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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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

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

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企业正常运营活动无关的因素所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换句话说,非经常性损益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与其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的确定涉及到概念的界定以及确认原则。

概念的界定旨在界定哪些项目可以被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而确认原则则用于确定如何账务上确认这些项目。

对于概念的界定,目前还没有一种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会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来说,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非经常性收入:这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收入。

比如,出售长期投资、售卖固定资产等产生的收入可以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收入。

2.非经常性支出:这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支出。

比如,公司进行一次性的调整、罚款、风险准备等支出可以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支出。

3.营业外收支:除了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支出,如投资收益、汇兑损益、税收调整等。

对于确认原则,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原则:1.实质重于形式:在确认非经常性损益时,要以实际事务的经济实质为准。

不应只根据法律形式来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2.实现原则:非经常性收入应在实际发生和确认的时候计入损益。

非经常性支出应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损益。

3.合理性原则:确认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要合理,不能低估或高估。

确认的金额应该基于可靠的证据,避免虚假记载。

4.信息披露原则: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信息。

这样能够使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能够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总之,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和确认原则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非常重要。

一个合理的概念界定和正确的确认原则能够使财务报告更真实、可靠,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的准则和规定,合理界定和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与日常运营活动无关的非经常性项目,如处置资产、债务重组、重大诉讼等。

这些非经常性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对这些项目进行处理和披露。

一、非经常性项目的处理非经常性项目主要包括非常规交易、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诉讼及罚款等。

在处理这些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原则:1. 识别非经常性项目: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识别和确认非经常性项目。

具体可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2. 分类处理:根据非经常性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性质,将其纳入适当的资产、负债或利润科目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重大资产处置,应将其所涉及的资产减值准备、净损益、资本公积等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3. 确定计量基准: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计量,应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减去成本、成本或可变现金额等计量基准。

4. 记录会计凭证: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处理,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录相应的会计凭证。

凭证中应明确列示非经常性项目的名称、金额、会计科目等信息,并附有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 审核和审计:对于重大非经常性项目,应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需对非经常性项目进行审计意见和相关事项的说明。

二、非经常性项目的披露在编制财务报告中,对于非经常性项目,应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适当的披露。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披露要求:1. 披露原因和解释: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发生原因和相关解释,应在财务报告中进行适当的说明。

说明中可包括项目的性质、影响范围、经营影响、将来可能产生的风险等信息。

2. 披露金额和计量方法:应披露非经常性项目的金额和计量方法。

对于重大非经常性项目,应明确列示其金额、计量基准、计量依据等信息。

3. 披露财务指标调整:对于受到非经常性项目影响较大的财务指标,应对其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告中加以披露。

会计经验: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会计经验: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
 (2)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3)资产置换损益;
 (4)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一、引言在会计实务中,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与分类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且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益项目。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可被分为以下几类:一次性收益、一次性费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核算方法为了准确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并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需要采取适当的核算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核算方法:1. 需单独核算: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某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需要单独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披露,如一次性收益和一次性费用等。

2. 调整财务报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从常规经营损益中剔除,以确保财务报表反映出正常经营的实际情况。

3. 说明和注释:对于特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逐一解释其性质、原因和影响,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四、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披露方式:1. 分类明确: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明确,便于读者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2. 披露充分: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数据,使读者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产生原因和影响有清晰的了解。

3. 突出提示:在财务报表中适当地突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便读者能够迅速识别和理解其重要性和影响。

五、应对策略和挑战核算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挑战和难点。

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1.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核算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流程和制度,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遵循会计准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此前在首页部分显示#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审计操作指南

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审计操作指南

《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中有关问题的操作指南1.关于第1项第1项中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此处的“其他长期资产”并不是特指具体的报表项目,而是泛指除上列各项以外的其他各项长期资产,包括长期债权投资在内。

(2)长期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所获得的利息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中所占的份额、成本法下分得的股利都不是非经常性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无论是借差还是贷差)也不是非经常性损益。

