwo d) treb n b n igo c ur ge t r h- - , eoa- r i ai o wa
承 区 域 绿 道 , 下 启 社 区 绿 道 , 以此确 定 各 条 城 市绿 道
lh d ” atr ln igo h h i re wa ewok(0 2 2 ) (ee - i e M s a nn f u a G en yN t r 2 -0 0 ” h ri s eP Z 1 0 n
《 海 市 城 市绿 道 网总 体 规 划 (0 一 2 2 )解 析 珠 2 1 O O O》
R ve “ s r ln igo Z u a G en yNe r 2 1 —0 0” e iw Mat a nn f h h i re wa t k(0 02 2 ) eP wo
陈凌 芳 的走 向Fra bibliotek、类型 和 规 模 ,并 编
制 相 应 的 技 术控 制 指 标 和控 制导 则 ,从 而形 成 可 供 实施 建设 的规 划成果 。
(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广东 珠 海 59 0 ) 10 2
Che ng a g n Li f n
( h h intueo ra l nn Z u a Is tt f b nPa ig& Dein Z u a G a go g5 9 0 hn) i U n s , h h i u n d n 10 2 C ia g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的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珠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3)一、规划目的 (3)二、规划原则 (3)三、规划任务 (4)四、规划依据 (6)第二章规划背景 (8)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8)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8)三、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4)一、土地利用战略 (14)二、土地利用目标 (1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一、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原则 (17)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一、耕地保护 (23)二、基本农田保护 (25)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26)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8)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28)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8)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区域调控 (31)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1)二、土地利用功能区 (34)三、各区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38)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9)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一、规划控制范围与规划期限 (42)二、空间发展战略与布局 (42)三、土地用途分区 (44)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47)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 (48)一、25°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 (48)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49)三、“三旧”改造 (50)四、土地复垦 (52)五、围填海开发利用 (53)第十章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55)一、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55)二、能源设施建设项目 (56)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56)四、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56)五、旅游休闲建设项目 (56)六、其他重点项目建设 (57)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8)一、稳定生态用地规模 (58)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空间体系 (58)三、生态环境整治与产业生态转型 (62)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64)一、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64)二、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64)三、近期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65)四、近期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66)第十三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8)一、行政保障措施 (68)二、经济保障措施 (70)三、技术保障措施 (72)四、社会保障措施 (72)附表 (74)附图 (83)前言《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修编,是根据国家、广东省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与部署,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而开展的。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编制人员:罗赤、李晓江、张全、孔令斌、朱力、杨峥屏、但秋君、李海涛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3章城市性质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第2节主城区布局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第2节防洪第3节消防第4节人防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第23章附则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粤办函〔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复函粤办函〔2023〕5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珠府〔2022〕61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斗门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规划范围为斗门镇镇域辖区范围,面积约10577公顷。

保护范围为北至风流河、南至南门南路、西至下冷涌、东至胜景路,面积约173.64公顷。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斗门旧街、接霞庄、南门村、毓秀村,面积约5.9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7.01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约140.66公顷。

二、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斗门镇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尤其要注重保护好斗门镇历史上作为珠三角南端重要商贸墟镇的“T”型骑楼建筑群。

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

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建设行为。

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良好氛围。

斗门区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斗门区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斗门区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计补地价)的若干意见来源:珠海市土地交易中心作者:日期:09-12-1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斗门区的土地资源管理,妥善处理斗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计补等历史遗留问题,使斗门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政策与我市现行的地价政策平稳衔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斗门区的实际,就斗门区历史用地计补地价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国有出让土地1、在斗府〔2004〕46号文发文之前(即2004年7月21日之前,下同),已按土地面积缴清地价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缴清市政建设配套费(即报建费,下同),并已按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

经批准,超过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建筑面积在珠府〔2008〕62号文件实施前未缴清地价款的,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计收地价。

2、在斗府〔2004〕46号文发文之前,已按土地面积缴清地价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缴清市政建设配套费,但按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未全部完成建设的,现因规划调整导致用地面积减小,经批准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只要其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原批准的相应功能建筑面积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

