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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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成果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斗门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组织和指导编制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
2010年12月21日,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2011年1月21日斗门区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规划》的战略目标
《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斗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土地利用,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斗门区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09年为基期年,2010—2015年为近期,2016—2020年为远期。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蕉镇、斗门镇、井岸镇、莲洲镇和乾务镇五个镇,基期年土地总面积为61388公顷。
四、规划分区
为提高城乡用地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本规划依据区域范围内土地主要功能及今后发展方向,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和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区内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分区,并实施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2011年1月21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
附件: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