(3)上市公司处置作为战略性投资的股权投资,处置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2.关于第2、3项第2项中规定: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是非经常性损益;第3项中又规定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均为非经常性损益,两者的区别按照下列口径掌握: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返还和减免虽然是一种特殊的政府补贴,但是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应注意批准给予税收返还和减免的机关是否有合法的权限。

原文第3点的“政府补贴”应理解为财政补贴。

它与税收返还的主要区别是财政的拨款和列支渠道不同。

如果资金来源和程序不符合正常的税收返还的规定,则即使计算依据是实际缴纳的税款,也不能认定为税收返还。

在“规范问答第1号”本次修订后,在判断税收返还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时,仅仅考虑其合法性,不再考虑其有效年限是否短于3年。

凡是在实体和程序上均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返还,即使其有效年限短于3年,也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一般而言,只有符合税法的明文规定,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才能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3.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第7、8、9项)(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除非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均为正常损益。

包括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对被担保人应收追偿款,如计提坏账准备,也应作为经常性损益。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众所周知,中国的资本市场为玩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拟发行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发行新股融资的目的,上市公司为了保住配股、增发的资格,ST、PT类企业则为了保住稀缺的“壳”资源,粉饰报表、操纵利润成了玩家手中的利器,其中非经常性损益的调节成了常选的途径。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核算和披露,约束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完善资本市场配置稀缺资源的功能,从1997年开始,国家财政部、证监会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如关联方交易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问答》第1号),等等。

但时至今日,上市公司的此类行为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为此,今年初证监会又对《问答》第1号进行了某些修订,如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和外延再次予以界定。

但究竟应该如何合理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仍值得探究。

对此,本文谈点认识和建议。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目的关于会计目标的理论定位,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决策有用论”,二是“受托责任论”,三是“投资者保护论”。

在我国,“决策有用论”的目标导向越来越明显。

按照“决策有用论”,信息披露是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人与潜在投资人、债权人、企业员工及政府部门)进行决策的需要,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决策相关。

一般认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由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构成。

信息对决策所起的作用,就是增强决策者预测的能力,或者证实或者纠正他们早先的期望。

因此可以认为,为了使所披露的信息具有预测价值,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在于上市公司信息的结构调整。

而将损益区分为经常性损益与非经常性损益是信息的结构调整的重要领域。

我们为什么要关注非经常性损益?这是因为,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信息是收益及其组成,而收益结构的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在进行决策时,提高对公司收益质量的关注。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一、引言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Management System)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控制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定义、必要性以及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深入探讨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和作用。

二、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收入或支出,通常是发生在企业经营周期中的非周期性或非重复性的项目。

这些项目可能是一次性的收入,如政府补贴、特别收入等,也可能是一次性的支出,如法律罚款、资产减值等。

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合理管理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正常运营和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必要性1. 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通过建立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企业能够较好地分辨和区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排除其对财务报告的干扰,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合理管理非经常性损益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管理层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3.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减少运营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益和健康度。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明确的管理政策:企业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政策,规定和定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明确其在财务报告中的处理原则。

2. 识别和记录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岗位负责识别和记录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做好相应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工作。

3. 审核和监控:企业应设立合理的审核和监控机制,确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4. 披露和沟通: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通过适当的沟通渠道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传达相关信息。

五、总结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在企业财务报表中,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偶发性的或非持续性的收入或费用。

这些项目通常不反映企业的正常运营状况,但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因此,准确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投资者、分析师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评估经营绩效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财务报表中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披露原则、披露方法以及其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不常发生的、不反映企业正常经营绩效的收入或费用项目。

这些项目可能源于一次性事件、非常规经营活动、重大变革或非常规交易等。

例如,灾害损失、重组费用、非常规投资收益、税务争议等都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原则1. 准确性和可靠性:企业财务报表应准确反映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金额和影响。

2. 公平性和一致性:企业应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公平和一致的披露。

3. 充分性和全面性:企业应充分披露与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信息,确保财务报表完整。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方法1. 主要报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在主要报表中以单独的明确列示,以便读者准确理解其性质、金额和发生原因。

2. 补充信息:企业可以通过附注、管理讨论与分析报告等方式提供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详细解释和分析。