经批准,超过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建筑面积在珠府〔2008〕62号文件实施前未缴清地价款的,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计收地价。

3、现属斗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依法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核发《国有(集体)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按楼面地价计费,也已足额收缴地价的用地,现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

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计费,只收了部分地价,尚未缴清地价款,现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可在以下两种方案中选择一种方案处理:(1)除必须按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约定的地价标准缴付尚欠部分地价款本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如无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7月17日)1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2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诉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街口街道办事处行政协议案3麦某诉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案4某食品公司诉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单方变更行政协议案5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查封设施案6百威(中山)实业有限公司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7某酒店公司诉韶关市曲江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责令交还土地案8某饮食店诉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9某光电技术公司诉松山湖管委会、东莞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复议案10某房地产公司诉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01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案例要旨我国实行船舶登记管理制度,船舶的登记经营人依法应对挂靠经营人实施的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及裁判原告: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船舶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24日晚间实施了向珠江出海口狮子洋海域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番禺区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维持该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涉案船舶在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企图逃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故意在内水主航道倾倒废弃物,严重违反海洋环境管理秩序,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内水主要航道通畅。

该公司作为船舶登记经营人,依法应当对该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综合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国际

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综合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国际

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综合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国际招标(第二次)答疑纪要一、关于设计资料:答:根据竞标单位的提出的要求,通过和政府部门沟通和协调整理出以下八类资料,部分资料由于保密等原因暂时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如河道规划设计资料等由于政府部门没有相关资料暂时无法提供。

具体资料详见附件1:设计资料清单。

(一)问:补充的招标资料“白藤湖整治提升地形图CAD”范围太小,不能满足展开规划设计工作的要求答:具体提供以下资料:1.白藤湖地形图(92年)2.白藤湖范围地形图(部分)03年3.改造红线定位图2016.01.12(92年地形图)(二)问:标书文件的设计任务书中的“规划依据”提及的以下资料没有,请补充答:提供以下资料:1.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珠海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2.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3.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及《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和绿线复核(征求意见稿)》4.珠海市城市绿道网总体规划(2010-2020)5.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正式方案)6.《珠海市斗门区战略性总体规划(2015-2030)》方案精华读本(三)问:经我司现场调研,项目范围内已有地块在建或已有相关规划,请提供以下资料答:1.关于研究范围(蓝线)内项目已建或已出让地块的报批总平面图可以参考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和征地范围图(内附市政规划路网、92年地形图)。

2.关于水利设施,提供白藤大闸平面布置图(由于正处于项建阶段,后期会有调整目前仅供参考);白蕉排涝工程可研;沙头船闸总平面布置图(完成初步设计)。

3.给排水资料:白藤污水管网图;珠海市斗门区井岸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20);珠海市污水工程系统规划(2005-2020)4.水文资料:珠海水务现代化规划;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大闸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第三章水文。

黄正山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珠海市斗门区昭信村村民委员会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黄正山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珠海市斗门区昭信村村民委员会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黄正山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珠海市斗门区昭信村村民委员会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粤04行终2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唐文陈伟黄莎莎【审理法官】唐文陈伟黄莎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正山;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黄正山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黄正山【当事人-公司】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徐奕超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赵可心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奕超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赵可心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奕超赵可心【代理律所】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黄正山【被告】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该两份证据不属于二审新证据,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

【权责关键词】合法新证据罚款第三人拒绝履行(不履行)改判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争议的款项涉及“坤朵朵”案,目前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之规定,应当驳回原告刘春凤的起诉,将有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

另,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现对梁曦予、莫松坤等人涉嫌非法集资一案(“坤朵朵”案)开展调查工作,根据案件侦查需要,现特发布通告,请与该案有投资、集资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通知期限内。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珠国土字[2008]1294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珠国土字[2008]1294号)各镇人民政府: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操作性规划,是土地规划中最基础的规划。

我市15个镇中,只有平沙镇于2003年编制了《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将预统征地折地纳入了该规划,并于2004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此后镇级审批权上收省政府)。