3. 分类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可以按照其性质和发生原因进行分类披露,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其来源和影响。

四、非经常性损益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1. 影响财务状况评估: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分析师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

通过排除非经常性损益,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持续性经营状况。

2. 干扰可比性分析:非经常性损益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下降。

在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时,需要注意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以确保正确的财务分析结果。

3. 提供风险信息: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来说,准确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可以提供更多的关于企业的风险信息。

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几个问题

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几个问题

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4月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问答》),对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拟以《问答》为基础,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判断标准、内容以及信息披露等相关问题做一简单的探讨。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根据《问答》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在理解非经常性损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非经常性损益即国际会计准则中所提到的利得和损失。

公司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收益,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低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从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小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损失,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高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高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

(二)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发生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相关领域。

比如,公司出售分部或子公司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在很多公司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非经常性损益也有可能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比如在关联交易中,大股东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上市公司供应原材料,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

由于按照非公允的价格进行关联交易所获取的利润并不是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可以获取的利润,因而也应该算做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因此,在确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切记非经常性损益与非经营性损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公司完整的经济活动应该包括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部分,除了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外,还应该包括企业基于各种战略考虑所进行的对外长期投资活动等资本经营活动,也应该包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自行进行的短期投资活动和相关的筹资行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是《与非经常性损益有关联的财务报表披露与审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准则》)。

该准则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非经常性损益的过程中的报表披露和审计程序,以提高审计质量和透明度。

该《准则》共分为九章,包括应用范围、定义、财务报表披露要求、审计程序和技术要求等内容。

首先,《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一是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在财务报表中占比较大或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二是需要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企业。

其次,《准则》对几个重要概念进行了定义,包括非经常性损益、财务报表披露和审计意见等,以确保各方对相关术语的理解一致。

接着,《准则》明确了财务报表披露要求。

该要求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原因、金额和影响程度等;二是对财务报表其他相关事项的披露要求,包括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和后续措施的披露等。

然后,《准则》介绍了审计程序和技术要求。

这一部分包含了审计人员在审计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采取的程序和方法,如审计计划的编制、证据的收集和分析以及风险评估等。

最后,《准则》强调了审计人员在审计非经常性损益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如独立性、诚实和道德、专业谨慎以及保密等。

总的来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对于审计非经常性损益提供了详尽的指导,具体界定了适用范围、披露要求和审计程序,并强调了审计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该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审计的透明度和可靠性,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对财务信息的信心,为企业提供了更安全、可靠的财务信息。

2024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解读

2024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解读

2024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解读2024年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24年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公司财务报表中非经常性项目的认定和披露。

下面是对该规则的1200字以上的解读: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项目,其发生是由一次性事项或者偶然原因导致的。

这些项目的发生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对其进行特殊的认定和披露。

非经常性损益认定的原则主要包括真实性、发生性、客观性、公允性、价值性和披露性。

首先,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应当客观真实、客观准确。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进行认定。

其次,发生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必须具备实际发生的依据。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的经济业务活动,确认与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时间和金额,确保相关损益能够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第三,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凭据、合同、法律法规等材料,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存在和金额。

第四,公允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应当公允、合理,并且符合规则的要求。

企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过程公允透明。

第五,价值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或者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合理确定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最后,披露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准确、全面、真实的披露。

企业应当编制清晰明确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披露文件中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发生原因、金额、性质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情况。

根据2024年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首先,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这些事件通常是无法预测和避免的,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财务影响,需要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核算。

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规定

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2009-01-14 12:49:3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

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处理方法与解释原则

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处理方法与解释原则

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处理方法与解释原则在财务报表中,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不经常发生的、偶发性的盈利或亏损项。

这些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对于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时,需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和解释原则来准确反映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和影响。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类型及其处理方法1. 大额计划性收益或亏损大额计划性收益或亏损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出现的金额较大且能够预见的非经常性收益或亏损。

这类收益或亏损往往与公司的策略决策、重组、资产处置等相关。

在报表中应明确将其作为非经常性项目进行披露,并在报表附注中提供充分解释。

2. 罚款和赔偿金罚款和赔偿金是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诉讼案件而需支付的金额。

在财务报表中,应将其作为非经常性项目予以披露,同时在附注中详细说明相关事项和金额。

3.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价值的减少,往往与市场环境变化、商誉摊销等因素有关。

在报表中,应将其列为非经常性项目,并在附注中明确解释资产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4.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损失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损失是公司由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因素或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这类损失应在报表中作为非经常性项目进行披露,并在附注中对相关事件进行详细说明。

5. 其他非经常性收益或损失除上述类型外,还有一些其他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常性收益或损失,如公司参与特殊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政府补贴和资助等。

这类项目在报表中也应作为非经常性项目进行披露,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解释原则1. 名称的准确性在财务报表中,对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命名应准确、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其性质和来源。

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术语或泛泛而谈的表述,以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读者。

2. 解释的充分性针对每个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提供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2-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披露及报送要求

2-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披露及报送要求

2-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披露及报送要求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进行的与经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金占用和资金往来。

对于这些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企业需要进行披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送。

首先,对于非经常性资金占用,企业需要进行如下披露:1.披露资金占用的原因和用途:企业应当清楚披露资金占用的原因和用途,并解释该资金占用与经常经营活动的关系以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披露资金占用的期限和计划:企业应当披露资金占用的期限和计划,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会解除资金占用,以及解除资金占用的计划。

4.披露对企业的影响和风险:企业需要披露资金占用对企业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其次,对于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企业需要进行如下披露:1.披露关联方的身份和关系:企业应当披露涉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关联方的身份和关系,并解释关联方与企业的关系和利益关系。

2.披露资金往来的类型和金额:企业应当披露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类型,例如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融资等,同时披露资金往来的金额。

3.披露资金往来的条件和利益:企业应当披露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条件,包括利率、期限等,并解释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公平合理以及对企业的利益影响。

4.披露对企业的影响和风险:企业需要披露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对企业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影响,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除了披露要求外,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占用和资金往来的报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将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相关信息报送给主管部门或证监会。

报送内容包括资金占用的原因、用途、金额、期限等,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关联方身份、类型、金额、条件等。

总结起来,对于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企业需要进行披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送。

披露要求包括资金占用和资金往来的原因、用途、金额、期限、对企业的影响和风险等。

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与改进

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与改进
会计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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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 常性 损益 的披露 与改进
文/ 黄思广
“ 非经常性损益”是证监会于1 9 9 9 年首次 引入并要 求上市 公 司进行披露 的内容 , 是证监会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础上提 出的一个 表外 披露 指标 。就投 资者而 言 , 准确地理解非经常性 损益这一信息对 于判断上市公 司的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 以及
却没有 披露该项 目; 有 的公司将所得税影 响数额从 所有披露 的 项 目中一项一项地扣减 ;有 的企业 将无关事项计人该项 目, 如 范性文件包括 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 , 证 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 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规范 , 以及 由中国注册
入——债务重组利得 ” 中反映。债务重组收益在上市公 司非经 常性损益 中也 占比重较 大。
( 三) 信 息披 露 不 充 分
1 . 披露格式不统一。表现在很多公司的披露格式 随意性较 强, 例如 : 相当一部分公 司仅列示 出非经常性损益 本年度 的发 生项 目及金额 ,而未按照规定将最近三年的数据全部列示 ; 也 有部分公司将二十一项项 目全部列示出来 , 未发生 的金额处作
券投 资收益 、 无 法支付 的应 付款项核销 、 大股东 承担的仲裁 费

中国 农业 会计2 o 1 3 _ _ 9
会计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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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的质量 , 保护各利益 团体 的合法权益和整个市场的健 康有序 运行 。 迄今为止 , 对 于非经常性损 益的披露 内容和披露 的规范 ,
在信息披露 存在不规范 , 不完整 的情 况下 , 阅读披露 内容

非经营性损益规定-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营性损益规定-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上市公司收到子公司分红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2008-11-17 02:02:42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上海) 进入贴吧共 0 条黑马推荐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的国内外比较.kdh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的国内外比较.kdh