因此平沙镇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受益最大,矛盾最少,获得的发展空间也最大,该规划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其他各镇均未编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及时报批,造成土地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耕地、基本农田没有完全落实到地块,建设用地的布局与实施矛盾突出,影响了当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2007年,我市14个镇(全市共15个镇)已开展了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编制工作, 14个镇都与编制单位签定了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编制合同。

截至2007年底,部分镇已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初步成果。

由于平沙镇在2002年已编制了《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并于2004年1月经批准实施,因此无需开展此项工作。

2008年5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控制性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08]77号),给全省各市下达了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即“影子规模”),要求各市尽快将新一轮规划(2006-2020年)修编主要控制性指标逐级分解到区、镇,并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程。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布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布

《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布根据国家和省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斗门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组织和指导编制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

2010年12月21日,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2011年1月21日斗门区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规划》的战略目标《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斗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土地利用,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斗门区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09年为基期年,2010—2015年为近期,2016—2020年为远期。

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蕉镇、斗门镇、井岸镇、莲洲镇和乾务镇五个镇,基期年土地总面积为61388公顷。

四、规划分区为提高城乡用地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本规划依据区域范围内土地主要功能及今后发展方向,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和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区内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分区,并实施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2011年1月21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附件: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珠海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珠海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1
制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机 遇,对全区现有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划定 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科学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和养殖模 式。本规划由斗门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编制,中国水产科学 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编写。规划编制过程进行了一些基础 情况调查,参考运用了相关部门现有数据资料,开展了行业 专家评审会商,规划初稿通过发函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 门征求了意见。规划编制以全区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为基础, 以绿色健康发展为基本原则,以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为 方向,优化养殖水域发展布局,重点突出“山水相间、陆岛相 望、田城相映、绿化萦绕”,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现代化建设。
本规划的范围为斗门区境内全部水域,养殖重点为淡水 池塘,河流湖库规划为增殖渔业为主。本规划以 2018 年养 殖情况为基础数据,涵盖期间为 2018-2030 年。
2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 年修正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 年);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正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 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珠海市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2018-2030 年 )

百科知识精选白蕉镇

百科知识精选白蕉镇

概况白蕉镇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得天独厚,是斗门区通往广州、珠海市区的“门户”,镇内有斗门港以及粤西沿海高速公路和江珠高速公路出口,并且地域广阔,土地资源、水资源充裕,江河岸线长。

近年来,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预计2006年全镇工业总产值为75亿元,比增22%,实际利用外资3500万美元,比增11%;实际利用内联资金6200万元,比增33%;外贸出口2.22亿美元,比增15%。

农业产值为13.5亿元,比增为10%。

白蕉镇坚持“一二三产并重”,大力打造“三大强镇”。

(一)以园区经济为依托,大力发展工业。

目前全镇投产企业265家,合同投资总额7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3家,占全区45%。

目前已形成了以中慧科技、美商联益为龙头的电子产业,以香港上市公司罗氏集团为龙头的服装制造业、以中铁路桥、兆丰为龙头的建筑材料产业。

未来五年我镇工业发展将重点建设两条工业带:一是螺洲—新港—白蕉工业开发区—新沙工业区的工业走廊,规划总面积为9634亩;二是白蕉科技工业园路东3000多亩区域,进一步扩大白蕉科技工业园发展空间,努力实现2011年全镇工业产值达164亿元。

(二)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壮大农村经济。

我镇是农业大镇,全镇耕地面积10.27万亩。

依托“省科技创新镇”、“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省级农业蔬菜基地”为平台,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农业总产值年增长超过10%,2005年达12.2亿元,超过全市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

其中水产养殖是支柱产业,海鲈养殖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畜牧业发展迅速,无公害生产基地稳步推进。

今后继续做大做强优质水产养殖业,加强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和农产品销售流通,努力到2011年实现全镇农业产值达21亿元。

(三)大力发展城区经济,打造三产强镇。

一是打造专业市场强镇,积极推进珠海西部物流中心、新万家装饰材料市场、万家居轻工产品交易市场等7大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仓储物流业,逐步形成辐射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的商贸流通网络。