··2009.4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的国内外比较邵毅平谢芝丽(浙江财经学院)【摘要】在非经常性损益涵义界定和披露上,国内外立足于不同的经济情况均有不同的规定。

非经常性损益涵义的界定不同,相应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也不同,同时对企业的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也有较大差异。

本文试图通过对非经常性损益规定的国内外比较来为我国完善非经常性损益规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非经常性损益国内外比较一、国外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涵义界定及披露要求(一)美国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涵义界定及披露要求1.美国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涵义界定1973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发布了第30号意见书(APB30),对非常项目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对于一个具备非经常性资格的项目,它在性质上必须是异常的,而且是不经常发生的,并将这些条件定义如下:异常性———根据主体的经营环境,异常性是指明显地不与或只是偶尔与主体正常和典型的活动相联系的事项或交易类型。

企业的特殊性质包括:经营范围与经营类型;经营方法;管理政策。

发生的不经常性———根据主体经营的环境,发生的不经常性是指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的事项或交易。

如果某些交易或事项只符合两项确认原则中的一项,则其被称为异常或偶发性项目。

此外,《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要求将不完全符合以下标准中两项或以上的项目列为非常项目:由于债务消除而产生的重要的利得或损失;由于处置重大部分资产或前独立企业的某单独分部所产生的损益。

如果损益达到重要性规定且分部是在企业进行权益结合法合并之后两年内处置的,该损益计入非常项目;电力运输经营权的注销;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则投资企业需按份额列示被投资企业的非常项目;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的利得。

2.美国对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要求的规定根据美国APB30的规定,非常项目必须与正常经营成果分别列示,且须以税后净额单独列示于利润表中终止经营项目之后,会计准则变更累积影响之前。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制度的完善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制度的完善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制度的完善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构成中,非经常性损益往往占有较大比重,并经常成为一些公司获取利润的重要手段。

本文希望通过对沪市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会计盈余指标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我国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特征的统计分析1、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披露概况1999年,沪市476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没有按照证监会要求在年报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5家公布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上市公司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普遍存在影响。

其中,34家上市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由盈转亏。

这表明,这些公司的业绩绝大部分来自于非经常性或偶发性的业务,换句话说,这些公司的主营业务亏损严重。

2000年,沪市所有607家公司没有一家亏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变盈利,但存在多家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盈利的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转为亏损。

2001年,沪市共有650家公司披露了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这650家公司净利润总额为634.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9.03亿元,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5.07亿元,占净利润总额的0.81%。

整体来看,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普遍存在影响,但影响的面和影响的金额呈逐年减小的趋势。

例如,虽然上市公司数量增加了,非经常性收益影响的公司家数却从70.11%降为66‘31%,非经常性收益金额也从63.25亿元降到59.27亿元。

2、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特征以2001年为例,实证分析发现,营业外收支出现的次数仍然最多,650家公司扣除17家没有非经常性损益的公司,几乎90%的公司都将营业外收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掉,但金额并不大,扣除中国石化这一异常值后只有188531万元。

正确理解、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解释性公告第1号》解读

正确理解、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解释性公告第1号》解读

正确理解、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解读上海证券报作者:李筱强2008年11月17日文章内容:一、修订的背景和总体思路二、此次主要修订之处为进一步加强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信息披露,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文件形式的变化将名称相应改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新的非经常性损益规定从定义、内容、披露要求等方面均做出了比较重大的修改,对于提高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财务信息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相关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从非经常性损益规定修订的背景及总体思路、主要修订之处和执行中的主要关注事项三个方面,对修改后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要求进行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和总体思路非经常性损益是我国资本市场上重要的信息披露指标,对于投资者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非经常性损益通常也作为重要的监管指标,在认定公司持续盈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一,要求“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了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其中第七条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的规定中,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第十三条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即“增发”)的条件中,在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时,在计算依据上也做了同第七条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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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2009-01-14 12:49:3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

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并做出充分披露。

四、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五、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六、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七、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申请发行证券材料中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时,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和附注说明予以充分关注,并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说
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核实。

八、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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