珠海:现代农业示范园开工五大落户项目同步开建

珠海:现代农业示范园开工五大落户项目同步开建

珠海:现代农业示范园开工五大落户项目同步开建日前,广东珠海市斗门区的白蕉现代农业示范园正式开工建设,同时当地五大落户项目一并同步动工开建,随着白蕉现代农业示范园的顺利开工,将有利拉动斗门区经济发展力,加快斗门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此外也将益于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梦。

现代农业示范园珠海斗门从传统农业大区向现代化农业强区转型迈出重要一步,位于珠海斗门区白蕉临江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6公顷,项目总投资25亿元的斗门白蕉现代农业示范园日前动工!记者从斗门生态农业园管委会获悉,五大签约项目与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同步开建,预计2019年6月建成投产,年新增产值25亿元。

五大落户项目同步动工开建近日,位于斗门港附近的斗门白蕉现代农业示范园举行动工仪式,总投资25亿元的五大签约项目与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同步开建,预计2019年6月建成投产,年新增产值25亿元。

斗门白蕉现代农业示范园是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园中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6公顷,将建设成集水产品深加工、包装、批发、展销、交易、仓储(冷库)及冷链物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水产品深加工物流园,最终将打造成为集现代水产加工仓储冷链基地、水产交易中心、现代水产科技园等为一体、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和重要的智慧口岸、物流中心,以产城融合为发展模式的产业新城。

今年6月,园区与强竞农业、绿兴冷链、诚丰优品等五家龙头企业签约,项目总投资达25亿元。

首期铺设四条园区道路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前期建设投资1?.29亿元,包括铺设一条长466米的次干路、三条总长1687米的支路以及通信、供油等配套设施,预计在2019年6月完工。

目前,场地平整及填土工程已基本完工,园区签约五大项目开展前期建设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园区动工之际,斗门生态农业园管委会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促使落户企业同步动工,从而实现同步投产。

以珠海绿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例,现场也在同步动工建设。

斗门停车规划

斗门停车规划
1
珠海市斗门区停车设施规划(2007-2020)
区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 员对改善斗门停车问题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z 4 月 4 日,由斗门区政府组织,陈家平副区长主持,在斗门区政府机关 大院 2 号楼会议室召开了项目进展第二阶段成果汇报会,区五套班子成 员及各镇、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规划方案初稿提出了修 改意见,规划取得重大进展。 z 6 月 13 日,由珠海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在珠海市报业大厦 16 楼会议室 召开了项目进展第三阶段成果汇报会,会议期间,专家对规划报告进行 评阅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z 9 月-10 月,由市规划局斗门分局组织,将规划修改报告分发到斗门区各 相关部门(交通分局、公路分局、国土分局、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斗 门分中心、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各镇府),各部门对修改报告 进一步提出了修改建议。 z 经过对规划报告多次修改,项目组于 10 月底完成并上交了规划报审成 果。 z 11 月 7 日,由珠海市规划局组织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召开了报审成果评审 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斗门区停车设施规划》成果。
2
前言
珠海市斗门区停车设施规划(2007-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明确提出:斗门作为珠海市 的次中心城和城市副中心之一,是应整合发展的地区,承担生产、生活、旅 游度假等综合性职能。珠海新的城市发展战略方向为斗门社会经济发展带来 巨大机遇,也对斗门城市交通服务系统提出新的要求。停车作为城市经济发 展和市民日常活动的基础设施,将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此,受珠 海市规划局和珠海市斗门区委、区政府委托,由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研 究所承担了《珠海市斗门区停车设施规划(2007-2020)》的编制工作。本 次规划得到了市规划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成果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斗门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组织和指导编制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

2010年12月21日,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2011年1月21日斗门区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规划》的战略目标
《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斗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土地利用,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斗门区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09年为基期年,2010—2015年为近期,2016—2020年为远期。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蕉镇、斗门镇、井岸镇、莲洲镇和乾务镇五个镇,基期年土地总面积为61388公顷。

四、规划分区
为提高城乡用地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本规划依据区域范围内土地主要功能及今后发展方向,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和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区内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分区,并实施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2011年1月21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附件: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